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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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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氏錦囊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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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19:42 | 只看該作者

傷寒大小總論合參


《醫貫》云:陰毒病者,腎本虛寒,或傷冷物,或感寒邪,或汗後亡陽,以致手足指甲皆青,腹中絞痛,四肢逆冷,虛汗恍惚,鄭聲嘔吐,倦怠身痛,六脈沉微,或尺衰寸盛,或沉細而急者,四逆湯、理中湯:無脈者,通脈四逆湯;


陰毒,甘草湯;


臍中蔥熨氣海、關元,著艾炙之,乃用溫和補氣之藥,通其內外,以復陽氣。


若俱不救,死症也,五日內可治,六七日不可治。


然陰症而見陰候,人易知之,至於反常,則不易曉,如發熱面赤煩躁,揭去衣被,飲冷脈大,誤認為陽症,投寒藥死者多矣。


必須憑脈下藥,不問浮沉大小,但指下無力,按至筋骨全無力者,必有伏陰在內,所以逼陽在外,斷不可與涼藥,所謂陽欲暴脫者,外顯假熱也。


故讀傷寒書而不讀東垣書,則內傷不明,而殺人多矣。


讀丹溪書而不讀薛氏書,則真陰真陽不明,而殺人亦多矣。


東垣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世間內傷者多,外感者間而有之,此一間字,當作五百年間出之間,甚言其無外感也。


東垣《脾胃論》與夫《內傷外感辨》,深明飢飽勞逸發熱等症,俱是內傷,悉類傷寒,切戒汗下,以為內傷多,外感少,只須溫補,不必發散,正氣得力,始能推出寒邪。


外感多而內傷少,溫補中少加發散。


以補中益氣湯一方為主。


加減出入,如內傷兼傷寒者,以本方加麻黃;


兼傷風者,本方加桂枝;


兼傷暑者,本方加黃連;


兼傷濕者,本方加羌活。


實萬世無窮之利,東垣特發明陽虛發熱之一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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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19:55 | 只看該作者

傷寒大小總論合參


然世間真陰虛而發熱者十之六七,亦與傷寒無異,反不及論,何哉?


今之人一見發熱則曰傷寒,須用發散,發散而斃,則曰先賢之治法已窮,豈知丹溪發明之外,尚有不盡之旨乎?


予嘗於陰虛發熱者,見其人熱而亦口渴煩躁,與六味地黃大劑,一服即愈。


如見下部惡寒足冷,上部躁極渴甚,或欲飲而反吐,即以六味湯中加肉桂、五味,甚則加附子冷凍飲料,下咽即愈,以此活人多矣。


再舉傷寒口渴一症言之,邪熱入於胃腑,消耗津液故渴,恐胃汁乾,急下之以存津液。


其次者,但云欲飲水者,不可不與,不可多與,並無治法,縱有治者,徒知以芩、連、枝、柏、麥冬、五味、花粉,甚則石膏、知母以止渴,此皆有形之水,以沃無形之火,徒使與火相爭,安能滋腎中之真陰也。


若以六味地黃大劑服之,其渴立愈,何至傳至少陰,而成燥實堅之症乎?


既成燥實堅之症,仲景不得已而以承氣湯下之。


此權宜之霸術,然諄諄有虛人老弱人之禁,故以大柴胡代之。


陶氏以六乙順氣湯代之,豈以二湯為平易乎?


代之而愈,所喪亦多矣。


況不愈者十之八九哉!


當時若多用六味地黃飲子,大劑服之,取效雖緩,其益無窮。


況陰虛發熱者,小便必少,大便必實,其上症口渴煩躁,與傷寒無異,彼之承氣者,不過因亢則害,下之以承真陰之氣也。


今直探其真陰之源而補之,如亢旱而甘霖一施,土水皆濡,頃刻為清涼世界矣,何不可哉?



況腎水既虛矣,復經一下之後,萬無可生之理,慎之,慎之!


