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樓主: 我本善良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禮記正義】

 關閉 [複製鏈接]
1701#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2:39:37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一之三


賓必南鄉,東方者春,春之為言蠢也,產萬物者聖也。

 

南方者夏,夏之為言假也,養之、長之、假之,仁也。

 

西方者秋,秋之為言愁也,愁之以時察,守義者也。

 

北方者冬,冬之為言中也,中者藏也。

 

是以天子之立也,左聖鄉仁,右義偝藏也。

 

春,猶蠢也。

 

蠢,動生之貌也。

 

聖之言生也。

 

假,大也。

 

愁,讀為「揫」,揫,斂也。

 

察猶察察嚴之貌也。

 

南鄉鄉仁,貴長大萬物也。

 

察,或為「殺」。

 

○鄉,許亮反,下及注「鄉仁」、「南鄉」、「東鄉」皆同。

 

蠢,尺允反,蠢,動生之貌。

 

夏,戶嫁反,下同。

 

假,古雅反,下同。

 

愁,依注讀為「揫」,子留反,下同。

 

《爾雅》云:揫,察也。

 

藏如字,下同。

 

徐才浪反。

 

偝音佩。

 

殺如字,又色戒反。

 

介必東鄉,介賓、主也。

 

獻酬之禮,主人將西,賓將南,介□其間也。

 

○□音間廁之間。

 

主人必居東方。

 

東方者春,春之為言蠢也,產萬物者也。

 

主人者造之,產萬物者也。

 

言禮之所共,由主人出也。

 

○共音恭。

 

月者三日則成魄,三月則成時。

 

是以禮有三讓,建國必立三卿。

 

三賓者,政教之本,禮之大參也。

 

言禮者,陰也,大數取法於月也。

 

○成魄,普伯反。

 

參,七南反。

 

[疏]「賓必」至「參也」。

 

○正義曰:此一節更總明《鄉飲酒禮》坐位所在,並明三揖三讓,每事皆「三」之義。

 

○「產萬物者,聖也」者,聖之言生也。

 

東方產育萬物,故為「聖」也。

 

○「養之、長之、假之,仁也」者,假,大也,謂養育萬物,長之使大。

 

仁,恩也。

 

五行:春為仁,夏為禮。

 

今春為聖,夏為仁者,春、夏皆生養萬物,俱有仁恩之義,故此夏亦仁也。

 

聖既生物,以生物言之,則謂之「聖」,故東方為聖也。

 

各以義言之,理亦通也。

 

○「中者藏也」者,言北方主智,亦為信也。

 

若以五行言之,則為信。

 

若以萬物歸藏言之,則為藏也。

 

○「介必東鄉,介賓、主也」者,主獻賓,將西行就賓。

 

賓又南行,將就主人。

 

介在西階之上,以介□隔賓、主之間也。

 

○「主人者造之,產萬物也」者,釋所以主人居東方之意。

 

東方產育萬物,主人共客所須,故主人造,為產萬物之象也。

 

○「月者三日則成魄」者,謂月盡之後三日乃成魄。

 

魄,謂明生傍有微光也。

 

此謂月明盡之後而生魄,非必月三日也。

 

若以前月大,則月二日生魄,前月小,則三日乃生魄。

 

○「三賓者,政教之本」者,凡建國既立三卿,助君治國。

 

今《鄉飲酒》立三賓,像國之立三卿,故云「政教之本」也。

 

○注「言禮者,陰也,大數取法於月也」。

 

○正義曰:樂既為陽,故禮為陰。

 

月是陰精,故禮之數取法於月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02#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2:40:3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我本善良 於 2013-4-21 22:41 編輯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一


射義第四十六

陸曰:「鄭云:『《射義》者,以其記燕射、大射之禮,觀德行取其士之義也。

 

《別錄》屬《吉禮》。』」

 

[疏]正義曰:案鄭《目錄》云:「名曰《射義》者,以其記燕射、大射之禮,觀德行取於士之義。

 

此於《別錄》屬《吉事》。」

 

案此篇中有《鄉射》,又云「不失正鵠,正則賓射。」

 

然則鄉射、賓射俱有之矣。

 

今《目錄》唯云「燕射、大射」者,但此篇廣說天子、諸侯大射、燕射之義,不專於鄉射、賓射,故鄭《目錄》特舉「大射、燕射」。

 

其射之所起,起自黃帝,故《易•繫辭》黃帝以下九事章云:「古者弦木為弧,剡木為矢。

 

弧、矢之利,以威天下。」

 

又《世本》云:「揮作弓,夷牟作矢。」

 

注云:「揮、夷牟,黃帝臣。」

 

是弓矢起於黃帝矣。

 

《虞書》云「侯以明之」是射侯見於堯、舜,夏、殷無文,周則具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03#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2:42:33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一


古者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禮。

 

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鄉飲酒之禮。

 

故燕禮者,所以明君臣之義也。

 

鄉飲酒之禮者,所以明長幼之序也。

 

言別尊卑老稚,然後射,以觀德行也。

 

○長,丁丈反。

 

別,彼列反。

 

稚音值。

 

行,下孟反,下文注「德行」皆同。

 

[疏]「古者」至「序也」。

 

○正義曰:此一篇之義廣說射禮,明天子以下射之樂章,上下之差;

 

又明天子、諸侯選士與祭之法,因明孔子瞿相之圃,簡賢選士誓眾之事;

 

又明君臣、父子「正鵠」之義,是男子有事於射,故男子初生,設桑弧蓬矢之義;

 

又明志正射中之義,飲酒養老之事。

 

今各隨文解之。

 

此經明將射之時,天子、諸侯先行燕禮,所以明君臣之義;

 

卿、大夫將射,先行鄉飲酒之禮,所以明長幼之序也。

 

○「古者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禮」者,案《儀禮•大射》在未旅之前,燕初似饗,即是先行饗禮。

 

而云「先行燕禮」者,燕初似饗,正謂其行禮似饗,其餘則燕,故禮其牲狗,及設折俎,行一獻,此等皆燕之法也,故云「先行燕禮」也。

 

○「燕禮者,所以明君臣之義也」者,謂臣於堂下再拜稽首,升成拜,君答拜,似若臣盡竭其力致敬於君,君施惠以報之也。

 

○「鄉飲酒之禮者,所以明長幼之序」者,此「鄉飲酒」謂黨正飲酒,以鄉統名,則前篇云「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是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0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2:43:37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一


故射者,進退周還必中禮。

 

內志正,外體直,然後持弓矢審固。

 

持弓矢審固,然後可以言「中」。

 

此可以觀德行矣。

 

內正外,直習於禮樂有德行者也。

 

正鵠之名,出自此也。

 

○中,丁仲反,下同。

 

正音征。

 

鵠,古毒反,徐又如字。

 

[疏]「故射」至「行矣」。

 

○正義曰:此一經明射者之禮,言內志審正,則射能中。

 

故見其外射,則可以觀其內德,故云「可以觀德行矣」。

 

○注「正鵠之名,出自此也」。

 

○正義曰:以賓射之的,謂之正。

 

正者,正也,欲明射者內志須正也。

 

鄭注《大射》云「正者,正也,亦鳥名。

 

齊魯之間,名題肩為正」是也。

 

以大射之質,謂之鵠,鵠者,直也,欲使射者外體之直。

 

是正鵠之名出自射者而來,故云「正鵠之名,出自此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05#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2:45:00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一


其節,天子以《騶虞》為節,諸侯以《貍首》為節,卿大夫以《采蘋》為節,士以《采繁》為節。

 

《騶虞》者,樂官備也。

 

《貍首》者,樂會時也。

 

《采蘋》者,樂循法也。

 

《采繁》者,樂不失職也。

 

是故天子以備官為節,諸侯以時會天子為節,卿大夫以循法為節,士以不失職為節。

 

故明乎其節之志,以不失其事,則功成而德行立。

 

德行立,則無暴亂之禍矣,功成則國安。

 

故曰:「射者,所以觀盛德也。」

 

《騶虞》、《采蘋》、《采繁》,《毛詩》篇名。

 

《貍首》逸,下云「曾孫侯氏」是也。

 

「樂官備」者,謂《騶虞》曰「壹發五豝」,喻得賢者多也。

 

「於嗟乎騶虞」,歎仁人也。

 

「樂會時」者,謂《貍首》曰「小大莫處,御於君所」。

 

「樂循法」者,謂《采蘋》曰「於以采蘋,南澗之濱」。

 

循澗以采蘋,喻循法度以成君事也。

 

樂不失職者,謂《采繁》曰「被之僮僮,夙夜在公。」

 

○騶,側尤反,徐側侯反。

 

