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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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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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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2:19:32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四十九


凡賜爵,昭為一,穆為一。

 

昭與昭齒,穆與穆齒。

 

凡群有司皆以齒,此之謂長幼有序。

 

昭、穆,猶《特牲》、《少牢》饋食之禮眾兄弟也。

 

群有司,猶眾賓下及執事者。

 

君賜之爵,謂若酬之。

 

[疏]「凡賜」至「有序」。

 

○正義曰:此一節明祭之第九倫,長幼之序。

 

○「凡賜爵」者,爵,酒爵也。

 

謂祭祀旅酬時,賜助祭者酒爵,故云「賜爵」。

 

○「昭為一,穆為一」者,言君眾兄弟、子孫等在昭列者則為一色,在穆列者自為一色,各自相旅。

 

尊者在前,卑者在後。

 

若同班列,則長者在前,少者在後,是「昭與昭齒,穆與穆齒」。

 

○注「君賜之爵,謂若酬之」。

 

○正義曰:案《特牲饋食禮》初有主人獻眾賓、兄弟之禮,後乃旅酬眾賓、兄弟。

 

此經直云「賜爵」,知非獻時,而特云酬者,以獻時不以昭、穆為次者。

 

此云昭與昭齒,穆與穆齒,當旅酬之事,故知賜爵為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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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2:20:26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四十九


夫祭有畀煇、胞、翟、閽者,惠下之道也。

 

唯有德之君為能行,此明足以見之,仁足以與之。

 

畀之為言與也,能以其餘畀其下者也。

 

煇者,甲吏之賤者也。

 

胞者,肉吏之賤者也。

 

翟者,樂吏之賤者也。

 

閽者,守門之賤者也。

 

古者不使刑人守門,此四守者,吏之至賤者也。

 

屍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賤,而以其餘畀之。

 

是故明君在上,則竟內之民無凍餒者矣。

 

此之謂上下之際。

 

明足以見之,見此卑者也。

 

仁足以與之,與此卑者也。

 

煇,《周禮》作韗,謂韗磔皮革之官也。

 

翟,謂教羽舞者也。

 

古者不使刑人守門,謂夏、殷時。

 

○畀,必利反,下及注同,與也。

 

煇,依注作韗,同況萬反,又音運,下同,甲吏也。

 

胞,步交反,下同,肉吏也。

 

翟,狄也。

 

樂,吏也。

 

閽音昏,守門者也。

 

以見,賢遍反,注皆同。

 

此卑如字,舊必利反,下同。

 

磔,知宅反。

 

[疏]「夫祭」至「之際」。

 

○正義曰:此一節明祭之第十倫也。

 

○「夫祭有畀煇、胞、翟、閽者,惠下之道也」者,畀,與也。

 

煇也,胞也,翟也,昏也,此四者皆是賤官,於祭之末,與此四者以恩賜,是惠施之道也。

 

○「明足以見之」者,謂有德之君,德能昭明,足以見其惠下之義。

 

○「仁足以與之」者,以君有仁恩,足能賜與於下。

 

○「古者不使刑人守門」者,此作記之人以見周刑人守門,以祭末又何恩賜與刑人,故明之,云古者夏、殷之時,不使刑人守門。

 

雖是賤人,所以得恩賜。

 

○「此四守者,吏之至賤者也」者,既每言賤,明但是各守其職之人,能為四物,故云「四守」也。

 

○「屍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賤,而以其餘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則竟內之民無凍餒者矣」者,更廣明貴有餘分與至賤,為恩之深也。

 

人君身尊,而屍又更尊,故言又也。

 

○「此之謂上下之際」者,結十倫也。

 

際,接也,至尊與賤者,其道接也。

 

○注「煇周」至「殷時」。

 

○正義曰:案《周禮•考工記》「韗人為皋陶」,鄭云:「皋陶,鼓木也。

 

言韗人之官,掌作鼓木,張皮兩頭鞔之以為鼓,是韗磔皮革之官。」

 

云「翟,謂教羽舞者也」者,羽,翟羽,故《詩•邶風》云「左手執籥,右手秉翟」,翟即狄也,古字通用。

 

云「古者不使刑人守門,謂夏殷時」者,以《周禮》墨者使守門,故知不使刑人守門,謂夏殷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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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2:21:28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四十九


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烝。

 

謂夏、殷時禮也。

 

○礿,羊灼反,字又作禴。

 

夏,戶嫁反,下「注夏」「孟夏」同。

 

礿、禘,陽義也。

 

嘗、烝,陰義也。

 

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陰之盛也。

 

故曰:「莫重於禘、嘗。」

 

夏者尊卑著,而秋萬物成。

 

古者於禘也,發爵賜服,順陽義也。

 

於嘗也,出田邑,發秋政,順陰義也。

 

言爵命屬陽,國地屬陰。

 

故記曰:「嘗之日,發公室,示賞也。」

 

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

 

發公室,出賞物也。

 

草艾,謂艾取草也。

 

秋,草木成,可芟艾給爨亨,時則始行小刑也。

 

○艾音刈。

 

芟,所御反。

 

發,七亂反。

 

亨,普彭反,徐普益反。

 

故曰:「禘、嘗之義大矣,治國之本也,不可不知也。

 

明其義者,君也。

 

能其事者,臣也。

 

不明其義,君人不全。

 

不能其事,為臣不全。」

 

全,猶具也。

 

夫義者,所以濟志也,諸德之發也。

 

是故其德盛者其志厚,其志厚者其義章,其義章者其祭也敬。

 

祭敬,則竟內之子孫莫敢不敬矣。

 

濟,成也。

 

發,謂機發也。

 

竟內之子孫,萬人為子孫。

 

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親蒞之。

 

有故則使人可也。

 

雖使人也,君不失其義者,君明其義故也。

 

蒞,臨也。

 

君不失其義者,言君雖不自親祭,祭禮無闕,於君德不損也。

 

其德薄者其志輕,疑於其義而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

 

祭而不敬,何以為民父母矣!

 

[疏]「凡祭」至「母矣」。

 

○正義曰:此一節明祭祀之重禘、嘗之義,人君若能明於其義,可以為民父母,今各隨文解之。

 

○「禘者,陽之盛也」者,以禘祭在夏,夏為炎暑,故為陽盛。

 

○「嘗者,陰之盛也」者,以嘗祭在秋之時,陰功成就,故為陰盛。

 

冬雖嚴寒,以物於秋成,故不得以冬烝對夏禘。

 

○注「言爵」至「屬陰」。

 

○正義曰:爵命是生養之事,故屬陽。

 

國地是土地之事,故屬陰。

 

○「故記」至「草也」。

 

○以記錄之前,先有此記之文,故作記者載前記之文,所以言「記曰」也。

 

此記云嘗祭之日,發出公室貨財以示賞也。

 

○「草艾則墨」者,謂初秋草堪艾給炊爨之時,則行小刑之墨。

 

○「未發秋政,則民不敢艾草也」,言夏節雖盡,人君未發行秋政,則民不敢艾草也。

 

○注「發公室,出賞物也」。

 

○正義曰:案《左傳》云:「賞以春夏,刑以秋冬。」

 

此嘗之日發公室示賞者,文各有所對,以賞對刑,則賞屬春、夏,刑屬秋、冬,其實四時之間皆有賞,故車服屬夏,田邑屬秋。

 

出田邑之時,亦有物也。

 

故《覲禮》秋時賜侯氏車服及篋服也。

 

○「夫義者,所以濟志也」者,濟,成也。

 

言禘、嘗之義,若人君明之,所以成就其志。

 

○「諸德之發也」者,發,謂機發也。

 

諸,眾也,言義者,是人君眾德之發,謂諸眾人之德發在於義。

 

○「是故其德盛者其志厚」者,謂人君道德顯盛,則念親志意而深厚。

 

若能念親深厚,則事親祭祀,其義章明顯著。

 

若能事親章明顯著,則其祭也恭敬。

 

以此化下,則竟內民之子孫,無敢不恭敬其親矣,以化於上故也。

 

○「雖使人也,君不失其義者,君明其義故也」者,言祭祀之時,身既有故,使人攝之。

 

雖使人攝,由君能恭敬,不喪失於為君之義。

 

所以然者,由君自明曉於禘嘗之義故也。

 

○「其德」至「志輕」。

 

○言人君道淺義薄,則其念親志意不能厚重。

 

○「疑於其義」至「民父母矣」者,謂志意既輕,疑惑於祭祀之義,皆不能盡心致敬。

 

身既危疑,而欲求祭,使之必敬,不可得已。

 

「已」是語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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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2:22:42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四十九


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

 

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惡焉。

 

