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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豐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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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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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5:54:2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93


皆咎之所由集也。


故君子戒之。


以天下之物。


利天下之人。


成天下之用。


然後咎戾免。


而功業大。


信譽成。


而道德過人矣。


此大有之大義。


九二爻辭之微旨也。


象曰。


大車以載。


積中不敗也。


宣聖講義此申明爻辭之義也。


積同集。


聚也。


物集中而富有也。


藏于府庫者。


謂之積也。


言收獲之物藏于中也。


然藏者將以用也。


積者。


將以散也。


大車以載。


明其來去之道。


而能用能散也。


故曰不敗。


久藏必腐。


久積必潰。


是敗也。


大有之富。


在能不敗。


是積之不厭多。


藏之不厭深也。


蓋始終成物之用。


供民之需。


而不自私也。


物之藏于家者曰私。


藏于國者曰富。


藏于地者曰棄。


藏于民者曰利。


視其所藏耳。


聖人不諱居積。


而惡私藏。


不彊取與。


而求平均。


雖大車以載。


民無姤其富也。


利及于眾。


雖取之至精。


不為貪。


用及于公。


雖積之至盈不為賄。


故富以天下。


財成一切。


此小畜之所以貴有蓄也。


天之生物。


無論巨細。


皆有其用。


能遂其用者。


聖人之治也。


若貪多而不公于民。


賄入而不推于眾。


是雖藏之至密。


猶無異棄于地。


積之至盈。


猶無異貧無所有。


徒喪物之用。


而悖天地生物之心。


是敗之也。


物敗由人。


用得其宜。


為物之功用。


失其宜。


為物之敗。


故物以用為利。


失物之用。


反利為害。


此九二爻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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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5:55:0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94


規規于積中不敗一語。


見利之成敗在人也。


而大有之義。


亦視此為辨。


獨富如桀紂。


雖積財如山。


積物成阜。


非有也。


終不免棄擲。


是徒敗之也。


故大有必人人皆有。


必凡物皆得盡其用。


此大同之旨也。


貨不藏于己。


力不藏于身。


物盡其利。


民得其生。


此誠大有之世。


唯堯舜之治至焉。


故大有必本于天下為公。


苟有一私。


是非大有。


苟有一夫之貧。


是非富也。


苟有一物之敗。


是非積也。


此聖人均財之大則也。


大抵古人制度。


以公產均財為極則。


而不以貧富姤爭為法。


必使天下無貧民。


不欲天下有富者。


必使物力皆得其用。


不使田有曠土。


人有閒夫。


故井田之制。


以田分授于民。


而稅收之制。


取民不過十一。


君不私貨。


庫不私財。


民無獨利。


物無廢用。


天下乃長治久安。


觀大有爻辭之義。


當可得其成治之要道矣。


九三。


公用亨于天子。


小人弗克。


宣聖講義此大有九三爻辭。


指九三爻之用。


明其利害也。


大有九三處下卦之末。


為中爻之始。


緊接上卦。


介乾離之際。


乃內外之樞。


中為人爻。


合九四為用。


亦居內外之間。


象交際之事。


在下卦。


乾為先天主位。


上卦離為後天主位。


而皆迭為賓主。


先天離當旁位。


後天乾居隅坐。


是分列主從。


而合先後天言之。


又同居尊位。


則在卦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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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5:55:2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95


