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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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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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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14:24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四


子曰:「後稷之祀易富也。

 

其辭恭,其欲儉,其祿及子孫。

 

富之言備也。

 

以傳世之祿,恭儉者之祭易備也。

 

○易,以豉反,注同。

 

傳,丈專反,下同。

 

共音恭。

 

《詩》曰:『後稷兆祀,庶無罪悔,以迄於今。』」

 

兆,四郊之祭處也。

 

迄,至也。

 

言祀後稷於郊以配天。

 

庶幾其無罪悔乎,福祿傳世,乃至於今。

 

○迄,許訖反。

 

處,昌慮反。

 

下「建國之處」同。

 

[疏]「子曰」至「於今」。

 

○以前經明不違卜筮,動合神明,故此經明後稷祭祀,福流後世,以證成其義。

 

○「後稷之事,易富也」者,富,備也。

 

後稷乃帝嚳之子,世有祿位,後稷又祭祀恭儉,以世祿之饒供儉薄之祭,故易豐備也。

 

○「其祿及子孫」者,以後稷祭祀,其辭恭敬,其欲節儉,神之降福,故「祿及子孫」。

 

○「詩曰:後稷兆祀」者,是《大雅•生民》之篇,美成王尊祖配天。

 

所以尊後稷配天者,以後稷生存之時,於四郊之兆域,祭祀於天,而事皆合禮,庶幾無罪過悔恨,故迄至於今文、武之時,而王有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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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15:22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四


子曰:「大人之器威敬。

 

言其用之尊嚴。

 

天子無筮,謂征伐出師若巡守也,天子至尊,大率皆用卜也。

 

《春秋傳》曰:「先王卜征五年,歲襲其祥。」

 

○守,手又反。

 

諸侯有守筮。

 

守筮,守國之筮,國有事則用之。

 

天子道以筮。

 

始將出,卜之。

 

道有小事則用筮。

 

諸侯非其國不以筮,卜宅寢室。

 

入他國則不筮,不敢問吉凶於人之國也。

 

諸侯受封乎天子,因國而國,唯宮室欲改易者,得卜之耳。

 

天子不卜處大廟。」

 

卜可建國之處吉,則宮廟吉可知。

 

○大音泰。

 

子曰:「君子敬則用祭器。

 

謂朝聘待賓客崇敬,不敢用燕器也。

 

○朝,直遙反。

 

是以不廢日月,不違龜筮,以敬事其君長。

 

用龜筮,問所貢獻也。

 

○長,丁丈反。

 

是以上不瀆於民,下不褻於上。」

 

言上之於下以直,則下應之以正,不褻慢也。

 

○應,應對之應。

 

慢,字又作「僈」,武諫反。

 

[疏]「子曰」至「於上」。

 

○「以上經明在國內事上帝神明及國內諸事,無非卜筮之用,此一節更明天子、諸侯用卜筮,有出行之義。

 

○「大人之器威敬」者,大人,謂天子,所主之器,當威嚴敬重,不可私褻於小事雜用也。

 

饗時則用,燕則不用也。

 

○「天子無筮」,天子既尊重,於征伐出師若巡守之大事,皆用卜,無用筮也。

 

○「諸侯有守筮」者,諸侯卑於天子,有守國之筮,謂在國居守,有事而用筮。

 

○「天子道以筮」者,天子在國既皆用卜,若出行於道路之上,臨時有小事之時,則唯用筮也。

 

○「諸侯非其國不以筮」者,諸侯降於天子,若出行於外,非其國境不用筮也。

 

以其不敢問吉凶於人之國,筮尚不用,卜不用可知也。

 

「卜宅寢室」者,謂諸侯既受天子所封,不敢卜其所建之國以否,但建國已後,宅及寢室須欲改易者得卜之,故曰「卜宅寢室」。

 

○「天子不卜處大廟」者,以建國之時,總卜其吉,不特更卜處大廟所在,以其吉可知。

 

○「子曰:君子敬則用祭器」者,猶事稍異於上,故更稱「子曰」。

 

「敬則用祭器」者,言慎重其大事,心有恭敬,則用祭器。

 

言慎重其事也。

 

○「是以不廢日月」者,總明朝聘之時,依其日月。

 

○「不違龜筮」者,謂貢獻之物,必先卜筮而來。

 

○「以敬事其君長」者,所以朝聘之時,必須如此者,以恭敬事其君長,不敢褻瀆故也。

 

君,謂天子。

 

言「長」者,兼諸侯相朝,小國之於大國也。

 

○「是以上不瀆於民」,其上為此相敬,不褻瀆於民,言以直道接民。

 

○「下不褻於上」者,謂以正事上,不褻慢也。

 

○注「謂征」至「其祥」。

 

○正義曰:知「征伐出師及巡守」者,以前云外事用剛日,內事用柔日,據在國諸事。

 

今此云「無筮」,又云「天子道以筮」,又云「諸侯非其國不以筮」,皆據將欲出行,及在道之事。

 

故知此節以下,不與上同,是將出行。

 

下云「天子道以筮」,此云「無筮」,是未在道也,故知「征代出師若巡守」欲發時也。

 

云「天子至尊,大事皆用卜也」者,謂不徒用筮而已,兼用卜也。

 

此云「無筮」,無徒筮耳,不謂全無筮也。

 

《簭人》云:「國之大事,先簭而後卜。」

 

出師、巡守,皆大事者也。

 

所引《春秋傳》者,襄十三年《左傳》文。

 

案襄十一年,鄭先屬於楚。

 

今楚弱,鄭又被晉收,屬於晉,鄭使良霄石告絕於楚,楚人執之,故謂楚人云:「先王卜征五年。」

 

謂將欲巡守,預先五年,每歲卜之。

 

云「歲襲其祥」者,襲,重也。

 

謂歲歲恆吉,重其吉祥,而後始行。

 

若不吉,則更增脩其德,欲令楚脩德。

 

引者,證巡守須卜也。

 

○注「守筮守國之筮」。

 

○正義曰:此諸侯守國筮者,非寢室改易之屬,則唯用筮也。

 

若寢室亦用卜,故下云「卜宅寢室」。

 

然此節皆明將行及守國之義,而云「守筮」及「卜宅寢室」,及「不卜處大廟」,皆言國史之寧者,此舉國中以明在外,外內相明也。

 

○注「諸侯受封乎天子,因國而國」。

 

○正義曰:此諸侯初受封之時不卜者,以天子因先王舊國,而今封諸侯,不須卜也。

 

若天子初建國則卜之,故下注云「卜可建國之處」,是不因先王舊國也。

 

○注「謂朝聘若賓客崇敬,不敢用燕器也」。

 

○正義曰:但此章據出行朝聘之事,故以朝聘解之,則上文「非其國不以筮」,是出外行也。

 

其實昏、冠亦不用燕器也,用祭器也,故《左傳》稱魯襄公冠,季武子云「君冠必以祼享之禮,行之以金石之樂節之」是用祭器也。

 

○注「用龜筮,問所貢獻也」。

 

○正義曰:鄭以「天子無筮」以下,論出行在外之事,故解此「不違龜筮」,謂所問貢獻之物也。

 

前章云「不違龜筮」,謂在國所卜諸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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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16:54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緇衣第三十三

