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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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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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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1#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07:25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


有蓋冪。

 

(稻粱將食乃設,去會於房,蓋以冪。冪,巾也。今文或作幕。)

 

[疏]『有蓋冪』。

 

註『稻粱』至『作幕』。

 

釋曰:簋相將,簋既有會,明亦有會可知。

 

但黍稷先設,故卻會於敦南,盛稻粱,將食乃設,故鄭云『去會於房,蓋以冪。

 

冪,巾也』。

 

至於陳設,冪亦去之,經云『有蓋冪』者,據出房未設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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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10:03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


凡炙無醬。

 

(已有鹹和。)

 

[疏]『凡炙無醬』。

 

註『已有鹹和』。

 

釋曰:云『凡』者,欲解《儀禮》一部之內,牛、羊、豕炙,皆無醬配之。

 

云『已有鹹和』者,若今人食炙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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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13:41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


上大夫蒲筵,加萑席。

 

其純,皆如下大夫純。

 

(謂三命大夫也。孤為賓,則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也。)

 

[疏]『上大』至『夫純』。

 

註『謂三』至『純也』。

 

釋曰:經云上大夫不辨命數,則子男之卿再命,其席亦同下大夫。

 

鄭言『謂三命大夫』者,欲見公侯伯之卿三命,亦與子男下大夫同。

 

公之孤四命,其席則異,鄭據三命而言。

 

云『孤為賓,則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者,案《周禮。

 

司幾筵》云筵國賓於牖前,『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云『左彤幾』,與此記三命已下席不同,故知彼國賓謂筵孤也,無正文,故云『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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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15:04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


卿擯由下。

 

(不升堂也。)

 

[疏]『卿擯由下』。

 

註『不升堂也』。

 

釋曰:此謂上擯擯詔賓主升降周還之事,故云『不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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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17:16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


上贊,下大夫也。

 

(上,謂堂上。擯,贊者,事相近,以佐上下為名。)

 

[疏]『上贊下大夫也』。

 

註『上謂』至『為名』。

 

釋曰:案上經云贊者告具於公而贊賓食,故云上贊使下大夫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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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20:02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


上大夫庶羞。

 

酒飲漿飲,庶羞可也。

 

(於食庶羞,宰夫又設酒漿,以之食庶羞可也。以優賓。)

 

[疏]『上大夫』至『可也』。

 

註『於食』至『優賓』。

 

釋曰:案上經云『上大夫庶羞二十豆』,此記人復記之者,欲見上大夫食加飯之時,得兼食庶羞。

 

又食會飯及庶羞之時,宰夫更設酒飲、漿飲,故鄭云『於食庶羞,宰夫又設酒漿,所以食庶羞可也』。

 

所以然者,優賓故也。

 

拜食與侑幣,皆再拜稽首。

 

(嫌上大夫不稽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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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7#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23:30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疏]《覲禮》第十。

 

鄭《目錄》云:『覲,見也,諸侯秋見天子之禮。

 

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

 

朝宗禮備,覲遇禮省,是以享獻不見焉。

 

三時禮亡,唯此存。

 

爾覲禮於五禮屬賓。

 

《大戴》第十六,《小戴》十七,《別錄》第十。』

 

釋曰:鄭云『春見曰朝』等,《大宗伯》文。

 

云『朝宗禮備,覲遇禮省』者,按《曲禮下》云:『天子當而立,諸侯北面而見天子曰覲。

 

天子當寧而立,諸公東面,諸侯西面曰朝。』

 

鄭註:『諸侯春見曰朝,受摯於朝,受享於廟,生氣,文也。

 

秋見曰覲,一受之於廟,殺氣,質也。

 

朝者,位於內朝而序進;

 

覲者,位於廟門外而序入。

 

王南面立於,寧而受焉。

 

夏宗依春,冬遇依秋,春秋時齊侯唁魯昭公,以遇禮相見,取易略也。

 

覲禮今存,朝、宗、遇禮今亡。』

 

