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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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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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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1 08:32:0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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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 僖公卷十


夏陽者何?

 

郭之邑也。

 

曷為不係於郭?

 

國之也。

 

曷為國之?

 

君存焉爾。

 

疏「夏陽者」。

 

○解云:欲言是國,天下未有;

 

欲言是邑,而不係國,故執不知問。

 

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於貫澤。

 

江人、黃人者何?

 

遠國之辭也。

 

(桓公德盛,不嫌使微者,知以遠國辭稱人。

 

○貫澤,古亂反,二傳無「澤」字。)

 

疏「江人、黃人者何」。

 

○解云:欲言是君,經不稱子;

 

欲言微者,得敵齊侯,故執不知問。

 

遠國至矣,則中國曷為獨言齊、宋至爾?

 

大國言齊、宋,遠國言江、黃,則以其餘為莫敢不至也。

 

(晉、大於宋,不序晉、而序宋者,時實晉、楚之君不至,君子成人之美,故褒益以為遍至之辭,所以獎夫霸功而勉盛德也。

 

江、黃附從霸者當進,不進者,方為徧至之辭。

 

○徧至,音遍,下同。)

 

疏注「江黃」至「進者」。

 

○解云:怪其不稱爵矣。

 

○注「方為徧至之辭」。

 

○解云:言方為徧至之辭,故直以遠國辭稱人,若進而稱爵,無以見徧至之義。

 

冬,十月,不雨。

 

何以書?

 

記異也。

 

(說與前同。)

 

疏注「說與前同」。

 

○解云:即莊三十一年「冬,不雨」,傳云「何以書?

 

記異也」,彼注云「京房《易傳》曰:『旱異者,旱久而不害物也。

 

斯祿去公室,福由下作,故陽雖不施,而陰道獨行,以成萬物也』。

 

先是比築三台,慶牙專政之應」今此亦是僖公喜於得立,委任陪臣,不恤政事,故有此罰耳,故言說與前同。

 

楚人侵鄭。

 

三年,春,王正月。

 

不雨。

 

夏,四月,不雨。

 

何以書?

 

記異也。

 

(太平一月不雨即書,《春秋》亂世一月不雨,未害物,未足為異,當滿一時乃書。

 

一月書者,時僖公得立,欣喜不恤庶眾,比致三年,即能退辟正殿,飭過求巳,循省百官,放佞臣郭都等,理冤獄四百餘人,精誠感天,不雩而得澍雨,故一月即書,善其應變改政。

 

旱不從上發傳者,著人事之備積於是。

 

○太平,音泰。

 

飭過,音敕,下同。

 

冤,於元反。

 

澍,之樹反。

 

其應,應對之應,後災祥之應皆放此。)

 

疏注「太平」至「即書」。

 

○解云:正以大平之時,陰陽和調,若一用不雨,足以為異,故知然也。

 

○注「當滿」至「即書」。

 

○解云:即莊三十一年多不雨,傳云「何以書?

 

記異」是也。

 

○注「比致三年」。

 

○解云:即上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王正月,不雨。

 

夏,四月,不雨」是也。

 

○注「即能」至「澍雨」。

 

○解云:皆《感精符》文。

 

○注「故一月即書」。

 

○解云:即去年「十月,不雨」,今年「正月,不雨。

 

夏,四月,不雨」是也。

 

○注「不從上發傳」。

 

○解云:即上二年「十月,不雨」之下,巳發云「何以書?

 

記異也」,今不從其例,而又發之者,欲著人事之備積於是故也。

 

徐人取舒。

 

其言取之何?

 

(據國言滅。)

 

疏注「據國言滅」。

 

○解云:即莊十年「齊師滅譚」,十三年「齊人滅遂」之屬是也。

 

《易》也。

 

(易者,猶無守禦之備。

 

不為桓諱者,剌其不救也。

 

○易,以豉反,注同。

 

為,於偽反。)

 

疏注「不為」至「救也」。

 

解云:決上元年二年狄滅邢、衛,皆為桓公諱,下書其滅也。

 

六月,雨。

 

其言六月雨何?

 

(據上得雨不書。)

 

疏注「據上得雨不書」。

 

○解云:即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月,三年二月、三月、五月之屬,皆不書不雨,是其得雨故也。

 

上雨而不甚也。

 

(所以詳錄賢君精誠之應也。

 

僖公飭過求巳,六月澍雨;

 

宣公複古行中,其年穀大豐,明天人相與報應之際,不可不察其意。)

 

疏注「宣公」至「大豐」。

 

○解云:謂宣十五年「初稅畝」,其冬蝝生,宣公受過變寤,明年複古行中,十六年「冬,大有年」是也。

 

○注「明天」至「其意」。

 

○解云:謂人行德,天報之福;

 

人行惡,天報之禍,兩令相及,故言之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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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 僖公卷十


秋,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於陽穀。

 

此大會也,曷為末言爾?

 

(末者,淺耳,但言會,不言盟。據貫澤言盟。)

 

疏「此大會也,曷為末言爾」。

 

○解云:上二年「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於貫澤」,傳云「大國言齊、宋,遠國言江、黃,則以其餘為莫敢不至也」。

 

此經亦書「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故弟子言「此大會也」以難之。

 

○注「據貫澤言盟」者。

 

○解云:謂貫澤亦大會言盟,故據之。

 

桓公曰:「無障穀,(無障斷川穀,專水利也。

 

水注川曰溪,注溪曰穀。

 

○障,之亮反,一音章,注同。

 

斷,丁管反。

 

溪,口兮反。)

 

疏注「水注」至「曰穀」。

 

○解云:《釋水》文。

 

李巡云「水出於山入於川為谿,水相屬曰穀」是。

 

無貯粟,(有無當相通。○貯,中呂反。)

 

無易樹子,(樹立本正,辭無易本正當立之子。)

 

無以妾為妻。

 

(此四者,皆時人所患。時桓公功德隆盛,諸侯鹹曰:「無言不從,曷為用盟哉!」故告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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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 僖公卷十


冬,公子友如齊蒞盟。

 

蒞盟者何?

 

往盟乎彼也。

 

(猶曰往盟於齊。

 

蒞,臨也。

 

時國齊都盟,主國主名不出者,《春秋》王魯,故言蒞以見王義,使若王者遣使臨諸侯盟,飭以法度。

 

○蒞,音利,又音類,注同。

 

以見,賢遍反,下同。

 

遣使,所吏反。)

 

疏「蒞盟者何」。

 

○解云:欲言誓盟,例不言蒞;

 

欲言非盟,而書盟見經,故執不知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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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 僖公卷十


其言來盟者何?

 

來盟於我也。

 

(此亦因魯都以見王義,使若來之京師盟,白事於王,不加蒞者,來就魯,魯巳尊矣。)

 

疏「來盟者何」。

 

○解云:即文十五年春,「宋司馬華孫來盟」;

 

宣七年「春,衛侯使孫良夫來盟」之屬是也。

 

但此經既有蒞盟之文,故引來盟以對之。

 

○注「不加」至「尊矣」。

 

○解云:正以上經言蒞者,見尊魯為王之義。

 

今此來盟者,巳是就魯之文,足見尊魯矣,何勞言蒞以見之乎?

 

若其加蒞,宜直云蒞孫良夫盟也。

 

楚人伐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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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 僖公卷十


四年,春,王正月。

 

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

 

潰者何?

