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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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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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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18:35:22 | 只看該作者

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一 隱公卷一


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適,謂適夫人之子,尊無與敵,故以齒。

 

子,謂左右媵及侄娣之子,位有貴賤,又防其同時而生,故以貴也。

 

禮,嫡夫人無子,立右媵;

 

右媵無子,立左媵;

 

左媵無子,立嫡侄娣;

 

嫡侄娣無子,立右媵侄娣;

 

右媵侄娣無子,立左媵侄娣。

 

質家親親,先立娣;

 

文家尊尊,先立侄。

 

嫡子有孫而死,質家親親,先立弟;

 

文家尊尊,先立孫。

 

其雙生也,質家據見立先生,文家據本意立後生:皆所以防愛爭。

 

○侄娣,夫結反;

 

下大計反。

 

爭,爭鬥之爭,下同。)

 

桓何以貴?

 

(據俱公子也。)

 

母貴也。

 

(據桓母右媵。)

 

母貴則子何以貴?

 

(據俱言公子。)

 

子以母貴,(以母秩次立也。)

 

母以子貴。

 

(禮,妾子立,則母得為夫人。夫人成風是也。)

 

疏注「夫人成風」。

 

○解云:即文四年「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風氏薨」,五年「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風」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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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18:35:52 | 只看該作者

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一 隱公卷一


三月,公及邾婁儀父盟於未。

 

○及者何?

 

與也。

 

(若曰公與邾婁盟也。

 

○邾,音朱。

 

婁,力俱反。

 

邾人語聲後曰婁,故曰邾婁,《禮記》同,《左氏》、《穀梁》無「婁」字。

 

儀父,音甫,本亦作「甫」,人名字放此。

 

未,亡結反,《穀梁》同,《左氏》作「蔑」。)

 

會、及、暨、皆與也。

 

(都解經上會、及、暨也。○暨,其器反。下皆同。)

 

曷為或言會,或言及,或言暨?

 

會,猶最也。

 

(最,聚也。

 

直自若平時聚會,無他深淺意也。

 

最之為言聚,若今聚民為投最。

 

○曷為,如字,或於偽反,後皆同此。)

 

疏「及者何」。

 

○解云:欲言汲汲,公仍在喪;

 

欲言非汲汲,及是欲文,故執不知問。

 

云曷為或言會者,即下六年「公會齊侯盟於艾」之徒是也。

 

云或言暨者,昭七年春「暨齊平」,定十年「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區出奔陳」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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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18:36:22 | 只看該作者

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一 隱公卷一


及,猶汲汲也。

 

暨,猶暨暨也。

 

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

 

(我者,謂魯也。

 

內魯,故言我。

 

舉及、暨者,明當隨意善惡而原之。

 

欲之者,善重惡深;

 

不得巳者,善輕惡淺,所以原心定罪。)

 

疏注「我者,謂魯也」。

 

○解云:此通內外皆然,但傳據內言之,故言我謂魯也。

 

○注「欲之」至「惡深」。

 

○解云:善重者,即此文「公及邾婁儀父盟於未」是也,以其汲汲於善事,故曰善重也。

 

惡深者,即哀十三年「公會晉侯及吳子於黃池」是也,以其汲汲於惡事,故曰惡深也。

 

○注「不得」至「惡淺」。

 

○解云:善輕,則「暨齊平」是也。

 

惡淺者,「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區」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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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18:36:46 | 只看該作者

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一 隱公卷一


儀父者何?

 

邾婁之君也。

 

(以言「公及」不諱,知為君也。)

 

疏「儀父者何」。

 

○解云:欲言其君,經不書爵;

 

欲言其臣,而不沒公,故執不知問。

 

○注「以言公及不」至君「也」。

 

○解云:凡《春秋》上下,公與外大夫盟,皆諱不言公,故莊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齊高傒盟於防」,傳云「公則曷為不言公?

 

諱與大夫盟也」之屬也。

 

今此不沒公,故知是君矣。

 

其莊九年「公及齊大夫盟於暨」之屬不沒公者,皆傳注分明,不煩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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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18:37:0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我本善良 於 2013-5-10 18:38 編輯

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一 隱公卷一


何以名?

 

(據齊侯以祿父為名。)

 

疏注「據齊」至「為名」。

 

○解云:即桓十四年冬,「齊侯祿父卒」,是言齊侯以祿父為名,故疑邾婁君亦以儀父為名,是以難也。

 

字也。

 

(以當褒,知為字。)

 

疏注「以當褒,知為字」。

 

○解云:《春秋》以隱新受命而王,儀父慕之,故知當褒,是以《春秋說》云「褒儀父善趣聖者」是也。

 

曷為稱字?

 

(據諸侯當稱爵。)

 

疏注「據諸侯當稱爵」。

 

○解云:六年夏,「公會齊侯盟於艾」之屬是也。

 

褒之也。

 

(以宿與微者盟書卒,知與公盟當褒之。

 

有土嘉之曰褒,無土建國曰封。

 

稱字所以為褒之者,儀父本在春秋前失爵,在名例爾。

 

○褒之,保刀反。)

 

疏注「以宿」至「書卒」。

 

○解云:所傳聞之世,微國之卒,本不合書,而此年「九月,及宋人盟於宿」,宿為地主,與在可知,以其與內微者盟,故至八年得變例書卒見恩矣。

 

云有土嘉之曰褒者,謂加爵與字,即儀父、滕侯之屬是也。

 

云無土建國曰封者,即封邢、衛之屬是也。

 

曷為褒之?

