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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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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1 21:07:02 | 只看該作者

孟子正義 卷八


孟子曰:「君子所以異於人者,以其存心也;

 

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

 

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

 

愛人者,人常愛之;

 

敬人者,人常敬之(存,在也;

 

君子之在心者,仁與禮也;

 

愛敬施行於人,人亦必反報之於已也;)

 

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無禮也,此物奚宜至哉;』

 

(橫逆者,以暴虐之道來加我也;

 

君子反自思省,謂己仁、禮不至也,物,事也,推此人何為以此事來加於我也;)

 

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

 

(君子自謂我必不忠;)

 

自反而忠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

 

如此,則與禽獸奚擇哉?於禽獸又何難焉?』

 

(妄人,妄作之人;

 

無知者與禽獸何擇異也?無異於禽獸,又何足難矣』,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無一朝之患也;

 

乃若所憂則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

 

舜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我由未免為鄉人也,是則可憂也;

 

(君子之憂,憂不如堯舜也;)

 

憂之如何?如舜而已矣;

 

(憂之當如何乎?如舜而後可,故終身憂也;)

 

若夫君子所患則亡矣,非仁無為也,非禮無行也;

 

如有一朝之患,則君子不患矣;」

 

(君子之行,本自不致患,常行仁禮,如有一朝橫來之患,非己愆也;

 

故君子歸天,不以為患也;)

 

疏「孟子曰」至「君子不患矣」;

 

○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責己,小人不改,比之禽獸,不足難矣,蹈仁行禮,不患其患,惟不若舜,可能憂也;

 

「孟子曰:君子所以異於人者」至「人常敬之」者,孟子言君子之人所以有別於眾人者,以其存心與眾人別也,君子之人,常以仁道存乎心,又以禮存乎心;

 

以仁存乎心者,是愛人者也;有禮存乎心者,是敬人者也;

 

愛人者,人亦常愛之;敬人者,人亦常敬之:蓋人所以亦常愛敬之者,抑以施報自然之道也;

 

「有人於此」至「又何難焉」,孟子又託言,今有人在此,其待我者,皆以橫逆暴虐之道而待我,則為君子者,必自反責於已也,以其是我必不仁,又無禮也,此所以待我橫逆,故曰「此物奚宜至哉」;

 

言此人何為以此橫逆加我哉?是必於我有不仁之心,有無禮之行,此人所以如是而加我矣;

 

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加我又由此者,君子之人,又必自反責其己,以為是我必有不忠之心矣;

 

自反既以有忠,其橫逆加我者又由此,君子之人乃曰:此人以橫逆暴虐之道加我,是必妄人矣;

 

如此為妄人矣,則與禽獸奚擇有異哉?既為禽獸,於我又何足責難焉?此君子之人又自歸己,而不譴彼之罪矣;

 

「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至「君子不患矣」者,孟子言如此,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慮,而無一朝之患難;

 

乃若君子有所憂慮,是亦不為無焉,然而有憂者,但憂慮而為舜帝亦一人也,我亦一人也,舜帝既為法於天下,可傳之於後世,以為人所取則,而我猶尚未免為鄉俗之人,此則君子可憂也;

 

既以憂之,是如之何憂?言憂但慕如舜為法、可傳於後世而止矣;

 

然則君子其於有所患則無矣,非仁之事,既以無為,非禮之事,既以不行,然而如有一朝之患,則君子亦不為之患矣;

 

無他,以其非己之有愆過而招之也;

 

其所以有患者,亦彼之患,不足為我之患也;

 

前所謂橫逆待我,是必妄人也,己於禽獸又何足難焉,正此之謂也;

 

孟子言之,是亦欲人以仁、禮存心,其有橫逆加己,又當反己,故無患及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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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八


禹、稷當平世,三過其門而不入;

 

孔子賢之;

 

顏子當亂世,居於陋巷,一簞食,一瓢飲,人不堪其憂,顏子不改其樂;

 

孔子賢之;

 

孟子曰:「禹、稷、顏回同道;

 

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饑者,由己饑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

 

禹、稷、顏子,易地則皆然;

 

(當平世,三過其門者,身為公卿,憂民者也;當亂世,安陋巷者,不用於世,窮而樂道者也:孟子以為憂民之道同,用與不用之宜若是也,故孔子俱賢之;

 

禹、稷急民之難若是,顏子與之易地,其心皆然;

 

不在其位,故勞佚異;)

 

今有同室之人鬥者,救之,雖被發纓冠而救之可也;

 

鄉鄰有鬥者,被發纓冠而往救之,則惑也,雖閉戶可也;」

 

(纓冠者,以冠纓貫頭也;

 

鄉鄰,同鄉也;

 

同室相救,是其理也,喻禹、稷;

 

走赴鄉鄰,非其事,顏子所以閉戶而高枕也;)

 

疏「禹、稷當平世」至「可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上賢之士,得聖一概,顏子之心,有同禹、稷,時行則行,時止則止,失期節則惑矣;

 

「禹、稷當平世」至「易地則皆然」者,孟子言大禹與後稷皆當平治之世,急於為民,三過家門而不入其室,孔子皆助為賢,故尊賢之;顏淵當危亂之世,不得其用,居處於隘陋之巷,但以一簞盛其食、一瓢盛其飲而飲、食之,時人皆不堪忍此之憂,顏淵獨樂於道而不改此憂,孔子亦以為賢;

 

孟子乃至於此,乃自曰:禹、稷、顏回三人,其道則同耳;

 

以其大禹於是時思念天下有因洪水而沉溺也,後稷於是時思念天下有因水土未平而被饑餓之者,亦如已被其饑餓也,是以三過家門而不入其室,而為民如是之急也;

 

禹、稷與顏子更易其地,則皆能如是;

 

謂顏子在禹、稷之世,亦能如禹、稷如是為民之急;禹、稷在顏子之世,亦能不改其樂:是則為同道者也;

 

若其有異,但時之一平一亂矣;

 

「今有同室之人」至「可也」者,孟子又以此言比喻之,謂禹、稷為民如是之急,若今有同室之人有鬥爭之者,救勸之者雖被發而纓冠於頭而救勸之可也,無它,以其人情於同居,是為親者也,如有爭鬥而不救勸之,是疏其親也;禹、稷當平世,既達而在上,亦急於為民也,如不急於民,是在上位而不恤民者也;

 

孟子固以同室之人救鬥為喻;

 

顏子在陋巷而不改其樂,若今有同鄉之人有爭鬥者,如被散其發而纓冠於頭而救勸之,則為惑者矣,雖閉戶而勿救之可也,無它,以其鄉鄰於己為疏,非親也,如往救之,是親其疏矣;顏子當危亂之世,既窮而不得用,亦宜處陋巷而不改其樂耳,如改其樂,是媚於世而非賢者也;

 

孟子故以鄉鄰之人不救為喻;

 

由此推之,則孟子為禹、稷、顏回同道,是其不誣於後世也;

 

孔子曰「賢哉!回也」;

 

是孔子賢顏回之謂也;又曰「禹,吾無間然矣」;

 

是孔子賢禹之謂也;南宮適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以此觀之,孔子美南宮適云及此二人者如此,是知孔子有賢於禹、稷也,抑亦是孔子賢稷之謂也;

 

然而「三過其門」

 

則主乎禹,今孟子則兼稷言之,何也?曰:孔子言躬稼,其亦主於稷而乃兼禹言之,以禹之治水,非暨稷之播殖則無以奏艱食,非得禹之平水土則無以為躬稼,是二者未常不相待為用耳;

 

孔、孟交言之,是亦一道也;

 

蓋躬稼而有天下,雖出乎南宮適之言,然孔子美之者,亦孔子之言也,故云孔子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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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八


公都子曰:「匡章通國皆稱不孝焉;

 

夫子與之遊,又從而禮貌之,敢問何也?」

 

(匡章齊人也,一國皆稱不孝,問孟子何為與之遊,又禮之以顏色喜悅之貌也』,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章子有一於是乎?(惰懈不作,極耳目之欲以陷罪,戮及父母;

 

凡此五者,人所謂不孝之行;

 

章子豈有一事於此五不孝中也;)

 

夫章子,子父責善而不相遇也;

 

責善,朋友之道也;

 

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

 

(遇,得也;

 

章子子父親教,相責以善,不能相得,父逐之也;

 

朋友切磋,乃當責善耳;

 

父子相責以善,賊恩之大者也;)

 

夫章子豈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屬哉?為得罪於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終身不養焉;

 

(夫章子豈不欲身有夫妻之配,子有子母之屬哉?但以身得罪於父,不得近父,故出去其妻,屏遠其子,終身不為妻子所養也;)

 

其設心以為不若是,是則罪之大者;

 

是則章子已矣;」

 

(章子張設其心,執持此屏妻子之意,以為得罪於父,而不若是以自責罰,是則罪益大矣;

 

是章子之行已矣,何為不可與言;)

 

疏「公都子曰」至「則章子而已矣」;

 

○正義曰:此章指言匡章得罪,出妻屏子,上不得養,下以責己,眾曰不孝,其實則否,是以孟子以為禮貌之也;

 

「公都子曰:匡章通國皆稱不孝焉」至「敢問何也」者,公都子謂孟子曰:匡章子,遍國人皆稱為不孝者焉,夫子乃與之遊,又從而敬悅之,敢問夫子是如之何?「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至「於是乎」,孟子答公都子曰:世俗之人所謂為不孝之行有五,怠惰其四支,不作事業,而不顧父母之所養,為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而不顧父母之所養,為三不孝也;好貨財,私愛妻子,而不顧父母之所養,為三不孝也;縱其耳目之所欲,陷於其罪,以辱及父母,是四不孝也;好勇暴,好爭鬥,好頑很,以驚危父母,是五不孝也;

 

章子豈有一事於此五不孝乎;

 

「夫章子,子父責善而不相遇也;

 

責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孟子言章子但失於父子責善不相遇也;

 

不遇者,是不相得也;

 

其所以相責於善,乃朋友切磋琢磨之道也;

 

如父子相責善,是賊害其父子之恩大者矣;

 

「夫章子豈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屬哉」至「是則章子而已矣」,孟子又言夫章子與父子不相遇而離之,豈以章子不欲有夫妻子母之為親屬哉?為其得罪於父,不得近焉,故用出去其妻,屏逐其子,終身不為妻子所養也;

 

其章子如或開設於心為不若是,離之父,故出妻屏子,是陷父於不義之罪者矣,是則罪之莫大者矣;

 

是則章子之行,以此而已,我何可絕而不與之邪?以此論之,則章子之過,過於厚者矣,宜孟子與之遊,又從而禮貌之也;

 

蓋謂不顧父母之養者,是有逆於父母,而不順父母之意耳;

 

《孝經》云:「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

 

禮云:「與其得罪於州閭鄉黨,寧熟諫;」

 

然則父有不義,雖熟諫以爭之可也,又安可以朋友責善施於父子之間哉;

 

故章子所以離之,遂用出妻屏子,為其父有不義而不可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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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1 21:08:20 | 只看該作者

孟子正義 卷八


曾子居武城,有越寇;

 

或曰:「寇至,盍去諸?」

 

(盍,何不也;

 

曾子居武城,有越寇將來,人曰寇方至,何不去之』,曰:「無寓人於我室,毀傷其薪木;」

 

寇退,則曰:「脩我牆屋,我將反;」

 

(寓,寄也;

 

曾子欲去,戒其守人曰:無寄人於我室,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

 

寇退,則曰:治牆屋之壞者,我將來反;)

 

寇退,曾子反;

 

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寇職則先去以為民望,寇退則反,殆於不可;」

 

(左右相與非議曾子者,言武城邑大夫敬曾子,武城人為曾子忠謀,勸使避寇,君臣忠敬如此,而先生寇至則先去,使百姓瞻望而效之,寇退安寧則複來還,殆不可如是;

 

怪曾子何以行之也;)

 

沈猶行曰:「是非汝所知也;

 

昔沈猶有負芻之禍,從先生者七十人,未有與焉;」

 

(沈猶行,曾子弟子也;

 

行謂左右之人曰:先生之行,非汝所能知也;

 

先生,曾子也;

 

往者先生嚐從門徒七十人,舍吾沈猶氏,時有作亂者曰負芻,來攻沈猶氏,先生率弟子去之,不與其難;

 

言賓師不與臣同耳;)

 

子思居於衛,有齊寇;

 

或曰:「寇至,盍去諸?」

 

子思曰:「如伋去,君誰與守?」

 

(伋,子思名也;

 

子思欲助衛君赴難;)

 

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

 

曾子,師也,父兄也;

 

子思,臣也,微也;

 

曾子、子思易地則皆然;」

 

(孟子以為二人同道;

 

曾子為武城人作師,則其父兄,故去留無毀;

 

子思,微少也,又為臣,委質為臣當死難,故不去也;

 

子思與曾子,易地皆然;)

 

疏「曾子居武城」至「易地則皆然」;

 

○正義曰:此章指言臣當營君,師在餘裕,二人處義,非殊者也;

 

是故孟子紀之,謂得其同;

 

「曾子居武城,有越寇」至「或曰:寇至,盍去諸」者,孟子言曾子嚐居於武城之邑,有南越寇賊興,或人告之曰:寇賊來,何不去之?「曰:無寓人於我室,毀傷其薪木;

 

寇退,則曰:修我牆屋,我將反」者,言曾子欲去,乃戒其所守之人,曰:無寓人於我此室,而毀傷我薪木;

 

寇賊既退,則曰:修我牆屋,我將反居此;

 

「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至「殆於不可」者,言寇賊已退,曾子於是乎反居此也,左右之大夫皆曰:待先生如此其忠而不敢慢也,寇賊至則先去,以使民瞻望而效之;

 

寇退平靜,則反其居,殆不可如是也;

 