據此彼而言,是朝宗禮備,覲遇禮省可知。

 

鄭又云『是以享獻不見焉』者,享謂朝覲而行三享,獻謂二享後行私覿,私覿後即有私獻,獻其珍異之物。

 

故《聘禮記》云:『既覿,賓若私獻,奉獻將命。』

 

註云:『時有珍異之物,或賓奉之,所以自序尊敬也。

 

猶以君命致之。』

 

臣聘猶有私獻,況諸侯朝覲,有私獻可知。

 

是以《周禮。大宰職》云:『大朝覲會同,贊玉幣、玉獻。』

 

註云:『幣,諸侯享幣。

 

玉獻,獻國珍異,亦執玉以致之。』

 

大朝覲會同既有私獻者,四時常朝有私獻可知。

 

案下文有享,亦當有獻,而云享,獻不見者,案《周禮。大行人》云:上公冕服九章,介九人,賓主之九十步,廟中將幣三享。

 

侯伯子男亦云。

 

鄭云:『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禮,不嫌有等。』

 

彼據春夏朝宗而言,不見秋冬者,以四時相對,朝宗禮備,故見之。

 

覲遇禮省,故略而不言。

 

此下文見享者,不對春夏,故言之。

 

鄭云是以享獻不見者,據《周禮。大行人》而說也。

 

必知鄭據《大行人》者,以其引《周禮》四時朝見,即云『是以享獻不見』,明鄭據《周禮。大行人》而言也。

 

有人解享字上讀,以獻不見為義者,茍就此文有享無獻,不辭之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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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8#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27:30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覲禮。

 

至於郊,王使人皮弁用璧勞。

 

侯氏亦皮弁迎於帷門之外,再拜。

 

(郊,謂近郊,去王城五十裏。

 

《小行人職》曰:『凡諸侯入王,則逆勞於畿。』

 

則郊勞者,大行人也。

 

皮弁者,天子之朝朝服也。

 

璧無束帛者,天子之玉尊也。

 

不言諸侯,言侯氏者,明國殊舍異,禮不凡之也。

 

郊舍狹寡,為帷宮以受勞。

 

《掌舍職》曰:『為帷宮,設旌門。』)

 

[疏]『覲禮』至『再拜』。

 

註『郊謂』至『旌門』。

 

釋曰:自此盡『乃出』,論侯氏至近郊,天子使使者勞侯氏之事。

 

云『郊,謂近郊』者,案《聘禮》云至於近郊,君使卿勞。

 

故知此郊者亦近郊也。

 

知『近郊去王城五十裏』者,成周與王城相去五十裏,而《君陳序》云『分正東郊成周』,鄭云:『今河南洛陽相去則然,是近郊五十裏也。』

 

引《小行人職》者,約近郊勞是大行人,以其尊者宜逸,小行人既勞於畿,明近郊使大行人也。

 

案《大行人》上公三勞,侯伯再勞,子男一勞。

 

此雖不辨勞數,案《小行人》云『凡諸侯入王,則逆勞於畿』,不辨尊卑,則五等同有畿勞。

 

其子男唯有此一勞而已,侯伯又加遠郊勞,上公又加近郊勞,則此云近郊,據上公而言。

 

若然,《聘禮》使臣聘,而云近郊勞者,臣禮異於君禮。

 

君禮宜先遠,臣禮宜先近故也。

 

若然,《書傳略說》云『天子之子十八曰孟侯』者,於四方諸侯來朝,迎於郊。

 

《孝經》註亦云天子使世子郊迎者,皆異代法,非周禮也。

 

案《玉人職》云:『案十有二寸,棗栗十有二列,諸侯純九,大夫純五,夫人以勞諸侯。』

 

註云:夫人謂王後。

 

勞諸侯皆九勞,大夫皆五。

 

此文不見者,以其《聘禮》於聘客,主國夫人尚有勞,以二竹簋方,明後亦有。

 

