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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豐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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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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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38:4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總釋象例-51


如既濟離反在下。


以與坎易位。


易則德用以明。


功業以大。


前于坎卦已述及此義。


今更指明。


使讀者知離坎不相離。


而在後天。


陰與陽。


水與火。


不偏重也。


離四陽二陰。


陰得位乘時。


以見日光必下照。


火必內伏。


方成其大用。


若反之。


不獨無用。


且有害也。


今周易序卦。


先坎後離。


亦含此義。


上下卦分為二陽一陰。


有如人之雙目。


中藏瞳子。


即坎之元精。


坎得坤元之精。


而予離以為明。


如人之目。


得腎中之精。


以為瞳人。


而發光明。


其象正同。


然瞳人生于腎。


根于下。


而神藏于心。


出于瞳。


是心交腎而後有明。


亦猶離交坎而為明也。


離本代乾。


而為坤體。


為其陰也。


陰以為體。


陽以為用。


其光明不因二陽。


而在一陰。


然非二陽之相協。


亦不能成其明也。


陽本乎乾剛之德。


而坤柔以麗焉。


此光明之所來。


亦後天生化之大則也。


若先天則唯純陽為光明。


故道者不復假目以為視。


而明澈一切。


以其非後天之器。


乃依先天之道也。


脩者調離合坎。


化而為乾坤。


一而還于純陽。


乃不用目而自明。


若吾人則賴目以明。


目即離之象也。


故後天唯離稱光明。


而取象于日與火也。


離之命名。


固取離合之義。


而離字從隹。


以其象鳥也。


猶坎字之欠。


象魚也。


鳥飛于天。


魚潛于淵。


升沈上下。


各異其用焉。


故離用取升騰。


而必下達。


坎用本沈伏。


而必上達。


一上一下。


迭為賓主。


此天地間陰陽離合之大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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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39:1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彖-52


左右者。


升降之道。


內外者。


來往之門。


離在先天居左。


後天則升而上。


坎在先天居右。


後天則降而下。


離以陽從陰。


則由外而內。


坎以陰向陽。


則由內而外。


故離坎之體用。


包舉天地間一切陰陽之德用。


而先見于水火日月焉。


吾人苟求之心與腎。


氣與血。


往復之道。


吐納之方。


何非取象離與坎。


而成全體陰陽消長之機。


是以氣根于腎。


血統于心。


陰體而用陽。


陽體而德陰。


一上一下。


合為太極之象。


此人身亦小天地。


而包全易卦象。


仍以離坎主其中府也。


脩道之士。


外而呼吸。


內而運轉。


循乎經絡。


達于皮毛。


精則神明。


粗則骨肉。


皆以心腎分掌其事。


合化其道。


以調和五藏。


協濟百體。


而後性命以全。


神形以健。


遵乎天。


則返于太虛。


率乎人。


則流諸化冶。


此皆就離坎相應成用。


陰陽相交成德之所致也。


顧求天下之遠者大者哉。


故道家求己。


以卦取諸身。


聖人用世。


以卦推諸天下。


無不同也。


無不合也。


學者苟通二卦之德用。


則將無往而不適宜。


豈徒詁易已哉。


離。


利貞亨。


畜牝牛。


吉。


宣聖講義此離彖辭也。


離出于坤。


而成于乾。


以女代父。


而居先天乾位。


然非乾也。


故四德有其三。


而不稱元。


且以利貞在亨。


先明後天之日。


其德用必自地上顯。


而獨施于萬物。


與人道之體坤。


其義正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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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39:3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彖辭-53


