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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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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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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8:55:58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既祭,則藏其隋與其服。

 

(鄭司農云:「隋,謂神前所沃灌器名。」

 

玄謂隋,屍所祭肺脊黍稷之屬。

 

藏之以依神。

 

○隋,許恚反,劉相恚反。)

 

疏注「鄭司」至「依神」

 

○釋曰:案《特牲》、《少牢》及《曾子問》,皆有隨祭之事,今先鄭以隋為神前沃灌器,故後鄭不從也。

 

「玄謂隋屍所祭肺脊黍稷之屬」者,案《特牲禮》「祝命挼祭,屍取菹,梗於醢,祭於豆間,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屍,屍祭之」。

 

注云:「肺祭,利肺。」

 

是其隋者。

 

彼不言脊,似誤。

 

所以誤有脊者,《特牲禮》云「佐食舉肺脊以授屍,屍受振祭,嚌之」,是以於此誤有脊。

 

但彼是屍食而舉者,故有脊,此隋祭不合有也。

 

云「藏之以依神」者,此義與祭地埋之同,故云依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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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8:56:27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世婦掌女宮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女宮,刑女給宮中事者。

 

宿戒,當給事豫告之齊戒也。

 

比,次也。

 

具,所濯摡及粢盛之爨。

 

鄭司農:「比讀為庀。

 

庀,具也。」

 

○比,本亦作庇,鄭毗誌反,注及下同,司農匹氏反,劉芳美反,沈又上二反。)

 

疏注 「女宮」至「具也」

 

○釋曰:此世婦是宮卿之官也。

 

言「女宮,刑女給宮中之事」者,古者從坐,男女沒入縣官,男子為奴隸,女子入宮給使役,故云刑女也。

 

云 「宿戒,當給事豫告之齊戒也」者,此亦祭前十日,戒之使齊,祭前三日又宿之,故宿戒並言。

 

知比具所濯摡及粢盛之爨者,濯摡粢盛皆婦人之事。

 

《二十七世婦職》云:「帥女宮而濯摡,為齍盛。」

 

《儀禮•特牲》云「主婦視饎爨」,饎爨亦女宮之事,故知也。

 

先鄭云「庀,庀具也」者,先鄭《周禮》內有比,皆為庀具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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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8:56:47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詔王後之禮事,(薦徹之節。)

 

疏注「薦徹之節」

 

○釋曰:知此詔王後之禮事是薦徹之節者,見《外宗》云「為王後薦徹」,故知詔告是薦徹籩豆之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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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8:57:12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帥六宮之人共齍盛,(帥世婦女禦。○齍,音諮,下文同。)

 

疏注「帥世婦女禦」

 

○釋曰:知帥六宮之人是世婦女禦者,案《二十七世婦職》云「帥女宮為齍盛」。

 

《女禦職》云「凡祭祀讚世婦」,鄭注云:「助其帥蒞女宮。」

 

是以知齍盛世婦、女禦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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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8:57:31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相外內宗之禮事。

 

(同姓異姓之女有爵佐後者。○相,息亮反。)

 

疏注「同姓」至「後者」

 

○釋曰:鄭以同姓異姓之女有爵以解外內宗者,《序官》云:「內宗,凡內女之有爵者」,是同姓之女有爵;

 

又云:「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是異姓之女有爵,故知之也。

 

知相是佐後者,《外宗》云「佐後薦徹豆籩」,《內宗》云「及以樂徹則佐傳豆籩」,注云「佐外宗」,故知外內宗轉相佐後,此官相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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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8:57:54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大賓客之饗食亦如之。

 

(比帥詔相其事同。)

 

疏「大災」至「如之」

 

○釋曰:賓客饗食,王後亦有助王禮賓之法。

 

故《內宰》「凡賓客之裸獻瑤爵,皆讚」,注云:「謂王同姓及二王之後來朝覲為賓客者,裸之禮,亞王而禮賓。

 

獻,謂王饗燕,亞王獻賓也。

 

瑤爵,所以亞王酬賓也。」

 

是其饗有後事也。

 

彼不言饗食之禮,亦當有後助王之事,故此言之也。

 

○注「比帥」至「事同」

 

○釋曰:此總說上文四經,所云比帥詔相,言相取同,其事則同,故云「亦如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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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8:58:29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大喪,比外內命婦之朝莫哭,不敬者而苛罰之。

 

(苛,譴也。

 

○莫,音暮,下同。

 

苛,胡何反。

 

譴,棄戰反。)

 

疏「大喪」至「罰之」

 

○釋曰:大喪謂王喪。

 

王喪,則殯後有朝夕哭事。

 

外命婦,朝廷卿大夫士之妻。

 

內命婦,凡九嬪已下。

 

以尊卑為位而哭。

 

而有不敬者,則呵責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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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8:59:06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凡王後有聯事於婦人,則詔相。

 

(鄭司農云:「謂爵婦人。」

 

玄謂拜,拜謝之也。

 