銘之義,稱美而不稱惡,此孝子孝孫之心也,唯賢者能之。

 

銘,謂書之刻之以識事者也。

 

自名,謂稱揚其先祖之德,著已名於下。

 

○自名,如字,徐武政反,下及注「自名」同。

 

銘者,論譔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勳勞、慶賞、聲名,列於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

 

顯揚先祖,所以崇孝也。

 

身比焉,順也;

 

明示後世,教也。

 

勳,業也,王功曰勳,事功曰勞。

 

酌之祭器,言斟酌其美,傳著於鐘鼎也。

 

身比焉,謂自著名於下也。

 

順也,自著名以稱揚先祖之德,孝順之行也。

 

教也,所以教後世。

 

○譔音撰。

 

比,毗志反,謂次比也,下及注皆同。

 

斟,之林反。

 

傅音附,徐音賦;

 

一音直專反,謂傳述。

 

著,直略反,徐張慮反。

 

行,下孟反。

 

夫銘者,壹稱,而上下皆得焉耳矣。

 

是故君子之觀於銘也,既美其所稱,又美其所為。

 

美其所為,美此人為此銘。

 

為之者,明足以見之,仁足以與之,知足以利之,可謂賢矣。

 

賢而勿伐,可謂恭矣。

 

明足以見之,見其先祖之美也。

 

仁足以與之,與其先祖之銘也。

 

非有仁恩,君不使與之也。

 

知足以利之,利己名得此於先祖。

 

○見,賢遍反,注同。

 

知音智,又同。

 

故衛孔悝之鼎銘曰:「六月丁亥,公假於大廟。

 

孔悝,衛大夫也。

 

公,衛莊公蒯聵也,得孔悝之立己,依禮褒之以靜國人,自固也。

 

假,至也。

 

至於大廟,謂以夏之孟夏禘祭。

 

○悝,口回反。

 

假,加百反,注同。

 

蒯,苦怪反。

 

聵,五怪反。

 

褒,保毛反。

 

公曰:『叔舅!

 

乃祖莊叔,左右成公。

 

成公乃命莊叔隨難於漢陽,即宮於宗周,奔走無射。

 

公曰叔舅者,公為策書,尊呼孔悝而命之也。

 

乃,猶女也。

 

莊叔,悝七世之祖,衛大夫孔達也。

 

隨難者,謂成公為晉文公所伐,出奔楚,命莊叔從焉。

 

漢、楚之川也。

 

即宮於宗周,後反得國,坐殺弟叔武,晉人執而歸之於京師,寘之深室也。

 

射,厭也,言莊叔常奔走,至勞苦而不厭倦也。

 

周既去鎬京,猶名王城為宗周也。

 

○左音佐。

 

右音又,下「啟右」並注同,一讀此左右並如字。

 

難,乃旦反。

 

奔,本亦作奔。

 

射音亦,注同。

 

為筴,初革反。

 

女音汝,後皆同。

 

從,才用反。

 

坐,才臥反。

 

寘,之豉反。

 

厭,於艷反,下同。

 

鎬,胡老反。

 

啟右獻公。

 

獻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

 

獻公,衛侯衎。

 

成公,魯孫也,亦失國得反。

 

言莊叔之功流於後世,啟右獻公,使得反國也。

 

成叔,莊叔之孫成子蒸鉏也。

 

右,助也。

 

纂,繼也。

 

服,事也。

 

獻公反國,命成子繼女祖莊叔之事,欲其忠如孔達也。

 

○纂,子管反。

 

衎,苦旦反。

 

烝,之承反,下文注同。

 

鉏,仕居反。

 

乃考文叔,興舊耆欲,作率慶士,躬恤衛國。

 

其勤公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

 

文叔者,成叔之曾孫文子圉,即悝父也。

 

作,起也。

 

率,循也。

 

慶,善也。

 

士之言事也。

 

言文叔能興行先祖之舊德,起而循其善事。

 

○耆欲,市志反。

 

解,古賣反。

 

休,許虯反。

 

圉,魚呂反。

 

公曰:『叔舅!

 

予女銘,若纂乃考服。』

 

若、乃,猶女也,公命悝:予女先祖以銘,以尊顯之;

 

女繼女父之事。

 

欲其忠如文子也。

 

成公、獻公、莊公,皆失國得反,言孔氏世有功焉,寵之也。

 

○女,羊許反,注同。

 

悝拜稽首曰:『對揚以辟之。

 

對,遂也。

 

辟,明也。

 

言遂揚君命,以明我先祖之德也。

 

○辟,必亦反,又婢尺反,注同,明也。

 

勤大命,施於烝彝鼎。』」

 

施,猶著也,言我將行君之命,又刻著於烝祭之彝鼎。

 

彝,尊也。

 

《周禮》:「大約劑,書於宗彝。」

 

○施如字。

 

彝,以支反。

 

著,張慮反,又直略反,下同。

 

約如字,徐於妙反。

 

劑,子隨反。

 

此衛孔悝之鼎銘也。

 

言銘之類眾多也,略取其一以言之。

 

古之君子論譔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其國家如此。

 

如莊公命孔悝之為也。

 

莊公、孔悝,雖無令德以終其事,於禮是,行之非。

 

子孫之守宗廟社稷者,其先祖無美而稱之,是誣也;

 

有善而弗知,不明也;

 

知而弗傳,不仁也。

 

此三者,君子之所恥也。

 

[疏]「夫鼎」至「恥也」。

 

○正義曰:以前經明事親致敬,此一節明稱揚先祖之美,今各依文解之。

 

○「銘者自名也」者,言為先祖之銘者,自著己之功名於下。

 

○「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名著之後世者」也,謂自著己名之時,先稱揚其先祖之美於上,而使昭明顯著於後世。

 

「銘者,論譔其先祖之有德善」者,論,謂論說;

 

譔,則譔錄。

 

言子孫為銘論說、譔錄其先祖道德善事。

 

○「功烈、勳勞、慶賞、聲名列於天下」者,此先祖美善之事也。

 

烈,業也。

 

謂有功業勳勞,有慶賞聲名著於天下者也。

 

○「而酌之祭器」者,酌,斟酌也。

 

祭器,鐘鼎也。

 

若有聲名遍普天下者,則斟酌列書,著於君之鐘鼎也。

 

○「自成其名焉」者,先書先祖之德於器上,又自成已名於先祖銘下也。

 

○「以祀其先祖者也」者,祀祖,謂預君給祭也。

 

禮:功臣既得銘鼎,則得預君大祫,令先祖被銘預祫,是尊其先祖也。

 

○「顯揚先祖,所以崇孝也」者,釋所以必銘預也,為崇於孝道,故稱揚先祖也。

 

○「身比焉,順也」者,比,次也。

 

先稱祖德,而己身親自著名次於下,是崇孝順之行也。

 

○「明示後世,教也」者,為人子孫能得稱揚先祖,明示後世,使後世學慕,即是教也。

 

○注「烈業」至「後世」。

 

○正義曰:「烈,業也」,《釋詁》文。

 

「王功曰勳」,「事功曰勞」《周禮•司勳》文。

 

云「傅著於鐘鼎也」者,傅,附也,言鐫勒先祖功名附著於鐘鼎。

 

或解傅為傳述於鐘鼎,義亦通也。

 

云「自著名以稱揚先祖之德」者,解經「身比焉」。

 

云「孝順之行也」者,以解經「順」也。

 

云「教也,所以教後世」者,言稱先祖,明示後世,所以教後世便如先祖之善也,故云「教」也。

 

○「夫銘」至「所為」。

 

○「銘者,壹稱」,謂造銘唯一稱先祖之善。

 

○「而上下皆得焉耳矣」者,上謂光揚先祖,下謂成己順行,又垂教來世也。

 

○「既美其所稱,又美其所為」者,釋「上下皆得」也,所稱,謂先祖也。

 

所為,謂己身行業也。

 

君子有德之士觀銘,必見此二事之美。

 

○「為之」至「恭矣」。

 

○「為之」者,謂為銘之人也。

 

○「明足以見之」者,謂己有顯明之德,足以見先祖之美。

 

○「仁足以與之」者,謂己有仁恩,故君上足以著先祖之銘與之。

 

○「知足以利之」者,謂己有知謀,足以利益於己,得上比先祖也。

 

○「可謂賢矣」者,言為銘之人備此三事,所以為賢。

 

○「賢而勿伐,可謂恭矣」者,既備三事為賢,又不自伐,是為恭也,故云「可謂恭矣」。

 

○注「孔悝」至「禘祭」。

 

○正義曰:云「得孔悝之立己」者,按哀公二年,晉趙鞅納蒯聵於成。

 