「沈猶行曰」至「未有與焉」者,言沈猶行答左右之人,曰:先生之去,非汝所能知者也,往日沈猶有寇賊,自負其芻草來攻我室,隨從先生者有七十人,言曾子率弟子而去之,故未有與及此難也,故得免其禍焉;

 

先生,曾子也;

 

「子思居於衛,有齊寇」至「君誰與守」者,孟子又言子思居於衛邑,有齊國之寇賊興,或人告之曰:寇賊來,何不去之;

 

子思乃自稱名,答或人曰:如使伋見其寇賊至則去之,衛君則誰與為守護;

 

伋,子思名也;

 

「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至「易地則皆然」,孟子引至於此,乃曰:曾子、子思二人其道則同也;

 

以其曾子居於武城,則師之道也,如人之父兄也,則去留人不可毀,無它,其以無所拘也;子思居於衛,則臣之道也,其勢則微小也,當赴君之難,不可去也,無它,以其有所拘也;

 

雖然,二人如更易其地,則皆能如是也;

 

謂子思居於曾子之所而為之師,亦未必不能如曾子去留無所拘也,曾子居於子思之所而為之臣,亦未必不能如子思赴君之難而不去也;

 

故曰「曾子、子思同道」;

 

案《史記•弟子傳》:「曾子名參,字子輿,武城人;

 

少孔子四十六歲,孔子以為能通孝道,故授之業,作《孝經》,死於魯國;」

 

○注「伋,子思名也」;

 

○正義曰:案《世家》云:「子思名伋,字子思,伯魚之子,孔子之孫也;

 

六十二,嚐困於宋;

 

子思作《中庸》,沒於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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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八


儲子曰:「王使人間夫子,果有以異於人乎?」

 

(儲子,齊人也;

 

間,視也;

 

果,能也;

 

謂孟子曰:王言賢者身貌必當有異,故使人視夫子能有異於眾人之容乎』,孟子曰:「何以異於人哉!堯舜與人同耳;」

 

(人生同受法於天地之形,我當何以異於人哉?且堯舜之貌與凡人同耳;

 

其所以異,乃以仁義之道,在於內也;)

 

疏「儲子」至「同耳」;

 

○正義曰:此章指言人以道殊,賢愚體別,頭員足方,善惡如一;

 

儲子之言,齊王之不達也;

 

儲子謂孟子曰:齊王使人視夫子能有以異別於眾人乎?以其齊王必謂孟子之賢,貌狀須有異於人也;

 

孟子答之曰:我何以有別異於眾人哉?雖堯舜之盛帝亦與人同其貌狀耳;

 

但其所以有異於眾人者,特以仁義之道與人異耳;

 

孟子言此,則知齊王是為不達者也;

 

蓋古之人善觀人者,不索人於形骸之外,而索之於形骸之內;

 

今齊王乃索孟子於形骸之外,宜其過也;

 

○注「儲子,齊人也」;

 

○正義曰:蓋亦因經而為言之也,故孟子仕於齊,今此乃曰王使人來者,是知為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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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八


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

 

其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

 

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

 

(良人,夫也;

 

盡富貴者,夫詐言其姓名也;)

 

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也,而未嚐有顯者來;

 

吾將間良人之所之也;」

 

(妻疑其詐,故欲視其所之;)

 

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遍國中無與立談者;

 

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餘;不足,又顧而之他;

 

此其為饜足之道也;

 

(施者,邪施而行,不欲使良人覺也;

 

墦間,郭外塚間也;

 

乞其祭者所餘酒肉也;)

 

其妻歸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

 

今若此!」

 

與其妾訕其良人,而相泣於中庭;

 

(妻妾於中庭悲傷其良人,相對涕泣而謗毀之;)

 

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從外來,驕其妻妾;

 

(施施猶扁扁喜悅之貌;

 

以為妻妾不知,如故驕之也;)

 

由君子觀之,則人之所以求富貴利達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幾希矣;

 

(由,用也;

 

用君子之道觀之,今求富貴者,皆以枉曲之道,昏夜乞哀而求之,以驕人於白日;

 

此良人為妻妾所羞而泣傷也;

 

幾希者,言今苟求富貴,妻妾雖不羞泣者,與此良人妻妾何異也;)

 

疏「齊人」至「幾希矣」;

 

○正義曰:此章指言小人苟得,謂不見知,君子觀之,與正道乖;

 

妻妾猶羞,況於國人;

 

著以為戒,恥之甚焉;

 

「齊人有一妻一妾」至「幾希矣」者,孟子托此以譏時人苟貪富貴而驕人者也,言齊國中人有一妻一妾者,而居處於室,其良人出外,則必饜飽酒肉而後歸,其妻問所與飲食酒肉者,良人則盡以為富貴者與之也;

 

其妻遂告其妾曰:良人出門則必饜飽酒肉而後歸,問其所與者,良人皆以為富貴者與之也,而未嚐見有富貴顯達者來家中,我將視其良人所往;

 

妻疑之,故欲視其所往也;

 

明日蚤起,乃邪施其身,微從良人之所往,遍盡一國之中,無有與良人立談話者,終往齊國東郭之處,有塚間之祭者,良人乃就乞其餘祭之酒肉,不飽饜,又顧視而求之於他人,以此遂為饜足之道;

 

其妻乃先歸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者也,今乃若此而乞之祭者為饜足;

 

遂與其妾共訕良人,而相對涕泣於中庭之間,而良人未之知其妻妾非訕其已,又施施然喜悅從外來,歸複驕泰其妻妾;

 

孟子引至此,乃曰:由此齊人觀之,則今之人所以諂求富貴利達者,其妻與妾而不羞恥不相對涕泣於中庭者幾希矣;

 

言其少也,皆若此齊人耳;

 

蓋孟子之言,每每及此者,所以救時之弊,不得不如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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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九


萬章章句上(凡九章)

(萬章者,萬,姓;章,名;

 

孟子弟子也;

 

萬章問舜孝,猶《論語》顏淵問仁,因以題其篇也;)

 

疏正義曰:前篇論離婁之明,此篇論萬章問孝,蓋以明者當明其行,而行莫大於為孝;

 

今萬章問孝,故以「萬章」

 

為此篇之題,以次於前篇矣;

 

此篇凡十八章,趙氏分為上下卷;

 

據此上卷,凡有九章而已;

 

一章言孝為百行之本,無物以先之,雖富有天下,而不能取悅其父母也;

 

二章言仁聖所存者大,舍小從大,達權之義,不告而娶,守正道也;

 

三章言仁人之心;

 

四章言孝莫大於嚴父,行莫大於蒸蒸;

 

五章言德合於天,則天爵歸之,行歸於仁,則天下與之;

 

六章言義於人,則四海宅心,守正不足,則聖位莫保者也;

 

七章言賢達之理世務,推政以濟時物,守己直行,不枉道以取容;

 

八章言君子大居正位,以禮進退,屈伸達節,不違貞信;

 

九章言君子時行則行,時舍則舍,故能顯君明道,不為苟合;

 

其餘九章,分在下卷,各有說焉;

 

○注「萬章」至「篇也」;

 

○正義曰:萬章,孟子弟子,已說在敘段;

 

云:「《論語》顏淵問仁」者,蓋《論語》第十二篇,首顏淵問為仁,孔子曰:「克己複禮為仁;」

 

因以「顏淵」

 

目其篇,蓋其文也;

 

《孟子》於此則而象之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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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九


萬章問曰:「舜往於田,號泣於旻天,何為其號泣也?」

 

(問舜往至於田,何為號泣也?謂耕於曆山之時然也;)

 

孟子曰:「怨慕也;」

 

(言舜自怨遭父母見惡之厄而思慕也;)

 

萬章曰:「父母愛之,喜而不忘;

 

父母惡之,勞而不怨;

 

然則舜怨乎?」

 

(言孝法當不怨,如是舜何故怨』,曰:「長息問於公明高曰:『舜往於田,則吾既得聞命矣;

 

號泣於旻天、於父母則吾不知也;』

 

公明高曰:『是非爾所知也;』

 

(長息,公明高弟子;

 

公明高,曾子弟子;

 

旻天,秋天也;

 

幽陰氣也,故訴於旻天;

 

高非息之問不得其義,故曰非爾所知也已;)

 

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為不若是恝;

 

(恝,無愁之貌;

 

孟子以萬章之問,難自距之,故為言高、息之問對如此;

 

夫公明高以為孝子不得意於父母,自當怨悲,豈可恝恝然無憂哉;

 

因以萬章具陳其意耳;)

 

『我竭力耕田,共為子職而已矣;

 

父母之不我愛,於我何哉?』

 

(我共人子之事,而父母不我愛,於我之身獨有何罪哉?自求責於己而悲感焉;)

 

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舜於畎畝之中;

 

(帝,堯也;

 

堯使九子事舜以為師,以二女妻舜,百官致牛羊倉廩,致粟米之餼,備具饋禮,以奉事舜於畎畝之中;

 

由是遂賜舜以倉廩牛羊,使得自有之;

 

《堯典》曰:「厘降二女」,不見九男;

 

孟子時,《尚書》凡百二十篇,逸書有《舜典》之《敘》,亡失其文;

 

孟子諸所言舜事,皆《舜典》逸書所載;

 

獨丹朱以胤嗣之子,臣下以距堯求禪,其餘八庶無事,故不見於《堯典》;

 

猶晉獻公之子九人,五人以事見於《春秋》,其餘四子亦不複見於經;)

 

天下之士多就之者,帝將胥天下而遷之焉;為不順於父母,如窮人無所歸;

 

(天下之善士,多就舜而悅之;

 

胥,須也;

 

堯須天下悉治,將遷位而禪之;

 

順,愛也;

 

為不愛於父母,其為憂愁,若困窮之人無所歸往也;)

 

天下之士悅之,人之所欲也,(欲,貪也;)

 

而不足以解憂;

 

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憂;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憂;貴,人之所欲,貴為天子,而不足以解憂;

 

人悅之、好色、富、貴,無足以解憂者,惟順於父母可以解憂;

 

(言為人所悅,將見禪為天子,皆不足以解憂,獨見愛於父母為可以解己之憂;)

 

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有妻子則慕妻子,仕則慕君,不得於君則熱中;

 

(慕,思慕也;

 

人少,年少也;

 

艾,美好也;

 

不得於君,失意於君也;

 

熱中,心熱恐懼也;

 

是乃人之情;)

 

大孝,終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於大舜見之矣;」

 

(大孝之人,終身慕父母;

 

巷老萊子七十而慕,衣五采之衣,為嬰兒匍匐於父母前也;

 

我於大舜見五十而尚慕父母;

 

《書》曰:「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

 

在位時尚慕,故言五十也;)

 

疏「 萬章問舜往於田」至「予於大舜見之矣」;

 

○正義曰:此章指言夫孝,百行之本,無物以先之,雖富有天下,而不能取悅於其父母,莫有可也;

 

孝道明著則六合歸仁矣;

 

「萬章問曰:舜往於田,號泣於旻天,何為其號泣也」者,萬章問孟子,謂舜往耕於田,乃號泣於旻天,是何為其號泣於此也?旻天,秋天之號也,以其情主乎憫也,《爾雅》曰「秋曰旻天」是也;

 

「孟子曰:怨慕也」,孟子答之曰:舜所以號泣於田者,自怨遭父母之惡而思慕之也;

 

「萬章曰:父母愛之」至「怨乎」,萬章又曰:父母以慈愛愛息其子,子則當喜悅而不敢忘其父母之所愛;父母惡之,其子亦當勤勞奉事之而不可怨恨父母;

 

今舜若是,則舜誠有怨恨父母乎?「曰:長息問於公明高」至「是非爾所知也」,孟子難以自為言拒之,乃托以長息問公明高之言而答也;

 

言長息常問公明高曰:舜往於田,則我既以得聞教命矣,號泣於旻天,則我不能知也,故問之;

 

公明高乃答之曰:此非爾所能知者也;

 

以其所問不得其義,故答之此也;

 

「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為不若是恝」至「於我何哉」者,孟子又言夫公明高以謂孝子之心,有不得意於父母,為不若此恝恝然而無憂也,以其有不得父母意,故有是怨也;

 

其舜必謂我竭盡其力而耕作田業,以供為子之事,以奉養父母,而父母今反不我愛恤,誠於我有何罪哉?故自求責於己,而號泣怨慕也;

 

「帝使其子九男二女」至「予於大舜見之矣」;

 

孟子至此,乃繼其言而答萬章,言舜堯帝使其子九男與二女,兼百官及牛羊倉廩皆備具,以事舜於畎畝之中;

 

天下之善士多就歸舜而悅之者,堯帝又將須以天下而遷位讓之,其舜尚以有不得愛於父母,其亦憂愁,若窮困苦極之人無所歸告者矣;

 

且天下之善士悅而就之,是人之所皆欲也,而尚不足以解舜之憂;

 

好色之女,是人之所皆欲者也,妻以堯帝之二女,而尚亦不足以解舜之憂;

 

富是人之所皆欲者也,而堯以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之,而尚亦不足以解舜之憂;

 

貴是人之所皆欲者也,而堯將以天下遷而讓之而為天子,尚亦更不足以解其憂;

 

凡以人悅之、好色、富、貴此數者,皆無足以解舜之憂,惟得於父母然後可以解其憂;

 

夫人少小之時則知思慕父母,及長知好其女色則思慕其少艾,有妻子則思慕其妻子,至於為仕則思慕其君,如不得遇於君,則熱中心而恐懼之也,是則人之常情如此;

 

如為大孝者,則終身思慕父母而不忘也;

 

然則孟子言至於五十之歲者而思慕父母而不敢忘者,我於大舜見之矣;

 

故曆以此答其萬章之問;

 

○注「耕於曆山」;

 

○正義曰:上卷首章已說詳矣;