蓋離雖代乾。


而非先天天道。


天以日明。


為將著其用于物也。


故先利貞而後亨。


亦以離之出乎坤也。


陰以陽用。


陽以陰用。


此天地定例。


牛坤象也。


牝陰也。


離。


乾之代也。


陽也。


坤稱利牝馬之貞。


以取乎乾而成其用也。


馬為乾象。


而坤用之。


牛為坤象。


而離用之。


離原異乾。


故稱牝。


若乾則為牡牛矣。


乾用牡牛。


坤用牝馬。


恰相對也。


離以出乎坤。


成乎乾。


乃稱牝牛。


而得畜之也。


以離代乾。


主天下生化之原。


故有三德而占吉也。


彖曰。


離。


麗也。


日月麗乎天。


百穀草木麗乎土。


重明以麗乎正。


乃化成天下。


柔麗乎中正。


故亨。


是以畜牝牛吉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彖辭之義也。


離為火。


而明于天。


以其在天空也。


故有附麗之義。


謂附麗于天也。


若就德用言。


則又附麗于地及諸物也。


而一切有名有形者。


皆託日之光明以生以化。


是物又附麗于日也。


以日為天下中樞。


近若地上諸人物。


遠若各宿。


未有不附麗于日。


以生存變動者也。


是日為一切所麗。


而又自麗于天地。


故離為麗。


明其雖離而不脫也。


如地球也。


諸行星也。


及天地間萬象也。


皆自分離。


而仍相屬。


若有為之牽系者。


則皆日之力也。


亦即離麗之義所昭著也。


或以麗為言其光明。


發為華美之色。


朱絢之文。


故稱麗。


是亦一義也。


然本義。


則以附屬為當。


不過麗之真解。


雖若附屬。


實相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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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40:0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彖辭-54


正如天與日也。


日雖屬天。


而與天接。


其動止也。


乃與天異。


故名離。


而義則麗。


正以其離而後稱麗。


若原一體。


固無所麗也。


離出于坤。


而成于乾。


上麗于天。


下麗于地。


天其體也。


地其用也。


此麗之所指。


不限于天空也。


譬諸日之光熱。


必藉物而後見。


騰空者不覺也。


登高者。


反見其寒。


是因所麗不足。


則其用不顯之一證也。


以卦言。


四陽二陰。


亦交相麗。


而陽為主。


故曰柔麗乎中正。


以陰在正位也。


日月麗乎天。


百穀草本麗乎土。


此人共見共知者也。


而所要者。


非徒麗之貴。


必因麗以成其德用。


如日之麗天。


穀物之麗土。


皆因以成其生化之德。


竟其長育之功也。


此卦以柔麗乎中正。


明其為日之象。


而以重明得位。


足以化成天下。


是離之所貴。


以麗而竟其德用。


不獨託其一身已也。


又不獨施于一時一地已也。


必化成天下。


使被其德者。


無物不生。


接其用者。


無物不化。


然後充乎離之麗。


而協于代乾之位。


為後天生化之主也。


故稱為亨。


言其通乎一切。


無不宜。


無不利也。


凡稱亨者。


皆如此義。


離之為亨。


尤最著也。


坤雖行地無疆。


而止于地。


地以外莫之及也。


離則達乎天。


上下無不至也。


此所以為大亨也。


因柔之得麗乎中正。


以天之位。


行地之德。


則譬如養家畜者。


有牝牛之孳息。


而一家得其用矣。


古以農耕為本。


牝牛者農耕所貴。


乃取為喻。


非限于牝牛也。


而既協牝牛之吉。


是已應坤德之全。


其利固已溥矣。


吾人不必求其利及于地以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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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41:2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爻辭-56


離以日照于天下。


月乃承其光。


以明于夜。


是月亦體坤順承之功。


皆繼也。


傳曰日往則月來。


一往一來。


乃謂之繼。


如同出一時一地。


非繼也。


坤繼乎乾。


月繼乎日。


而人法之。


以繼乎天。


是離為天之明。


而大人德教乃繼之以成人之明。


此所謂明照四方者。


實與日月同功。


即所謂與日月合其明者也。


大哉明乎。


非大人之德教。


曷足以稱之乎。


故日月有明。


而天地不暗。


大人有德教。


而眾庶不愚。


此固本于天生化之道。


亦法乎離之代乾大明終始者也。


日月悠久。


大人之德教。


亦永傳不絕。


而後人世文明。


與天地光明。


亙萬古而無息焉。


初九。


履錯然。


敬之。


無咎。


宣聖講義此離初九爻辭也。


離居先天乾位。


而與坎對。


合言之。


天與火同一位。


故離卦含有天火同人之象。


又以先天之坎。


後天為兌位。


且離卦四陽二陰。


陽多于陰。


包陰在內。


有類于天澤履。


而初九陽在下。


如人之履。


故爻辭稱履。


錯然。


雜沓之象。


言取于同人之義。


履至雜沓。


相交錯。


意即朋來甚多也。


賓主交錯。


履舄雜陳。


古者賓至。


履舄脫于戶外。


雖未見其人。


觀其履交錯。


已可知室中之眾。


故曰履錯然。


明其來者眾矣。


離本附麗。


來者亦相率而至。


又離有光明。


招致者廣。


朋眾咸集。


如同人也。


賓來既眾。


易招尤愆。


然苟取履之義。


以禮敬之。


則仍免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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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26:2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爻辭-57