至哀十五年傳云:衛孔圉娶蒯聵之姊,生悝。

 

孔氏之豎渾良夫通於伯姬,伯姬使良夫往蒯聵,蒯聵與良夫入衛,捨孔氏之外圃,遂入適伯姬氏。

 

伯姬與大子五人迫孔悝於廁,強盟之。

 

遂劫以登台,於是得國,是得孔悝之立己也。

 

「假,至也」,《釋詁》文。

 

云「至於大廟,謂以夏之孟夏禘祭」者,以經云六月,是周之六月,是夏之孟月禘祭之時,以諸侯命臣在於祭日。

 

案《左傳》哀十五年冬,蒯聵得國。

 

十六年六月,衛侯飲孔悝酒而逐之。

 

此謂六月命之者,蓋命後即逐之,故俱在六月。

 

○「公曰」至「休哉」。

 

○此一節是孔悝父祖鼎銘之辭。

 

○「叔舅」者,孔悝是異姓大夫,年幼,故稱叔舅。

 

○「乃祖莊叔」者,乃,女也。

 

祖莊叔者,謂孔悝之七祖孔達也。

 

○「左右成公」者,左右,助也。

 

輔助衛成公。

 

○「成公乃命莊叔隨難於漢陽」者,難,謂成公被晉所伐,出奔於楚。

 

謂成公命孔達隨出逃難而往漢陽,即是楚地,在漢水之北。

 

○「即宮於宗周」者,即,就也。

 

宮,謂宮室。

 

成公後得反國,又坐殺弟叔武,被晉執之,歸於京師,寘於深室之中,是即宮也。

 

○「奔走無射」者,言孔達隨難漢陽及即宮於宗周,常奔走勞苦無厭倦。

 

○「啟右獻公,獻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者,啟,開也;

 

右,助也。

 

言莊叔餘功流於後世,能右助獻公,獻公雖復出奔,乃得反國。

 

其時孔達之孫成叔,輔佐獻公,故獻公乃命成叔纂繼女祖孔達舊所服行之事。

 

○「乃考文叔」者,孔圉是孔悝之父,故云乃考。

 

○「興舊嗜欲」者,言父圉能興行先祖舊德嗜欲所為。

 

○「作率慶士,躬恤衛國,其勤公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者,作,起也;

 

率,循也;

 

慶,善也;

 

士,事也。

 

言孔悝能起發依循善事,躬憂恤衛國,勤勞公家,早夜不解倦,民皆曰:功德休美哉!

 

此是孔悝先祖功業鼎銘之辭也。

 

○注「莊叔」至「周也」。

 

○正義曰:案《世本》:「莊叔達生得閭叔穀,穀生成叔烝鉏,鉏生頃叔羅,羅生昭叔起,起生文叔圉,圉生悝。」

 

莊叔是悝七世祖也。

 

云「成公為晉文公所伐,出奔楚」者,案僖二十八年《左傳》稱,衛與楚,晉文公敗楚於城濮。

 

衛侯懼,出居於襄牛,遂奔楚。

 

云「坐殺弟叔武,晉人執而歸之於京師,寘之深室也」者,亦僖二十八年《左傳》文。

 

晉人歸衛侯,入其室,弟叔武將沐,聞君至喜,捉發走出,前驅歂犬,射而殺之,其大夫元咺出奔晉,訟衛侯。

 

衛侯不勝,執衛侯歸之於京師,寘諸深室。

 

是其事也。

 

案《左傳》於時無孔達之事,而云之者,傳文不具,或者蒯聵欲褒美孔悝,故假其先祖之功而言之也。

 

○注「獻公」至「達也」。

 

○正義曰:案《衛世家》衛成公生穆公,穆公生定公,定公生獻公,是衎為成公曾孫。

 

云「亦失國得反」者,案襄十四年《左傳》稱,衛孫文子甯惠子逐衛侯,衛侯出奔齊,是「亦失國」也。

 

稱亦者,亦成公也。

 

其時亦非成叔之功,假言之也。

 

云「纂,繼也」,「服,事也」,《釋詁》文。

 

下注「率,循也」,亦《釋詁》文。

 

○「公曰:叔舅!

 

予女銘,若纂乃考服」,此一節明蒯聵與孔悝銘之言也,及敕戒之,使繼先祖,故云「纂乃考服」。

 

○「悝拜」至「彝鼎」。

 

○正義曰:此一節明孔悝拜受君恩,言己光揚先祖之德、行君之大命,著於彝鼎。

 

○「對揚以辟之」者,對,遂也;

 

揚,稱揚也;

 

辟,明也。

 

言己遂稱揚君命,以光明我先祖之美。

 

○「勤大命,施於烝彝鼎」者,勤,行也;

 

施,著也;

 

烝謂烝祭。

 

言己勤行君之大命,著於烝祭之彝尊及鼎也。

 

「此衛孔悝之鼎銘也」,記者錄其銘,故以結之,但「休哉」以上,是稱其先祖;

 

「公曰叔舅」以下至「彝鼎」,是自著其名。

 

於下是以身比焉,比先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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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2:23:43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四十九


昔者周公旦有勳勞於天下,周公既沒,、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勳勞者,而欲尊魯,故賜之以重祭。

 

外祭則郊、社是也,內祭則大嘗禘是也。

 

言此者王室所銘,若周公之功。

 

○誣音無。

 

不傳,直專反,不,本亦作弗。

 

夫大嘗禘,升歌《清廟》,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樂也。

 

康周公,故以賜魯也。

 

《清廟》,頌文王之詩也。

 

管《象》,吹管而舞《武》、《象》之樂也。

 

朱干,赤盾。

 

戚,斧也,此《武》、《象》之舞所執也。

 

佾,猶列也。

 

《大夏》,禹樂,文舞也,執羽籥。

 

文、武之舞皆八列,互言之耳。

 

康,猶褒大也,《易•晉卦》曰「康侯用鍚馬」。

 

○佾音逸。

 

盾,食准反,又音允。

 

籥,羊灼反。

 

子孫纂之,至於今不廢,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國也。

 

不廢,不廢其此禮樂也。

 

重,猶尊也。

 

[疏]「昔者」至「國也」。

 

○正義曰:此一節因上說鼎銘,明先祖之善,故此明周公之勳,子孫纂之,特重於餘國,亦光揚之事。

 

○「外祭則郊、社」者,諸侯常祭,唯社稷以下。

 

魯之祭,社與郊連文,則備用天子之禮也。

 

○「內祭則大嘗禘」者,祫祭在秋也,大嘗禘祭在夏也,是大嘗禘得用天子之禮,則升歌《清廟》及舞《大武》、《大夏》之屬,皆用天子之禮,所以為大嘗禘也。

 

餘諸侯則不得大常禘。

 

○「升歌《清廟》」者,升堂歌《清廟》。

 

《清廟》,頌文王之詩也。

 

○「下而管《象》」者,堂下吹管而舞《武》、《象》之樂也。

 

○「朱干玉戚,以舞《大武》」者,朱干,亦盾也。

 

戚,斧也。

 

以玉飾其柄,此《武》、《象》之武所執。

 

○「八佾以舞《大夏》」者,《大夏》,禹樂,之舞也,執羽籥。

 

此天子之樂也。

 

○「康周公,故以賜魯也」者,升歌《清廟》以下,並是天子之樂,故以此結之也。

 

○注「武象」至「錫馬」。

 

○正義曰:言「文、武之舞皆八列,互言之耳」者,以經云「八佾以舞《大夏》」,舞《大武》不顯佾數,則舞《大武》亦八佾也。

 

《大武》云「朱干玉戚」其《大夏》則不用朱干玉戚,當用羽籥。

 

而云「互文」者,以《大夏》言舞數,則《大武》亦當有舞數。

 

《大武》言所執舞器,則《大夏》亦有舞器,故云「互」也。

 

○「《易•晉卦》康侯用錫馬」者,證康是褒崇之義,案《易•晉卦》坤下離上,日出於地為晉。

 

晉,進也。

 

言明晉也。

 

○「子孫」至「國也者」,言魯是周公子孫,繼周公之後,至今不廢此禮樂。

 

謂作記之時也。

 

所以明周公之有德,而又以尊重其魯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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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一


經解第二十六陸曰:「鄭云《經解》者,以其記六藝政教得失。

 

解,音隹買反,徐胡賣反,一音蟹。

 

[疏]正義曰:案鄭《目錄》云:「名曰《經解》者,以其記六義政教之得失也,此於《別錄》屬《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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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2:25:3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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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一


孔子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

 

觀其風俗,則知其所以教。

 

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

 

疏通知遠,《書》教也。

 