略言王勞,不言後,文不具也。

 

云『皮弁者,天子之朝朝服』者,《司服》云『視朝則皮弁』,故知在朝服皮弁,至入廟乃裨冕也。

 

云『璧無束帛者,天子之玉尊』者,此對諸侯玉卑,故《聘禮》云『束帛加璧』,是諸侯臣所執。

 

《小行人》合六幣云『璧以帛,琮以錦,琥以繡,璜以黼』,是諸侯所執。

 

以致享皆有束帛配之,諸侯玉卑故也。

 

此乃行勞所用,以享禮況之耳。

 

云『不言諸侯,言侯氏者,明國殊舍異,禮不凡之也』者,言諸侯則凡之總稱,言侯氏則指一身,不凡之也。

 

而所勞之處,或非一國,舍處不同,故不總言諸侯而云侯氏也。

 

云『郊舍狹寡,為帷宮以受勞』者,《周禮》十裏有廬,三十裏有宿,五十裏有市,市有館,郊關之所各自有舍。

 

或來者多,館舍狹寡,故不在館舍,以帷為宮,以受勞禮也。

 

云『《掌舍職》曰:為帷宮,設旌門』者,謂為帷宮,則設旌旗以表四門。

 

彼天子所舍,平地之事,引之者,證諸侯行亦有帷宮,設旌為門之事也。

 

案《聘禮》使卿勞,賓受於門內。

 

司儀,諸侯之臣相為國客,亦是受勞於館,不為帷宮者,彼臣禮,卿行旅從徒眾少,故在館。

 

此諸侯禮,君行師從徒眾多,故於帷宮。

 

襄二十八年《左氏傳》云:『子產相鄭伯以如楚,舍不為壇。』

 

註云:『至敵國郊,除地封土為壇,以受郊勞。』

 

又:『外仆言曰:先大夫相先君四國,未嘗不為壇,今子草舍,無乃不可乎?

 

子產曰:大小,則為壇,小大,茍舍而已,焉用壇。』

 

彼亦是諸侯相朝,當為壇,以帷為宮受勞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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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9#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39:32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使者不答拜,遂執玉,三揖。

 

至於階,使者不讓,先升。

 

侯氏升聽命,降,再拜稽首,遂升受玉。

 

(不答拜者,為人使不當其禮也。不讓先升,奉王命尊也。升者,升壇。使者東面致命,侯氏東階上西面聽之。)

 

[疏]『使者』至『受玉』。

 

註『不答』至『聽之』。

 

釋曰:云『升者,外壇』者,以帷宮無堂可升,故知升者升壇也。

 

云『使者東面致命,侯氏東階上西面聽之』者,知面位如此者,並約下文就館賜侯氏車服而知也。

 

使者左還而立,侯氏還璧,使者受。

 

侯氏降,再拜稽首,使者乃出。

 

(左還,還南面,示將去也。立者,見侯氏將有事於己,俟之也。還玉,重禮。)

 

[疏]『使者』至『乃出』。

 

註『左還』至『重禮』。

 

釋曰:直云『使者左還』,不云拜送玉者,凡奉命使,皆不拜送。

 

若卿歸饔餼,不拜送幣,亦斯類也。

 

若身自致者,乃拜送,下文儐使者及聘禮私覿、私面皆拜送幣是也。

 

云『左還,還南面,示將去也』者,以其東面致命而左還,明左還者,南面也,未降而南面,示將去故也。

 

云『立者,見侯氏將有事於己,俟之』者,經云『而立』,即云『侯氏還璧』,故知立者見侯氏將有還玉之事,於已故俟之不降。

 

云『還玉,重禮』者,案《聘義》圭璋還之,璧琮加束帛報之,所以輕財重禮。

 

彼以璧琮不還,則為輕財者,以其璧琮加束帛,故為輕財不還。

 

此以天子之璧不加束帛,尊之,與圭璋同,故亦還之,為重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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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40:49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侯氏乃止使者,使者乃入。