蓋離本乾大生之德。


好生為心。


所慮不節之以禮。


則易為小人所乘。


如以敬處之。


即自無咎。


此同人履二卦初九。


皆占無咎。


明其仁而有禮。


則賢愚善惡無不化之。


正大人德教繼明之始。


亦即離麗光明之初。


而為天下文明之基礎也。


文明必有眾。


必善撫其下。


必廣納其民于軌物之中。


非為一人謀也。


是以初九有取于同人與履之通義。


而見履錯相敬之無咎矣。


象曰。


履錯之敬。


以辟咎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離初九在下。


而以陽翕群陰。


如人之履地。


而有交錯之象。


爻辭稱為履錯然。


蓋取象如此。


非真必履舄交錯。


故用然字。


與若字如字一義。


既有交錯之象。


自易生狎暱之弊。


既多往來之地。


自易招是非之時。


則唯有持之以敬。


而後免于咎。


咎即指狎侮是非之所生禍害。


小人最不能免。


君子戒于幾先。


乃能以敬辟咎。


此明離之初九。


雖接于陰。


而不見侮。


實有其緝熙光明之道。


則所謂敬是也。


敬于外。


必誠于內。


誠于中。


必明于物。


苟敬矣。


則雖在下不辱。


處孤不困。


困辱既免。


更何咎戾乎。


是因履錯而先敬。


乃足以辟咎于無形。


辟止也。


除也。


不獨避免已耳。


離以光明為德。


附麗為用。


光明易污。


附麗易陷。


此初九之咎。


固理數不易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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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26:5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爻辭-58


而人道則本其光明之性。


堅其附麗之心。


不使塵障有蔽于外。


不因托庇有累于中。


則唯敬于其群。


交之以禮。


此即本敬以直內。


義以方外之道。


而克長保其生化之德。


永協其水火之用也。


譬之于火。


一火勢孤。


不勝眾水。


則何以成蒸騰之功。


而收調劑之效哉。


此初九一陽在下。


處地不易。


免咎斯難。


有如正人士子。


涉足狎邪。


置身徒卒。


其不為所侮辱及牽累者鮮矣。


故爻辭以敬為訓。


而明人道之能濟時。


亦以離有日月光明之德。


自克以敬保其功用也。


六二。


黃離。


元吉。


宣聖講義此離六二爻辭也。


離卦以二五兩爻。


陰得中位。


明其原出于坤。


是以在六二取坤之德。


而稱黃離。


猶曰離合坤德而成用也。


黃為坤之色。


在坤卦六五。


曰黃裳元吉。


此稱黃離元吉。


正相表裏。


六五在外卦。


故曰黃棠。


此以在內卦。


故曰黃離。


離本陽之用在上。


其象為日與火。


因所象者眾。


不及偏舉。


乃稱黃離。


猶曰黃日也。


凡屬離而為六二者。


皆黃離也。


以離又為麗與明。


亦可目為黃麗或黃明也。


因黃為色。


離則其物之代名。


如曰黃麗。


即以黃麗于物之意。


如曰黃明。


即以明而色黃也。


不可執離卦之名。


謂為離之黃也。


然黃離之稱。


正以離六二得坤之用。


亦即乾坤同道。


天地合德之意。


蓋離代乾。


為天道所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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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27:3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爻辭-59