 

下叛上也。

 

國曰潰,邑曰叛。

 

(不與諸侯潰之為文,重出蔡者,侵為加蔡舉,潰為惡蔡錄,義各異也。

 

月者,善義兵也。

 

潰例月,叛例時。

 

○蔡潰,戶內反,下及注同。

 

重,直用反。

 

惡蔡,烏路反,下「惡其專」並六年注同。)

 

疏「潰者何」。

 

○解云:侵者淺辭,潰者深辭,二者並書,故執不知問。

 

○注「國曰潰」。

 

○解云:即此及文三年春正月「沈潰」之屬是也。

 

○注「邑曰叛」。

 

○解云:即襄二十六年「衛孫林父入於戚以叛」;

 

定十三年「秋,晉趙鞅入於晉陽以叛。

 

冬,晉荀寅」等,「入於朝歌以叛」之屬是也。

 

○注「月者,善義兵」。

 

○解云:正以侵伐例時故也。

 

○注「潰例月」。

 

○解云:即此經書正月,文三年「沈潰」書正月是也。

 

成九年經云「庚申,莒潰」,彼注云「日者,錄責中國無信,同盟不能相救,至為夷狄所潰」是也。

 

○注「叛例時」。

 

○解云:即晉趙鞅書秋,荀寅書冬之屬是也。

 

遂伐楚,次於陘。

 

其言次於陘何?

 

(據召陵侵楚不言次,來盟不言陘。○陘,音刑。召陵,上照反,下文同。)

 

疏注「據召」至「言次」。

 

○解云:即定四年「三月,公會劉子、晉侯」已下「於召陵,侵楚」是也。

 

○注「來盟不言陘」。

 

○解云:即下文夏「楚屈完來盟於召陵」是也。

 

有俟也。

 

孰俟?

 

俟屈完也。

 

(時楚強大,卒暴征之,則多傷士眾。

 

桓公先犯其與國,臨蔡,蔡潰,兵精威行,乃推以伐楚,楚懼,然後使屈完來受盟,脩臣子之職,不頓兵血刃,以文德優柔服之,故詳錄其止次待之,善其重愛民命,生事有漸,故敏則有功。

 

○屈,居勿反。

 

卒,寸忽反。)

 

疏注「善其」至「有功」。

 

○解云:言「上事有漸」者,即先犯於蔡,乃遂伐楚是也。

 

言敏則有功者,敏,審也。

 

言舉事敏審則有成功矣。

 

夏,許男新臣卒。

 

(不言卒師者,桓公師無危。

 

不月者,為下盟,去月方見大信。

 

○為,於偽反,下「為桓公」同。

 

去,起呂反。

 

見,賢遍反。)

 

疏注「不言」至「無危」。

 

○解云:決成十三年「曹伯廬卒於師」之屬,皆以其有危,故言於師矣。

 

○注「不月」至「大信」。

 

解云:正以莊二十三年「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然則許與曹等,而不月者,若會盟之例,大信者時,若不去月,恐其盟不為大信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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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1 08:36:1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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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 僖公卷十


楚屈完來盟於師,盟於召陵。

 

屈完者何?

 

楚大夫也。

 

何以不稱使?

 

(據陳侯使袁僑如會。○僑,其驕反,一本作「驕」,音同。)

 

疏「屈完者何」。

 

○解云:欲言楚子,經不書爵;

 

欲言大夫,文不言使,故執不知問。

 

○注「據陳」至「如會」。

 

○解云:即襄三年「六月,公會單子、晉侯」已下,「同盟於雞澤。

 

陳侯使袁僑如會」是也。

 

尊屈完也。

 

曷為尊屈完?

 

(據陳侯使袁僑如會,不尊之。)

 

以當桓公也。

 

(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也。)

 

疏注「增倍」至「其君」。

 

○解云:倍,讀如陪益之陪矣。

 

○注「以醇」至「事也」。

 

○解云:即下傳云「桓公救中國而攘夷狄,卒怗荊,以此為王者之事也」。

 

其言盟於師,盟於召陵何?

 

(據戊寅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不舉會與地。)

 

疏注「據戊寅」至「與地」。

 

○解云:在襄三年夏也。

 

彼經不言陳袁僑來盟於會,盟於雞澤,與此異,故難之。

 

師在召陵也。

 

(時喜得屈完來服於陘,即退次召陵,與之盟,故言盟於師,盟於召陵。)

 

師在召陵,則曷為再言盟?

 

(據齊侯使國佐如師,已酉,及國佐盟於袁婁,俱從地,不再言盟。)

 

疏注「據齊」至「言盟」。

 

解云:在成二年秋。

 

言俱從地者,謂國佐從晉於袁婁也。

 

喜服楚也。

 

(孔子曰:「書之重,辭之複,嗚呼!

 

不可不察,其中必有美者焉。」

 

○重,直用反,又直容反。

 

之複,扶又反,年末「乃複」同,又音福。)

 

疏注「孔子曰」至「美者焉」。

 

○解云:《春秋說》文。

 

何言乎喜服楚?

 

(據服蔡無喜文。)

 

疏注「據服蔡無喜文」。

 

解云:即上「侵蔡,蔡潰」是也。

 

楚有王者則後服,(桓公行霸,至是乃服楚。)

 

無王者則先叛。

 

(桓公不脩其師,先叛盟是也。)

 

疏注「桓公」至「是也」。

 

○解云:即下經云「八月,公至自伐楚」,傳云「楚巳服矣,何以致伐?

 

楚叛盟也」,彼注云「為桓公不脩其師,而執濤塗故也」者是。

 

夷狄也,而亟病中國。

 

(數侵滅中國。○亟,去冀反。數,音朔。)

 

疏注「數侵滅中國」。

 

○解云:即莊二十八年「秋,荊伐鄭」者,是其數侵中國之文。

 

其數滅中國者,即滅鄧、穀之屬是也。

 

而經不書者,後治夷狄故也。

 

南夷與北狄交,(南夷,謂楚滅鄧、穀,伐蔡、鄭。北夷,謂狄滅邢、衛,至於溫,交亂中國。)

 

疏注「南夷」至「蔡鄭」。

 

○解云:楚滅鄧、穀不書,而此言者,正以上桓七年「夏,穀伯綏來朝。

 

鄧侯吾離來朝」,傳云「皆何以名?

 

失地之君也」,故知之。

 

伐蔡、鄭者,謂蔡、鄭服從楚,即上經齊侯「侵蔡、蔡潰」,「遂伐楚」者,蓋是蔡為楚之屬矣。

 

其鄭為楚屬者,蓋見莊十五年「鄭人侵宋」,十六年「夏,宋人、齊人、衛人伐鄭」之文也,何者?

 

莊十五年時,正是桓公為霸,宋為齊屬而鄭侵之,豈不從楚故也?

 

莊十六年齊人助宋伐之,豈不怒乎其從楚而侵宋也?

 

蓋於時鄭人又服於齊,是以十六年「秋,荊伐鄭」,故此作注云蔡、鄭矣。

 

○注「北夷」至「中國」。

 

○解云:狄滅邢、衛,在閔元年、二年。

 

狄滅溫,在僖十年。

 

溫言至於者,以其在後,故言至於,僖十年文滅溫也。

 

或者溫是圻內之國,去京師近,故言至於矣。

 

中國不絕若線。

 

(線,縫帛縷。以喻微也。○線,思賤反。)

 

桓公救中國,(存邢、衛是也。)

 

而攘夷狄,(攘,卻也。北伐山戎是也。○攘,如羊反,卻也。)

 

卒怗荊,(卒,盡也。

 

怗,服也。

 

荊,楚也。

 

○怗,他協反,一本作「貼」,服也。

 

劉兆同,《廣雅》云「靜也」,《玉篇》又丁簟反,一本作「拈」,或音章貶反。)

 

以此為王者之事也。

 

(言桓公先治其國以及諸夏,治諸夏以及夷狄,如王者為之,故云爾。)

 

其言來何?

 

(據陳袁僑如會不言來。)

 

與桓為主也。

 

(以從內文,知與桓公為天下霸主。)

 

前此者有事矣,(謂城邢、衛是也。)

 

疏注「謂城邢,衛是也」。

 

○解云:即上元年夏六月,「齊師、宋師、曹師城邢」;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

 

孰城?

 

城衛也」是。

 

後此者有事矣。

 

(謂城緣陵是也。)

 

疏注「謂城緣陵是也」。

 

○解云:即下十四年「春,諸侯城緣陵」是也。

 

則曷為獨於此焉?

 

與桓公為主,序績也。

 

(序,次也。績,功也。累次桓公之功德,莫大於服楚,明德及強夷最為盛。)

 

齊人執陳袁濤塗。

 

濤塗之罪何?

