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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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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3:1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彖辭-41


有志于政治者。


必先注意焉。


又曰。


豫卦之用。


在于便利。


以有可利用之時地。


居中御外。


如臂使指。


無不如意。


河南稱為豫州。


以在國中也。


昔代建都。


必擇于此。


亦就地利以便人事之意。


故名豫。


正取豫卦之象。


天子居中央。


而侯國環拱于四方。


即豫卦所謂建侯之義。


本卦象一陽在中。


領率眾陰。


而皆應順也。


此建國必因地利。


必孚天時。


必合人情。


必達物理。


而都城所在。


必超于全國之上。


所謂建瓴之勢。


順動易成。


四方同應。


若僻在一處。


失其控馭之效。


必將遺棄國疆。


以授他人。


正如卦象或師或比。


各有偏注。


徒供一事之用。


一部之效。


而非豫之所擬也。


建國如斯。


其他政令亦莫外是。


失中則必有所損。


就正則能得其全。


天地各有中心。


日月各有正軌。


不得相差也。


豫之彖辭。


引天地日月順動為喻者。


實此義也。


懸象以為則。


立德以為識。


莫不以至高至中者為最宜。


何況一國政令所自出乎。


故豫卦以建侯行師為言。


可見古人之善用豫也。


宏教附注豫為治道。


而首重賞罰。


足見政治之要矣。


讀者于此。


可以明古人致治之原。


以後所講。


尤關重要。


蓋賞罰要以順成。


要合中道。


信賞必罰。


而在公平。


方使天下咸服。


天下之亂。


未有不失于賞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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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3:2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彖辭-41


有志于政治者。


必先注意焉。


又曰。


豫卦之用。


在于便利。


以有可利用之時地。


居中御外。


如臂使指。


無不如意。


河南稱為豫州。


以在國中也。


昔代建都。


必擇于此。


亦就地利以便人事之意。


故名豫。


正取豫卦之象。


天子居中央。


而侯國環拱于四方。


即豫卦所謂建侯之義。


本卦象一陽在中。


領率眾陰。


而皆應順也。


此建國必因地利。


必孚天時。


必合人情。


必達物理。


而都城所在。


必超于全國之上。


所謂建瓴之勢。


順動易成。


四方同應。


若僻在一處。


失其控馭之效。


必將遺棄國疆。


以授他人。


正如卦象或師或比。


各有偏注。


徒供一事之用。


一部之效。


而非豫之所擬也。


建國如斯。


其他政令亦莫外是。


失中則必有所損。


就正則能得其全。


天地各有中心。


日月各有正軌。


不得相差也。


豫之彖辭。


引天地日月順動為喻者。


實此義也。


懸象以為則。


立德以為識。


莫不以至高至中者為最宜。


何況一國政令所自出乎。


故豫卦以建侯行師為言。


可見古人之善用豫也。


宏教附注豫為治道。


而首重賞罰。


足見政治之要矣。


讀者于此。


可以明古人致治之原。


以後所講。


尤關重要。


蓋賞罰要以順成。


要合中道。


信賞必罰。


而在公平。


方使天下咸服。


天下之亂。


未有不失于賞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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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3:2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象辭-42


賞罰不當。


民心不平。


則亂起矣。


此豫言治。


必重賞罰。


而賞罰必貴順動。


則其為利。


全在得當。


利字從刀。


而半為和字。


則可見利雖有決擇。


而仍將成其和。


不和者。


必不利。


而罰亦及之。


象曰。


雷出地。


奮豫。


先王以作樂崇德。


殷薦之上帝。


以配祖考。


宣聖講義此釋豫卦象。


言豫之見于人事也。


夫豫有天道焉。


有人事焉。


天與以豫。


而人受之。


人報以豫。


而天享之。


天人交豫。


豫之至也。


此豫重在人事。


而首在報德。


唯祭祀。


為報德之本。


而天與祖同享之。


尤見天人合德。


以成其豫也。


雷出地上。


乃生氣之升騰發揚也。


雷以動之。


天下同震。


其勢勃然。


其氣崛起。


有如物生之苗。


泉流之涌。


故曰奮。


以當冬令蟄藏。


久伏思起。


俄逢春動。


奮出土中也。


是豫為天下同春之象。


生生不息之道。


年有春季。


物以春生。


生于春者。


陽之動也。


豫以震卦一陽直升于坤之上。


象地中之物。


啟生于地面。


一也。


唯生者有本。


出者有自。


何本乎。


天地。


何自乎。


陽也。


震之一陽。


得夫乾者也。


故生之本。


天也。


人之所生。


祖也。


祖有祖。


莫非同出于天。


祭祖者。


不忘本也。


祭天者。


亦不忘本也。


祭祀之義大矣哉。


或者謂周以孝治天下。


故重祭祀。


實則由來久矣。


人莫不有其祖。


莫不有其生。


生于天。


則祭天。


生于祖。


則祭祖。


祖猶天也。


不有天。


則生安本。


不有祖。


則生安自。


豫者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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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3:4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象辭-42