有比于天子之于群公。


天王之與侯國。


雖有君臣之分。


卻如賓主之交。


九三以人事為本。


故比之宴享重典。


公言其來賓之象。


享言其賜宴之情。


而取喻于賞有勳勞。


嘉其成績。


非平日宴會可比。


古制諸侯朝于天子曰述職。


為告成也。


必其境內安和。


田土豐穰。


物產饒益。


人民樂育。


上孚天時之令。


下徵草木之祥。


民生無虞。


國用不匱。


于是信無怠其職。


無廢其事。


可以告成于天王。


而以慰其心焉。


故按時入朝。


為受命後最重之典。


天子乃因而勞之。


為人民答其勤勉之意。


並召百官而告之。


以為他國勸。


以宴享之禮。


非為酬酢也。


實考成之舉。


果不及者。


享不與焉。


其有過失者。


責之罰之。


是凡受享者。


必其國之治。


民之安。


而時和年豐。


物用有餘。


百官供命。


不違于王制者也。


故天子享之。


享其大有也。


小人弗克者。


小人自私其國土。


自利其物產。


不恤人民。


不和于內外。


上悖天時。


而荒歉自至。


下拂民志。


而叛貳時聞。


則天子怒之。


必獲誅譴。


尚安得享。


曰弗克。


言不得受享也。


此不以一人之富有為貴。


而重在能利民也。


故名之曰公。


公。


爵也。


以其能公其國。


公其物。


公其利與用也。


唯公乃能稱公。


乃得錫享。


唯君子乃公。


唯公乃大乃有。


乃孚大有之義。


皆小人所弗能也。


故九三爻辭。


舉享于天子之典。


明大有中正之義。


以見大有必基于政治。


必由于君子能治其國者。


必得享于天子。


為天下所同贊美者也。


雖富有勝人。


而民物不康。


非大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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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5:56:0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96


雖祿位過人。


而政教不逮。


不足以致大有。


故享不妄與。


朝必有告。


職不妄授。


賞必有功。


此古時王者之制也。


古亨享二字一也。


而享亦含亨義。


以亨為物之成。


享為物之用。


亨為功之通。


享為功之果。


在乾坤元亨之德。


亨以合禮為嘉會。


即指宴享。


蓋古人宴享。


必有所慶。


或因功之成。


或因物之獲。


或因勞之至。


或因貨之積。


故積德積功。


與積物同。


物之成熟。


與事功之成果同。


其取義皆在亨也。


唯亨能通利一切。


乾坤之大。


在能通利天下萬物。


故稱為亨。


王者因物之亨。


而及人之功。


因民之亨。


而及上之功。


故有賞功之享也。


舊有仍釋為亨者。


究未明享之與亨。


一字二義。


假借者也。


或有謂公非指人。


乃指大眾。


意義亦通。


公即大眾所服之人。


以得大眾擁戴。


故曰公。


公用用字亦包二義。


以公因功而得享。


一也。


公眾所用之物。


以備天子之享。


一也。


蓋公之得享。


在平日。


因物之成。


而敘其功。


是享由功來。


即物之利用也。


在宴會。


因物之備。


而著其禮。


是享由禮出。


亦物之利用也。


皆不外乎物。


不離乎用。


故曰公用。


明大有之重在用也。


重在善用也。


唯至公者。


為最善用物。


雖多不為糜費。


雖少不為棄置。


以其本于道。


孚于理。


宜于事。


洽于情。


得物之真用。


而克全其利也。


故小人弗克。


不獨為不能得享。


且以其不能成物之用。


全物之利。


是害物也。


害物者大有之害。


與初爻意義相應。


初爻以無交害。


為大有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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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5:57:1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97


因物之不得其用。


為物之害。


成人之害。


此爻以小人不得成物之用。


為人之害。


及物之害。


正相對。


象曰。


公用亨于天子。


小人害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見小人之害。


不但為人之禍。


而物亦被其災。


小人以貪為能。


以欲為功。


以多藏為富。


以濫費為利。


是其害于人民者已明。


而由物之廢與費。


更為其利用之害。


亦可見矣。


其終也。


因罪受譴。


因貨賈禍。


則又自受其害矣。


故釋文申明其義。


意謂唯君子乃免害耳。


此爻尚有最要一義。


在文字外。


向無人解及之。


茲述其大略如下。


夫天之生物為人用。


乃以獎有德。


勸有功也。


勤者得之。


善者享之。


仁義者利之用之。


非可以私干也。


故名曰天祿。


凡衣食日用一切之供給。


無一非祿。


無一非生前所定。


不得多或少也。


故凡用物者。


必惜物。


有之必成其用。


無之必安其分。


王者制爵祿。


仿于此義。


非德不予。


非功不錫。


此本天道栽培傾覆之例。


不得任意增減之也。


九三爻引天子宴享之制。


明人與物至中至正之道。


人之于物。


物之于人。


恰有相宜。


不過乎中。


不失其節。


乃為大有之真象。


亦即大同之大則也。


故貧富不相懸殊。


出納不相乖舛。


生息相及。


利用相衡。


一如天之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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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5:57:3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98