 

○注「堯典」至「不複見」;

 

○正義曰:云「《堯典》曰:厘降二女,不見九男;

 

惟丹朱胤嗣之子,臣下以距堯求禪,其餘八庶無事,故不見」,二女,即娥皇、女英是也;

 

案《尚書•堯典》:「放齊曰:『胤子朱,啟明;』

 

帝曰:『籲,嚚訟,可乎?』」

 

孔安國云:「胤,國名;

 

子,爵;

 

朱,胤子之名也;」

 

《益稷》云:「無若丹朱傲;」

 

孔注云:「丹朱,堯之子;」是堯九子,但見丹朱一人矣;

 

其餘八子,亦未詳,以其經傳無見為云;

 

如晉獻公九人,以事見於《春秋》,餘四子亦不所見者;

 

按魯莊公二十八年《左傳》云:晉獻公娶於賈,無子;

 

烝於齊薑,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

 

又娶二女於戎,大戎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

 

晉伐驪戎,驪戎男女以驪姬;

 

歸,生奚齊;

 

其娣生卓子;

 

凡此九人,但見其此,即此五人是也;

 

云「獻公有九人」,按《史記•世家》云「獻公有子九人,而太子申生、重耳、夷吾皆有賢行」,以此則知獻公有子九人而已;

 

其餘四者,亦以經傳無見焉;

 

○注「慕,思慕」至「人之情」;

 

○正義曰:云「少,年少也;

 

艾,美好也」者,蓋世之傳《孟子》者,以少女為少艾也;

 

按《說文》云:「艾,老也,長也;」

 

又按《禮記》云:「五十曰艾;」是則艾誠老長之稱也,謂之少艾,安可乎?是則云艾、美好也者,又不知何據為之誤也;

 

殆亦未可知;

 

○注「老萊子七十而慕」至「《書》曰: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

 

正義曰:云老萊子者,按《高士傳》云:「老萊子,楚人,少以孝行,養親極甘脆,年七十,父母猶存,萊子服荊蘭之衣,為嬰兒戲親前,言不稱老,為親取食上堂,足跌而偃,因為嬰兒啼,誠至發中;

 

楚室方亂,乃隱耕於蒙山之陽,著書號《萊子》,莫知所終;」

 

又云老萊著五采五色斑斕之衣,出《列女傳》,文今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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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九


萬章問曰:「《詩》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信斯言也,宜莫如舜;

 

舜之不告而娶,何也?」

 

(《詩•齊風•南山》之篇;

 

言娶妻之禮,必告父母;

 

舜合信此詩之言,何為違禮,不告而娶也』,孟子曰:「告則不得娶;

 

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

 

如告,則廢人之大倫以懟父母,是以不告也;」

 

(舜父頑母嚚,常欲害舜;

 

告則不聽其娶,是廢人之大倫,以怨懟於父母也;)

 

萬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則吾既得聞命矣;

 

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

 

(禮,娶須五禮,父母先答以辭,是相告也;

 

帝,謂堯;

 

何不告舜父母』,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

 

(帝堯知舜大孝,父母止之,舜不敢違,則不得妻之,故亦不告也;)

 

萬章曰:「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瞍焚廩;

 

使浚井,出,從而揜之;

 

(完,治;

 

廩,倉;

 

階,梯也;

 

使舜登廩屋,而捐去其階,焚燒其廩也;

 

一說捐階,舜即旋從階下,瞽瞍不知其已下,故焚廩也;

 

使舜浚井,舜入而即出,瞽瞍不知其已出,從而蓋揜其井,以為舜死矣;)

 

象曰:『 謨蓋都君,鹹我績;

 

(象,舜異母弟也;

 

謨,謀;

 

蓋,覆也;

 

都,於也;

 

君,舜也,舜有牛羊倉廩之奉,故謂之君;

 

鹹,皆;

 

績,功也;

 

象言謀覆於君而殺之者,皆我之功;

 

欲與父母分舜之有,取其善者,故引為己之功也;)

 

牛羊,父母;倉廩,父母;

 

(欲以牛羊、倉廩與其父母;)

 

幹戈,朕;琴,朕;氐,朕;二嫂,使治朕棲;』

 

(幹,楯;

 

戈,戟也;

 

琴,舜所彈五弦琴也;

 

氐,雕弓也,天子曰雕弓,堯禪舜天下,故賜之雕弓,堯禪舜天下,故賜之雕也;

 

棲,床也;

 

二嫂:娥皇、女英;

 

使治床,欲以為妻也;)

 

象往人舜宮,舜在床琴,象曰:『鬱陶思君爾;』

 

忸怩;

 

(象見舜生,在床鼓琴,愕然,反辭曰:我鬱陶思君,故來;

 

爾,辭也;

 

忸怩而慚,是其情也;)

 

舜曰:『唯茲臣庶,汝其於予治;』

 

(茲,此也;

 

象素憎舜,不至其宮也,故舜見來而喜曰:惟念此臣眾,汝故助我治事;)

 

不識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

 

(萬章言我不知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何為好言順辭以答象也;)

 

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

 

(奚,何也;

 

孟子曰:舜何為不知象惡己也?仁人愛其弟,憂喜隨之;

 

象方言思君,故以順辭答之;)

 

曰:「然則舜偽喜者與?」

 

(詐偽也;

 

萬章言如是則為舜行至誠,而詐喜以悅人矣;)

 

曰:「否!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畜之池;

 

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

 

子產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

 

(孟子言否,云舜不詐喜也;

 

因為說子產以喻之;

 

子產,鄭子國之子公孫僑,大賢人也;

 

校人,生池沼小吏也;

 

圉圉,魚在水羸劣之貌;

 

洋洋,舒緩搖尾之貌;

 

攸然,迅走水趣深處也;

 

故曰得其所哉;

 

重言之者,嘉得魚之誌也;)

 

校人出,曰:『孰謂子產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

 

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

 

彼以愛兄之道來,故誠信而喜之,奚偽焉?」

 

(方,類也;

 

君子可以事類欺,故子產不知校人之食其魚;

 

象以其愛兄之道來問舜,是亦其類也;

 

故誠信之而喜,何為偽喜也』,疏「萬章問曰」至「奚偽焉」;

 

○正義曰:此章指言仁聖所存者大,舍小從大,達權之義也,不告而娶,守正道也;

 

「萬章問曰」至「何也」者,萬章問孟子,言《齊風•南山》之詩有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如信此詩之言,宜莫如舜信之,今舜乃不告父母而娶,是如之何也?「孟子曰」至「是以不告也」,孟子答之,曰:舜如告父母,則不得娶之也,男女居室,是人之大倫者也,如告之,則舜必不得娶也,不得娶,是廢人之大倫,以致怨懟於父母也;

 

是以舜為此所以不告父母而娶也;

 

「萬章曰」至「何也」者,萬章又問孟子,言舜之不告而娶,則我既已得聞教命矣,然堯帝而以二女妻於舜,而不告舜父母,是如之何也?故以此問之;

 

妻者,以女嫁人謂之妻也;

 

「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孟子又答之曰:帝堯亦知告舜父母,則舜父母止之,則不得以妻之也;

 

「萬章曰」至「不知象之將殺己與」,萬章又問孟子,言舜之父母使舜完治倉廩,舜既登倉廩,即捐梯而下,瞽瞍不知已下,乃焚廩,欲因此以燒殺其舜;又使舜深浚其井,舜既浚井,即反出之,瞽瞍不知已出,又欲從而掩之,以溺殺其舜;

 

其舜有弟名象,乃曰:謀揜蓋而殺都君者,皆我之功也;

 

都君,即象稱舜也;

 

然謂之都君者,蓋以舜在側微之時,漁雷澤,一年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故以此遂因為之都君矣;

 

注曰:「都,於也」,其說亦通;

 

又曰:牛羊與父母,倉廩與父母,幹戈留我,琴亦留我,氐亦留我,二嫂使治我之床以為我妻;

 

欲與父母分此,故先設言為謨蓋都君者,鹹我績耳;

 

於是象遂往入舜之宮,遇舜又在床而鼓五弦之琴,愕然反其辭曰:我氣閉積思意君,故來此;

 

遂忸怩其顏,而乃慚恥形於麵容也,以其恐舜知已謀其二嫂故也;

 

「舜曰:惟茲臣庶,汝其於予治」,是舜見象素不來至其宮,遂見至宮,乃曰:「念此臣之眾,汝其來助我治耳;

 

如此,故萬章乃問孟子,言舜帝不知其弟象之將欲殺其己與?故以此好言而答其象也;

 

「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孟子又言舜何為而不知象謀殺己也?以其仁人愛其弟,故象憂亦憂,象喜亦喜,故以好言答之也;

 

曰:然則舜偽為喜以悅人者與?「曰否」至「奚偽焉」,孟子又答之曰:舜非偽喜以悅人者矣,又引以子產有饋生魚事而證之;

 

言往者有人饋賜生魚於鄭之子產,子產受之,乃使主池沼之吏曰校人者畜養於池;

 

校人烹煮而食之,遂反歸命告於子產曰:我始初放之於池,則魚尚羸乏圉圉然於水而未遊,少頃則洋洋然舒緩搖尾,而走趣於深處;

 

子產信之以為然,乃曰此魚是得其所養哉;

 

故重言之,乃歎魚之得誌於水甚快然也;

 

其校人乃出而與人曰:誰謂子產為智者,有知於人?予既烹煮而食其魚,子產乃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

 

如此,孟子故於此言,故君子者可欺偽以其方類,難誣罔全以非其道也;

 

彼象謂以鬱陶思君,是以愛兄之道來至於宮,是以但欺以其方類也,故舜遂必以誠深信之而喜其來,故以好辭答之矣,何為以舜為偽喜者焉;

 

言舜不偽也,亦若校人欺子產之謂,故子產亦必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耳;

 

所謂方類者,以其在疑似之間故也;

 

○注「 完,治」至「為死矣」;

 

○正義曰:云捐去其階焚舜之說,不若旋階之說通也;

 

按《史記》云:瞽瞍欲殺舜,使舜上塗廩,瞽瞍從下縱火焚廩,舜乃以兩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

 

後瞽瞍又使舜穿井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瞍與象共下土實井,舜從匿空旁出去,瞽瞍與象喜,以為舜死矣;

 

象曰:本謀者,象之謀也;

 

象於是與父母分,於是曰:「舜妻堯二女與琴,象取之,牛羊倉廩事父母;

 

象乃止舜宮居,鼓其琴,舜往見之,象愕不懌曰:我思舜,正鬱陶;

 

舜曰:然爾其庶;

 

舜複事瞽瞍,愛弟彌謹;

 

凡此亦其事也;

 

以《史記》觀之,則捐階之說,是此之文也;

 

大抵學者不可執此以為深然也,當以意喻,默然有自判之論可矣;

 

○注「幹楯戈戟也」

 

至「妻也」;

 

○正義曰:云「幹,楯也」者,按孔安國云「幹,楯也」,《周禮》掌五兵五楯,鄭玄「五楯,幹櫓之屬」;

 

云「戈戟也」者,《禮圖》云:戈,今之勾戟,或謂之雞鳴,或之擁頸內謂胡,以內接秘者也;

 

長四寸,胡六寸;

 

疏云:鬍子橫插,微邪向上,不勾;

 

不勾,似罄之折殺也;

 

又云:戟,今之三鋒戟也,內長四寸半,胡長六寸,以其與戈相類,故云戈戟也;

 

論其則別矣;

 

云「雕弓天子之弓」者,雕弓,漆赤弓也,《尚書》云:「彤弓,一彤矢百;」

 

孔安國云:「諸侯有大功,賜弓矢,然後專征伐,彤弓,所以講德習射,藏示子孫;」

 

《周禮•司弓》云:「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規,諸侯之弓合七而成規,大夫合五而成規,士合三而成規;」是其等也;

 

云「五弦琴」者,《史記》云「舜彈五弦之琴」是矣;

 

云棲床者,蓋取類於禽棲故也;

 

以其床則主木而言,棲則主棲而言,二女即娥皇、女英是也;

 

○注「鄭子國之子公孫僑」者;

 

○正義曰:按《左傳》云:子產,穆公之孫,公子發之子,名僑,公子之子曰公孫;

 

襄三十年執鄭國之政,為鄭大夫;

 

公子發,字子國;

 

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為氏,據後而言,故稱為國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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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九


萬章問曰:「象日以殺舜為事;

 

立為天子則放之,何也?」

 

(怪舜放之何故;)

 

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

 

(舜封象於有庳,或有人以為放之;)

 

萬章曰:「舜流共工於幽州,放兜於崇山,殺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鹹服,誅不仁也;

 

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則誅之,在弟則封之;」

 

(舜誅四佞,以其惡也;

 

象惡亦甚,而封之,仁人用心當如是乎?罪在他人當誅之,在弟則封之;)

 

曰:「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已矣;

 

親之欲其貴也,愛之欲其富也;

 

封之有庳,富貴之也;

 

身為天子,弟為匹夫,可謂親愛之乎?」

 

(孟子言仁人於弟,不問善惡,親愛之而已;

 

封者欲使富貴耳;

 

身既已為天子,弟雖不仁,豈可為匹夫』,「敢問或曰放者何謂也?」

 

(萬章問放之意;)

 

曰:「象不得有為於其國,天子使吏治其國而納其貢稅焉,故謂之放,豈得暴彼民哉!(象不得施教於其國,天子使吏代其治,而納貢賦與之,比諸見放也;

 

有庳雖不得賢君,象亦不侵其民也;)

 

雖然,欲常常而見之,故源源而來,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

 

(雖不使象得豫政事,舜以兄弟之恩,欲常常見之無已,故源源而來,如流水之與源通;

 

不及貢者,不待朝貢諸侯常禮乃來也;

 