賞罰不當。


民心不平。


則亂起矣。


此豫言治。


必重賞罰。


而賞罰必貴順動。


則其為利。


全在得當。


利字從刀。


而半為和字。


則可見利雖有決擇。


而仍將成其和。


不和者。


必不利。


而罰亦及之。


象曰。


雷出地。


奮豫。


先王以作樂崇德。


殷薦之上帝。


以配祖考。


宣聖講義此釋豫卦象。


言豫之見于人事也。


夫豫有天道焉。


有人事焉。


天與以豫。


而人受之。


人報以豫。


而天享之。


天人交豫。


豫之至也。


此豫重在人事。


而首在報德。


唯祭祀。


為報德之本。


而天與祖同享之。


尤見天人合德。


以成其豫也。


雷出地上。


乃生氣之升騰發揚也。


雷以動之。


天下同震。


其勢勃然。


其氣崛起。


有如物生之苗。


泉流之涌。


故曰奮。


以當冬令蟄藏。


久伏思起。


俄逢春動。


奮出土中也。


是豫為天下同春之象。


生生不息之道。


年有春季。


物以春生。


生于春者。


陽之動也。


豫以震卦一陽直升于坤之上。


象地中之物。


啟生于地面。


一也。


唯生者有本。


出者有自。


何本乎。


天地。


何自乎。


陽也。


震之一陽。


得夫乾者也。


故生之本。


天也。


人之所生。


祖也。


祖有祖。


莫非同出于天。


祭祖者。


不忘本也。


祭天者。


亦不忘本也。


祭祀之義大矣哉。


或者謂周以孝治天下。


故重祭祀。


實則由來久矣。


人莫不有其祖。


莫不有其生。


生于天。


則祭天。


生于祖。


則祭祖。


祖猶天也。


不有天。


則生安本。


不有祖。


則生安自。


豫者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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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3:4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象辭-43


有本始豫。


無本者。


朝生夕滅。


莫知所存。


何由豫哉。


故祭祀為豫之道。


上有所豫以育下。


下有所豫以奉上。


乃生生不已。


豫之無窮。


窮則豫絕矣。


陽在天地間。


循迴無已。


或升或降。


或消或息。


陽不絕也。


絕則生斷。


有生者。


必有此陽氣。


而豫著其用焉。


夫治民者。


先育之。


後教之。


育猶生之也。


教猶育之也。


唯教先孝敬。


正以豫之不可已也。


孝其親。


以知身所豫。


而復豫其親。


敬其天。


以知性所豫。


而復豫其天。


天人同豫。


祖孫同豫。


而後天下永泰。


人類永安。


此有國者必先以孝敬教其民。


教之先其身。


身行令從。


天下同化。


故豫之象辭曰。


先王以作樂崇德。


殷薦之上帝。


以配祖考。


身作則也。


豫以予象成義。


予之象。


使有效也。


先王不指一人。


莫不如是也。


作樂崇德。


豫之道也。


不豫何樂可作。


何德可崇哉。


祖豫其孫。


天豫其人。


乃得作樂崇德也。


夫樂者。


心之誠。


德者事之光。


心有誠悅。


以奉于先人。


德有光輝。


以媲于上帝。


則作樂也。


崇德也。


禮儀斯備。


而誠意可接。


光耀斯臨矣。


此乃神人交會之道也。


殷者勤也。


不息也。


意誠則志專。


禮隆則敬至。


故不倦怠也。


作樂崇德。


為祭祀之本。


蓋古者祭祀。


必先有其德業。


有其功勳。


有諸中。


而形于外。


發于心。


而見于事物。


在人曰德。


在已曰樂。


樂樂也。


心所樂也。


有德及民。


有功及物。


而後心樂。


非貪享富貴之為樂也。


有德者天下服之。


有功者眾姓歸之。


故樂。


樂而發為歌辭。


協以音律。


而樂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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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3:5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象辭-43