貍,力之反,貍之言不來也。

 

首,先也。

 

此逸《詩》也,鄭以下所引「曾孫侯氏」為《貍首》之詩也。

 

蘋音頻。

 

繁音煩。

 

循,徐辭均反。

 

豝,百麻反,獸一歲曰豝,《詩傳》云:「豕牝曰豝。」

 

澗音諫,山夾水曰澗。

 

濱音賓,涯也。

 

被,扶義反,徐皮義反。

 

僮音童,本亦作「童」,《毛詩傳》云:「竦敬也。

 

曰:「 [疏]「其節」至「德也」。

 

○正義曰此節明天子以下射禮樂章之異。

 

○「天子以《騶虞》為節」者,歌《騶虞》之詩,《射人》云「《騶虞》九節」。

 

○「諸侯以《貍首》為節」者,謂歌《貍首》也。

 

《射人》云:「《貍首》七節」。

 

○「卿大夫以《采蘋》為節,士以《采蘩》為節」者,《射人》云:「皆五節。」

 

案《鄉射》注云:「五節,歌五終。

 

四節四拾。

 

其一節先以聽也。」

 

若然,則九節者,五節先以聽,七節者,三節先以聽,皆以四節應乘矢拾發也。

 

○「《騶虞》者,樂官備也」者,謂射一發而得五豝,喻得賢人多,賢人多,則「官備也」。

 

○「《貍首》者,樂會時也」者,諸侯不來朝,射其首,是樂會及盟也。

 

○「《采蘋》者,樂循法也」,「於以采蘋?

 

南澗之濱」,循澗以采蘋,喻循法度以成君事。

 

○「《采蘩》者,樂不失職也」,謂《采蘩》曰「被之僮僮,夙夜在公」,是其不失職也。

 

○「是故天子以備官為節」,謂《騶虞》也。

 

○「諸侯以時會天子為節」,謂歌《貍首》也。

 

○「卿大夫以循法為節」,謂歌《采蘋》也。

 

○「士以不失職為節」,謂歌《采蘩》也。

 

○「明乎其節之志,以不失其事」者,「其節之志」,謂天子以備官為志,諸侯以時會為志,卿大夫以循法度為志,士以不失職為志。

 

是各明達其樂節之志,故能不失其所為之事也。

 

○「德行立,則無暴亂之禍矣,功成則國安」者,是覆說上文「功成德行立」。

 

先覆說「德行」,然後卻覆說「功成」也。

 

以先由德行,乃功成也。

 

○「故曰:射者,可以觀盛德也」,盛德,無暴亂之禍,國安。

 

射者各明其志,能致盛德,故云「所以觀盛德也」。

 

○注「騶虞」至「仁人」。

 

○正義曰:案《詩》義云君射一發則驅五豝獸。

 

以軍戰之禮,待禽獸之命,不忍特驅其一。

 

此云「喻得賢者多」,則以「豝」喻賢也。

 

謂一發而得五豝,猶若君一求而得五賢。

 

與《詩》文異者,斷章為義。

 

云「於嗟乎騶虞,歎仁人也」,與《詩》義同也。

 

以騶虞不食生物,故云於嗟乎其仁人。

 

《騶虞》既為天子樂章,而《儀禮•鄉射》用之者,鄭注《鄉射》云「此天子之射節也」。

 

而用之者,方有樂賢之志,取其宜也。

 

「曾孫」之詩,謂之「貍首」者,《貍首》,篇名;

 

曾孫者,其章頭也。

 

《儀禮•大射》「奏《貍首》,間若一」,鄭注云「貍之言不來也。

 

其詩有『射諸侯首不朝者』之言,因以名篇。」

 

故謂之「貍首」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06#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2:46:05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一


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選諸侯、卿、大夫、士。

 

射者,男子之事也,因而飾之以禮樂也。

 

故事之盡禮樂,而可數為以立德行者,莫若射。

 

故聖王務焉。

 

選士者,先考德行,乃後決之於射。

 

男子生而有射事,長學禮樂以飾之。

 

○數,色角反,下同。

 

長,丁丈反。

 

[疏]「是故」至「務焉」。

 

○正義曰:此一節明天子以射禮簡選諸侯以下德行能否。

 

故聖王所以務以射選諸侯、卿、大夫者,諸侯雖繼世而立,卿、大夫有功乃升,非專以射而選。

 

但既為諸侯、卿、大夫,又考其德行,更以射辨其才藝高下,非謂直以射選補始用之也。

 

○「射者,男子之事也,因而飾之以禮樂也」者,男子生有縣弧之義,故云「射者,男子之事」。

 

因此射事,更華飾以禮樂,則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是也。

 

○「故事之盡禮樂,而可數為以立德行者,莫若射」者,謂諸事之中,能窮盡禮而可數數為之以興立人之德行,諸事之中無如於射。

 

唯射能如此,故聖王務重焉也。

 

○注「男子」至「飾之」。

 

○正義曰:「男子生而有射事」者,案《內則》篇云「男子生,設弧於門左」是也。

 

云「長學禮樂以飾之」者,案《內則》篇云「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

 

「成童,舞《象》」;

 

「二十,舞《大夏》」。

 

是長學禮樂以華飾射事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07#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2:47:24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一


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諸侯歲獻,貢士於天子,天子試之於射宮。

 

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而中多者,得與於祭。

 

其容體不比於禮,其節不比於樂,而中少者,不得與於祭。

 

數與於祭而君有慶,數不與於祭而君有讓。

 

數有慶而益地,數有讓而削地。

 

故曰:「射者,射為諸侯也。」

 

歲獻,獻國事之書,及計偕物也。

 

三歲而貢士,舊說云:「大國三人,次國二人,小國一人。」

 

○比,毗志反,下同,親合也。

 

中,丁仲反,下同。

 

得與音預,下皆同。

 

削,胥略反。

 

偕音皆,俱也。

 

是以諸侯君臣盡志於射以習禮樂。

 

夫君臣習禮樂而以流亡者,未之有也。

 

流,猶放也。

 

《書》曰:「流共工於幽州。」

 

○共音恭。

 

[疏]「是故」至「有也」。

 

○正義曰:此一節明射為諸侯之事,又明諸侯君臣盡志於射,以習禮樂,無流亡之患。

 

○「諸侯歲獻」者,謂諸侯每歲獻國事之書,及獻計偕之物於天子也。

 

○「貢士於天子」者,諸侯三年一貢士於天子也。

 

○「天子試之於射宮」者,言天子試此所貢之士於射宮之中。

 

○「而中多者,得與於祭」者,此謂「大射」也。

 

○注「歲獻」至「一人」。

 

○正義曰:以經云「歲獻,貢士於天子」,恐「歲獻」之文只是貢獻於士,故云「歲獻,獻國事之書」。

 

云「及計偕物也」者,漢時謂郡國送文書之使謂之為「計吏」,其貢獻之功與計吏俱來,故謂之「計偕物也」。

 

偕,俱也。

 

非但獻國事之書,又俱獻貢物,故云「及計偕物」。

 

知「歲獻國事之書」者,《小行人》云:「令諸侯春入貢,秋獻功。」

 

注云:「貢,六服所貢也。

 

功,考績之功也,秋獻之。

 

若今計文書斷於九月,其舊法也。」

 

云「三歲而貢士」者,以經「貢士」之文繫「歲獻」之下,恐每歲貢士,故云「三歲而貢士」也。

 

又知三歲者,案《書傳》云「古者諸侯之於天子也,三年一貢士,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

 

有功者,天子賜以衣服弓矢,再賜以秬鬯,三賜以虎賁百人,號曰「命諸侯」。

 

不云「益地」者,文不具矣。

 

《書傳》又云「貢士一不適謂之過」,注云「謂三年時也」。

 

「再不適謂之敖」,注云「謂六年時也」。

 

「三不適謂之誣」,注云「謂九年時也」。

 

一絀以爵,再絀以地,三絀而地。

 

畢注云:「凡十五年。」

 

鄭以此故知三歲而貢士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08#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2:48:41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一


故《詩》曰:「曾孫侯氏,四正具舉。

 

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處,御於君所。

 

以燕以射,則燕則譽。」

 

言君臣相與盡志於射,以習禮樂,則安則譽也。

 

是以天子制之,而諸侯務焉。

 

此天子之所以養諸侯而兵不用,諸侯自為正之具也。

 

此「曾孫」之詩,諸侯之射節也。

 

四正,正爵四行也。

 

四行者,獻賓、獻公、獻卿、獻大夫,乃後樂作而射也。

 

莫處,無安居其官次者也。

 

御,猶侍也。

 