而黃則坤也。


地之色也。


天地合德。


即生化之根。


萬有之宰。


至是而離道以全。


離用以成。


而天地生化之功以著。


而水火既濟之效以明。


故占元吉。


言其無不吉也。


以日之大用在于生化。


而生化必藉地而後見。


萬物皆託于地故也。


六二以日光下照大地。


日色黃明。


即地上所有。


無不被其光熱。


育為生成。


正如春日。


天氣初和。


萬物生長。


乃以地面得日之光熱。


而蒸化。


而發育也。


此其為吉。


非一方一時之宜。


故稱元吉。


明其遇此者無不吉也。


以日下照及地。


其光中天。


無不普照。


其氣溫和。


無不化育。


雖微如蟲介。


賤如草木。


皆欣欣然向榮。


以遂其生。


成其化。


此其為吉。


蔑以加矣。


是六二元吉。


恰與坤六五同。


坤六五以順承天。


而成其代終之功。


離六二以柔體坤。


而達其大生之德。


皆取天地合德之義。


有如泰卦之象也。


正月為天地交泰。


而成之者離日也。


日德及地。


萬類同孳。


證之春和化育之象。


即可見其占元吉之有由也。


天德好生。


日雖兼生殺之用。


而在春則唯生。


以其德用及于坤地也。


若至秋冬。


離地日遠。


則反生為殺。


此黃離元吉。


必在六二也。


象曰。


黃離元吉。


得中道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凡卦爻位以二五為中正。


而稱中道者。


必因二五爻之陰與陽相得。


剛與柔相協。


而後副此義。


如前之蠱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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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28:1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爻辭-60


後之解與夬。


皆于九二爻。


有得中道之語。


以此三卦九二。


以陽得中。


能與陰協耳。


離之六二以陰得中。


與上下之陽相協。


亦稱中道。


後如既濟。


亦因下卦為離。


六二得中位。


爻辭亦稱為以中道也。


可見中道必因二爻之位。


且必因陰陽之孚。


在諸卦以九二見稱者多。


唯離則以六二稱。


是以陰正位。


唯離克孚于坤也。


既濟之六二。


亦由離稱。


離雖為日。


必因地以見其用。


故德比于坤。


坤以六五稱黃裳元吉。


釋為位正中。


此以六二稱黃離元吉。


釋為得中道。


此正可相互證明。


地道上行。


以順承乾。


而用見于六五。


日道下臨。


以昭明于地。


而體用坤。


故用見于六二。


一上一下。


足見天地之交。


生化之成。


實在于離與坤之交用也。


坤如不上承。


則失其厚載之德。


離如不下照。


則失其光明之功。


此離六二有元吉之占。


而釋文稱其為得中道也。


夫中者無偏。


以高濟卑。


以多益寡。


使之兩均。


方謂之中。


離本位高。


若不下濟。


本陽盛。


若不就正于陰。


是不中也。


今六二以陰得時。


以下得位。


故稱中道。


由此可知人之心必下交于腎。


火必下藏于水。


以其升而降之。


彊而弱之。


方劑于平。


而孚于中道。


此固脩持要訣。


亦天下至宜至正之理數也。


九三。


日昃之離。


不鼓缶而歌。


則大耋之嗟。


凶。


宣聖講義此離九三爻辭也。


離九三有類于乾九三。


亦重剛失中之象。


剛過必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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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28:4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爻辭-61


故比于日中則昃。


離象日。


日過中天。


則偏于西。


其光遂短。


所照及者。


地固漸狹。


時亦難長。


則當此爻之占。


有不可久持之象。


鼓缶而歌。


與大耋之嗟。


一歌一嗟。


一喜一哀。


皆由不得中和。


則有所偏也。


辭言不歌則嗟。


不及時行樂。


則悲生遲暮。


正如夕陽固好。


易近黃昏。


留戀斜暉。


必自珍重。


果逡巡失時。


則徒傷老大。


歲不我與。


時不再來。


則大耋之嗟。


必相隨而至。


故占凶。


此爻辭意在警人勿自失時。


善惜餘光。


雖土缶村野之樂。


亦可聊以自娛。


詩曰今我不樂。


日月其除。


轉瞬白頭。


更何為哉。


故二語相連。


有不可稍縱之勢。


誠以日之既昃。


雖有光明。


為時甚暫。


不得不自警惕也。


亦因乾九三朝乾夕惕之訓。


幸而免咎。


今離則異是。


更不自惕。


其凶且至。


實以時之所限。


有不得不觀于日景。


而懷及耄耋之衰頹耳。


或謂大耋之嗟。


指有傷亡。


亦應賅之義。


然非爻辭本義也。


爻辭以重剛不中。


易致衰老。


如日之過中遂昃。


易致昏暗。


因象立辭。


並非謂九三有殺傷之道。


故上句鼓缶而歌。


促人及時自適。


亦即勉人早日勵德。


無使空悲遲暮。


而用一不字一則字。


明其不如此。


便如彼。


英才豪士。


不及時立德立功。


一至暮年。


將何為乎。


此因離以光明為用。


愛惜餘光。


為君子終始所志。


故爻辭取以寓勸戒。


亦正本坤卦履霜堅冰。


君子見幾而作。


不俟終日之語。


可見離之用。


無不兼取乾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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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29:0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爻辭-62