其間歲歲自至京師,謂若天子以政事接見有庳之君者,實親親之恩也;)

 

此之謂也;」

 

(此「常常」

 

以下,皆《尚書》逸篇之辭;

 

孟子以告萬章,言此乃象之謂也;)

 

疏「萬章問曰」至「此之謂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懇誠於內者,則外發於事,仁人之心也;

 

象為無道極矣,友於之性,忘其悖逆,況其仁賢乎;

 

「萬章問曰:象日以殺舜為事,立為天子,則放之,何也」者,萬章問孟子,以謂象日日以謀殺舜為事,然舜既立為天子,則放象而不誅,如之何?「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孟子答之曰:是封象也,或人言放焉;

 

「萬章曰」至「在弟則封之」,萬章又問舜流共工於幽州,放兜於崇山,殺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誅罪此四者,而天下於是鹹服,此乃是誅戮其不仁者也;

 

然象傲極不仁,乃反封之於有庳之國,則有庳之國中人何罪也,仁人固肯如此乎?在他人之惡則誅戮焉,在弟則封之國,故曰仁人固如是乎?萬章之意,以謂仁人必不肯如此也;

 

孔安國注《尚書》云:「共工象恭滔天,足以惑世,故流放之;

 

幽州北裔;

 

水中可居者曰洲;

 

兜黨於共工,罪惡同;

 

崇山,南裔也;

 

三苗,國名,縉云氏之後,為諸侯,號饕餮;

 

三危,西裔;

 

鯀方命圮族,績用不成;

 

羽山,東裔,在海中;」

 

按《史記》云:「共工,少皞氏不才子,天下謂之窮奇者也;

 

兜,帝鴻氏不才子,天下謂之混沌者也;

 

鯀,顓頊氏不才子,天下謂之饕餮者也;」

 

「曰:仁人之於弟也」至「可謂親愛之乎」,孟子又答之,曰:仁者之人於其弟也,不藏怒心,不隔宿怨,但親愛之而已,所以親之者,以欲其貴也;愛之者,以欲其富也;

 

今舜封象於有庳者,是所以富貴之也,如舜身自為天子,而使弟隻為之匹夫,可謂為親愛其弟者乎?有庳,國之名號也;

 

「敢問或曰放者何謂也」,萬章又問孟子:或人言放之者,是何所謂也?「曰:象不得有為於其國」至「此之謂也」,孟子又答之曰:象之於庳,不得施政教於其國中,天子使吏代之以治其國,而納天子之貢賦焉,故謂之為放也;

 

象豈得暴彼有庳之國民哉?以其使吏代之故也;

 

雖然,不使象得施政教,而舜以兄弟親親之恩,欲常常見之,故源源如水之流與源而通,不以朝貢之諸侯常禮乃來也;

 

其自至而見天子如天子,以政事接見於有庳之君也;

 

故孟子云是此之謂也;

 

○注云「自常常已下,皆《尚書》逸篇之辭」;

 

○正義曰:按《隋•經籍誌》,《尚書》逸篇出於齊、梁之間,考其篇目,似孔氏壁中書之殘缺者,故附《尚書》之末,唐有三卷,徐邈為之注焉;

 

蓋其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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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九


鹹丘蒙問曰:「語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

 

舜南麵而立,堯帥諸侯北麵而朝之,瞽瞍亦北麵而朝之;

 

舜見瞽瞍,其容有蹙;

 

孔子曰:『於斯時也,天下殆哉,岌岌乎;』

 

不識此語誠然乎哉?」

 

(鹹丘蒙,孟子弟子;

 

語者,諺語也;

 

言盛德之士,君不敢臣,父不敢子;

 

堯與瞽瞍皆臣事舜,其容有蹙踖不自安也;

 

孔子以為君、父為臣,岌岌乎不安貌也,故曰殆哉;

 

不知此語實然乎』,孟子曰:「否!(言不然也;)

 

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

 

(東野,東作田野之人所言耳;

 

鹹丘蒙,齊人也,故聞齊野人之言;

 

《書》曰「平秩東作」,謂治農事也;)

 

堯老而舜攝也;

 

《堯典》曰:『二十有八載,放勳乃徂落,百姓如喪考妣;

 

三年,四海遏密八音;』

 

(孟子言舜攝行事耳,未為天子也;

 

放勳,堯名;

 

徂落,死也;

 

如喪考妣,思之如父母也;

 

遏,止也;

 

密,無聲也;

 

八音不作,哀思甚也;)

 

孔子曰:『天無二日,民無二王;』

 

舜既為天子矣,又帥天下諸侯以為堯三年喪,是二天子矣;」

 

(日一,王一,言不得並也;)

 

鹹丘蒙曰:「舜之不臣堯,則吾既得聞命矣;

 

(不以堯為臣也;)

 

《詩》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而舜既為天子矣,敢問瞽瞍之非臣如何?」

 

(《詩•小雅•北山》之篇;

 

普,遍;

 

率,循也;

 

遍天下循土之濱,無有非王者之臣,而曰瞽瞍非臣如何也』,曰:「是詩也,非是之謂也;

 

勞於王事,而不得養父母也;

 

曰:『此莫非王事,我獨賢勞也;』

 

(孟子言此詩非舜臣父之謂也;

 

詩言皆王臣也,何為獨使我以賢才而勞苦,不得養父母乎?是以怨也;)

 

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誌;

 

以意逆誌,是為得之,如以辭而已矣,《云漢》之詩曰:『周餘黎民,靡有孑遺;』

 

信斯言也,是周無遺民也;

 

(文,詩之文章所引以興事也;

 

辭,詩人所歌詠之辭;

 

誌,詩人誌所欲之事;

 

意,學者之心意也;

 

孟子言說詩者當本之,不可以文害其辭,文不顯乃反顯也;

 

不可以辭害其誌,辭曰「周餘黎民,靡有孑遺」,誌在憂旱災,民無孑然遺脫不遭旱災者,非無民也;

 

人情不遠,以己之意逆詩人之誌,是為得其實矣;

 

王者有所不臣,不可謂皆為王臣,謂舜臣其父也;)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

 

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

 

為天子父,尊之至也;

 

以天下養,養之至也;

 

(尊之至,瞽瞍為天子之父;養之至,舜以天下之富奉養其親;

 

至,極也;)

 

詩曰:『永言孝思,孝思惟則;』

 

此之謂也;

 

(《詩•大雅•下武》之篇;

 

周武王所以長言孝道,欲以為天下法則;

 

此舜之謂也;)

 

《書》曰:『祗載見瞽瞍,夔夔齋栗,瞽瞍亦允若;』

 

是為父不得而子也;」

 

(《書》,《尚書》逸篇;

 

祗,敬;

 

載,事也;

 

夔夔齋栗,敬慎戰懼貌;

 

舜既為天子,敬事嚴父,戰栗以見瞽瞍;

 

瞍亦信知舜之大孝,若是為父不得而子也,以此解鹹丘蒙之疑;)

 

疏「鹹丘蒙」至「不得而子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孝莫大於嚴父而尊之矣,行莫過於蒸蒸而執子之政者也;

 

此聖人軌道,無有加焉;

 

「鹹丘蒙問曰」至「誠然乎哉」者,鹹丘蒙問孟子曰:諺語有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之,父不得而子之;

 

今舜向南麵而立為天子,堯帝乃率天下諸侯北麵而朝之,而舜見瞽瞍,其容蹙踖然而不敢自安;

 

孔子亦云:於此時也,而天下危殆岌岌乎如也;

 

岌岌,不安之貌也;

 

然未知此諺語,實如是乎?「孟子曰:否,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者,孟子答以否,不然也,此語非君子之言也,即齊東作田野人之語也;

 

「堯老而舜攝之」至「是二天子矣」,孟子又言堯帝既老,而舜於是攝權堯行事耳,未為天子也;

 

《堯典》之篇有云:言舜攝堯行事,至二十有八年,放勳乃徂落而死;

 

放勳,堯之號也;

 

魂氣往為徂,體魄殞為落,大抵則死也;

 

堯既死,天下百姓如喪其父母,三年,四海之內絕盡八音,以其哀思之甚也;

 

《禮記》曰:「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

 

鄭注云:考,成也,言其德行之成也;

 

妣之言媲也,媲於考故也;

 

八音:金、石、絲、竹、匏、土、革、木是也;

 

孔子云天無兩日,民無兩王,如舜既為天子矣,又率諸侯以為堯三年之喪,是則為二天子矣;

 

言日與王不可得而並也;

 

以其舜方攝堯行事,未為天子故也;

 

「鹹丘蒙曰」至「非臣如何」者,鹹丘蒙又言舜之不得臣堯,則我既得聞教命矣,然而《詩•小雅•北山》之篇有云:遍天之下,莫非為王之土地;循土之濱,莫非為王之臣;

 

而舜既得為天子矣,敢問舜父瞽瞍之非臣,是如之何?「曰:是詩也,非是之謂也」至「是周無遺民也」者,孟子又答之曰:此《北山》之詩,云非是舜臣父之謂也,其詩蓋言勤勞於王事而不得奉養其父母者也,故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言皆是王臣也,以其無非為王事者也,何為獨使我以賢才而勞苦,不得奉養其父母也?故以是而怨之也;

 

故說詩者不以文而害逆其辭,又不可以其辭而害逆其詩人之誌,以己之心意而逆求知詩人之誌,是為得詩人之辭旨;

 

人如說詩者,但以歌詠之辭為然,而不以己之意而求詩人誌之所在,而為得詩人之旨而已矣,則《云漢》之篇,有云「周餘黎民,靡有孑遺」,信此言也,是周無遺民矣;

 

殊不知此《云漢》之詩,其詩人之誌蓋在憂旱災,以其多有死亡者矣,今其餘民無有單孑得遺脫不遭旱災者,非謂無民也;

 

孑,單也;

 

孟子引此,所以證此《北山》之詩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亦非謂舜臣父之意也;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至「是為父不得而子也」者,孟子又言孝子之至,不可以有加者,莫大乎尊親為之至也;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奉養其親,是為尊親之至也;

 

今瞽瞍為天子之父,是舜尊親之至者也;舜以天下奉養之,是養之至者也;

 

《詩•大雅•下武》之篇云:武王長言孝心之所思,所思者,維則法大王、王季、文王三後之所行耳;

 

此亦舜之謂也;

 

《書》於《大禹謨》篇亦云:舜敬以事,見於父,夔夔然悚懼齋莊戰栗,瞽瞍亦信順之;

 

見舜以瞍為父,而不得子之也;

 

孔安國注云:「祇,敬;

 

載,事也;

 

允,信;

 

若,順也;」

 

○注「鹹丘蒙」;

 

○正義曰:云為孟子弟子齊人也者,他經傳未詳;

 

今按《春秋》桓公七年有「焚鹹丘」,杜預云:「鹹丘,魯地;」

 

以此推之,則此所謂鹹丘蒙者,豈鹹丘之人,有以蒙為名者邪?是未可知也;

 

注乃云「齊人也」者,蓋魯國,孟子時為齊之所侵,故鹹丘之地乃為齊之地故也;

 

有所問於孟子,即為弟子矣;

 

○注「《書》平秩東作」;

 

○正義曰:孔安國《傳》云:「平均次序東作之事,以務農也;」

 

○注「《詩•小雅•北山》之篇;

 

○正義曰:此篇蓋剌幽王役使不均,己勞於從事而不得養其父母也;

 

○注「《大雅•下武》之篇;

 

○正義曰:此詩蓋詠武王有聖德,複受天命,能昭先人之功也;

 

○注「逸篇」;

 

○正義曰:據今《大禹謨》有云此,非特止於逸篇文也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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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九


萬章章句上

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

 

(欲知堯實以天下與舜否』,孟子曰:「否;

 

(堯不與之;)

 

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當與天意合之,非天命者,天子不能違天命也;

 

「堯曰諮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是也;)

 

「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

 

(萬章言誰與之也;)

 

曰:「天與之;」

 

(孟子言天與之;)

 

「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

 

(萬章言天有聲音命與之乎』,曰:「否;

 

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孟子曰:天不言語,但以其人之所行善惡,又以其事從而示天下也;)

 

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

 

(萬章欲知示之之意;)

 

曰:「天子能薦人於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

 

諸侯能薦人於天子,不能使天子與之諸侯;

 

大夫能薦人於諸侯,不能使諸侯與之大夫;

 

昔者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

 

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孟子言下能薦人於上,不能令上必用之;

 

舜,天人所受,故得天下也;)

 

曰:「敢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

 

(萬章言天人受之,其事云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

 

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百神享之,祭祀得福也;

 

百姓安之,民皆謳歌其德也;)

 

舜相堯二十有八載,非人之所能為也,天也;

 

(二十八年之久,非人為也,天與之也;)

 

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

 

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堯之子而謳歌舜;

 

故曰天也;

 

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

 

而居堯之宮,逼堯之子,是篡也,非天與也;

 

(南河之南,遠地南夷也,故言然後之中國;

 

堯子,胤子丹朱;

 

訟獄,獄不決其罪,故訟之;

 

謳歌,謳歌舜德也;)

 

《泰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

 

此之謂也;」

 

(《泰誓》,《尚書》篇名;

 

自,從也;

 

言天之視聽,從人所欲也;)

 

疏「萬章曰」至「此之謂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德合於天,則天爵歸之;行歸於仁,則天下與之天命不常,此之謂也;

 

「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

 

萬章問孟子,堯帝以天下與舜,有之乎?「孟子曰:否」,孟子答之,堯不與之也;

 

「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孟子言天子不能以天下與其人也;

 

「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萬章又問孟子,言如此則舜有天下也,誰與之?「曰天與之」,孟子答以為天與之也;

 

「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萬章又問天與之舜者,天有聲音,諄諄然命與之乎?「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孟子又答之,言天不以言語諄諄然命之也,但以人之所行善惡與其事,從而示之而止矣;