陸曰:「鄭云:善其好賢者之厚,故述其所稱之《詩》以為其名也。

 

《緇衣》,鄭詩,美武公也。

 

劉獻云:『公孫尼子所作也。』」

 

[疏]正義曰:案鄭《目錄》云:「名曰《緇衣》者,善其好賢者,厚也。

 

《緇衣》,鄭詩也。

 

其詩曰:『緇衣之宜兮,敝予又改為兮。

 

適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粲兮。』

 

粲,餐也。

 

設餐以授之,愛之欲飲食之。

 

言緇衣之賢者,居朝廷,宜其服也。

 

我欲就為改制其衣,反欲與之新衣,厚之而無已。

 

此於《別錄》屬《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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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17:54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言之曰:「為上易事也,為下易知也,則刑不煩矣。」

 

言君不苛虐,臣無奸心,則刑可以措。

 

○「子言之曰」,此篇二十四章,唯此一「子言之」,後皆作「子曰」。

 

易,以豉反,下同。

 

苛音何。

 

錯,七故反,本亦作措,同。

 

[疏]「子言」至「煩矣」。

 

○正義曰:此篇凡二十四章,唯此云「子言之曰」,餘二十三章皆云「子曰」。

 

以篇首宜異故也。

 

○「為上易事也」者,「為上」謂君。

 

君上以正理御物,則臣事之易也。

 

○「為下易知也」者,「為下」謂臣。

 

臣下無奸詐,則君知其情易也。

 

○「則刑不煩矣」者,君易事,臣易知,故刑辟息止,不煩動矣。

 

然此篇題「緇衣」,而入文不先云「緇衣」者,欲見君明臣賢如此,後乃可服緇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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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18:59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好賢如《緇衣》,惡惡如《巷伯》,則爵不瀆而民作願,刑不試而民咸服。

 

《緇衣》、《巷伯》,皆《詩》篇名也。

 

《緇衣》首章曰「緇衣之宜兮,敝予又改為兮。

 

適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粲兮」,言此衣緇衣者,賢者也,宜長,為國君。

 

其衣敝,我願改制,授之以新衣,是其「好賢」,欲其貴之甚也。

 

《巷伯》六章,曰「取彼讒人,投畀豺虎。

 

豺虎不食,投畀有北。

 

有北不受,投畀有昊」。

 

此其「惡惡」,欲其死亡之甚也。

 

「爵不瀆」者,不輕爵人也。

 

試,用也。

 

咸,皆也。

 

○好,呼報反,注同。

 

緇,側其反。

 

惡惡,上烏路反,下如字,注同。

 

巷,戶降反。

 

《巷伯》,《小雅》篇名。

 

願音原。

 

還音旋。

 

粲,七旦反。

 

衣緇衣,上於既反,下如字。

 

讒人,本又依《詩》作「譖人」。

 

投畀,必利反,下同。

 

豺,仕皆反。

 

昊,胡老反,本或作皓,同。

 

《大雅》曰:『儀刑文王,萬國作孚。』」

 

刑,法也。

 

孚,信也。

 

儀法文王之德而行之,則天下無不為信者也。

 

文王為政,克明德慎罰。

 

[疏]「子曰」至「作孚」。

 

○正義曰:此一節明好賢、惡惡,賞罰得中,則為民下所信。

 

○「好賢如緇衣」者,緇衣,朝服也。

 

諸侯視朝之服,緇衣素裳。

 

鄭武公、桓公父子並為周司徒,善於其職,鄭人善之,願君久留鄭國,服此緇衣,衣服敗破,則又作新衣以授之,故以歌此詩,是好賢之詩也。

 

詩人以《緇衣》為《鄭風》之首,故云「好賢如緇衣」也。

 

○「惡惡如巷伯」者,《巷伯》亦《詩》篇名也,巷伯是奄人,為王后宮巷官之長,故為「巷伯」也。

 

幽王信讒,詩人傷讒而懼讒及己,故作詩以疾讒也。

 

其詩云:「取彼讒人,投畀豺虎。

 

豺虎不食,投畀有北。

 

有北不受,投畀有昊。」

 

是惡讒人之甚,故云「惡惡如《巷伯》也。

 

○「則爵不瀆而民作願」者,此解「好賢」也。

 

瀆,濫也。

 

願,愨也。

 

君若好賢如《緇衣》,則爵不濫而民皆謹愨也。

 

○「刑不試而民咸服」者,此解「惡惡」也。

 

試,用也。

 

言君惡惡如《巷伯》,則刑措而不用,民皆服從。

 

○「《大雅》云:儀刑文王,萬國作孚」者,此《大雅•文王》之篇,諫成王之辭。

 

儀,像也;

 

刑,法也;

 

孚,信也。

 

言成王但象法文王之德而行之,則天下萬國無不為信也。

 

言皆信敬之,故云「萬國作孚」,猶文王明德慎罰,為民所敬。

 

信引之者,證上「爵不瀆」、「刑不試」也。

 

○注「緇衣」至「甚也」。

 

○正義曰:《緇衣》者,《詩•鄭風》美鄭桓公、武公詩也;

 

《巷伯》,剌幽王之詩也,故云「皆《詩》篇名」。

 

云「緇衣之宜兮」者,言桓公、武公並皆有德,堪為國君。

 

國人願之,言德宜著此緇衣;

 

破敝,我又欲改更為新衣。

 

云「適子之館兮」者,鄭人云,桓公、武公既為卿士,適子之館舍兮,謂鄉卿士治事館舍。

 

云「還矛授子之粲兮」者,從館舍回還來過本國,我即授子以粲餐兮也。

 

鄭人愛桓公、武公之甚矣,是「好賢」也。

 

緇衣者,諸侯朝服,故《論語》云「緇衣羔裘」,注云:「諸侯之朝服,其服緇布衣而素裳,緇帶素□。」

 

故《士冠禮》云:「主人玄冠朝服,緇帶素□。」

 

注云:「朝服者,十五升布衣而素裳也。

 

衣不言色者,衣與冠同也。」

 

知朝服十五升者,《雜記》文。

 

知用布者,《雜記》云「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緦」,故知布也。

 

知素裳者,以《冠禮》云「素□,□從裳色」故知裳亦素也。

 

若士之助祭者,則□用緇,不與裳同色。

 

熊氏云「玄冠用黑繒為之」,其義未甚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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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20:01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格心。

 

教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遯心。

 

格,本也。

 

遯,逃也。

 

○格,古伯反。

 

遯,徒遜反,亦作「遁」。

 

故君民者,子以愛之,則民親之;

 

信以結之,則民不倍;

 

恭以蒞之,則民有孫心。

 

蒞,臨也。

 

孫,順也。

 

○倍音佩,下注同。

 

蒞音利,又音類。

 

孫音遜,注同。

 

《甫刑》曰:『苗民匪用命,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是以民有惡德,而遂絕其世也。」

 

《甫刑》,《尚書》篇名。

 

匪,非也。

 

命,謂政令也。

 

高辛氏之末,諸侯有三苗者作亂,其治民不用政令,專制御之以嚴刑,乃作五虐蚩尢之刑,以是為法。

 

於是民皆為惡,起倍畔也。

 

三苗由此見滅無後世,由不任德。

 