 

侯氏與之讓升。

 

侯氏先升,授幾。

 

侯氏拜送幾,使者設幾,答拜。

 

(侯氏先升,賓禮統焉。幾者,安賓,所以崇優厚也。上介出止使者,則己布席也。)

 

[疏]『侯氏』至『答拜』。

 

註『侯氏』至『席也』。

 

釋曰:自此盡『遂從之』,論侯氏儐使者遂從入朝之事。

 

云『侯氏先升,賓禮統焉』者,行賓禮是賓客之禮,是以賓在館為主人,主人先升,使者為賓,賓後升,故云禮統焉,謂賓統有此堂也。

 

云『幾者,安賓,所以崇優厚』者,按《大宰》云『贊玉幾』,註云:『立而設幾,優尊也。』

 

此使者亦不坐而設幾,故云所以優厚也。

 

《聘禮》卿勞受儐不設幾者,諸侯之卿卑,故不與此同也。

 

云『上介出止使者,則己布席』者,經不云上介出止使者,鄭云上介出止使者,案至館皆不敢當,皆使上介出請事。

 

又見此經云『使者乃入』,始云『侯氏與之讓升』,是侯氏不出,故知使上介止使者也。

 

云『則己布席』者,以其素不云布席,而云設幾,幾不可設於地,明有席,席之所設,唯在此時。

 

案《聘禮》受聘云『幾筵既設』,是幾筵相將,故云上介出止使者,則己布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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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42:01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侯氏用束帛、乘馬儐使者,使者再拜受。

 

侯氏再拜送幣。

 

(儐使者,所以致尊敬也。拜者各於其階。)

 

[疏]『侯氏』至『送幣』。

 

註『儐使』至『其階』。

 

釋曰:云『儐使者,所以致尊敬也』者,案《聘禮》使卿用束帛勞賓,賓不還束帛,賓儐卿以束錦。

 

此使者以玉勞侯氏,侯氏還玉,仍亦儐使者,是致尊敬天子之使故也。

 

知『拜各於其階』者,此賓與使行敵禮,若《鄉飲酒》、《鄉射》賓主拜各於其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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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43:10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使者降,以左驂出。

 

侯氏送於門外,再拜。

 

侯氏遂從之。

 

(馬曰驂。左驂,設在西者。其餘三馬,侯氏之士遂以出授使者之從者於外。從之者,遂隨使者以至朝。)

 

[疏]『使者』至『從之』。

 

註『馬』至『至朝』。

 

釋曰:知『左驂,設在西』者,陳四馬與人,以西為上,案《聘禮》禮賓時,賓執左馬以出,此亦以左驂出,故知左驂設在西也。

 

又知『其餘三馬,侯氏之士遂以出授使者之從者於外』者,亦案《聘禮》禮賓執左馬以出,記云:『主人之庭實,則主人遂以出,賓之士訝受之。』

 

此侯氏在館如主人,明三馬亦侯氏之士以出授使者從者可知。

 

云『從之者遂隨使者以至朝』者,亦如《聘禮》云下大夫勞賓使者,『遂以賓入,至於朝』,其義同,故知義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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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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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天子賜舍。

 

(以其新至,道路勞苦,未受其禮,且使即安也。賜舍猶致館也,所使者司空與?小行人為承擯。今文賜皆作錫。)

 

[疏]『天子賜舍』。

 

註『以其』至『作錫』。

 

釋曰:自此盡『乘馬』,論賜侯氏舍館,侯氏儐使之事。

 

云『賜舍,猶致館』者,猶《聘禮》賓至於朝,君使卿致館,此不言致館,言賜舍者,天子尊極,故言賜舍也。

 

云『所使者司空與』者,《聘禮》使卿致館,此亦宜使卿。

 

知是司空,非卿者,《周禮》以天、地、春、夏、秋、冬六卿,無致館之事。

 

司空主營城郭宮室,館亦宮室之事,故知所使者,司空也。

 