廣博易良,《樂》教也。

 

絜靜精微,《易》教也。

 

恭儉莊敬,《禮》教也。

 

屬辭比事,《春秋》教也。

 

屬,猶合也。

 

《春秋》多記諸侯朝聘、會同,有相接之辭。

 

罪辯之事。

 

○易良,以豉反,下「易良」同。

 

屬音燭,注及下同。

 

比,毗志反,下同。

 

朝聘,直遙反,篇內同。

 

故《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樂》之失奢,《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

 

失,謂不能節其教者也。

 

《詩》敦厚,近愚。

 

《書》知遠,近誣。

 

《易》精微,愛惡相攻,遠近相取,則不能容人,近於傷害。

 

《春秋》習戰爭之事,近亂。

 

○近愚,附近之近,下除「遠近」一字並同。

 

惡,烏路反。

 

爭,爭鬥之爭,下文同。

 

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於《詩》者也。

 

疏通知遠而不誣,則深於《書》者也。

 

廣博易良而不奢,則深於《樂》者也。

 

絜靜精微而不賊,則深於《易》者也。

 

恭儉莊敬而不煩,則深於《禮》者也。

 

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於《春秋》者也。」

 

言深者,既能以教,又防其失。

 

[疏]「孔子」至「者也」。

 

○正義曰:《經解》一篇總是孔子之言,記者錄之以為《經解》者,皇氏云:「解者分析之名,此篇分析六經體教不同,故名曰《經解》也。

 

六經其教雖異,總以禮為本,故記者錄入於禮。」

 

○「孔子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者,言人君以六經之道,各隨其民教之,民從上教,各從六經之性觀民風俗,則知其教,故云「其教可知也」。

 

○「溫柔敦厚,《詩》教也」者,溫,謂顏色溫潤;

 

柔,謂情性和柔。

 

《詩》依違諷諫不指切事情,故云「溫柔敦厚」,是《詩》教也。

 

○「疏通知遠,《書》教也」者,書錄帝王言誥,舉其大綱,事非繁密,是疏通上知帝皇之世,是知遠也。

 

○「廣博易良,《樂》教也」者,《樂》以和通為體,無所不用,是廣博簡易良善,使人從化,是易良。

 

○「絜靜精微,《易》教也」者,《易》之於人,正則獲吉,邪則獲凶,不為淫濫,是絜靜。

 

窮理盡性,言入秋毫,是精微。

 

○「恭儉莊敬,《禮》教也」者,《禮》以恭遜、節儉、齊莊敬慎為本,若人能恭敬節儉,是《禮》之教也。

 

○「屬辭比事,《春秋》教也」者,屬,合也;

 

比,近也。

 

《春秋》聚合、會同之辭,是屬辭,比次褒貶之事,是比事也。

 

凡人君行此等六經之教,以化於下。

 

在下染習其教,還有六經之性,故云《詩》教《書》教之等。

 

○「故《詩》之失愚」者,《詩》主敦厚,若不節之,則失在於愚。

 

○「《書》之失誣」者,《書》廣知久遠,若不節制,則失在於誣。

 

○「《樂》之失奢」者,《樂》主廣博和易,若不節制,則失在於奢。

 

○「《易》之失賊」者,《易》主絜靜嚴正,遠近相取,愛惡相攻,若不節制,則失在於賊害。

 

○「《禮》之失煩」者,《禮》主文物,恭儉莊敬,若不能節制,則失在於煩苛。

 

○「《春秋》之失亂」者,《春秋》習戰爭之事,若不能節制,失在於亂。

 

此皆謂人君用之教下,不能可否相濟、節制合宜,所以致失也。

 

○「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於《詩》者也」,此一經以《詩》化民,雖用敦厚,能以義節之。

 

欲使民雖敦厚,不至於愚,則是在上深達於《詩》之義理,能以《詩》教民也。

 

故云「深於《詩》者」也。

 

以下諸經,義皆放此。

 

○注云「易精」至「之事」。

 

○正義曰:「《易》精微」者,《易》理微密,相責褊切,不能含容。

 

云「愛惡相攻」者,謂《易》卦六爻,或陰爻乘陽,或陽爻據陰,近而不得,是愛惡相攻也。

 

云「遠近相取」者,謂彼此有應,是遠近相取也。

 

或遠而無應,近而不相得,是遠近不相取也。

 

云「則不能容人,近於傷害」者,若意合則雖遠必相愛,若意離雖近必相惡,是不能容人不與己同,浪被傷害,是失於賊害也。

 

云「《春秋》習戰爭之事」者,以《春秋》記諸侯相侵伐,又有鬥爭之辭。

 

若僖二十八年,晉人執衛侯歸之於京師;

 

昭十三年平丘之會,子產爭丞之類是也。

 

故前注云《春秋》記罪辯之事也。

 

然《詩》為《樂》章,《詩》、《樂》是一,而教別者,若以聲音、干戚以教人,是《樂》教也;

 

若以《詩》辭美刺、諷喻以教人,是《詩》教也。

 

此為政以教民,故有六經。

 

若教國子弟於庠序之內,則唯用四術。

 

故《王制》云「《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是也。

 

此六經者,惟論人君施化,能以此教民,民得從之,未能行之至極也。

 

若盛明之君,為民之父母者,則能恩惠下極於民,則《詩》有好惡之情,禮有政治之體,樂有諧和性情,皆能與民至極,民同上情,故《孔子閒居》云「志之所至,《詩》亦至焉。

 

《詩》之所至,禮亦至焉。

 

禮之所至,樂亦至焉」是也。

 

其《書》、《易》、《春秋》,非是恩情相感、與民至極者,故《孔子閒居》無《書》、《易》及《春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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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2:26:4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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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一


天子者,與天地參,故德配天地,兼利萬物,與日月並明,明照四海而不遺微小。

 

其在朝廷則道仁聖禮義之序,燕處則聽《雅》、《頌》之音,行步則有環珮之聲,升車則有鸞和之音。

 

居處有禮,進退有度,百官得其宜,萬事得其序。

 

《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

 

其儀不忒,正是四國。」

 

此之謂也。

 

道,猶言也。

 

環珮,佩環、佩玉也,所以為行節也。

 

《玉藻》曰:「進則揖之,退則揚之。

 

然後玉鏘鳴也。」

 

環取其無窮止,玉則比德焉。

 

孔子佩象環,五寸。

 

人君之環,其制未聞也。

 

鸞、和,皆鈴也,所以為車行節也。

 

《韓詩內傳》曰:「鸞在衡,和在軾。

 

前升車則馬動,馬動則鸞鳴,鸞鳴則和應。」

 

居處,朝廷與燕也。

 

進退,行步與升車也。

 

○淑,常六反。

 

忒,吐得反。

 

鎗,七羊反,本又作鏘。

 

鈴音零。

 

軾音式。

 

應,應對之應。

 

發號出令而民說,謂之和。

 

上下相親,謂之仁。

 

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謂之信。

 

除去天地之害,謂之義。

 

義與信,和與仁,霸王之器也。

 

有治民之意而無其器,則不成。

 

器,謂所操以作事者也。

 

義、信和仁,皆存乎禮。

 

○說音悅。

 

去,羌呂反,下同。

 

王,徐於況反。

 

操,七刀反。

 

[疏]「天子」至「不成」。

 

○正義曰:此一節盛明天子霸王,唯有禮為霸王之器,言禮之重也。

 

○「與天地參」者,天覆地載,生養萬物,天子亦能覆載生養之功,與天地相參齊等,故云「與天地參」。

 

○「《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其儀不忒,正是四國」者,此《詩•曹風•鳲鳩》之篇,剌上下不均平之詩,言善人君子用心均平,其威儀不有差忒,以其不差,故能正此四方之國。

 

○「此之謂也」者,言《詩》之所云,正當此聖人有禮之謂也。

 

「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謂之信」者,謂明君在上,周贍於下,民不須營求所欲之物,自然得之,是在上信實,恩能覆養故也。

 

猶若《尚書傳》稱「民擊壤而歌,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有何力」,是不求其所欲也。

 

天不言而四時行,是信若四時,故云「謂之信」也。

 

○「除去天地之害,謂之義」者,義,宜也。

 

天地無害於物,有宜故為義。

 

天地害者,謂水旱之等及疫癘之屬,及天地之內有惡事害人,皆名天地之害也。

 

○「霸王之器」者,器,謂人所操持以作事物者。

 

欲為其事,必先利其器,言欲作霸王,必須義、信和仁,是霸王之器也。

 

○注云「韓詩」至「軾前」。

 

○正義曰:此鸞和所在,謂朝祀所乘之車,若田獵之車則鸞在鑣也。

 