王之命爵。


毫無貪縱之念。


干求之愆。


則世道自平。


人類自康。


此治平真諦所在。


而大學言治平。


必納于明德。


必始于格物者。


正此義也。


故禮曰。


仁人不過乎物。


孝子不過乎物。


欲明何以為過。


即由失大有之道。


其詳見大小過。


茲言大有。


第求不過而已。


此小人之害。


害在過耳。


不過何害。


故克字與克己克欲克念之克一義。


小人之過。


以弗克也。


此義宜細審焉。


九四。


匪其彭。


無咎。


宣聖講義此大有九四爻辭。


指明本爻之用也。


九四在上卦之始。


居中爻之位。


為離卦之初。


接下卦之乾。


而與六五近。


與九二應。


一陰一陽。


夾輔其旁。


身為陽乘陰。


陰者聚物而不流。


陽者載物而易動。


陰陽交翕。


或弛或張。


上下交通。


或盈或絀。


此大有九四之象也。


匪其彭者。


以物聚而不滿。


盈而不張。


相孚以交。


相得以合。


是大有之善于居積。


正如九二之積中不敗也。


然九二之象由內生。


其自處之善也。


九四之象由外至。


其應時之當也。


物之聚者恆易滿。


財之盈者恆易張。


滿則害生。


張則盜至。


皆由于貪與侈之蔽也。


彭者滿也。


張也。


太過之象也。


義與彭亨同。


亦即諺所謂膨脹之意。


以大有至此。


物集益眾。


財斂益多。


爭趨附之勢。


如囊之納。


有不勝。


器之盛。


有將溢。


而陽動以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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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5:58:1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99


陰靜以收受。


兩象俱備。


遂成其彭之勢。


而幸主物者。


得其道。


適其宜。


雖聚之已豐。


而納之不使滿。


雖來之已盈。


而盛之不使張。


以度其量。


而制其節。


以迎其入。


而去其過。


以止其至。


而應其時宜。


以御其用。


而孚其人事。


故曰匪其彭。


言雖有彭之慮。


而竟不至于彭。


是主之者有方也。


以九四居陰陽之中。


兼剛柔之用。


故能左右調協。


取舍自如。


中而不偏。


正而無過。


此爻辭明其為無咎也。


無咎亦如上各爻。


最易有咎。


以處之得當乃免咎耳。


象曰。


匪其彭無咎。


明辨皙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言能具辨物之明。


皙物之用。


而得其中道也。


辨以知物之情。


皙以善用之途。


明則物無遁情。


用無悖道。


各得其所。


則多而無害。


歛而非貪。


藏而有為。


役之不失其時。


制之不違于理。


則自免咎戾。


此明之大用也。


離為光明。


九四為離初爻。


故有能明之象。


又或謂匪其彭。


匪指小人。


與初爻之匪同義。


蓋言財物豐盈。


盜賊覬覦也。


彭猶旁也。


匪在旁窺伺。


欲以掠其財。


奪其物也。


而無咎者。


以防之有道。


而接之有方。


雖在旁之近不足害。


由能明辨皙于幾微也。


辨其為匪。


而先事備之。


皙其不善。


而早為遠避之。


亦如初爻之無交害匪。


則匪自不為禍也。


此亦象中兼賅之義。


可會通焉。


蓋大有以富為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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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5:59:1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0