此趙氏之創論,實探本窮源之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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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0:05 | 只看該作者

傷寒大小總論合參


按陰盛格陽,陽盛格陰,二症至為難辨,蓋陰盛極而格陽於外,外熱而內寒,陽盛極而格陰於外,外冷而內熱,《經》所謂:「重陰必陽,重陽必陰,重寒則熱,重熱則寒」是也。


當於小便分之,便清者,外雖燥熱,而中必寒;


便赤者,外雖厥冷,而內必熱。


再看口中燥潤及舌苔淺深,蓋舌為心苗,應南方火邪,在表則未生苔,邪入裡,津液搏結則生苔,而滑苔白者,丹田有熱,胸中有寒,邪在半表半裡也。


熱入漸深,則燥而澀,熱聚於胃矣,宜用承氣、白虎。


若熱病口乾舌黑,乃腎水行於心火,熱益深而病篤矣。


然亦有苔黑屬寒者,必舌無亡刺,口有津液也。


即小便之赤白,口中之潤燥,舌苔之滑澀,亦皆因乎津液之榮枯,未足憑以遽斷寒熱也。


故尤宜以脈之有力無力細辨之。


總之,醫家治者,須隨機應變,活潑潑地,不可膠執一方,不可泥滯一藥,不必以藥治病,惟以藥治脈可也。


古今氣運不同,舊方新病,何能符合?


只可讀其書,廣其義,考其方,得其理,潛心默究,自得其神,即羅氏譬之折舊料而改新房,備必工穩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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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0:16 | 只看該作者

傷寒大小總論合參


外感頭痛,常常而痛,痛猶外束也。


內傷頭痛,時作時止,痛猶內脹也。


此由血虛,而虛火沖入泥丸宮也。


內傷手心熱,手背不熱,外感手背熱,手心不熱。


治陰症以救陽為主,治傷寒以救陰為主。


然傷寒縱有陽虛當治,必看其人血肉充盈,而陰分可受陽藥者,方可回陽。


若面黧舌黑,身如枯柴,一團邪火內燔者,則陰已先盡焉。


敢回陽益劫其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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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0:29 | 只看該作者

傷寒大小總論合參


《傷寒論》曰:陰症得陽脈者,生;


陽症得陰脈者,死。


人皆奉其言,未知繹其義,夫正虛邪旺,久而不痊,但與補正,則邪自除,此必見虛衰之陰脈也。


正氣實者,多見陽脈,正氣虛者,多見陰脈。


症之陽者,假實也。


脈之陰者,真虛也。


陳氏曰:凡察陰症,不論熱與不熱,惟憑脈用藥,百無一失。


不論脈之浮沉大小,但重按無力便是伏陰,忌用涼劑,犯之必死。


然則沉小者,人果知為陰脈,不知浮大者,亦有陰脈也。


凡內傷心氣者,脈皆無力,不可不辨。


是知諸病,千變萬化,只虛實二字盡之,不獨傷寒一症也。


蓋一實一虛,邪正相為勝負,正勝則愈,邪勝則死。


正氣實者,即感大邪,其病亦輕。


正氣虛者,即感微邪,其病亦甚。


故凡氣實而病者,但去其邪。


攻之無難;


挾虛而病者,不補其虛,邪何能退?


奈有傷寒無補法之語,以致虛症傷寒,固執束手待斃,良可嘆也!


獨不觀仲景為傷寒之祖,立三百九十六法,脈症之虛寒者,一百有餘,定一百十三方,用參者三十,用桂附者五十余,即東垣、丹溪、節庵,亦有補中益氣,回陽返本,溫經益元等湯,未嘗不補也,孰謂傷寒無補法耶?


況今人挾虛患傷寒者,十嘗六七,虛症類傷寒者,十嘗八九,每出此語為誤,虛而不補,且復攻之,危亡立待,殊不知發散而汗不出者,津液枯槁,陰氣不能外達也。


人知汗屬於陽,升陽可以解表,不知汗生於陰,滋水即所以發汗也。


清解而熱不退者,陽無陰斂,陰不足也。


人但知寒涼可以去熱,不知養陰即所以退陽也。


元陽中虛以致陰寒內襲者,壯元陽即所以散外寒也。


脾胃正虛,而元陽不能藏納,以致余熱潮熱不已者,補脾胃即所以斂浮陽也,要知正氣不足,則邪氣有餘,正不勝邪,邪必不解,正氣一壯,邪無容地,不散表而表自解,不攻邪而邪自退,今人不論虛實,一見發熱等症,便以攻邪為主,邪氣未去而正氣受傷,此皆一言之禍也。


自仲景以來,名賢代起,立言不患不詳,患其多而惑也。


陶節庵曰:得其要領,易於拾芥,脈證與理而已。


求之多歧,則支離繁碎,如涉海問津矣。


脈證者,表裡陰陽虛實寒熱也。


理者,知其常通其變也。


多歧者,蔓衍之方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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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0:41 | 只看該作者

傷寒大小總論合參


夫秋冬傷寒,真傷寒也。


春夏傷寒,寒疫也。


與受久而後發之溫病、熱病,自是兩途,豈可同治?