 

「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

 

萬章又問,以行與事示之者,是如之何也?「曰:天子能薦人」至「示之而已矣」,孟子答之,言天子者雖能舉薦人於上天也,又不能使上天以與之天下也;諸侯者能舉薦人於天子,而不能使天子必與為之諸侯;大夫者能薦人於諸侯,而不能使諸侯必與為之大夫;

 

往者堯舉薦舜於上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我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矣;

 

「曰:敢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萬章又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與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是如之何也?「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也;

 

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

 

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不能以天下與人也」,《書》云「納於大麓」,是堯薦舜於天也;「烈風雷雨弗迷」,是天受之也;

 

所謂百神享之,亦可知也;

 

「慎徽五典,納於百揆」,是暴之於民也;「五典克從,百揆時敘」,是民受之也;

 

所謂百姓安之,亦可知也,曰「黎民於變時雍」是也;

 

然於天則云薦,於民則云暴者,蓋天遠而在上,是為尊者也,聖人於天,舉其所知,而取捨不在我,故云薦之也;民近而在下,是為卑者也,聖人之於民,顯其功業,而使之自附,故云暴之也;

 

所謂受之者,即是與之也;

 

「舜相堯」至「此之謂也」,孟子又言舜攝行堯事輔相之,得二十八年之久,非人所能為之也,乃天與之也;

 

堯帝既崩死,舜率天下諸侯為堯三年喪,三年喪既畢,舜乃逃避堯之子丹朱而隱於南河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而來者,不往朝覲於堯之子丹朱,而往朝覲於舜;訟獄有未決斷者,不往求治於堯之子丹朱,而往求治於舜;謳歌吟詠者,不吟詠堯之子丹朱,而吟詠舜:故曰天與之也;

 

如此,然後往歸中國,履天子之位焉;

 

如使舜不避堯之子,而居堯帝之宮,逼逐堯之子,是則為篡奪者也,非謂為天與之也;

 

《泰誓》篇亦云天之所視從我民之所視,天之所聽亦從我民之所聽,是此天與之、人與之之謂也;

 

○注「 諮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

 

○正義曰:案《論語•堯曰》篇有此文,《書》亦有此;

 

何晏曰:「曆數,列次也;」

 

孔安國云:「曆數,天道;

 

謂天曆運之數,帝王易姓而興,故言曆數謂天道;」

 

○注「河南,南夷也」;

 

○正義曰:案裴駰云:劉熙曰:南河之南,九河之最南者是也;

 

是知為南夷也;

 

所謂中國,劉熙云:帝王所都為中,故曰中國;

 

○注「《泰誓》,《尚書》篇」;

 

○正義曰:孔安國傳云:《泰誓》者,大會以誓眾也;

 

又云天因民以視聽,民所惡者,天誅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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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九


萬章問曰:「人有言『至於禹而德衰,不傳於賢而傳於子』,有諸?」

 

(問禹之德衰,不傳於賢而自傳於子,有之否乎』,孟子曰:「否,不然也;

 

(否,不也;

 

不如人所言;)

 

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

 

(言隨天也;)

 

昔者舜薦禹於天,十有七年,舜崩;

 

三年之喪畢,禹避舜之子於陽城,天下之民從之,若堯崩之後不從堯之子而從舜也;

 

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

 

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

 

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曰:『吾君之子也;』

 

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

 

舜之相堯,禹之相舜也,曆年多,施澤於民久;

 

啟賢,能敬承繼禹之道;

 

益之相禹也,曆年少,施澤於民未久;

 

(舜薦禹、禹薦益同也,以啟之賢,故天下歸之,益又未久故也;

 

陽城,箕山之陰,皆嵩山下深穀之中以藏處也;)

 

舜、禹、益相去久遠,其子之賢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為也;

 

莫之為而為者,天也;

 

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莫,無也;

 

人無所欲為而橫為之者,天使為也;

 

人無欲致此事而此事自至者,是其命而已矣;

 

故曰命也;)

 

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薦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

 

繼世而有天下,(仲尼無天子之薦,故不得以有天下;

 

繼世之君,雖無仲尼之德,襲父之位,非匹夫,故得有天下也;)

 

天之所廢,必若桀、紂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

 

(益值啟之賢,伊尹值大甲能改過,周公值成王有德,不遭桀、紂,故以匹夫而不有天下;)

 

伊尹相湯以王於天下,湯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

 

太甲顛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三年;

 

太甲悔過,自怨自艾,於桐處仁遷義三年,以聽伊尹之訓已也,複歸於亳;

 

(太丁,湯之太子,未立而薨;

 

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太丁之弟也;

 

太甲,太丁子也,伊尹以其顛覆典刑,放之於桐邑;

 

處,居也;

 

遷,徙也;

 

居仁徙義,自怨其惡行;

 

艾,治也;

 

治而改過,以聽伊尹之教訓已,故複得歸之於亳,反天子位也;)

 

周公之不有天下,猶益之於夏,伊尹之於殷也;

 

孔子曰:『唐、虞禪,夏後、殷、周繼,其義一也;』」

 

(周公與益、伊尹雖有聖賢之德,不遭者時;

 

然孔子言禪、繼其義一也;)

 

疏「萬章問曰」至「其義一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篤誌於仁,則四海宅心,守正不足,則賢位莫繼,丹朱、商均是也;

 

是以聖人孜孜於仁德也;

 

萬章問孟子曰:世人有言,至於禹之代而德衰微,不傳於賢而傳於子,有諸此乎否?孟子答之曰:否,不然也;

 

天與之賢者,則與賢者;天與之子,則與子;

 

以其隨天如何耳;

 

往者舜薦禹於天,及得十有七年,舜於是崩死;

 

禹以三年服喪畢,遂避舜之子商均,隱於陽城,天下之民從禹,若堯之死後民之舜而不之丹朱也;

 

禹其後又薦益於天,及得七年,禹即崩死,益以三年服喪畢,益遂避禹之子啟,隱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謳歌者皆不歸益而歸禹之子啟,鹹曰:我君之子也;

 

無它,以其堯子丹朱不肖,舜子商均亦不肖,而舜之輔相堯、禹之輔相舜而曆年多矣,施恩澤於民已久,天下之民所以歸舜與禹,不歸丹朱、商均也;

 

啟以賢,能敬承續禹之治,而益又輔相禹但七年,其曆年尚少,不如舜相堯二十有八年、禹相舜十有七年之多,而施恩澤於民亦未至久,所以天下之民不歸益而歸啟也,又況啟有賢德,與丹朱、商均之不同耶;

 

舜、禹、益相去年代己久遠,其子之或賢或不肖,天使然也;

 

非人所能為之也;

 

人莫之為然而為然者,故曰天使然也,人莫能致之此事而其事自至者,是其命有是也;

 

言天與命者,究其義則一也,以其無為而無不為,故曰天也;天之使我有是之謂命,故曰命也;

 

天下善否,天實使之然也;祿位器服,乃其所命故也;

 

今丹朱、商均與啟三者之或賢或否,是其天也;天下之民或歸之或不歸之,是其命也;

 

與《書》所謂天難諶命靡常,孔子云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凡此亦天與命之意也;

 

匹夫之賤而有天下者,其義必如舜、禹,而又得天子薦之者,故得有天下也;

 

故孔子不有天下,雖言有德,然而無天子以薦之者,是不有天下也;

 

繼世之君,雖無仲尼之德,然而襲父之位,又非匹夫,故得有天下也;

 

夫天之所以廢滅者,必若桀與紂之暴虐,然後無乃廢滅之矣;

 

故益、伊尹、周公三者,不有天下,以其時值啟、太甲、成王三君皆賢,天不廢此三君,故益、伊尹、周公所以不有天下也;

 

伊尹相湯王天下也,及湯崩死,太子太丁未立而喪,於是太丁弟外丙立,外丙即位二年崩,外丙弟仲壬立,仲壬即位四年崩,太丁子太甲立;

 

太甲即位,遂顛覆湯之典刑,伊尹乃放之於桐宮,及三年,太甲乃自悔過,而怨其已惡,遂治身於桐宮,於是居仁徙義,以聽伊尹之教訓,複歸於亳都,反天子之位焉;

 

周公之不有天下,若益之於夏禹、伊尹之於殷湯故也;

 

孔子曰:唐、虞二帝,禪讓其位,夏禹、殷湯、周武繼父之位,其義則一,更無二也;

 

謂其義則一而無二者,蓋唐、虞與賢,夏後、殷、周與子,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其為順天則一而已,故曰其義則一也;

 

云禪者,蓋唐、虞禪祭而告傳位,故曰禪也;

 

○注「陽城、箕山之陰,皆嵩山下深穀中」;

 

正義曰:案《史記》裴駰注云:劉熙曰:陽城是今之潁川也;箕山,嵩高之北是也;

 

○注「太丁湯之子」至「位也」;

 

○正義曰:案《史記》文,已具在《公孫醜》篇內,此更不錄;

 

然《史記》乃云外丙即位三年,今孟子云外丙二年,蓋《史記》不稽《孟子》之過也;

 

○注「丹朱、商均」;

 

○正義曰:堯、舜之子;

 

皇甫謐云:娥皇無子,商均,女英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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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九


萬章問曰:「人有言『伊尹以割烹要湯』,有諸?」

 

(人言伊尹負鼎俎而幹湯,有之否』,孟子曰:「否,然;

 

(否,不也,不如是也;)

 

伊尹耕於有莘之野,而樂堯、舜之道焉;

 

非其義也,非其道也,祿之以天下弗顧也,係馬千駟弗視也;

 

非其義也,非其道也;

 

一介不以與人,一介不以取諸人;

 

(有莘,國名;

 

伊尹初隱之時,耕於有莘之國,樂仁義之道;

 

非仁義之道者,雖以天下之祿加之,不一顧而覦也;

 

千駟,四千匹也,雖多,不一眄視也;

 

一介草不以與人,亦不以取於人也;)

 

湯使人以幣聘之,囂囂然曰:『我何以湯之聘幣為哉?我豈若處畎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哉?』

 

(湯聞其賢,以玄纁之幣帛往聘之,囂囂然,自得之誌,無欲之貌也;

 

曰:豈若居畎畝之中而無憂哉,樂我堯、舜仁義之道;)

 

湯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與我處畎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吾豈若使是君為堯、舜之君哉!吾豈若使是民為堯、舜之民哉!吾豈若於吾身親見之哉!(幡,反也;

 

三聘既至,而後幡然改本之計,欲就湯聘,以行其道,使君為堯、舜之君,使民為堯、舜之民;)

 

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也;

 

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將以斯道覺斯民也,非予覺之而誰也?』

 

(覺,悟也;

 

天欲使先知之人悟後知之人,我先悟覺者也,我欲以此仁義之道覺悟此未知之民,非我悟之,將誰教乎』,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故就湯而說之以伐夏救民;

 

(伊尹思念不以仁義之道化民者,如己推排內之溝壑中也;

 

自任之重如此,故就湯說之伐夏桀、救民之厄也;)

 

吾未聞枉己而正人者也,況辱己以正天下者乎?(枉己者尚不能以正人,況於辱己之身而有正天下者也;)

 

聖人之行不同也,或遠或近,或去或不去,歸潔其身而已矣;

 

(不同,謂所由不同,大要當同歸,但殊塗耳;

 

或遠者,處身遠也;或近者,仕者近君也;或去者,不屑就也;或不去者,云焉能浼我也,歸絜於身不汙己而已;)

 

吾聞其以堯、舜之道要湯,未聞以割烹也;

 

(我聞伊尹以仁義幹湯,致湯為王,不聞以割烹牛羊為道;)

 

《伊訓》曰:『天誅造攻,自牧宮;

 

朕載自亳;』」

 

(《伊訓》,《尚書》逸篇名;

 

牧宮,桀宮;

 

朕,我也,謂湯也;

 

載,始也;

 

亳,殷都也;

 

言意欲誅伐桀造作可攻計之罪者,從牧宮桀起自取之也;

 

湯曰我始與伊尹謀之於亳,遂順天而誅之也;)

 

疏「萬章問曰」至「自亳」;

 

○正義曰:此章指言賢達之理世務也,推正以濟時物,守己直行,不枉道以取容,期於益治而已矣;

 

「萬章問曰」至「有諸」者,萬章問孟子,謂世人有言伊尹以負鼎俎割烹之事而幹湯,有之否乎?「孟子曰:否」至「朕載自亳」,孟子答之;

 

曰:否,不是也,伊尹耕於有莘之國野而樂行堯、舜二帝之道,如非其義與非其道也,雖祿賜之以天下之大,且不顧而若無也;係馬雖千匹之多,亦且不眄視也;

 

非其義也,非其道也,雖一草介亦不取諸人也,以其伊尹所操守如是也;

 

湯聞如此之賢,乃使人以幣帛之物往聘之;

 

伊尹且囂囂然自得,而曰:我何為以湯之幣聘是為出哉?我豈如居處有莘之畎畝之中,緣此以樂堯、舜之道哉?湯至三次使人往以幣帛聘之,既至而後反然改本之計曰:與我居處有莘之畎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我豈如使此君成湯為堯、舜之君哉?吾豈若使湯之民為堯、舜之民哉?我豈若吾身今得親見致君為堯、舜之君,致民為堯、舜之民哉?於是又曰:上天之生此人民也,是使為先知以覺悟後知者也,是使為先覺悟以覺悟其後覺者也;

 

我今亦天民之先覺者也,我將亦以伊尹樂堯、舜仁義之道以覺悟今之民,如非我覺悟之,而誰能也?孟子於此又言伊尹思念天下之民,雖一匹之夫婦有不被堯、舜之恩澤者,如己推而內之於溝壑中也;

 

其伊尹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然後故就湯而說之,以伐夏桀而救人民之厄也;