 

辟軍之道也。

 

其辟軍之道奈何?

 

濤塗謂桓公曰:「君既服南夷矣,何不還師濱海而東,服東夷,且歸?」

 

(濱,涯也。

 

順海涯而東也。

 

東夷,吳也。

 

從召陵東歸,不經陳,而趨近海道,多廣澤水草,軍所便也。

 

○濤,徒刀反。

 

辟,匹亦反,又音避,下同。

 

濱,音賓。

 

涯,五佳反。

 

近,附近之近。

 

便,婢麵反。)

 

疏注「而趨近海道」。

 

○解云:趨猶鄉也,謂鄉近海之道也。

 

桓公曰:「諾。」

 

於是還師濱海而東,大陷於沛澤之中。

 

(草棘曰沛,漸洳曰澤。

 

○沛澤,音貝,又普貝反,草棘曰沛,斬洳曰澤。

 

斬,子廉反。

 

洳,人庶反。)

 

疏注「草棘」至「曰澤」者。

 

解云:《爾雅》無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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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1 08:37:1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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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 僖公卷十


顧而執濤塗。

 

(時濤塗與桓公俱行。)

 

執者曷為或稱侯,或稱人?

 

稱侯而執者,伯討也;

 

(言有罪,方伯所宜討。)

 

疏「執者曷為或稱侯」。

 

○解云:即下二十八年「晉侯執曹伯畀宋人」,成十五年「晉侯執曹伯歸之於京師」之屬是也。

 

稱人而執者,非伯討也。

 

此執有罪,何以不得為伯討?

 

古者周公,東征則西國怨,西征則東國怨。

 

(此道黜陟之時也。《詩》云:「周公東征,四國是皇。」)

疏注「此道」至「時也」。

 

解云:正以諸典不見周公西討之文故也。

 

桓公假塗於陳而伐楚,則陳人不欲其反由己者,師不正故也。

 

(故令濤塗有此言。○令,力呈反。)

 

不脩其師而執濤塗,古人之討,則不然也。

 

(以己所招而反執人,古人所不為也。凡書執者,惡其專執。)

 

疏注「凡書」至「專執」。

 

○解云:言雖有罪,方伯所宜討,要須白天子,乃可執之。

 

秋,及江人、黃人伐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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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樓主| 發表於 2013-5-11 08:39:0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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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 僖公卷十


八月,公至自伐楚。

 

楚巳服矣,何以致伐?

 

楚叛盟也。

 

(為桓公不脩其師,而執濤塗故也。月者,凡公出滿二時月,危公之久。)

 

疏「秋及」至「伐陳」。

 

○解云:內之微者矣。

 

○「楚巳」至「致伐」。

 

○解云:莊六年傳云「得意致會,不得意致伐」。

 

今此楚巳服而致伐,故難之。

 

○注「凡公」至「之久」。

 

○解云:即此僖公春去秋乃還,而云「八月,公至自伐楚」;

 

又襄二十八年冬,「公如楚」;

 

二十九年「夏,五月,公至自楚」之屬,皆是危而久之。

 

久字亦有作「之」字者。

 

案莊五年「冬,公會齊人」已下「伐衛」,至六年「秋,公至自伐衛」,兵曆四時而不月者,彼注云「久不月者,不與伐天子也,故不為危錄之」者是。

 

葬許繆公。

 

(得卒葬於所傳聞世者,許大小次曹,故卒少在曹後。○傳,丈專反。)

 

疏注「得卒」至「曹後」。

 

○解云:所傳聞之世,微國卒葬例不錄之。

 

今許得書葬,故須註解也,何者?

 

正以曹、許雖非大國,亦非微,故得錄見也。

 

知許大小次曹後者,案僖五年夏,「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於首戴」,許在曹上者,正是會盟之序,皆是主會次之,非孔子之意,未必得其正,故何氏不以為妨矣。

 

若然,案昭十二年傳云「《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則齊桓、晉文」,彼注云「唯齊桓、晉文,會能以德優劣、國大小相次序」;

 

傳文云「其會則主會者為之也」,彼注云「非齊桓、晉文,則如主會者為之,雖優劣大小相越,不改更信史也」;

 

又云「其詞則有罪焉爾」,彼注云「丘,孔子名。

 

其貶絕譏剌之辭有所失者,是丘之罪」。

 

然則首戴之會,正是齊桓為伯之,時而云許在曹上,皆是主會者次之,未必得其正者,案下五年之會注云「世子所以會者,時桓公德衰,諸侯背叛,故上假王世子,示以公義」。

 

然則桓公德衰,故曹在許下,仍自不妨小於曹,則知昭十二年傳云「其序,則齊桓、晉文」者,據其盛時大叛言耳。

 

冬,十有二月,公孫慈帥師會齊人、宋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侵陳。

 

(月者,剌桓公不脩其師,因見患誑,不內自責,乃複加人以罪。○慈,《左氏》作「茲」。「誑」,九況反。)

 

疏注「月者」至「以罪」。

 

○稱云:正以侵伐例時,今此書月,故須註解也。

 

言因見患誑者,言因是不脩其師之故,而為陳之所苦患,遂為所調誑矣五年,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

 

曷為直稱晉侯以殺?

 

(據鄭殺其大夫申侯稱國也。

 

續問以殺者,問殺所稱例爾,非謂晉侯不當稱國爵也。)

 

疏注「據鄭」至「例爾」。

 

○解云:即不七年夏,「鄭殺其大夫申侯」是也。

 

○注「非謂」至「爵也」。

 

○解云:若直問曷為直稱晉侯,即嫌時不合稱晉侯,傳須云以殺,明其但怪何故稱晉侯以殺耳。

 

殺世子母弟直稱君者,甚之也。

 

(甚之者,甚惡殺親親也。

 

《春秋》公子貫於先君,唯世子與母弟以今君錄,親親也。

 

今舍國體直稱君,知以親親責之。

 

○舍,音舍。)

 

疏注「今舍國體」。

 

○解云:謂不直言晉殺申生也。

 

杞伯姬來朝其子。

 

其言來朝其子何?

 

(據微者不當書朝。

 

連來者,內辭也。

 

與其子來者,問為直來乎?

 

為下朝出?

 

○為下,於偽反。)

 

疏注「據微」至「書朝」。

 

○解云:即隱十一年傳云「諸侯來曰朝,大夫來曰聘」是也。

 

○注「連來」至「朝出」。

 

○解云:直來者,即莊二十七年「冬,杞伯姬來」,傳云「其言來何?

 

直來曰來」,注云「直來,無事而來」是也。

 

今此傳又何故不云其言朝其子何,而連來問之者,欲問伯姬來者,為是無事而來,為是有事言來者,為是朝其子而出之。

 

內辭也。

 

與其子俱來朝也。

 

(因其與子俱來。

 

禮,外孫初冠,有朝外祖之道,故使若來朝其子,以殺直來之恥,所以辟教戒之不明也。

 

微,無君命,言朝者,明非實。

 

○冠,古亂反。)

 

疏注「禮外」至「之道」。

 

解云:正以《士冠禮》,冠訖,見於母,見於兄弟,入見於姑妹,「乃易服,玄冠玄端爵韡,奠摯,見於君,遂以摯見於鄉大夫、鄉先生」,鄭氏云「易服,不朝服者,非朝事也。

 

摯,雉也。

 

鄉先生,鄉中老人,為卿大夫致仕者」,然先生猶尚見之,況其外祖乎?

 

故言外孫初冠有朝外祖之道。

 

○注「微無」至「非實」。

 

○解云:正見桓九年「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彼言使來朝,則有君命,今既是微人,複不言使,而經書來朝,明其非實也。

 

夏,公孫慈如牟。

 

(○牟,莫侯反。)

 

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於首戴。

 

曷為殊會王世子?

