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正義 卷第七】
叔孫武叔之母死,武叔,公子牙之六世孫,名州仇,毀孔子者。
既小斂,舉者出戶,出戶袒,且投其冠,括髪。
屍出戶,乃變服,失哀節。
冠,素委貌。
○括,古活反。
子游曰:「知禮。」
嗤之。
○嗤,昌之反。
[疏]「叔孫」至「知禮」。
○正義曰:此一節論武叔失禮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武叔」至「子者」。
○正義曰:案《世本》:「桓公生僖叔牙,牙生戴伯茲,茲生莊叔得臣,臣生穆叔豹,豹生昭子婼,婼生戌子不敢,敢生武叔州仇。」
仇是公子牙六世孫,故云「公子牙六世孫」也。
云「毀孔子者」,《論語》云「叔孫武叔毀仲尼」是也。
○注「屍出」至「委貌」。
○正義曰,案《士喪禮》「卒斂徹帷,主人西面馮屍,踴,無筭,主婦東面馮,亦如之。
主人髻髪,袒,眾主人免」。
下云:「士舉,男女奉屍,夷於堂。」
《喪大記》亦云:「卒小斂,主人袒,說髦,括髪以麻。」
下云:「奉屍夷於堂。」
是括髪在小斂之後,奉屍夷於堂之前,主人為欲奉屍,故袒而括髪在前。
今武叔奉屍夷堂之後,乃投冠括髪,故云「屍出戶,乃變服,失哀節」。
云「冠,素委貌」者,案《雜記》云:「小斂環絰,公、大夫、士一也。」
注云:「士素委貌,大夫以上素爵弁,而加此絰焉。」
鄭知然者,以《喪大記》云:「君將大斂,子弁絰。」
大夫大斂無文,明亦弁絰,大斂既爾,明小斂亦然,故云大夫以上弁絰。
案武叔投冠,武叔是諸侯大夫,當天子之士,故云:「士素委貌。
若然,案《士喪禮》主人括髪,鄭注云「始死,將斬衰者雞斯,將括髪者去笄,纚而紒」,無素委貌者,熊氏云:「《士喪禮》謂諸侯之士,故無素冠也。」
崔氏云:「將小斂之時已括髪,括髪後,大夫以上加素弁,士加素委貌。
至小斂訖,乃投去其冠,而見括髪。」
今案《士喪禮》及《大記》皆小斂卒,乃括髪,無小斂之前為括髪者,崔氏之言非也。
案《士喪禮》小斂括髪,鄭注《喪服》變除云:「襲而括髪者,彼據大夫以上之禮,死之明日而襲,與士小斂同日,俱是死後二日也。」
鄭注《士喪禮》一括髪之後,比至大斂自若。
所以《大記》云:「小斂,主人袒,說髦,括髪。」
是諸侯小斂之時更括髪者,崔氏云:「謂說去其髦,更正括髪,非重為括髪也。」
○「子游曰知禮」。
○子游是習禮之人,見武叔失禮,反謂之「知禮」,故知嗤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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