○蚩,尺之反。

 

畔,本或作叛,俗字,非也。

 

任,而鴆反。

 

[疏]「子曰」至「世也」。

 

○正義曰:此一節明教民以德不以刑也。

 

○「則民有格心」者,格,來也。

 

君若教民以德,整民以禮,則民有歸上之心,故《論語》云「有恥且格」。

 

○「《甫刑》曰:苗民匪用命」者,此《尚書•呂刑》之篇也。

 

甫侯為穆王說刑,故稱《甫刑》。

 

匪,非也。

 

言「苗民匪用命」者,命,謂政令,言苗民為君,非用政令以教於下。

 

○「制以刑」者,言制御於下以嚴刑。

 

○「唯作五虐之刑,曰法」者,言唯作蚩尢五種虐刑,自謂為法。

 

○「是以民有惡德」者,以此之故,民皆有怨惡之德,起倍叛之心。

 

○「遂絕其世也」者,言三苗不任德,遂被誅而絕其世也。

 

○注「甫刑」至「任德」。

 

○正義曰:此《甫刑》,《尚書•呂刑》也。

 

而行《甫刑》者,案《孝經序》云:《春秋》有呂國而無甫侯。

 

但《孝經序》末知是鄭作以不。

 

案《春秋》實無甫侯,國語云:「申、呂雖衰,齊、許猶在。」

 

又云:「齊、許、申、呂皆由大姜。」

 

然則「呂」即「甫」也。

 

案孔注《尚書》「呂侯」後為「甫侯」,故穆王時謂之呂侯,周宣王及平王之時為甫侯,故《詩•崧高》云「生甫及申」,謂宣王時也;

 

「揚之水,不與我戍甫」,謂平王時也。

 

則孔氏義為是,鄭或同之。

 

云「高辛氏之末,諸侯有三苗者作亂」,案鄭注《呂刑》云:「苗民,謂九黎之君也。

 

九黎之君於少昊氏衰而棄善道,上效蚩尢重刑,必變九黎。」

 

言「苗民」者,有苗,九黎之後,顓頊代少昊誅九黎,分流其子孫;

 

為居於西裔者;

 

三苗至高辛之衰,又復九黎之君惡,堯興,又誅之;

 

堯末又在朝,舜時又竄之。

 

後王深惡此族三生兇惡,故著其氏而謂之「民」。

 

「民」者,冥也,言未見仁道。

 

以此言之,三苗是九黎之後,九黎於少昊之末而為亂,三苗於高辛氏之末又為亂,故此注云「高辛」,以《呂刑》於此「苗民」之下云「皇帝清問下民」,又云「乃命三後」,三後,謂伯夷之等,故以「皇帝」為帝堯,又以「苗民」為高辛氏之末也。

 

鄭以九黎為苗民先祖,但上學蚩尢之惡,非蚩尢子孫。

 

孔注《尚書》以為九黎即蚩尢也,三苗則非九黎之子孫,與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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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21:05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下之事上也,不從其所令,從其所行。

 

言民化行,不拘於言。

 

○行,下孟反,注同,又如字。

 

拘音俱。

 

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矣。

 

甚者,甚於君也。

 

○好,呼報反,下皆同。

 

故上之所好惡,不可不慎也,是民之表也。」

 

言民之從君,如影逐表。

 

○惡,鳥路反。

 

景如字,一音英領反。

 

子曰:「禹立三年,百姓以仁遂焉,豈必盡仁?」

 

言百姓效禹為仁,非本性能仁也。

 

遂,猶達也。

 

○效,胡孝反。

 

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甫刑》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大雅》曰:『成王之孚,下土之式。』」

 

皆言化君也。

 

孚,信也。

 

式,法也。

 

○赫,許百反。

 

王如字,徐於況反。

 

[疏]「子曰」至「之式」。

 

○正義曰:此一節申明上文,以君者民之儀表,不可不慎,故此兼言上有其善,則下賴之。

 

○「百姓以仁遂焉」者,遂,達也。

 

言禹立三年,百姓悉行仁道,達於外內,故云「百姓以仁遂焉」。

 

「豈必盡仁」者,言禹之百姓,豈必本性盡行仁道,只由禹之所化,故此禹立三年,則百姓盡行仁道。

 

《論語》稱「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者,禹承堯、舜禪代之後,其民易化。

 

《論語》所稱者,謂承離之後,故必世乃後仁,是以注《論語》云「周道至美,武王伐紂,至成王乃致太平」由承殷紂敝化之後故也。

 

○「《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者,此《小雅•節南山》之篇,剌幽王之詩。

 

言幽王之時,尹氏為大師,為政不平,故詩人剌之。

 

云赫赫然顯盛之師尹者,「民具爾瞻」,視上之所為。

 

引者,證民之法則於上。

 

○「《甫刑》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者,慶,善也。

 

一人,謂天子也。

 

天子有善行,民皆蒙賴之。

 

引者,證上有善行,賴及於下。

 

「《大雅》曰:成王之孚,下土之式」者,是《大雅•下武》之篇,美武王之詩。

 

孚,信也。

 

言武王成就王道之信者,故為下土法。

 

引之者,證君有善與為法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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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22:10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上好仁,則下之為仁爭先人。

 

故長民者章志、貞教、尊仁,以子愛百姓,民致行己以說其上矣。

 

章,明也。

 

貞,正也。

 

「民致行己」者,民之行,皆盡己心。

 

○長,丁丈反。

 

說音悅。

 

《詩》云:『有梏德行,四國順之。』」

 

梏,大也,直也。

 

○梏音角,《詩》作「覺」。

 

行,下孟反。

 

[疏]「子曰」至「順之」。

 

○正義曰:此一節贊結上經在上行仁之事。

 

○「則天下之為仁爭先人」者,言上若好仁,則下皆為仁,爭欲先他人。

 

○「故長民者章志、貞教、尊仁,以子愛百姓」者,章,明也;

 

貞,正也。

 

言尊長於人為君者,當須章明己志,為貞正之教,尊敬仁道,以子愛百姓也。

 

○「民致行已以說其上矣」者,言上能化下,如此則在下之人致盡行己之意,以說樂其上矣。

 

○「《詩》云:有梏德行,四國順之」,此《詩•大雅•抑》之篇,剌厲王之詩也。

 

梏,大也。

 

言賢者有大德行,四國從之。

 

引者,證上有其德,下所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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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23:17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王言如絲,其出如綸。

 

王言如綸,其出如綍。

 

言,言出彌大也。

 

綸,今有秩嗇夫所佩也。

 

綍,引棺素也。

 

○綸音倫,又古頑反,綬也。

 

如紼音弗,大素。

 

嗇音色。

 

索,悉洛反。

 

故大人不倡游言。

 

游,猶浮也,不可用之言也。

 

○倡,昌尚反。

 

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言也。

 

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

 

則民言不危行,而行不危言矣。

 

危,猶高也。

 

言不高於行,行不高於言,言行相應也。

 

○行、而行,皆下孟反,注及下皆同。

 

應,應對之應。

 

《詩》云:『淑慎爾止,不愆於儀。』

 

淑,善也。

 

愆,過也。

 

言善慎女之容止,不可過於禮之威儀也。

 

