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論醫話】
歷代文獻頗稱其療效,如《聖濟總錄》:「凡癰疽發背初生……須當上灸之一二百壯,如綠豆許大。
凡灸後卻似痛,經一宿乃定,即火氣下徹。
腫內熱氣被火奪之,隨火而出也。
又《洪氏集驗方》稱此法「救人不可勝計」,並舉一例發背患者,灸十壯後紅腫漸消。
清代《醫宗金鑒?外科心法》提到癰疽七日以內未成膿者,不論陽毒陰毒,均宜用灸法治療,可使「輕者使毒氣隨火氣而散,重者拔引鬱毒,通徹內外。
瘡瘍晚期已化膿可否用灸?
在薛立齋醫案中可以看到,薛氏對此是常用灸法治療的。
此外,《外科樞要》載,薛氏曾治三例脫疽患者,一例是「足三陰虛而火動」症;
另一例是「三陽經熱毒壅滯」症;
還有一例是「三陽經濕熱下注」症,三例全部用灸法治癒。
由此可見,外科熱證也是可以用灸法治療的。
在婦兒科方面,《扁鵲心書》:「婦人產後熱不退,恐漸成勞瘵,急灸臍下三百壯。
《太平聖惠方》:「小兒熱毒風盛,眼睛痛,灸手中指本節頭三壯,名拳尖也。
《小兒衛生總微方論》:「小兒溫瘧,灸兩乳下一指三壯。
《續名醫類案》:「一兒十四,痘後腰脊痛,不能俯仰,午後潮熱,此骨髓枯少,水不勝火,腎氣熱也。
灸崑崙穴、申脈穴各三壯,又以六味丸加獨活及補中益氣湯間服而愈。
由於魏之對熱證用灸很不理解,故在這則醫案之下,寫了一段「既是腎熱,何以用火攻而愈,其說可疑」的按語。
五官科熱證用灸,《外台秘要》:「扁鵲療勞邪氣熱眼痛赤方,灸當容百壯,兩邊各爾。
又《續名醫類案》:「丹溪治一中年人,右鼻管流涕且臭,脈弦小,右寸滑,左寸澀。
灸上星、三里、合谷,次以酒芩、蒼朮……分七帖服之痊癒。
乃痰鬱火熱之症也。
總之,無論是哪一科熱證,也不論是屬於什麼性質什麼類型的熱證,古代文獻都有可灸的記載。
我們有足夠的根據說明,灸法不僅適用於陰盛陽虛的寒證,也可用於陰虛陽盛的熱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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