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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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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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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1 21:28:25 | 只看該作者

孟子正義 卷十一


孟子曰:「人之於身也,兼所愛;

 

兼所愛,則兼所養也;

 

無尺寸之膚不愛焉,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

 

(人之所愛則養之,於身也,一尺一寸之膚養相及也;)

 

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於己取之而已矣;

 

(考知其善否,皆在己之所養也;)

 

體有貴賤,有小大,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

 

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

 

(養小則害大,養賤則害貴;

 

小,口腹也;

 

大,心誌也;

 

頭頸,貴者也;

 

指拇,賤者也,不可舍貴養賤也;

 

務口腹者為小人,治心誌者為大人;)

 

今有場師,舍其梧、檟,養其樲、棘,則為賤場師焉;

 

(場師,治場圃者;

 

場以治穀;

 

圃,園也;

 

梧,桐;檟,梓:皆木名;

 

樲棗,小棗,所謂酸棗也;

 

言此以喻人舍大養小,故曰賤場師也;)

 

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人也;

 

(謂醫養人疾,治其一指,而不知其肩背之有疾,以至於害之,此為狼藉亂不知治疾之人也;)

 

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

 

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

 

(飲食之人,人所以賤之者,為其養口腹而失道德耳;

 

如使不失道德,存仁義以往,不嫌於養口腹也;

 

故曰口腹豈但為肥長尺寸之膚哉?亦以懷其道德也;)

 

疏「孟子曰人之於身」至「膚哉」;

 

○正義曰:此章指言養其行,治其正,俱用智力,善惡相厲,是以君子居處思義,飲食思禮者也;

 

「孟子曰人之於身也」至「於己取之而已矣」,孟子言人之於一身也,無有所不愛也,以其兼愛之矣;

 

兼所愛,則必兼有所養也;

 

是則一身之中,無有一尺一寸之肌膚不愛焉,則亦無有一尺一寸之肌膚不養之也;

 

以其兼所愛,必兼所養而已;

 

然而所以考究其有善、其有不善者,亦豈有他為哉?但亦於一己自取之而已矣;

 

所謂頤其大體,則為大人,從其小體,則為小人,豈非己自取之謂乎?蓋孟子但云尺寸之膚者,則心在乎中,又有居待而言者也,且心為一身之君,所謂心為天君者也;

 

《荀子》云:「心居中虛,以治五官;」

 

此之謂也;

 

言人既愛尺寸之膚,雖心亦在所愛焉;

 

既養尺寸之膚,雖心亦在所養焉;

 

所謂愛養心者,亦以仁義之道愛養之而已;

 

人之心,由人所趨向如何耳,故曰所以考其善不善,於己取之而已矣;

 

「體有貴賤」至「尺寸之膚哉」,孟子又言人體有貴亦有賤,有小亦有大,於人之一身,合而言之則謂之體;自體而言之,又有耳、目、口、鼻、形、心者也;

 

以貴大,則心為一體之貴者大者,以賤小,則耳、目、口、鼻、形為一體之賤者小者,言人之於一體,不可務愛養其賤者小者,以害其貴者大者也;

 

如養其小者,則為之小人,養其大者,則為之大人;

 

以其耳、目、口、鼻、形五者所好,不過利慾而已;而心廩於有生之初,仁義之道俱存於其間;

 

是以養心者為大人君子,養耳、目、口、鼻、形者以利慾為小人耳;

 

故孟子所以有是言也;

 

今有場師治場圃者,如舍其梧、檟之良木,而特養其樲棗,是為賤場師焉;

 

梧,桐也,檟,山楸也;

 

樲棗,小酸棗也;

 

梧、檟可以為琴瑟材,是良木;

 

小酸棗,無用之才也,是賤木也;

 

此所以喻養體不養其貴者,而養其賤者也;

 

又如養其一指之小,而失其肩背之大,則為狼疾藉亂而不知醫治者也,此所以比喻養體不養其大者,而養其小者也;

 

且務飲食之人,則人皆賤之者矣,無他,是為其養小而失去其大也;

 

如飲食之人亦無有失其養大,則口腹豈但肥長適尺寸之膚為哉?言是亦懷仁義之道者也;

 

○注檟、樲棗為桐梓,酸棗;

 

○正義曰:《說文》云:「梧檟,山楸;」

 

又云:「楸,梓也;」

 

「樲棗,小酸棗也;」是所以案此為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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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1 21:28:53 | 只看該作者

孟子正義 卷十一


公都子問曰:「鈞是人也,或為大人,或為小人,何也?」

 

(鈞,同也;

 

言有大有小,何也』,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

 

(大體,心思禮義;

 

小體,縱恣情慾;)

 

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

 

(公都子言人何獨有從小體也;)

 

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

 

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

 

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

 

(孟子曰:人有耳目之官,不思,故為物所蔽;

 

官,精神所在也,謂人有五官六府;

 

物,事也;

 

利慾之事來交引其精神,心官不思善,故失其道而陷為小人也;

 

此乃天所與人情性,先立乎其大者,謂生而有善性也;

 

小者,情慾也;

 

善勝惡,則惡不能奪之而已矣;)

 

疏「公都子」至「已矣」;

 

○正義曰:此章指言天與人性,先立其大,心官思之,邪不乖越,故謂之大人者也;

 

「公都子問曰:鈞是人也」至「何也」者,公都子問孟子曰:世之人皆是人者也,或有名為大人,或有名為小人者,是如之何也;

 

「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孟子答之曰:從事於大體,而以仁義養其心,是從其大體,故謂之大人也;從其小體,以利慾養其耳目之官,是從其小體,故謂之小人也;

 

「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公都子未曉,故問之曰:既皆是人也,或以從養其大體,或從養其小體,是如之何?「曰耳目之官」至「此為大人而已矣」,孟子又答之曰:人有耳目之官,不以心思主之,而遂蔽於耆欲之物,既蔽於物,則己亦已失矣;

 

己已失,則是亦為物而已;

 

是則物交接其物,終為物引之,喪其所得矣;

 

惟心之官則為主於思,如心之所思,則有所得而無所喪,如不思,則失其所得而有以喪之耳;

 

是以天之所與付於我者,所以先與立其大者,則心是也;

 

既與立其大者,則小者斯不能奪之矣,小者則耳目是也;

 

是以為之大人而已矣;

 

蓋耳目主視聽,是以為官者也;

 

心,君,主官者也,亦謂之官者,以其亦主思,故亦為官矣;

 

荀子云:心,君也,房中虛而治五官者也;

 

是以心思之大者,而小者不能奪,其耳目不為利慾之所蔽,茲所以從其大體,而為大人也;

 

彼小人者,以其不思而為利慾所蔽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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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1 21:29:12 | 只看該作者

孟子正義 卷十一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

 

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

 

公卿大夫,此人爵也;

 

(天爵以德,人爵以祿;)

 

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

 

今之人脩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

 

(人爵從之,人爵自至也;

 

以要人爵,要,求也;

 

得人爵,棄天爵,惑之甚也;)

 

終亦必亡而已矣;」

 

(棄善忘德,終必亡也;)

 

疏「孟子」至「已矣」;

 

○正義曰:此章指言古修天爵,自樂之也;今要人爵,以誘時也;得人棄天,道之忌也;惑以招亡,小人之事也;

 

「孟子曰有天爵者」至「終亦亡之而已矣」,孟子言有所謂天爵者,有所謂人爵者,仁義忠信四者,又樂行其善而不厭倦者,是所謂天爵也;自公卿大夫者,是所謂人爵;

 

此孟子所以自解之也;

 

自古之人脩治其天爵,而人爵自然從之,如舜耕於曆山,樂取諸人以為善,而堯自然禪其祿位,是脩其天爵而人爵從之者也;

 

又如伊尹之徒亦是也;

 

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求人爵,既得其人爵,而又棄其天爵,則蔽惑之甚者也,如登龍斷以罔巿利、乞墦間之祭者,是其類也;

 

此孟子所以指今之人而言也;

 

如此者,終亦必亡其人爵而已矣;

 

是故孟子所以有是言而勸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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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1 21:29:32 | 只看該作者

孟子正義 卷十一


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

 

人人有貴於己者,弗思耳矣;

 

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

 

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

 

(人皆同欲貴之心,人人自有貴者在己身,不思之耳;

 

在己者,謂仁義廣譽也;

 

凡人之所貴富貴,故曰非良貴也;

 

趙孟,晉卿之貴者也,能貴人,又能賤人;

 

人之所自有也者,他人不能賤之也;)

 

《詩》云:『既醉以酒,既飽以德;』

 

言飽乎仁義也,所以不願人之膏粱之味也;

 

令聞廣譽施於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

 

(《詩•大雅•既醉》之篇;

 

言飽德者,飽仁義之於身,身之貴者也,不願人之膏粱矣;

 

膏粱,細粱如膏者也;

 

文繡,繡衣服也;)

 

疏「孟子曰」至「文繡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所貴在身,人不知求,膏粱文繡,己之所優,趙孟所貴,何能比之;

 

是以君子貧而樂也;

 

「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至「文繡也」,孟子言凡所願欲其貴者,世人所同其心也,以其人皆欲之也;

 

然而人人有貴,隻在其己者,但不思之耳;

 

凡人所貴者,非是良貴也;

 

良貴者,不以爵而貴者,是謂良貴,如下文所謂仁義廣譽者是也;

 

且以趙孟,晉卿之貴,雖為所貴者,然而趙孟又能賤之,是人之所貴者,非為良貴也;

 

此孟子所以引而喻也,以其趙孟者,即晉襄公之臣趙盾者是也,是為晉卿;

 

然入為晉卿,出則為盟主,是謂貴矣,奈何其賢則不及趙襄,其良則不及宣子,則所貴特人爵之貴耳,如此得無賤耶?故曰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也;

 

《詩•大雅•既醉》之篇有云:既醉之以酒,既飽之以德;

 

是言飽乎仁義者也;

 

是亦所謂德將於醉之意同,謂德則仁義是也;

 

言飽乎仁義,所以不願人之膏粱之味乎,案《禮》云公食大夫,則稻粱為嘉膳,則膏粱,味之至珍者也;

 

然而不願人之膏粱,則以仁義為膏粱;令聞廣譽之名聲既施飾於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

 

案《詩》以一裳為顯服,則文繡為服之至美者也;

 

然而不願人之文繡,則以令聞廣譽為文繡也;

 

蓋令聞者,以其內有仁義之德,則人將不特見而善之,又有以聞而善之者也,故云令聞;

 

令,譽令,善也;聞,名聲,而人所聞之也;

 

廣譽者,亦以內有仁義之德,則不特近者美喻之,而遠者又有以美譽焉,故云廣譽;