《喪大記》曰:「夫人亦拜寄公夫人於堂上。」)

 

疏注 「鄭司」至「堂上」

 

○釋曰:先鄭云「謂爵婦人」者,此經自以為一義,不達上大喪之事。

 

言爵婦人者,天子命其臣,後亦命其婦,是爵命婦人也。

 

言「王後有拜事於婦人」,謂受爵命之時,有拜謝王後也。

 

後鄭不從者,上言大喪,下言後之拜事,則所拜者為大喪而拜,故引《喪大記》為證。

 

但《喪大記》所云者,是諸侯之喪。

 

主人拜寄公於門西,夫人亦拜寄公夫人於堂上,其寄公與主人體敵故也。

 

明知天子之喪,世子亦拜二王後於堂下,後亦拜二王後夫人於堂上可知。

 

是以僖公二十四年《左氏傳》云,宋公過鄭,鄭伯問禮於皇武子,武子對曰:「宋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喪拜焉。」

 

謂王喪,二王後來奔,嗣王拜之,明二王後夫人來吊,後有拜法。

 

若然,二王後夫人得有赴王喪者,或夫人家在畿內,來歸寧,值王喪則吊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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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8:59:27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凡內事有達於外官者,世婦掌之。

 

(主通之,使相共授。)

 

疏注「主通」至「共授」

 

○釋曰:王後六宮之內有徵索之事,須通達於外官者,世婦宮卿主通之,使相共給付授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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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8:59:47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內宗掌宗廟之祭祀薦加豆籩,(加爵之豆籩。

 

故書為籩豆。

 

鄭司農云:「謂婦人所薦。」

 

杜子春云:「當為豆籩。」)

 

疏「內宗」至「豆籩」

 

○釋曰:婦人無外事,惟有宗廟祭祀薦加豆籩。

 

以豆籩是婦人之事,故薦之。

 

○注「加爵」至「豆籩」

 

○釋曰:鄭知加豆籩是加爵之豆籩者,以其食後稱加,《特牲》、《少牢》食後三獻為正獻,其後皆有加爵。

 

今天子禮,以屍既食後,亞獻屍為加,此時薦之,故云加爵之豆籩,即《醢人》、《籩人》加豆加籩之實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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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9:00:09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及以樂徹,則佐傳豆籩。

 

(佐傳,佐外宗。○傳,直專反,注同。)

 

疏注「佐傳佐外宗」

 

○釋曰:鄭知佐外宗者,見《外宗》云「佐王後薦玉豆籩」,故云佐外宗也。

 

但籩豆後於神前徹之,傳與外宗,外宗傳與內宗,內宗傳與外者,故知佐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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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9:00:32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賓客之饗食亦如之。

 

王後有事則從。

 

大喪,序哭者。

 

(次序外內宗及命婦哭王。○從,才用反。)

 

疏「賓客」至「如之」

 

○釋曰:饗食賓客俱在廟,饗食訖,徹器,與祭祀同,亦後徹,外內宗佐傳,故云「亦如之」。

 

○「王後有事則從」

 

○釋曰:內宗於後有事皆從,故於此總結之也。

 

○注「次序」至「哭王」

 

○釋曰:知次序外內宗者,見《外宗》云「大喪則敘外內朝莫哭者」,故知所次序有外內宗也。

 

知有命婦者,上《世婦職》已云「大喪此外內命婦之朝莫哭者」,故序哭中有命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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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9:00:54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哭諸侯亦如之。

 

凡卿大夫之喪,掌其吊臨。

 

(王後吊臨諸侯而已,是以言掌卿大夫云。)

 

疏「哭諸侯亦如之」

 

○釋曰:此諸侯來朝,薨於王國,王為之緦衰者也。

 

若《檀弓》云「以爵弁純衣哭諸侯」。

 

彼謂薨於本國,王遙哭之,則婦人不哭之,婦人無外事故也。

 

○注「王後」至「夫云」

 

○釋曰:云「王後吊臨諸侯而已,是以言掌卿大夫云」者,諸侯為賓,王後吊臨之。

 

卿大夫已臣,輕,故王後不弔,故遣內宗掌吊臨之事,明為後掌之。

 

若然,《天官•世婦》云「掌吊臨於卿大夫之喪」者,彼為王,故彼注云「王使往吊」也。

 

此後不弔臨大夫之喪。

 

案《喪大記》諸侯夫人吊臨卿大夫者,諸侯臣少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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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9:01:14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外宗掌宗廟之祭祀,佐王後薦玉豆,氐豆籩,及以樂徹,亦如之。

 

(視,視其實。)

 

疏 「外宗」至「如之」

 

○釋曰:云「佐王後薦玉豆」者,凡王之豆籩,皆玉飾之,餘文豆籩不云玉者,文略,皆有玉可知。

 

若然,直云薦豆不云籩者,以豆云玉,略籩不言,義可知也。

 

云「視豆籩」者,謂在堂東未設之時,視其實也。

 