 

(據功不見。○不見,賢遍反,下皆同。)

 

為其與公盟也。

 

(為其始與公盟。

 

盟者,殺生歃血,詛命相誓,以盟約束也。

 

傳不足言托始者,儀父比宿、滕、薛最在前,嫌獨為儀父發始,下三國意不見,故顧之。

 

○為其,於偽反,注「為其」、「獨為」皆同。

 

歃,所洽反,又音所甲反。

 

詛,莊慮反。

 

約束,並如字,一音上於妙反;

 

下音戍。)

 

疏注「傳不」至「顧之」。

 

○解云:此傳應言為其始與公盟,今不具其文句言始者,若言始與公盟,即恐下二國不是始,是以顧之,不得具其文。

 

與公盟者眾矣,曷為獨褒乎此?

 

(據戎、齊侯、莒人皆與公盟,傳不足託始,故複據眾也。

 

○複,扶又反,下「複為」同。)

 

疏注「據戎」至「公盟」。

 

○解云:二年秋八月,「公及戎盟於唐」;

 

六年夏,「公會齊侯盟於艾」;

 

八年秋,「公及莒人盟於包來」是也。

 

○注「傳不足」至「眾也」。

 

○解云:傳若鄉者足其文句,云道為其始與公盟之時,義勢即盡矣,道理不得複言。

 

與公盟者眾矣,曷為獨褒乎此?

 

但上傳既無始與之文,而得褒賞,猶自可怪,故更據眾難之。

 

云託始者,言隱公實非受命之王,但欲託之以為始也。

 

因其可褒而褒之。

 

(《春秋》王魯,託隱公以為始受命王,因儀父先與隱公盟,可假以見褒賞之法,故云爾。

 

○王魯,於況反,下「而王」同,一音如字。

 

後「王魯」皆放此。)

 

此其為可褒奈何?

 

漸進也。

 

(漸者,物事之端,先見之辭。

 

去惡就善曰進。

 

譬若隱公受命而王,諸侯有倡始先歸之者,當進而封之,以率其後。

 

不言先者,亦為所褒者法,明當積漸,深知聖德灼然之後乃往,不可造次陷於不義。

 

○倡,尺亮反。

 

造,七報反。)

 

疏注「漸者」至「之辭」。

 

○解云:言物事之端者,猶言物事之首也。

 

言先見之辭者,見讀「如見其二子焉」之「見」也,若公子陽生闖然之類也。

 

云去惡就善曰進者,言能去惡就善,即是行之進也。

 

○注「不可」至「不義」。

 

○解云:桓十五年夏,「邾婁人、牟人、葛人來朝」,朝桓惡人而貶稱人,夷狄之也者,是其造次陷於不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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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18:38:48 | 只看該作者

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一 隱公卷一


眛者何?

 

地期也。

 

(會、盟、戰,皆錄地其所期處,重期也。

 

凡書盟者,惡之也。

 

為其約誓大甚,朋黨深背之,生患禍重,胥命於蒲,善近正是也。

 

君大夫盟例日,惡不信也。

 

此月者,隱推讓以立,邾婁慕義而來相親信,故為小信辭也。

 

大信者時,柯之盟是也。

 

魯稱公者,臣子心所欲尊號其君父。

 

公者,五等之爵最尊,王者探臣子心欲尊其君父,使得稱公,故《春秋》以臣子書葬者皆稱公。

 

於者,於也。

 

凡以事定地者加於,以地定事者不加於。

 

○處,昌慮反。

 

惡之,烏路反,下「惡不」、「惡其」皆同。

 

大甚,音泰,或績賀反。

 

近正,附近之近。

 

柯,音歌。)

 

疏「未者何」。

 

○解云:《春秋》之始,弟子未解地期之義,故執不知問。

 

○注「凡書盟者惡之」。

 

○解云:此言與公盟而得褒,何言惡者?

 

直善其慕新王之義而得褒,豈善其盟乎?

 

○注「胥命」至「是也」。

 

○解云:即桓三年「夏,齊侯,衛侯胥命於蒲」,傳云「胥命者何?

 

相命也。

 

何言乎相命?

 

近正也。

 

此其為近正奈何?

 

古者不盟,結言而退」是也。

 

○注「君大」至「信也」。

 

○解云:言內君與大夫共他外盟之時,其書日皆是惡其不信也,即下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於唐」,文八年「冬,十月,壬午,公子遂會晉趙盾,盟於衡雍」之屬是也。

 

○注「故為小信辭也」。

 

○解云:邾婁儀父歸於新王而見褒賞,不為大信者,以下七年「秋,公伐邾婁」,是其背信也,功不足錄,但假託以為善,故為小信辭也。

 

○注「大信」至「是也」。

 

○解云:即莊十三年「冬,公會齊侯盟於柯」,傳曰「桓公之信著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是也。

 

○注「故春」至「稱公」。

 

○解云:謂以其臣子之辭書其葬者,悉皆稱公,即桓十年「夏,五月,葬曹桓公」;

 

僖四年秋,「葬許繆公」之屬是也。

 

若然,桓十七年秋八月,「癸巳,葬蔡桓侯」,不稱公者,彼注云「稱侯者,亦奪臣子辭也。

 

有賢弟而不能任用,反疾害之而立獻舞,國幾並於蠻荊,故賢季抑桓稱侯,所以起其事」是也。

 

○注「凡以」至「於例」。

 

○ 解云:謂先約其事,乃期於某處,作盟會者加於,即僖二十八年夏五月,「盟於踐土」之屬是也。

 

○注「以地」至「於例」。

 

○解云:言先在其地,乃定盟會之事者不加於,即莊十九年「公子結媵陳人之婦於鄄,遂及齊侯、宋公盟」;

 

襄三年夏,「六月,公會單子、晉侯」以下「同盟於雞澤,陳侯使袁僑如會」,「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之屬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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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18:39:22 | 只看該作者

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一 隱公卷一


夏,五月,鄭伯克段於鄢。

 

○克之者何?