 

廣,遠大也;譽,美稱也;

 

凡此孟子所以教時人之云耳;

 

故論君子貧而樂,如顏子在陋巷,而不改其樂者,是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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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1 21:29:51 | 只看該作者

孟子正義 卷十一


孟子曰:「仁之勝不仁也,猶水之勝火;

 

今之為仁者,猶以一杯水救一車薪之火也,不熄,則謂之水不勝火;

 

此又與於不仁之甚者也,亦終必亡而已矣;」

 

(水勝火,取水足以製火,一杯水何能救一車薪之火也,以此則謂水不勝火;

 

為仁者亦若是,則與作不仁之甚者也,亡猶無也,亦終必亡仁矣;)

 

疏「孟子」至「已矣」;

 

○正義曰:此章指言為仁不至,不反諸己,謂水勝火,熄而後己;不仁之甚,終必亡矣;為道不卒,無益於賢也;

 

孟子言為仁勝強於不仁也,若水之勝火矣;

 

今之為仁者,不知反本心而為仁,如以一杯杓水而救一車薪之火也;

 

火不熄滅,則謂水不勝火,以為不仁勝,仁此又與於不為仁者又甚之也;

 

以其有過於不為仁者也,是亦終必亡其仁矣;

 

且如湯、武之至仁,然後勝桀、紂之至不仁也;

 

今之為仁,但以轉粟移民之為仁,而望民多於鄰國;以羊易牛之仁,而欲朝秦、楚而撫四夷:是若一杯水而望救一車薪之火也,此所以終必亡其仁矣;

 

此吾孟子所以有激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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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1 21:30:10 | 只看該作者

孟子正義 卷十一


孟子曰:「五穀者,種之美者也;

 

苟為不熟,不如荑稗;

 

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

 

(熟,成也;

 

五穀雖美,種之不成,則不如荑稗之草甚實可食;

 

為仁不成,猶是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功毀幾成,人在慎終,五穀不熟,荑稗是勝,是以為仁以其成也;

 

孟子言五穀者,是天下種之美者也,苟五穀不成,則不勝荑稗之所奮;

 

夫仁者,亦天下道之美者也,苟為仁不成,則不勝不仁之所害;

 

故云夫仁亦在乎成之而已矣;

 

此章與前章相類,亦若齊宣有愛牛之仁,而功不至於百姓;梁惠有移民之仁,而民不加多於鄰國:是為仁不成之過也;

 

五穀已說於前矣;

 

云荑稗者,即禾中之莁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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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1 21:30:43 | 只看該作者

孟子正義 卷十一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誌於彀;

 

學者亦必誌於彀;

 

(羿,古之善射者;

 

彀,張弩付的者,用思要時也;

 

學者誌道,猶射者之張也;)

 

大匠誨人,必以規矩;

 

學者亦必以規矩;」

 

(大匠,攻木之工;

 

規所以為圓也,矩所以為方也;

 

誨,教也;

 

教人必須規矩,學者以仁義為法式,亦猶大匠以規矩者也;)

 

疏「孟子」至「規矩」;

 

○正義曰:此章指言事各有本,道有所隆,彀張規矩,以喻為仁;學不為仁,猶是二教,失其法而行之者也;

 

孟子言羿為善射者,其教人射,必誌在於勢;

 

勢者,張弓也,張弓以其力分之所至處也;

 

言羿雖善射,其教人亦必求之於力分之內也;

 

大匠為攻木之工者,其教誨人為匠,必在於規矩;

 

規所以為圓之度,矩所以為方之度,以其規矩為法度之至者也;

 

言大匠誨人,亦必求之於法度內也;

 

羿教人既求之於力分之內,則學之者亦必求於力分之內矣;

 

大匠誨人,既求之於法度之內,則學之者,亦必求於法度之內矣;

 

然必皆求於力分之內者,以其力分所不到,則射亦末如之何矣;

 

法度者亦如是矣;

 

此喻人以道教人,而學之者亦如此耳;

 

如皆不求之於力分之內與法度之內,則於道終亦不得矣;

 

○注羿古之攻射者與匠為攻木之工者;

 

○正義曰:此已說於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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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二


告子章句下(凡十六章)

疏正義曰:此卷趙氏分為下卷者也。

 

此卷十有六章。

 

其一章言臨事量宜,權其輕重,以禮為先,食色為後,若有偏殊,從其大者。

 

二章言天下大道,人病不由,不患不能,是以曹交請學,孟子辭焉。

 

三章言生之膝下,一體而分,當親而疏,怨慕號天,是以《小弁》之怨,未足以為愆也。

 

四章言上之所欲,下以為俗。

 

五章言君子交接,動不違道,享見之儀,亢答不差。

 

其六章見幾而作,不俟終日,孔子將行,冕不及稅。

 

七章言王道浸衰,轉為罪人。

 

八章言招攜懷遠,貴以德禮,義勝為上,戰勝為下。

 

九章言善為國者,必藏於民,賊民以往,其餘何觀。

 

十章言先王典禮,萬世可遵,什一供貢,下富上尊。

 

十一章言君子除害,普為人也。

 

十二章言民無信不立。

 

十三章言好善從人,聖人一概。

 

十四章言仕雖正道,亦有量宜,聽言為上,禮貌次之,困而免死,斯為下矣。

 

十五章言聖賢困窮,天堅其誌,次賢感激,乃奮其意。

 

十六章言學而見賤,恥之大者,教誨之方,或析或引。

 

凡此十六章,合上卷二十章,是《告子》之篇有三十六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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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二


任人有問屋廬子曰:「禮與食,孰重?」

 

(任國之人問孟子弟子屋廬連,問二者何者為重)

 

曰:「禮重。」

 

(答曰:禮重)

 

「色與禮,孰重?」

 

曰:「禮重。」

 

(重如上也)

 

曰:「以禮食則饑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

 

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

 

(任人難屋廬子,云若是則必待禮乎?)屋廬子不能對。

 

明日之鄒,以告孟子,孟子曰:「於!

 

答是也何有?

 

(於音烏,歎辭也。

 

何有為不可答也)

 

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樓;

 

金重於羽者,豈謂一鉤金與一輿羽之謂哉!

 

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食重?

 

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

 

(孟子言夫物當揣量其本,以齊等其末。

 

知其大小輕重乃可言也。

 

不節其數,累積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樓。

 

岑樓,山之銳嶺者,寧可謂寸木高於山邪?

 

金重於羽,謂多少同而金重耳,一帶鉤之金,豈重一車羽邪?

 

如取食、色之重者,比禮之輕者,何翅食、色重哉!

 

翅,辭也。

 

若言何其重也)

 

往應之曰:「『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

 

逾東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

 

(教屋廬子往應任人如是。

 

紾,戾也。

 

摟,牽也。

 

處子,處女也。

 

則是禮重,食、色輕者也)

 

疏「任人」至「摟之乎」

 

○正義曰:此章指言臨事量宜,權其輕重,以禮為先,食、色為後,若有偏殊,從其大者。

 

屋廬子未達,故譬摟、紾也。

 

「任人有問屋廬子曰:禮與食孰重」,任人,任國之人,任國之人有問屋廬子曰:禮與食二者,何者為重?

 

「曰禮重」,屋廬子答之以為禮重。

 

屋廬子,孟子弟子也。

 

任人又問色與禮二者孰重?

 

「曰禮重」,屋廬子又答之以為禮重。

 

「曰:以禮食則饑而死」至「必親迎乎」,任人又問之曰:人若待有禮然後食,則饑餓而死,不待禮而食者,則得其食而不見饑餓,必待以禮然後食乎?

 

任人意以為不待禮而食也。

 

行親迎婚之禮,則不得其妻,不待親迎之禮,則得其妻,必待親迎之禮?

 

任人意又以為不待親迎也。

 

所謂禮食者,案《禮》云:「主人親饋則客祭,主人不親饋則客不祭。」

 

故君子苟無禮,雖美不食焉,凡此之謂。

 

所謂親迎者,又案《禮》云:夏氏迎於庭,商人迎於室,周人迎於戶,凡此是也。

 

今任人不知此為重,故以食、色並而問之。

 

「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以告孟子」,屋廬子未有言以答應,故不能對任人之問,乃明日之鄒國,以任人此言告於孟子。

 

「孟子曰:於!

 

答是也何有」至「則將摟之乎」,孟子見廬子不能答此言,乃而歎之曰:答此之言,何有難乎?

 

何為不可答也。

 

言凡物有常,如不揣量其本,但齊等其末,則雖方寸之木,可令高於岑樓。

 

岑樓,山之銳峰也。

 

此乃齊等其末,而不量其本之謂也。

 

言雖可謂之一帶鉤之金與一車羽毛之謂哉,是亦不揣其本,而齊其末之謂也。

 

以其揣之以本,則方寸之木不能過於岑樓,一帶鉤之金不能重於一車之羽也。

 

如不揣其本,則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比喻之,何啻食為重也。

 

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比並之,則何啻為色重也。

 

如此,是猶積累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樓;

 

積疊一車之羽毛,可使重於一鉤金也。

 

是則任人不揣其本,而齊其末也。

 

且為不以禮食則饑而死,則人誰不以食為重也;

 

不親迎則得妻,則人誰不以色為重也。

 

故孟子所以於此又教之屋廬子,使往應於任人曰:紾戾其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其食,不紾戾之則不得其食,則將可以紾戾兄之臂乎?

 

逾越東家之牆而牽其處女,則得為之妻,不牽之則不得為之妻,則將可以牽處女乎?

 

言不可如是也,故以「乎」

 

言之。

 

所謂東家則托此言之矣,如謂鄰家也。

 

然而鄰亦有西、南、北,何不言之,蓋言東,則西、南、北不言而在矣。

 

○注「任國」

 

○正義曰:任,薛同姓之國,在齊楚之間,後亦有案文,在孟子居鄒之段。

 

○注「岑樓,山之銳嶺」

 

○正義曰:釋云:山小而高者曰岑。

 

是知岑樓即知為銳嶺之峰也。

 

曰樓者,蓋重屋曰樓,亦取其重高之意也。

 

○注云「處女」

 

○正義曰:「未嫁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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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二


曹交問曰:「人皆可以為堯、舜,有諸?」

 

孟子曰:「然。」

 

(曹交,曹君之弟。

 

交,名也。

 

答曰然者,言人皆有仁義之心,堯、舜行仁義而已)

 

「交聞文王十尺,湯九尺。

 

今交九尺四寸以長,食粟而已,如何則可?」

 

(交聞文王與湯皆長而聖。

 

今交亦長,獨但食粟而已,當如之何?

 

)曰:「奚有於是?