宗主附注九三爻。


以日昃之離為喻。


說者疑之。


謂九三爻正在卦中。


何以象日之昃。


不知卦分內外。


六爻仍分為二。


以三畫乃卦本象。


三四皆非中。


此乾卦九三九四。


皆有重剛失中之語。


以三為內卦之終。


四為外卦之始。


離九三亦因其為內卦終位。


比之日昃。


終則有始。


四爻又如初爻矣。


而四卻非初爻之比。


以不得其立足處。


浮于半空。


易遭傾跌。


故乾九四爻曰或躍在淵。


即由高而下墮也。


九三以將終而非終。


又與上爻之大終不同。


故稱曰昃。


而非昏晚。


以見此乃欲終之際。


非果終也。


爻辭勉其早自奮勵。


及時求樂。


樂者生之表。


有生必樂。


有樂必生。


生而不樂。


是生之不久。


樂而不生。


是樂之不真。


故爻辭以鼓缶而歌。


明其樂之出于天性。


不假做作。


如農樵之山歌。


童稚之戲舞。


至情流露。


不自覺也。


然日昃不可久持。


放歌一時。


非能日日為之。


此大耋之嗟。


繼歌樂而至矣。


耋為老至二字。


唯樂人不傷其年之高。


時之暮。


故夫子自稱不知老之將至。


則可見延年有道。


樂生無窮。


實異乎常人。


常人不能及此。


叫大耋不堪其嗟歎。


在壯年不知可樂。


暮歲必加其憂。


事業未成。


德名不立。


則徒悲老大。


抑何益哉。


此君子鑒于九三。


而自朝乾夕惕也。


象曰。


日昃之離。


何可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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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29:2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爻辭-63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九三爻象日之昃。


雖明不久。


與大過九四枯楊生華之象。


有相似處。


彼曰何可長也。


此曰何可久也。


皆由生機之所限。


雖一時光榮。


不克長久。


此數定于天。


而人道即宜以德濟時。


以道挽數。


故象辭稱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即言天之不明。


人乃繼之。


日之不明。


月乃繼之。


繼之不絕。


而明以永。


天地人為三才。


此時始見人道之大。


譬之一室。


天晚則懸燈以免其暗。


此即人道濟天之窮也。


推而大之。


德教所及。


育為文明。


禮義所加。


發為光明。


皆人之繼明也。


故德曰明德。


唯誠則明。


德以誠明。


則天下無暗矣。


此離九三之日昃。


而勉人之有以繼其明。


以稱乎明明德于天下之訓也。


古來聖賢。


均抱此繼明之志。


是以德被無疆。


而天下皆受其賜。


此人文之所以承天文而齊光。


人道之所以紹天道而俱至矣。


故中庸頌至誠無息。


而曰悠久無疆。


以其克配天地而永明也。


九四。


突如其來如。


焚如。


死如。


棄如。


宣聖講義此離九四爻辭也。


九四重剛失中。


而瀕于多懼之地。


以外逼于六五。


不得自伸。


下比于九三。


不覺自脫。


剛過而易折。


陽浮而易散。


故爻辭占其如此。


凡用如字。


皆想像之辭。


與若字同意。


以九四有此象耳。


不必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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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30:0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爻辭-64