但司空亡,無正文,故云『與』以疑之。

 

知『小行人為承儐』者,案《聘禮》致館,賓主人各擯介,故知此亦陳擯介。

 

必知使小行人為承擯者,案《小行人》云:『及郊勞,視館,將幣,為承而擯。』

 

是其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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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曰:『伯父,女順命於王所,賜伯父舍。』

 

(此使者致館辭。)

 

[疏]『曰伯』至『父舍』。

 

註『此使者致館辭』。

 

釋曰:此及下經皆云『伯父』者,案下文謂同姓大國,舉同姓大國,則同姓小國及異姓之國禮不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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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侯氏再拜稽首,(受館。)

 

儐之束帛、乘馬。

 

(王使人以命致館,無禮,猶儐之者,尊王使也。侯氏受館於外,既則儐使者於內。)

 

[疏]『儐之束帛乘馬』。

 

註『王使』至『於內』。

 

釋曰:云『王使人以命致館,無禮,猶儐之者,尊王使也』者,決《聘禮》卿無禮致館,賓無束帛儐卿,此王使亦無禮致館,其賓猶儐使者,用束帛、乘馬,故云尊王使也。

 

云『侯氏受館於外』者,案《聘禮》『大夫帥至館,卿致館』,而云賓迎再拜,卿退,賓送再拜,則《聘禮》致館不在外。

 

此不見大夫帥至館,即云天子賜舍,是侯氏受舍於外可知,與《聘禮》異也。

 

知『既則儐使者於內』者,以其既受館,則為己所有,明儐使者在內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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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諸侯前朝,皆受舍於朝。

 

同姓西面北上,異姓東面北上。

 

(言諸侯者,明來朝者眾矣。

 

顧其入覲,不得並耳。

 

受舍於朝,受次於文王廟門之外。

 

《聘禮記》曰:『宗人授次,次以帷,少退於君之次。』

 

則是次也。

 

言舍者,尊舍也,天子使掌次為之。

 

諸侯上介先朝受焉此覲也,言朝者,覲、遇之禮雖簡,其來之心,猶若朝也。

 

分別同姓異姓受之,將有先後也。

 

《春秋傳》曰:『寡人若朝於薛,不敢與諸任齒。』

 

則周禮先同姓。)

 

[疏]『諸侯』至『北上』。

 

註『言諸』至『同姓』。

 

釋曰:此一經論前朝一日,諸侯各遣上介受次於朝之事。

 

云『言諸侯者,明來朝者眾矣』者,上註云『言侯氏者,明國殊舍異,禮不凡之』;

 

於此言諸侯凡之者,以其諸國同時遣上介,故言來朝者眾矣。

 

若其行禮,自有前後,故鄭云『顧其入覲不得並耳』。

 

云『受舍於朝,受次於文王廟門之外』者,以其春夏受贄於朝,無迎法,受享於廟,有迎禮。

 

秋冬受贄、受享皆在廟,並無迎法。

 

是以大門外無位,既受覲於廟,故在大門外受次。

 

知在文王廟門外者,案《聘禮》云:『不腆先君之祧,既拚以俟。』

 

則諸侯待朝聘之賓,皆在大祖之廟。

 

以其諸侯者無二祧,遷主所藏,皆在始祖之廟,故以始祖為祧。

 

案天子待覲、遇亦當在祧,《祭法》云天子七廟有二祧,又案《周禮。守祧職》云:『掌守先王先公之廟祧。』

 

鄭註:『遷主所藏曰祧。』

 

穆之遷主藏於文王廟,昭之遷主藏於武王廟。

 

今不在武王廟而在文王廟者,父尊而子卑,故知在文王廟也。

 

若然,先公木主藏於後稷廟,受覲、遇不在後稷廟者,後稷生非王,故不宜在焉。

 

云『言舍者,尊舍也』者,此賓以帷為次,非屋舍,尊天子之次,故以屋舍言之,是尊舍也。

 