 

亦為之而已矣。

 

有人於此,力不能勝一匹雛,則為無力人矣。

 

今曰舉百鈞,則為有力人矣。

 

然則舉烏獲之任,是亦為烏獲而已矣。

 

夫人豈以不勝為患哉?

 

弗為耳。

 

(孟子曰:何有於是言乎?

 

仁義之道,亦當為之乃為賢耳。

 

人言我力不能勝一小雛,則謂之無力之人。

 

言我能舉百鈞,百鈞,三千斤也,則謂之有力之人。

 

烏獲,古之有力人也,能移舉千鈞。

 

人能舉其所任,是為烏獲才也。

 

夫一匹雛不舉,豈患不能勝哉?

 

但不為之耳)

 

徐行後長者謂之弟,疾行先長者之不弟。

 

夫徐行者,豈人所不能哉!

 

所不為也。

 

(長者,老者也。

 

弟,順也。

 

人誰不能徐行者,患不肯為也)

 

堯、舜之道,孝悌而已矣。

 

子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是堯而已矣。

 

子服桀之服,誦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已矣。」

 

(孝悌而已,人所能也。

 

堯服,衣服不逾禮也。

 

堯言,仁義之言。

 

堯行,孝悌之行。

 

桀服,譎詭非常之服。

 

桀言,不行仁義之言。

 

桀行,淫虐之行。

 

為堯似堯,為桀似桀而已矣)

 

曰:「交得見於鄒君,可以假館,願留而受業於門。」

 

(交欲學於孟子,願因鄒君假館舍,備門徒也)

 

曰:「夫道,若大路然,豈難知哉?

 

人病不求耳。

 

子歸而求之,有餘師。」

 

(孟子言堯、舜之道,較然若大路,豈有難知,人苦不肯求耳。

 

子歸曹而求行其道。

 

有餘師,師不少也,不必留館學也)

 

疏「曹交」至「餘師」。

 

○正義曰:此章指言天下大道,人病由之,病於不為,不患不能,是以曹交請學,孟子辭焉,蓋《詩》三百,一言以蔽之。

 

「曹交問曰:人皆可以為堯、舜,有諸」,曹交,曹君之弟也,姓曹名交。

 

然曹交問孟子曰:凡人皆可以為堯、舜二帝,有諸否乎?

 

「孟子曰然」,孟子答之,以為誠如是也。

 

「交聞文王十尺」至「如何則可」

 

者,曹交又言,交嚐聞文王身長十尺,湯王身長九尺,今交身亦長九尺四寸,但獨食粟而已,當如之何則可以為堯、舜。

 

「曰奚有於是」至「是桀而已矣」,孟子答之,曰何有於此言之謂乎!

 

言非論身長、短之謂也,所以為堯舜者,是亦為之而已。

 

且托今有人於此,其力不能舉任一匹雛之小,是則為無筋力之人也。

 

今又曰能舉任三千鈞之重,則為有筋力之人也。

 

如是言之,則能舉烏獲千鈞之重任者,此亦足為烏獲之徒而已矣。

 

且夫人豈以不能舉勝一匹夫之雛小為憂患哉!

 

但不為之耳。

 

如用力舉之,則勝矣。

 

以言人之所欲為堯舜者,豈患其不能為之哉?

 

亦但不為之耳。

 

且以徐緩而行,後於長者,是謂之悌順;

 

急疾而行,先於長者,謂之不悌順。

 

夫徐緩而行者,豈凡人所不能如是哉!

 

但所不為徐行之矣。

 

夫堯舜二帝,之道而已,子今若身服堯之法服,以衣服不越禮,口誦堯之法言,以其言有法度,所行則行堯所行堯所行之跡,以其行不淫虐,如此,是亦為堯之徒矣。

 

若子於今身乃服桀非常之服,口誦詭懦之言,所行乃行桀淫虐之行,如此,是亦為桀而已矣。

 

「交得見於鄒君」至「於門」,曹交聞孟子言至此,乃曰:交得見鄒君,可以因而假館舍,願留止而受業於夫子之門,而學於孟子也。

 

「曰:夫道若大路」至「餘師」,孟子乃答之曰:夫道若大路,較然易行也,豈為難知者哉?

 

言不難知也。

 

但人病不求之耳,子歸曹而自能求之而行其道,亦不少師也,何必願受業於我。

 

孟子所以答之此者,蓋為曹交欲挾鄒君而問,是挾貴而問者也,是以辭之而已,抑亦不屑教誨之謂也。

 

○注「百鈞三千斤」。

 

○正義曰:已前篇說之矣。

 

○注「烏獲有力人也」。

 

○正義曰:案皇甫士安《帝王世紀》云:秦武王好多力之士,烏獲之徒並皆歸焉。

 

秦王於洛陽舉周鼎,烏獲兩目血出。

 

六國時人也。

 

孟子假是而開辟曹交之蔽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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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二


公孫醜問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詩也。』」

 

孟子曰:「何以言之?」

 

曰:「怨。」

 

(高子,齊人也。

 

《小弁》,《小雅》之篇,伯奇之詩也。

 

怨者,怨親之過,故謂之小人)

 

曰:「固哉!

 

高叟之為詩也。

 

有人於此,越人關弓而射之,則己談笑而道之,無他,疏之也。

 

其兄關弓而射之,則己垂涕泣而道之,無他,戚之也。

 

《小弁》之怨,親親也。

 

親親,仁也。

 

固遙夫,高叟之為詩也。

 

(固,陋也。

 

高子年長,孟子曰:陋哉!

 

高父之為詩也。

 

疏越人,故談笑。

 

戚,親也,親其兄,故號泣而道之,怪怨之意也。

 

伯奇,仁人,而父虐之,故作《小弁》之《詩》曰:何辜於天?

 

親親而悲怨之辭也。

 

重言固陋,傷高叟不達詩人之意也)

 

曰:「《凱風》何以不怨?」

 

(《詩•邶風•凱風》之篇也。

 

公孫醜曰:《凱風》,亦孝子之詩,何以獨不怨?

 

)曰:「《凱風》,親之過小者也。

 

《小弁》,親之過大者也。

 

親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

 

親之過小而怨,是不可磯也。

 

愈疏,不孝也。

 

不可磯,亦不孝也。

 

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

 

(孟子曰:《凱風》言「莫慰母心」,母心不悅也,知親之過小也。

 

《小弁》曰「行有死人,尚或墐之」,而曾不閔己,知親之過大也。

 

愈,益也。

 

過已大矣。

 

而孝子不怨思其親之意何為如是!

 

是益疏之道也,故曰不孝。

 

磯,激也。

 

過小耳,而孝子感激,輒怨其親,是亦不孝也。

 

孔子以舜年五十而慕其親不殆,稱曰孝之至矣,孝之不可以已也。

 

知高叟譏《小弁》為不得矣)

 

疏「公孫醜」至「而慕」。

 

○正義曰:此章指言生之膝下,一體而分,喘息呼吸,氣通於親,當親而疏,怨慕號天,是以《小弁》之怨,未足以為愆也。

 

「公孫醜問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詩也」,高子,齊人也,公孫醜問孟子曰:高子有云《小弁》之詩,是小人之詩也。

 

「孟子曰:何以言之」,孟子又問孫醜,以謂高子何以言為小人之詩。

 

「曰怨」,孫醜又答之,曰為其有怨也。

 

「曰:固哉!

 

高叟之為詩也」

 

又至「為詩也」,固,陋矣;

 

高子老,孟子稱曰叟,蓋叟,長老之稱也。

 

孟子曰:陋哉!

 

高叟之謂此詩為小人之詩也。

 

今且托以有人於此,是為越南蠻人,被人彎弓而射之,則己見之,則但談笑而道之也,此無他,是與越人疏也。

 

其兄如被人彎弓而射之,則己見之必垂涕淚,號泣而道之,此無他,是與兄為親也。

 

《小弁》之詩,其辭有怨,是親親之故也。

 

親親,仁道也。

 

陋矣夫,高子之謂此詩為小人之詩也,然孟子所以重言之,深誚高子不達詩人之意之甚者也。

 

「曰《凱風》何以不怨」,公孫醜再問孟子,然則《凱風》亦孝子之詩也,何以獨不怨?

 

《凱風》,《邶風》之詩也。

 

「曰《凱風》,親之過小者也」至「五十而慕」

 

者,孟子又答之曰:《凱風》之詩,是親之過小者也,以詩觀之,有曰「有子七人,莫慰母心」,是為親之過小者也;

 

《小弁》之詩,是親之過大者也,以詩觀之,有曰「何辜於天,我罪伊何」,是則怨以責己,為親之過大者也。

 

親之過大而不怨慕之,是益疏其親也。

 

親之過小而怨之,是懟其親也,是謂父母不可以磯激之者也。

 

是親之過大者,以其幽王信褒姒讒言,疏太子宜臼之親,非特放之,又將以殺之,是以《小弁》為太子之傅作焉,而著父之過為大者也。

 

親之過小者,以其先王製禮,夫死,妻稚子幼,然後其妻始與適人,今七子之母,則非稚齒子幼者也,乃反不安其室而欲去嫁,是以《凱風》美孝子,以著母之過為小者也。

 

故曰益疏其親而不怨慕之者,是不孝者也;

 

謂父母不可激之者,是亦不為孝也。

 

云磯者,蓋磯,激也,若微切以感激之,以幾諫者也,譬如石之激水,順其流而激之耳。

 

今乃謂親之不可幾諫,安得謂孝子乎?

 

所以云愈疏不孝也,不可磯亦不孝也。

 

又引孔子有云舜其為至孝者耳,以其但亦五十之年,尚能慕親矣。

 

孟子又引以此,蓋謂至孝則當怨慕之也。

 

然則《小弁》之怨,安得謂為小人乎!