 

(據宰周公不殊別也。○首戴,《左氏》作「首止」別,彼列反。)

 

疏注「據宰」至「別也」。

 

○解云:即僖九年「公會宰周公、齊侯、宋子」已下「於葵丘」是也。

 

世子貴也。

 

世子,猶世世子也。

 

(解貴意也。

 

言當世父位,儲君副主,不可以諸侯會之為文,故殊之,使若諸侯為世子所會也。

 

自王者言之,以屈遠世子在三公下,《禮•喪服•斬衰》曰「公士大夫之眾臣」是也。

 

自諸侯言之,世子尊於三公。

 

此禮之威儀,各有所施。

 

言及者,因其文可得見汲汲也。

 

世子所以會者,時桓公德衰,諸侯背叛,故上假王世子,示以公義。)

 

疏注「使若諸」至「會也」。

 

○解云:使若世子為會主,致諸侯於此而會之,故言使,若諸侯為世子所會也。

 

○注「自王」至「是也」。

 

○解云:何氏引《喪服》者,欲言三公,臣有為之斬衰,世子則無,是卑於三公之義。

 

○注「自諸」至「所施」。

 

○解云:即殊與不殊是也,何者?

 

世子於諸侯,將有君臣之義故也。

 

○注「言及」至「會者」。

 

○解云:及,汲汲之文。

 

故隱元年傳云「及猶汲汲,及我欲之」。

 

然則此言及者,因會王世子之經,得見魯侯汲汲於齊桓矣。

 

○注「時桓」至「公義」。

 

○解云:即上四年傳文,桓公「不脩其師」,「楚叛盟」,下文「鄭伯逃歸不盟」,九年葵丘之盟,書日以見危之屬,皆是也。

 

秋,八月,諸侯盟於首戴。

 

諸侯何以不序?

 

(據上會序。)

 

一事而再見者,前目而後凡也。

 

(省文從可知,間無事不省諸侯。

 

會盟一事,不舉盟者,時世子不與盟。

 

○見,賢遍反。

 

省文,所景反,下同。

 

與,音預。)

 

疏注「間無」至「諸侯」。

 

○解云:昭十三年「秋,公會劉子、晉侯」已下「於平丘。

 

八月,甲戌,同盟於平丘」。

 

然則彼經以其間無事,不重言諸侯,今重言諸侯盟於首戴,故解之。

 

○注「會盟」至「與盟」。

 

○解云:文十四年公「會宋公、陳侯,衛侯」已下「同盟於新城」。

 

然則彼是會盟一事,舉盟以為重,不言會於某,今此會盟並舉,故須解之也。

 

言時世子不與盟者,若不言諸侯,則恐世子亦與之盟,故須言諸侯盟於首戴,則世子不與可知。

 

鄭伯逃歸不盟。

 

其言逃歸不盟者何?

 

(據上言諸侯,鄭伯在其中,弟子疑,故執不知問。)

 

疏注「據上」至「其中」。

 

○解云:亦有無「據」字者,非正本。

 

不可使盟也。

 

(時鄭伯內欲與楚,外依古不盟為解,安居會上,不肯從桓公盟,故後言不盟。○解,古賣反。)

 

疏注「時鄭伯」至「不盟」。

 

○解云:知古不盟者,正見桓三年「夏,齊侯、衛侯胥命於蒲」,傳云「胥命者何?

 

相命也。

 

何言乎相命?

 

近正也。

 

此其為近正奈何?

 

古者不盟,結言而退」是也。

 

不可使盟,則其言逃歸何?

 

(據後言不盟,居會上辭。)

 

魯子曰:「蓋不以寡犯眾也。」

 

(諸侯以義相約,而鄭伯懷二心,依古不肯盟,故言逃歸,所以抑一人之惡,申眾人之善,故云爾。)

 

楚人滅弦,弦子奔黃。

 

○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此象齊桓德衰,是後楚遂背叛,狄伐晉滅溫,晉裏克比弒其二君。○比弒,申誌反。)

 

疏注「楚遂背叛」。

 

○解云:即下六年「秋,楚人圍許」之屬是也。

 

○注「狄伐晉滅溫」。

 

○解云:即下八年「夏,狄伐晉」;

 

十年春,「狄滅溫」之屬是也。

 

○注「晉裏克比弒其二君」。

 

○解云:即下九年「晉裏克弒其君之子奚齊」;

 

十年春,「晉裏克弒其君卓子」是也。

 

冬,晉人執虞公。

 

虞已滅矣,其言執之何?

 

(據滅言以歸。上傳云「四年反取虞」,知去滅,變以歸言執。○去,起呂反,下同。)

 

疏注「據滅言以歸」。

 

解云:即定六年「鄭遊吋帥師滅許,以許男斯歸」之屬是也。

 

○「上傳」至「取虞」。

 

○解云:在上二年。

 

○注「知去」至「言執」。

 

○解云:注言此者,欲解傳家得知虞已滅矣之義耳。

 

不與滅也。

 

曷為不與滅?

 

滅者,亡國之善辭也。

 

(言滅者,王者起當存之,故為善辭。)

 

滅者,上下之同力者也。

 

(言滅者,臣子與君戮力一心,共死之辭也。

 

不但去滅,複去以歸,言執者,明虞公滅人以自亡,當絕,不得責不死位也。

 

晉稱人者,本滅而執之,不以王法執治之,故從執無罪辭也。

 

虞稱公者,奪正爵,起從滅也。

 

不從滅例月者,略之。

 

○戮,音六,又作「勠」,力彫反。)

 

六年,春,王正月。

 

夏,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伐鄭,圍新城。

 

邑不言圍,此其言圍何?

 

彊也。

 

(惡桓公行霸,彊而無義也。鄭背叛,本由桓公過陳不以道理,當先脩文德以來之,而便伐之,彊非所以附疏。○彊也,其良反。)

 

秋,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

 

冬,公至自伐鄭。

 

(事遷於救許,以伐鄭致者,舉不得意。)

 

疏注「事遷」至「得意」。

 

○解云:莊六年傳云「得意致會,不得意致伐」。

 

今此以伐致,故云舉不得意。

 

然伐鄭救許,皆不得意,故以伐致,或者但伐鄭不得意,兵將複用於鄭,故舉其不得意者言之,即下七年「春,齊人伐鄭」是也。

 

七年,春,齊人伐鄭。

 

○夏,小邾婁子來朝。

 

(至是所以進稱爵者,時附從霸者,朝天子,旁朝罷,行進,齊桓公白天子進之,固因其得禮,著其能以爵通。)

 

疏注「至是」至「爵者」。

 

○解云:如此注者,欲決莊五年「秋,倪黎來來朝」之文。

 

○注「時附」至「爵通」。

 

○解云:正以得進而稱爵,故如此解。

 

小邾婁子朝天子不書者,例所不錄也。

 

今朝魯而謂之旁朝者,正以諸侯之法,五年一朝天子,但是常事,故不書之。

 

欲對朝王為正朝,故謂之旁朝。

 

案隱十一年「滕侯、薛侯來朝」,皆以其來朝新王,故進稱侯。

 

今此知不由朝新王而得進者,正以僖公非受命之王故也。

 

鄭殺其大夫申侯。

 

其稱國以殺何?

 

(據晉侯殺其世子申生稱侯。)

 

疏注「據晉」至「稱侯」。

 

○解云:在上五年春。

 

稱國以殺者,君殺大夫之辭也。

 

(諸侯國體,以大夫為股胘,士民為肌膚,故以國體錄。)

 

秋,七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世子款、鄭世子華盟於甯毋。

 

(○款,苦管反。毋,音無,或音某。)

 

曹伯般卒。

 

公子友如齊。

 

冬,葬曹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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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一 僖公卷十一


(起八年,盡二十一年)八年,春,王正月,公會王人、齊侯、宋公、衛侯、許男、曹伯、陳世子款、鄭世子華盟於洮。

 

王人者何?

 

微者也。

 

曷為序乎諸侯之上?