○愆,起虔反。

 

女音汝。

 

[疏]「子曰」至「於儀」。

 

○正義曰:此一節明王者出言,下所效之,其事漸大,不可不慎,意與前經同也。

 

○「王言如絲,其出如綸」者,王言初出,微細如絲,及其出行於外,言更漸大,如似綸也。

 

言綸粗於絲。

 

○「王言如綸,其出如綍」者,亦言漸大出如綍也。

 

綍,又大於綸。

 

○「故大人不倡游言」者,游言,謂浮游虛漫之言,不可依用。

 

出言,則民皆師法,故尊大之人不倡道此游言,恐人依象之。

 

○「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言也」,謂口可言說,力不能行,則君子不言也。

 

若「有客不能館,則不問其所捨」之類是也。

 

「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熊氏云:「可行,謂君子賢人可行此事,但不可言說為凡人作法。

 

如此之事,則君子不當行。

 

若曾子有母之喪,水漿不入於口七日,不可言說以為法,故子思非之。」

 

是君子不行也。

 

○「則民言不危行,而行不危言矣」者,危,高也。

 

如此化民,則民言行相應,言不高於行,行不高於言。

 

○「詩云:淑慎爾止,不愆於儀」者,此《大雅•抑》之篇,剌厲王之詩。

 

淑,善也;

 

愆,過也。

 

言為君之法當善,謹慎女之容止,不愆過於禮之容儀,言當守道以自居。

 

引者,證言行不可過也。

 

○注「綸,今有秩嗇夫所佩也」。

 

○正義曰:案《漢書•百官公卿大夫表》云:十里一亭,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有秩嗇夫,有游徼。

 

三老掌教化,嗇夫掌獄訟,游徼掌禁盜賊。

 

故《漢書》云:「張敞以鄉有秩,補大守卒史。」

 

又云:「朱邑為桐鄉嗇夫。」

 

又《續漢書•百官志》云:「鄉置有秩、三老、游徼。

 

有秩,郡所置,秩百戶。

 

其鄉小者,縣所置嗇夫。」

 

案此,則有秩、嗇夫職同,但隨鄉大小,故名異耳。

 

名雖異,其所佩則同。

 

張華云:「綸如宛轉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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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24:43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君子道人以言,而禁人以行。

 

禁,猶謹也。

 

○道音導。

 

故言必慮其所終,而行必稽其所敝,則民謹於言而慎於行。

 

稽,猶考也,議也。

 

○稽,古兮反。

 

《詩》云:『慎爾出話,敬爾威儀。』

 

話,善言也。

 

○話,胡快反。

 

《大雅》曰:『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

 

緝、熙,皆明也。

 

言於明明乎敬其容止。

 

○於音烏,注同。

 

緝,七入反。

 

熙,許其反。

 

《毛詩傳》云:「緝熙,光明也。」

 

[疏]「子曰」至「敬止」。

 

○正義曰:此一節亦贊明前經言行之事。

 

○「道人以言」者,在上君子誘道在下以善言,使有信也。

 

○「而禁人以行」者,禁,猶謹也,言禁約謹慎人以行,使行顧言也。

 

○「故言必慮其所終」者,謂初出言之時,必思慮其此言得終末,可恆行以否。

 

○「而行必稽其所敝」者,稽,考也。

 

言欲行之時,必須先考校此行至終敝之時,無損壞以否。

 

○「《詩》云:慎爾出話,敬爾威儀」者,此《大雅•抑》之篇,剌厲王也。

 

話,善言也。

 

爾,汝也。

 

謹慎爾之所出之善言,以為政教,故恭敬爾之威儀,言必為人所法則,引證言慮其所終。

 

「《大雅》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者,此《大雅•文王》之篇,美文王之詩。

 

言穆穆然美者,乃是文王。

 

於,謂嗚呼。

 

緝、熙,皆光明也。

 

言文王之德,嗚呼光明乎,又敬其容止。

 

引者,證在上當敬其言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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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27:09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長民者,衣服不貳,從容有常,以齊其民,則民德壹。

 

貳,不壹也。

 

○長,丁丈反,下「君長」同。

 

貳,本或作貳,同,音二,下同。

 

從,七凶反。

 

《詩》云:『彼都人士,狐裘黃黃。

 

其容不改,出言有章。

 

行歸於周,萬民所望。』」

 

黃衣,則狐裘大蠟之服也。

 

詩人見而說焉。

 

章,文章也。

 

忠信為周。

 

此《詩》,毛氏有之,三家則亡。

 

○黃,徐本作橫,音黃。

 

蠟,仕嫁反。

 

說音悅。

 

[疏]「子曰」至「所望」。

 

○正義曰:「從容有常」者,從容,謂舉動有其常度。

 

○「則民德一」者,一,謂齊一,則萬人之德,皆齊一不參差。

 

「詩云:彼都人士」者,此《小雅•都人士》之篇,剌幽王之詩。

 

幽王之時,君臣衣服無常,故詩人引彼明王之時,都邑之人有士行者,服此「狐裘黃黃」然。

 

「行歸於周,萬民所望」者,周,謂忠信。

 

言都人之士行歸忠信,萬民所以瞻望,以法則之。

 

○注「黃衣,則狐裘大蠟之服也」。

 

○正義曰:《郊特牲》云:「黃衣黃冠而祭,息田夫也。」

 

此云「黃衣」,故云「大蠟之服」。

 

《論語》云「黃衣狐裘」,故狐裘則黃衣也。

 

案《詩》注云「狐裘取溫裕而已」,不云「大蠟」。

 

此云「蠟」者,以正衣解之。

 

《詩》謂庶人有士行,非關蠟祭之事,故為「溫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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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2#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28:10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為上可望而知也,為下可述而志也,則君不疑於其臣,而臣不惑於其君矣。

 

志,猶知也。

 

尹吉曰:『惟尹躬及湯,咸有壹德。』

 

吉,當為「告」。

 

告,古文「誥」字之誤也。

 

尹告,伊尹之誥也。

 

《書序》以為《咸有壹德》,今亡。

 

咸,皆也。

 

君臣皆有壹德不貳,則無疑惑也。

 

○吉,依注為告,音誥,羔報反。

 

《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

 

[疏]「子曰」至「不忒」。

 

○正義曰:「為上可望而知也」者,謂貌不藏情,可望見其貌,則知其情。

 

○「為下可述而志也」,志,知也。

 

為臣下率誠奉上,其行可述敘而知。

 

○「尹吉曰:惟尹躬及湯,咸有一德」者,吉,當為「告」,是伊尹誥大甲,故稱「尹誥」,則《咸有一德》篇是也。

 

言惟尹躬身與成湯,皆有純一之德。

 

引者,證上君臣不相疑惑。

 

○「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者,此《詩•曹風•鳲鳩》之篇,剌曹君之詩,言善人君子,其儀不有差忒。

 

引者,證「一德」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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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29:08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有國者章<亶>惡,以示民厚,則民情不貳。

 

章,明也。

 

<亶>,病也。

 

○忒,他得反,本或作貳,音二。

 

章義如字,《尚書》作「善」。

 

皇云:「義,善也。」

 

<亶>,丁但反。

 

《詩》云:『靖共爾位,好是正直。』」

 