有本始豫。


無本者。


朝生夕滅。


莫知所存。


何由豫哉。


故祭祀為豫之道。


上有所豫以育下。


下有所豫以奉上。


乃生生不已。


豫之無窮。


窮則豫絕矣。


陽在天地間。


循迴無已。


或升或降。


或消或息。


陽不絕也。


絕則生斷。


有生者。


必有此陽氣。


而豫著其用焉。


夫治民者。


先育之。


後教之。


育猶生之也。


教猶育之也。


唯教先孝敬。


正以豫之不可已也。


孝其親。


以知身所豫。


而復豫其親。


敬其天。


以知性所豫。


而復豫其天。


天人同豫。


祖孫同豫。


而後天下永泰。


人類永安。


此有國者必先以孝敬教其民。


教之先其身。


身行令從。


天下同化。


故豫之象辭曰。


先王以作樂崇德。


殷薦之上帝。


以配祖考。


身作則也。


豫以予象成義。


予之象。


使有效也。


先王不指一人。


莫不如是也。


作樂崇德。


豫之道也。


不豫何樂可作。


何德可崇哉。


祖豫其孫。


天豫其人。


乃得作樂崇德也。


夫樂者。


心之誠。


德者事之光。


心有誠悅。


以奉于先人。


德有光輝。


以媲于上帝。


則作樂也。


崇德也。


禮儀斯備。


而誠意可接。


光耀斯臨矣。


此乃神人交會之道也。


殷者勤也。


不息也。


意誠則志專。


禮隆則敬至。


故不倦怠也。


作樂崇德。


為祭祀之本。


蓋古者祭祀。


必先有其德業。


有其功勳。


有諸中。


而形于外。


發于心。


而見于事物。


在人曰德。


在已曰樂。


樂樂也。


心所樂也。


有德及民。


有功及物。


而後心樂。


非貪享富貴之為樂也。


有德者天下服之。


有功者眾姓歸之。


故樂。


樂而發為歌辭。


協以音律。


而樂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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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3:5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象辭-44


故作樂與崇德。


猶一事也。


崇先人之德。


而自崇其德。


德音永續。


方為至孝。


故時念其祖。


殷薦于上帝也。


配祖句。


猶曰以祖配也。


古人祭天不敢忘祖。


祀祖不敢先于天。


祭上帝且配以祖考也。


薦者。


有所獻也。


即樂與德之謂。


樂以抒其情。


德以致其敬也。


猶曰吾既承祖先之餘。


受天帝之賜。


而克豫其德業。


豫其心身。


而天下咸服。


眾姓永賴。


皆祖與天之蔭也。


則心發乎誠。


禮發乎敬。


以樂與德。


獻于天與祖。


而報本也。


故豫乃不絕。


本固枝榮。


生厚澤遠。


天人祖孫同樂。


而豫斯無窮。


蓋莫不同此一陽之化也。


所謂天人同樂者。


不止我一人。


天下眾姓無不同也。


然必我之先豫。


而後豫及天下眾姓。


人各有其祖。


各受天之恩。


則其所豫。


固如我也。


有未省者。


我則教之。


故祭祀之禮。


與天下共之。


孝敬之教。


與眾姓化之。


天下無不知孝敬。


眾姓無不重祭祀。


則已豫及天下矣。


豈獨一人之豫哉。


此先王因豫而崇祭祀。


而教孝敬。


由來久矣。


夫農者。


春祈秋報。


乃禮之常。


人者。


追遠返本。


性之正也。


而有生之物。


莫不思所自生。


有情之倫。


莫不念所自出。


況在上者。


而不常求其報本之道歟。


故因豫而知天之恩。


祖之澤。


為不易也。


豫者懌也。


必得其時。


必適其位。


如物之生。


必及春。


其啟蟄也。


必因雷。


故以雷地奮豫。


而更增其報本之情焉。


在彖辭所言。


皆崇德之豫也。


而象辭所言。


則性情之豫也。


彖以天道及人事。


重在治道。


象由人事以承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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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4:1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象辭-44