所謂突如其來如。


以其內外不協。


客至而主不納。


亦猶需上爻有不速之客三人來相類。


唯需上爻為陰。


下與陽交。


客雖不速。


而主能敬之。


故占終吉。


此則以六五在上位。


而不與陽協。


陽雖自來。


而被阻。


故辭稱其突如其來。


致遭焚死棄之禍。


可見主客猜忌。


不相容也。


突如者無緣而出之意。


來如者。


無故而至之意。


焚如者。


遇火之意。


死如者。


不復生之意。


棄如者。


不屑顧之意。


皆言其不洽不入。


而無所惜。


是絕情之意。


以九四連九三而分內外終始。


接六五而殊奇偶剛柔。


有如?突之火。


忽焉上炎。


既不成用。


且為害也。


則唯有速予撲滅。


寧毀其?。


無所顧惜。


卦象離為火。


故取?突火焚之喻。


非果有災也。


火在?。


原有其功用。


今隨突而出。


是反功為過。


易需為不需。


因用成害。


變愛為不愛矣。


皆指九四過剛。


不得與陰協之意。


天道有過不及。


是謂失中。


人欲齊之。


唯有調劑之以適于中耳。


爻稱如字。


亦足見天時雖窮。


人事猶可為計。


不必令其見于實踐。


與節卦之節若磋若相類。


九三之不與則句相應。


皆明其有待于人之努力。


非任天數之所至。


而避免災咎。


仍宜本乾九三九四爻辭之訓耳。


象曰。


突如其來如。


無所容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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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30:4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爻辭-65


以九四不與六五協。


又不與六二親。


四二同功異位。


中隔九三。


乃成睽閡。


雖比近六五。


以五為正位。


貴不可攀。


與九三同為陽。


而分內外上下之地。


故皆不相容也。


離為火。


四為外卦之始。


有類于地。


而非地。


故喻以?突出火。


突字亦含懸起之義。


平地忽出。


憑空卒出。


曰突。


又有逆襲之意。


同前衝闖。


與物忤逆。


曰突。


言其事先不豫也。


既突如而來。


則其不易投洽可知。


因其不洽。


即遭拒斥可知。


以火發而致焚如。


被害而遭死如。


拋擲不顧而成棄。


如此固相因而至。


未必一一如是也。


故釋文但稱其無所容。


明其兩不相協。


則所生之害。


皆由無所容而來。


善用時者。


苟求其相容。


即諸難皆可免矣。


即火出于突。


亦因?之不容。


器與物不協。


所以有潰散之害。


不獨火也。


而此言離。


假火為喻。


推之日之過熱。


亦足招致焚死之害。


如暑月病卒死。


即九四之象也。


過猶不及。


九三不及。


乃比于日昃。


九四太過。


乃比于火焚。


皆失中之害也。


且九四與九三。


上下皆火。


正與?突出火之象相似。


讀者不可拘泥一解。


而忘其會通也。


宗主附注離以九三九四重剛不中。


一則與二不協。


一則與五不容。


遂變成中離之象。


以離象如人雙目。


中有所隔。


合而為明。


三四正在隔間。


故有不容不協之語。


且離以二五正位。


一內一外。


皆為陰。


本柔德以兼剛用。


依中道以挈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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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31:3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爻辭-66


此二五得位當時之功用。


在能自卑以臨人。


自屈以伸眾。


若乖此義。


則未有不離。


離則為凶。


麗即為吉。


此卦名離。


而義訓麗。


爻則吉凶互見也。


在三爻以日昃之喻。


言其勢不可久。


在四爻以突焚之喻。


言其情不相容。


皆以二五兩陰間居其中。


易使重剛受其牽累。


而致離異也。


故君子知重剛難任。


則柔克以順于正。


知兩陽之易離。


則隨陰以麗于中。


彖辭曰柔麗乎中正故亨。


因柔以行剛。


則所行無不達。


因剛以行剛。


未有不折者。


易重人道。


必先明天道之變。


而後得其應變之道。


知時用之窮。


而後得其濟窮之方。


此雖處三四而不離也。


唯不知其變與窮。


徒自用其剛。


則欲不離難矣。


故九三九四爻辭獨占其凶。


而六二六五。


則見其吉。


豈非以柔克剛之大效乎。


宏教附注離卦各爻。


以三四二爻為不吉。


故爻辭占凶。


因三四爻重剛失中。


兩不相協。


雖以陽剛之德。


而被陰所蔽。


故三爻比之日昃耋差。


四爻占其突來焚棄。


可以知此時之不相容也。


然九三日昃。


已不可久待。


九四無容。


更不堪暫棲。


物窮必變。


數極必反。


則昃日可使為朝陽。


無容可使成大業。


發乎困者。


終止于通。


前為凶者。


後必迪吉。


故至五爻而又易為吉占矣。


卦名為離。


本極迷離之致。


而有別離之情。


離義含麗。


則包華麗之觀。


而具附麗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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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32:3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爻辭-67