故《詩•秦風》云「輶車鸞鑣」,箋云「置鸞於鑣,異於乘車」。

 

是乘車鸞在衡也。

 

然鄭於《商頌》箋云「在軾曰和,在鑣曰鸞」,彼亦乘車,鸞在鑣,與《秦詩》箋不同者,鄭於《秦詩》已解,故於《商頌》略而不言,或可以經無正文,鄭為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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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2:27:3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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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一


禮之於正國也,猶衡之於輕重也,繩墨之於曲直也,規矩之於方圜也,故衡誠縣,不可欺以輕重。

 

繩墨誠陳,不可欺以曲直。

 

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

 

君子審禮,不可誣以奸詐。

 

衡,稱也。

 

縣,謂錘也。

 

陳、設,謂彈畫也。

 

議,猶審也,或作成。

 

○圜音圓。

 

縣音玄,與注同。

 

稱,尺證反。

 

錘,直偽反。

 

彈,徒丹反。

 

畫,胡麥反。

 

是故隆禮由禮,謂之有方之士。

 

不隆禮,不由禮,謂之無方之民。

 

敬讓之道也。

 

故以奉宗廟則敬;

 

以入朝廷則貴賤有位;

 

以處室家則父子親,兄弟和;

 

以處鄉里則長幼有序。

 

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

 

此之謂也。

 

隆禮,謂盛行禮也。

 

方,猶道也。

 

《春秋傳》曰:「教之以義方。」

 

[疏]「禮之於正國也」至「治民莫善於禮,此之謂也」。

 

○正義曰:此一節贊明禮事之重,治國之急。

 

○「故衡誠縣,不可欺以輕重」者,衡,謂稱衡。

 

縣,謂稱錘。

 

誠,審也。

 

若稱衡詳審縣錘,則輕重必正,故云「不可欺以輕重」。

 

○「繩墨誠陳,不可欺以曲直」,陳,謂陳列,若繩墨審能陳列,則曲直必當,故云「不可欺以曲直」。

 

○「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者,規,所以正圜;

 

矩,所以正方;

 

設謂置設。

 

若規矩詳審置設,則方圜必得,故云「不可欺以方圜」。

 

○「君子審禮,不可誣以奸詐」,設譬既畢,故以此言結之。

 

言君子之人,若能審詳於禮,則奸詐自露,不可誣罔也。

 

○「是故隆禮由禮,謂之有方之士」者,隆,盛也;

 

由,行也;

 

方,道也。

 

若君子能隆盛行禮,則可謂有道之士也。

 

反此則為無知之民,民是無知之稱故也。

 

○「敬讓之道也」者,此言禮之為用,是敬讓之道也。

 

為下文而起。

 

○「此之謂也」者,從篇首「孔子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至此「長幼有序」,事相連接,皆是孔子之辭,記者錄之而為記。

 

其理既盡,記者乃引孔子所作《孝經》之辭以結之,故云「此之謂也」。

 

言孔子所云者,正此經之所謂也。

 

○注「春秋」至「義方」。

 

○正義曰:《春秋左氏》隱三年傳文,衛莊公寵公子州吁,石碏諫云:「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

 

引之者,證方為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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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一


故朝覲之禮,所以明君臣之義也。

 

聘問之禮,所以使諸侯相尊敬也。

 

喪祭之禮,所以明臣子之恩也。

 

鄉飲酒之禮,所以明長幼之序也。

 

昏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別也。

 

夫禮,禁亂之所由生,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

 

故以舊坊為無所用而壞之者,必有水敗。

 

以舊禮為無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亂患。

 

春見曰朝,小聘曰問,其篇今亡。

 

昏姻,謂嫁取也。

 

婿曰昏,妻曰姻。

 

自,亦由也。

 

○覲,其靳反。

 

長,丁丈反,下同。

 

姻音因。

 

別,彼列反。

 

坊音房,本又作防,下同。

 

壞音怪。

 

見,賢遍反。

 

取,七注反,本亦作娶。

 

[疏]「故朝」至「亂患」。

 

○正義曰:此一經明禮之所用,各有所主,又明舊禮不可不用之意。

 

但自此以下,上丞孔子曰「此之謂也」,以後則是記者廣明安上治民之義,非復孔子之言也。

 

○「夫禮,禁亂之所由生」者,由,從也。

 

禮禁亂之所從生,亂生之處,則豫禁之。

 

若深宮固門,閽寺守之;

 

諸侯夫人父母沒,不得歸寧之類是也。

 

○「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坊,謂堤坊,人築堤坊,止約水之所從來之處,言若有汙下水來之處,則豫防障之。

 

○「故以舊坊為無所用而壞之者,必有水敗」者,譬言舊禮不可去也。

 

坊以止水,忽有無知之人,謂舊坊為無所用而壞之,坊壞則水必來敗於產業也。

 

○「以舊禮為無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亂患」者,禮本坊亂,忽有愚人,謂舊禮為無所用而壞去之者,則必有亂患之事也。

 

○注「婿曰昏,妻曰姻」。

 

○正義曰:案《爾雅•釋親》云:「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

 

此云「婿曰昏,妻曰姻」者,《爾雅》據男女父、母,此據男女之身。

 

婿則昏時而迎,婦則因而隨之,故云「婿曰昏,妻曰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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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一


故昏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

 

鄉飲酒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爭鬥之獄繁矣。

 

喪祭之禮廢,則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眾矣。

 

聘覲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諸侯之行惡,而倍畔恰敝痢瓣之敗起矣。

 

苦,謂不至、不答之屬。

 

○辟,匹亦反。

 

倍音佩,下同。

 

行,下孟反。

 

[疏]「故昏姻」至「起矣」。

 

○正義曰:此明禮諸事不可闕廢,若其闕廢,則禍亂興也。

 

○「而爭鬥之獄繁矣」者,以鄉飲酒之禮,明上下長幼共相敬讓。

 

今若廢而不行,則尊卑無序,故爭鬥之獄繁多矣。

 

○「而倍死忘生者眾矣」者,喪祭之禮,所以敦勖臣子恩情,使死者不見背違,生者恆相從念。

 

若廢不行,故臣子恩薄而死者見背,生者被遺忘。

 

如此者多,故云「眾矣」。

 

○「而倍畔侵陵之敗起」者,倍畔,謂據倍天子也。

 

侵陵,謂侵陵鄰國也。

 

○注「苦謂」至「之屬」。

 

○正義曰:「不至」者,謂夫親迎而女不至。

 

若《詩•陳風》云:「昏以為期,明星煌煌。」

 

注云:「女留他色,不肯時行。」

 

序云「親迎,女猶有不至者」是也。

 

不答者,謂夫不答耦於婦,故《邶風》云「日月,衛莊姜傷已不見答於先君」是也。

 

此經覆說前經,反明上事。

 

但前經尊重者在前,卑輕者在後,故先朝覲,後昏姻也。

 

又殊別君臣,故先朝覲,後聘問。

 

下經所翻,則據人倫切急者在前,先昏姻,次以鄉飲酒,乃至於聘覲也。

 

聘覲合之者,以其聘覲禮廢,則君臣位失,倍畔、侵陵,其惡相通,故合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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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一


故禮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於未形,使人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

 

《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氂,繆以千里。」

 

此之謂也。

 

隆,謂尊盛之也。

 

始,謂其微時也。

 

○邪,似嗟反。

 

遠,於萬反。

 

差,初隹反,徐初宜反。

 

豪,戶刀反,依字作毫。

 

氂,李其反,徐音來,本又作釐。

 

繆音謬。

 

[疏]「故禮」至「謂也」。

 

○正義曰:「故禮之教化也微」者,言禮之教人豫前,事微之時豫教化之,又教化之時,依微不甚指斥。

 

○「其止邪也於未形」者,謂止人之邪,在於事未形著,是教化於事微者也,使人至之也。

 

又使人日日徙善、遠於罪惡而不自覺知。

 

是教化依微,不甚指斥。

 

為此之故,是以先世之王隆尚之也。

 

○「《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氂,繆以千里,此之謂也」者,此《易•繫辭》文也。

 

言君子謹慎事之初始,差錯若豪氂之小,至後廣大錯繆以至千里之大。

 

引之者,證禮之防人在於未形著之前。

 

若初時不防,則後致千里之繆,故云「此之謂也」。

 

禮記正義卷第五十之二哀公問第二十七陸曰:「魯哀公也。

 

鄭云:『善其問禮,著謚以顯之。』」

 

[疏]正義曰:案鄭《錄目》云:「名曰《哀公問》者,善其問禮,著謚顯之也,此於《別錄》屬《通論》。」

 

但此篇哀公所問,凡有二事,一者問禮,二者問政。

 

問禮在前,問政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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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一


哀公問於孔子曰:「大禮何如?