[疏]「子曰」至「正直」。

 

○正義曰:「章善<亶>惡」者,章,明也;

 

<亶>,病也。

 

言為國者,有善以賞章明之,有惡則以刑<亶>病之也。

 

○「詩云:靖共爾位,好是正直」者,此《詩•小雅•小明》之篇,剌幽王之詩也。

 

言大夫悔仕亂世,告語未仕之人,言更待明君靖謀,共其爾之祿位,愛好正直之人,然後事之也。

 

引之者,證上民情不二為正直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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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30:07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上人疑則百姓惑,下難知則君長勞。

 

「難知」,有奸心也。

 

○共音恭,本亦作恭。

 

好,乎報反。

 

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慎惡以御民之淫,則民不惑矣。

 

淫,貪侈也。

 

《孝經》曰:「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

 

○好如字,又呼報反,注同。

 

惡如字,又烏路反,注同。

 

侈,昌氏反,又式氏反。

 

臣儀行,不重辭,不援其所不及,不煩其所不知,則君不勞矣。

 

儀,當為「義」,聲之誤也。

 

言臣義事君則行也。

 

重,猶尚也。

 

援,猶引也,不引君所不及,謂必使其君所行如堯舜也。

 

不煩以其所不知,謂必使其知慮如聖人也。

 

凡告喻人,當隨其才以誘之。

 

○行如字。

 

援音袁,注同。

 

知慮音智。

 

《詩》云:『上帝板板,下民卒<亶>。』

 

上帝,喻君也。

 

板板,辟也。

 

卒,盡也。

 

<亶>,病也。

 

此君使民惑之詩。

 

○版,布綰反,注同。

 

亶,丁但反,本亦作<亶>。

 

辟,匹亦反,字亦作僻,同。

 

《小雅》曰:『匪其止共,惟王之邛。』」

 

匪,非也。

 

邛,勞也。

 

言臣不止於恭敬其職,惟使王之勞。

 

此臣使君勞之詩也。

 

○共音恭,皇本作「躬」,云「躬,恭也」。

 

邛,其恭反。

 

[疏]「子曰」至「之邛」。

 

○正義曰:此一節申明上經君臣各以情相示,則君之與臣各得其所。

 

○「上人疑」者,謂在上之君多有疑二,則在下百姓有疑惑也。

 

○「下難知則君長勞」者,若在下之人,心懷欺詐,難知其心,則在上君長治之勞苦。

 

○「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慎惡以御民之淫,則民不惑矣」,覆上「百姓惑」。

 

淫,貪也。

 

言如此則民不惑矣。

 

○「臣儀行,不重辭,不援其所不及,不煩其所不知,則君不勞矣」者,覆上「君長勞」。

 

如此則君不勞。

 

「臣儀行」者,儀當為「義」,謂臣有義事則奉行之。

 

「不重辭」者,重,尚也。

 

為臣之法,不尚虛華之辭。

 

「不援其所不及」者,謂君才行所不能及,臣下不須援引其君行所不能及之事,謂必使其君所行如堯舜也。

 

「不煩其所不知」者,謂君有所不知,其臣不得煩亂君所不知之事,令必行之。

 

臣能如此,則君不勞苦。

 

○「《詩》云:上帝板板,下民卒<亶>」者,上帝,君也;

 

板板,辟也;

 

卒,盡也;

 

<亶>,病也。

 

言君上邪辟,下民盡皆困病。

 

引之者,證君使民惑之事。

 

此《詩•大雅•板》之篇,剌厲王之詩。

 

○「《小雅》曰:匪其止共,惟王之邛」者,《小雅•巧言》之篇,剌幽王之詩也。

 

言小人在朝,不止息於恭敬,惟為奸惡,使王之邛勞。

 

引之者,證臣使君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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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5#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31:09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爵祿不足勸也,刑罰不足恥也。

 

故上不可以褻刑而輕爵。

 

言政教所以明賞罰。

 

○褻,息列反。

 

《康誥》曰:『敬明乃罰。』

 

《甫刑》曰:『播刑之不迪。』」

 

康,康叔也,作誥,《尚書》篇名也。

 

播,猶施也。

 

「不」,衍字耳。

 

迪,道也,言施刑之道。

 

○播,徐補餓反。

 

迪音狄。

 

衍,延善反。

 

[疏]「子曰」至「不迪」。

 

○正義曰:此一節明慎賞罰之事。

 

○「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者,皇氏云:「言在上政令所以不行,教化所以不成者,只由君上爵祿加於小人,不足勸人為善也。

 

由刑罰加於無罪之人,不足恥其為惡。」

 

由賞罰失所,故致「政之不行,教之不成」也。

 

○「故上不可以褻刑而輕爵」者,刑爵不中,則懲勸失所,故君上不可輕褻之。

 

○「《康誥》曰:敬明乃罰」者,證刑罰不可褻也。

 

周公作《康誥》,誥康叔云「女所施刑罰,必敬而明之也。」

 

○「《甫刑》曰:播刑之不迪」,「不」為衍字。

 

迪,道也。

 

此穆王戒群臣云:今爾何監,非是伯夷布刑之道。

 

言所為監鏡者,皆是伯夷布刑之道。

 

引之者,證重刑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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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32:14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大臣不親,百姓不寧,則忠敬不足,而富貴已過也。

 

大臣不治,而邇臣比矣。

 

「忠敬不足」,謂臣不忠於君,君不敬其臣。

 

邇,近也。

 

言近以見遠,言大以見小,互言之。

 

比,私相親也。

 

○治心值。

 

比,毗志反,注同,親也。

 

見,賢遍反,下同。

 

故大臣不可不敬也,是民之表也。

 

邇臣不可不慎也,是民之道也。

 

「民之道」,言民循從也。

 

君毋以小謀大,毋以遠言近,毋以內圖外,圖以謀也。

 

言凡謀之,當各於其黨。

 

於其黨,知其過審也。

 

大臣柄權於外,小臣執命於內,或時交爭,轉相陷害。

 

○毋音無,下同。

 

柄音秉,兵永反。

 

爭,爭鬥之爭。

 

則大臣不怨,邇臣不疾,而遠臣不蔽矣。

 

疾,猶非也。

 

○蔽,必世反。

 

葉公之《顧命》曰:『毋以小謀敗大作,毋以嬖御人疾莊後,毋以嬖御士疾莊士,大夫、卿、士。』」

 

葉公,楚縣公葉公子高也,臨死遺書曰顧命。

 

小謀,小臣之謀也。

 

大作,大臣之所為也。

 

嬖御人,愛妾也。

 

疾,亦非也。

 

莊後,適夫人齊莊得禮者。

 

嬖御士,愛臣也。

 

莊士,亦謂士之齊莊得禮者,今為大夫、卿、士。

 

○葉,舒涉反,注同。

 

葉公,楚大夫沈諸梁也,字子高,為葉縣尹,僣稱公也。

 

敗,補邁反。

 

嬖,必惠反,徐甫詣反,又補弟反,《字林》萬豉反。

 

賤而得幸曰「嬖」,云便嬖愛妾。

 

莊後,側良反,齊莊也,下及注同。

 

適,丁歷反。

 

齊莊,側皆反,下同。

 

子曰:「大人不親其所賢,而信其所賤。

 