此錯雜綜伍。


所必見之象也。


日本光明。


而其用反蒸水為雲以自蔽。


雲本紛暗。


而其德反化雨潤物以達生。


是其凶者轉為吉也。


昃者。


正以求其升于東。


不容者。


正以求其?翔于天下。


則三四之頓挫。


實以成二五之中正。


學易者要先明六爻主用全在二五。


唯離與坎更重此二位。


為其代乾坤而主後天也。


六五。


出涕沱若。


戚嗟若。


吉。


宣聖講義此離六五爻辭也。


六五以柔居正位。


為離上卦主位。


陰柔履于大位。


有代君之象。


亦即離代乾之象。


離為中女。


而代履乾父之位。


是必有喪憂之際。


正如昔時女后垂簾聽政。


必君主新喪之時。


而非壯主當國之際也。


此爻辭有出涕戚嗟語。


出涕沱若。


言其涕下多而滂沱也。


戚嗟若。


言其憂傷有吁嗟之聲也。


然爻象以有所憂喪。


非必果有。


故用二若字。


與前四爻如字同意。


如輕而若重。


以其想像所得若然耳。


然此憂喪。


乃已過之事。


國得主以正位。


是轉憂為喜。


易喪以樂。


故占吉。


由人事言。


失而復得。


亂而復整。


散而復聚。


頹而復振之象也。


雖哭泣不以哀稱。


憂傷不以苦鳴。


以所得足償所失。


而或因禍以成福也。


蓋以六五得正位。


柔得中正。


其德足以及遠。


雖承九三九四之後。


分離破碎之餘。


而能振起以就于正。


故占得吉以終。


以成其光明。


而可獲上九之功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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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33:1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爻辭-68


陰既得麗于陽。


后既得麗于主。


是撥亂反治之日。


爻辭以吉字斷之。


非無由也。


象曰。


六五之吉。


離王公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五正位。


即王公之位。


而六五為陰。


非真王公。


故曰離王公。


離字即有分離與附麗二義。


一指離前之王公。


一指麗于後之王公。


以六五前後皆陽。


前之王公。


已遭焚死棄如之難。


後之王公。


方有出征獲醜之功。


六五以陰代履其位。


既離前者。


又麗後者。


始終不失其位。


以保其尊嚴。


乃協六五吉占也。


正如女后。


雖喪前王。


而輔嗣主以聽政。


是其貴。


仍王公之貴。


非所自有。


則其吉。


乃成後王之吉。


非僅一人之慶。


故釋曰離王公也。


陰無獨尊。


柔不孤行。


必附于嗣主。


而後見其德用。


即離代乾之原旨。


亦在附麗于地。


而後見其功用。


此與六二爻交相為用之意。


六二爻辭稱黃離元吉。


六五稱出涕沱若。


戚嗟若吉。


皆以吉占。


而六二在內。


為陰正位。


即坤正位。


六五則非陰正位。


而為乾正位。


陰以代陽。


坤以履乾。


此所以為離王公之象也。


先悲後喜。


先憂後樂。


陰者善于順承。


故以附麗王公而獲吉也。


凡易卦重在正位。


六五位正而爻非。


乃比于附麗王公。


若易以九五。


則真王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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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33:4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釋爻辭-69