 

君子之言禮,何其尊也?」

 

孔子曰:「丘也小人,不足以知禮。」

 

謙不答也。

 

君曰:「否,吾子言之也。」

 

孔子曰:「丘聞之,民之所由生,禮為大,非禮無以節事天地之神也,非禮無以辨君臣、上下、長幼之位也,非禮無以別男女、父子、兄弟之親,昏姻疏數之交也。

 

君子以此之為尊敬然。

 

言君子以此故尊禮。

 

○長,於丈反。

 

別,彼列反。

 

數,色角反。

 

然後以其所能教百姓,不廢其會節。

 

君子以其所能於禮,教百姓,使其不廢此上事之期節。

 

有成事,然後治其雕鏤、文章、黼黻以嗣。

 

上事行於民,有成功,乃後續以治文飾,以為尊卑之差。

 

○彫,本亦作雕。

 

鏤,力豆反。

 

黼音甫。

 

黻音弗。

 

其順之,然後言其喪筭,備其鼎俎,設其豕臘,脩其宗廟,歲時以敬祭祀,以序宗族。

 

即安其居,節丑其衣服,卑其宮室,車不雕幾,器不刻鏤,食不貳味,以與民同利。

 

昔之君子之行禮者如此。

 

言,語也。

 

筭,數也。

 

即,就也。

 

丑,類也。

 

幾,附纏之也。

 

言君子既尊禮,民以為順,乃後語以喪祭之禮,就安其居處,正其衣服,教之節儉,與之同利者,上下俱足也。

 

○筭,悉讓反。

 

備其鼎俎,本亦無此句。

 

臘音昔。

 

卑如字,又音婢。

 

幾音祈,注同。

 

語以,魚據反。

 

公曰:「今之君子胡莫行之也?」

 

孔子曰:「今之君子好實無厭,淫德不倦,荒怠敖慢,固民是盡,午其眾以伐有道,求得當欲不以其所。

 

昔之用民者由前,今之用民者由後,今之君子,莫為禮也。」

 

實,猶富也。

 

淫,放也。

 

固,猶故也。

 

午其眾,逆其族類也。

 

當,猶稱也。

 

所,猶道也。

 

由前,用上所言;

 

猶後,用下所言。

 

○好,呼報反。

 

厭,於艷反。

 

敖,五報反。

 

午,五故反,一音如字,注同;

 

王肅作迕,迕,違也。

 

當,丁浪反,注同。

 

稱,尺證反。

 

[疏]「哀公」至「禮也」。

 

○正義曰:此一節是哀公問禮之事。

 

「大禮何如」者,以禮之所用,其事廣大,包含處廣,故云「大禮」。

 

○「君子之言禮何其尊也」者,哀公問夫子云:賢人君子言說禮之事重,此禮何事可尊?

 

問其所尊之事意。

 

○「君曰:否,吾子言之也」者,孔子既辭以不堪足以識知於禮。

 

君,謂哀公,哀公止其謙讓曰:「否。」

 

否,不也,言不得謙退,吾子但言說之也。

 

○「然後以其所能教百姓」者,人君既知所生由禮,故尊而學之,學之既能,回持此能以教百姓也。

 

○「不廢其會節」者,會,由期也。

 

期節,謂天地、君臣、男女之期節也。

 

既教百姓,故使百姓不廢此三事之期節也。

 

○「有成事」者,謂有上三事行於民,有成功之事,故云「有成事」,則上事天地、辨君臣、別男女等之事。

 

○「然後治其雕鏤、文章、黼黻以嗣」者,言既有在上諸事,然後聖人能治理其雕畫刻鏤、文章、黼黻以嗣續其事,便每事有尊卑上下文彩之異。

 

○「其順之」者,謂其民也。

 

君既尊敬於禮,故民得教而百姓順從之。

 

○「然後言其喪筭」者,言,猶示語也;

 

筭數也。

 

民既從順,然後示語其喪紀節數以教之也。

 

○「設其豕臘」者,謂喪中之奠,有豕有臘也。

 

前示服數,後設喪奠之禮也。

 

○「脩其宗廟,歲時以敬祭祀」者,謂除服之後,又教為之宗廟,以鬼享之。

 

○「以序宗族」者,又教祭祀末,留同姓燕飲,序會宗族也。

 

○「即安其居」者,即,就也。

 

就安其居,謂隨其風俗、山川、溪谷之異而安之,不使山者居川,渚者居中原是也。

 

○「節丑其衣服」者,節,正也;

 

丑,類也。

 

又正其民衣服,使得其類也。

 

衣服異宜,器械異制是也。

 

○「卑其宮室」者,制使有度,不峻宇雕牆也。

 

○「車不雕幾」者,幾,謂沂鄂也。

 

謂不雕鏤,使有沂鄂也。

 

○「器不刻鏤」者,謂常用之器不用采飾。

 

○「食不貳味」者,謂不副貳餚膳也。

 

○「以與民同利」者,非唯教民如此,而君亦不奢飾,但與百姓同其利潤也。

 

○「昔之君子之行禮者如此」,以哀公問君予尊禮所由,故結之云古昔之君子之行禮如此上事,剌公今不然。

 

○「孔子曰:今之君子好實無厭」者,實,謂財貨充實,言今之君子性行貪婪,好此財貨,無知厭足。

 

○「固民是盡」者,固,故也;

 

盡,謂竭盡。

 

言不恤於下,故使人之財力於是盡竭。

 

○「午其眾以伐有道」者,午,忤也;

 

忤,違逆也,言專意自縱,不順眾心,是違逆其眾族類也。

 

守道者被害,是以伐有道也。

 

「求得當欲不以其所」者,當,稱也,所道也。

 

言不以道而侵民,求其所得,必須稱己所欲,不用其養民之道。

 

○「今之君子,莫為禮也」者,言古之君子用前經所云以化民,今之君子用後經所說以害下。

 

故今之君子無能為先世君子之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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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一


孔子侍坐於哀公。

 

哀公曰:「敢問人道誰為大?」

 

子愀然作色而對曰:「君之及此言也,百姓之德也,固臣敢無辭而對?

 

人道政為大。」

 

愀然,變動貌也。

 

作,猶變也。

 

德,猶福也。

 

辭,讓也。

 

○坐,才臥反。

 

愀,七小反,舊慈糾反,又在由反,又音秋,又子了反,下同。

 

公曰:「敢問何謂為政?」

 

孔子對曰:「政者正也,君為正,則百姓從政矣。

 

君之所為,百姓之所從也。

 

君所不為,百姓何從?」

 

言君當務於政。

 

公曰:「敢問為政如之何?」

 

孔子對曰:「夫婦別,父子親,君臣嚴。

 

三者正,則庶物從之矣。」

 

庶物,猶眾事也。

 

○別,被列反。

 

公曰:「寡人雖無似也,原聞所以行三言之道。

 

可得聞乎?」

 

無似,猶言不肖。

 

○肖音笑。

 

孔子對曰:「古之為政,愛人為大。

 

所以治愛人,禮為大。

 

所以治禮,敬為大。

 

敬之至矣,大昏為大,大昏至矣!

 

大昏既至,冕而親迎,親之也。

 

親之也者,親之也。

 

是故君子興敬為親,捨敬是遺親也。

 

弗愛不親,弗敬不正,愛與敬,其政之本與!」

 

大昏,國君取禮也。

 

至矣,言至大也。

 

興敬為親,言相敬則親。

 

○迎,逆敬反,下及注同。

 

捨音捨。

 

「不親」、「不正」,一本「不」皆作「弗」。

 

與音餘,下本「與敬與」並同。

 

公曰:「寡人原有言然。

 

冕而親迎,不已重乎?」

 

已,猶大也。

 

怪親迎乃服祭服。

 

○大音泰。

 

孔子愀然作色而對曰:「合二姓之好,以繼先聖之後,以為天地宗廟社稷之主,君何謂已重乎?」

 

先聖,周公也。

 

○好,呼報反。

 

公曰:「寡人固。

 

不固,焉得聞此言也?