 

(加之者,問訓詁,並問施於之為。○段,徒亂反。鄢,音偃。)

 

疏「克之者何」。

 

○解云:欲言其殺,而經書克;

 

欲言非殺,克者大惡之文,故執不知問。

 

○注「加之」至「之為」。

 

○解云:訓詁者,即不言殺而言克是也。

 

所以不直言克者何而並言之者,非直問其變殺為克,並欲問其施於鄢之所為矣。

 

而不答於鄢之意者,欲下乃解為當國,故此處未勞解之。

 

弟子以其不答於鄢之意,是以下文複云:「其地何」以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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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18:39:55 | 只看該作者

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一 隱公卷一


殺之也。

 

殺之,則曷為謂之克?

 

大鄭伯之惡也。

 

(以弗克納,大郤缺之善,知加克大鄭伯之惡也。○郤缺,去逆反;下起悅反。)

 

疏注「以弗」至「之善」。

 

○解云:文十四年秋,「晉人納接菑於邾婁,弗克納」,傳云「其言弗克納何?

 

大其弗克納也」是也。

 

曷為大鄭伯之惡?

 

(據晉侯殺其世子申生,不加克以大之。)

 

疏注「據晉」至「大之」。

 

○解云:在僖五年春。

 

母欲立之,己殺之,如勿與而已矣。

 

(如即不如,齊人語也。

 

加克者,有嫌也。

 

段無弟文,稱君甚之不明;

 

又段當國,嫌鄭伯殺之無惡,故變殺言克,明鄭伯為人君,當如傳辭,不當自巳行誅殺,使執政大夫當誅之。

 

克者詁為殺,亦為能,惡其能忍戾母而親殺之。

 

禮,公族有罪,有司讞於公,公曰宥之;

 

及三宥,不對,走出,公又使人赦之,以不及反命;

 

公素服不舉,而為之變,如其倫之喪,無服,親哭之。

 

○戾,力計反。

 

讞,魚列反。

 

宥之,音又,赦也。)

 

疏注「明鄭」至「誅之」。

 

○解云:鄭伯為人君之法,當如傳辭,不與其國而已,不宜忍戾其母而親殺之。

 

其誅之者,自是執政大夫之事。

 

○注「禮公」至「哭之」。

 

○解云:皆出《文王世子》也。

 

其文云:公族有罪,「獄成,有司讞於公。

 

其死罪,則曰某之罪在大辟;

 

其刑罪,則曰某之罪在小辟」,彼注云「讞之言白也」;

 

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

 

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

 

及三宥,不對,走出,致刑於甸人」,注云「對,答也。

 

先者,君每言宥則答之,以將更宥之至於三,罪定,不複答。

 

走往刑之,為君之恩無巳」;

 

「公又使人追之曰『雖然,必赦之』,有司對曰『無及也』」。

 

注云「罪既正,不可宥,乃欲赦之,重刑殺其類也」;

 

「反命於公」,注云「白已刑殺」;

 

「公素服不舉,為之變,如其倫之喪,無服」注云「素服於凶事為吉,於吉事為凶,非喪服也。

 

君雖不服,臣卿大夫死,則皮弁錫衰以居,往吊,當事則弁絰;

 

於士蓋疑衰,同姓則緦衰以吊之。

 

今無服者,不往吊也。

 

倫,謂親疏之比也。

 

素服亦皮弁矣」;

 

「親哭之」,注云:「不往吊,為位哭之而已。

 

君於臣,使有司哭之」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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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18:40:3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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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者何?

 

鄭伯之弟也。

 

(殺母弟,故直稱君。)

 

疏「段者何」。

 

○解云:欲言世子母弟,無世子母弟之文;

 

欲言大夫,複目鄭伯以殺,故執不知問。

 

何以不稱弟?

 

(據天王殺其弟年夫稱弟。)

 

疏注「據天」至「稱弟」。

 

○解云:在襄三十年夏。

 

當國也。

 

(欲當國為之君,故如其意,使如國君,氏上鄭,所以見段之逆。)

 

其地何?

 

(據齊人殺無知不地。)

 

疏注「據齊」至「不地」。

 

○解云:即莊九年「春,齊人殺無知」是也。

 

當國也。

 

齊人殺無知,何以不地?