且人惟知有外傷寒,而不知有內傷寒,即訛作房勞陰症,非也。


凡冷物傷中而得,便是內傷陰症,不獨房勞然也。


房勞未常不病,陽症頭痛發熱者,但不可輕用涼藥耳。


若以曾犯房勞,便為陰症,必用溫藥。


若以並無房事,便為陽症,必用涼藥,不據脈而惟問候,則殺人多矣。


故曰陽症多得之於風寒暑濕,邪生於太陽,外入者也。


陰症多得之於飲食起居七情,邪生於少陰內起者也。


傷寒內傷者,十居八九,救裡解表,霄壤不同,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則亡,可不辨乎?


合而言之,真知其為陽虛也,則用補中益氣湯;


真知其為陽虛直中也,則用附子理中湯;


真知其為陰虛也,則用六味腎氣湯;


真知其為陰虛無火也,則用八味腎氣湯。


其間有似陰似陽之假症也,則用寒因熱用之法從之,不可少誤,惟以補正為主,不必攻邪,正氣得力,自然推出寒邪,汗出而愈。


攻之一字,仁人之所惡也,百戰百勝戰之善者也。


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曰善戰者,服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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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0:53 | 只看該作者

傷寒大小總論合參


有元氣素弱,色欲過度,腠理疏豁,寒邪乘虛而直入於三陰之經,故曰:陰症初起,乃不見熱症之暴病也。


若不即治,反逼虛陽上攻,而見面赤煩躁等熱症,名陰盛格陽,一名陰極似陽,其躁時欲坐臥於泥水井中,口雖煩渴,不欲飲水,如脈洪數無力者,是陰虛而假陽上乘也,八味地黃東加牛膝、五味子主之。


六脈沉微無力者,陽虛之真象也,參、朮、附、桂之類主之。


有病本屬陽,未傳入裡,誤服涼藥,過飲冷水變為陰症,或過食冷物,或食物後復飲冷水,變為食陰之病者,皆當從陰治,但重在溫中,故止用炙草、朮、附、薑、桂,而不用地、茱、桂、附也。


若脈雖無力,外症身熱,自汗體倦,手足心熱,忽時作寒,口不知味,出言懶怯者,此屬內傷元氣,自當補中,如人參養榮湯,或補中益氣湯,不必用峻補及桂、附大熱之藥也。


然人之有生者,惟賴一陽氣也。


凡亡陽六脈沉微者,則元陽欲脫,命懸如縷,即峻加補益,無如草木之性,亦必假人正氣以發生。


若人本氣不固,藥力從何鼓舞,勢如脫空填補,故少旺復虛,虛復峻補,藥力一過,勢復虛嬴,惟宜細心詳察,陰長救陽,陽長救陰,接續勿間,不可少偏,不可少緩,務使陽先生而陰後長,勿使陰氣勝而陽乃亡,七日五臟傳遍,半月節令一交,則真氣借此發生,根固方無暴脫。


然脫症惟以救陽為重者,蓋人陽氣一分不盡,則不死,故陽為生長之機。


若以補陰,陰道難長,徒使亡陽也,況命火安於位者,百病不生。


凡諸疾之作者,皆由真火離於位也。


是以治者,百病雖殊,可不保重此火,以為去病之基耶!


(張)陳管見,明者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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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1:04 | 只看該作者

傷寒大小總論合參


凡七分外感,三分內傷,則治外感藥中,宜用緩劑小劑,及薑棗和中為引,則無大動正氣之患。


若六分內傷,三分外感,則用藥全以內傷為主,略加表藥一味,或熱服以助藥勢,則邪自散,蓋中虛之人,稍有外感,即能致病。


非若壯者之人,必邪氣重盛,方能發病也。


況外感微邪,止犯氣釐清道,並不傳經,犯內故無重汗重下之法。


惟調和榮衛,則邪自解於表,調和穀氣,則元自復於中。


若妄攻絕食,益虛其虛,愈增其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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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1:17 | 只看該作者

溫病郁病論


《醫貫》曰:冬時嚴寒,殺厲之氣,觸冒之而即時病者,乃名傷寒。


不即發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至夏變為暑病,暑病者,熱極重於溫也。


既變為溫,則不得復言其為寒,不惡寒而渴者是也。


其麻黃、桂枝為即病之傷寒而設,與溫熱何與?