 

寡人慾問,不得其辭,請少進。」

 

固,不固,言吾由鄙固故也。

 

請少進,欲其為言以曉己。

 

○焉,於虔反。

 

為,於偽反。

 

孔子曰:「天地不合,萬物不生。

 

大昏,萬世之嗣也。

 

君何謂已重焉!」

 

孔子遂言曰:「內以治宗廟之禮,足以配天地之神明。

 

出以治直言之禮,足以立上下之敬。

 

物恥足以振之,國恥足以興之。

 

為政先禮,禮其政之本與!」

 

宗廟之禮,祭宗廟也。

 

夫婦配天地,有日月之象焉。

 

《禮器》曰:「君在阼,夫人在房,大明生於東,月生於西,此陰陽之分,夫婦之位也。」

 

直,猶正也,正言謂出政教也。

 

政教有夫婦之禮焉。

 

《昏義》曰:「天子聽外治,後聽內職,教順成俗,外內和順,國家理治,此之謂盛德。」

 

物,猶事也。

 

事恥,臣恥也。

 

振,猶救也。

 

國恥,君恥也。

 

君臣之行有可恥者,禮足以救之,足以興復之。

 

○分,扶問反。

 

治,直吏反,下同。

 

行,下孟反,下「君之行」同。

 

孔子遂言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

 

妻也者,親之主也,敢不敬與?

 

子也者,親之後也,敢不敬與?

 

君子無不敬也,敬身為大。

 

身也者,親之枝也,敢不敬與?

 

不能敬其身,是傷其親。

 

傷其親,是傷其本。

 

傷其本,枝從而亡。

 

三者,百姓之象也。

 

身以及身,子以及子,妃以及妃。

 

君行此三者,則愾乎天下矣,大王之道也。

 

如此,國家順矣。

 

愾,猶至也。

 

大王居幽,為狄所伐,乃曰:「土地,所以養人也。

 

君子不以其所養害所養,乃去之岐。」

 

是言百姓之身猶吾身也,百姓之妻、子猶吾妻、子也,不忍以土地之故而害之。

 

去之岐,而王跡興焉。

 

○妃,芳非反。

 

愾,詐乞反,又許氣反。

 

大音泰,注同。

 

豳,彼貧反。

 

[疏]「孔子」至「順矣」。

 

○正義曰:此一節明哀公問政之事,並問為政何以必須親迎。

 

孔子對之三事,今各隨文解之。

 

○「孔子侍坐於哀公」者,謂哀公命孔子坐而侍之,因問以為政之事。

 

自此以下終篇末,皆侍坐時言也。

 

此云「侍坐」,則以前問者,非侍坐時也,當立而與之言也。

 

○「百姓之德也」者,德,謂恩德,謂福慶之事。

 

言君今問此人道之大,欲憂恤於下,是百姓受其福慶。

 

○「公曰:寡人雖無似也」者,無似猶言不肖也,肖,亦似也。

 

哀公謙退,言己愚蔽,無能似類賢人也。

 

○「原聞所以行三年之道」者,則上經夫婦別、父子親、君臣嚴是也。

 

○「古之為政,愛人為大」者,人為國本,是以為政之道,愛養民人為大。

 

○「所以治愛人,禮為大」者,人有禮則生,所以治理愛人,非禮不可,故禮為大。

 

○「所以治禮,敬為大」者,禮以敬為主,故欲治禮者,則先須敬,故敬為其大也。

 

○「敬之至矣,大昏為大」者,敬有大小,若敬至極之中,大昏為大。

 

大昏,謂天子、諸侯之昏也。

 

○「大昏」至「矣者」,美大昏是敬中至極也。

 

○「大昏既至,冕而親迎,親之也」者,上親,猶自也;

 

下親,親愛也。

 

言大昏既是至敬,故國君雖尊,而服其冕服,以自迎也。

 

所以自迎者,欲親此婦也,故云「親之」也。

 

○「親之也者,親之也」,謂所以親此婦人,亦親己也,是故君子興敬為親者,言君子冕而親迎,興起敬心,為欲相親也。

 

○「捨敬是遺親也」者,若不冕而親迎,則是捨夫敬心,是遺棄相親之道也。

 

○「弗愛不親」者,若夫不愛重,不自親迎,則夫婦之情不相親愛矣。

 

○「弗敬不正」者,若夫不冕服親迎,是不敬於婦,則室家之道不正矣。

 

「愛與敬,其政之本與」者,愛謂親愛,則仁也;

 

敬謂尊敬,則義也。

 

是仁義為政教之本也。

 

○「冕而親迎,不已重乎」者,冕則祭服也,天子則袞冕,諸侯以下各用助祭之服,故《士昏禮》主人爵弁服是也。

 

已,猶大也。

 

君身著祭服而親迎,不亦大重乎!

 

○注「怪親迎乃服祭服」。

 

○正義曰:昏禮迎婦,二《傳》不同。

 

《春秋公羊》說自天子至庶人皆親迎;

 

《左氏》說天子至尊無敵,故無親迎之禮,諸侯有故,若疾病,則使上卿逆,上公臨之。

 

許氏謹案:「高祖時,皇太子納妃,叔孫通制禮,以為天子無親迎,從《左氏》義。」

 

玄駁之云:「大姒之家在渭之涘,文王親迎於渭,即天子親迎明文也。」

 

引《禮記》:「『冕而親迎』,『繼先聖之後,以為天地、宗廟、社稷之主』,非天子則誰乎?」

 

如鄭此言,從《公羊》義也。

 

又《詩說》云:「文王親迎於渭,紂尚南面,文王猶為西伯耳。」

 

以《左氏》義為長,鄭駮未定。

 

○注云「先聖,周公也」。

 

○正義曰:以哀公所問,當問己諸侯,唯魯出周公,故解先聖為周公。

 

又魯得郊天,故云「天地、宗廟、社稷之主」。

 

若《異義》駮所云,則以先聖及天地據天子,以事含兩義,故彼此各舉一邊。

 

○「公曰」至「本與」。

 

○「固,不固」者,上固是彼固,下固,故也。

 

言寡人由鄙固,之故所以得聞此言,由其固陋,殷重問之,故得聞此言。

 

皇氏用王肅之義,二固皆為固陋,上固言已之固陋,下固言若不鄙固則不問,不問,焉得聞此言哉!

 

○「寡人慾問,不得其辭,請少進」者,寡人更欲問所疑之事,不能得其所問之辭。

 

請孔子少進,言使簡約易了。

 

○「內以治宗廟之禮,足以配天地之神明」者,謂君祼獻、後夫人亞獻之屬,是治宗廟之禮也。

 

天地,謂日月也,夫配日,婦配月,注引《禮器》文是也。

 

○「出以治直言之禮,足以立上下之敬」者,直,正也。

 

若夫婦出在於外,治理政直、言教之禮,足以立君臣上下之恭敬也,則注引《昏義》文是也。

 

「物恥足以振之」者,物,事也;

 

振,救也。

 

謂臣之職事有可恥愧者,其禮足以救之。

 

○「國恥足以興之」者,謂君於治國有可恥愧,其禮足以興起之也。

 

○「為政先禮,禮其政之本與」者,言欲為國家之政,先行於禮。

 

禮,謂夫婦之道內則治宗廟、配天地,外則施政教、立上下,故為政教之本與!

 

○「孔子」至「順矣」。

 

○上經孔子答哀公以問政之事,遂更廣言三代明王為政之道,敬其妻、子及敬其身,乃可施政教於天下,言「敬其妻、子也,有道」者,謂三代敬其妻、子,必有道理,故言「有道」也。

 

○「妻也者,親之主也」,言妻所以供粢盛祭祀,與親為主,故云「親之主」也。

 

○「三者,百姓之象也」者,謂身也、子也、妃也。

 

若愛百姓,先須敬身及子及妃,乃能及百姓,故云「百姓之象也」。

 

○「身以及身,子以及子,妃以及妃」者,此言百姓之象,能愛己身,則以及百姓之身。

 

能愛己子,則以及百姓之子。

 

能愛己妃,則以及百姓之妃。

 

是身與妻、子,還是百姓身與妻、子,故云「百姓之象」也。

 

前泛言,故云妻,此論人君治國政,故云妃。

 

○「君行此三者,則愾乎天下矣,大王之道也」者,言人君行此三事,從近而能廣至於天下矣,唯大王能然,故云「大王之道也」。

 

○「如此國家順矣」者,既能愛百姓之身及妻、子如似已身及己之妻、子也,則天下懷德,無不順從,故云「國家順矣」。

 

○注「愾猶」至「興焉」。

 

○正義曰:愾,音近憩,憩為息,息是至之義,故云「愾,猶至也」。

 

云大王居豳,為狄所伐者,《毛詩傳》文。

 

案《詩》稱:「大王居豳,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幣,不得免焉。

 

事之以犬馬,不得免焉。

 

事之以珠玉,不得免焉。

 

乃屬其耆老而告之曰:『狄人之所欲,吾土地。

 

吾聞之,土地所以養人,君子不以其所養人而害人。』

 

遂去之,邑於岐山之下。」

 