民是以親失,而教是以煩。

 

親失,失其所當親也。

 

教煩,由信賤也。

 

賤者無一德也。

 

《詩》云:『彼求我則,如不我得。

 

執我仇讎,亦不我力。』

 

言君始求我,如恐不得我。

 

既得我,持我仇讎然不堅固,亦不力用我,是不親信我也。

 

○仇音求,《爾雅》云:「讎也。」

 

《君陳》曰:『未見聖,若己弗克見。

 

既見聖,亦不克由聖。』」

 

克,能也。

 

由,用也。

 

○陳,本亦作古陳字。

 

若己弗克見,音紀,《尚書》無「己」字。

 

[疏]「子曰」至「由聖」。

 

○正義曰:此一節明在下群臣,無問大小,皆須恭敬謹慎;

 

又君無以小臣而謀大事也。

 

○「大臣不親,百姓不寧,則忠敬不足,富貴己過也」者,沈氏云:謂大臣離二,不與上相親。

 

政教煩苛,故百姓不寧。

 

若其如此,臣不忠於君,君不敬於臣,是忠敬不足所以致然也,由君與臣富貴已過極也。

 

○「大臣不治,而邇臣比矣」者,大臣不肯為君理治職事,由邇近之臣與上相親比故也。

 

○「邇臣不可不慎也,是民之道也」者,邇,近也。

 

言親近之臣不可不慎擇其人。

 

道,謂道路。

 

言邇臣是民之道路,邇臣好則人從之好,邇臣惡則人從之惡也。

 

○「君毋以小謀大」者,言君無得與小臣而謀大臣之事也。

 

○「毋以遠言近」者,無得以遠臣共言近臣之事也。

 

○「毋以內圖外」者,無得以內臣共圖謀外臣之事。

 

所以然者,小大之臣意殊,遠近之臣不同,恐各為朋黨,彼此交爭,轉相陷害,故不圖謀也。

 

「則大臣不怨,邇臣不疾,而遠臣不蔽矣」者,若能如此,則外內情通,小大意合,大臣不怨恨於君也。

 

疾,猶非也。

 

近臣不為人所非毀,而遠臣不被障蔽故也。

 

「葉公之《顧命》曰:毋以小謀敗大作」者,此葉公《顧命》之書,無用小臣之謀敗損大臣之作。

 

○「毋以嬖御人疾莊後」者,莊後,謂齊莊之後,是適夫人也。

 

無得以嬖御賤人之為非毀於適夫人。

 

○「毋以嬖御士疾莊士者,言毋得以嬖御之士非毀齊莊之士。

 

○「大夫、卿士」者,覆說言「莊士」,即大夫、卿之典事者。

 

士,事也。

 

○注「言近以見遠,言大以見小,互言之」。

 

○正義曰:「言近以見遠」,謂言近臣親比,則遠臣不親比。

 

云「言大以見小」,謂大臣不治,小臣治也,故云「互言之」也。

 

○注「大臣」至「陷害」。

 

○正義曰:由大臣執權於外,小臣執命於內,或大臣忌小臣,或小臣忌大臣,所以內外交爭。

 

若共圖謀,轉相陷害,故所謀之事,「各於其黨」,與大臣謀大臣,與小臣謀小臣,是各於其黨中,知其過失審悉也。

 

○注「葉公,楚縣公葉公子高也」。

 

○正義曰:知「葉公子高」者,《左傳》云《世本》文。

 

云「臨死遺書曰顧命」者,約《尚書•顧命》之篇。

 

○「子曰」至「由聖」。

 

○正義曰:此節明君不信用臣也。

 

○「不親其所賢,而信其所賤」者,謂在上親任其所賢有德之人,而信用其所賤無德者,「民是以親失」者,言以此化民,民效於上,失其所當親,惟親愛群小也。

 

○「而教是以煩」者,言群小被親,既無一德,政教所以煩亂也。

 

○「《詩》云:彼求我則,如不我得」,此《詩•小雅•正月》之篇,剌幽王之詩。

 

言彼幽王初求我賢人,如不得於我,言禮命煩多也。

 

○「執我仇讎,亦不我力」者,既得賢人,執留我仇讎然不堅固,亦不於我上以力而用我。

 

引之者,證「不親其所賢」也。

 

○「《君陳》曰:未見聖,若己弗克見,既見聖,亦不克由聖」者,此《尚書•君陳》篇,成王戒君陳之辭也。

 

言凡人未見聖道之時,如似己不能見,既見聖道,亦不能用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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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小人溺於水,君子溺於口,大人溺於民,皆在其所褻也。

 

言人不溺於所敬者。

 

溺,謂覆沒不能自理出也。

 

○溺,乃歷反。

 

覆,芳服反。

 

夫水近於人而溺人,德易狎而難親也,易以溺人。

 

言水,人所沐浴自潔清者,至於深淵、洪波,所當畏慎也,由近人之故,或泳之遊之,褻慢而無戒心,以取溺焉。

 

有德者亦如水矣,初時學其近者、小者以從人事,自以為可,則侮狎之,至於先王大道,性與天命,則遂扦格不入,迷惑無聞,如溺於大水矣。

 

「難親」,親之當肅敬,如臨深淵。

 

○近,附近之近,注「由近人」同。

 

易,以豉反,下同。

 

狎,徐戶甲反。

 

清如字,又才性反。

 

洪,本又作「鴻」。

 

泳音詠,潛行為泳。

 

游音由。

 

侮,亡甫反。

 

捍,胡旦反。

 

格,戶白反。

 

口費而煩,易出難悔,易以溺人。

 

費,猶惠也。

 

言口多空言,且煩數也。

 

過言一出,駟馬不能及,不可得悔也。

 

口舌所覆,亦如溺矣。

 

費,或為「哱」,或為「悖」。

 

○費,芳貴反,注同。

 

數,色角反。

 

覆,芳服反,又芳又反。

 

哱,或為悖,並布內反。

 

夫民閉於人而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

 

言民不通於人道,而心鄙詐,難卒告諭,人君敬慎以臨之則可。

 

若陵虐而慢之,分崩怨畔,君無所尊,亦如溺矣。

 

○慢,本又作「漫」,音武諫反。

 

卒,寸忽反。

 

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

 

慎所可褻,乃不溺矣。

 

《太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

 

『若虞機張,往省括於厥度則釋。』

 

越之言蹶也。

 

厥,其也。

 

覆,敗也。

 

言無自顛蹶女之政教,以自毀敗。

 

虞,主田獵之地者也。

 

機,弩牙也。

 

度,謂所擬射也。

 

虞人之射禽,弩已張,從機間視括與所射參相得,乃後釋弦發矢。

 

為政亦當以巳心參於群臣及萬民,可乃後施也。

 

○大音泰。

 

覆,芳服反,注同。

 

括,古活反。

 

於厥度,如字,又大各反,注同。

 

《尚書》無「厥」字。

 

蹶,其厥反,又紀衛反,一音厥。

 

女音汝。

 

儗,魚起反,本亦作擬。

 

射,食亦反,下同。

 

《兌命》曰:『惟口起羞,惟甲冑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

 

兌,當為「說」,謂殷高宗之臣傅說也,作書以命高宗,《尚書》篇名也。

 