受病之原雖同,所發之時則異,仲景治之,當別有方,緣皆遺失而無征,是以各家議論紛紛,至今未明也。


然則欲治溫病者,當如何?


予有一法,請申而明之。


《經》曰:不惡寒而渴者是也。


不惡寒則知其表無寒邪矣,曰渴,則知腎水干枯矣。


蓋緣其人素有火者,冬時觸冒寒氣,雖傷而亦不甚,惟其有火在內,寒亦不能深入,所以下即發。


而寒氣伏藏於肌膚,自冬至三四月,歷時既久,火為寒鬱於中亦久,將腎水熬煎枯竭,蓋甲木,陽木也。


藉癸水而生,腎水既枯,至此時強木旺,無以為發生滋潤之本,故發熱而渴,非有所感冒也。


海藏謂:新邪喚出舊邪,亦非也。


若復有所感冒,又當惡寒矣,予以六味地黃滋其水,以柴胡辛涼之藥舒其木鬱,隨手而應,此方活人者多矣,又因此而推展之。


凡冬時傷寒者,亦是鬱火症,其人無火,則為直中矣。


惟其有火,故由皮毛而肌肉,肌肉而臟腑,今人皆日乃寒邪傳熱,寒變為熱,既曰寒邪,何故入內而反為熱?


又何為而能變熱耶?


不知即是本身中之火,為寒所鬱而不得泄,一步反歸一步,日久則純熱而無寒矣。


所以用三黃解毒,解其火也。


升麻、葛根,即火鬱發之也。


三承氣,即土鬱則奪之,小柴胡湯,木鬱達之也。


此理甚簡而易,只多了傳經六經諸語,支離多歧。


謂凡症有發熱者,旨有頭疼項強,目痛鼻干,脅痛口苦等症,何必拘為傷寒局?


傷寒方以治之也。


予於冬月正傷寒,獨麻黃、桂枝二方,作寒鬱治,其余俱不惡寒者,作鬱火治,此趙氏之創論也。


聞之者,孰不駭然。


及閱虞天民《至人傳》曰:傳經傷寒是郁病,及考之《內經》,帝曰:人傷於寒,而傳為熱,何也?


歧伯曰:寒氣外凝,內郁之理,腠理堅致,玄府閉密,則氣不宣通,濕氣內結,中外相薄,寒盛熱生,故人傷於寒,轉而為熱,汗之則愈,則外凝內郁之理可知矣。


觀此則傷寒為鬱火也。


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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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1:41 | 只看該作者

溫病郁病論


《經》曰:木鬱則達之,火鬱則發之,士郁則奪之,金鬱則泄之,水鬱則折之。


然調其氣,過者折之,以其畏也。


所謂瀉之,注《內經》者,謂達之、吐之也,令其條達也。


發之、汗之也,令其疏散也。


奪之、下之也,令其無壅礙也。


泄之,謂滲泄解表,利小便也。


折之,謂制其沖逆也。


謂凡病之起,多由於郁,郁者,抑而不通之義,《內經》五法,為因五運之氣所乘而致郁也。


丹溪云:氣血衝和,百病不生,一有怫鬱,諸病生焉。


又制為六郁之論,立越鞠丸以治郁,曰氣、曰濕、曰熱、曰痰、曰血、曰食,而以香附、撫芎,蒼朮,開鬱利氣為主,謂氣鬱而濕滯,濕滯而成熱,熱鬱而成痰,痰滯而血不行、血滯而食不消化,此六者,柏因為病者也。


此說出而《內經》之旨始晦,《內經》之旨又因釋注之誤而復晦,此郁病之不明於世久矣。


苟能神而明之,擴而充之,其於天下之病,思過半矣。


且以注《內經》之誤言之,其曰達之,謂吐之,吐中有發散之義,蓋凡木鬱,乃少陽膽經半表半裡之病,多嘔酸吞酸症,雖吐亦有發散之益,但謂無害耳。


焉可便以吐字該達字耶?