「以燕以射」,先行燕禮乃射也。

 

「則燕則譽」,言國安則有名譽。

 

譽或為「與」。

 

[疏]「故《詩》曰:曾孫侯氏,四正具舉。

 

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處,御於君所」至「具也」。

 

○正義曰:上經說諸侯君臣之射,此明諸侯之射所歌樂章節者,此《貍首》之詩也,所以論燕射,「則燕則譽」,故君臣相與盡志於射也。

 

此詩名《貍首》,而發首云「曾孫侯氏」者,但此篇之中有「貍首」之字,在於篇中撮取「貍首」之字以為篇首之目。

 

謂若《騶虞》之詩,其字雖在篇內,而名「騶虞」矣。

 

「曾孫侯氏」者,謂諸侯也。

 

此諸侯出於王,是王之曾孫也,故云「曾孫侯氏」矣,若《左傳》云「曾孫蒯聵」之類是也。

 

○「四正具舉」者,將射之時,先行燕禮。

 

其燕之時,四度正爵,悉皆舉遍,謂獻賓、獻君、獻卿、獻大夫,四獻既畢乃後射,故云「具舉」。

 

○「大夫君子,凡以庶士」者,言為燕之時,大夫君子及庶眾士等。

 

○「小大莫處,御於君所」者,言大夫士等小之與大,無有處於職司而不來者,皆御侍於君之處所也。

 

○「以燕以射」者,謂先行燕禮,而後射也。

 

○「則燕則譽」者,燕,安也。

 

既君臣歡樂,用是燕安而有聲譽也。

 

○「諸侯自為正之具也」,正,謂脩正。

 

言射者是諸侯自為脩正之具,言脩正得安,由於射也。

 

故前文云「內志」,正謂此也。

 

○注「此曾」至「名譽」。

 

○正義曰:以諸侯射以《貍首》之篇,謂今《詩》文無《貍首》之篇。

 

今《射義》有載「曾孫」之詩,故知是《貍首》也。

 

云「正爵四行,獻賓、獻公、獻卿、獻大夫」者,《大射禮》文。

 

云「乃後樂作而射也」者,案《大射禮》,獻大夫之後,乃後工入,樂作而後射,此謂大射也。

 

若燕射則說屨升堂,坐之後乃射矣,故《燕禮》說屨升堂,獻士畢,「若射,則大射正為司射,如鄉射之禮」是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09#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2:50:00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一


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蓋觀者如堵牆。

 

矍相,地名也。

 

樹菜蔬曰「圃」。

 

○矍,俱縛反,注同。

 

相,息亮反。

 

矍相,地名。

 

圃音補,徐音布。

 

觀如字,又古亂反。

 

堵,丁古反。

 

蔬,一本作疏,所魚反。

 

射至於司馬,使子路執弓矢出延射,曰:「賁軍之將,亡國之大夫,與為人後者,不入,其餘皆入。」

 

蓋去者半,入者半。

 

先行飲酒禮,將射,乃以司正為司馬。

 

「子路執弓矢出延射」,則為司射也。

 

延,進也。

 

出進觀者欲射者也。

 

賁,讀為「僨」,僨,猶覆敗也。

 

亡國,亡君之國者也。

 

與,猶奇也。

 

後人者,一人而已。

 

既有為者,而往奇之,是貪財也。

 

子路陳此三者,而觀者畏其義,則或去也。

 

延,或為誓。

 

○賁,依注讀為僨,音奮,覆敗也。

 

將,子匠反。

 

與音預,注同。

 

不入,一本作「不得入」者,非也。

 

賁讀音奔。

 

覆,方卜反。

 

奇,居宜反,下同。

 

後如字,又音候。

 

又使公罔之裘、序點揚觶而語。

 

公罔之裘揚觶而語曰:「幼壯孝弟,耆耋好禮,不從流俗,脩身以俟死,者不?

 

在此位也。」

 

蓋去者半,處者半。

 

序點又揚觶而語曰:「好學不倦,好禮不變,旄期稱道不亂,者不?

 

在此位也。」

 

蓋<廣勤>有存者。

 

之,發聲也。

 

射畢,又使此二人舉觶者,古者於旅也語,語,謂說義理也。

 

三十曰壯。

 

耆、耋,皆老也。

 

流俗,失俗也。

 

處,猶留也。

 

八十、九十曰旄,百年曰期頤。

 

稱,猶言也。

 

道,猶行也。

 

者不,言有此行不,可在此賓位也。

 

序點,或為「徐點」。

 

壯,或為「將」。

 

旄期,或為「旄勤」。

 

今《禮》揚皆作「騰」。

 

○公罔,人姓也,又作罔。

 

之裘,裘,名也;

 

之,語助。

 

序點,多簟反。

 

序,姓;

 

點,名也。

 

觶,之豉反。

 

弟音悌。

 

耆音祁,巨支反,六十曰耆。

 

耋,大結反,七十曰耋,一云八十曰耋。

 

好,呼報反,下同。

 

「脩身以俟死」,絕句。

 

「者不」,此二字一句,下及注皆同。

 

旄,本又作「耄」,莫報反,八十、九十曰耄。

 

期,本又作「旗」,音其,如字。

 

百年曰「期頤」,頤,養也。

 

稱如字。

 

「不亂」,絕句,本或作「而不亂」。

 

<廣勤>音勤,又音僅,少也。

 

期頤,以支反,鄭注《曲禮》云:「期,要也。

 

頤,養也。」

 

「言有此行不」,絕句。

 

行,音下孟反。

 

[疏]「孔子」至「存者」。

 

○正義曰:從篇首以來,釋天子以下射樂之節,又說《大射》之禮,並顯諸侯《狸首》之義。

 

故此一節載「孔子射於矍相之圃」,選賢誓眾之禮也。

 

○「射至於司馬」者,欲射之前,先行鄉飲酒之禮,獻賓及介。

 

獻眾賓之後,未旅之前,作相為司正。

 

至於將射,轉司正為司馬,故云「射至於司馬」也。

 

○「使子路執弓矢出延射」者,謂立司馬之時,孔子使子路為司射之官,出門而延進觀者及欲射之人。

 

「曰賁軍之將」者,賁,謂覆敗也。

 

敗軍之將,言無勇也。

 

○「亡國之大夫」者,謂亡君之國,言不忠且無智也。

 

○「與為人後」者,與,猶奇也。

 

謂有人無後,既立後訖,此人復往奇之,是其貪財也。

 

○「不入,其餘皆入」者,言有此以前三惡,則不得入,若其餘無此三惡者,皆得入也。

 

○「又使公罔之裘、序點揚觶而語」者,公罔為氏也,裘,名也。

 

序,氏也;

 

點,名也。

 

揚,舉也。

 

至將旅之時,使一人俱舉觶誓眾,而說所誓之事。

 

此舉其目,故總舉二人,於是公罔之裘先言,序點後言矣。

 

○「幼壯孝弟」者,謂二十之幼,三十之壯,能於幼、壯以來能行孝弟也。

 

○「耆耋好禮」者,謂六十之耆,七十之耋,老而不倦,愛好於禮。

 

○「不從流俗」者,身行獨行,不從流移之俗也。

 

○「修身以俟死」者,謂脩潔其身,以俟於死。

 

「者不,在此位也」者,「者不」,問此眾人之中有此上諸行不?

 

若有,則可在此賓位矣。

 

○「好學不倦,好禮不變」者,此之所誓彌精於前,前則雖云孝弟、好禮,未能不倦、不變。

 

○「旄期稱道不亂」者,旄,謂八十、九十曰旄;

 

期,謂百年曰期頤。

 

年雖甚老,行道不亂,亦喻前文「耆耋好禮」,是後者彌精也。

 

但此《記》所陳,唯約《鄉射禮》也。

 

○「子路出延射」者,是將射之前。

 

按《鄉射》,司射比眾耦於堂西。

 

此「出延」者,但觀者既多,庭中不容,故出延之入,乃比耦。

 

以初門外未入,觀者既多,未有賓主之禮,故誓,惡者令其不入。

 

以《鄉飲酒禮》差之,射禮畢旅酬之時,乃使二人舉觶,故鄉射禮畢,司馬反為司正,樂正升堂復位,賓取俎西之觶酬主人,主人酬大夫。

 

自相旅畢,君使二人舉觶於賓與大夫,則當此公罔之裘、序點二人舉觶之節也。

 

但眾賓射事既了,眾賓皆在賓位,主人以禮接之,不復斥言其惡,於此但簡其善。

 

公罔簡而尚疏,序點簡而轉詳。

 