慢藏誨盜。


世所不免。


而爻辭原貫通一切。


如由上治言。


則當如前義。


如在撥亂之世。


則後說亦可通。


當適時而釋其意義。


以易辭選擇精弘。


非他經比也。


六五。


厥孚交如。


威如。


吉。


宣聖講義此大有六五爻辭。


言本爻之義。


及明大有全體大用也。


大有以六五為全卦主爻。


以居上卦中位。


又係陰爻獨貴之際。


眾陽環拱以相從。


其用最大。


其德最全。


而陰陽交孚。


上下相應。


下與九二。


一陰一陽。


一外一內。


兩相交契。


而易其用。


陰以陽用。


陽以陰用。


陽居內而志在外。


陰居外而志在內。


內外相從。


剛柔相得。


故爻辭最吉。


明大有之正用。


固如是也。


以其交孚于眾陽。


備萬物之所歸。


而德協于群下。


待萬物之同化。


比于聖人在位。


富有天下而不私。


利普萬民而不吝。


順天道之自然。


而信不渝時。


體時義之大順。


而物不空乏。


故能生育萬類。


德威並至。


德玄而莫名。


威立而不猛。


乃無為之治。


不化之化。


不令之令。


恰如天地之覆載生成。


不言而品物自亨。


不行而事功自著。


故辭以交如威如象之。


厥孚言其孚一切也。


厥。


至也極也。


自然而然也。


孚者。


中道也。


中孚之謂也。


孚如禽鳥孵雛。


溫養化育。


自然自在。


不失其序。


誠神化之效。


有非人力所事也。


交如者。


往來交錯。


生化繁榮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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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5:59:5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1


以六五善交眾陽。


而不失其正也。


威如者。


德用俱備。


生成同見之象。


以六五以陰撫循天下。


而獨用其中也。


兩如字。


言其自然如此。


非故為之。


其交也。


自交而不亂。


如日月代明。


四時代謝。


天地相抱。


周流無垠也。


其威也。


自威而不暴。


如雷霆震動。


水火交焚。


秋殺冬藏。


風鳴日燥也。


皆天道必至之德。


元氣必徵之象。


利及天下而不見其惠。


用及一切而不見其功。


德為玄德。


威為玄威。


故萬物不自知。


而大小同大有。


此其所以為吉也。


凡用如字。


必含假設之意。


以有其事而不拘其跡。


著其理而不限其行。


故曰如。


六五本陰以為用。


純柔以為德。


行之自然。


至于大順。


正大同之真諦。


故禮運篇大同節後。


有同乎大順語。


即明大同之德用也。


象曰。


厥孚交如。


信以發志也。


威如之吉。


易而無備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精義。


而見大有之道與德也。


以信能生成一切。


天地之生化。


莫不基于信。


物之春生夏長。


秋成熟。


冬藏儲。


皆信也。


志孚信成。


故曰信以發志。


易者至順。


唯順乃易。


順其自然。


一成皆成。


天下大有。


而生之與成。


一德一威。


一育一殺。


威也殺也。


順時自至。


非有所為也。


故曰無備。


比人之坦易和平。


毫無猜嫌之心于事先。


天地之道。


生之無亭毒之心。


殺之無虔劉之志。


即易而無備之謂也。


推之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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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0:4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2


天下大有。


人人皆樂其生。


更何恩仇之念。


忌姤之懷。


相與親和。


有如骨肉。


自無仇害之見。


即無防備之心。


此六五爻辭之微義。


而所以占其吉也。


上九。


自天佑之。


吉無不利。


宣聖講義此大有上九爻辭。


言上九之用。


兼明全卦之大旨也。


大有以離合乾。


成文明富庶之象。


而其德用。


則在能孚天道。


蓋離能體乾。


以成其用也。


離代乾主後天。


為萬物父母。


凡有生者。


皆仰其覆育。


賴其溫煦。


得其恩澤。


而為發揚。


被其光明。


而為文采。


是離日之德。


即乾天之德。


大有之利。


即天祐之利也。


日以代天。


天之有日。


猶國之有君。


日之德政。


天所布也。


天之生成。


日之功也。


天無日無以達其用。


日行天無不?。


而遂其覆育之道。


日經天無不照。


而致其高明之德。


則日者。


天之政令所出。


德用所施。


故後天以日為主。


而大有恰見其象。


昭其例。


大有之離在上。


以全成乾之行。


而上九居離之終。


當德用之既成。


值天道之極盛。


則世間一切生成。


一切安利。


皆于斯時著其道。


顯其用。


而皆宜原始要終。


以溯其功業之自來。


德用之自至。


則返本復始。


不忘天之恩惠。


以誠以敬。


重承天之寵施。


則大有之終。


必明天道。


而使世間人物。


皆知吉之所獲。


利之所來。


故爻辭指其意義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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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2:0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3