故作樂與崇德。


猶一事也。


崇先人之德。


而自崇其德。


德音永續。


方為至孝。


故時念其祖。


殷薦于上帝也。


配祖句。


猶曰以祖配也。


古人祭天不敢忘祖。


祀祖不敢先于天。


祭上帝且配以祖考也。


薦者。


有所獻也。


即樂與德之謂。


樂以抒其情。


德以致其敬也。


猶曰吾既承祖先之餘。


受天帝之賜。


而克豫其德業。


豫其心身。


而天下咸服。


眾姓永賴。


皆祖與天之蔭也。


則心發乎誠。


禮發乎敬。


以樂與德。


獻于天與祖。


而報本也。


故豫乃不絕。


本固枝榮。


生厚澤遠。


天人祖孫同樂。


而豫斯無窮。


蓋莫不同此一陽之化也。


所謂天人同樂者。


不止我一人。


天下眾姓無不同也。


然必我之先豫。


而後豫及天下眾姓。


人各有其祖。


各受天之恩。


則其所豫。


固如我也。


有未省者。


我則教之。


故祭祀之禮。


與天下共之。


孝敬之教。


與眾姓化之。


天下無不知孝敬。


眾姓無不重祭祀。


則已豫及天下矣。


豈獨一人之豫哉。


此先王因豫而崇祭祀。


而教孝敬。


由來久矣。


夫農者。


春祈秋報。


乃禮之常。


人者。


追遠返本。


性之正也。


而有生之物。


莫不思所自生。


有情之倫。


莫不念所自出。


況在上者。


而不常求其報本之道歟。


故因豫而知天之恩。


祖之澤。


為不易也。


豫者懌也。


必得其時。


必適其位。


如物之生。


必及春。


其啟蟄也。


必因雷。


故以雷地奮豫。


而更增其報本之情焉。


在彖辭所言。


皆崇德之豫也。


而象辭所言。


則性情之豫也。


彖以天道及人事。


重在治道。


象由人事以承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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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4:1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象辭-45


故重在祭祀。


二者一也。


本末始終之事也。


豫必有本末。


全始終。


故彖象分別言之。


其義最精。


非簡言可盡也。


豫卦之對為夬履。


履正對豫。


則陽與陰交互成對也。


故豫之用。


有取于履。


履者禮也。


禮以祭祀為先。


履者立也。


立以封建為大。


豫彖言建侯行師。


而象言薦天配祖。


其義同也。


履之辭曰。


上天下澤。


履。


君子以辨上下。


定民志。


義已見履卦講釋。


豫之所用亦頗與同。


蓋辨上下之分者。


莫嚴于祭祀。


定民志于一者。


莫外于孝敬。


孝親敬天。


人之不忘本也。


薦神配祖。


禮之篤于情也。


古者祀祖多屬私祭。


而祭天則與眾共之。


蓋示民以有尊也。


天子尚有所尊。


況眾人乎。


尊天以報覆育之德。


尊祖以敦追本之誠。


其所以教者。


唯孝與敬。


自天子至于庶人。


無異也。


凡屬斯民。


莫不有其親。


莫不戴天。


則莫不重祭祀之禮。


篤孝敬之志。


故祭天則天子猶卑。


祀祖則君民同等。


其所辨分定志者。


為義深矣。


夫祭祀之禮。


隆于一切。


而孝敬之德。


首于眾行。


雖鄉野之士。


農工之民。


莫不率斯教。


而遵其制。


而天子居萬姓之上。


為一國之尊者。


尤當兢兢然于其典禮。


皇皇焉慎其威儀。


一人之令。


天下望之。


一事之舉。


萬方師之。


書曰作之君。


作之師。


師即君也。


師本師卦之義。


而與豫固同體異用。


以祭祀為豫者。


正申豫之存有師道也。


以率行言謂之履。


以教育言謂之師。


師明其道。


履著其德。


師寓其旨。


履敷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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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4:2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象辭-45


故重在祭祀。


二者一也。


本末始終之事也。


豫必有本末。


全始終。


故彖象分別言之。


其義最精。


非簡言可盡也。


豫卦之對為夬履。


履正對豫。


則陽與陰交互成對也。


故豫之用。


有取于履。


履者禮也。


禮以祭祀為先。


履者立也。


立以封建為大。


豫彖言建侯行師。


而象言薦天配祖。


其義同也。


履之辭曰。


上天下澤。


履。


君子以辨上下。


定民志。


義已見履卦講釋。


豫之所用亦頗與同。


蓋辨上下之分者。


莫嚴于祭祀。


定民志于一者。


莫外于孝敬。


孝親敬天。


人之不忘本也。


薦神配祖。


禮之篤于情也。


古者祀祖多屬私祭。


而祭天則與眾共之。


蓋示民以有尊也。


天子尚有所尊。


況眾人乎。


尊天以報覆育之德。


尊祖以敦追本之誠。


其所以教者。


唯孝與敬。


自天子至于庶人。


無異也。


凡屬斯民。


莫不有其親。


莫不戴天。


則莫不重祭祀之禮。


篤孝敬之志。


故祭天則天子猶卑。


祀祖則君民同等。


其所辨分定志者。


為義深矣。


夫祭祀之禮。


隆于一切。


而孝敬之德。


首于眾行。


雖鄉野之士。


農工之民。


莫不率斯教。


而遵其制。


而天子居萬姓之上。


為一國之尊者。


尤當兢兢然于其典禮。


皇皇焉慎其威儀。


一人之令。


天下望之。


一事之舉。


萬方師之。


書曰作之君。


作之師。


師即君也。


師本師卦之義。


而與豫固同體異用。


以祭祀為豫者。


正申豫之存有師道也。


以率行言謂之履。


以教育言謂之師。


師明其道。


履著其德。


師寓其旨。


履敷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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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4:3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爻辭-46