旄、期之老不復能射,得云「在位」者,此極老之人本來觀禮,雖不能射,與在賓中,故知旅酬之時其人尤在也。

 

○注「先行」至「去也」。

 

○正義曰:知「先行飲酒禮」者,按《儀禮•鄉射》先行飲酒之禮,此射矍相之圃謂賓射,故鄭注「鄉侯二正」,是用賓射之正。

 

又《鄉大夫職》云:「以鄉射之禮五物詢眾庶。」

 

鄭引此「孔子射於矍相」之事,故知與此《鄉射》同也。

 

云「賁讀為僨」者,若《春秋》「鄭伯之車僨於濟」,《說文》云「僨,僵也」,是僨為覆敗也。

 

云「與,猶奇也」者,謂他人無後,既有人後之,相為合配。

 

今已更往後之,是配合之外,更有奇只,故云「後人者,一人而已。

 

既有為者,而往奇之」。

 

○注「之發」至「位也」。

 

○正義曰:按經下云「公罔裘」,上云「之裘」,故知「之」是發聲也,即「裘」為名矣。

 

云「射畢又使此二人舉觶者,古者於旅也語」者,鄭釋其「公罔之裘、序點揚觶而語」之事。

 

「古者於旅也語」者,《鄉射記》文。

 

鄭注云:「禮成樂備,乃可以言語先王禮樂之道也。」

 

云「耆、耋,皆老也」者,按《曲禮》云:「六十曰耆。」

 

服虔注僖九年傳云:「七十曰耋。」

 

大略言之,七十、八十,謂年餘七十也。

 

又《毛詩傳》云:「八十曰耋。」

 

大略言之,七十、八十皆謂之「耋」也。

 

云「者不,言有行不,可以在此賓位」者,謂射畢旅酬之時,眾賓之位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10#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2:54:30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一


射之為言者繹也,或曰捨也。

 

繹者,各繹己之志也。

 

故心平體正,持弓矢審固,持弓矢審固則射中矣。

 

故曰:「為人父者以為父鵠,為人子者以為子鵠,為人君者以為君鵠,為人臣者以為臣鵠。」

 

故射者,各射己之鵠。

 

故天子之大射,謂之射侯。

 

射侯者,射為諸侯也。

 

射中則得為諸侯,射不中則不得為諸侯。

 

大射,將祭,擇士之射也。

 

以為某鵠者,將射,還視侯中之時,意曰此鵠乃為某之鵠,吾中之則成人,不中之則不成人也。

 

得為諸侯,謂有慶也。

 

不得為諸侯,謂有讓也。

 

○繹音亦,徐音釋。

 

捨如字,舊音捨。

 

中,丁仲反,下及注皆同。

 

鵠,古毒反,徐如字,注同。

 

射,食亦反,下「射天地四方」同。

 

[疏]「射之」至「諸侯」。

 

○正義曰:此一經釋稱射之名及鵠之與侯之文。

 

○「射之為言繹也」者,此記者訓釋射之名,射者,是繹也。

 

繹,陳也。

 

言陳己之志。

 

○「或曰捨也」者,是記者又解射名,故云「射者捨也。

 

捨,中也。

 

謂心平體正,「持弓矢審固」,則能中也。

 

「繹者,各繹己之志也」者,言君臣、父子,各舒陳己之志意,則下云「為人父者以為父鵠」是也。

 

○「持弓矢審固,則射中矣」者,此覆說釋上「或曰捨也」。

 

捨,中也。

 

○「為人父者以為父鵠」者,凡射者大射則皮侯,賓射則正侯,燕射則獸侯。

 

唯大射有鵠,此據《大射》而知。

 

然鵠則上下俱同,無復君臣、父子之別。

 

而言「以為父鵠」者,謂升射之時,既身為人父,則念之云,所射之鵠,是為人父之鵠,中則任為人父,不中則不任為人父,故「為人之父者以為父鵠」。

 

以下放此。

 

○「故射者各射己之鵠」者,謂眾射之人,雖共射一鵠,各射己之所主之鵠也。

 

○「故天子之大射,謂之射侯」者,言天子所射之物,「謂之射侯」。

 

言射之中,能服諸侯也。

 

舉大射言之,其實賓射、燕射皆謂之「射侯」也。

 

○「射中則得為諸侯」者,謂數有慶賜,堪得久為諸侯也。

 

○「射不中,則不得為諸侯」者,數被責讓,不堪久為諸侯也。

 

非為射中封為諸侯,不中不得為諸侯也。

 

○注「大射」至「讓也」。

 

○正義曰:「大射,將祭,擇士之射」者,即下文云「天子將祭,必先習射於澤」、「所以擇士」是也。

 

云「將射,還視侯中之時,意曰此鵠乃為某之鵠」者,案《鄉射禮》云,耦升自西階,並而東,皆當其物。

 

北面揖,及物揖,皆左足履物,還視侯中。

 

謂於此之時,南面回還,視侯中也。

 

中謂身,謂視侯中身也。

 

射者意云此鵠乃為某之鵠,謂父之鵠、子之鵠不定一,故稱「某」也。

 

云「吾中之則成人,不中之則不成人也」者,中之則能成其父子、君臣,若不中則不能成其父子、君臣,故知父鵠、子鵠也。

 

云「得為諸侯,謂有慶也。

 

不得為諸侯,謂有讓也」者,鄭恐「得為諸侯」,始封以土,「不得為諸侯」,則奪其國,故明之也。

 

凡天子、諸侯及卿、大夫禮射有三,一為大射,是將祭擇士之射;

 

二為賓射,諸侯來朝,天子入而與之射也,或諸侯相朝而與之射也,三為燕射,謂息燕而與之射。

 

其天子、諸侯、大夫三射皆具,其士無大射。

 

故《司裘職》云:大射,唯明王及諸侯、卿、大夫,不及於士。

 

故鄭注云:「士不大射,士無臣,祭無所擇」是也。

 

其賓射、燕射,士皆有之,故《射人》云「士射犴侯二正」,是士有賓射也。

 

又《鄉射記》云:「士布侯,畫以鹿豕。」

 

是士有燕射矣。

 

其侯,天子大射則射皮侯,故《考工記》云:「張皮侯而棲鵠,則春以功。」

 

又《司裘職》云:「王大射,則共虎侯、熊侯、豹侯,設其鵠。」

 

鄭注《考工記》皮侯,謂此侯也。

 

畿內諸侯大射,則張熊侯、豹侯,故《司裘職》云「諸侯則共熊侯、豹侯」、「設其鵠」是也。

 

唯畿外諸侯大射亦張三侯,鄭注云「遠尊得伸」,故亦張三侯。

 

一曰大侯,鄭注云「則天子熊侯」,謂以熊皮飾之。

 

二曰糝侯,鄭注云「糝,雜也」,「豹鵠而麋飾」。

 

三曰犴侯,鄭注云「犴,胡犬皮飾侯」。

 

若畿內卿、大夫射麋侯,故《司裘》云「卿、大夫則共麋侯」是也。

 

其畿內卿、大夫射侯無文,於諸侯既得三侯,其卿、大夫蓋降君一等,則糝侯、犴侯,其大射之侯皆有鵠也。

 

其鵠,則三分侯中而居其一,故《考工記》云:「梓人為侯,廣與崇方,參分其廣,而鵠居一焉。」

 

凡皮侯者,各以其飾侯之側,又方制其皮以為鵠。

 

故鄭注《司裘》云:「以虎、熊、豹、麋之皮飾其側,又方制之以為{高子},謂之鵠。」

 

「謂之鵠」者,取名於「鳱鵠」。

 

鴻鵠小鳥而難中,是以中之為雋;

 

亦取鵠之言「較」,較者,直也,射所以直己志。

 

則是但取其名,非是實鳥也。

 

此侯道,鄭注《司裘》云:「虎九十弓,熊七十弓,豹、麋五十弓。

 

列國之諸侯大射,大侯亦九十,參七十,干五十。

 

遠尊得伸,可同耳。」

 

其天子以下賓射,則《射人》云:王射三侯、五正,諸侯射二侯、三正,卿、大夫射一侯、三正,士射犴侯,二正。

 

鄭云:「謂五正,三正,二正之侯。」

 

五正者,中朱、次白、次蒼、次黃,玄居外。

 

三正損玄、黃,二正畫以朱綠。」

 

鄭又云:「二侯者,三正、二正之侯也。

 

一侯者,一正而已。

 

此皆與賓射於朝之禮也。

 

《考工記•梓人職》云:『張五采之侯,則遠國屬。』」

 

凡賓射之侯謂之正。

 

鄭注《大射》云:「正者,正也,亦鳥名。

 

齊魯之間,名題肩為正。」

 