 

(據俱欲當國也。)

 

在內也。

 

在內,雖當國不地也。

 

(其不當國而見殺者,當以殺大夫書,無取於地也。

 

其當國者,殺於國內,禍已絕,故亦不地。)

 

不當國,雖在外亦不地也。

 

(明當國者,在外乃地爾,為其將交連鄰國,複為內難,故錄其地,明當急誅之。

 

不當國,雖在外,禍輕,故不地也。

 

月者,責臣子不以時討,與殺州籲同例。

 

不從討賊辭者,主惡以失親親,故書之。

 

○難,乃旦反,下「此難」同。

 

籲,況於反。)

 

疏注「明當」至「地爾」 ○解云:下四年「九月,衛人殺州籲於濮」,及此皆是也。

 

○注「不當」至「地也」。

 

○解云:昭四年「秋,七月,楚子」云云「伐吳,執齊慶封,殺之」;

 

昭八年夏,「楚人執陳行人於徵師殺之」,皆是也。

 

○注「月者」至「同例」。

 

○解云:下四年「九月,衛人殺州籲」之下,注云「討賊例時,此月者,久之也」。

 

○注「不從」至「書之」。

 

○解云:若作討賊辭,當稱人以討,如齊人殺無知然。

 

今不如此者,經本主為惡鄭伯失親親而書,故曰鄭伯而不稱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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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

 

○宰者何?

 

官也。

 

(以周公加宰,知為官也。

 

○咺,況阮反,一音況元反。

 

賵,芳仲反。)

 

疏「宰者何」。

 

○解云:以其言宰與周公同,疑宰為官;

 

以其言名又與宰周公」異,複疑非官,故執不知問。

 

○注「以周」至「官也」。

 

○解云:僖九年「夏,公會宰周公」已下「於葵丘」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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咺者何?

 

名也。

 

(別何之者,以有宰周公,本嫌宰為官。)

 

疏「咺者何」。

 

○解云:係宰是官,言名又卑稱,故執不知問。

 

○注「別何」至「為官」。

 

○解云:所以不言宰咺者何而別何之者,正以周公加宰,為周公身上官,故別何之令相遠。

 

若然,上注云「以周公加宰,知為官」,而此注又云「本嫌宰為官」者,言宰周公,宰為周公身上官。

 

今此言宰咺,亦嫌宰為咺之身上官也。

 

不謂二注異,宰即非咺之身上官,而係宰言之者,次士以官錄,言其是宰下之士故也。

 

○ 曷為以官氏?

 

(據石尚。)

 

疏注「據石尚。

 

○解云:定十四年秋,「天王使石尚來歸脤」,石尚亦是士,而不以官錄之,故以為難也。

 

宰,士也。

 

(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錄,下士略稱人。)

 

疏注「天子」至「稱人」。

 

○解云:天子上士以名氏通者,即「石尚來歸脤」是也。

 

云中士以官錄者,言以所係之官錄之,即此是也。

 

云下士略稱人者,即僖八年春,「公會王人」以下「盟於洮」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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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公者何?

 

隱之考也。

 

(生稱父,死稱考,入廟稱禰。○禰,乃禮反。)

 

疏「惠公者何」。

 

○解云:春秋從隱至哀,魯無惠公,歸賵言來,故執不知問。

 

○注「生稱父」。

 

○解云:即下《曲禮》云「生曰父」是也。

 

《廣雅》云「父者,矩也。

 

以法度威嚴於子,言能與子作規矩,故謂之父。

 

○ 注「死稱考」。

 

○解云:即下《曲禮》曰「死曰考」是也。

 

《周書•諡法》:「大慮行節曰考」。

 

《爾雅》云:「考,成也。」

 

言有大慮行節之度量,堪成以下之法,故謂之考。

 

鄭注《曲禮》云:「考,成也。

 

言其德之成也。」

 

義亦通於此。

 

○注「入廟稱禰」。

 

○解云:即襄十二年《左傳》曰:「同族於禰廟」是也。

 

舊說云「禰」字示傍爾,言雖可入廟是神示,猶自最近於已,故曰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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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18:42:39 | 只看該作者

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一 隱公卷一


仲子者何?

 

桓之母也。

 

(以無諡也。

 

仲,字,子,姓。

 

婦人以姓配字,不忘本也,因示不適同姓。

 

生稱母,死稱妣。

 

○妣,必履反。)

 

疏「仲子者何」。

 

○解云:正以上不見仲子卒文,而得歸賵,故執不知問。

 

○注「以無諡也」。

 

○解云:凡《春秋》之義,妾子為君者,其母得稱諡,即文公九年冬「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禭」是也。

 

今桓未為君,故其母不得稱諡也,是以見其不稱諡,即知桓之母也。

 

○注「仲字」至「同姓」。

 

○解云:字者,本國所加,故稱字,見其不忘本國也。

 

所以稱姓者,示不適同姓矣。

 

○注「生稱」至「稱妣」。

 

○解云:即下《曲禮》云「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是也。

 

○問曰:考與妣是死稱,父與母是生稱,惠公仲子之卒俱在春秋前,何故此傳惠公言隱之考,舉死名;

 

仲子言桓之母,舉生名乎?

 

○答曰:仲子已葬訖之後,實合舉死稱,但禮家本意母死曰妣者,比於父之義也,故鄭彼云「妣之言媲,媲於考也」。

 

但仲子是妾,桓未為君,其母不得為夫人,卑不得比於父,故還以母言之。

 

何以不稱夫人?

 

(此難生時之稱也。據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禭,成風稱諡,今仲子無諡,知生時不稱夫人。)

 

疏注「此難」至「稱也」。

 

○解云:文九年冬,「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襚」,舉風之諡。

 

案經成風生時,傳稱夫人,何者?