在人得享一切安富尊榮樂利。


以至無盡。


果奚致哉。


非天之所祐乎。


天之所祐。


非日之所為乎。


天日光明。


人物康泰。


則大有之世。


一切皆樂其生。


享其福。


是其為吉利。


蔑以加矣。


非天之賜。


孰能致之。


夫大有之義。


貴在公平普?。


無親疏遠近之殊。


聰昏彊懦之別。


其得享有也。


非一人所私。


非一地所藉。


乃大眾共獲共受者也。


故爻辭指明為自天祐。


而人人咸占吉利。


處處咸樂大有。


此彖辭所謂元亨也。


象曰。


大有上吉。


自天祐也。


宣聖講義此申明爻辭原義也。


而稱曰上吉者。


以上九之吉也。


易卦例在上爻者。


多與全卦相違。


蓋處極地易變也。


而大有上九則否。


以大有本天下為公之道。


孚乾之行健不息。


離之日進光明之德。


而合為用。


以富于眾物。


育為大利。


非關一人之禍福。


一戶之得失。


故上九雖極。


而猶成其高明之象。


雖變。


而仍不失其福利之旨。


則所謂吉。


誠上吉矣。


在履上九爻。


曰元吉在上。


大有慶也。


明指元吉之屬上爻。


係孚于大有之義。


使天下知吉之真實。


與利之大也。


乾辭曰。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


為其公而無私。


利而無害也。


大有之上吉。


亦正是此義。


且合而觀之。


乾之利。


天道也。


履之吉。


人道也。


人道克孚天道。


而後大有之吉利以成。


故曰自天祐也。


吉利之成。


乃天人兩者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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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2:3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4


吉乃天祐。


利為人享。


大有之吉利。


降自天而成于人。


與乾履之占。


正宜對參。


有乾之道。


始有大有之體。


有履之道。


始全大有之用。


履之致治。


在辨上下。


定民志。


大有則曰明辨皙也。


履之成德。


在元吉在上。


大有則曰上吉天祐。


是大有之始。


固發于天功。


而其終也。


則成于人事。


天道遠而微。


人事近而著。


則求天下大有。


必先致力于履。


履禮也。


故大同之治。


寓于禮運篇。


而見易教之成。


必自禮教中得來。


禮主敬。


大有上九之辭。


雖明天功。


以揭出吉利之原。


亦在重人事。


而促人知生成之德。


敦敬天之念也。


易教辭簡而旨深。


意曲而義廣。


學者要當細玩味之。


又大有之上吉。


在人為享利。


在天為告成。


有成必有敗。


有利必有害。


聖人欲其永成不敗。


盡利無害。


故示上爻之辭。


而導人知天功之不可貪。


天祐之必克承。


則言外之意。


尤為諄切。


蓋果知吉利必自天祐。


方無害。


則言行必孚天道方無虞。


天以致人物之吉利而高明覆育。


達于無窮。


則人物宜體天之生成。


而勤慎公正。


以常保其福祐。


是則大有卦辭之微義。


尤必詳為領會者也。


宗主附注大有卦與同人往來。


而其對為比與師。


比師為五陰一陽。


同人大有為五陽一陰。


四卦皆歸魂卦。


即乾坤坎離四宮歸魂之卦。


乾坤坎離。


先天四正。


後天則坎離代乾坤。


是又名先後天同位之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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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3:0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5