若天子春夏受享,諸侯相朝聘迎賓客者,皆有外次,即《聘禮記》『宗人授次』是也。

 

有外次於大門外者,則無廟門外之內次。

 

天子覲、遇在廟者,有廟門外之內次,無大門外之外次,此文是也。

 

云『天子使掌次為之』者,案《周禮。掌次》云『掌王次舍之法,以待張事』,故知使掌次為之。

 

諸侯兼官,無掌次,使館人為之,故《聘禮》云:『館人布幕於寢門外。』

 

鄭註云『館人掌次舍帷幕者』是也。

 

云『諸侯上介先朝受焉』者,知使上介者,案下文諸侯覲於天子,為官方三百步,上介皆奉其君之置於宮,明知此亦使上介也。

 

云『其來之心,猶若朝也』者,案《周禮。大宗伯》云春曰朝,秋曰覲,鄭註云:『朝之言朝也,欲其來之早。

 

覲之言勤,欲其勤王事。』

 

各舉一邊而言,其實早來、勤王通有也。

 

故鄭云『其來之心猶若朝,故變覲言朝也』。

 

云『分別同姓異姓受之,將有先後』者,案此經同姓西面,異姓東面,案下《曲禮》云:『天子當依而立,諸侯北面而見天子曰覲。』

 

彼此皆是覲禮,彼諸侯皆北面,不辨同姓異姓,與此不同者,此謂廟門外為位時,彼謂入見天子時,故鄭註云覲者位於廟門外而序人,入謂北面見天子時。

 

引《春秋》者,案隱十一年《經》書:『滕侯、薛侯來朝。』

 

《左傳》曰『爭長。

 

薛侯曰:我先封。

 

滕侯曰:我周之蔔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後之。

 

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君與滕君辱在寡人,周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之;

 

賓有禮,主則擇之。

 

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寡人若朝於薛,不敢與諸任齒。

 

君若辱貺寡人,則原以滕君為請。

 

薛侯許之,乃長滕侯』也。

 

若然,彼服註云:『爭長,先登授玉。』

 

此位在門外,引之者,以其在先即先登,外內同,故引以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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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7#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54:56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侯氏裨冕,釋幣於禰。

 

(將覲,質明時也。

 

裨冕者,衣裨衣而冠冕也。

 

裨之為言埤也。

 

天子六服,大裘為上,其餘為裨,以事尊卑服之,而諸侯亦服焉。

 

上公袞無升龍,侯伯,子男毳,孤,卿大夫玄。

 

此差,司服所掌也。

 

禰,謂行主遷主矣而云禰,親之也。

 

釋幣者,告將覲也。

 

其釋幣,如聘大夫將受命釋幣於禰之禮。

 

既則祝藏其幣,歸乃埋之於祧西階之東。

 

今文冕皆作糸免。)

 

[疏]『侯氏』至『於禰』。

 

註『將覲』至『為糸免』。

 

釋曰:此經明諸侯之在館內,將覲於王,先釋幣告於行主之禮。

 

知『將覲質明時』者,案《聘禮》賓厥明釋幣於禰,故知此亦質明時也。

 

云『裨之言埤』者,讀從《詩》『政事一埤益我』,取裨陪之義。

 

云『天子六服,大裘為上,其餘為埤』者,天子吉服有九,而言六服者,據六冕而言,以大裘為上,無埤義,袞冕以下,皆為裨,故云其餘為裨。

 

云『以事尊卑服之』者,即《司服》所云王『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祀先王則袞冕』以下,至『群小祀則玄冕』,舉天子而言,故云以事尊卑服之。

 

云『而諸侯亦服焉』者,亦據《司服》而言,諸侯唯不得有大裘,上公則袞冕以下,故鄭云『此差司服所掌也』。

 

云『上公袞無升龍』者,案《白虎通》引《禮記》曰,天子乘龍,載大,象日月升龍。

 

傳曰:天子升龍,諸侯降龍。

 