 

禮,妾賤不得有諡故也。

 

今仲子不舉諡,不與成風同,明生時不得稱夫人可知,故傳家遙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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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一 隱公卷一


桓未君也。

 

賵者何?

 

喪事有賵。

 

賵者,蓋以馬,以乘馬束帛。

 

(此道周製也。

 

以馬者,謂士不備四也。

 

《禮•既夕》曰:「公,賵玄纁束帛兩馬」是也。

 

乘馬者,謂大夫以上備四也。

 

禮,大夫以上至天子皆乘四馬,所以通四方也。

 

天子馬曰龍,高七尺以上;

 

諸侯曰馬,高六尺以上;

 

卿大夫、士曰駒,高五尺以上。

 

束帛,謂玄三纁二,玄三法天,纁二法地,因取足以共事。

 

○乘馬,繩證反,注「乘馬」同。

 

纁,許云反。

 

共,音恭。)

 

疏「賵者何」。

 

○解云:初入《春秋》,弟子未曉賵義,故執不知問。

 

○注「此道周製也」。

 

○解云:知者,正以上云以馬,與《士既夕禮》同;

 

下言乘馬,與士異,明知周之禮,大夫以上皆有四馬矣。

 

○ 注「以馬」至「四也」。

 

○解云:以下言乘馬,明上文直言以馬者,士禮兩馬可知,故即引《禮》為證矣。

 

○注「禮大夫」至「方也」。

 

○解云:案《異義》「古《毛詩》說」云「天子至大夫同駕四,皆有四方之事;

 

士駕二也。

 

《詩》云『四騵彭彭』,武王所乘;

 

『龍旂承祀,六轡耳耳』,魯僖所乘;

 

『四牡騑騑,周道倭遲』。

 

大夫所乘。

 

《書傳》云『士乘飾車兩馬,庶人單馬木車』」是也。

 

○問曰:若然,《異義》「《公羊》說」引《易經》云「時乘六龍,以馭天下也」,知天子駕六,與此異何?

 

○答曰:彼謹案亦從《公羊》說,即引《王度記》云「天子駕六龍,諸侯與卿駕四,大夫駕三」以合之。

 

鄭駁云「《易經》『時乘六龍』者,謂陰陽六爻上下耳,豈故為禮製?

 

《王度記》云『今天子駕六』者,自是漢法,與古異;

 

『大夫駕三』者,於經無以言之」者是也。

 

然則,彼《公羊》說者,自是章句家意,不與何氏合。

 

何氏此處不依漢禮者,蓋時有損益也。

 

○注「天子」至「以上」。

 

○解云:《月令》天子駕倉龍,是其高七尺者,漢製也。

 

其六尺五尺亦然。

 

○注「諸侯曰」至「以上」。

 

○解云:《魯頌》曰「魯侯戾止,其馬蹻々」是也。

 

○注「卿大夫」至「以上」。

 

○解云:《詩》云「皎皎白駒,食我場苗」是也。

 

○注「束帛」至「纁二」。

 

○解云:《雜記上》云:「魯人之贈,三玄二纁」是也。

 

○注「玄三」至「共事」。

 

○解云:天數不但三,地數不但二,而取三二者,因取足以共事故也。

 

車馬曰賵,貨財曰賻,衣被曰襚。

 

(此者春秋製也。

 

賵,猶覆也;

 

賻,猶助也,皆助生送死之禮。

 

襚,猶遺也。

 

遺是助死之禮。

 

知生者賵賻,知死者贈襚。

 

○賻,音附。

 

襚,音遂。

 

猶遺,唯季反。)

 

疏注「此者春秋製也」。

 

○解云:上陳周製訖,下乃言賵賻襚,此三者是春秋之內事,故云此者春秋製也。

 

○注「知生」至「贈襚」。

 

○問曰:案《既夕禮》云「知死者贈,知生者賻」,鄭注云「各主於所知」,以此言之,賻專施於生者何?

 

○答曰:賻專施於生,襚專施於死,賵實生死兩施,故何氏注知生知死皆言賵矣。

 

而《既夕禮》專言知生者,對贈言之故也。

 

○問曰:何知賵生死兩施乎?

 

○答曰:案《既夕禮》云「兄弟賵奠可也」,注云「兄弟有服親者,可且賵且奠,許其厚也。

 

賵奠於死生兩施」;

 

又云「所知則賵而不奠」,鄭注云「所知,通問相知也。

 

降於兄弟,奠施於死者為多,故不奠」,以此言之,明賵與奠皆生死兩施也。

 

言奠於死者為多,故知賵生死等矣。

 

桓未君,則諸侯曷為來賵之?

 

(據非禮。)

 

疏注「據非禮」。

 

○解云:桓公未為君,則其母猶妾,故諸侯賵之為非禮。

 

隱為桓立,故以桓母之喪告於諸侯。

 

(經言王者賵,赴告王者可知,故傳但言諸侯。

 

○隱為,於偽反,下注「為」並年末注同。

 

告,古毒反,一音古報反。)

 

疏注「故傳但言諸侯」。

 

○解云:諸侯之賵及事,則在春秋之前,故不書矣。

 

然則諸侯有相賵之道,隱以桓母成為夫人,告天子、諸侯、天子猶來,何況諸侯乎?

 

故傳舉以言焉。

 

然則何言爾?

 

成公意也。

 

(尊貴桓母,以赴告天子、諸侯,彰桓當立,得事之宜。

 

故善而書仲子,所以起其意,成其賢。)

 

其言來何?