云「及以樂徹亦如之」者,亦佐後也,猶仍有內宗佐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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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9:01:4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王後以樂羞齍,則讚。

 

(讚猶佐也。○齍,音諮。)

 

疏 「王後」至「則讚」

 

○釋曰:羞,進也。

 

齍,黍稷也。

 

後進黍稷之時,依樂以進之。

 

言「則讚」者,亦佐後進之。

 

案《九嬪職》云:「凡祭祀,讚玉齍,讚後薦徹豆籩。」

 

豆籩則薦徹俱言。

 

玉齍,玉敦,盛黍稷,言讚不言徹,則後薦而不徹也。

 

其徹諸官為之,故《楚茨》詩云:「諸宰君婦,廢徹不遲。」

 

黍稷宰徹之。

 

若然,豆籩與齍,此官已讚,九嬪又讚者,以籩豆及黍稷器多,故諸官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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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9:02:00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凡工後之獻亦如之。

 

(獻,獻酒於屍。)

 

疏注「獻獻酒於屍」

 

○釋曰:云「獻,獻酒於屍」者,則朝踐、饋獻及酳屍,以食後酳屍亦是獻,獻中可以兼之,亦讚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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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9:02:26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王後不與,則讚宗伯。

 

(後有故不與祭,宗伯攝其事。○與,音預,注同。)

 

疏注「後有」至「其事」

 

○釋曰:案《宗伯》云:「凡大祭祀,王後不與,則攝而薦徹豆籩。」

 

若然,宗伯非直攝其祼獻而已,於後有事,豆籩及簠簋等盡攝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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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9:02:47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小祭祀,掌事。

 

賓客之事亦如之。

 

(小祭祀,謂在宮中。)

 

疏注「小祭」至「宮中」

 

○釋曰:知「小祭祀謂在宮中」者,以其後無外事,故知謂宮中。

 

宮中小祭祀,則《祭法》王立七祀,七祀之中行、中霤、司命、大厲是外神,後不與,惟有門、戶、灶而已。

 

案《小司徒》云「小祭祀奉牛牲」,注云:「小祭祀,王玄冕所祭者。」

 

彼兼外神,故以玄冕該之也。

 

云「賓客之事亦如之」者,饗食亦掌事,如小祭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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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9:03:06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一


大喪,則敘外內朝莫哭者。

 

哭諸侯亦如之。

 

(內,內外宗及外命婦。)

 

疏注「內內」至「命婦」

 

○釋曰:經直云外內。

 

鄭云內外宗及外命婦,則內中以兼外宗,外中不兼內命婦也。

 

經不云內外宗、內外命婦者,意欲見內是內宗,舉內以見外,其外中則不得舉外以見內,以其內命婦,九嬪敘之也。

 

故《九嬪職》云「大喪帥敘哭者」,注云「後哭,眾乃哭」。

 

是內命婦九嬪敘之,故鄭亦不言內命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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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9:09:08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二


塚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為之圖,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為左右。

 

(公,君也。

 

圖,謂畫其地形及丘壟所處而藏之。

 

先王,造塋者。

 

昭居左,穆居右,夾處東西。

 

○夾,古浹反,劉古協反。)

 

疏注 「公君」至「東西」

 

○釋曰:訓公為君者,言公則諸侯之通稱,言君則上通天子。

 

此既王之墓域,故訓為君也。

 

云「圖謂畫其地形及丘壟所處而藏之」者,謂未有死者之時,先畫其地之形勢,豫圖出其丘壟之處。

 

丘壟之言,即下文丘封是也。

 

既為之圖,明藏掌,後須葬者,依圖置之也。

 

云「先王造塋者」,但王宅之都,有遷徙之法,若文王居豐,武王居鎬,平王居於洛邑,所都而葬,即是造塋者也。

 

若文王在豐,葬於畢,子孫皆就而葬之,即以文王居中,文王弟當穆,則武王為昭居左,成王為穆居右,康王為昭居左,昭王為穆居右,已下皆然。

 

至平王東遷,死葬即又是造塋者,子孫據昭穆夾處東西。

 

若然,兄死弟及俱為君,則以兄弟為昭穆,以其弟已為臣,臣子一列,則如父子,故別昭穆也。

 

必知義然者,案文二年秋八月,大事於大廟,躋僖公,謂以惠公當昭,隱公為穆,桓公為昭,莊公為穆,閔公為昭,僖公為穆,今升僖公於閔公之上為昭,閔公為穆,故云逆祀也。

 

知不以兄弟同昭位,升僖公於閔公之上為逆祀者,案定公八年經云「從祀先公」,《傳》曰「順祀先公而祈焉」。

 

若本同倫,以僖公升於閔公之上,則以後諸公昭穆不亂,何因至定八年始云順祀乎?

 

明本以僖閔昭穆別,故於後皆亂也。

 

若然,兄弟相事,後事兄為君,則昭穆易可知。

 

但置塋以昭穆夾處,與置廟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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