羞,猶辱也。

 

衣裳,朝祭之服也。

 

惟口起辱,當慎言語也。

 

「惟甲冑起兵」,當慎軍旅之事也。

 

「惟衣裳在笥」,當服以為禮也。

 

「惟干戈省厥躬」,當恕己不尚害人也。

 

○兌,依注作說,本亦作「說」。

 

兵,《尚書》作「戎」。

 

笥,司吏反。

 

為說音悅,下傅說同。

 

朝,直遙反。

 

《太甲》曰:『天作孽,可違也,自作孽,不可以逭。』

 

違,猶辟也。

 

逭,逃也。

 

○孽,魚列反,下同。

 

《尚書》作「天作孽,猶可違也」。

 

不可以官,本又作逭,乎亂反,《尚書》作「弗可逭」,無「以」字。

 

辟者避。

 

尹吉曰:『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自周有終,相亦惟終。

 

尹吉,亦「尹誥」也。

 

天,當為「先」字之誤。

 

忠信為「周」。

 

相,助也,謂臣也。

 

伊尹言:尹之先祖,見夏之先君臣,皆忠信以自終。

 

今天絕桀者,以其「自作孽」。

 

伊尹始仕於夏,此時就湯矣。

 

夏之邑在亳西。

 

見或為敗。

 

邑,或為「予」。

 

○吉音誥,出注,羔報反。

 

天,依注作先,西田反。

 

相,息亮反。

 

亳,步各反。

 

[疏]「子曰」至「惟終」。

 

○正義曰:此一節戒慎言之事。

 

○「小人溺於水」者,謂卑賤小人,居近川澤者,愛玩於水。

 

溺,覆沒也。

 

多為水所覆,故云「小人溺於水」。

 

○「君子溺於口」者,言卿大夫之君子,以口傷人,而致怨恨,遂被覆沒,亦如溺於水,不能自治也。

 

○「大人溺於民」者,大人,謂人君也。

 

由君在上陵虐下民,則人眾離叛,君無所尊,故「溺於民」也。

 

「皆在其所褻也」者,言小人、君子、大人等所以被沒溺者,皆在於褻慢,而不能敬慎,故致溺也。

 

○「夫水近於人而溺人」者,釋上三事所以致溺也。

 

此說水溺所由也。

 

水若遠於民,則人不沒溺,但由水近人,則人得用之沐浴,而日日狎習,不復畏懼,或泳之,或游之,無有誡忌。

 

至於洪波浪起,亦猶習以為常,故致覆溺也。

 

○「德易狎而難親也,易以溺人」者,「德易狎」者,言有德之人,初時學其近者、淺者,謂言可得,是易可親狎。

 

至大者、遠者,莫測其理,是難可親也。

 

初時易狎,是易也。

 

終則難親,是溺人也,故云「易以溺人」也。

 

○「口費而煩,易出難悔,易以溺人」者,說德既竟,此還釋溺口所由。

 

費,惠也。

 

口虛出言,而無實從之,是口惠也。

 

口惠不難,失在煩數,故云「而煩」也。

 

無以實言,是「易出」也。

 

一出言,駟馬追之不及,是「難悔」。

 

必為物所憾,所以有禍。

 

口費易出,難悔被害,是溺人也。

 

○「夫民閉於人而有鄙心」者,此釋溺民所由也。

 

言下民之情,常自閉塞,不通人道,故云「閉於人」也。

 

而用心鄙詐,故云「有鄙心」。

 

「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者,既閉塞人道,而有鄙詐,卒難告喻,故人君當敬以臨之,庶其漸染。

 

若又陵慢,則必怨畔,則國無民,君道便喪溺也。

 

民處卑下,易可褻慢,終致怨畔,是「溺人」也。

 

○「《大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者,伊尹戒大甲辭。

 

言無得顛越其教命,以自覆敗也。

 

○「若虞機張」者,虞,謂虞人。

 

機,謂弩牙。

 

言為政之道,如虞人射獸,先弩牙以張也。

 

○「往省括於厥度則釋」者,謂己心往機間省視箭括,當於所射之度,乃釋弦而發矢,故云「則釋」。

 

言為政之道,政教已陳,當以己心省此所施政教,合於群下,然後乃施之也。

 

○「《兌命》曰:惟口起羞,惟甲冑起兵」者,此《尚書》篇名,傅說戒高宗之辭。

 

口為榮辱之主。

 

若出言不當,則被人所賤,故起羞辱也。

 

甲冑,罰罪之器。

 

若所罰不當,反被兵戎所害,故「甲冑起兵」也。

 

○「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者,衣裳在篋笥,當服之以行禮,不可妄與於人。

 

惟所施干戈之事,當自省己身,不可妄加無罪,浪以害人。

 

○「《大甲》曰:天作孽,可違也」者,若水旱災荒,自然而有,非由人失所致,故云「天作孽」。

 

亦可從移辟災,是「可違也」。

 

○「自作孽,不可以逭」者,己自作禍,物皆怨恨,所在而致禍害,故不可逃也。

 

○「尹吉曰: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者,吉,當為「告」;

 

天,當為「先」。

 

言伊尹告大甲云:伊尹身之先祖,見西方夏邑之君,謂禹也。

 

夏都在亳西,故云「西邑」也。

 

「自周有終,相亦惟終」者,周,謂忠信。

 

言夏之先君,有能忠信,得自有其終,其輔相之臣,亦如先君,亦得終久也。

 

引者,證人君若脩德行善,則能終。

 

○注「難親」至「深淵」。

 

○正義曰:言德易狎而難親,若其終始易親,則全無溺人之事,由其初則易狎,後則難親。

 

當恆肅敬,如臨深淵水。

 

若不肅敬,則致陷害,故云「溺人」也。

 

○注「兌當為說」。

 

○正義曰:《尚書序》云:「高宗夢得說,使百工營求諸野,得諸傅巖,作《說命》三篇。」

 

是高宗之臣傅說也,說作書以戒高宗也。

 

○注「尹吉」至「亳西」。

 

○正義曰:云「尹吉」者,上經已解「尹吉」為「尹告」,故此云「亦誥」也。

 

云「天當為先」者,以「天」字與「先」相似,故為「先」也。

 

云「忠信為周」者,《國語》文也。

 

云「伊尹言,尹之先祖」者,鄭君不見《古文尚書》,故云「伊尹之先祖」。

 

據《尚書》是《大甲》之篇,言尹之往先見夏之先君。

 

是身之往先見,非謂「尹之先祖」也。

 

云「伊尹始仕於夏,此時就湯矣」者,《書序》云:「伊尹去亳適夏,既丑有夏,復歸於亳。」

 

是始仕於夏也。

 

經云「先見西邑夏」,故知為誥之時就湯矣。

 

以鄭不見古文,謂言尹誥是伊尹告成湯,故云「此時就湯矣」。

 

與《尚書》同。

 

云「夏之邑在亳西」者,案《世本》及《汲塚古文》並云禹都咸陽城,正當亳西也。

 

及後乃徙安邑。

 

鄭以為湯都偃師為亳邑,則是安邑亦在亳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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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9:34:28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

 

心莊則體舒,心肅則容敬。

 

心好之,身必安之;

 

君好之,民必欲之。

 

心以體全,亦以體傷;

 

君以民存,亦以民亡。

 

莊,齊莊也。

 

○好,呼報反。

 

齊,側皆反。

 

《詩》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國家以寧,都邑以成,庶民以生。

 

誰能秉國成?