以此言之,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則天子升降俱有,諸侯直有降龍而已。

 

若然,彼升龍文承大旗之下,知不施於旌旗而據衣服者,案《司常》云『交龍為』,又云『諸侯建』,註云:『諸侯畫交龍,一象其升朝,一象其下復。』

 

則旌旗升降俱有。

 

而《白虎通》云『諸侯降龍』者,據衣服而言。

 

案《玉藻》諸侯玄冕以祭,不得服袞冕以下,是以鄭註《司服》云『諸侯自於其家則降』。

 

若然,諸侯自家祭降,魯與二王之後,皆不得用袞冕、冕、毳冕,則此及孤卿大夫冕、玄冕者,是入君廟及入天子之廟,故服也。

 

今云諸侯告禰用裨冕者,將入天子之廟,故服以告禰,謂若《曾子問》云『諸侯裨冕以朝』,鄭註云為『將廟受』,亦斯之類也。

 

云『禰,謂行主遷主矣』者,案《禮記。曾子問》云:『師行必以遷廟主行乎?

 

孔子曰,天子巡守,以遷廟主行,載於齊車,言必有尊也。』

 

彼雖據天子,其諸侯行亦然,以其皆有遷廟木主。

 

若然,大夫無木主,《聘禮》賓釋幣於禰者,大夫雖無木主,以幣帛主其神,亦為行主也。

 

而云『禰,親之』者,以其在外,唯有遷主可事,故不言遷主,而云禰也。

 

云『其釋幣,如聘大夫將受命釋幣於禰之禮』者,案《聘禮》將行,釋幣於禰,此禰無文,故約與之同。

 

乃受命,即出行,故云將受命釋幣於禰,皆是告將行,無祭祀。

 

知『既則祝藏其幣歸乃埋之於祧西階之東』者,此無正文,案《聘禮》祝告,祝『又入取幣,降,卷幣,實於,埋於西階東』,此亦與彼同。

 

云祧者,諸侯遷主藏於始祖之廟,諸侯既以始祖之廟為祧,遷主歸還入祧廟,故知此幣埋於祧西階之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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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8#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56:37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乘墨車,載龍、弧,乃朝以瑞玉,有繅。

 

(墨車,大夫制也。

 

乘之者,入天子之國,車服不可盡同也。

 

交龍為,諸侯之所建。

 

弧,所以張糸參之弓也,弓衣曰。

 

瑞玉,謂公桓圭、侯信圭、伯躬圭、子璧、男蒲璧。

 

繅,所以藉玉,以韋衣木,廣袤各如其玉之大小,以朱白蒼為六色。

 

今文玉為圭,繅或為ロ。)

 

[疏]『乘墨』至『有繅』。

 

註『墨車』至『為ロ』。

 

釋曰:自此盡『乃出』,論諸侯發館至天子廟門之外,以次行覲禮之事。

 

云『墨車,大夫制也』者,案《周禮。巾車職》云:『孤墨夏篆,卿乘夏縵,大夫乘墨車,士乘棧車,庶人乘役車。』

 

故知乘車大夫制也。

 

必言墨車大夫制者,對玉路、金路、象路之等,天子諸侯之制也。

 

云『乘之者,入天子之國,車服不可盡同』者,《巾車》云同姓金路,異姓象路,四衛革路。

 

並得與天子同,據在本國所乘,下記云『偏駕不入王門』,偏駕金路、象路等是也。

 

既不入王門,舍於客館,乘此墨車以朝也。

 

云『交龍為諸侯之所建』者,《司常職》文也。

 

云『弧,所以張糸參之弓也』者,《爾雅》說旌旗正幅為糸參,故以此弧弓張糸參之兩幅,故云張糸參之弓也。

 

云『弓衣曰』者,案《月令》云:『後妃帥九嬪禦,乃禮天子所禦,帶以弓,授以弓矢,於高之前。』

 

言帶以弓,是弓衣可知。

 