 

(據歸含且賵,不言來。

 

○歸唅,本又作「含」,戶暗反,下同。)

 

疏注「據歸」至「言來」。

 

○解云:文五年春,「王使榮叔歸含且賵」是。

 

不及事也。

 

(比於去來為不及事,時以葬事畢,無所複施,故云爾。

 

去來所以為及事者,若已在於內者。)

 

疏注「比於」至「云爾」。

 

○解云:《公羊》之例,若其奔喪會葬,不問來之早晚,及事不及事,皆言來矣,故文元年春,「天王使叔服來會葬」;

 

夏四月,「葬我君僖公」者,是其及事言來也。

 

文五年三月,「葬我小君成風」,下乃言「王使召伯來會葬」,注云「去天者不及事」,是不及事亦言來矣,故元年傳云「其言來會葬何?

 

會葬,禮也」,注云「但解會葬者,明言來者常文,不為早晚施也」;

 

定十五年夏,「邾婁子來奔喪」,傳云「其言來奔喪何?

 

奔喪,非禮也」,彼注云「但解奔喪者,明言來者常文,不為早晚施也」。

 

以此言之,則知奔喪會葬之例,不問早晚,悉言來矣。

 

若其含賵襚,及事則不言來,不及事則言來,是以惠公仲子之葬,悉在春秋前,至此乃來歸賵,傳曰「其言來何?

 

不及事也」,又注云「比於去來為不及事,時以葬事畢,無所複施,故云爾。

 

去來所以為及事者,若巳在於內者」是也。

 

若含不及事,亦須言來也,故文四年「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風氏薨」;

 

五年春,「王使榮叔歸含且賵」,彼注云「不從含晚言來者,本不當含也」。

 

以此言之,明諸侯含晚須言來矣,何者?

 

諸侯鄰國,禮容有含故也。

 

若其襚也,文九年「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襚」,亦是不及事言來也,何氏不注者,以其可知,省文故也。

 

所以如此作例者,以奔喪會葬,所以通哀序誌,必有所費,容其事故稽留,不必苟責其及時也。

 

其含賵襚之等,皆是死者所須,若其來晚則無及於事,故須作文見其早晚矣。

 

其言惠公仲子何?

 

(據歸含且賵,不言主名。)

 

兼之。

 

兼之,非禮也。

 

(禮不賵妾,既善而賵之,當各使一使,所以異尊卑也。

 

言之賵者,起兩賵也。

 

○一使,所吏反。)

 

疏注「言之」至「賵也」。

 

○解云:以此言之,則文九年「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襚」,言之襚者,亦起兩襚矣。

 

何以不言及仲子?

 

(據及者,別公夫人尊卑文也。

 

仲子即卑稱也。

 

○別,彼列反。)

 

疏注「據及」至「文也」。

 

解云:即僖十一年「夏,公及夫人薑氏會齊侯於陽穀」是也。

 

仲子,微也。

 

(比夫人微,故不得並及公也。

 

月者,為內恩錄之也。

 

諸侯不月,比於王者輕,會葬皆同例。

 

言天王者,時吳楚上僭稱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係於天也。

 

《春秋》不正者,因以廣是非。

 

稱使者,王尊敬諸侯之意也。

 

王者據土與諸侯分職,俱南麵而治,有不純臣之義,故異姓謂之伯舅叔舅,同姓謂之伯父叔父。

 

言歸者,與使有之辭也。

 

天地所生,非一家之有,有無當相通。

 

所傳聞之世,外小惡不書,書者來接內也。

 

《春秋》王魯,以魯為天下化首,明親來被王化漸漬禮義者,在可備責之域,故從內小惡舉也。

 

主書者,從不及事也。

 

○僭,子念反。

 

而治,直吏反,下皆同。

 

所傳,直專反,下文「所傳」並注同。

 

被,皮寄反。)

 

疏注「月者,為內恩錄」。

 

○解云:此文及文五年「春,王正月,王使榮叔歸含且賵」,皆是內恩錄之也。

 

○注「諸侯」至「者輕」。

 

○解云:即文九年冬,「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襚」是也。

 

○注「會葬皆同例」。

 

○解云:若王使人來則書月,為內恩錄之。

 

若諸侯使人來即不月,以為比王者為輕,故文五年春三月,「王使召伯來會葬」;

 

文元年二月,「天王使叔服來會葬」皆是也。

 

其諸侯使人來會葬不月者,《春秋》之內,偶爾無之。

 

其襄三十一年「冬,十月,滕子來會葬」,定十五年「九月,滕子來會葬」,皆書月者,彼是諸侯身來會葬,非使人,仍自非妨也。

 

以此義勢言之,則鄉解王與諸侯者,皆是使人,非身自來也。

 

而舊云襄三十一年月者,為下癸酉葬襄公出之,會葬不蒙月;

 

定十五年月者,為下葬定公出之,會葬亦不蒙上月者,非也。

 

○注「春秋」至「是非」。

 

○解云:若正之,當直言王,今不正之而亦言天者,所以廣見是非故也,何者?