然則天子賓射,用五正、三正、二正之侯,畿內諸侯賓射,用三正之侯,卿、大夫用二正之侯,士亦用二正之侯,又飾以犴。

 

畿外諸侯以下賓射,其侯無文,約《大射》,諸侯既同天子張三侯,則賓射亦同。

 

天子用五正、三正、二正之侯,其卿、大夫射亦三正、二正之侯,士射二正之侯。

 

若五正者同虎侯九十弓,三正者同熊侯七十弓,二正者同豹侯五十弓。

 

凡中央之赤,皆方二尺,以外之色皆分佈之,其外又畫以云氣。

 

天子以下燕射,則尊卑皆用一侯,故《鄉射記》云:「天子熊侯,白質;

 

諸侯麋侯,赤質;

 

大夫布侯,畫以虎豹;

 

士布侯,畫以鹿豕。」

 

鄭注云:「白質、赤質,皆謂采其地。

 

其地不採者,白布也。

 

熊、麋、虎、豹、鹿、豕,皆正而畫其頭,像於正鵠之處耳。

 

君畫一,臣畫二,陽奇陰偶之數也。

 

《燕射》射熊、虎、豹,不忘上下相犯。

 

射麋、鹿、豕,志在君臣相養也。」

 

《梓人》云「張獸侯則王以息燕」,謂此也。

 

《鄉射記》既不列畿內、畿外之異,則諸侯以下外、內同也。

 

《鄉射記》列天子以下各一侯,下文云「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為侯中」。

 

則天子以下皆五十弓,侯中同方一丈也。

 

降尊以就卑,言燕主歡心故也。

 

而皇氏、沈氏乃云:「天子熊侯,或云九十弓,或云七十弓。

 

乃同三侯。」

 

上下之差,文無准據,其義非也。

 

其侯用布之數,案《鄉射記》,鄉侯五十弓,則侯道五十步也。

 

以弓之下制長六尺,以射用弓,故稱「弓」。

 

一弓取二寸以為中,則侯中方一丈也。

 

《鄉射記》又云:「倍中以為躬。」

 

注云:「射,身也。

 

謂中之上下幅也,用布各二丈。」

 

《鄉射記》又云:「倍躬以為左右舌。」

 

舌,謂躬之上下橫一幅布,張於躬外左右而出,謂之「舌」。

 

《考工記》謂「舌」為「個」。

 

躬既二丈,上舌倍躬,則用布四丈也。

 

《鄉射記》又云:「下舌半上舌。」

 

注云:「半者,半其出於躬者也。」

 

上舌出躬各一丈,則下舌出躬各五尺。

 

然則下舌用布三丈。

 

總而計之,侯中方一丈,凡五幅,用布五丈,上下二躬,用布四丈,上舌復用布四丈,下舌用布三丈。

 

故鄭注《鄉射記》云「鄉射,侯用布十六丈」也。

 

以此計之,侯道七十弓,則侯中方丈四,凡七幅,幅別丈四,是用布九丈八尺。

 

上下二躬各倍中,用布五丈六尺。

 

上舌倍躬,亦用布五丈六尺。

 

上舌出躬各丈四尺。

 

「下舌半上舌」,則左右各減七尺,則下舌用布四丈二尺。

 

故鄭注《鄉射記》云:「七十步之侯,用布二十五丈二尺。」

 

其九十弓之侯,則侯中方丈八尺。

 

凡九幅,幅別一丈八尺,侯中用布十六丈二尺。

 

上下二躬各倍中,用布七丈二尺。

 

上舌倍躬,長七丈二尺,其舌出躬各丈八尺。

 

「下舌半上舌」,出躬者,則左右各減九尺,下舌長五丈四尺。

 

故鄭注《鄉射記》云:「九十步之侯,用布三十六丈。」

 

其張三侯之體同道,位之近者最下,遠者漸高。

 

故《大射》云:「大侯之崇見鵠於參,參見鵠於干,幹不及地武。」

 

以此計之,犴侯下畔去地尺二寸。

 

犴侯之體,上下躬及舌,總有四幅,凡廣八尺,侯中方一丈,是犴侯部高一丈九尺二寸。

 

此犴侯上畔去地一丈九尺二寸。

 

以此犴侯上畔,則是糝侯之鵠去地之數也。

 

其糝侯下舌及躬,凡有四尺。

 

糝侯之中鵠,下有三分之一。

 

糝侯中方丈四,其三分之一,得四尺六寸三分寸之二。

 

是糝侯自鵠以下,凡有八尺六寸三分寸之二,皆為犴侯所掩。

 

犴侯上畔去地一丈九尺二寸,去其八尺六寸三分寸之二,是糝侯下畔去地一丈五寸三分寸之一。

 

故鄭注《大射》云:「糝侯去地一丈五寸,少寸半也。」

 

云「少半寸」,則三分寸之一也。

 

犴侯既去地一丈九尺二寸,更加糝侯之中,三分之二,九尺三寸三分寸之一,又加糝侯上躬,與個四尺,則糝侯上畔去地三丈二尺五寸三分寸之一,則是大侯鵠下之數也。

 

其大侯下舌及躬,並侯中三分之一,總一丈,為糝侯所掩,於三丈二尺五寸三分寸之一減其一丈,則是大侯下畔去地之數。

 

故鄭注《大射》云「大侯去地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也。

 

其耦,《射人》云「王以六耦」,「諸侯以四耦」,「卿、大夫、士以三耦」。

 

又《射人》云諸侯以下,謂畿內也。

 

若畿外諸侯以下,則皆三耦。

 

故《大射》及《鄉射》,並《左傳》襄二十九年晉士鞅來聘,射皆三耦是也。

 

其射宮所在,天子大射,必先習於澤宮,而後射於射宮,則此《射義》文也。

 

其射宮,天子則在廟也。

 

故《司服》云:「享先公,饗、射則鷩冕。」

 

《司幾筵》云「大朝覲、大饗射」,「依前南鄉」是也。

 

其服鷩冕。

 

天子賓射則在朝,故《射人》云「諸侯在朝,則皆北面」是也。

 

其服皮弁服矣。

 

天子燕射則在寢,以諸侯燕於小寢,天子路寢之朝謂之燕朝者,故知天子、諸侯燕射在寢。

 

故《鄉射記》云:「君國中射,則皮樹中。」

 

鄭注云:「謂燕射也。」

 

其服則玄冕、緇衣、素裳也,諸侯以為朝服。

 

《燕禮》云「燕,朝服於寢」,是其諸侯大射,不顯畿內、畿外之異。

 

案《儀禮•大射》云「公入,驁。」

 

射畢而云「入」,謂從郊入國也,謂射在郊學也。

 

故《鄉射記》云:「於郊則閭中。」

 

鄭注云:「大射於大學。」

 

《儀禮》所陳,多據畿外諸侯,即畿內諸侯,或亦然也。

 

其服無文,故用皮弁,以射在學宮,《學記》云「皮弁祭菜」故也。

 

其諸侯賓射,若在國,則亦在朝與天子同。

 

若在國外相會,則在竟。

 

故《鄉射記》云:「於竟,則虎中。」

 

鄭注云:「謂與鄰國君射也。」

 

其服亦皮弁服也,以《聘禮》「君受聘皮弁」故也。

 

其卿大夫以下射之所在及所服之衣,無明文也。

 

此三射之外,又有鄉射,謂鄉大夫貢賢能之後,行鄉射之禮,而詢眾庶。

 

故《鄉大夫職》云:「獻賢能之書於王」,「退而以鄉射之禮五物詢眾庶」是也。

 

又有州長「射於州序」之禮,其侯並同賓射之法,故鄭注云:「鄉侯二正。」

 

又有主皮之射。

 

凡主皮之射有二,一是卿大夫從君田獵,班餘獲而射。

 

《書傳》云:凡祭取餘獲陳於澤,然後卿大夫相與射也。

 

鄭注《鄉射》云:「主皮者無侯,張獸皮而射之,主於獲也。」

 

二是庶人亦主皮之射,故鄭注《周禮》云「庶人無侯,張皮而射之」是也。

 

又有習武之射,故《司弓矢》云「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質者」是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11#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2:56:32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一


天子將祭,必先習射於澤。

 

澤者,所以擇士也。

 

已射於澤,而後射於射宮,射中者得與於祭,不中者不得與於祭。

 

不得與於祭者,有讓削以地,得與於祭者,有慶益以地,進爵、絀地是也。

 

澤,宮名也。

 

士,謂諸侯朝者,諸臣及所貢士也。

 

皆先令習射於澤,已乃射於射宮,課中否也。

 