云『瑞玉,謂公桓圭』之等,皆《大宗伯》、《典瑞職》文。

 

云『繅,所以藉玉』,至為六色,其義疏已見於《聘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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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
 樓主| 發表於 2013-5-3 15:57:50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天子設斧依於戶牖之,左右幾。

 

(依,如今糸弟素屏風也。

 

有繡斧文,所以示威也。

 

斧謂之黼。

 

幾,玉幾也。

 

左右者,優至尊也。

 

其席莞席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

 

[疏]『天子』至『右幾』。

 

註『依如』至『黼純』。

 

釋曰:云『依,如今糸弟素屏風也』者,案《爾雅》『牖戶之謂之』,以屏風為斧文,置於依地。

 

孔安國《顧命傳》云『,屏風,畫為斧文,置戶牖』是也。

 

言糸弟素者,糸弟,赤也,素,白也。

 

漢時屏風以糸弟素為之,象古者白黑斧文,故鄭以漢法為況。

 

云『有繡斧文,所以示威也』者,案《周禮。繢人》云:『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五采備謂之繡。』

 

此白黑斧以比方繡次為之,故云有繡斧文,所以示威也。

 

云『斧謂之黼』者,據繡次言之,白與黑謂之黼,即為此黼字也。

 

據文體形質言之,刃白而銎黑,則為此斧字,故二字不同也。

 

云『幾,玉幾也』者,案《周禮。

 

司幾筵》云『左右玉幾』,故知此幾是玉幾也。

 

註:『左右有幾,優至尊也。』

 

亦與此同。

 

又案《大宰》云『贊玉幾』,鄭註云:『玉幾,王所依也。

 

立而設幾,優尊者。』

 

但幾唯須其一,又幾坐時所以馮依,今左右及立而設之,皆是優至尊也。

 

兩註相兼乃具。

 

云『其席莞席』以下,亦《司幾筵》文。

 

案彼云『大朝覲,大饗射。

 

凡封國命諸侯,王位設黼依,依前南鄉設莞席紛純』等,鄭註云紛純者,『紛如綬,有文而狹。

 

繅席者,削蒲弱展之,編以五采,若今合歡矣。

 

畫純者,謂畫云氣。

 

次席者,桃枝{艹席}有次列成文』,此次席即《顧命》所謂『篾席』也。

 

篾謂竹青,據竹而言。

 

次謂次列,據文體而說。

 

是以《顧命》云:『牖南向,敷重篾席。』

 

孔傳云:『桃枝竹。』

 

義與鄭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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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天子袞冕,負斧依。

 

(袞衣者,裨之上也。繢之,繡之為九章。其龍,天子有升龍,有降龍。衣此衣而冠冕,南鄉而立,以俟諸侯見。)

 

[疏]『天子袞冕負斧依』。

 

註『袞衣』至『侯見』。

 

釋曰:云『負斧依』者,負謂背之南面也。

 

云『袞衣者,裨之上也』者,但裨衣者,自袞冕至玄冕,五者皆裨衣,故云裨之上也。

 

上文云裨衣者,總五等諸侯,指其衣有三等,不得定其衣號,故言總裨衣。

 

此據天子一身,故指其衣體言袞冕。

 

云『繢之,繡之為九章』者,衣繢而裳繡,衣在上為陽,陽主輕浮,故對方為繢次。

 

裳在下為陰,陰主沈深,故刺之為繡次。

 

是以《尚書》衣言作繢,裳言糸失繡,為九章首,鄭註《司服》云:冕服九章,登龍於山,登火於宗,彜尊其神明也。

 

九章:初一曰龍,次二曰山,次三曰華蟲,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彜,皆畫以為繢;

 

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以為繡。

 

則袞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

 

云『南鄉而立』者,此文及《司幾筵》雖不云立,案下《曲禮》云『天子當寧而立』,又云『當而立』,在朝、在廟皆云立,故知此南面而立,以俟諸侯之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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