上九。


王用出征。


有嘉折首。


獲匪其醜。


無咎。


宣聖講義此離上九爻辭也。


上九居全卦之上。


為明照下被之時。


以六五正位王公。


得以其時明德布政。


而因上九一陽在上。


乘剛用武。


故有出征之象。


有嘉折首。


獲匪其醜。


乃用兵殺敵致果之象。


嘉者可嘉。


即喜慶之意。


折猶獲也。


征討有罪。


殲厥渠魁。


是武功已告成也。


獲匪其醜。


醜類也。


又小醜之意。


既得其首。


脅從罔治。


則殺伐中。


兼施仁惠。


是雖用武。


不干于咎戾也。


離以光明之象。


譬之國家政刑並重。


威德兼敷。


而後國以文明。


民以安樂。


此光明之業。


必兼資于文武也。


且離日為陽剛之德所寄。


其功用備生殺之權。


譬之一年。


春生秋殺。


莫非天道。


莫非日之致用。


春日初化。


大地溫和。


萬物同生。


秋陽既烈。


大地枯燥。


萬物同殺。


是皆日為之也。


上九當陽極之餘。


正秋殺之候。


故王因之用兵。


秋令雖肅殺。


而天道好生。


殺其太過。


而卹其不足。


故討伐祇加于魁首。


而所縲絏者。


非盡其類也。


此殺與生不悖。


恩與威不違。


宜其占無咎也。


象曰。


王用出征。


以正邦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征者正也。


不正者討之以使復于正。


故用征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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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34:3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疏述-70


此天子之事也。


凡邦國不廢典刑。


不撤武備。


為以罰有罪。


誅不服。


上九之征。


正以丁三四爻離亂之餘。


各方有攜貳之志。


六五之王公。


至此已得伸其天討。


張其撻伐。


而能獲其首惡。


散其徒眾。


庶乎邦國以正。


人民以安。


此離上九爻辭。


稱其出征。


釋文指為以正邦也。


辭雖取征討為喻。


究包括刑罰不善。


逐斥不共而言。


不過征伐為最大耳。


明明德于天下。


有教必有刑。


有文事必有武備。


殺之正以成其生。


威之正以見其惠。


此離日之功用。


大人所效法也。


宗主疏述離卦有文明之象。


以四陽二陰交錯勻整。


上下正位皆陰。


如人兩目發為光明以視物。


又如日火之光。


照臨萬類。


成為文采。


日雖火球。


而有質。


火雖燃體。


而有物。


此物與質皆陰也。


故後天無純陽純陰之物。


必有所交錯。


以其多者稱名。


離多陽。


故代乾之位。


坎多陰。


故代坤之位。


實則皆具乾坤之德。


備天地之道者也。


唯水火之在後天不相容。


其德用正相反。


此則可代表陰陽之類。


以別其升降之道。


消長之時。


而分為生化之功。


燥濕之氣。


故水曰潤下。


火曰炎上。


一上一下。


其位乃定。


一潤一炎。


其德乃明。


此雖分別大凡。


實亦少必從眾。


劣必隨優之例。


以陰少則宜服陽。


陰得時則可率陽。


此二者消長各有其所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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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7:34:5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離卦-疏述-71


離以陰少而升。


以陰得正位而降。


升則上履乾位。


降則下同坤用。


坎亦如是。


時升則升。


時降則降。


一上一下。


交致其用。


故傳曰離上而坎下也。


明其上下恆相連相應。


如日照水而蒸為雲。


遇冷而降為雨。


此其例也。


能明乎此。


則明離坎大用。


及後天陰陽生化之大則矣。


離與坎二卦。


而致用則若一。


以後天陰陽不孤立。


剛柔不獨行。


故為用不相離。


如水與火。


晝與夜。


缺一不可。


若用坎必需離。


用離必及坎。


合而言之。


一乾一坤而已。


以離之中補坎則為乾。


坎之中易離則為坤。


分則自為陰陽。


交則互成其用。


故坎陽也而代坤母。


離陰也而代乾父。


由名義言。


坎陷也。


以陽陷陰中。


如物之嵌入。


也嵌音亦近坎。


言如嵌物于他器內。


深且陷也。


離麗也。


以陰麗于陽。


如物之連附也。


連音亦轉離。


言本為兩離。


而相連附也。


故名離。


而義為麗。


以陽實陰虛。


離上下皆陽。


中獨為陰。


是即陰連附于陽。


虛連附于實之象。


此義取附麗。


而名為離。


然離本以兩陽相離為言。


以中夾一陰。


使之離也。


而陰道虛。


雖隔于中。


仍無所障。


是離而猶連也。


坎以陰來陷陽。


而成深入之象。


離以陽來夾陰。


而成附麗之形。


此離之得稱。


亦可謂因陽之兩離也。


氣斷而復續。


絕而又連。


兩陽之用。


乃成光明之象。


以互映也。


如鏡與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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