故用豫而天下治。


人類安。


為禮樂成。


而教化?也。


禮樂之備。


則天人同休。


教化之行。


則上下共育。


蓋豫之時用也。


唯豫則能致之。


禮樂非可驟成。


必有其德。


有其位。


功業彪炳。


制度丕煥。


方克及之。


而豫固已裕如矣。


教化之行。


非可彊制也。


必有其庶。


有其富。


利用阜生。


飽煖安適。


始可促之。


而豫固已富有也。


因豫以為禮樂。


則禮樂不衰。


因豫以作教化。


則教化不絕。


蓋豫以繼豫。


無時不豫。


無民不豫。


事半功倍之道也。


故以之建侯。


則萬國尊王。


以之行師。


則八方向化。


亦由是禮樂教化之餘烈耳。


而其本則在孝敬之德。


祭祀之儀。


讀者當一貫之。


庶深明彖象二辭之用意也。


初六。


鳴豫凶。


宣聖講義此豫初六爻辭。


鳴豫鳴義與謙上六爻正同。


蓋一處謙之上。


一居豫之下。


其地似異而實同。


豫以一陽居第四爻。


與初相應。


以陰求陽。


有如鳥鳴求友之象。


唯在下卦。


又居初爻。


處潛息之地。


當蟄伏之時。


是宜靜以順之。


不當急于求見。


故鳴豫為凶。


且謙之鳴。


以自卑也。


雖鳴無所招忌。


豫與謙反。


豫而自鳴。


人將嫉之。


故凶。


蓋豫之鳴。


多自負而侈泰。


不知天下不豫者多。


以己之豫。


而鳴于眾。


猶鬥奢爭富之意。


人將鄙其俗。


而妒其夸。


或且招盜賊之覬覦。


為禍害之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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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4:4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爻辭-46


故用豫而天下治。


人類安。


為禮樂成。


而教化?也。


禮樂之備。


則天人同休。


教化之行。


則上下共育。


蓋豫之時用也。


唯豫則能致之。


禮樂非可驟成。


必有其德。


有其位。


功業彪炳。


制度丕煥。


方克及之。


而豫固已裕如矣。


教化之行。


非可彊制也。


必有其庶。


有其富。


利用阜生。


飽煖安適。


始可促之。


而豫固已富有也。


因豫以為禮樂。


則禮樂不衰。


因豫以作教化。


則教化不絕。


蓋豫以繼豫。


無時不豫。


無民不豫。


事半功倍之道也。


故以之建侯。


則萬國尊王。


以之行師。


則八方向化。


亦由是禮樂教化之餘烈耳。


而其本則在孝敬之德。


祭祀之儀。


讀者當一貫之。


庶深明彖象二辭之用意也。


初六。


鳴豫凶。


宣聖講義此豫初六爻辭。


鳴豫鳴義與謙上六爻正同。


蓋一處謙之上。


一居豫之下。


其地似異而實同。


豫以一陽居第四爻。


與初相應。


以陰求陽。


有如鳥鳴求友之象。


唯在下卦。


又居初爻。


處潛息之地。


當蟄伏之時。


是宜靜以順之。


不當急于求見。


故鳴豫為凶。


且謙之鳴。


以自卑也。


雖鳴無所招忌。


豫與謙反。


豫而自鳴。


人將嫉之。


故凶。


蓋豫之鳴。


多自負而侈泰。


不知天下不豫者多。


以己之豫。


而鳴于眾。


猶鬥奢爭富之意。


人將鄙其俗。


而妒其夸。


或且招盜賊之覬覦。


為禍害之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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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4:4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爻辭-47