 

宜高子所以見誚於吾孟子矣。

 

○注「伯奇仁人,而父虐之」至「何辜於天」。

 

○正義曰:按《史記》云:幽王嬖愛褒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廢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為後,後幽王得褒姒,愛之,欲廢申後,並去太子宜臼,以褒為後,以伯服為太子。

 

後立為平王者,是宜臼者也。

 

以此推之,則伯奇,宜臼也。

 

故《小弁》之詩注云:「幽王娶申女,生太子宜臼。

 

又娶褒姒,生子伯服,立以為後,而放宜臼,將殺之。

 

故也。

 

○注「《凱風》」至「《小弁》曰行有死人,尚或墐之」。

 

○正義曰:《凱風》,美孝子之詩也。

 

云「莫慰母心」

 

者,注云:慰,安也。

 

言有子七人,無以安母之心也。

 

云「行有死人,尚或墐之」

 

者,注云「墐,路塚也」。

 

箋云:「相視投掩之行道也,視彼人將掩兔,尚有先驅走之者,道中有死人,尚有覆墐之成其墐者,言其心所不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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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二


宋巠將之楚,孟子遇於石丘,曰:「先生將何之?」

 

(宋巠,宋人名巠,學士年長者,故謂之先生。

 

石丘,地名也。

 

道遇,問欲何之也)

 

曰:「吾聞秦、楚構兵,我將見楚王說而罷之。

 

楚王不悅,我將見秦王說而罷之。

 

二王我將有所遇焉。」

 

(巠自謂往說二王,必有所遇,得從其誌也)

 

曰:「軻也請無問其詳,願聞其指,說之將何如?」

 

(孟子敬宋巠,自稱其名曰軻。

 

不敢詳問,願聞其指,欲如何說之)

 

曰:「我將言其不利也。」

 

(巠曰:「我將為二王言興兵之不利也)

 

曰:「先生之誌則大矣,先生之號則不可。

 

先生以利說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悅於利,以罷三軍之師,是三軍之士樂罷而悅於利也。

 

為人臣者,懷利以事其君;

 

為人子者,懷利以事其父;

 

為人弟者,懷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終去仁義,懷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

 

(孟子曰:先生誌誠大矣,所稱名號不可用也。

 

二王悅利罷三軍,三軍士樂之而悅利,則舉國尚利以相接待,而忘仁義,則其國從而亡矣)

 

先生以仁義說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悅於仁義而罷三軍之師,是三軍之士樂罷而悅於仁義也。

 

為人臣者,懷仁義以事其君;

 

為人子者,懷仁義以事其父;

 

為人弟者,懷仁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懷仁義以相接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何必曰利?」

 

(以仁義之道,不忍興兵,三軍之士悅,國人化之,鹹以仁義相接,可以致王,何必以利為名也)

 

疏「宋巠」至「何必曰利」。

 

○正義曰:此章指言上之所欲,下以為俗,俗化於善,久而致平;

 

俗化於惡,久而致傾。

 

是以君子創業,慎其所以為名也。

 

「宋巠將之楚,孟子遇於石丘,曰先生將何之」,宋巠,宋國之人,姓宋名巠,孟子尊老之曰先生。

 

宋巠將欲往楚國,孟子相逢於石丘之地,石丘則宋國地也。

 

孟子乃問之曰:先生將何往?

 

「曰:吾聞秦、楚構兵」至「我將有遇焉」,宋巠答孟子曰:我聞秦、楚二國交兵,我將見楚王說而罷之。

 

如楚王不悅我說,我將又見秦王說而罷之。

 

秦、楚二王,我將有所得從其誌也。

 

「曰軻也」至「將何如」,孟子敬宋巠,故自稱名,曰:軻也請無敢問其詳悉,願聞其指,意說之將如何說之。

 

「曰:我將言其不利也」,巠答之曰:我將說之,以言其興兵之不利也。

 

「曰先生之誌則大矣」至「何必曰利」,孟子又答之,曰先生之誌則誠為大矣,先生之名號則不可用也。

 

先生今以利說秦、楚二王,秦、楚二王悅於利,是必罷三軍之眾,萬二千五百人為軍,三軍之眾乃三萬七千五百人也。

 

如此,是三軍之士卒樂罷兵而悅利也。

 

為人臣者,苟懷抱其利以奉君;

 

為人子者,又懷抱利以事其父;

 

為人弟者,又懷抱利以奉其兄:是則君臣、父子、兄弟終皆亡去仁義之道,特懷利以相接待。

 

君臣、父子、兄弟皆以利相接待,然而不身亡者,未之有也。

 

言必亡其身矣。

 

先生將以仁義之道說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悅從仁義而罷去三軍之眾也。

 

如此,是三軍之士卒樂罷兵而悅從於仁義也。

 

為人臣者,懷抱仁義之道以奉其君;

 

為人子者,懷抱仁義之道以奉其父;

 

為人弟者,懷抱仁義之道以奉其兄:是則君臣、父子、兄弟乃去其利,而抱仁義相接待也。

 

既懷抱仁義而相接待,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兄兄弟弟,如此則不為王者,未之有也。

 

言如此則可以為王矣,何必曰利以說之乎!

 

蓋為利則其害至於亡身,為仁義則其利至於王,故曰何必曰利也。

 

此孟子所以持仁義之道教宋巠事其秦、楚,譏其欲以利說秦、楚也。

 

○注「宋巠,宋人,名巠」。

 

○正義曰:案《荀卿•非十二子》云:「不知壹天下,建國家之權稱,曾不足以容辨異、懸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宋鈃也。」

 

楊倞云:「宋鈃,宋人,與孟子、尹文子,彭蒙,慎到同時。」

 

《孟子》作宋巠,巠與鈃同,口莖反,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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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二


孟子居鄒。

 

季任為任處守,以幣交,受之而不報。

 

處於平陸,儲子為相,以幣交,受之而不報。

 

(任,薛之同姓小國也。

 

季任,任君季弟也。

 

任君朝會於鄰國,季任為之居守其國,致幣帛之禮以交孟子,受之而不報。

 

平陸,齊下邑也。

 

儲子,齊相也,亦致禮以交於孟子,孟子而不答之也)

 

他日,由鄒之任,見季子;

 

由平陸之齊,不見儲子。

 

屋廬子喜曰:「連得間矣!」

 

問曰:「夫子之任見季子,之齊不見儲子,為其為相與?」

 

(連,屋廬子名也。

 

見孟子答此二人有異,故喜曰:連今日乃得一見夫子與之間隙也。

 

俱答二人,獨見季子,不見儲子者,以季子當君國子民之處,儲子為相,故輕之邪)

 

曰:「非也。

 

《書》曰:『享多儀,儀不及物,曰不享。

 

惟不役誌於享。』

 

為其不成享也。

 

(孟子曰:非也。

 

非以儲子為相,故不見。

 

《尚書•洛誥篇》曰「享多儀」,言享見之禮多儀法也。

 

物,事也。

 

儀不及事,謂有闕也,故曰不成享禮。

 

儲子本禮不足,故我不見也)

 

屋廬子悅。

 

或問之,屋廬子曰:「季子不得之鄒,儲子得之平陸。」

 

(屋廬子已曉其意,聞義則服。

 

人問之曰:「何為若是?

 

屋廬子曰:季子守國,不得越境至鄒,不身造孟子可也;

 

儲子為相,得循行國中,但遙交禮,為其不尊賢,故禮答而不見之也)

 

疏「孟子居鄒」至「平陸」。

 

○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交接,動不違禮,享見之儀,亢答不差,是以孟子或見或否,各以其宜者也。

 

「孟子居鄒」至「而不報」,言孟子居處鄒國,季任為任國居守者也。

 

以其任國之君朝會於鄰國,季任為居守其國也。

 

季任為居守,以幣帛之禮以交孟子,孟子受而不答。

 

孟子為齊卿相之時,居處於平陸,齊之下邑,儲子為齊相,以幣帛交孟子,孟子亦受之而不答。

 

「他日,由鄒之任」至「不見儲子」,言孟子異日自鄒之任國,乃見其季子;

 

自平陸往齊國,乃不見儲子。

 

「屋廬子喜曰」至「為相與」,屋廬子見孟子於此二人見與不見,故喜而言曰:連於今日得間隙與夫子為語矣。

 

故問孟子曰:夫子往任國乃見季子,往齊國乃不見儲子,是為其儲子為齊相,故欲輕之歟?

 

「曰非也」至「為其不成享也」,孟子答之曰:非為其為相,故不見而輕之耳。

 

以其《尚書•洛誥》篇有云「享多儀」,言享見之禮多儀法也。

 

如儀不及享獻之物,是曰不享。

 

以其無儀法,雖有物以享之,但亦如不享耳。

 

惟在上者,不役使下之誌於享也,是以我不見儲子者,為其儀不及物,不成享也,我所以受之幣而不見答也。

 

「屋廬子悅」至「得之平陸」,屋廬子已曉,故聞孟子言而喜悅。

 

或人見屋廬子,故問之曰:此《洛誥》云,是何之謂?

 

屋廬子答之曰:季子以其守國,故不得越境親至鄒國見孟子,故但以幣交孟子,孟子所以往而見答也。

 

儲子為齊相,得循行國中,可以親至平陸見孟子,然以不親見之,但亦以幣交之,是其不尊賢者也,是所謂儀不及物,為不成享也,孟子所以之齊,故不見而答之也。

 

○注「 任,薛之同姓。」

 

○正義曰:案魯隱公十一年《左傳》云:「滕侯、薛侯來朝,爭長,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寡人若朝於薛,不敢與諸任齒。』」

 

杜預云:「薛,任姓也。

 

齒,列也。」

 

是知薛與任為同姓也。

 

○注「 《尚書•洛誥》篇云」。

 

○正義曰:此篇召公既相宅,周公往營成周,使來告卜,作此《洛誥》之篇也。

 

孔安國云:既成洛邑,將欲成王告以居洛之義也。

 

云「享多儀」至「惟不役誌於享」

 

者,案安國傳云:「奉上謂之享,言奉上之道多威儀,威儀不及於禮物,惟曰不奉上。

 

人君惟不役誌於奉上,則凡人化之。

 

惟曰不奉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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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二


淳於髡曰:「先名實者,為人也。

 

後名實者,自為也。

 

夫予在三卿之中,名實未加於上下而去之,仁者固如此乎?」

 

(淳於,姓。

 

髡,名也。

 

齊之辨士。

 

名者,有道德之名。

 

實者,治國惠民之功實也。

 

齊,大國,有三卿,謂孟子嚐處此三卿之中矣。

 

未聞名實,下濟於民,上匡其君,而速去之。

 

仁者之道,固當然邪?

 

)孟子曰:「居下位,不以賢事不肖者,伯夷也。

 

五就湯,五就桀者,伊尹也。

 

不惡汙君,不辭小官者,柳下惠也。

 

三子者,不同道,其趨一也。」

 

(伊尹為湯見貢於桀,桀不用而歸湯,湯複貢之,如此者五。

 

思濟民,冀得施行其道也。

 

此三人雖異道,所履則一也)

 

「一者何也?」

 

(髡問一者何也)

 

曰:「仁也。

 

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

 

(孟子言君子進退行止,未必同也,趨於屢仁而已。

 

髡為其速去,故引三子以喻意也)

 

曰:「魯繆公之時,公儀子為政,子柳、子思為臣,魯之削也滋甚。

 

若是乎賢者之無益於國也。」

 

(髡曰:魯繆公時,公儀休為執政之卿。

 

子柳,泄柳也;

 

子思,孔子之孫伋也,二人為師傅之臣。

 

不能救魯之見削奪亡其土地者多。

 

若是,賢者無所益於國家者,何用賢為?