諸侯有慶者先進爵,有讓者先削地。

 

○與音預,下皆同。

 

絀,敕律反。

 

朝,直遙反。

 

令,力呈反。

 

已音以。

 

課,口臥反。

 

[疏]「天子將祭,必先習射」至「是也」。

 

○正義曰:前經已言數與於祭而君有慶,數不與於祭而君有讓。

 

此經又重言者,前經明諸侯貢士之制,故賞罰所貢之君,此經論人君將祭擇士,賞罰其士之身,故於此又重言也。

 

又前經貢士云容體合禮,其節比樂,此經直云「射中」與「不中」,不云「容體」及「射節」者,文不具也。

 

○「天子將祭,必先習射於澤,澤者,所以擇士也」者,澤是宮名,於此宮中射而擇士,故謂此宮為「澤」。

 

澤所在無文,蓋於寬閒之處,近水澤而為之也。

 

非唯祭而擇士,餘射亦在其中,故《書傳》論主皮射云:「鄉之取也於囿中,勇力之取也。

 

今之取也於澤宮,揖讓之取也。」

 

是主皮之射,亦近於澤也。

 

選士於澤,不射侯也,但試武而已。

 

故《司弓矢》云:「澤,共射椹質之弓矢。」

 

鄭司農引此《射義》之文以釋之。

 

是知於澤中射椹質而已。

 

又鄭注《司弓矢》云:「樹椹以為射正,射甲與椹,試弓習武也。」

 

其主皮之射則張皮,亦揖讓也。

 

「有讓削以地」,「有慶益以地」者,謂諸侯也。

 

○注「澤宮」至「削地」。

 

○正義曰:「士,謂諸侯朝者,諸臣及所貢士也」者,以其助祭,故知是此等之人。

 

前經論貢士與祭,故知此經之士含貢士也。

 

云「諸侯有慶者先進爵,有讓者先削地」者,此解經「進爵絀地」之文。

 

以經之上文「有讓削以地」、「有慶益以地」,更總云「進爵絀地」。

 

據「有慶」者先「進爵」,「有讓」者先「絀地」。

 

進則爵輕於地,故先進爵而後益以地也。

 

退則地輕於爵,故先削地而後絀爵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12#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2:59:07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一


故男子生,桑弧蓬矢六,以射天地四方。

 

天地四方者,男子之所有事也。

 

故必先有志於其所有事,然後敢用穀也,飯食之謂也。

 

男子生則設弧於門左,三日負之,人為之射,乃卜食子也。

 

○桑弧音胡,以桑木為弓。

 

蓬,步工反。

 

飯,扶晚反。

 

食音嗣,注同。

 

為,於偽反。

 

[疏]「故男」至「謂也」。

 

○正義曰:此一經明男子重射之義,以男子生三日,射人以桑弧蓬矢者,則有為射之志,故長大重之。

 

「桑弧蓬矢」者,取其質也。

 

所以用「六」者,「射天地四方」也。

 

所以禮射唯四矢者,示事有不用也。

 

四矢者,像御四方之亂。

 

○「故必先有志於其所有事」者,言子始生,三日用桑弧蓬矢六者,欲使此子先有志意於其所有事之處,謂於「天地四方」也。

 

○「然後敢用穀也」者,三日射罷之後,然後敢用穀,以食其子也。

 

○「飯食之謂也」者,至射畢用穀,猶若事畢設飯食,故云「飯食之謂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13#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3:00:19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一


射者,仁之道也。

 

射求正諸己,己正而後發,發而不中則不怨勝己者,反求諸己而已矣。

 

諸,猶於也。

 

孔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

 

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必也射乎」,言君子至於射則有爭也。

 

下,降也。

 

飲射爵者,亦揖讓而升降。

 

勝者,袒決遂,執張弓。

 

不勝者襲,說決拾,卻左手,右加弛弓於其上而升飲。

 

君子恥之,是以射則爭中。

 

○爭,爭鬥之爭,下及注「有爭」皆同。

 

「揖讓而升下」,絕句。

 

「而飲」,一句。

 

袒音但。

 

決,古穴反。

 

說,吐活反。

 

拾音十。

 

卻,丘逆反,又羌略反。

 

弛,式氏反,又始氏反。

 

中,丁仲反,下文、注同。

 

[疏]「射者」至「君子」。

 

○正義曰:此一經明射是仁恩之道,唯內求諸己,不病害於物。

 

既求諸己,恥其不勝,乃有爭心矣。

 

○「揖讓而升下,而飲」者,下,猶降也。

 

言將飲射爵之時,揖讓而升堂,又揖讓而升下,而飲此罰爵。

 

既以禮升降,其事可慚故也。

 

○「其爭也君子」者,言雖君子,因射亦有爭也。

 

○注「必也」至「爭中」。

 

○正義曰:此「飲射爵者,亦揖讓而升降」者,此解經「揖讓而升下」。

 

經稱「揖讓」,謂飲射爵時揖讓,非射時揖讓也,故云「飲射爵者,亦揖讓而升降」。

 

「亦」者,亦如射時揖讓,飲今亦揖讓。

 

故《儀禮•大射》云:耦進,上射在左,並行,當階北面揖,及階揖。

 

升堂揖,皆當其物北面揖,及物揖。

 

射畢,北面揖,揖而升射。

 

是射時升降揖讓也。

 

《大射》又云:飲射爵之時,「勝者皆袒,決遂,執張弓。

 

不勝者皆襲,說決拾,卻左手,右加弛弓於其上,遂以執弣」。

 

「揖如始升射。

 

及階,勝者先升,升堂,少右。

 

不勝者進,北面坐,取豐上之觶」,「立卒觶」。

 

「坐奠於豐下,興,揖」。

 

「不勝者先降」。

 

是飲射爵之時,揖讓升降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1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3:02:01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一


孔子曰:「射者何以射?

 

何以聽?

 

循聲而發,發而不失正鵠者,其唯賢宅乎!

 

若夫不肖之人,則彼將安能以中?」

 

何以,言其難也。

 

聲,謂樂節也。

 

畫曰正。

 

棲皮曰鵠。

 

正之言正也。

 

鵠之言梏也。

 

梏,直也,言人正直乃能中也。

 

發,或為「射」。

 

○正音征,注同。

 

夫音扶。

 

肖音笑。

 

棲音西。

 

鵠音角,下同。

 

《詩》云:「發彼有的,以祈爾爵。」

 

祈,求也。

 

求中以辭爵也。

 

酒者,所以養老也,所以養病也。

 

「求中以辭爵」者,辭養也。

 

發,猶射也。

 

的,謂所射之識也。

 

言射的必欲中之者,以求不飲女爵也。

 

辭養,讓見養也。

 

爾,或為「有」。

 

○的,丁歷反。

 

養如字,徐羊尚反。

 

識音式,一音志。

 

女音汝。

 

[疏]「孔子」至「養也」。

 

○正義曰:前經論射求諸己乃有爭心,故此明射中之難,以中為貴。

 

○「射者何以射」者,言為射之人,何以能使射中與樂節相應也。

 

○「何以聽」者,言何以能聽此樂節,使以射中相合。

 

言射中樂節,兩相應會,至極難矣。

 

○「循聲而發,發而不失正鵠者,其唯賢者乎」者,此論射中與樂節相會為難之事。

 

「循聲」者,若謂射者依循樂聲而發矢,不失正鵠。

 

言其中矣。

 

如此者,其由賢者乃能然,是難也。

 

「若夫不肖之人,則彼將安能以中」者,不肖,謂小人也。

 

言小人則不能循聲而發,又不能持弓矢審固,彼既如此,則何能以中也。

 

「《詩》云:發彼有的,以祈爾爵」者,此《小雅•賓之初筵》之篇,刺幽王之詩。

 

陳古之明王大射之禮,發矢之時,射彼所祈之的。

 

祈,求也。

 

以求祈中,辭爾所罰之酒爵也。

 

○「求中以辭爵者,辭養也」者,酒既養老,又以養病。

 

今射者非病、非老,故求射中以辭讓此爵者,辭讓見養老也,不敢當其養禮也。

 

○注「何以」至「中也」。

 

○正義曰:「何以,言其難」者,言此事難作何法以為之者,言不可為也。

 

故云「言其難」也。

 

云「聲,謂樂節也」者,《騶虞》九節之屬也。

 

云「畫曰正」,則賓射也。

 

「棲皮曰鵠」,則大射也。

 

○注「發猶」至「養也」。

 

○正義曰:云「發猶射」者,解上「發彼有的」也。

 

云「的,謂所射之識也」,識,猶記識之處,即正鵠之中也。

 