 

先王命也。

 

(銜王命會諸侯,諸侯當北麵受之,故尊序於上。

 

時桓公德衰,甯毌之盟常會者不至,而陳、鄭又遣世子,故上假王人之重以自助。

 

○洮,他刀反。)

 

疏注「甯毌」至「不至」。

 

○解云:在上七年傳也。

 

其常會者不至,正以衛侯、許男已下不至也。

 

○注「而陳」至「世子」。

 

○解云:即世子款、世子華之屬是也。

 

鄭伯乞盟。

 

乞盟者何?

 

處其所而請與也。

 

(以不序也。)

 

疏「乞盟者何」。

 

○解云:正以盟是常事,自應得與今而言乞,故執不知問。

 

其處其所而請與奈何?

 

蓋酌之也。

 

(酌,挹也。

 

時鄭伯欲與楚,不肯自來盟,處其國,遣使挹取其血而請與之約束,無汲汲慕中國之心,故抑之使若叩頭乞盟者也。

 

不錄使者,方抑鄭伯,使若自來也。

 

不盟不為大惡者,古者不盟也。

 

○遣使,所吏反,下「錄使」同。)

 

疏注「不盟不為大惡」。

 

○解云:知非大惡者,正以鄭伯不貶不絕故也。

 

若其是大惡,宜如陳佗之貶爵而書名也。

 

知古者不盟者,桓三年傳云「古者不盟,結言而退」是也。

 

夏,狄伐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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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一 僖公卷十一


秋,七月,禘於太廟,用致夫人。

 

用者何?

 

用者不宜用也。

 

致者何?

 

致者不宜致也。

 

禘用致夫人,非禮也。

 

(以致文在廟下,不使入廟,知非禮也。

 

禮,夫人始見廟,當特祭,而因禘諸公廟見,欲以省煩勞,不謹敬,故譏之。

 

不日者,下用失禮明。

 

○大,音泰。

 

始見,賢遍反,下同。

 

省,所景反。)

 

疏「用者何」。

 

○解云:欲言失禮,而經不明;

 

欲言得禮,而文言用,故執不知問。

 

○注「致者何」。

 

○解云:見夫見廟禮當特祭,禘而言致,故執不知問。

 

○注「禮夫」至「特祭」。

 

○解云:正以三月見廟,見廟期限,明其不得因事為之,故知然也。

 

○注「不日」至「禮明」。

 

○解云:正以隱五年「考仲子之宮」下,注云「失禮鬼神例日」。

 

然則此亦失禮,而不書日,故知用在廟下,失禮已明,不勞舉日也。

 

夫人何以不稱薑氏?

 

貶,曷為貶?

 

(據夫人薑氏入不貶。)

 

疏注「據夫」至「不貶」。

 

○解云:即莊二十四年「八月,丁丑,夫人薑氏入」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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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一 僖公卷十一


譏以妾為妻也。

 

(以逆不書,入廟當稱婦薑,而稱夫人者,夫人當坐篡嫡也。

 

妾之事嫡,猶臣之事君同。

 

○篡嫡,初患反;

 

下音的,下同。)

 

疏「以逆」至「不書」。

 

○解云:欲道傳家知以妾為妻者,正以初逆不書,與桓、莊之屬夫人文異故也。

 

○「入廟當」至「嫡也」。

 

○解云:言入廟當稱婦者,正以婦者,服也,對舅姑服從之辭也。

 

今而稱夫人,作不服之稱,明其有篡嫡之心,欲得為夫人,是以稱之曰夫人,見其當有篡嫡之罪矣。

 

猶如桓、宣篡弒得即位,是以《春秋》亦如其意,書其即位,明其本意耳。

 

○注「妾之事嫡,猶臣之與君同」。

 

○解云:注言此者,欲道妾之篡嫡欲得為夫人,而《春秋》書之曰夫人,猶如臣子篡君欲得即位,而《春秋》亦書其即位之義矣。

 

其言以妾為妻奈何?

 

蓋脅於齊媵女之先至者也。

 

(以不致楚女,及夫人至皆不書也。

 

僖公本聘楚女為嫡,齊女為媵,齊先致其女,脅僖公使用為嫡,故致父母辭言致。

 

不書夫人及楚女至者,起齊先致其女,然後脅魯立也。

 

楚女未至而豫廢,故皆不得以夫人至書也。)

 

疏注「僖公」至「為媵」。

 

○解云:《春秋說》文。

 

○注「故從」至「言致」。

 

○解云:即成九年「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是也。

 

○注「起齊」至「書也」。

 

○解云:皆欲道若齊女未至,而已脅魯之時,可以書其至。

 

今先致其女,乃後脅魯為夫人,其初至之時乃為媵妾,是以不得書其至矣。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

 

(惠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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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一 僖公卷十一


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禦說卒。

 

何以不書葬?

 

為襄公諱也。

 

(襄公背殯出會宰周公,有不子之惡,後有徵齊憂中國尊周室之心,功足以除惡,故諱不書葬,使若非背殯也。

 

○說,音悅。

 

為襄,於偽反,下注「為天」、「為桓」皆同。)

 

疏「何以不書葬」。

 

○解云:正以隱十一年「公薨」之下,傳云「何以不書葬」,彼注云「據莊公書葬」。

 

然則彼巳有解,故不重釋。

 

○注「襄公」至「周公」。

 

○解云:在下經文。

 

○注「後有」至「殯也」。

 

○解云:即下十八年傳云「曷為不使齊主之?

 

與襄公之徵齊也」,桓公死,豎刀、易牙爭權不葬,為是故伐之也」,是為齊之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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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一 僖公卷十一


夏,公會宰周公、齊侯、宋子、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於葵丘。

 

宰周公者何?

 

天子之為政者也。

 

(宰,猶治也,三公之職號尊名也。

 

以加宰,知其職大尊重,當與天子參聽萬機,而下為諸侯所會,惡不勝其任也。

 

宋未葬不稱子某者,出會諸侯,非屍柩之前,故不名。

 

○惡不,烏路反。

 

勝,音升。)

 

疏「宰周公者何」。

 

○解云:欲言三公,而文加宰;

 

欲言卿士,經書周公,故執不知問。

 

○注「宰猶治也」。

 

○解云:正以宰者,和治之名,得為治事之義。

 

○注「而下」至「其任也」。

 

○解云:如此注者,欲決上五年首戴之會,總序諸侯,乃言會王世子。

 

若以世子為會主,致諸侯於此,會而會之然也。

 

今此宰周公,文與彼異,故知下為諸侯所會。

 

○注「宋未葬」至「不名」。

 

○解云:莊三十二年傳云「君存稱世子,君薨稱子某,既葬稱子,逾年稱公」。

 

然則宋未葬,宜稱子某,而章稱子者,非屍柩之前,無父前子名,君前臣名之義。

 

知宋未葬者,正以宋公之卒在上三月,下有七月之文,當此之時未滿五月,是以知其未葬。

 

若然,案桓公十一年「鄭忽出奔」,傳云「忽何以名」,注云「據宋子既葬稱子」者,正以其非居屍柩前,故作既葬之稱,非謂葬訖。

 

其說在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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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一 僖公卷十一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

 

此未適人,何以卒?

 

(據杞叔姬不卒。)

 

疏「此未適人,何以卒」。

 

○解云:正以文無所係,知其未適人。

 

○注「據杞叔姬不卒」。

 

解云:宜作伯姬字,即莊二十七年「春,公會杞伯姬於洮」,注云「伯姬不卒者,蓋不與卒於無服」。

 

此未適人,何以卒乎?