 

我未聞有枉其己身而能正人者也,而況伊尹肯辱身負鼎俎割烹之事以為正天下者乎?且聖人所行之跡不同也,或遠處其身而不仕,或近而仕君,或去而不屑就,或不去以為爾焉能浼我哉,但歸絜其身而不汙己而已矣;

 

如是,則我所以但聞伊尹以堯、舜之道幹說其湯,未聞以鼎俎割烹之事而要湯也;

 

故《尚書•伊訓》之篇有云:天行誅伐,始攻之罪者,自桀宮起也;

 

湯言我始與伊尹謀之,自亳地也;

 

以此詳之,則知伊尹非事割烹之汙而要湯伐桀者也;

 

伊尹或遠而不仕,謂在有莘之野是也;或近而仕,謂湯三聘而往見之是也;去亳適夏,所謂或去是也;既醜有夏,複歸於亳,所謂或不去是也;

 

○注「 伊尹負鼎俎而幹湯」;

 

○正義曰:案《史記•殷本紀》云:「伊尹名阿衡,欲幹湯而無由,乃為有莘氏媵臣,負鼎俎,以滋味說湯,致於王道;

 

或曰伊尹處士,湯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後肯往從湯,言素王及九主事,湯舉任以國政;

 

伊尹去湯適夏,既醜有夏,複歸於亳;」

 

裴駰云:《列女傳》曰:「湯妃,有莘氏之女;」

 

劉向《別錄》曰「九主者,有去君、專君、授君、勞君、寄君、等君、破君、國君、三歲社君,凡九品;

 

圖畫其形」是也;

 

○注「有莘,國名」至「人也」;

 

○正義曰:案《左傳》莊公三十二年秋七月「有神降於莘」,杜預曰:「莘,虢地;」

 

又云:「虢國,今滎陽縣」是也;

 

云「千駟,四千匹」;

 

案《論語》,孔子云:「齊景公有馬千駟;」

 

孔安國注云:「千駟,四千匹;」

 

○注「 伊訓」至「牧宮」;

 

○正義曰:云《伊訓》,逸篇之名,蓋今之《尚書》亦有《伊訓》之篇,乃其文則曰:「 造攻自鳴條,朕哉自亳;」

 

孔安國傳云:「造皆始也;

 

鳴條,地在安邑之西;」

 

又云:「湯始居亳;」

 

孔安國云:「帝嚳都亳,湯自商丘遷焉;」是則亳,帝嚳之都也;

 

今云殷都,即因湯居而言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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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九


萬章問曰:「或謂孔子於衛主癰疽,於齊主侍人瘠環,有諸乎?」

 

(有人以孔子為然;

 

癰疽,癰疽之醫者也;

 

瘠,姓;環,名,侍人也;

 

衛君、齊君之所近狎人也;)

 

孟子曰:「否;

 

然也;

 

好事者為之也;

 

(否,不也,不如是也;

 

但好事毀人德行者為之辭爾;)

 

於衛主顏讎由;

 

彌子之妻與子路之妻,兄弟也;

 

彌子謂子路曰:『孔子主我,衛卿可得也;』

 

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

 

孔子進以禮,退以義,得之不得曰『有命』

 

 

而主癰疽與侍人瘠環,是無義無命也;

 

(顏讎由,衛賢大夫,孔子以為主;

 

彌子,彌子瑕也,因子路欲為孔子主,孔子知彌子幸於靈,不以正道,故不納之,而歸於命也;

 

孔子進以禮,退以義,必曰有天命也;

 

若主此二人,是為無義無命者也;)

 

孔子不悅於魯、衛,遭宋桓司馬,將要而殺之,微服而過宋;

 

是時孔子當厄,主司城貞子,為陳侯周臣;

 

(孔子以道不合,不見悅魯、衛之君而去適諸侯,遭宋桓魋之故,乃變更微服而過宋;

 

司城貞子,宋卿也,雖非大賢,亦無諂惡之罪,故諡為貞子;

 

陳侯周,陳懷公子也,為楚所滅,故無諡,但曰陳侯周;

 

是時孔子遭厄難,不暇擇大賢臣,而主貞子,為陳侯周臣也;

 

於衛、齊無厄難,何為主癰疽、瘠環者也;)

 

吾聞觀近臣,以其所為主;觀遠臣,以其所主;

 

若孔子主癰疽與侍人瘠環,何以為孔子?」

 

(近臣,當為遠方來賢者為主;

 

遠臣自遠而至,當主於在朝之臣賢者;

 

若孔子主於卑幸之臣,是為凡人耳;

 

何謂孔子得見稱為聖人乎』,疏「萬章問曰」至「孔子」;

 

○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大居正,以禮進退,屈伸達節,不違貞信;

 

故孟子辯之,正其大義者也;

 

「萬章問曰」至「有諸乎」,萬章問孟子曰:或有人謂孔子於衛國主癰疽之醫者,於齊國主侍人姓瘠名環者,誠有諸此乎否?「孟子曰:否」至「何以為孔子」,孟子答之曰:否,言不如是也,但好事毀人德行者為此言也;

 

夫孔子於衛主顏讎由,讎由,賢大夫也;

 

彌子瑕之妻與子路之妻是兄弟也,彌子瑕乃謂子路曰:孔子如主於我,則衛之卿,孔子可得也;

 

子路以此言告孔子,孔子遂曰:我有命也;

 

以其得與不得皆命也;

 

孟子於此言夫孔子進以禮而有辭遜之心,退以義而有羞惡之心,其得用與不得用,則曰有命,如為主於癰疽與侍人瘠環者,是無義無命者也,是孔子所不為也;

 

然則孔子於衛主顏讎由者,以其義也;於衛不主彌子,以其有命也;

 

以義則得其宜也,以命則得與不得無所憂也;

 

然而孔子又嚐不悅於魯、衛二國,遂之宋國,是時宋國司馬桓魋將要求孔子而殺之,孔子乃變更微服而過宋;

 

當此時也,孔子是遭其厄,不得已,遂至陳,主司城貞子家,為陳侯周之臣;

 

孟子於此又曰:我聞觀遠方之來臣者,但觀其所為主者如何,則知其賢否也;

 

今孔子如主癰疽與侍人瘠環,二人但卑佞之臣耳,為凡人也,何得為之孔子?今以司城貞子之行不可得而詳,由其諡而推之,則司城貞子亦為守正之臣者也,非癰疽、瘠環之比也;

 

然則孔子當厄,不得己而主之者尚且如是,況癰疽、瘠環者,孰謂孔子肯主之乎?蓋司城者,今以宋六卿考之,則司城在司寇之上,右師、左師、司馬、司徒之下,其位則六卿之中也;

 

古有司空之官,無司城之名,特宋有之者,按《左傳》魯桓公六年「宋以武公廢司空」;

 

杜預曰:「武公名司空,遂變為司城也;」

 

○注「癰疽之醫」,「瘠,姓;環,名,侍人也」;

 

○正義曰:未詳其人,但以經文推之,亦誠然也;

 

○注「顏讎由」至「靈公」;

 

○正義曰:案孔子世家《史記》云:「孔子自魯適衛,主於子路妻兄顏濁鄒家;」是則顏讎由即濁鄒也,為衛大夫;

 

又案魯哀公二十五年《左傳》云:「彌子飲衛侯酒;」

 

杜預云:「彌子,彌子瑕也;

 

是其有幸於衛靈公者也;」

 

○注「遭宋桓魋之故」至「陳侯周」;

 

○正義曰:案《史記》:「孔子自衛過曹,及去曹適宋,與弟子習禮大樹下;

 

宋司馬桓魋欲殺孔子,拔其樹;

 

遂適鄭,與弟子相失;

 

遂至陳,主於司城貞子家;

 

歲餘,吳王夫差伐陳,取三邑而去;」

 

由是推之,則司城貞子為陳國之卿,非宋卿也;

 

亦恐史家謬誤;

 

云陳侯周,懷公子也,今案《史記•世家》「陳懷公之子名越者,乃為湣公」,又案《湣公年表》「六年,孔子來」,是則陳侯周即湣公,是為懷公之子;

 

湣公即位二十四年,楚惠王複國,以兵北伐,殺湣公,遂滅陳而有之,是歲孔子卒於魯;

 

案《孔子世家》云:「孔子在陳三歲,晉、楚爭強,更伐陳;

 

及吳侵陳,孔子遂曰:歸與歸與;」

 

然則孔子湣公六年來至,居三歲,遂複適衛而歸魯,是湣公八年去陳也;

 

由此推之,則孔子主於司城,是為湣公之臣矣;

 

今孟子乃云為陳侯周臣,是陳侯周即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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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九


萬章問曰:「或曰:『百裏奚自鬻於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繆公;』

 

信乎?」

 

(人言百裏奚自賣五羖羊皮,為人養牛,以是而要秦繆之相,實然不』,孟子曰:「否,然,好事者為之也;

 

(好事毀敗人之德行者為設此言也;)

 

百裏奚,虞人也;

 

晉人以垂棘之璧與屈產之乘,假道於虞以伐虢;

 

宮之奇諫,(垂棘,美玉所出地名;

 

屈產,地,良馬所生;

 

乘,四馬也;

 

皆晉國之所寶;

 

宮之奇,虞之賢臣,諫之不欲令虞公受璧、馬而假晉道;)

 

百裏奚不諫,知虞公之不可諫而去;

 

之秦,年已七十矣,曾不知以食牛幹秦繆公之為汙也,可謂智乎?不可諫而不諫,可謂不智乎?知虞公之將亡而先去之,不可謂不智也;

 

時舉於秦,知繆公之可與有行也而相之,可謂不智乎?相秦而顯其君於天下,可傳於後世,不賢而能之乎?」

 

(百裏奚知虞公之不可諫而去之秦,年七十而不知食牛、幹人君之為汙,是為不智也;

 

欲言其不智,下有三智,知食牛幹秦為不然也;

 

卒相秦,顯其君,不賢之人豈能如是?言其實賢也;)

 

自鬻以成其君,鄉黨自好者不為,而謂賢者為之乎?(人自鬻於汙辱,而已傳相成立其君,鄉黨邑裏自喜好名者尚不肯為也,況賢人肯辱身而為之乎』,疏「萬章問曰」至「賢者為之乎」;

 

○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時行則行,時舍則舍,故能顯君明道,不為苟合,而為正者也;

 

「萬章問曰」至「信乎者」,萬章問孟子,謂或有人曰百裏奚自賣五羖羊之皮於秦,為人養牛,以此而幹秦繆公為之相,今信乃為實然乎,否乎?「孟子曰:否」至「而謂賢者為之乎」,孟子答之,以為否,不信然也;

 

百裏奚,虞國之大夫也;

 

晉獻公以垂棘之璧與屈產之乘,假道於虞以伐虢國;

 

虞之大夫宮之奇諫之,令虞公無受璧與馬以借與道也;

 

百裏奚不諫之,以其知虞公之不可諫而去之;

 

遂往秦,時百裏奚年己七十歲矣,豈不知食養牛、幹秦繆公之為有汙辱也?苟如是,不知以食牛為汙辱,可謂為智者?言不可謂之智者矣;

 

知虞公為君不可得而諫,故不諫,可謂為不智乎?言如此可謂為智者也;

 

又知虞公將亡其國,而乃先去之而之秦,不可謂之不智也;

 

時得舉用於秦國,百裏奚知秦繆公可與有行其道也,遂輔相之,可謂不智乎?言可謂之智者矣;

 

及輔相秦繆公,而顯其君名揚於天下,又可傳於後世,不為賢者而能如是乎?言百裏奚真賢者,乃能如是顯其君於天下,可傳於後世;

 

如自賣而汙辱其身,乃為成立其君,雖鄉黨邑裏自喜好名者,尚亦不肯為自鬻以汙身,今乃謂百裏奚為真賢者而肯為乎?言百裏奚不肯為是也;

 

蓋宮之奇者,按杜預《春秋傳》云:「虞之忠臣也;」

 

○注「五羖羊皮」;

 

○正義曰:《說文》云:「羖,夏羊牝曰羖羊也;」

 

○注「 垂棘」至「晉道」;

 

○正義曰:《左傳》魯僖公二年云:「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虢;」

 

杜預曰:「荀息,荀叔也;

 

屈產生良馬,垂棘出美玉,故以為名;

 

四馬曰乘;」

 

《史記》云:「百裏奚者,晉獻公既虜百裏奚以為秦繆公媵於秦,百裏奚亡秦走宛,楚鄙人說之,繆公聞百裏奚賢,欲重贖之,恐楚人不與,乃使人請以五羖羊之皮贖之;

 

楚人許之,繆公乃釋其囚,授之以國政,號曰五羖大夫;」是其事矣;

 

又僖公五年,云:「晉侯複假道於虞以伐虢;

 

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

 

虢亡,虞必從之;

 

晉不可啟,寇不可玩,一之謂甚,其可再乎為?』

 

二年,假晉道,滅下陽是也,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

 

,其虞、虢之謂也;

 

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矣,在此行也;』

 

冬十二月,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

 

師還,館於虞;

 

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

 

而脩虞祀,且歸其職貢於王;

 

故書曰:『晉人執虞公;』

 

罪虞,且言易也;」

 

此孟子所以據且云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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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


萬章章句下(凡九章)

疏正義曰:此卷即趙注分上卷為下卷也,此卷中凡九章;

 

一章言聖人由力,力有常也,賢者由巧,巧可增也,仲尼天高不可階,它人丘陵猶可逾;

 

二章言聖人製祿,上下差敘;

 

三章言匹夫友賢,下之以德;三公友賢,授之以爵;

 

四章言聖人憂民,樂行其道,不合則去,亦不淹久;

 

五章言國有道則能者處卿相,國無道則聖人居乘田;

 