故皆有同聚眾大之象。


師眾也。


比聚也。


同人同也。


大有大也。


其義均近似。


以其卦之本體。


為先後天相合之象。


而其屬類。


又為陰陽共歸之象。


師比以眾陰歸陽。


由子返母。


同人大有以眾陽歸陰。


由母覆子。


二者皆取歸附之義。


故名歸魂卦。


以卦名言。


同人大有。


其德為剛為明。


其用為大為生。


秉乾之德。


推離之用也。


師比則與此反。


以其本坤而用坎也。


然其以類聚也則同。


師比為陰類。


為地與水。


同人大有為陽類。


為天與火。


二者同氣相求。


同物相附。


自然而然。


不假外力。


是以師比為陰朋從陽。


同人大有為陽類從陰。


卦別陰陽。


各從其主。


而得相合也。


故大有之辭。


多與比類。


或及于師。


同人之辭。


多與師應。


或連于比。


蓋正變相通。


往來相及。


以後天言。


同人對比。


大有對師。


以先天言。


同人對師。


大有對比。


蓋即二五兩爻。


正對與錯對之異也。


以後天之一陰一陽。


為道之例。


則凡陽爻與陰爻對為正也。


若依先天以卦與卦對。


外內各自為對。


則錯對者變也。


須通所對四卦釋之。


方得其意。


故同人九五大師相遇正對也。


而大有九三亨于天子。


小人弗克。


則錯對也。


以義皆取師卦爻辭也。


可覆按之。


自明其意。


又曰。


易言天道。


貴有人事應之。


天道不虛行。


必徵諸人事。


人者天之寄也。


事者道之例也。


易之吉凶禍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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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3:3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6


必藉人之行止進退以明之。


若無人事。


是天道不足言矣。


果人事與天道相違。


則天道亦不足信。


天道虛而人事實。


天道微而人事著。


欲顯天道。


必先人事。


如易之卦爻象天道。


而辭句則指人事。


為人事之表率者。


則君子大人。


即德與位之所屬者。


易言大有。


宜年穀豐登。


民食裕足。


則在治國者有以致之。


若荒災?地。


人民流離。


更何大有可言。


則所謂有者。


私人之聚歛而已。


與大眾無與也。


故聖人釋易。


必先貴人事。


明人即所以明天。


易辭之稱天者。


皆已著于人者。


其稱吉凶利害。


皆已見于人事者。


乃合理與跡而論之也。


非空談玄妙。


而莫能徵驗者也。


故習易者。


不比他經。


而致用必待政教。


此君子大人之任也。


又曰。


大有卦之以有為判。


而利分公私上下。


在公為正。


在私為非。


在下為均。


在上為獨。


故爻辭辨之甚明。


欲其成利。


必先成物之用。


使物無廢棄。


財無濫費。


始稱大有之義。


蓋大有繼同人而來。


同人言其眾。


大有言其富。


夫子所謂既庶之後。


必富之者。


于二卦之義見之。


人求其庶。


庶而不富。


徒自亂也。


故富庶二字。


不可分離。


聖人治天下。


無非求其安。


而人民之安。


必先得其生息。


禮樂政刑。


皆其後事。


苟養生不足。


贍家不能。


雖導之。


不善矣。


故王道必先富民。


必使人人同富。


即均也。


人民同富。


君乃安享其成。


人民同貧。


君不能獨享其樂。


故國之富。


指人民言。


物之利。


指成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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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4:1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7


非謂厚積于一人。


實藏于府庫也。


故私非利。


廢非用。


後世之害。


皆綠于私與廢。


雖有眾庶。


而上下離心。


雖有貨財。


而利用不給。


故禍亂無已。


而人類苦矣。


有國者不深體易象之義古人立教之旨。


而盼長治久安。


奚可哉。


宏教附注周易各卦。


多重政治。


文王鑒商政之衰。


思堯舜之治。


故託于易。


以明平治之道。


所述大同之義。


太平之政。


而多難明言。


乃分寄之于各爻辭。


并隱其名于卦。


如大有同人是也。


而一一細求所行之道。


推諸人情物理。


合之天道。


無不備具。


其在各卦所示。


莫非此旨。


後唯孔子能紹述之。


傳于禮經。


門人或未盡達。


故傳說未詳。


此亦時之所為也。


易壇所講。


此點獨加詳盡。


以與大學中庸禮運各篇相證。


雖曰講易。


實不止明數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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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4:2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謙卦-總釋象例-1