情之所同。


勢之所迫。


羨富而恥其貧者有之。


失求而懷其怨者有之。


苟靜以安居。


淡而無汰。


則亦免咎之道。


今以在下位。


無功德以聞于人。


素佚樂。


為恣嫚以驕于眾。


君子遇之。


不過嗤其愚而已。


小人遇之。


未有不怒其妄。


而思有以洩其恚者。


故豫不易處。


尤不易鳴。


果當功業既成。


德澤已遠。


己不鳴。


而人皆譽之。


則又何凶可言。


初六之鳴。


不當其時。


其所謂凶。


自取之也。


象曰。


初六鳴豫。


志窮凶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


而見志之窮也。


就卦爻言。


陰主降。


德主靜。


初六在下。


無可降。


而不能自靜。


則所往皆不免于咎。


是其志當窮也。


在他卦以極為窮。


多指上爻。


而豫之窮在初爻。


則以全卦僅一陽。


而在外。


其內純陰。


無所附麗。


又當豫之際。


以寬裕為貴。


初六逼處于下。


地非寬餘。


不自知其所處之艱。


而反鳴其所承之豫。


因豫反為不豫。


故曰志窮。


窮者絕也。


言自絕于豫也。


正如富家子弟。


承先人之業。


固可安居適性。


乃蠢然不識人世之進退。


貿焉自恃家貲之富足。


而以財賈禍。


日趨困窮之喻。


蓋由己志不立耳。


故曰志窮也。


夫謙上六曰鳴謙。


志未得也。


今曰志窮。


其意固同。


其用則異。


謙以卑抑。


無所得咎。


志雖未得。


尚無凶也。


豫易自滿。


其氣浮夸。


其志乃窮。


而不免于凶。


故承豫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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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5:0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爻辭-47


情之所同。


勢之所迫。


羨富而恥其貧者有之。


失求而懷其怨者有之。


苟靜以安居。


淡而無汰。


則亦免咎之道。


今以在下位。


無功德以聞于人。


素佚樂。


為恣嫚以驕于眾。


君子遇之。


不過嗤其愚而已。


小人遇之。


未有不怒其妄。


而思有以洩其恚者。


故豫不易處。


尤不易鳴。


果當功業既成。


德澤已遠。


己不鳴。


而人皆譽之。


則又何凶可言。


初六之鳴。


不當其時。


其所謂凶。


自取之也。


象曰。


初六鳴豫。


志窮凶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


而見志之窮也。


就卦爻言。


陰主降。


德主靜。


初六在下。


無可降。


而不能自靜。


則所往皆不免于咎。


是其志當窮也。


在他卦以極為窮。


多指上爻。


而豫之窮在初爻。


則以全卦僅一陽。


而在外。


其內純陰。


無所附麗。


又當豫之際。


以寬裕為貴。


初六逼處于下。


地非寬餘。


不自知其所處之艱。


而反鳴其所承之豫。


因豫反為不豫。


故曰志窮。


窮者絕也。


言自絕于豫也。


正如富家子弟。


承先人之業。


固可安居適性。


乃蠢然不識人世之進退。


貿焉自恃家貲之富足。


而以財賈禍。


日趨困窮之喻。


蓋由己志不立耳。


故曰志窮也。


夫謙上六曰鳴謙。


志未得也。


今曰志窮。


其意固同。


其用則異。


謙以卑抑。


無所得咎。


志雖未得。


尚無凶也。


豫易自滿。


其氣浮夸。


其志乃窮。


而不免于凶。


故承豫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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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5:0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爻辭-48


處豫尤不易。


況初六之豫。


其力既弱。


其年又稚。


其地既卑。


其輔又無人。


則其志窮。


亦可見矣。


或曰。


志者心所之也。


志窮。


心往于窮。


猶自求其窮也。


人未有自求其窮者。


而因不得向于達。


乃反而趨于窮。


雖非初心。


猶自欲之。


譬如子弟不肖。


日趨下流之意也。


何以處豫而志窮哉。


則由天道之有偏。


而人事無以救正之也。


如居上流。


易于隨波而下。


苟無識途者為之牽挽。


未有不日就下矣。


初六在下。


而恰與九四相應。


人之求顯。


物之求崇。


乃常情也。


以居下而豫。


豈不欣上位者乎。


故望九四而心躍躍欲試。


竟忘其為下位。


而遽于其上。


竟忽其無所知。


而姑衒于外。


此所以為鳴豫之象也。


鳴者凶之因。


豫者窮之緣。


苟不鳴。


則免于凶。


不豫。


亦免于窮。


天下禍福之相倚也。


如此。


由斯爻之辭。


又足證明因果之說矣。


宏教附注謙豫相反。


故謙無不吉。


而豫則有凶。


然天道凶。


人事可移之。


知其凶而速避之。


則免矣。


如初六。


不熱中于九四。


則不鳴。


不鳴則志不至窮。


則無凶矣。


吉凶天道。


而得失人事也。


六二。


介于石。


不終日。


貞吉。


宣聖講義此豫六二爻辭。


明本爻之用。


及其吉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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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5:1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爻辭-48