《毛傳》所引者,皆《孟子》文。

 

又《莊子》及《呂氏春秋》稱大王亶父曰:「與人之兄居而殺其弟,與人之父居而殺其子,吾不忍也。

 

且吾聞之,不以其所養害所養。

 

於是乃策杖而去。

 

民相隨而從之,遂成國於岐山之下。」

 

又《書傳略說》云:「事之以菽、粟、貨財,狄人攻而不止,遂策杖而去。

 

國人束脩奔走而從者三千乘,止而民成三千戶之邑也。」

 

此注「君子不以其所養害所養」,取《莊子》、《呂氏春秋》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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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一


公曰:「敢問何謂敬身?」

 

孔子對曰:「君子過言則民作辭,過動則民作則。

 

君子言不過辭,動不過則,百姓不命而敬恭。

 

如是則能敬其身。

 

能敬其身,則能成其親矣。」

 

則,法也。

 

民者,化君者也,君之言雖過,民猶稱其辭。

 

君之行雖過,民猶以為法。

 

[疏]「公曰」至「親矣」。

 

○正義曰:以前經對哀公為政,在於敬身。

 

故此經公問敬身之事,孔子對以敬身之理。

 

○「君子過言,則民作辭」者,以君為民表,下之所從。

 

假令過誤出言,民猶法之稱,作其辭。

 

○「過動則民作則」者,君子假令過誤舉動,而民作其法則,所以君子出言不得過誤其辭,舉動不得過誤法則。

 

公曰:「敢問何謂成親?」

 

孔子對曰:「君子也者,人之成名也。

 

百姓歸之名,謂之君子之子,是使其親為君子也。

 

是為成其親之名也己。」

 

孔子遂言曰:「古之為政,愛人為大。

 

不能愛人,不能有其身。

 

不能有其身,不能安土。

 

不能安土,不能樂天。

 

不能樂天,不能成其身。」

 

有,猶保也,不能保身者,言人將害之也。

 

不能安土,動移失業也。

 

不能樂天,不知己過而怨天也。

 

○樂天,音洛,下及注同。

 

怨,於元反,又於原反。

 

[疏]「公曰」至「其身」。

 

○正義曰:前經對哀公敬身則能成親,故此經明公更問敬身之事何以成親?

 

夫子答以成親之義,遂廣明成身之理。

 

「君子也者,人之成名也」者,言凡謂之君子者,人之成就美名。

 

王肅云:「君上位,子下民。」

 

○「百姓歸之名,謂之君子之子」者,言己若能敬身,則百姓歸己善名,謂己為君子所生之子,是己之脩身,使其親有君子之名,是脩身成其親也。

 

○「不能有其身,不能安土」者,既不能泛愛於人,人則害之,故不能保有其身避其禍害,流移失業,是不能安土。

 

○「不能樂天」者,身既失業,不知己過所招,乃更怨天,是不能愛樂於天也。

 

○「不能成其身」者,既不能樂天,不自知其罪,將謂天之濫罰罪惡之事,無所不為,是不能成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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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一


公曰:「敢問何謂成身?」

 

孔子對曰:「不過乎物。」

 

物,猶事也。

 

[疏]「公曰」至「乎物」。

 

○正義曰:以前經對哀公以成身,故此經明公問成身,夫子答以成身之事。

 

○「不過乎物」者,過,謂過誤;

 

物,事也。

 

言成身之道,不過誤其事,但萬事得中,不有過誤,則諸行並善,是所以成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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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一


公曰:「敢問君子何貴乎天道也?」

 

孔子對曰:「貴其不已,如日月東西相從而不已也,是天道也。

 

不閉其久,是天道也。

 

無為而物成,是天道也。

 

已成而明,是天道也。」

 

已,猶止也。

 

是天道也者,言人君法之,當如是也。

 

日月相從,君臣相朝會也。

 

不閉其久,通其政教,不可以倦。

 

無為而成,使民不可以煩也。

 

已成而明,照察有功。

 

○朝,宣遙反。

 

炤音照,本亦作照。

 

[疏]「公曰」至「道也」。

 

○正義曰:以前經孔子對以成身之事,公更無疑,更改問君子何貴乎天道。

 

孔子又答以貴天道之事。

 

○「如日月東西相從而不已也,是天道也」者,言天體無形,運行不息,如似日月東西相從而不休已,是天道也。

 

人君設法,當則上天之道,君臣朝會往來不已也。

 

○「不閉其久,是天道也」者,言天開生萬物,不使閉塞,其能久長,是天道也。

 

謂人君施政,當則天道,施為政教,開通萬物,而能長久不懈倦也,故云「是天道也」。

 

○「無為而物成,是天道也」者,言春生夏長,無見天之所為,而萬物得成,是天道。

 

謂人君當則天道,以德潛化,無所營為而天下治理,故云「是天道也」。

 

○「已成而明,是天道也」者,言天之生物已能成就而功之明著,是天道。

 

人君當則天道,化民治理,而功成大平。

 

故云「是天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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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2:36:5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我本善良 於 2013-4-21 13:01 編輯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一


公曰:「寡人憃愚,冥煩,子志之心也。」

 

志,讀為識,識,知也。

 

冥煩者,言不能明理此事。

 

子之心所知也,欲其要言,使易行。

 

○憃,如容反,徐昌容反,又湯邦反,一音丁絳反。

 

《字林》:「丑凶反,又醜絳反,愚也。」

 

冥,莫亭反,徐亡定反。

 

志,依注音識,徐音試。

 

易,以豉反。

 

孔子蹴然辟席而對曰:「仁人不過乎物,孝子不過乎物。

 

是故仁人之事親也如事天,事天如事親,是故孝子成身。」

 

蹴然,敬貌。

 

物,猶事也。

 

事親、事天,孝、敬同也。

 

《孝經》曰:「事父孝,故事天明。」

 

舉無過事,以孝事親,是所以成身。

 

○蹴,子六反,又在育反。

 

辟音避。

 

[疏]「公曰」至「成身」。

 

○正義曰:前經明天道之事,人君當則之無已。

 

公欲孔子要陳所行何事能得如天不已,孔子答以所行不已之事。

 

「寡人憃愚」者,是哀公謙退,言己憃然愚蔽,無所瞭解。

 

○「冥煩,子志之心也」,皇氏云:「子志,夫子之志。

 

志是知也。

 

言我之心冥煩不能明理此事,子心所知也。

 

今謂志是識知也,言孔子識知廣博,故己欲使夫子出要言以示己。」

 

○「孔子蹴然辟席而對曰」者,以公謙退,故蹴然恭敬,辟席而起對。

 

○「仁人不過乎物」者,物,事也。

 

言仁德之人不過失於其事,言在事無過失也。

 

○「孝子不過乎物」者,言孝子事親,亦於事無過也。

 

○「是故仁人之事親也如事天」者,言仁人事親以敬,如以事天相似,言敬親與敬天同。

 

○「事天如事親」者,言仁人事天以孝愛,如人事親孝愛相似,言愛親與愛天同。

 

○「是故孝子成身」者,上稱仁人,則孝子也,據其泛愛,則稱仁人;

 

據其事親,則稱孝子。

 

內則孝敬於父母,外則孝敬於天地。

 

其間無所不行孝敬,故云「孝子成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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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9#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2:37:5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我本善良 於 2013-4-21 13:02 編輯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一


公曰:「寡人既聞此言也,無如後罪何!」

 

既聞此言也者,欲勤行之也,無奈後日過於事之罪何?

 

為謙辭。

 

孔子對曰:「君之及此言也,是臣之福也。」

 

善哀公及此。

 

言此,言善言也。

 

[疏]「公曰」至「福也」。

 

○正義曰:此一節明哀公問事畢,有謙退之辭。

 

孔子答以君懼後罪,是臣之福也。

 

○「無如後罪何」者,如,柰也。

 

言寡人以聞子之言,勤力而行,但己之才弱,無柰後日過於其事而有罪戾何?

 

是謙退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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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2:38:5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我本善良 於 2013-4-21 13:03 編輯

禮記正義 卷第五十之三


仲尼燕居第二十八陸曰:「鄭云:『善其不倦,燕居猶使三子侍,言及於禮。

 

著其字,言可法也。

 

退朝而處曰燕居。』」

 

[疏]正義曰:案鄭《目錄》云:「名曰《仲尼燕居》者,善其不倦,燕居猶使三子侍之,言及於禮。

 

著其字,言事可法。

 

退朝而處曰燕居。

 

此於《別錄》屬《通論》。」

 

此之一篇是仲尼燕居,子張、子貢,言游三子侍側,孔子為說禮事,各依文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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