 

)曰:「虞不用百裏奚而亡,秦繆公用之而霸。

 

不用賢則亡,削何可得歟?」

 

(孟子云:百裏奚所去國亡,所在國霸,無賢國亡,何但得削?

 

豈可不用賢也!

 

)曰:「昔者王豹處於淇,而河西善謳。

 

綿駒處於高唐,而齊右善歌。

 

華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變國俗。

 

有諸內必形諸外,為其事而無其功者,髡未嚐睹之也。

 

是故無賢者也,有則髡必識之。」

 

(王豹,衛之善謳者。

 

淇,水名。

 

《衛詩•竹竿》之篇曰:「泉源在左,淇水在右。」

 

《碩人》之篇曰:「河水洋洋,北流活活。」

 

衛地濱於淇水,在北流河之西,故曰處淇水而河西善謳,所謂鄭衛之聲也。

 

綿駒,善歌者也。

 

高唐,齊西邑。

 

綿駒處之,故曰齊右善歌。

 

華周,華旋也。

 

杞梁,杞殖也。

 

二人,齊大夫,死於戎事者,其妻哭之哀,城為之崩,國俗化之,則效其哭。

 

髡曰:如是歌、哭者尚能變俗,有中則見外。

 

為之而無功者,髡不聞也。

 

有功,乃為賢者,不見其功,故謂之無賢者也。

 

如有之,則髡必識之矣)

 

曰:「孔子為魯司寇,不用,從而祭,燔肉不至,不稅冕而行。

 

不知者以為為肉也,其知者以為為無禮也,乃孔子則欲以微罪行,不欲為苟去。

 

君子之所為,眾人固不識也。」

 

(孟子言孔子為魯賢臣。

 

不用,不能用其道也。

 

從魯君而祭於宗廟,當賜大夫以胙,燔肉不至。

 

膊炙者為燔,《詩》云:「燔炙芬芬,反歸其舍。」

 

未及稅冕而行,出適他國。

 

不知者以為不得燔肉而慍也。

 

知者以為為君無禮,乃欲以微罪行。

 

燔肉不至我黨,從祭之禮不備,有微罪乎,乃聖人之妙旨,不欲為,誠欲急去也。

 

眾人固不識君子之所為,謂髡不能知賢者之誌也)

 

疏「淳於」至「不識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見機而作,不俟終日,孔子將行,冕不及稅。

 

庸人不識,課以功實。

 

淳於雖辨,終亦屈服,正者勝也。

 

「淳於髡曰」至「固如是乎」,淳於髡,齊國之辨士也,淳於髡問孟子曰「先名實者,為人也,後名實者,自為也」,言名生於實者也,有功利之實,斯有功利之名,進而治國濟民,則名利在所先,故先名實者為人;

 

退而獨善其身,則功利在所後,故後名實者為自為。

 

今夫子嚐處於三卿之中,而名實未加及於上下而去之,仁人固肯如是乎?

 

髡之意,以為仁人必不如是也,故以此譏之。

 

蓋名實未加於上下,以其上無以輔佐君而治國,下無以惠澤而濟於民也。

 

「孟子曰」至「其趨也」

 

者,孟子乃答曰:居臣下之位,不肯以賢而奉事不肖者,是伯夷也,所謂「伯夷非其君不事」是矣;

 

五就於湯,五就於桀者,是伊尹也,所謂「何事非君,治亦進,亂亦進」是矣;

 

不恥惡汙君,不辭小官者,謂柳下惠也,所謂「爾為爾,我為我,爾焉能浼我哉?

 

阨窮而不憫,遺佚而不怨」是矣:此三子者,雖進退之道不同,然其所履則一而已。

 

「一者,何也」,髡又問孟子所謂其趨一者是何也。

 

「曰:仁也,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孟子又答,曰其一者,是一於仁也。

 

言三子進退行止皆一於仁也。

 

伯夷之仁,則見於必退以為清;

 

伊尹之仁,則見於必進而為任;

 

下惠之仁,則見於不必進、亦不必退而為和。

 

如此,則君子進退行止,亦履仁而已,何用同其進退行止然後為仁也。

 

孟子所以引此三子而喻者,蓋謂之去齊,是亦伯夷之清者也,是亦有仁而已,故以是答淳於髡。

 

「曰:魯繆公之時,公儀子為政」至「無益於國也」,髡又曰魯繆公之時,公儀休為執政之鄉,泄柳、孔伋為師傅之臣,而魯國為敵國所侵削益甚,如此,是賢者不能拯救之,是賢者無所益於國家也。

 

「曰:虞不用百裏奚而亡」至「何可得歟」

 

者,孟子又答之,曰虞君不能信用百裏奚而亡其國,秦繆公任用之而得為霸,是則不能用賢則國亡矣,何特止於見削歟?

 

故曰「削何可得歟」

 

 

蓋百裏奚知虞公之不可諫而去之秦,而穆公釋其囚,授之以國政,號曰五羖大夫,是其事也,又說於《萬章》首卷之末詳矣。

 

「曰昔者王豹處於淇上」至「識之」

 

者,髡又曰往日衛之善謳詠者王豹居於淇水,而西河之人皆善謳;

 

齊之善謳詠者綿駒居於高唐,而齊右之人皆能善歌:凡此是皆以謳相尚,故然也。

 

齊之二大夫華周、杞梁皆死於戎事,其二人妻哭哀,城為之崩,國俗化之,而皆效其哭,是以如此歌、哭者,尚能變化其俗,則有諸中必見於外。

 

如無其功者,髡未曾見之也。

 

如此是故無賢者也,有賢者則髡必知之矣。

 

淳於髡所以又言之此者,以其不知繆公不能師公儀休、泄柳、子思三子之道,徒疑之以為不賢,又以此明孟子名實未加於上下而去之亦若是矣。

 

故引而言之,複譏於孟子。

 

淇水、河西、高唐、齊右,皆地名也。

 

「曰孔子為魯司寇」至「眾人固不識也」,孟子又答,曰孔子嚐為魯國司寇之官,不得用其道,從魯君祭於宗廟,當賜大夫以胙燔肉,且不至孔子,孔子遂反歸其舍,未及脫祭祀之冕而適他國。

 

不知孔子者,以謂孔子不得燔肉,故為此而行也。

 

其知孔子者,以謂為君無禮,乃欲以微罪行。

 

微罪,以其孔子為司寇大夫之官,凡有祭,則大夫之黨黨從君祭,既從祭之,禮有不備,所以有罪矣。

 

然則君子之所為者,庸眾之人固不能識而知也。

 

孟子言此者,又有以譏誚髡也。

 

意謂吾之去齊,是亦君子之道也,豈淳於髡所識也。

 

○注「 淳於髡」至「然也」。

 

○正義曰:案《史記•列傳》云「淳於髡者,齊之贅婿也。

 

長不滿七尺,滑稽多辨,數使諸侯,未嚐屈辱。

 

齊威之時,喜隱好為淫樂長夜之飲酒,不治,委政於卿大夫,百官荒亂,諸侯並侵,國且危之,左右莫敢諫。

 

淳於髡曰:「國中有大鳥」

 

云云。

 

文恐煩,更不具述。

 

○注「 髡曰魯繆公」至「賢為」。

 

○正義曰:云「公儀休為執政之卿」

 

者,案《史記》云:「公儀休,魯博士,以高弟為魯相,奉法循理,無所變更,百官自正,使食祿者不得與下民爭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漢書》曰:「公儀子相魯,之其家,見織帛,怒而出。

 

其妻於舍而茹葵,慍而拔其葵,曰:「吾以食祿,又奪園夫、織女利乎?」

 

是公儀休執政之事也。

 

云「子柳,泄柳也」,《檀弓》云「子柳」,鄭注云:「子柳,魯敬仲皮之子,子碩兄也。」

 

子思,孔伋,已說於前矣。

 

○注「孟子云百裏奚去國」至「賢也」。

 

○正義曰:云百裏奚所去國亡、所在國霸者,即經所謂知虞之將亡而先去之、相秦而霸其君是也。

 

云何但得削者,如楊子云「或人問魯用儒而削,雄曰:魯不用真儒故也,如用真儒,無敵於天下,安得削」

 

亦是意也。

 

○注「王豹,衛之善謳」至「知之」。

 

○正義曰:王豹衛之善謳者,注案《衛詩》,以淇水在衛地。

 

《說文》云:「淇水出河內,其北山東入河。」

 

又《晉世家》云「晉西有河,西與秦接境,北邊翟,東至河內」是也。

 

《竹竿》、《碩人》,皆衛國之詩也。

 

云「高唐齊西邑」,案齊莊公元年「晉伐齊,至高唐」,杜氏曰「高唐在祝阿縣西北」是也。

 

云「華周,華旋也;

 

杞梁,杞殖也」,二人,齊大夫。

 

案魯襄公二十三年「齊莊公旋自晉,不入,遂襲莒。

 

杞梁、華旋載甲,夜入宿於莒郊。

 

明日,先遇莒子於蒲侯氏」。

 

杜注云:「近莒之邑也。」

 

「莒子重賂之,使無死,曰:『請有盟。』

 

華周對曰:『貪貨棄命,亦君所惡也。

 

昏而受命,日未中而棄之,何以事君?』

 

莒子親鼓之,從而伐之,獲杞梁。

 

莒人行成,齊侯歸,杞梁之妻於郊,使吊之。

 

辭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

 

若免於罪,猶有先人之敝廬在,下妾不得與郊吊。』

 

齊侯吊諸室。」

 

杜注云:杞梁,杞殖也。

 

華周即華旋也。

 

或云齊莊公襲莒,逐而死,其妻孟薑向城而哭,城為之崩。

 

○注「孔子為魯賢臣,從魯君而祭於宗廟,燔肉不至者」。

 

○正義曰:案《孔子世家》云:魯定九年,孔子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則之,由中都宰為司空,由司空為大司寇。

 

定公十三年,季氏將墮費,十四年,孔子由大司寇攝行相事,有喜色。

 

門人聞:君子禍至不懼,福至不喜。

 

孔子曰:有是言也。

 

於是誅大夫亂政者少正卯。

 

齊人歸女樂,定公有怠政事,子路曰:「夫子可以行矣。」

 

孔子曰:「魯今且郊,如致燔於大夫,則吾猶可止。」

 

於是不致燔俎於大夫,孔子遂行,宿於此,此魯國之南地也。

 

王肅曰:「燔,祭肉也。」

 

孔子因適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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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1 22:02:19 | 只看該作者