云「辭養,讓見養也」,若己有老、病而可受養,今己為射不中而受爵,是無功受養,不敢當之,故讓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15#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23:03:0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我本善良 於 2013-4-22 18:00 編輯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二


燕義第四十七

陸曰:「鄭云:『名《燕義》者,以記君與臣燕飲之禮,上下相報之義也。』」

 

[疏]正義曰:案鄭《目錄》云:「名曰《燕義》者,以其記君臣燕飲之禮,上下相尊之義。

 

此於《別錄》屬《吉事》。」

 

案《儀禮目錄》云:「諸侯無事,若卿大夫有勤勞之功,與群臣燕飲以樂之。」

 

勤勞,謂征伐、聘問。

 

《詩》曰「吉甫燕喜」,是也。

 

臣有王事之勞亦燕之,故《燕禮記》云「若有王事」是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16#
 樓主| 發表於 2013-4-22 17:58:37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二


古者周天子之官有庶子官。

 

庶子官職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掌其戒令,與其教治,別其等,正其位。

 

職,主也。

 

庶子,猶諸子也。

 

《周禮》諸子之官,司馬之屬也。

 

卒,讀皆為「倅」,諸子副代父者也。

 

戒令,致於大子之事。

 

教治,脩德學道。

 

位,朝位也。

 

○卒,依注音倅,七對反,又蒼忽反,副也。

 

治,直吏反,注及下同。

 

別,彼列反。

 

大子音泰,後「大子學」同。

 

朝音直遙反。

 

國有大事,則率國子而致於大子,唯所用之。

 

若有甲兵之事,則授之以車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軍法治之,司馬弗正。

 

國子,諸子也。

 

軍法:百人為卒,五人為伍。

 

弗,不也。

 

國子屬大子,司馬雖有軍事不賦也。

 

○合如字,徐音閤。

 

卒伍,子忽反,注同。

 

伍音五。

 

正音征。

 

凡國之政事,國子存游卒,使之脩德學道,春合諸學,秋合諸射,以考其藝而進退之。

 

游卒,未仕者也。

 

學,大學也。

 

射,射宮也。

 

《燕禮》有庶子官,是以《義》載此以為說。

 

○卒,七內反,注同。

 

[疏]「古者」至「退之」。

 

○正義曰:此一節明諸侯與庶子燕飲之禮,從篇首至末,皆明燕飲之義。

 

但燕飲之禮,有庶子官,故方說燕禮之初,先陳庶子之事。

 

各隨文解之。

 

「周天子之官有庶子官」者,此明「庶子」之義也。

 

謂作《記》之人在於週末,追述周初之事,故云「古者」。

 

言周之天子,其下立官有庶子之官,天子謂之「諸子」,諸侯謂之「庶子」,其所職掌,諸子、庶子同也。

 

故此《記》雖明諸侯庶子職掌,其所載之事皆《諸子職》文也。

 

○「庶子官職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者,言此官職主諸侯及卿、大夫、士眾庶之子副倅於父之事,所以官名「庶子」。

 

○「掌其戒令」者,此等眾子須有戒法政令,而庶子官掌之。

 

○「與其教治」者,與,猶及也。

 

教,謂教學。

 

治,謂治身。

 

言非但掌戒令而已,及其教治亦皆掌之。

 

○「別其等」者,謂分別其貴賤之等。

 

○「正其位」者,正其朝廷所立之位也。

 

此《記》云「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周禮•諸子職》則云「掌國子之倅」,唯此為別。

 

但《諸子職》總謂之「國子」,此云「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者,是其適子也。

 

謂之「庶」者,庶,眾也。

 

以其適子眾多,故眾謂之「庶子」,非適子庶弟而稱庶子也。

 

必知「適子」者,以其云「倅」,是副貳於父之言。

 

故鄭注《諸子職》云:「國子者,是公、卿、大夫、士之副貳。」

 

又引《王》制云「王大子,王子,群後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是也。

 

○注「職主」至「位也」。

 

○正義曰:云「《周禮》諸子之官,司馬之屬也」者,案《周禮》,諸子,下大夫,屬司馬。

 

云「卒,讀皆為倅」者,以經云「庶子之卒」,下文云「國子存游卒」,以「卒」字非一,故云卒皆為倅。

 

若旁置「人」者,是副倅之「倅」。

 

若不置人者,則百人為卒之「卒」。

 

故讀「卒」從「倅」也。

 

云「諸子副代父者也」,此諸適子皆副代於父,與父為倅,故稱「倅」也。

 

云「戒令,致於大子之事」者,則下文云:「國有大事,則率國子而致於大子。」

 

其事非一,故云「戒令,致於大子之事」。

 

云「位,朝位也」者,此等諸子雖未為官,皆從父尊卑以為等級,故有別其等、正其位也。

 

「唯所用之」者,若國有大事之時,而進致諸子於大子,唯任大子隨時所用也。

 

○「合其卒伍,置其有司」者,言若國有甲兵之事,則庶子之官,付授以車甲,合會之以卒伍,置立之以有司。

 

謂立其主將,使統領之,用軍旅之法治理之。

 

○「司馬弗正」者,弗,不也。

 

正,役也。

 

以此等諸子既統屬大子,隨大子徵發,王家之事,司馬不得征役之也。

 

○「凡國之政事,國子存游卒」者,前經云「國有大事」,謂祭祀,或宿衛,又云「甲兵之事」。

 

此經別云「國之政事」,則非大事與甲兵也。

 

是國之尋常小小之政事,謂力役、士功、胥徒之屬,不與干國子,唯民庶所為。

 

「國子存游卒」,未仕者之中,不幹其事也。

 

○「使之脩德學道」者,既不與國子之尋常政事,但使之脩行其德,學習道藝也。

 

○「春合諸學」者,謂仲春之時,合此諸子在於大學。

 

○「秋合諸射」者,謂仲秋之時,合其諸子在於射宮,使之脩德學道,或容習射也。

 

○「以考其藝而進退之」者,是庶子之官,考校其藝之高下,而進退其能否,能者進之,否者退之。

 

○注「游卒」至「為說」。

 

○正義曰:「游卒,未仕者也」,案《師氏職》云:「凡國之貴遊子弟學焉。」

 

鄭注云:「貴遊子弟,王公之子弟。

 

游,無官司者。」

 

則此游卒,是游逸以為副倅,故云「未仕者」。

 

云「學,大學也」者,以《大胥》云「春釋菜合舞」,《文王世子》云「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籥」,皆於東序。

 

初教在東序,至合時則在周之大學,故云「學,大學也」。

 

云「射,射宮也」,擇士習射之宮也。

 

又《周禮•大胥》云:「秋頒學合聲。」

 

其合聲之時,則亦在大學。

 

《文王世子》云:「凡大合樂,必遂養老。」

 

鄭云「春合舞,秋合聲」。

 

是養老在東序也,故知大合樂在東序。

 

云「《燕禮》有庶子官,是以《義》載此以為說」者,案《燕禮》云:「主人升自西階,獻庶子於阼階上。」

 

又云:「庶子執燭。」

 

是《燕禮》有庶子官也。

 

以庶子於燕有事,是以《燕義》於此說庶子職掌,故云「載此以為說」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17#
 樓主| 發表於 2013-4-22 18:02:11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二


諸侯燕禮之義,君立阼階之東南,南鄉,爾卿,大夫皆少進,定位也。

 

君席阼階之上,居主位也。

 

君獨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適之義也。

 

定位者,為其始入踧蠟,揖而安定也。

 

○鄉,許亮反。

 

適音敵,大歷反,本亦作「敵」。

 

為,於偽反,下文「為疑」同。

 

踧,本亦作「蹴」,千六反。

 

,子昔反,又積亦反。

 

[疏]「諸侯」至「義也」。

 

○正義曰:此經說燕禮之初,君獨升立於阼階之上,明君尊莫敢敵之義也。

 

皆引《燕禮》正經,記者以義說之。

 

○「卿大夫皆少進,定位也」者,案《燕禮》:「卿大夫皆入門右,北面」,「君南鄉,爾卿。

 

卿西面,北上,爾大夫。

 

大夫皆少進」,皆北面,所以然者,定群臣之位也。

 

「定位」之語,是記者之辭也。

 

○「君席阼階之上,居主位也」者,居主位之語,亦記者辭也。

 

「君獨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適之義也」者,「莫敢適」,言臣下莫敢與君敵匹而為禮,亦是記者之言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18#
 樓主| 發表於 2013-4-22 18:03:12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二


設賓主,飲酒之禮也。

 

使宰夫為獻主,臣莫敢與君亢禮也。

 