 

故難之也。

 

案《春秋》之內,唯有「杞叔姬來歸」,成八年冬,「杞叔姬卒」,更無叔姬不卒之事,故如此解。

 

許嫁矣。

 

婦人許嫁,字而笄之。

 

(字者,尊而不泄,所以遠別也。

 

笄者,簪也,所以係持發,象男子飾也。

 

服此者,明係屬於人,所以養貞一也。

 

《婚禮》曰:「女子許嫁,笄而醴之,稱字。」

 

○笄,古兮反。

 

泄,息列反。

 

別,被列反。

 

簪,莊林反。)

 

疏注「字者」至「遠別也」。

 

○解云:正以字尊於名,故言尊而不泄。

 

所以遠別者,正以內之公子為大夫者,卒皆稱名;

 

而內女許嫁,卒而稱字者,所以遠別之故也。

 

○注「婚禮曰」至「稱字」。

 

○解云:《士婚禮記》文。

 

彼注云「許嫁,巳受納微禮也。

 

笄女之禮,猶冠男也,使主婦女賓執其禮」是也。

 

死則以成人之喪治之。

 

(不以殤禮降也。

 

許嫁卒者,當為諸侯夫人,有即貴之漸,猶俠卒也。

 

日者,恩尤重於未命大夫,故從諸侯夫人例。

 

○俠,音協。)

 

疏注「許嫁卒者」至「夫人」。

 

○解云:則知許嫁於大夫者不卒之,何者?

 

為大夫妻者賤,雖至其家,卒猶不書,況其許嫁乎!

 

○注「猶俠卒也」。

 

○解云:在隱九年春三月,「俠卒」,彼傳云「俠者何?

 

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未命所以卒之者,賞疑從重。

 

然則未命大夫所以卒之,以其將為大夫,有即貴之漸,賞疑從重,故錄之」。

 

今此許嫁之女,亦有將為諸侯夫人之漸,故得書之。

 

○注「日者」至「夫人例」。

 

○解云:以俠卒不日,故言日者恩尤重於未命大夫,故從諸侯夫人之卒例,皆書日,成八年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之屬是也,故言從諸侯夫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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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一 僖公卷十一


九月,戊辰,諸侯盟於葵丘。

 

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

 

危之也。

 

何危爾?

 

貫澤之會,桓公有憂中國之心。

 

不召而至者,江人、黃人也。

 

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

 

(下伐厲善義兵是也。

 

會不書者,叛也。

 

叛不書者,為天子親遣三公會之而見叛,故上為天子,下為桓公諱也。

 

會盟一事不舉重者,時宰周公不與盟。

 

○不預,音豫。)

 

疏「貫澤之會」。

 

○解云:即上二年「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於貫」是也。

 

而此言於貫澤者,蓋地有二名。

 

然則案彼經盟,此言會者,舉其初會而言也。

 

彼直書盟者,舉重故也。

 

○注「下伐」至「是也」。

 

○解云:即下十五年「秋,七月,齊師、曹師伐厲」,注云「月者,善錄義兵,厲,葵丘之會叛天子之命也」者是也。

 

○注「會不」至「叛也」。

 

○解云:言厲等九國,亦在於會,而葵丘之會不書之者,以其叛天子之命,故不錄之,但書曹伯以上於會。

 

○注「會盟」至「不與盟」。

 

○解云:正以文十四年「公會宋公」已下,「同盟於新城」。

 

然則彼是會盟一事,舉盟以為重,不言會於某,今此會盟並舉,故須兩解之。

 

言宰周公是時實不與盟,若言公會宰周公、齊侯已下盟於葵丘,則是文害其義。

 

不舉盟,直書上會,會輕於盟,失舉重之例矣。

 

以此之故,必須兩舉,書云諸侯盟於葵丘,則知周公不與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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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一 僖公卷十一


秋,七月。

 

○冬,大雨雹。

 

何以書?

 

記異也。

 

(夫人專愛之所生也。○雨,於付反。雹,步角反。)

 

疏「冬,大雨雹」。

 

解云:《左氏》作「雪」。

 

○注「夫人專愛之所生也」。

 

○解云:蔽障楚女而專取君愛,故生此雹災。

 

十有一年,春,晉 殺其大夫ぶ鄭父。

 

(○ぶ,普悲反。)

 

疏「ぶ鄭父」。

 

○解云:《左氏》經無「父」字。

 

夏,公及夫人薑氏會齊侯於陽穀。

 

○秋,八月,大雩。

 

(公與夫人出會,不恤民之應。)

 

冬,楚人伐黃。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

 

(是後楚滅黃,狄侵衛。)

 

疏注「是後楚滅黃」。

 

○解云:在今年夏。

 

注「狄侵衛」。

 

○解云:在十三年春。

 

夏,楚人滅黃。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丁丑,陳侯處臼卒。

 

(○處臼,《左氏》作「杵臼」。)

 

疏「夏楚人滅黃」。

 

○解云:莊十年「冬,十月,齊師滅譚」,十三年「夏,六月,齊人滅遂」。

 

然則滅例月,而此不月者,所傳聞之世,始錄夷狄滅小國也。

 

十有三年,春,狄侵衛。

 

夏,四月,葬陳宣公。

 

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於鹹。

 

(桓公自貫澤、陽穀之會後,所以不複舉小國者,從一法之後,小國言從令行,大國唯曹、許以上乃會。

 

○鹹,音鹹。

 

不複,扶又反,下同。)

 

秋,九月,大雩。

 

(曲陽穀之會不恤民,複會於鹹,城緣陵,煩擾之應。)

 

疏注「由陽」至「之應」。

 

○解云:謂上十一年「夏,公及夫人薑氏會齊侯於陽穀」是。

 

冬,公子友如齊。

 

十有四年,春,諸侯城緣陵。

 

孰城之?

 

(諸侯不序,故問誰城。)

 

疏注「諸侯」至「誰城」。

 

○解云:案上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傳云「孰城之」,彼注云「據內城不月,故問之」。

 

然彼經書月,故得此解,此經不月,傳云「孰城之」,漫道諸侯無所指據,緣陵之號由來未有,故怪而問之。

 

城杞也。

 

曷為城杞?

 

滅也。

 

孰滅之,蓋徐、莒脅之。

 

(以下皆狄徐也。

 

言脅者,杞,王者之後,尤微,是見恐曷而亡。

 

○恐,丘勇反。

 

曷,火葛反。)

 

疏注「以下」至「曷而亡」。

 

○解云:即下十五年冬,「楚人敗徐於婁林」,注云「謂之徐者,為滅杞,不知尊先聖法度,惡重,故狄之也」;

 

文七年 「冬,徐伐莒」,彼注云「謂之徐者,前共滅王者後,不知尊先聖法度」。

 

今自先犯,文對事連,可以起同惡,莒在下不得狄,故複狄徐也。

 

一罪再狄者,明為莒狄之爾是也。

 

曷為不言徐、莒脅之?

 

為桓公諱也。

 

曷為為桓公諱?

 

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桓公不能救,則桓公恥之也。

 

然則孰城之?

 

桓公城之。

 

曷為不言桓公城之?

 

不與諸侯專封也。

 

曷為不與?

 

實與而文不與。

 

文曷為不與?

 

諸侯之義,不得專封也。

 

諸侯之義不得專封,則其曰實與之何?

 

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力能救之,則救之可也。

 

(輒發傳者,與城衛同義。

 

言諸侯者,時桓公德衰,待諸侯然後乃能存之。

 

外城不月者,文言諸侯,非內城明矣。

 

○為桓,於偽反,下「為桓」「為天下」並注「臣為」同。)

 

疏注「外城」至「明矣」。

 

○解云:正以隱七年「夏,城中丘」;

 

襄十九年冬,「城西郛」,「城武城」之屬,是內城不月。

 

外城月者,即上元年夏六月,「城邢」;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之屬是也。

 

今外不月,正以文言諸侯,非內城可知,故省文。

 

而昭三十二年冬,「城成周」不月,蓋以城天子與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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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一 僖公卷十一


震之者何?

 

猶曰振振然。

 

(亢陽之貌。)

 

疏「震之者何」。

 

○解云:欲言是善,而盟書日;

 

欲言其惡,賢伯所為,故執不知 問。

 

矜之者何?

 

猶曰莫若我也。

 

(色自美大之貌。)

 

疏「矜之者何」。

 

○解云:既名賢伯,美見天下;

 

而取誇矜,異於本行,故執不知問。

 

○注「色自美大之貌」。

 

○解云:謂其顏色自有美大之勢。

 

甲戌,晉侯詭諸卒。

 

(不書葬者,殺世子也。○詭,九委反。)

 

疏注「不書葬者,殺世子也」。

 

○解云:在上五年春。

 

凡君殺無罪大夫,例去其葬以絕之。

 

冬,晉裏克弒其君之子奚齊。

 

此未逾年之君,其言弒其君之子奚齊何?