孟子正義 卷十二


告子章句下

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

 

(五霸者,大國秉直道以率諸侯,齊桓、晉文、秦繆、宋襄、楚莊是也。

 

三王:夏禹、商湯、周文王是也)

 

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

 

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

 

(謂當孟子之時諸侯及大夫也。

 

諸侯,臣,總謂之大夫。

 

罪人之事,下別言之)

 

天子適諸侯曰巡狩,諸侯朝於天子曰述職。

 

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

 

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養老尊賢,俊傑在位,則有慶,慶以地。

 

入其疆,土地荒蕪,遺老失賢,掊克在位,則有讓。

 

一不朝則貶其爵,再不朝則削其地,三不朝則六師移之。

 

是故天子討而不伐,諸侯伐而不討。

 

五霸者,摟諸侯以伐諸侯者也。

 

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

 

(巡狩、述職,皆以助人民。

 

慶,賞也。

 

養老尊賢,能者在位,賞之以地,益其地也。

 

掊克不良之人在位,則責讓之。

 

不朝而至三,則討之以六師,移之,就之也。

 

討者,上討下也。

 

伐者,敵國相征伐也。

 

五霸強摟牽諸侯以伐諸侯,不以王命也,於三王之法,乃為之罪人也)

 

五霸桓公為盛,葵兵之會諸侯,束牲載書而不歃血。

 

初命曰:『誅不孝,無易樹子,無以妾為妻。』

 

再命曰:『尊賢育才,以彰有德。』

 

三命曰:『敬老慈幼,無忘賓旅。』

 

四命曰:『士無世官,官事無攝;

 

取士必得,無專殺大夫。』

 

五命曰:『無曲防,無遏糴,無有封而不告。』

 

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於好。』

 

今之諸侯皆犯此五禁,故曰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

 

(齊桓公,五霸之盛者也,與諸侯會於葵丘,束縛其牲,但加載書,不複歃血。

 

言畏桓公,不敢負之,不得專誅不孝。

 

樹,立也。

 

已立世子,不得擅易也。

 

不得立愛妾為嫡妻也。

 

尊賢養才,所以彰明有德之人。

 

敬老愛小,恤矜孤寡,客羈旅勿忘忽也。

 

仕為大臣,不得世官,賢臣乃得世祿也。

 

官事無攝,無曠庶僚也。

 

取士必得賢也,立賢無方也。

 

無專殺大夫,不得以私怒行戮也。

 

無敢違王法而以己意設防禁也,無遏止穀糴不通鄰國也,無以私恩擅有封賞而不告盟主也。

 

言歸於好,無構怨也。

 

桓公施此五命,而今諸侯皆犯之,故曰罪人也)

 

長君之惡其罪小,逢君之惡其罪大。

 

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惡,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

 

(君有惡命,臣長大而宣之,其罪在不能拒逆君命,故曰小也。

 

逢,迎也。

 

君之惡心未發,臣以諂媚逢迎之,而導君為非,故曰罪大。

 

今諸侯之大夫皆逢君之惡,故曰罪人也)

 

疏「孟子」至「罪人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王道浸衰,轉為罪人,孟子傷之,是以博思古法,匡時君也。

 

「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至「五霸之罪人也」

 

者,又至「今之諸侯之罪人也」,孟子言齊桓、晉文、秦繆、宋襄、楚莊五霸者,乃為夏禹、商湯、周之罪人也;

 

今之諸侯,謂孟子時之諸侯,乃為五霸者之罪人也;

 

今之大夫,亦謂孟子時之大夫,乃為今之時諸侯之罪人也。

 

自「天子適諸侯」至「三王之罪人也」

 

者,此一段是孟子自解五霸為三王之罪人也。

 

「天子適諸侯曰巡守」至「助不給」,已說在《惠王篇》,言入其疆,謂古天子行巡守之禮,巡諸侯所守之地,至入其諸侯疆境,見其土地開辟而不蕪,田野耕治而不荒,又能養其耆老,尊敬賢者,有俊傑之才能在位行政事。

 

如此,則有慶賞,以其慶賞益其地也。

 

入其封彊,見土地荒蕪而不開辟,又遺棄其耆老,失其賢人,惟以掊克多取聚斂之臣在其位,以殘民。

 

如此,則有責讓。

 

不特責讓之,又其一不朝覲述所職,則貶損其爵;

 

至二不朝,則削減其土地;

 

以至三不朝,則命六師以移易其位也,以其不能保安社稷也。

 

是故天子於諸侯,有其罪則討,而不行兵征伐。

 

諸侯之於諸侯,則行兵征伐而不討。

 

蓋彼有罪,而布令陳辭以責之,是謂討也;

 

彼有罪而用兵行師以加之,是謂伐也。

 

且五霸者,牽率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

 

以其五霸擅自專權,不待天子錫之弓矢然後征,錫之鈇鉞然後殺者也,特牽率諸侯以伐諸侯而已,是則豈非三王之罪人歟?

 

故齊桓率諸侯以伐蔡,晉文率諸侯以滅曹,秦繆率諸侯以伐晉,宋襄率諸侯以伐楚,楚莊率諸侯以伐陳,是摟諸侯以伐諸侯者也。

 

「五霸桓公為盛」至「五霸之罪人也」,此一段是孟子自解今之諸侯乃五霸之罪人也。

 

言齊桓公為五霸最盛者也,以其土地之廣,甲兵之眾,強製諸侯,懼其未盡從己也,於是期約諸侯,為葵丘之會。

 

葵丘,杜預曰:「陳留外黃縣有葵丘,魯地也。」

 

諸侯皆束縛其牲,但加載書,而不複歃血。

 

歃血,歠血也,言不敢負桓公之約也。

 

桓公於是初命之曰:「誅不孝」,言所誅在不孝矣;

 

「無易樹子」,言世子已立,更不得擅自變易也;

 

「無以妾為妻」,言不得以愛幸之妾而立嫡妻也。

 

其再命之曰:「尊賢育才,以彰有德」,言賢者當尊之於朝,以崇其才;

 

德者當養之於學,以成其德,是所謂以彰明有德者也。

 

其三命之曰:「敬老慈幼,無忘賓旅」,言當敬重其耆老,慈憫其幼,少又當無忘忽其賓客羈旅。

 

其四命之曰:「士無世官」,不得兼攝其職也,以其一官不專,則一事不舉也;

 

「取士必得」,言所取之士,必得其賢,不得使之群小殽亂之也;

 

「無專殺大夫」,言大夫有罪者,當皆請命於天子,而諸侯不得專殺之也。

 

其五命之曰:「無曲防,言不得曲防其水,以專利也,當通水利而防鄣之而已;

 

「無遏糴『,言不得遏止穀糴不通於鄰國也;

 

「無有封而不告」,言不得有私自封賞而不告於天子也。

 

五命之後,於是又布告之,曰:凡我同盟會盟之人,自今既盟誓之後,言當歸於交好,無更構怨也。

 

然今之諸侯,皆犯此桓公之五禁,故曰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

 

五禁即五命是也。

 

「長君之惡」至「今之諸侯之罪人也」

 

者,此一段孟子自解今之大夫為今之諸侯罪人者也,蓋自諸侯之下,皆為大夫者也。

 

言君有惡命,臣長益而宣布之,其罪猶小,以其但不能距逆君之命也;

 

君之惡未著,而為之臣乃諂媚逢迎而導君為非,故曰其罪大,以其有以啟之也。

 

然今之大夫,皆有以迎君之惡而啟之,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

 

○注「 五霸」至「者也」。

 

○正義曰:云「齊桓、晉文」至「楚莊」

 

五者,今案《史記•諸侯年表》云:周莊王十二年,齊桓公小白即位,周釐王三年始霸,會旅諸侯於甄,周惠王二十三年,諸侯伐鄭,周襄王元年夏,會諸侯於葵丘,天子使宰孔賜胙命,無拜,襄王九年卒。

 

是桓公自釐王三年始霸,至卒,凡得四十三年。

 

晉文公重耳自周襄王十六年即位,是為霸。

 

五年率諸侯以伐曹,襄王二十四年薨,即位凡得九年而已。

 

宋襄公茲父自周襄王三年即位,十三年伐楚,十四年死泓戰,是歲襄王十五年矣。

 

秦繆公任好自周惠王十五年即位,二十八年會晉伐楚朝周,是歲周襄王二十年,三十五年伐晉報殽,敗於汪,三十九年卒,以人從死,是歲襄王三十一年矣。

 

楚莊王侶自周頃王六年即位,十三年伐陳,十六年率諸侯誅陳夏徵舒,立陳成公午,三十三年薨,是歲周定王十六年矣。

 

云「夏禹、商湯、周文武」,說於前矣。

 

○注「齊桓」

 

至「罪人也」。

 

○正義曰:云與諸侯會於葵丘,案魯僖公九年《左傳》云:「夏會諸侯於葵丘,尋盟,且脩好,禮也。

 

秋,齊桓盟諸侯於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於好。』」

 

是之謂也。

 

是歲所謂周襄王元年矣。

 

云「 誅不孝」

 

者,如衛世子輒拒其父蒯聵,楚世子商臣弒其父,凡此之類,是不孝者也。

 

云「無易其世子」

 

者,如晉獻公立奚齊,以易申生,是易世子者也。

 

云「無立愛妾為嫡」

 

者,正妃曰嫡也,如晉獻公於驪姬,是以愛妾為嫡也。

 

云「尊賢育才」

 

者,如《南有嘉魚》之詩云「太平之君子」

 

至「誠樂與賢者共之也」,《菁菁者莪》之詩云「樂育才也」,凡此是尊賢養才之意也。

 

云「敬老愛小,恤矜寡孤」,如《周禮•大司徒》之職云「以保息六養萬民,一曰慈幼,二曰養老」

 

 

孟子曰「文王發政施仁,必先鰥寡孤獨」

 

:是其旨也。

 

云「賓客羈旅,無忽忘也」,《周禮•太宰職》云以禮待賓客之治,是不忘賓客也;

 

孟子曰關巿譏而不征,是不忘忽羈旅也。

 

云「仕為大臣,不得世官,乃得世祿」

 

者,如魯有臧孫氏、仲孫氏、叔仲氏、季孫氏,晉有狐氏、趙氏、荀氏、卻氏、欒氏、範氏,齊有高氏、國氏、崔氏,衛有甯氏、孫氏,是皆世官之類也;

 

孟子曰文王治岐,士者世祿,是世祿之謂也。

 

云「無曠庶僚」

 

者,孔安國云僚,官也,曠,空也,《尚書》注云「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位非其人為空官,言人代天理官,不可以天官私非其人,亦具官而事無攝,則為非禮」