處豫尤不易。


況初六之豫。


其力既弱。


其年又稚。


其地既卑。


其輔又無人。


則其志窮。


亦可見矣。


或曰。


志者心所之也。


志窮。


心往于窮。


猶自求其窮也。


人未有自求其窮者。


而因不得向于達。


乃反而趨于窮。


雖非初心。


猶自欲之。


譬如子弟不肖。


日趨下流之意也。


何以處豫而志窮哉。


則由天道之有偏。


而人事無以救正之也。


如居上流。


易于隨波而下。


苟無識途者為之牽挽。


未有不日就下矣。


初六在下。


而恰與九四相應。


人之求顯。


物之求崇。


乃常情也。


以居下而豫。


豈不欣上位者乎。


故望九四而心躍躍欲試。


竟忘其為下位。


而遽于其上。


竟忽其無所知。


而姑衒于外。


此所以為鳴豫之象也。


鳴者凶之因。


豫者窮之緣。


苟不鳴。


則免于凶。


不豫。


亦免于窮。


天下禍福之相倚也。


如此。


由斯爻之辭。


又足證明因果之說矣。


宏教附注謙豫相反。


故謙無不吉。


而豫則有凶。


然天道凶。


人事可移之。


知其凶而速避之。


則免矣。


如初六。


不熱中于九四。


則不鳴。


不鳴則志不至窮。


則無凶矣。


吉凶天道。


而得失人事也。


六二。


介于石。


不終日。


貞吉。


宣聖講義此豫六二爻辭。


明本爻之用。


及其吉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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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5:1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爻辭-49


豫之六二。


即坤之六二。


坤居下而六二為正位。


象主位。


六為陰。


乘二為陰加陰。


乃重陰。


上與九四相應。


同功異位。


又非同性。


一剛一柔。


柔比于剛。


有介于石之象。


石剛而所介者柔。


柔則善退讓。


以順從人。


故不終日即解。


言不久持也。


六二得內卦之正。


孚貞靜之德。


純本坤之行也。


雖有彊敵在外。


而內不失其貞。


不乖所守。


則外之彊敵。


亦無由損之。


故曰貞吉。


內卦居貞。


以貞則固也。


且六二以柔道為守。


柔則無忤。


豫之所以為順也。


柔順以禦外侮。


貞靜以持內節。


則雖有如石之敵。


而不冒然犯之。


委曲以避其鋒。


而誠信自孚其下。


艱貞自保其位。


此所以為吉也。


夫介于石者。


非易進也。


不終日者。


非難解也。


而吉在一貞字。


以得正位也。


正則貞。


貞則固。


然君子處之。


不失其豫。


小人遇之。


將因豫成災。


蓋豫之為用。


全在能備。


而六二之吉。


全在能貞。


居貞者天。


履貞者人。


得正則吉。


失中則傾。


此天道之吉凶。


半係于人事也。


故曰君子不失其豫。


小人將反為災。


凡卦爻之言貞者。


有天道焉。


有人事焉。


六二之貞。


天道也。


以比于九四。


其勢迫。


其害逼。


不許從容應付也。


而以得內卦之正。


為眾心所附。


又能以柔禦剛。


以貞制暴。


其吉乃理數之自合也。


苟一事不勝其用。


而悖于柔。


急求一逞。


雖有其位。


而無其德。


以失其眾。


而悖于貞。


先潰其內。


則雖吉亦凶矣。


則人之不克貞也。


爻辭必曰貞吉者。


明貞乃吉耳。


失貞者凶。


故亂之久暫。


亦當視其在位者之貞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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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5:3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爻辭-50