 

若單言王,是其正稱,今兼亦言天,見其非正矣。

 

○注「稱使」至「意也」。

 

○解云:成二年傳云「君不行使乎大夫」,由尊卑不敵故也。

 

今天子與諸侯亦尊卑不敵,所以言使者,天子見諸侯與已分職,俱南麵而治,有不純臣之義,故尊敬之,而使歸賵,故曰尊敬諸侯之意也。

 

○注「有不」至「之義」。

 

○解云:《喪服•斬衰章》云「臣為君,諸侯為天子」,既言臣為君,而別言諸侯為天子,明其與純臣者異。

 

其異者,即不居殯官是。

 

○注「故異」至「叔父」。

 

○解云:下《曲禮》及《覲禮記》文。

 

○注「言歸者」至「之辭也」。

 

○解云:《春秋》大例,先是已物乃言歸,即「歸讙及闡」之屬是也。

 

今此賵之車馬,先非魯物而言歸者,與魯有之辭。

 

○注「所傳」至「內也」。

 

○解云:《春秋》之義,所傳聞之世,外小惡皆不書。

 

今此緩賵,是外之小惡,當所傳聞之世,未合書見,而書之者,由接內故也。

 

九月,及宋人盟於宿。

 

○孰及之?

 

內之微者也。

 

(內者,謂魯也。

 

微者,謂士也。

 

不名者,略微也。

 

大者正,小者治,近者說,遠者來,是以《春秋》上剌王公,下譏卿大夫而逮士庶人。

 

宋稱人者,亦微者也。

 

魯不稱人者,自內之辭也。

 

宿不出主名者,主國主名與可知,故省文,明宿當自首其榮辱也。

 

微者,盟例時,不能專正,故責略之。

 

此月者,隱公賢君,雖使微者,有可採取,故錄也。

 

○於宿,音夙,國名。

 

說,音悅。

 

逮,音代,又大計反。

 

故省,所景反,後「省文」皆同。)

 

疏注「微者謂士也」。

 

○解云:正以《公羊》之例,大夫悉見名氏,與卿同。

 

今此不見名氏,故知士也。

 

○注「明宿」至「辱也」。

 

○解云:理是則主人先榮,理非則主人先辱,故曰首其榮辱也。

 

○注「微者」至「故錄也」。

 

○解云:《春秋》之例,若尊者之盟,則大信時,小信月,不信日,見其責也。

 

若其微者,不問信與不信,皆書時,悉作信文以略之,即僖十九年冬,「會陳人、蔡人、楚人、鄭人盟於齊」之屬是。

 

今此書月者,義如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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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有二月,祭伯來。

 

祭伯者何?

 

天子之大夫也。

 

(以無所係言來也。○祭伯,側界反,五年注放此。)

 

疏「祭伯者何」。

 

○解云:欲言王臣,不言王使;

 

欲言諸侯,複不言朝;

 

欲言失地之君,複不言奔,故執不知問。

 

○注「以無」至「來也」。

 

○解云:外諸侯臣來聘,宜係國稱使,即文四年秋,「衛侯使甯俞來聘」之屬是也。

 

若直來亦有所係,如閔元年「冬,齊仲孫來」之屬是。

 

若外諸侯之臣來奔,當係國言來奔,即文十四年秋,「宋子哀來奔」;

 

襄二十八年「冬,齊慶封來奔」之屬是也。

 

今無所係,直言來,故知宜是天子之大夫也。

 

何以不稱使?

 

(據凡伯稱使。)

 

疏注「據凡伯稱使」。

 

○解云:即下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是也。

 

奔也。

 

(奔者,走也。

 

以不稱使而無事,知其奔。)

 

疏注「以不」至「其奔」。

 

○解云:下三年「武氏子來求賻」,文九年「毛伯來求金」,是無使文而有事也。

 

上文「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文元年「天王使叔服」之徒,皆是有使有事也。

 

今此無使複無事,故知其正是奔也。

 

奔則曷為不言奔?

 

(據齊慶封來言奔。)

 

疏注「據齊」至「言奔」。

 

○解云:在襄二十八年冬。

 

王者無外,言奔,則有外之辭也。

 

(言奔則與外大夫來奔同文,故去奔,明王者以天下為家,無絕義。

 

主書者,以罪舉。

 

內外皆書者,重乖離之禍也。

 

當春秋時,廢選舉之務,置不肖於位,輒退絕之以生過失,至於君臣忿爭出奔,國家之所以昏亂,社稷之所以危亡,故皆錄之。

 

錄所奔者為受義者,明當受賢者,不當受惡人也。

 

祭者,采邑也。

 

伯者,字也。

 

天子上大夫字尊,尊之義也。

 

月者,為下卒也,當案下例,當蒙上月,日不也。

 

奔例時。

 

一月二事,月當在上。

 

十言有二者,起十複有二,非十中之二。

 

○選,息變反。

 

肖,音笑。

 

采,七代反。)

 

疏注「故去」至「絕義」。

 

○問曰:若王者以天下為家,無絕義,故不言奔,何故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晉」;

 

昭二十六年冬,「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

 

成十二年「春,周公出奔晉」,皆言奔乎?