 

(據弒其君舍,不連先君。

 

連名者,上不書葬子某,弒君名未明也。

 

○殺其,音試,下及注放此。)

 

疏注「據弒」至「先君」。

 

○解云:即文十四年「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是也。

 

○注「連名」至「未明也」。

 

○解云:言名未明者,弟子本意,正欲問弒其君之子,而連奚齊何之者,恐人不知奚齊之名,為是先君未葬稱子某,似若子般、子野之屬是也;

 

為是被弒之故稱名,似若諸兒、卓子之屬是也,是以將名連弒問之,欲使後人知其稱名之義。

 

殺未逾年君之號也。

 

(欲言弒其子奚齊,嫌無君文,與殺大夫同;

 

欲言弒其君,又嫌與弒成君同,故引先君冠子之上,則弒未逾年君之號定,而坐之輕重見矣。

 

加之者,起先君之子。

 

不解名者,解言殺,從弒名可知也。

 

弒未逾年君,例當月,不月者,不正遇禍,終始惡明,故略之。

 

○冠,古亂反。

 

見,賢遍反。)

 

疏注「則弒」至「見矣」。

 

○解云:言罪差於成君,與殺大夫異矣。

 

○注「加之」至「之子」。

 

○解云:若不加之,嫌是君子為一人故。

 

○注「不解名」至「知也」。

 

○解云:正以傳云「弒未逾年君之號」,止答上云「其言弒其君之子何」之文,故云不解名矣。

 

既解言弒,則書奚齊之名,由弒之故明矣,是以不複答之。

 

○注「弒未逾」至「略之」。

 

○解云:正以隱四年春,「戊申,衛州籲弒其君完」,注云「日者,從外赴辭,以賊聞例」。

 

然則弒成君者,例書日,即莊八年冬十一月「癸未,齊無知弒其君諸兒」之屬是。

 

弒成君者例既書日,知弒未逾年君當月明矣。

 

今此不月,故須解之。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齊。

 

(書如者,錄內所與外交接也,故如京師,善則月榮之;

 

如齊、晉,善則月安之;

 

如楚,則月危之,明當尊賢慕大,無友不如已者。

 

月者,僖公本齊所立,桓公德衰見叛,獨能念恩朝事之,故善錄之。)

 

疏注「故如京」至「榮之」。

 

○解云:即成十三年春,「三月,公如京師」,彼注云「月者,善公尊天子」是。

 

○注「如齊」至「安之」。

 

○解云:即襄二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晉」,彼注云「月者,溴梁之盟,後中國方乖離,善公獨能與大國」是也。

 

○注「如楚則月危之」。

 

○解云:即襄二十八年十一月,「公如楚」,彼注云「如楚皆月者,危公朝夷狄也」。

 

必如此注者,正以朝聘例時,而書月,故須解矣。

 

○注「明當尊賢慕大」。

 

○解云:正覆如齊、晉則月安之。

 

○注「無友不如已」。

 

○解云:覆如楚則月危之。

 

狄滅溫。

 

溫子奔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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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一 僖公卷十一


晉裏克弒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苟息。

 

及者何?

 

累也。

 

弒君多矣,舍此無累者乎?

 

曰有,孔父、仇牧皆累也。

 

舍孔父、仇牧無累者乎?

 

曰有。

 

有則此何以書?

 

賢也。

 

何賢乎荀息?

 

(據與孔父同。

 

○君卓子,敕角反,又丁角反,《左氏》經無「子」字。

 

舍,音舍,下同。)

 

疏「及者何」。

 

○解云:君之與臣,尊卑異等,今而言及,故執不知問。

 

○注「累也」。

 

○解云:桓二年注云「累,累從君而死,齊人語也」,則彼已有解,故此處不複注之。

 

○注「曰有」。

 

○解云:桓二年注云「叔仲惠伯是也」。

 

○注「何賢乎」,注「據與孔父同」。

 

○解云:桓二年傳云「何賢乎孔父」,注云「據叔仲惠伯不賢」。

 

然則此言據與孔父同者,謂與孔父同據叔仲惠伯矣。

 

荀息可謂不食其言矣。

 

(不食言者,不如食受之而消亡之,以奚齊、卓子皆立。)

 

疏注「以奚」至「皆立」。

 

○解云:欲指不食其言之事狀矣。

 

其不食其言奈何?

 

奚齊、卓子者,驪姬之子也,荀息傳焉。

 

(禮,諸侯之子八歲受之少傅,教之以小學,業小道焉,履小節焉;

 

十五受大傅,教之以大學,業大道焉,履大節焉。

 

○驪,力知反。

 

少,詩照反。

 

大傅,音泰。)

 

疏注「禮諸侯」至「節焉」。

 

○解云:皆《藝文誌》文也。

 

注云小道小節,正謂始甲典賝師受業;

 

大道大節,謂博習盡誠也。

 

驪姬者,國色也。

 

(其顏色一國之選。

 

○選,息戀反。)

 

獻公愛之甚,欲立其子,於是殺世子申生。

 

申生者,裏克傅之。

 

獻公病將死,謂荀息曰:「士何如,則可謂之信矣?」

 

(獻公自知廢正當有後患,欲託二子於荀息,故動之云爾。)

 

荀息對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則可謂信矣。」

 

(荀息察言觀色,知獻公欲為奚齊、卓子來動已,故答之云爾。

 

○欲為,於偽反,下文「為文公」、「不為」、「故為」皆同。)

 

獻公死,奚齊立。

 

裏克謂荀息曰:「君殺正而立不正,廢長而立幼,(長謂重耳。

 

○長,丁丈反,注同。

 

○)如之何?

 

原與子慮之。」

 

荀息曰:「君嚐訊臣矣,(上問下曰訊。

 

言臣者,明君臣相與言不可負。

 

○訊,音信,上問曰下訊。)

 

臣對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則可謂信矣。』」

裏克知其不可與謀,退,弒奚齊。

 

荀息立卓子,裏克弒卓子,荀息死之。

 

荀息可謂不食其言矣。

 

(起時莫不背死鄉生,去敗與成。

 

荀息一受君命,終身死之,故言及,與孔父同義。

 

不日者,不正遇禍,終始惡明,故略之。

 

○背,音佩。

 

鄉,許亮反。)

 

疏注「故言」至「同義」。

 

○解云:桓二年「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彼注云「言及者,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國以名通,明當封為附庸,不絕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也。

 

今荀息一受君命,終身死之,故言及;

 

亦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國以名通,明當封為附庸,不絕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故云與孔父同義。

 

○注「不日者」至「故略之」。

 

○解云:正以成君見弒者例書日,今此不日,故解之。

 

夏,齊侯、許男伐北戎。

 

晉殺其大夫裏克。

 

裏克弒二君,則曷為不以討賊之辭言之?

 

(據衛人殺州籲。)

 

疏注「據衛人殺州籲」。

 

○解云:即隱四年「九月,衛人殺州籲於濮」是也。

 

惠公之大夫也。

 

(惠公篡立巳定,晉國君臣合為一體,無所複責,故曰此乃惠公之大夫,安得以討賊之辭言之?

 

○所複,扶又反,下同。)

 

然則孰立惠公?

 

(欲難殺之意。

 

○難,乃旦反。)

 

裏克也。

 

裏克弒奚齊、卓子,逆惠公而入。

 

裏克立惠公,則惠公曷為殺之?

 

惠公曰:「爾既殺夫二孺子矣,(孺子,小子也。

 

奚齊、卓子時皆幼小。

 

○夫,音扶。

 

孺,如注反。)

 

又將圖寡人。

 

(如我有不可,將複圖我如二孺子。)

 

為爾君者,不亦病乎?

 

於是殺之。

 

然則曷為不言惠公之入?