六章言知賢之道,舉之為上,養之為次,不舉不養,賢惡肯歸?七章言君子之誌,誌於行道,不得其禮,亦不苟往;

 

八章言好高慕遠,君子之道;

 

九章言國須賢臣,必擇忠良,親近貴戚,或遭禍殃;

 

凡此九章,合上卷九章,是萬章有十八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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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


孟子曰:「伯夷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

 

橫政之所出,橫民之所止,不忍居也;

 

思與鄉人處,如以朝衣朝冠坐於塗炭也;

 

當紂之時,居北海之濱,以待天下之清也;

 

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誌;

 

(孟子反覆差伯夷、伊尹、柳下惠之德,以為足以配於聖人,故數章陳之,猶詩人有所誦述;

 

至於數四,蓋其留意者也;

 

義見上篇矣;

 

此複言不視惡色,謂行不正而有美色者,若夏姬之比也;

 

耳不聽惡聲,謂鄭聲也;

 

後世聞其風者,頑貪之夫,更思廉絜;懦弱之人,更思有立義之誌也;)

 

伊尹曰:『何事非君?何使非民?』

 

治亦進,亂亦進;

 

曰:『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

 

予,天民之先覺者也;

 

予將以此道覺此民也;』

 

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與被堯、舜之澤者,如己推而內之溝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

 

(說與上同;)

 

柳下惠不羞汙君,不辭小官,進不隱賢,必以其道,遺佚而不怨,厄窮而不憫,與鄉人處,由由然不忍去也;

 

『爾為爾,我為我,雖袒裼裸裎於我側,爾焉能浼我哉?』

 

故聞柳下惠之風者,鄙夫寬,薄夫敦;

 

(鄙狹者更寬優,薄淺者更深厚;)

 

孔子之去齊,接淅而行;

 

去魯,曰:『遲遲吾行也,去父母國之道也;』

 

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孔子也;」

 

(淅,漬米也;

 

不及炊,避惡亟也;

 

魯,父母之國,遲遲不忍去也,是其道也;

 

孔子,聖人,故能量時宜動中權也;)

 

孟子曰:「伯夷,聖之清者也;伊尹,聖之任者也;柳下惠,聖之和者也;孔子,聖之時者也;

 

孔子之謂集大成;

 

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

 

金聲也者,始條理也;

 

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

 

(伯夷清,伊尹任,柳下惠和,皆得聖人之道也;

 

孔子時行則行,時止則止,孔子集先聖之大道,以成己之聖德者也,故能金聲而玉振之;

 

振,揚也;

 

故如金音之有殺,振揚玉音終始如一也;

 

始條理者,金從革,可始之使條理;

 

終條理者,玉終其聲而不細也,合三德而不撓也;)

 

始條理者,智之事也;

 

終條理者,聖之事也;

 

(智者知理物,聖人終始同;)

 

智,譬則巧也;

 

聖,譬則力也;

 

由射於百步之外也,其至,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

 

(智,譬猶人之有技巧也,可學而益之;

 

以聖,譬猶力之有多少,自有極限,不可強增;

 

聖人受天性,可庶幾而不可及也;

 

夫射遠而至,爾努力也,其中的者,爾之巧也;

 

思改其手用巧意,乃能中也;)

 

疏「孟子曰伯夷」至「非爾力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聖人由力,力有常也;賢者由巧,巧可增也;

 

仲尼天高,故不可階,他人丘陵,丘陵猶可逾;

 

所謂小同而大異者也;

 

「孟子曰:伯夷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至「薄夫敦」,已說上篇詳矣;

 

此言不視惡色,不聽惡聲者,言伯夷清潔其身,不欲以亂色留於明,奸聲留於聰也;

 

於是使聞伯夷之清風者,頑貪之夫莫不變而為廉潔之人,懦弱之夫莫不變而為能有立其剛誌也;

 

聞下惠之和風者,莫不變鄙狹而為寬博,變淺薄而為敦厚也;

 

「孔子之去齊」至「孔子也」,言孔子之去齊急速,但漬米不及炊而即行,以其避惡,故如是也;去魯國,則曰遲遲而不忍行去,此為去父母國之道也;

 

所謂父母國者,孔子所生於魯國,故為父母之國也;

 

大抵孔子量時適變,其去國可以速則速,故於齊不待炊而行也;可以久而未去則久之,故於魯國所以遲遲吾行也;可以處此國則處之,故未嚐有三年之淹;可以仕於其君則仕之,故有行可、際可、公養之仕也:凡如此者,故曰孔子如是也;

 

「孟子曰」至「非爾力也」,孟子又曰伯夷之行,為聖人之清者也,是其不以物汙其己,而成其行於清也;伊尹之行,為聖人之任者也,是其樂於自為,而以天下之重自任也;柳下惠之行,為聖人之和者也,是其不以己異於物,而無有所擇也;

 

唯孔子者,獨為聖人之時者也,是其所行之行,惟時適變,可以清則清,可以任則任,可以和則和,不特倚於一偏也,故謂之孔子為集其大成、得純全之行者也;

 

閏集大成,即集伯夷、伊尹、下惠三聖之道,是為大成耳;

 

如所謂危邦不入,亂邦不居,是孔子之清,而不至伯夷一於清也;佛召而欲往,是孔子之任,而不至伊尹一於任也;南子見所不見,陽貨敬所不敬,是孔子之和,而不至下惠一於和也;

 

然則伯夷、伊尹、下惠,是皆止於一偏,未得其大全也,而孟子亦皆取之為聖者,蓋伯夷、伊尹、下惠各承其時之有弊,不得不如是而救也;

 

以孔子觀之,又能集此三聖而為大成者也;

 

方伯夷之時,天下多進寡退,而伯夷所以如是潔己不殉;

 

方伊尹之時,天下多退而寡進,而伊尹所以如是而以天下為己任;

 

方下惠之時,天下多潔己而異俗,而下惠所以如是俯身而同眾;

 

故伯夷承伊尹之弊而救之清,下惠承伯夷之弊而救之和;

 

孔子又承而集之,遂為大成者;

 

誰謂伯夷、伊尹、下惠救時弊如此,可不謂為聖者耶?雖然,孟子取為三聖,其言又不無意於其間也;

 

言伯夷但聖之清者也,以其取清而言之矣;伊尹但聖之任者也,以其取任而言之矣;下惠但聖之和者也,以其取和而言之矣;孔子之聖則以時也,其時為言,以謂時然則然,無可無不可,故謂之集其大成,又非止於一偏而已;

 

故孟子於下故取金聲玉振而喻之也,言集大成者,如金聲而玉振之者也;

 

金聲者,是其始條理也,言金聲始則隆而終則殺者也,如伯夷能清而不能任,伊尹能任而不能和,下惠能和而不能清者也;玉振之者,是其終條理也,言玉振則終始如一而無隆殺者也,如孔子能清、能任、能和者也,所以合金聲而玉振之而言也,以其孔子其始如金聲之隆,而能清、能任、能和,其終且如玉振無隆殺,又能清而且任、任而且和、和而且清,有始有終,如一者也;

 

然則孟子於此,且合金聲玉振之條理而喻歸於孔子,是其宜也;

 

然而始條理者,是為智者之事也;終條理者,是為聖人之事也;

 

以智者而譬之,則若人之有巧也』

 

以聖人而譬之,則若人之有力也;

 

如射於百步之外,為遠其射至於百步之外,是人之力也;其所以中的者,非人之力也,以其人之巧耳;

 

此譬伯夷、伊尹、下惠但如射於百步之外,能至而不能中;孔子於射能至,又能中者也;

 

蓋能至,亦射之善者矣;而能至能中者,又備其善者也;能清、能任、能和,是聖人之善者也;能時,又備其聖人之善者也;

 

此一段則孟子總意而解其始終條理也,而始終條理又解金聲玉振者也,金聲玉振又喻孔子集三聖之大成者耳;

 

蓋條理者,條則有數而不紊,理則有分而不可易也;

 

○注「 夏姬鄭聲」;

 

○正義曰:云「夏姬」者,按《史記》云:「夏姬,夏徵舒之母,陳大夫禦叔之妻,三為王後,二為夫人,納之者無不迷惑;

 

陳靈公與大夫孔寧儀共通於夏姬,廢失朝政;

 

徵舒遂殺靈公及申公蓋,將夏姬來奔於晉,晉人殺巫臣,又娶夏姬;」凡此是也;

 

云「鄭聲」者,已說於《公孫醜》篇;

 

○注「伯夷清、伊尹任、柳下惠和,孔子時行則行,時止則止」者;

 

○正義曰:已說於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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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


北宮錡問曰:「周室班爵祿也,如之何?」

 

(北宮錡,衛人;

 

班,列也;

 

問周家班列爵祿,等差謂何』,孟子曰:「其詳不可得聞也;

 

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軻也嚐聞其略也;

 

(詳,悉也;

 

不可得備知也;

 

諸侯欲恣行,憎惡其法度妨害己之所為,故滅去典籍;

 

今《周禮》司祿之官無其職,是則諸侯皆去之,故使不複存也;

 

軻,孟子名也;

 

略,粗也;

 

言嚐聞其大綱如此矣;

 

今考之《禮記•王製》則合矣;)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

 

(公謂上公九命及二王後也;

 

自天子以下,列尊卑之位,凡五等;)

 

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

 

(諸侯法天子,臣名亦有此六等,從君下至於士;)

 

天子之製,地方千裏,公侯皆方百裏,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凡四等;

 

不能五十裏,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凡此四等,製地之等差也;

 

天子封畿千裏,諸侯方百裏,象雷震也;

 

小者不能特達於天子,因大國以名通,曰附庸也;)

 

天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

 

(視,比也;

 

天子之卿、大夫、士所受采地之製;)

 

大國地方百裏,君十卿祿,卿祿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

 

(公、侯之國為大國,卿祿居於君祿十分之一也,大夫祿居於卿祿四分之一也,上士之祿居大夫祿二分之一也,中士、下士轉相倍;

 

庶人在官者,未命為士者也,其祿比上農夫;

 

士不得耕,以祿代耕也;)

 

次國地方七十裏,君十卿祿,卿祿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

 

(伯為次國,大夫祿居卿祿三分之一也;)

 

小國地方五十裏,君十卿祿,卿祿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

 

(子、男為小國,大夫祿居卿祿二分之一也;)

 

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百畝之糞,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

 

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

 

(獲,得也;

 

一夫一婦佃田百畝,百畝之田加之以糞,是為上農夫,其所得穀足以食九口;

 

庶人在官者,食祿之等差,由農夫有上、中、下之次,亦有此五等,若今之鬥食、佐史、除吏也;)

 

疏「北宮」至「為差」;

 

○正義曰:此章指言聖人製祿,上下差敘,貴有常尊,賤有等威;

 

諸侯僭越,滅籍從私;

 

孟子略託言其大綱,以答北宮錡之問;

 

「北宮錡問曰:周室班爵祿也,如之何」者,北宮錡問孟子,以謂周家班列其爵祿,高下等差,如之何也?「孟子曰:其詳不可得而聞也」至「嚐聞其略也」者,孟子答之,謂其詳悉則不可得而聞,諸侯放恣,憎惡其法度有妨於己之所為,盡滅去其典籍,故今不複有,然而軻也但嚐聞得其大綱也;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至「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

 

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者,此皆孟子言周室班爵祿之大綱也;

 

云「天子一位」至「凡五等也」者,蓋父天母地,而為之子者,天子也;爵位盛大,以無私為德者,公也;斥候於外,以君人為德者,侯也;體仁足以長人者,伯也;子,字也,字,養也,而其德足以養人者,故曰子也;男,任也,任,安也,而其德足以安人者,故曰男也;

 

自天子至於子、男,皆有君道,故尊卑之位凡有五等,然公、侯、伯、子、男皆臣乎天子,而爵位之列自天子始,所以與天子同其班;

 

「君一位,卿一位」至「凡六等」者,蓋出命足以正眾者,君也;知進退而其道上達者,卿也;智足以帥人者,大夫也;才足以事人者,士也;

 

自君以下至於士,皆有臣道焉,故尊卑之位凡六等,然卿、大夫、士皆臣乎國君,而爵位之列自國君,所以與國君同其班;

 

凡此者,是皆孟子所謂班君臣之爵也;

 

「天子之製地方千裏」至「附庸」者,此孟子言土地之等差也;

 

故天子尊於公、侯,故製地方廣千裏,蓋不方千裏,則無以待天下之諸侯故也;公、侯卑於天子,故地廣百裏,蓋不廣百裏則無以守宗廟之典籍故也;伯又卑於公、侯,子、男又卑於伯,故其地之廣狹亦莫不有七十裏、五十裏之差;

 

凡是四等,而其德不足以合瑞於天子,而其地又不足以敵廣於公、侯,其勢又難以特達於天子者,故因大國以名通,則謂之附庸;

 

「天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者,此言天子之卿、大夫、士所受采地之製也;

 

《周禮》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

 

鄭玄云「王之上士三命」,則元士者即上士也;

 

蓋以六命之卿,其所受之地則視七命之諸侯;以四命之大夫,則所受之地而視七命之伯;以二命之元士,其所受之地則視五命之子、男故也;

 

「大國地方百裏,君十卿祿」至「祿足以代其耕也」者,蓋公、侯之國是為大國者也,大國之地方百裏,而國君之祿則十倍於卿,而卿之祿是為居於君祿十分之一也;卿所居之祿又四倍於大夫,而大夫之祿是為居卿祿四分之一也;大夫所受之地則一倍於上士,而上士之祿是為居大夫二分之一也;中士、下士,亦皆轉為相倍;

 

而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者,蓋庶人在官者,是未命為士者也,謂府史之屬,官長所除,不命於天子、國君者也;

 