不以公卿為賓,而以大夫為賓,為疑也,明嫌之義也。

 

賓入中庭,君降一等而揖之,禮之也。

 

設賓主者,飲酒致歡也。

 

宰夫,主膳食之官也。

 

天子使膳宰為主人。

 

公,孤也。

 

疑,自下上至之辭也。

 

公卿尊矣,復以為賓,則尊與君大相近。

 

○亢,苦浪反。

 

使宰夫,本亦作「使膳夫」。

 

上,時掌反。

 

復,扶又反。

 

大音泰,舊他佐反。

 

近,附近之近。

 

[疏]「設賓」至「之也」。

 

○正義曰:此經明《燕禮》臣莫敢亢君,君又屈而禮之也。

 

○「而以大夫為賓,為疑也」者,公卿,朝臣之尊;

 

賓又敵主之義。

 

若以公卿為賓,疑其敵君之義,為其嫌疑,故所以使大夫為賓,明其遠嫌之義也。

 

○「君降一等而揖之,禮之也」,賓既至庭,君降階一等而揖之,是以禮待於賓也,故云「禮之」。

 

「禮之」亦記者辭也。

 

○注「設賓」至「相近」。

 

○正義曰:云「天子使膳宰為主人」者,《文王世子》文。

 

云「公,孤也」者,此諸侯燕臣子之禮,而稱「公」,故知是上公得置孤。

 

孤止一人,而《燕禮》云「諸公」者,鄭注彼云:「言『諸』者,容牧有三監也。」

 

云「疑,自下上至之辭也」,疑,擬也。

 

是在下比擬於上,故云「自下上至之辭也」。

 

云「尊與君大相近」,言公卿在朝,位與君相近。

 

今若使為賓,被君所敬,則其尊與君大相逼近,故經云「以大夫為賓」,為其疑故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19#
 樓主| 發表於 2013-4-22 18:04:11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二


君舉旅於賓,及君所賜爵,皆降,再拜稽首,升成拜,明臣禮也。

 

君答拜之,禮無不答,明君上之禮也。

 

臣下竭力盡能以立功於國,君必報之以爵祿,故臣下皆務竭力盡能以立功,是以國安而君寧。

 

禮無不答,言上之不虛取於下也。

 

上必明正道以道民,民道之而有功,然後取其什一,故上用足而下不匱也。

 

是以上下和親而不相怨也。

 

和寧,禮之用也。

 

此君臣上下之大義也。

 

故曰:「燕禮者,所以明君臣之義也。」

 

言聖人制禮,因事以託政。

 

臣再拜稽首,是其竭力也。

 

君答拜之,是其報以祿惠也。

 

○稽,徐本作「」,音啟。

 

以道音導,下同。

 

什音十。

 

匱,求位反。

 

[疏]「君舉」至「義也」。

 

○正義曰:此一經明《燕禮》臣盡禮於下、君答之於上、上下交歡而不相怨,明君臣之義也。

 

○「君舉禮於賓」者,謂舉旅酬之酒以酬賓。

 

○「及君所賜爵」者,特賜臣下之爵。

 

○「皆降,再拜稽首,升成拜」者,謂賓受君之酬,及臣受君賜爵,皆降自西階,再拜稽首。

 

以受君恩,又升堂,更再拜稽首,以成拜也。

 

故《燕禮》云:「公酬賓,賓降西階下,再拜稽首。

 

公命小臣辭,賓升成拜。」

 

鄭云:「升成拜,復再拜稽首也。」

 

至禮殺之後,賓下堂,是欲拜。

 

君則辭之,賓未拜也。

 

賓乃升堂,再拜稽首。

 

鄭注云不言成拜者,以其下堂,未拜故也。

 

《燕禮》云:「公卒觶,賓下拜,小臣辭。

 

賓升,再拜稽首。」

 

鄭注云:「不言成拜者,為拜故下,賓未拜也。

 

下不敢輒拜,禮殺也。」

 

○「臣下竭力盡能以立功於國」者,案《燕禮》,君賜爵之時,再拜稽首,示竭力盡能立功於國也。

 

○「君必報之以爵祿」者,以《燕禮》臣拜,君皆答之者,示君報之以爵祿也。

 

○「禮無不答,言上之不虛取於下也」者,以《燕禮》凡臣之拜,君無不答拜之,示為上之道「不虛取於下」也,上必須報之也。

 

○「上必明正道以道民,民道之而有功」者,上下必須相報,故在上明正教,以教道於民,民亦依君訓道有功報上也。

 

○「然後取其什一」者,前明君臣相報,此明君民上下相報。

 

君既薄斂於上,民亦什一而稅於下,故國家用足而下不匱乏,是上下和平親睦,而不相怨恨也。

 

○「和寧,禮之用也」者,「上下和親」,是和也。

 

「而不相怨」,是安寧也。

 

和之與寧,禮之所用,以結成上文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20#
 樓主| 發表於 2013-4-22 18:06:2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我本善良 於 2013-4-22 18:07 編輯

禮記正義 卷第六十二之二


席:小卿次上卿,大夫次小卿,士、庶子以次就位於下。

 

獻君,君舉旅行酬,而後獻卿。

 

卿舉旅行酬,而後獻大夫。

 

大夫舉旅行酬,而後獻士。

 

士舉旅行酬,而後獻庶子。

 

俎豆、牲體、薦羞,皆有等差,所以明貴賤也。

 

牲體,俎實也。

 

薦,謂脯醢也。

 

羞,庶羞也。

 

○差,初佳反,又初宜反。

 

醢音海。

 

[疏]「席小」至「賤也」。

 

○正義曰:此明尊卑上下席位之所,受獻旅酬之差,貴賤先後之義。

 

○「席,小卿次上卿」者,案《燕禮》,上卿在賓席之東,小卿在賓席之西,隔越於賓席,而云「次上卿」者,以俱南面東上,遙相次耳。

 

○「大夫次小卿」者,案《燕禮》,大夫在小卿之西,故《燕禮》云:「辯獻大夫,遂薦之。

 

繼賓以西,東上。」

 

○「士庶子以次就位於下」者,《燕禮》於西階上獻士,既受獻者立於阼階下,西面北上。

 

獻庶子於阼階上,既獻立於阼階下,故云「士庶子以次就位於下」也。

 

○「獻君,君舉旅行酬」者,案《燕禮》,宰夫為主人酌以獻賓,賓飲畢,酌以酢主人。

 

主人飲畢,酌以獻君。

 

君飲畢,酌以酢主人。

 

更爵以受酢於阼階下,飲卒爵。

 

主人又洗觚酬,主人先飲卒爵,酌以酬賓。

 

賓受觚坐奠於薦東訖,小臣請媵爵者二人,媵爵阼階下,皆北面媵爵於公。

 

媵爵者先自飲畢。

 

媵爵者洗象觶,酌奠於公席之前,公坐取所媵之觶以酬賓。

 

賓於時下,再拜稽首,公命小臣辭。

 

賓升,成拜。

 

公立卒觶,賓乃受公虛爵,酌之,酬大夫於西階上。

 

眾大夫相酬畢,奠虛觶於篚。」

 

此是「獻君,君舉旅行酬」也。

 

○「而後獻卿,卿舉旅行酬」者,案《燕禮》,主人洗,升,實散,獻卿於西階上。

 

獻卿畢,小臣又請媵爵者,公使二人媵爵,奠於公前。

 

公又行一爵,若賓若長,唯公所酬,以旅於西階上。

 

大夫辯而止。

 

此是為卿旅酬也。

 

《燕禮》直云「卿」,不云小卿、大卿之異,則小卿、大卿俱同獻也。

 

○「而後獻大夫,大夫舉旅行酬」者,案《燕禮》,主人洗,獻大夫於西階上,大夫辯受獻,乃納工。

 

獻眾工畢,公又舉奠觶,唯公所賜,以旅於西階上。

 

此是獻大夫,為大夫而旅酬也。

 

○「而後獻士,士舉旅行酬」者,案《燕禮》,說屨,升堂坐之後,主人獻士於西階上。

 

獻士辯,又獻旅食賓。

 

媵觚於公,公坐取賓所媵觶,興。

 

唯公所賜。

 

乃就席,坐行之,終於大夫。

 

終受者興,以酬士,士舉旅於西階上。

 

此是獻士為旅酬也。

 

○「而後獻庶子」者,庶子卑,不為之舉旅,但無算爵之節,執爵者酌而旅之。

 

○「俎豆、牲體、薦羞,皆有等差」者,公及卿、大夫、士等牲體、薦羞之節,皆有等差,但《燕禮》不載,無以言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0-1 23:34 , Processed in 0.343748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