 

(據齊小白入於齊。)

 

晉之不言出入者,踴為文公諱也。

 

(踴,豫也,齊人語。

 

若關西言渾矣。

 

獻公殺申生,文公與惠公恐見及,出奔,不子當絕,還入為篡,文公功足以並掩前人之惡,故惠公入、懷公出、文公入渾皆不書,悉為文公諱故也。

 

為文公諱者,欲明文公之功大也。

 

語在下。

 

懷公者,惠公子也。

 

惠公卒,懷公立,而秦納文公,故出奔。

 

惠公、文公出奔不書者,非命嗣也。

 

○踴,音勇,豫也。

 

言渾,戶昆反,又戶本反,下同。)

 

疏注「文公與惠公」至「嗣也」。

 

○解云:正以同姓之臣尚無去義,況於兄子乎!

 

且惠公、文公庶子,假令不去,亦不殺之,故知去父宜當絕矣。

 

齊小白入於齊,則曷為不為桓公諱?

 

桓公之享國也長,(享,食。)

 

美見乎天下,故不為之諱本惡也。

 

文公之享國也短,美未見乎天下,故為之諱本惡也。

 

(桓公功大,善惡相除,足封有餘,較然為天下所知;

 

文公功少,嫌未足除身篡而有封功,故為之諱。

 

並不言惠公、懷公出入者,明非徒足以除身篡而已,有足封之明較也,美不如桓公之功大。

 

○美見,賢遍反,下同。

 

較然,音角,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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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一 僖公卷十一


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於防,使鄫子來朝。

 

鄫子曷為使乎季姬來朝?

 

(據使者臣為君銜命文也。)

 

內辭也。

 

非使來朝使,來請已也。

 

(使來請娶巳以為夫人,下書歸是也。

 

禮,男不親求,女不親許。

 

魯不防正其女,乃使要遮鄫子淫泆,使來請已,與禽獸無異,故早鄫子使乎季姬,以絕賤之也。

 

月者,甚惡內也。

 

○ 要,一遙反。

 

遮,諸奢反。

 

泆,音逸。

 

惡,烏路反。)

 

疏注「下書歸是也」。

 

解云:即下十五年「季姬歸於鄫」是也。

 

○注「禮,男不親求」。

 

○解云:即《昏禮》不稱主人之屬是也。

 

○注「女不親許」。

 

○解云:即致女之禮是也。

 

○注「以絕賤之也」。

 

○解云:謂絕而賤之,不以為諸侯也。

 

○注「月者,甚惡也」。

 

○解云:正以遇例時,即隱四年「夏,公及宋公遇於清」,八年「春,宋公、衛侯遇於垂」,莊三十年「冬,公及齊侯遇於魯濟」之屬是也。

 

今此月者,甚惡內也。

 

範氏云「魯女無故遠會諸侯,遂得淫通」,此亦事之不然。

 

《左傳》曰「鄫季姬來寧,公怒止之,以鄫子不朝。

 

遇於防,而使來朝」,此近合人情。

 

何氏以為鄫、魯相近,信使泆通,男女之情,風流應合,未世無禮,容或有之,若薑氏如莒之流,寧可然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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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一 僖公卷十一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

 

沙鹿者何?

 

河上之邑也。

 

此邑也,其言崩何?

 

(據梁山言崩。)

 

疏「沙鹿者何」。

 

○解云:欲言是邑,邑無崩道;

 

欲言其山,文無山稱,故執不知問。

 

○注「據梁山言崩」。

 

○解云:即成五年夏,「梁山崩」是也。

 

襲邑也。

 

(襲者,嘿陷入於地中。言崩者,以在河上也。河岸有高下,如山有地矣,故得言崩也。)

 

疏注「襲者」至「地中」。

 

○解云:謂嘿然而陷矣。

 

沙鹿崩,何以書?

 

記異也。

 

外異不書,此何以書?

 

(據長狄之齊、晉不書。)

 

疏注「據長」至「不書」。

 

○解云:即文十一年傳云「狄者何?

 

長狄也。

 

兄弟三人,一者之齊,一者之魯,一者之晉。

 

其之齊者,王子成父殺之;

 

其之魯者,叔孫得臣殺之;

 

則未知其之晉者也」,「何以書?

 

記異也」。

 

然則長狄之齊、晉皆不書之,是外異不書也。

 

為天下記異也。

 

(土地者,民之主,霸者之象也。

 

河者,陰之精,為下所襲者,此象天下異,齊桓將卒,霸道毀,夷狄動,宋襄承其業,為楚所敗之應。

 

而不係國者,起天下異。)

 

疏注「宋襄」至「天下異」。

 

○解云:即下二十二年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是也。

 

狄侵鄭。

 

冬,蔡侯肹卒。

 

(不書葬者,潰當絕也。

 

不月者,賤其背小國而附父讎,故略之甚也。

 

肹立不書者,父獻舞見獲,留卒於楚,肹以次立,非篡也。

 

○肹,許乙反,注同。

 

背,音佩。)

 

疏注「不月」至「篡也」。

 

○解云:正以大國之卒,例合書日,即隱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之屬是也。

 

今此反不月者,故言略之甚也。

 

其父者,即蔡侯獻舞,莊公十年為楚所獲,而卒於楚,故謂楚為父讎。

 

上四年齊侯已下「侵蔡,蔡潰,遂伐楚」,是其背中國附父讎之事。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齊。

 

(月者,善公既能念恩,尊事齊桓,又合古五年一朝之義,故錄之。)

 

疏注「月者」至「齊桓」。

 

○解云:即上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齊」,彼注云「月者,僖公本齊所立,桓公德衰見叛,獨能念恩朝事之,故善錄之」故也。

 

○注「又合」至「錄之」。

 

○解云:何氏以為古者天子五年一巡守,諸侯亦五年一朝,天子分天子諸侯為五部,部朝一年,五年而遍,其小國事大國亦然,故以十年朝齊,今又往朝,是為合古。

 

桓元年傳云「諸侯時朝乎天子,天子之郊,諸侯皆有朝宿之邑焉」,注云「緣臣子之心,莫不欲朝朝莫夕,王者與諸侯別治,勢不得自專朝,故即位比年使大夫小聘,三年使上卿大聘,四年又使大夫小聘,五年一朝。

 

王者亦貴得天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因助祭以述其職,故分四方諸侯為五部,部有四輩,輩主一時。

 

《孝經》曰『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助祭』,《尚書》云『群後四朝,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是也。

 

楚人伐徐。

 

三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於牡丘,遂次於匡。

 

公孫敖率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

 

(言次者,剌諸侯緩於人恩,既約救徐而生事止次不自往,遣大夫往,卒不能解也。

 

大夫不序旨,起會上大夫,君巳目,故臣凡也。

 

內獨出名氏者,臣不得因君殊尊省文,別尊卑也。

 

○別,彼列反。)

 

疏注「臣不」至「省文」。

 

○解云:正以上言公會齊侯以下,是殊尊魯之文。

 

今若不舉內大夫名氏,即因君鄉者殊尊之經而省文。

 

夏,五月,日有食之。

 

(是後秦獲晉侯,齊桓公卒,楚執宋公,霸道衰,中國微弱之應。)

 

秋,七月,齊師、曹師伐厲。

 

(月者,善錄義兵。

 

厲,葵丘之會叛天子之命也。

 

曹稱師者,桓公霸道衰,曹獨能從之,征伐不義,故褒之,所以勸勉不能,扶助霸功,激揚解惰也。

 

○厲,如字,舊音賴。

 

激,古曆反。

 

解,古賣反。

 

惰也,徒臥反。)

 

疏注「月者,善錄義兵」。

 

○解云:正以侵伐例時故也。

 

其例時者,即上十一年「冬,楚人伐黃」之屬是也。

 

八月,眾(公久出,煩擾之所生。○眾,之戎反。)

 

九月,公至自會。

 

桓公之會不致,此何以致?

 

(據柯之會不致。)

 

久也。

 

(久暴師眾過三時。○暴,步卜反。)

 

季姬歸於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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