謙卦艮下坤上宣聖講義謙卦上坤下艮。


以卦象言。


五陰一陽。


與師比復剝各卦相似。


其往來卦為豫。


其反為剝。


其對為履。


其取義同于泰。


蓋坤在上而其下為陽。


其初動也為復。


其次則師。


其次則謙。


謙為內卦之變。


即坤卦之三爻變乾也。


凡陽皆出于乾。


故謙有似于泰。


泰為坤乾合。


謙為坤艮合。


艮為少男。


亦乾之體。


故其象亦為天道下行。


地道上升。


陰陽交合之卦。


而所異者。


陽少陰眾。


陰陽錯行。


以陽為貴。


而陰能順之。


陰柔從順。


而陽剛在下。


不屈不撓。


卑以自牧。


不詭不隨。


靜以自止。


乃見道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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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4:5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謙卦-總釋象例-2


成德之器。


其德用至純。


和利于天下而毋違。


孚感于鬼神而毋戾。


通于性命而不害。


發乎情義而不執。


大而能化。


虛而能容。


生成之而無功。


位育之而無為。


蓋本乎天道。


而能用其始。


本乎地道。


而能用其終。


是能全覆載之德。


齊始終之道者也。


地道代天。


無成有終。


山道象地。


知止有定。


返本復始。


以溯諸無始。


全體達用。


以至于大用。


則謙卦之所以成象也。


按諸古易。


艮為連山之首。


以立人道之極。


夏后氏仿之。


以治天下。


坤為歸藏之首。


以立地道之極。


殷人仿之。


以治天下。


而謙兼之。


是合二易之用。


而成人道之本。


人道在艮。


人生有性。


其德至靜。


艮止以靜。


乃孚天性。


與乾之天道。


坤之地道。


列為三才三極。


以盡天下之道。


而生成萬物。


以建天下之極。


而變化一切。


故道始于虛。


發于靜。


行者先止。


動者先定。


乃本末之事也。


艮為人道之本。


萬物之始。


于五行為土。


德合于坤。


土為生化之母。


其象著于河圖洛書。


無土無物。


而人類亦無所生養存在。


則世間之所賴者。


厥唯土。


坤司其體。


艮主其用。


或先或後。


以化成萬類。


坤化坎以為水。


艮因乾以為山。


山水相連。


以盡其力。


而人物生養繁息。


以至無窮。


此皆坤艮之德。


而謙兼之。


故能通天地之道。


化陰陽之界。


而立人道之本也。


謙卦本乾陽下屈之義。


而明靜止制動。


柔伏制彊之道。


此多謂為道家言。


實則天地自然之理也。


陰貴陽用。


陽貴陰用。


凡易卦合此例者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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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5:2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謙卦-總釋象例-3


反之則凶。


故地天為泰。


而天地成否。


此聖人上察天時。


下察地理。


發揚微妙。


制立中極。


而以卦著為至教。


懸為定則也。


觀謙之用。


尤可證明。


謙以艮少男從坤母。


艮猶嬰孩。


和而英發。


生育之始。


純乎天真。


無物欲之侵濡。


保性情之正軌。


故能順從母意。


委宛安詳。


如孩提之愛其母。


與天澤履之乾兌相孚。


老父少女。


親愛之情。


同出天性。


無絲毫做作。


其卑順不屈于勢。


其和樂不鄰于詐。


故在下而能大。


居卑而仍尊。


和易光明。


醇善綿密。


中無隔閡。


以底于終。


為人道最美最令之德。


行諸遠近。


無不同化也。


傳曰。


謙輕而豫泰。


輕者易也。


和易能近。


道德自然。


不假人為故曰輕。


即所謂輕而易舉之意。


非不重也。


以輕則無所容心。


而出于至真。


以輕則無須用力。


而成于自然。


故謙非讓也。


非退葸也。


非為名也。


非戈利也。


性也。


道也。


順之至也。


此謙為聖人之教。


君子之行。


而取法于坤艮之合者也。


道通天地。


德洽鬼神。


功達中和。


用成位育。


而約之以誠。


納之以性。


即老氏所謂沖也。


沖虛而全其德。


故用之不窮。


誠之至也。


謙卦為易道最精。


易教最明之卦。


取象于坤艮。


坤為地。


艮為山。


山在地面。


而反居地下。


坤為順。


艮為山。


山止于內。


坤順于外。


故名謙。


則本于靜止與卑牧之義也。


夫陽主動而性剛。


以屈于靜順。


而得其位。


以自守不失。


則卑而不辱。


止而能進。


則君子之志也。


順天之道。


而下育萬物。


本地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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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6:0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謙卦-總釋象例-4