非爻辭之含二義。


乃人事天道之不相洽也。


豫六二雖居正位。


而上下皆陰爻。


上與九四互為艮卦。


艮者止也。


有山石之象。


而六三在其間。


六三為陰乘陽位。


易與九四近。


且上與六五互為坎卦。


合之變蹇卦。


蹇者。


難也。


坎者。


陷也。


有艱險之象。


故自六二以進。


有愈行愈難之象。


且六二九四。


一陰一陽。


不得相合。


柔道順行。


剛道逆行。


順逆相爭。


背馳不復。


則豫于前。


將困于後。


豫于此。


將困于彼。


以卦言之則豫。


以爻言之則困。


故爻辭與困之困于石。


據于蒺藜之辭義相類。


不曰困而曰介者。


以六二得正位。


一也。


未及于六五。


坎象未成。


二也。


居正位。


則有守。


未及于陷。


則猶可解。


故曰介于石。


不終日貞吉。


困以兌坎合。


蹇以坎艮合。


其義之同異。


全在陰陽剛柔。


上下升降也。


而豫以震坤之合。


震出地上。


主以順動。


陰直從陽。


而六二之介于石者。


徒以六三在中。


阻其交親之道也。


故曰介。


介者。


如紹介。


言在中也。


又介為甲。


亦堅也。


重陰必陽。


重柔必剛。


以敵言。


則為彊敵。


以己言。


則為自堅。


蓋陽與陰匹敵也。


六二之正。


應在六五。


上下皆陰。


有同于坤。


此爻之用。


以坤為本。


坤本貞靜。


而順承乾陽。


今以不得順承。


遂有介石之憾。


然道以柔勝。


位以正當。


既志于貞。


乃解其害。


故不終日者。


天道也。


象曰。


不終日貞吉。


以中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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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5:3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爻辭-49


豫之六二。


即坤之六二。


坤居下而六二為正位。


象主位。


六為陰。


乘二為陰加陰。


乃重陰。


上與九四相應。


同功異位。


又非同性。


一剛一柔。


柔比于剛。


有介于石之象。


石剛而所介者柔。


柔則善退讓。


以順從人。


故不終日即解。


言不久持也。


六二得內卦之正。


孚貞靜之德。


純本坤之行也。


雖有彊敵在外。


而內不失其貞。


不乖所守。


則外之彊敵。


亦無由損之。


故曰貞吉。


內卦居貞。


以貞則固也。


且六二以柔道為守。


柔則無忤。


豫之所以為順也。


柔順以禦外侮。


貞靜以持內節。


則雖有如石之敵。


而不冒然犯之。


委曲以避其鋒。


而誠信自孚其下。


艱貞自保其位。


此所以為吉也。


夫介于石者。


非易進也。


不終日者。


非難解也。


而吉在一貞字。


以得正位也。


正則貞。


貞則固。


然君子處之。


不失其豫。


小人遇之。


將因豫成災。


蓋豫之為用。


全在能備。


而六二之吉。


全在能貞。


居貞者天。


履貞者人。


得正則吉。


失中則傾。


此天道之吉凶。


半係于人事也。


故曰君子不失其豫。


小人將反為災。


凡卦爻之言貞者。


有天道焉。


有人事焉。


六二之貞。


天道也。


以比于九四。


其勢迫。


其害逼。


不許從容應付也。


而以得內卦之正。


為眾心所附。


又能以柔禦剛。


以貞制暴。


其吉乃理數之自合也。


苟一事不勝其用。


而悖于柔。


急求一逞。


雖有其位。


而無其德。


以失其眾。


而悖于貞。


先潰其內。


則雖吉亦凶矣。


則人之不克貞也。


爻辭必曰貞吉者。


明貞乃吉耳。


失貞者凶。


故亂之久暫。


亦當視其在位者之貞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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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樓主| 發表於 2012-8-8 11:05:5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豫卦-釋爻辭-50


非爻辭之含二義。


乃人事天道之不相洽也。


豫六二雖居正位。


而上下皆陰爻。


上與九四互為艮卦。


艮者止也。


有山石之象。


而六三在其間。


六三為陰乘陽位。


易與九四近。


且上與六五互為坎卦。


合之變蹇卦。


蹇者。


難也。


坎者。


陷也。


有艱險之象。


故自六二以進。


有愈行愈難之象。


且六二九四。


一陰一陽。


不得相合。


柔道順行。


剛道逆行。


順逆相爭。


背馳不復。


則豫于前。


將困于後。


豫于此。


將困于彼。


以卦言之則豫。


以爻言之則困。


故爻辭與困之困于石。


據于蒺藜之辭義相類。


不曰困而曰介者。


以六二得正位。


一也。


未及于六五。


坎象未成。


二也。


居正位。


則有守。


未及于陷。


則猶可解。


故曰介于石。


不終日貞吉。


困以兌坎合。


蹇以坎艮合。


其義之同異。


全在陰陽剛柔。


上下升降也。


而豫以震坤之合。


震出地上。


主以順動。


陰直從陽。


而六二之介于石者。


徒以六三在中。


阻其交親之道也。


故曰介。


介者。


如紹介。


言在中也。


又介為甲。


亦堅也。


重陰必陽。


重柔必剛。


以敵言。


則為彊敵。


以己言。


則為自堅。


蓋陽與陰匹敵也。


六二之正。


應在六五。


上下皆陰。


有同于坤。


此爻之用。


以坤為本。


坤本貞靜。


而順承乾陽。


今以不得順承。


遂有介石之憾。


然道以柔勝。


位以正當。


既志于貞。


乃解其害。


故不終日者。


天道也。


象曰。


不終日貞吉。


以中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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