達者,暢茂調達之義,王安道曰:肝性急,怒氣逆, 脅或脹,火時上炎,治以苦寒辛散而不愈者,則用升發之藥,加以厥陰報使而從治之。


又如久風入中為饗泄者,及不因外風之入而清氣在下為飧泄者,則以輕揚之劑,舉而散之。


凡此之類。


皆達之之法也火鬱則發之,發之,汗之也。


東垣升陽散火湯是也。


使勢窮則止,其實發與達不相遠,蓋火在木中,木鬱則火鬱,相因之理。


達之,即所以發之,即以達之之藥發之,無有不應者,但非汗之謂也。


汗固能愈。


然火鬱於中,未有不蒸蒸汗出,須發之得其術耳。


土鬱奪之,謂下奪之,如中滿腹脹,勢甚而不能頓除者,非方輕之劑可愈,則用鹹寒峻下之劑,以劫奪其勢,而使之平,此下奪之義也。


愚意謂奪不止下,如胃亦土也,食塞胃中,下部有脈,上部無脈,法當吐不吐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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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1:57 | 只看該作者

溫病郁病論


《內經》所謂:高者因而越之,以吐為上奪,而衰其胃土之郁,亦無不可。


金鬱泄之,如肺氣 滿,胸憑仰息,非解利肺氣之劑,不足以疏通之,只解表二字,足以盡泄金鬱之義,不必更滲泄利小便,而滲利自在其中。


況利小便,是涉水鬱之治法矣。


獨水鬱折之難解,愚意然調其氣四句,非總結上文也。


乃為折之二字,恐人不明,特反復說此四句,以申明之耳。


意謂水之鬱而不通者,可調其氣而愈。


如《經》曰: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肺為腎水上源。


凡水道不通者,升舉肺氣,使上竅通則下竅通,其過者,淫溢於四肢浮腫,如水之泛濫,須折之以其畏,水之所畏者,土也。


土衰不能制之,而寡於畏,故妄行。


茲惟補其脾土,俾能制水,則水道自通,不利之利,即所謂瀉之也。


如此說則折字與瀉字於上文接續,而折之之義益明矣。


然東方先生木,木者,生生之氣,即火氣空中之火,附於木中,木鬱則火亦郁於木中矣。


不特此也,火鬱則土自郁,土鬱則金亦郁,金鬱則水亦郁,五行相因,自然之理,朱子所謂節節推去,可知可盡,惟其相因也。


予以一方治其木鬱,而諸郁皆因而愈。


一方者何?


逍遙散是也。


方中惟柴胡、薄荷二味最妙,蓋人身之膽木,乃甲木少陽之氣,氣尚柔嫩,象草穿地,始出而未伸,此時如被寒風一郁,即萎軟抑遏,而不能上伸,不上伸則下克脾土,而金水並病矣。


惟得溫風一吹,郁氣即暢達,蓋木喜風,風搖則舒暢,若寒風則畏矣。


溫風者,所謂吹面不寒楊柳風也,木之所喜也。


柴胡、薄荷,辛而溫者,惟辛也,故能發散。


溫也,故入少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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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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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病郁病論


古人立方之妙如此,其甚者,方中加左金丸,左金丸止黃連、吳茱萸二味,黃連但治心火,而吳茱萸則氣燥,肝氣亦燥,同氣相求,故入肝以平木,木平不生火,火平不刑金,金平能制木,不直伐木而佐金以制木,此左金之所以得名也。


猶未也,繼用六味,加柴芍以滋腎水,俾水能生木。


逍遙散者,風以散之,地黃飲者,雨以潤之,木有不得其天者乎?


此法一立,木火之郁既舒,自不下克,土亦滋潤無燥 之病,金水自得相生,予謂一法可通五法者,如此豈惟是哉!


推之大之,其益無窮。


凡寒熱往來,似瘧非瘧,惡寒惡熱,嘔吐吞酸嘈雜,胸痛脅痛,小腹脹悶,頭暈盜汗,黃膽溫疫,疝氣饗泄等症,皆對症之方,推而傷風、傷寒、傷濕,除直中外,凡外感者,俱作郁看,以逍遙散加減出入,無不獲效。


如小柴胡湯、四逆散、羌活湯,大同小異,然不若此方之響應也。


神而明之,變通之妙存乎人耳。


倘一服即愈,少頃復發,或頻發而愈甚,此必屬上寒下熱之假症也,則此方不可復投,當改用溫補之劑,如陽虛以四君子東加溫熱藥;