 

 

孔子曰管仲官事不攝,焉得儉,所以譏誚之矣。

 

云「取士必得,立之無方」

 

者,如桓公取管仲於賊國,湯立賢無方是矣;

 

若晉奚齊之於裏克,陳靈公於夏徵舒,是取士不得矣。

 

云「不得以私怒行戮」

 

者,如文公六年《左傳》云「賈季怨陽子之易其班,而知其無援於晉,乃使續鞠居殺處父」

 

 

成公八年,晉殺其大夫趙括;

 

十五年,宋殺其大夫山;

 

十六年,楚殺其大夫公子側。

 

是也,凡此之類,《春秋》書之四十有七,是專殺大夫也。

 

云「無敢違王法而以己意私設防禁」

 

者,然而此意亦通義矣,奈何據其下文曰「遏糴」,則無曲防是為無曲防障其水以專利者也。

 

故先王製畎遂溝洫,所以為此矣。

 

是齊桓會諸侯於陽穀,《公羊》以為障穀;

 

會諸侯於葵丘,《穀梁》以為無壅泉:凡此可見矣。

 

云無止糴,如秦饑、晉閉之糴是也。

 

云無以私恩擅有封賞,如成公十八年楚取彭城以封魚石是也。

 

凡此五命,案《左傳》文則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於好」,而不及五命。

 

案《公》、《穀梁》述葵丘會,有云「無遏糴,無易立子,無以妾為妻,無使婦人與國事,無壅泉而不及,誅不孝,尊賢育材,士無世官,官事無攝,取士必得,無專殺大夫,無有封而不告」。

 

案《公羊》述桓公陽穀之會,則云「無障穀,無貯眾,無易立子,無以妾為妻」,而不及無使婦人與國事。

 

其詳略與此不同,蓋所以相終始而已。

 

又案《春秋》凡書諸侯會有四十九,而齊桓十有八焉;

 

內臣會凡二十有六,而齊居四焉;

 

書外相會凡十有三,而齊居六焉。

 

案《史記》云「兵車之會三,乘車之會六」,孔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穀梁傳》云「衣裳之會十有一」,範注云「十三年會北杏,十四年會鄄,十五年會郵,十六年會幽,二十七年又會幽,僖公元年會檉,二年會貫,三年會陽穀,五年會首戴,七年會甯,九年會葵丘」,凡十一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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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二


魯欲使慎子為將軍。

 

孟子曰:「不教民而用之,謂之殃民。

 

殃民者,不容於堯、舜之世。

 

一戰勝齊,遂有南陽,然且不可。」

 

(慎子,善用兵者。

 

不教民以仁義而用之戰鬥,是使民有殃禍也。

 

堯、舜之世,皆行仁義,故好戰殃民者,不能自容也。

 

就使慎子能為魯一戰取齊南陽之地,且猶不可。

 

山南曰陽,岱山之南,謂之南陽也)

 

慎子勃然不悅,曰:「此則滑釐所不識也。」

 

(滑釐,慎子名。

 

不悅,故曰我所不知此言何謂也)

 

曰:「吾明告子:天子之地方千裏,不千裏,不足以待諸侯。

 

諸侯之地方百裏,不百裏,不足以守宗廟之典籍。

 

周公之封於魯為方百裏也,地非不足,而儉於百裏。

 

太公之封於齊也,亦為方百裏也,地非不足也,而儉於百裏。

 

今魯方百裏者五,子以為有王者作,則魯在所損乎,在所益乎?

 

徒取諸彼以與此,然且仁者不為,況於殺人以求之乎!

 

(孟子見慎子不悅,故曰:明告子,天子諸侯製製如是。

 

諸侯當來朝聘,故言守宗廟,典籍,謂先祖常籍法度之文也。

 

周公大公,地尚不能滿百裏,儉而不足也,後世兼侵小國,今魯乃五百裏矣。

 

有王者作,若文王、武王者,子以為魯在所損之中邪、在所益之中也?

 

言其必見損也。

 

但取彼與此為無傷害,仁者尚不肯為,況戰鬥殺人以求廣土地乎!)君子之事君也,務引其君以當道,誌於仁而已。」

 

(言君子事君之法,牽引其君以當正道者,仁也。

 

誌仁而已,欲使慎子輔君以仁也)

 

疏「魯欲使慎子」至「而已」。

 

○正義曰:此章指言招攜懷遠,貴以德禮,既其用兵,廟勝為上,戰勝為下,明賤戰者也。

 

「魯欲使慎子為將軍」,慎子名滑釐,善用兵者也,魯國遂欲使慎子為將軍戰鬥。

 

孟子曰:不教民以仁義之道,而用之戰鬥,是謂殃禍以殘害民也,故好戰而殃禍殘害其民者,不容於堯、舜二帝之世也。

 

以其堯、舜之世,民皆仁義,但如四凶者,則誅戮之,是不容殃民者也。

 

今欲使慎子為將軍,雖為魯一戰而遂取南陽之地,然且猶不可,況有不勝者乎?

 

慎子勃然不悅,曰:此則滑釐之罪也。

 

慎子見孟子此言,乃勃然變顏而不悅,而憤之曰:此言則滑釐所不知也。

 

故自稱名為滑釐,是以因知滑釐為慎子名也。

 

「曰吾明告子」至「於仁而已」,孟子乃與之曰:我分明告子以其不可之意也,且天子之地,方員千裏,不闊千裏,則其中無可以待諸侯;

 

諸侯之地,方闊百裏,不闊百裏,則其中無以守宗廟之典籍。

 

典籍,常籍法度之文也,謂先祖之典籍也。

 

周公之封於魯也,其地為方闊百裏者也,非其地不足,而儉用於百裏,然亦不敢縱欲以敗王製也。

 

太公之封於齊亦然。

 

今魯國方百裏之地有五,以其方五百裏者也,子今且以為有王者興作,則此魯國之地在所損之中乎,在所益之中乎?

 

言必在所損也。

 

是則徒務戰鬥,取彼以與此也,是則仁者且不肯為,而戰鬥殺人以求廣土地乎?

 

○注「慎子善用兵」至「南陽也」。

 

○正義曰:案《史記》:「慎到,趙人也。

 

學黃老道德之術,著十二篇。」

 

徐廣曰:「今《慎子》,劉向所定,有四十六篇。」

 

《墨子》云:「公輸子意不過欲殺臣,殺臣,宋莫能守,可攻也。

 

然臣之弟子滑釐等三百人,已持魯國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也。

 

雖殺臣,不能絕也。

 

於是楚王曰:善哉,吾請無攻宋城矣。」

 

是慎子即慎到矣,《荀卿•非十二子》篇注云「慎子與宋鈃、孟子同時」是也。

 

《墨子》之云,則又知是為善用兵者矣。

 

云「山南曰陽,岱山之南謂之南陽」

 

者,案《尚書•禹貢》「嶽陽」,孔安國云「山南曰陽」。

 

岱山即太山,在齊國之南者也。

 

周公封於魯,太公封於齊。

 

案《周禮》上公之地五百裏,齊、魯是為上公之封,則百裏實封之,五百裏兼附庸之地也。

 

今魯方百裏,非兼附庸也,安詩自廣而已。

 

《禮記》曰「周公封於曲阜百裏」,《史記》云「周封伯禽於魯,四百裏;

 

太公於齊,兼五侯地」,是皆臆說,不足取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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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二


孟子曰:「今之事君者皆曰:『我能為君闢土地,充府庫。』

 

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

 

(闢土地,侵小國也。

 

充府庫,重賦斂也。

 

今之所謂良臣,於古之法為民賊。

 

傷民,故謂之賊也)

 

君不鄉道,不誌於仁,而求富之,是富桀也。

 

(為惡君聚斂以富之,為富桀也。

 

謂若夏桀也)

 

『我能為君約與國,戰必克』。

 

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

 

(連諸侯以戰,求必勝之也)

 

君不鄉道,不誌於仁,而求為之強戰,是輔桀也。

 

(說與上同)

 

由今之道,無變今之俗,雖與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

 

(今之道非善道,今之世俗漸惡久矣,若不變更,雖得天下之政而治之,不能自安一朝之間居其位也)

 

疏「孟子」至「居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善為國者,必藏於民,賊民以往,其餘何觀,變俗移風,非樂不化,以亂齊民,不知其善也。

 

「孟子曰」至「不能一朝居也」,孟子言今之世為臣而奉事君者,皆曰我能為君廣闢土地、充實府庫,以其皆掊克之人也;

 

今之所謂忠臣良臣者,皆古之先王治世所謂為殘賊民者也。

 

孟子於此,又言君既不趨向慕於道,其心之所之又不誌於仁,是為惡也。

 

而為臣者,又掊克聚斂而求富之,是如富於夏桀之君也。

 

又且曰我能為君期與敵國戰鬥,必能勝,如此,是今之所謂良臣,即古之所謂民賊者也。

 

君既不向慕道、不誌於仁,而為臣者又求為之強戰鬥於敵國,是輔桀也。

 

若猶用今之不善之道,又不能變更今之世俗,如此者,雖與之以天下,亦且不能自安一朝之間以居其位也。

 

是以孟子於魯欲使慎子為將軍,所以深辟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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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二


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

 

(白圭,周人也。

 

節以貨殖,欲省賦利民,使二十而稅一)

 

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

 

萬室之國,一人陶,則可乎?」

 

(貉,夷貉之人,在荒服者也。

 

貉之說,二十而取一。

 

萬家之國,使一人陶瓦器,則可乎?

 

以此喻白圭之所言而已矣)

 

曰:「不可,器不足用也。」

 

(白圭曰:一人陶,則瓦器不足以供萬室之用也)

 

曰:「夫貉,五穀不生,惟黍生之。

 

無城郭宮室、宗廟祭祀之禮,無諸侯幣帛饔餮,無百官有司,故二十而取一而足也。

 

(貉在北方,其氣寒,不生五穀。

 

黍早熟,故獨生之。

 

無中國之禮,如此之用,故可二十而取一而足也)

 

今居中國,去人倫,無君子,如之何其可也皋陶以寡,且不可以為國,況無君子乎!

 

欲輕之於堯、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

 

欲重之於堯、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

 

(今之居中國,當行禮義,而欲效夷貉無人倫之敘、無君子之道,豈可哉皋陶器者少,尚不可以為國,況無君子之道乎?