 

不自為正,卒勞百姓。』

 

先正,先君長也。

 

「誰能秉國成」,傷今無此人也。

 

成,邦之「八成」也。

 

誰能秉行之,不自以所為者正,盡勞來百姓憂念之者與?

 

疾時大臣專功爭美。

 

○「昔吾有先正」,從此至「庶民以生」,總五句,今《詩》皆無此語,餘在《小雅•節南山》篇,或皆逸《詩》也。

 

清,舊才性反,一云此《詩》協韻,宜如字,上先正,當音征。

 

「誰能秉國成」,《毛詩》無「能」字。

 

勞,力報反,注「勞來」同,《詩》依字讀。

 

長,丁丈反。

 

來,力再反。

 

與音餘。

 

《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

 

資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

 

「雅」,《書序》作「牙」,假借字也。

 

《君雅》,周穆王司徒作,《尚書》篇名也。

 

資,當為「至」,齊魯之語,聲之誤也。

 

祁之言「是」也,齊西偏之語也。

 

夏日暑雨,小民怨天,至冬是寒,小民又怨天,言民恆多怨,為其君難。

 

○雅音牙,注同,《尚書》作「牙」。

 

夏日,戶嫁反,注同,《尚書》無「日」字。

 

資,依注音至,《尚書》作「咨」,連上句云「怨咨」。

 

祁,巨依反,徐巨屍反,《字林》上屍反。

 

[疏]「子曰」至「曰怨」。

 

○正義曰:此論君人相須,言養人之道,不可不慎也。

 

○「《詩》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者,此逸《詩》也。

 

正,長也。

 

詩人稱昔吾之有先君正長,其教令之言,分明且清絜,國家所以安也,都邑所以成也,庶人所以生也。

 

○「誰能秉國成,不自為正,卒勞百姓」者,卒,益也,言詩人傷今無復有先正之賢,故云今日誰能執國之八成,又當謙退之。

 

「不自為正」者,得其正道,能用仁恩,盡勞來百姓,言今無復有如此之人。

 

疾時大臣,惟專功爭美,各自為是也。

 

○「《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者,此穆王命君牙之辭也。

 

言民心難稱,所怨恆多,夏日暑熱及雨,天之常道,細小之人,惟曰怨資也。

 

○「資冬祈寒,小民亦惟曰怨」者,至於冬日,是大寒之時,小人亦惟曰怨。

 

猶言君政雖曰得當,人怨之不已,是治民難也。

 

○注「成,邦之八成也」。

 

○正義曰:案《周禮•小宰職》云:「掌以官府之八成,經邦治:一曰聽政役以比居,二曰聽師田以簡稽,三曰聽閭裡以版圖,四曰聽稱責以傅別,五曰聽祿位以禮命,六曰聽取予以書契,七曰聽賣買以質劑,八曰聽出入以要會。」

 

皆成事品式,以聽治於人。

 

○注「雅書」至「字也」。

 

○正義曰:言古牙字假雅字以為牙,故《尚書》以為「君牙」,此為「君雅」。

 

案《尚書》云:「小民惟曰怨咨。」

 

今此本作「資」字,鄭又讀資當為「至」以鄭,不見《古文尚書》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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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則義不壹,行無類也。」

 

類,謂比式。

 

○行,下孟反,下「行有格」同。

 

比式如字,比方法式。

 

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則不可奪志,死則不可奪名。

 

物,謂事驗也。

 

格,舊法也。

 

○是故,一本作「以」。

 

故君子多聞,質而守之;

 

多志,質而親之;

 

精知,略而行之。

 

質,猶少也。

 

多志,謂博交汎愛人也。

 

精知,孰慮於眾也。

 

精,或為「清」。

 

○知,如字,一音智,注同。

 

氾音泛。

 

《君陳》曰:『出入自爾,師虞庶言同。』

 

自,由也。

 

師、庶,皆眾也。

 

虞,度也。

 

言出內政教,當由女眾之所謀度,眾言同,乃行之,政教當由一也。

 

○度,待洛反,下同。

 

《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一也。』」

 

[疏]「子曰」至「一也」。

 

○正義曰:此一節明下之事,上當守其一。

 

○「則義不一,行無類也」者,若身之不正,言之不信,則於義事不能齊一,行無有比類。

 

言行之無恆,不可比類也。

 

○「言有物而行有格也」,物,謂事之徵驗;

 

格,謂舊有法式。

 

言必須有徵驗,行必須有舊法式。

 

既言行不妄,守死善道,故「生則不可奪志,死則不可奪名」。

 

言名、志俱善,欲奪不可也。

 

「故君子多聞,質而守之」者,雖多聞前事,當簡質而守之。

 

○「多志,質而親之」者,謂多以志意博交汎愛,亦質少而親之。

 

○「精知,略而行之」者,謂精細而知,孰慮於眾,要略而行之。

 

此皆謂聞見雖多,執守簡要也。

 

「《君陳》曰:出入自爾,師虞庶言同」者,自,由也;

 

師,眾也;

 

虞,度也;

 

庶,眾也。

 

成王戒君陳云:言出入政教,當由女眾人共知謀度。

 

若眾言皆同,乃行之,言政教當由一也。

 

○「《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一也」者,此《曹風•鳲鳩》之篇,剌曹公不均平也。

 

言善人君子,其威儀齊一也。

 

引之者,證為政之道須齊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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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五


子曰:「唯君子能好其正,小人毒其正。

 

正,當為「匹」字之誤也,匹謂知識朋友。

 

○好,呼報反,下皆同。

 

正音匹,出注,下同。

 

故君子之朋友有鄉,其惡有方。

 

「鄉」、「方」,喻輩、類也。

 

小人徼利,其交無常也。

 

○鄉,許亮反,又音香,注同。

 

輩,布內反。

 

徼,古堯反,下同。

 

是故邇者,不惑而遠者,不疑也。

 

言其可望而知。

 

邇,近也。

 

《詩》云:『君子好仇。』」

 

仇,匹也。

 

[疏]「子曰」至「好仇」。

 

○正義曰:此一節明其朋匹之事。

 

「君子能好其正」者,匹,匹偶。

 

言君子能愛好其朋友匹偶,以下云「君子好仇」,故知此「正」為「匹」也。

 

○「故君子之朋友有鄉,其惡有方」者,言「鄉」、「方」皆猶輩、類也。

 

言君子所親朋友及所惡之人,皆有輩類。

 

言君子善者則為朋友也。

 

既好惡不同,故君子之交,可者與之,不以榮枯為異,是朋友。

 

不善者,則可憎惡之,言有常也。

 

若小人唯利是求,所善所惡,無恆定也。

 

○「是故邇者不惑,而遠者不疑也」,由好惡有定,可望貌而知,故近者不惑,遠者不疑也。

 

○「《詩》云:君子好仇」者,此《周南•關雎》之篇,《詩》意云:「窈窕淑女,君子好仇。」

 

此則斷章云:君子之人,以好人為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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