陰虛者則以六味湯中加溫熱藥;


其甚者,必須用熱藥冷凍飲料之法,使不拒格而不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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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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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病郁病論


《經》所謂:病有微甚,治有逆從,先醫殫心竭慮,闡明至理,以創於前,但相傳既久,氣化轉薄,後學可不細心揣摩,更神化之以繼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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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2:28 | 只看該作者

兩感症


夫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之候也。


如一日太陽與少陰俱病,則發熱惡寒,頭痛口乾,煩躁而渴;


二日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譫語不食,睡臥不寧;


三日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脅痛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省人事,總陰陽俱病,表裡俱傷,腑臟之氣不得通於上下,榮衛之精,不得行於內外,病至六日,六經俱絕,不可救治。


然何為而兩感也。


如一日太陽與少陰俱病,則太陽者,腑也。


邪自背俞而入,人之所共知也。


少陰者,臟也。


邪自鼻息而入,人所不知也。


鼻氣通於天,故寒邪無形之氣從鼻而入,腎為水臟,物以類聚,故腎受之。


《經》曰: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


內外兩感,臟腑俱病,欲表之則有裡,欲下之則有表,表裡既不能一治,故云兩感者不治。


然所稟有虛實,所感有淺深,虛而感之深者,必死。


實而感之淺者,猶有可治。


表症多者,先解其表;


裡症多者,先攻其裡,所謂治有先後,要在臨時變通,治得其宜,恆多無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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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2:38 | 只看該作者

論傷寒受邪不獨太陽經


夫人之平時,榮衛周流,無少間斷,一旦邪氣入內,阻礙正氣,不得流行,鬱而為熱。


仲景曰,在表發汗,在中和解,在裡攻下,隨其所而驅散之,不過使邪熱退而正氣復行,此先賢立法之準繩也。


然前人壯實,尚堪任此攻下,今人虛弱,何能當此推敲?


使元氣既受傷於病,復受傷於藥,惟圖不治之治可也。


況人之經絡,三陽三陰,分布一身,邪之所湊,豈有定所?


黃仲理云:風寒六氣之邪傷人,或入於陽經,或中於陰絡,孰為之先?


孰為之後?


烏可專以太陽為受邪之始?


故各經皆能受邪,但太陽經受邪居多,為差等爾,故取仲景六經見證七方,發散以先之。


若夫陰經受邪,則不復傳變,惟用前方溫經散寒而已,惟陽經受邪,初用麻黃、桂枝以表散之。


傳入半表半裡,又取小柴胡湯和解以繼之。


邪傳於裡,理宜攻下,又取大柴胡湯、調胃承氣等湯下之,此治真傷寒表中裡三症之大略也。


至於冬溫為病,非其時而有其氣也。


冬時嚴寒,當君子閉藏,而反發泄於外,專用補藥而帶表藥,如補中益氣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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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2:47 | 只看該作者

論傷寒受病不獨足六經


一陽子曰:傷寒傳足不傳手,非窮理之言也。


草窗劉子,指足經所屬水土木,以水遇寒而涸冰,土遇寒而坼裂,木遇寒而調枯,故寒喜傷之。


手經所屬金與火,金遇寒而愈堅,大體極熱,寒不能襲,故寒不能傷。


昧者奇之,竟將人身榮衛經絡上下截斷,不相聯絡矣。


夫寒邪襲人,必先皮毛灼熱,鼻塞氣粗,肺主皮毛,是手太陰肺辛金先受病矣。


故先賢有桂黃等湯。


然汗法舍皮毛何自而解?


迨至熱邪入裡,大便閉結,手陽明大腸庚金病矣。


故先賢有硝黃朴實之用。


然下法舍大腸何自而通?


劉子謂金遇寒而愈堅之言可信乎?


陽氣怫鬱,舌苔言妄,手少陰心下火病矣。


先賢所以有瀉心數法,亢極動血,上下煩蒸,手厥陰心胞火,手少陽三焦火病矣。


治有三黃柴芩數條,小便癃秘,手太陽小腸內火病矣,治有五苓導赤之例,劉子謂大熱寒不能傷之一言信乎?