 

堯、舜以來,什一而稅,足以行禮,故以此為道。

 

今欲輕之,二十而稅一者,夷貉為大貉,子為小貉也。

 

欲重之,過什一,則是夏桀為大桀,而子為之小桀也)

 

疏「白圭」至「小桀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先王典禮,萬世可遵,什一供貢,下富上尊。

 

裔土簡惰,二十而稅,夷狄有君,不足為貴。

 

圭欲法之,孟子斥之以王製者也。

 

「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白圭,周人也,白圭言於孟子曰:我今欲省賦利民,但二十中而稅一,如之何?

 

「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

 

萬室之國,一人陶,則可乎」,孟子欲辟之,故與之曰:子以二十而稅一之道,乃荒服北裔貉之道也。

 

故托喻以問之,曰萬家之國,但以一人陶瓦器而供使用,則可乎,否乎?

 

「曰不可,器不足用也」,白圭答之,曰一人陶器而供萬家之國,則器不足用也,是為不可也。

 

「曰夫貉,五穀不生」至「大桀小桀也」,孟子又與之言曰:夫貉居於北方,其地寒燥,而五穀不生長,惟黍為熟於寒燥,故生之。

 

又以其無中國之城郭宮室,又無宗廟祭祀之禮,又無幣帛饔飧之費,又無百官之眾供贍。

 

朝食曰饔,夕食曰飧。

 

如此,無有費用供贍,故於貉但二十而稅一亦足給也。

 

今居中國之地,如去人倫之敘,使無君子之道,如何為可乎!

 

然而陶器之少,且尚不可以為供國之用,況於國而無君子之道乎!

 

且自堯、舜二帝以來,皆以什一而稅也,今欲輕於堯、舜什一之道,而欲二十而取一,則夷貉為大貉,而子為小貉也;

 

如欲重於堯、舜什一之道,而過於什一,則夏桀為大桀,而子為小桀也,以其桀暴於賦斂者也。

 

此孟子所辟之白圭也。

 

○注曰「圭,周人也」。

 

○正案班固誌貨殖傳云「白圭,周人也。

 

當魏文侯時,李克務盡地力,而白圭樂觀時變,故人棄我取,人取我與。

 

能薄飲食,忍嗜欲,節衣服。

 

曰吾治生,與伊尹、呂尚之謀,孫吳用兵,商鞅行法」是也。

 

又《公羊傳》曰古者什一而籍;

 

古者易為什一而籍,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

 

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

 

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天下頌聲作矣。

 

何休云多取於民,比於桀,蠻貉無百官製度之費,稅薄。

 

《穀梁》云古者什一而籍;

 

孟子曰夏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

 

凡書傳云什一者眾矣。

 

杜預曰古者公田之法,十取其一,謂十畝內取一。

 

舊法既以十畝取一矣,《春秋》魯宣公十五年,初稅畝,又履其餘畝,更複十取其一,乃是什取其二。

 

故魯哀公問有若曰: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

 

《周禮•載師》云凡任地近郊十一,遠郊二十而三,甸、稍、縣、都皆取過十二,漆林之徵二十而五。

 

彼謂王畿之內所共多,故賦稅重,諸書所言什一,皆謂畿外之國。

 

故鄭玄曰:「云什一而稅謂之徹。

 

徹,通也。

 

為天下之通法,言天下皆什一耳。」

 

不言畿內亦什一也。

 

孟子云:「方百裏為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

 

鄭玄云:《詩箋》云:井稅一夫,其田百畝。

 

則九而稅一,其意又異於《漢•食貨誌》。

 

云井田方一裏,是為八九家共之,各受私田百畝,公田十畝,是為八百八十畝,餘二十畝為廬舍。

 

然而諸儒多用孟子為義,如孟子所言,則家別一百一十畝,是為十外稅一也,是為鄭玄有異於此也。

 

又孟子對滕公,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

 

鄭玄《周禮•匠人》注,孟子此言,乃云是邦國,亦異外內之法。

 

則鄭玄以為諸侯郊外郊內,郊其法不同,郊內十一,使自賦其一,郊外九而助一,是為二十而稅一。

 

故鄭玄又云,諸侯謂之徹者,通其率以十一為正,郊內郊外相通,其率為十稅一也。

 

杜預直云十取其一,則又異於鄭。

 

惟謂一夫百畝,以十畝歸公。

 

趙注不解夏五十,殷七十而助助七畝。

 

好惡取於此。

 

鄭注《考工記》云:「周人畿內用夏之貢法,邦國用殷之助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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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1 22:13:15 | 只看該作者

孟子正義 卷十二


白圭曰:「丹之治水也,愈於禹。」

 

(丹,名;

 

圭,字也。

 

當諸侯之時有小水,白圭為治除之,因自謂過乎禹也)

 

孟子曰:「子過矣。

 

禹之治水,水之道也,是故禹以四海為壑。

 

今吾子以鄰國為壑,水逆行,謂之洚水。

 

洚水者,洪水也。

 

仁人之所惡也,吾子過矣。」

 

(子之所言過矣,禹除中國之害,以四海為溝壑以受其害水,故後世賴之。

 

今子除水,近注之鄰國,觸於洚水之名,仁人惡為之,自以為愈於禹,是子亦過甚矣)

 

疏「白圭」至「過矣」。

 

○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除害,普為人也,白圭壑鄰,亦以狹矣。

 

是故賢者誌其大者、遠者也。

 

「白圭曰:丹之治水也,愈於禹」,丹圭,名也,趙注所以知其為圭字也。

 

孟子與之曰:子此言有過謬矣,夫大禹之治水,因水道而疏通歸於海也,此故禹以四海為溝壑,以受其水害,故當時民皆得平土而居之;

 

今吾子以鄰國為壑以受害,而又有逆其水道,且逆水者,所以謂之洚水,謂洚水即洪大之水也,是為仁人之所惡之也。

 

今子如是,乃云有愈於大禹,是吾子之過謬矣。

 

白圭云所以言此者,是又不知大禹不自滿假、不自伐之謂也。

 

於禹治水之功,是又白圭未得禹萬分之一也。

 

宜其孟子辭而辟之,以為過謬者矣。

 

抑亦不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謂也。

 

孟子曰:「君子不亮,惡乎執?」

 

(亮,信也。

 

《易》曰:「君子履信思順。」

 

若為君子之道,舍信將安所執之邪)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論語》曰「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重信之至者也。

 

孟子言君子之道如不以信為主,則君之道惡乎執?

 

言執君子之道,特在乎信也。

 

亮,信也。

 

然言亮而不言信者,蓋亮之為義,其體在信,其用在明。

 

君子之道,惟明為能,明善在信,為能誠身,不明乎善,不能誠其身矣。

 

是則君子不亮,又惡乎執歟?

 

以其誠也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故《論語》云:「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是重信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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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 卷十二


魯欲使樂正子為政。

 

(樂正子,克也,魯君使之執政於國)

 

孟子曰:「吾聞之,喜而不寐。」

 

(喜其人道德得行,為之喜而不寐)

 

公孫醜曰:「樂正子強乎?」

 

曰:「否。」

 

「有知慮乎?」

 

曰:「否。」

 

「多聞識乎?」

 

曰:「否。」

 

(醜問樂正子有此三問之所能乎?

 

孟子皆曰:否,不能有此也)

 

「然則奚為喜而不寐?」

 

(醜問無此三者,何為喜而不寐)

 

曰:「其為人也好善。」

 

(孟子言樂正子之為人也能好善,故為之喜)

 

「好善足乎?」

 

(醜問以但好善,足以治國乎?)曰:「好善優於天下,而況魯國乎?

 

夫苟好善,則四海之內,皆將輕千裏而來告之以善。

 

夫苟不好善,則人將曰:『訁訁,予既已知之矣。』

 

訁訁之聲音顏色,距人於千裏之外。

 

(孟子曰:好善樂聞,善言是采,用之也以此治天下,可以優之,舜是也,何況於魯不能治乎!

 

人誠好善,四海之內皆輕行千裏以善來告之;

 

誠不好善,則其人將曰訁訁,賤他人之言。

 

訁訁者,自足其智,不嗜善言之貌。

 

訁訁之人,發聲音,見顏色,人皆知其不欲受善言也。

 

道術之士聞之,止於千裏之外而不來也)

 

士止於千裏之外,則讒諂麵諛之人至矣。

 

與讒諂麵諛之人居,國欲治,可得乎?」

 

(懷善之士止於千裏之外,不肯就之,則邪惡順意之人至矣。

 

與邪惡居,欲使國治,豈可得乎?

 

)疏「魯欲」至「得乎」。

 

○正義曰:此章指言好善從人,聖人一概,禹聞讜言,答之而拜。

 

訁訁吐之,善人亦逝,善去惡來,道若合符。

 

《詩》曰:「雨雪漉漉,見見聿消。」

 

此之謂也。

 

魯欲使樂正子執政,故言於弟子曰:我聞魯欲使樂正子為政,遂喜而不寐。

 

以其樂正子將得行其道也。

 

「公孫醜曰:樂正子強乎」至「曰否」,公孫醜見孟子此言以為喜而不寐,乃問孟子曰:樂正子有強力勝乎?

 

曰否,孟子答,無以力勝也。

 

公孫醜問:有智慮能善謀乎?

 

曰否,孟子又答之,曰無用智慮謀也。

 

公孫醜又問曰:有多聞見識乎?

 

曰否,孟子又答,曰無多聞見識也。

 

「然則奚為喜而不寐?

 

曰:其為人也好善」,孟子曰:樂正子為人能好善言,故為之喜也。

 

「好善足乎」,又問,言樂正子但好善言,足以治國乎?

 

「曰:好善優於天下」至「可得乎」,孟子與之曰:能好善言,足優為於天下也,而況魯國乎?

 

夫人苟好善,則四海之內,有善言之士,皆得不遠千裏而來告之也;

 

苟不能好善,則四海之內,人將曰彼人之訁詯足其智,不好善言,我既已知之,如此,則訁訁之人,發聲音,形顏色,以距止人於千裏之外。

 

是則善言之士既止於千裏之外而不來告之,則讒惡諂佞麵從之人至矣。

 

然而與讒惡諂佞麵諛之人居,國欲使之治,尚可得乎?

 

言不可得而治也。

 

《莊子》云:「好言人之惡以為讒,希意導言以為諂,不擇是非而言以為諛」。

 

○注「樂正子克」。

 

○正義曰:已說於前矣。

 

○注「聞善言,虞舜是也」。

 

○正義曰:孟子曰:「舜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若決江河,沛然莫之能禦。」

 

是之謂也。

 

○注「禹聞讜言,答之以拜」至「此之謂也」。

 

○正義曰:禹聞善言則拜。

 

《尚書》「讜言」,說於前矣。

 

「《詩》曰:雨雪漉漉,見見曰消」

 

者,此蓋《角弓》之詩文也。

 

注云:見,日也;

 

漉漉,雨雪之盛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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