而中藏乾元。


應天之高明而上濟。


成地之博厚而上升。


合為人之悠久。


以至誠不息。


蓋已盡三才之道。


孚神形之用矣。


故謙本地道。


以昭天道。


而建人道。


人道立。


而謙道行。


人德明。


而天地之德著。


在天為道。


在人為性。


在卦為謙。


在人為誠。


謙而能誠。


人道之極也。


故其用見于中爻。


中爻者人爻也。


九三六四。


一陰一陽。


而人道備矣。


與謙比者曰豫。


豫之異乎謙者。


亦唯中爻。


九四六三。


陰陽相錯。


乃成德之象。


成功之日。


與謙之有所建立者不同。


謙進而豫退。


謙勤而豫怠。


謙立而豫行。


謙輕而豫泰。


謙為乾惕以成始終。


豫則堂皇以治功業。


謙返躬以致其道。


豫推己以布其德。


故謙內而豫外。


謙謙而豫豫也。


其係在三四兩爻之陰陽。


謙內陽而外陰。


故成道自內。


豫外陽而內陰。


故立功于外。


斯皆人之行也。


而君子法謙。


以謙之無待于外也。


無待于外。


故無入而不自得。


可行可止。


能大能小。


治亂咸宜。


德業並茂。


稱天地之道而與之齊。


孚剛柔之德而歸于一。


此謙之所以繼大有而克承其緒也。


謙以五陰一陽。


陽為主。


而居三爻。


亦陽位。


有同于乾九三之朝乾夕惕。


而辭曰勞謙。


勞即乾惕勵也。


乾以天行健。


君子自彊不息。


謙以勞。


而君子有終。


是艮之一陽。


即乾之一爻。


故彖曰天道下濟。


艮為少男而象山。


取義為止。


止則有守。


山則大生。


皆陽德而陰用。


剛體而柔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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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6:3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坎卦-總釋象例-6


故周易以代諸坤。


謂猶地之厚載無疆耳。


坎之代坤。


在後天。


坎水坤土。


原相制。


而在先天。


大地皆水。


是代坤。


係推本先天者也。


坎亦象月。


月與水相類。


皆因日以為明暗溫涼。


是以坎代坤。


猶月照于地耳。


離之象。


以日照大地。


亦合先後天之用。


而以陽盛。


故代乾。


乾雖純陽。


在後天無生成之功。


必藉日之光照。


而後見其生成。


是以離代乾。


不獨易卦之義。


實本天日之用。


坎之代坤。


固由水月之象。


亦以後天純陰不用。


必藉水月之用。


以竟其順承代終之道。


正如月之得日以明。


即順承代終之顯例。


月承日光熱以為用。


代日光明以為時。


晝夜往來。


代明之可徵者也。


後人于日月代明一語。


多渾淪讀過。


不知比即地道代終之用。


所謂代終者。


言乾始坤終。


前後相繼。


繼即承也。


故曰慎承。


言順而承繼之。


非別有所承也。


乾道既盡。


坤承之繼行。


正如晝之與夜。


冬之與春。


此往彼來。


此盡彼起。


乃代終之所稱也。


月代日而明于夜。


即坤代乾而終其道之例。


天地無盡。


日月無盡。


則代終者無終。


而順承者永承。


謂坤道本行地無疆。


雖有晝夜。


乃地之一面。


有向背日光之別。


日月原長明也。


不見者謂之夜與晝耳。


見者為承。


不見者為代。


天無日月同時並明之理。


故貴乎代明。


坎之代坤。


正以能秉坤代終之志。


而代明耳。


代明者非自明。


天以日明。


乃自明也。


地以月明。


則皆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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