《經》云:傷寒則為病熱。


既云病熱,則無水冰土裂木枯之象,而有金爍火亢之征矣。


劉子之言,不亦謬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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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2:57 | 只看該作者

論結胸


傷寒下早,邪流注而為結胸。


若心下脹滿,按之如石硬而痛,手不可近,燥渴譫語,大便實秘,脈來沉實有力者,名曰大結胸。


然滯在胸膈,未可即下,尚宜消導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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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3:11 | 只看該作者

論結胸


邪熱壅盛於裡,糟粕結實於下,乃攻而去之,邪熱得解,元氣無傷,所謂下藥宜遲者此也。


如按之而心胸不痛,惟胸高氣粗者,名曰小結胸,是邪氣填於胸中,未盡入腑,但宜小柴胡東加入枳、桔,未可下也。


若頭有微汗,身不甚熱,時時噫氣,胸亦微滯,名曰水結胸,由水飲過多,停聚心下也,治宜利之。


如利而小水不通,頭汗出者,乃陽脫也,不治。


若時時懊 ,躁悶舌乾,手足大熱,酷喜飲冷,此為熱實結胸。


如無狂躁,手足微冷,胸痞噫氣者,此名寒實結胸。


更有臟結與結胸不異,但結胸在陽分而不欲食,臟結在陰分而飲食如故,兼必時時下利也。


凡病在二三日間,臥則心下煩滿,起則微覺稍爽者,須知心下必有結矣。


蓋臥則氣壅上逆而為煩,起則氣降散而覺爽,但此尚未結實。


若一下之,則邪因虛而更結,或為旁流下痢矣。


復有陽明病,時譫語潮熱,然果內有實熱而當消穀引食矣。


若反不欲食,而小腹繞臍硬痛,小水短赤而渴者,是胃有燥屎也,可即下之。


若頻頻欲食,食而不多者,是胃有虛熱,雖硬亦非燥屎,不可下也。


若小腹痛而大便黑,小水自利,身黃譫語,燥渴脈沉實者為蓄血,宜桃仁順氣湯,下盡黑物則愈。


若按之而小腹脹滿不硬痛,小水不利者,乃溺澀也。


宜利之,但勿過利,以耗竭津液耳。


大凡下後神清氣爽,身涼思食者,邪氣退而正氣復也。


如反身熱煩躁者,是正氣散亂於內。


邪氣縱橫於中也。


並發紫黑斑點者,並為死候。


其脈動而中止,少能自還,更來小數者,名曰結陰。


結陰者,主內邪氣恣,結也。


如動而不還,即來而微動者,名曰代陰。


代陰者,主內正氣衰極欲絕也。


故曰結脈可生,代脈必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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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3:23 | 只看該作者

論傷寒痞症


凡發熱惡寒其脈浮者,傷於陽也。


若下太早,則邪盡入於裡,而為結胸。


如不發熱而惡寒,其脈沉緊者,傷於陰也。


若早下之,則邪聚結於心下而為痞。


《經》曰:濁氣在上,則生 脹。


又曰: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是也。


然必結心下者,以陰受氣之處也,結胸則滿而痛為實,痞則滿而不痛為虛,痞滿下利者為虛,便閉者為實。


若小便不利,其狀如痞,攻而不散者,是水飲內蓄,以致津液不行,治宜散水則愈。


若心下痞而惡寒者,是表裡症俱未解,當先解表,後與攻痞可也。


大抵諸痞皆熱,故攻之多寒劑,所以諸瀉心湯,皆治傷寒痞滿,蓋滿在心胸,不在胃也。


或雜病痞滿,有寒熱虛實之不同,《保命集》云:脾不能行氣於四臟,結而不散,則為痞。


凡傷寒之痞,從外之內,故宜苦瀉。


雜病之痞,從內之外,故宜辛散。


更有素因有積,又遇傷寒,寒氣入裡,與積相合而為痞,乃使臟氣結而不通,此亦為臟結,必痛引少腹,入陰筋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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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23:53 | 只看該作者

辨溫熱


溫熱之病,因外感內傷,觸動鬱火自內而發之於外,初則表裡俱熱,宜用辛涼之劑,兩除表裡之熱。


久則表熱微而裡熱甚,又宜如承氣湯。


苦寒之劑以瀉之,則熱退身涼,而病自己也。


倘不諳伏氣溫熱之症,表裡俱熱者,而認作即病傷寒之症,用麻黃湯辛溫之劑以發表,則內熱愈甚,而斑黃狂亂之症起矣。


或未用辛涼之劑以解表,便用承氣湯苦寒之劑以攻裡,則表熱未去,而結胸虛痞之症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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