其祿比於上農夫,然而不耕之者,蓋以士勞力於事人,不為無庸也,而祿且足以代其耕矣;

 

「次國地方七十裏,君十卿祿」

 

至「祿足以代其耕也」者,蓋伯之國是為次國者也,君、卿、大夫、士之祿亦同大國之君、卿、大夫、士之祿相為倍差,其下士與庶人在官者,亦以祿足以代其耕矣;

 

「小國地方五十裏,君十卿祿」至「祿足以代其耕也」者,蓋子、男者是為小國者也,君、卿、大夫、士之祿亦相為倍差,與上同,其祿足以代其耕亦然;

 

「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百畝之糞,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

 

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者,蓋耕者所得,一夫一婦佃田百畝,而百畝之田,加之以糞,是為上農夫,其所得之穀足以食養其九口,上次則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則食六人,下食五人;

 

其庶人在官者,食祿之等差,亦如農夫有上、中、下之次,有此五等矣,若今之鬥食佐史、屬吏是也;

 

《王製》云:「王者之製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其不及天子,又無六等,殆與孟子不合者,蓋以孟子所言則周製,而《王製》所言則夏、商之製也;

 

《王製》云:「公、侯田方百裏,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不能五十裏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而孟子不言田而言地者,蓋祿以田為主,《王製》主於分田以製祿,孟子主於製地以分國,而國以地為主,此所以有田、地之異也;

 

《王製》云:「天子之三公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

 

而孟子則言天子之卿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其視不同者,亦以周製與夏、商之製不同也;

 

孟子所以不言天子之公受地視侯,而特言其卿者,蓋卿與公同其所受,是所謂舉卑以見尊之意也;

 

此又孟子所云班臣之祿也;

 

○注「 詳,悉也」至「則其合也」;

 

○正義曰:云「諸侯欲恣行,憎惡其法妨害己之所為,故滅去典籍;

 

今《周禮》司錄之官無其職,是則諸侯皆去之,故使不複有也」者,蓋自列國之後,先王之法浸壞,上無道揆,下無法守,而諸侯類皆以強吞弱,以大並小,而齊、魯之始封儉於百裏,至孟子時,齊方百裏者十,魯方百裏者五,此諸侯所以惡其籍害己,而去司祿之職也;

 

是時周室班爵祿之道,孟子所以不得聞其詳,特以大略而答北宮錡之問也;

 

云「今考《王製》則合也」者,蓋自《王製》推之,亦有不合者矣,已說於前歟;

 

○注「 公謂上公九命及二王後也」至「凡五等」;

 

○正義曰:《周禮•典命職》云「上公九命為伯」,鄭氏云「上公謂王之三公,有德者加命為二伯,二王之後,亦為上公」是也;

 

○注「凡此四等,土地之等差也」至「曰附庸」;

 

○正義曰:云「天子封畿千裏,諸侯方百裏,象雷震也」者,按《周官》建王國,製其畿方千裏,諸侯方百裏;象雷震者,按《周易》云「震驚百裏,驚遠而懼邇」是也;

 

《王製》云:「天子之田方千裏,公、侯田方百裏,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

 

不能五十裏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鄭氏云:「象日月之大,亦取略同也;

 

天子方千裏,所謂縣內以祿公、卿、大夫、元士;」

 

自公侯百裏至子男五十裏,鄭氏注云:「星辰之大小也;

 

附庸者,小城曰附庸,附庸者以國事附於大國,未能以其名通也;」

 

○注「視,比也」至「製也」;

 

○正義曰:《王製》云:「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

 

鄭注云:「視猶比也;

 

元,善也;

 

善士謂命士也;

 

此殷所因夏爵三等之製也;

 

殷有鬼侯、梅伯;

 

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合伯、子、男以為一,則殷爵三等者,公、侯、伯也,異畿內謂之子;

 

周武王初定天下,更立五等之爵,增以子、男,而猶因殷之地,以九州之界尚狹也;

 

周公攝政,致太平,斥大九州之界,製禮,成武王之意,封王者之後為公及有功之諸侯,大者地方五百裏,其次侯四百裏,其次伯三百裏,其次子二百裏,其次男百裏,所因殷之諸侯亦以功黜陟之,其不合者,皆益之地為百裏焉;

 

是有周世有爵尊而國小,爵卑而國大者,唯天子畿內,不用以祿群臣,不主為治民也;」

 

《周禮•大司職》云:「以土圭之法求地中,以建王國,製其畿方千裏;

 

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裏,其食者半;

 

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裏,其食者參之一;

 

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裏,其食者參之一;

 

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裏,其食者四之一;

 

諸男之地,封疆方百裏,其食者四之一;」是又鄭注本此而言也;

 

云「天子之卿、大夫、士所受采地之製」者,按《《周禮》》云:「凡造都鄙,製其地域而封溝之;

 

以其室數製之,不易之地家百畝,一易之地家二百畝,再易之地家三百畝;」

 

又注云:「都鄙者,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其界曰都,鄙,所居也;」

 

《王製》曰:「天子之縣內方百裏之國七,七十裏之國二十有一,五十裏之國六十有三;」

 

此蓋變時采地之數,周未聞矣;

 

是宜孟子但言其大綱,而其詳所以未之聞也;

 

○注「公侯之國為大國」至「代耕也」,又自「伯為次國」至「三分之一也」,又「子男為小國」至「二分之一也」;

 

○正義曰:《王製》云:「凡四海之內九州,州方千裏,建百裏之國三十,七十裏之國六十,五十裏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

 

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間田;

 

八州,州二百一十國;」

 

鄭氏云:「立大國三十,十三公也;

 

立次國六十,十六卿也;

 

立小國百三十,十二少卿也;

 

名山大澤不以封,與民同財,不得障管,亦賦稅矣;

 

此大界方三千裏,三三而九,方千裏者九也;

 

其一為縣內,餘八,各立一州,此殷製也;

 

周公製禮,九州大界方七千裏,七七四十九,方千裏者四十九也;

 

其一為畿內,餘四十八;

 

八州各有方千裏者六,設法一州封地方五百裏者不過四,謂之大國;又封方四百裏者不過六,又封方三百裏不過十一,謂之次國;又封方二百裏者不過二十五,及餘方百裏者謂之小國;

 

盈上四等之數,並四十六,一州二百一十國,則餘方百裏者百六十四也;

 

凡處地方千裏者五,方百裏者五十九,其餘方百裏者四十一,附庸地也;」

 

又云:「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國二卿,皆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然而先王之製,列爵惟五,分土惟三,此所以有公、侯、伯、子、男,而又有大國、次國、小國之殊製爾;

 

故三十裏之遂,二十裏之郊,九裏之城,三裏之宮,是大國之製如此也;

 

自二十裏之遂,九裏之郊,三裏之城,一裏之宮,是次國之製如此也;

 

自九裏之遂,三裏之郊,一裏之城,以城為宮,是小國之製如此也;

 

大抵上綦於大國,下綦於小國,其地雖廣狹不同,其祿雖多寡有異,及君之所受,均十卿之祿而已;

 

自卿以下至於士,其祿各相殺,以一此卿祿居於君祿十分之一,大夫居於卿祿四分之一,上士居大夫祿二分之一;次國大夫居卿祿三分之一;小國大夫居卿祿二分之一也;

 

其間《王製》、《周官》與《孟子》雖有不合者,亦於前言其大概也;

 

○注「 獲,得也;

 

一夫一婦,佃田百畝」至「若今之鬥食佐史除吏也」;

 

○正義曰:古者製民之產,以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

 

此耕者之所得,所以一夫受田百畝也;

 

《王製》云:「農夫百畝;

 

百畝之分,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

 

下農夫食五人;」

 

鄭氏以謂農夫皆受田於公,田肥瘠有五等,收入不同;

 

其說是矣;

 

然孟子言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

 

凡三等,又與此異;

 

蓋以《周禮》以一易、再易、不易之地言之,所以有三等;

 

《孟子》、《王製》論所入食人之眾寡,此所以有五等也;

 

《周禮》上地家七人,而孟子言上地、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者,蓋上農夫足以食九人,而其家七人者,亦得以受之,此民所以有餘財;

 

自七人以下,則不得以受上地矣;

 

先王之製祿,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則庶人在官者與下士同祿;

 

其多寡之數,一視五等農夫為差,而班祿亦不外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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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


萬章問曰:「敢問友?」

 

(問朋友之道也;)

 

孟子曰:「不挾長,不挾貴,不挾兄弟而友;

 

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挾也;

 

(長,年長;

 

貴,貴勢;

 

兄弟,兄弟有富貴者;

 

不挾是乃為友,謂相友以德也;)

 

孟獻子,百乘之家也,有友五人焉:樂正裘、牧仲,其三人則予忘之矣;

 

獻子之與此五人者友也,無獻子之家者也;

 

此五人者亦有獻子之家,則不與之友矣;

 

(獻子,魯卿,孟氏也,有百乘之賦;

 

樂正裘、牧仲其五人者,皆賢人無位者也;

 

此五人者,自有獻子之家富貴,而複有德,不肯與獻子友也;

 

獻子以其富貴下此五人,五人屈禮而就之也;)

 

非惟百乘之家為然也,雖小國之君亦有之;

 

費惠公曰:『吾於子思則師之矣,吾於顏般則友之矣;

 

王順、長息,則事我者也;』

 

(小國之君,若費惠公者也;

 

王順、長息,德不能見師友,故曰事我者也;)

 

非惟小國之君為然也,雖大國之君亦有之;

 

晉平公於亥唐也,入云則入,坐云則坐,食云則食;

 

雖蔬食菜羹,未嚐不飽,蓋不敢不飽也;

 

然終於此而已矣;

 

(大國之君,如晉平公者也;

 

亥唐,晉賢人也,隱居陋巷,晉平公常往造之,亥唐言入,平公乃入,言坐乃坐,言食乃食也;

 

蔬食,糲食也;

 

不敢不飽,敬賢也;

 

終於此,平公但以此禮下之而已;)

 

弗與共天位也,弗與治天職也,弗與食天祿也;

 

士之尊賢者也,非王公尊賢也;

 

(位、職、祿,皆天之所以授賢者,而平公不與亥唐共之,而但卑身下之,是乃匹夫尊賢者之禮耳;

 

王公尊賢,當與共天職矣;)

 

舜尚見帝,帝館甥於貳室,亦饗舜,迭為賓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

 

(尚,上也;

 

舜在畎畝之時,堯友禮之;

 

舜上見堯,堯舍之於貳室;

 

貳室,副宮也;

 

堯亦就享舜之所設,更迭為賓主;

 

禮謂妻父曰外舅,謂我舅者吾謂之甥;

 

堯以女妻舜,故謂舜甥;

 

卒與之天位,是天子而友匹夫也;)

 

用下敬上謂之貴貴,用上敬下謂之尊賢,貴貴尊賢其義一也;」

 

(下敬上,臣恭於君也;上敬下,君禮於臣也:皆禮所尚,故云其義一也;」

 

)疏「萬章問曰」至「其義一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匹夫友賢,下之以德,王公友賢,授之以爵,大聖之行,千載為法者也;

 

「萬章問曰:敢問友」者,是萬章問孟子為朋友之道如何也;

 

「孟子曰」至「挾也」,孟子答之,以謂不挾戴年長,又不挾戴其貴勢,抑又不挾戴其兄弟有富貴者,而友朋友也,是友其德也,以其不可以有挾戴其勢而友之也;

 

「孟獻子,百乘之家也」至「其義一也」,孟子又言孟獻子,魯卿,是有兵車百乘之家者也,有友五人焉,其二人曰樂正裘、牧仲,其三人則我忘其姓名矣;

 

夫獻子之與此五人者,是友也,以此五人無獻子之家富貴也;

 

此五人如亦有獻子之家富貴,則不與獻子為之友矣;

 

無他,以其兩貴不能以相下故也;

 

獻子與之為友,則以貴下賤故也,所謂好人之善而忘己之勢者也;

 

今五人與獻子為友者,亦所謂樂己之道而忘人之勢者也;

 

非惟百乘之家為然也,雖為小國之君亦有如是也;

 

費惠公乃小國之君也,嚐云我於子思則師事之矣,我於顏般則友之矣,王順、長息,則不足為之師友,但事我者也;

 

非惟小國之君為如是也,雖大國之君亦有如是矣;

 

晉平公者乃大國之君也,嚐往於亥唐之家,亥唐言入則入其門,言坐則坐,言食則食,雖蔬食菜羹之薄,亦未嚐不飽也,蓋為不敢不飽也;

 

然終於此以禮下之而已矣,而平公弗能與之共天位也,又弗能與之治天職也,抑又不與食其天祿也;

 

且職、位、祿皆云天者,蓋此三者皆天之所以授於人也;

 

故云國君之位必曰天位,云職必曰天職,云祿則曰天祿耳;

 

言平公以身禮之,是士者之尊賢矣,非所謂王公大人尊賢者也,以其王公大人尊賢,則當與共天位也,不當以身禮下之也;

 

夫舜於往日上見於堯帝,堯乃館舍之於副宮,堯亦就副宮而饗舜所設,更為之賓主,然卒禪其天位,此天子之友其匹夫也;

 

云匹夫者,蓋舜本則耕於曆山,但側微之賤者也,故云匹夫;

 

云甥者,蓋堯為舜之外舅,堯所以謂舜為甥也;

 

且用下敬上,如舜之上見於堯,故欽堯為友,是謂貴其貴;用上敬下,如堯館於貳室,故欽舜而與之為友,是謂尊其賢;

 

貴貴尊賢,禮皆所尚,故曰其義則一而無二也;

 

蓋獻子有五人者,《左傳》趙簡子云「魯孟獻子有鬥臣五人」,豈謂此五人者乎?然亦名字則未之詳;

 

○注「妻父曰外舅」, ○正義曰:此蓋案《禮記》而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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