 

○答曰:《春秋》進退無義,若來奔魯者,見王者以天下為家,無絕義,故不言奔矣。

 

若奔別國,即見《春秋》黜周與外諸侯同例,故言奔矣。

 

既以魯為王而不專黜周者,若專黜周,則非遜順之義故也。

 

○注「主書者,以罪舉」。

 

○解云:一則罪祭伯之去主,一則罪魯受叛人,故曰以罪舉。

 

○注「內外皆書者,重乖離之禍也」。

 

○解云:內書者,閔二年秋,「公子慶父出奔莒」是也。

 

又在外奔書者,昭二十年「冬,十月,宋華亥、向甯、華定出奔陳」之屬是也。

 

○注「當春」至「於位」。

 

○解云:《王製》云:「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後使之;

 

任事,然後爵之;

 

位定,然後祿之。

 

爵人於朝,與士共之。」

 

是擇人之法也。

 

當春秋之時,不問賢與不肖,悉皆世位,故言此。

 

○注「輒退」至「過失」。

 

○解云:君若退絕其臣,不聽世祿,以生過失矣。

 

○注「至於」至「出奔」。

 

○解云:由不肖者在位,故有忿爭出奔之事矣。

 

○注「伯者,字也」。

 

○解云:知伯非爵者,正見桓八年經云:冬,「祭公來,遂逆王後於紀」。

 

公是其爵,明伯是其字矣。

 

○注「當案」至「不也」。

 

○解云:一月有數事,重者皆蒙月也。

 

若上事輕,下事重,輕者不蒙月,重者自蒙月。

 

若上事重,下事輕,則亦重者蒙月,輕者不蒙月,故言當案下例,當蒙上月矣。

 

日不者,謂一日有數事,即不得上下相蒙,故桓十二年冬十一月,「丙戍,公會鄭伯盟於武父。

 

丙戌,衛侯晉卒」,彼下注云「不蒙上日者,《春秋》獨晉書立記卒耳。

 

當蒙上日,與不嫌異於篡例,故複出日,明同」是也。

 

○注「奔例時」。

 

○問曰:襄二十年夏五月,「王子瑕奔晉」;

 

昭二十六年冬十月,「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悉書月,何言例時乎?

 

○答曰:案襄公十年「五月,甲午,宋災,伯姬卒。

 

天王殺其弟年夫。

 

王子瑕奔晉」,昭二十六年「冬,十月,天王入於成周。

 

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以此言之,則似月為上事,其二處出奔仍不蒙月,是以襄三十年「五月,甲午」之下,注云「外災例時,此日者,為伯姬卒日」;

 

昭二十六年「冬,十月」之下,注云「月者,為天下喜錄王者反正位」,是其月為上事之明文,不妨出奔仍自時也,故此乃注云「月者,為下卒」,「奔例時」也。

 

舊云《春秋》王魯,是以王臣來奔魯者,悉與外諸侯之臣來奔同書時,故與襄二十八年「冬,齊慶封來奔」同書時矣。

 

若王臣奔佗國者,悉皆書月,見別於諸侯之臣矣,是以王子瑕、毛、召之徒悉皆書月。

 

○問曰:若然,成十二年「春,周公出奔晉」亦是出奔,何故不月?

 

○答曰:王臣之例,實不言出,亦不書時,但周公自其私出奔,故自從小國例言出書時矣。

 

凡諸侯出奔,大國例月,小國時。

 

公子益師卒。

 

何以不日?

 

(據臧孫辰書日。

 

○不日,人實反。

 

此傳皆以日月為例,後放此。)

 

疏注「據臧孫辰書日」。

 

○解云:即文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孫辰卒」是也。

 

○問曰:下五年冬十二月,「辛巳,公子區卒」,亦書日,所以不據之,而遠據文十年之篇何?

 

○答曰:下五年何氏云「日者,隱公賢君,宜有恩禮於大夫,益師始見法,無駭有罪,俠又未命也,故獨得於此日」。

 

以義言之,正由同在所傳聞之世,非常書日之限,故不據之。

 

所聞之世,大夫日卒者非一,正據辰者,以其是所聞之始故也。

 

遠也。

 

(孔子所不見。)

 

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

 

(所見者,謂昭、定、哀、已與父時事也。

 

所聞者,謂文、宣、成、襄,王父時事也;

 

所傳聞者,謂隱、桓、莊、閔、僖,高祖曾祖時事也。

 

異辭者,見恩有厚薄,義有深淺,時恩衰義缺,將將以理人倫,序人類,因製治亂之法,故於所見之世,恩巳與父之臣尤深,大夫卒,有罪無罪,皆日錄之,「丙申,季孫隱如卒」是也。

 

於所聞之世,王父之臣恩少殺,大夫卒,無罪者日錄,有罪者不日略之,「叔孫得臣卒」是也。

 

於所傳聞之世,高祖曾祖之臣恩淺,大夫卒,有罪無罪皆不日略之也,公子益師、無駭卒是也。

 

於所傳聞之世,見治起於衰亂之中,用心尚粗角,故內其國而外諸夏,先詳內而後治外,錄大略小,內小惡書,外小惡不書,大國有大夫,小國略稱人,內離會書,外離會不書是也。

 

於所聞之世,見治昇平,內諸夏而外夷狄,書外離會,小國有大夫,宣十一年「秋,晉侯會狄於攢函」,襄二十三年「邾婁劓我來奔」是也。

 

至所見之世,著治大平,夷狄進至於爵,天下遠近小大若一,用心尤深而詳,故崇仁義,譏二名,晉魏曼多、仲孫何忌是也。

 

所以三世者,禮為父母三年,為祖父母期,為曾祖父母齊衰三月,立愛自親始,故《春秋》據哀錄隱,上治祖禰。

 

所以二百四十二年者,取法十二公,天數備足,著治法式,又因周道始壞絕於惠、隱之際。

 

主所以卒大夫者,明君當隱痛之也。

 

君敬臣則臣自重,君愛臣則臣自盡。

 

公子者,氏也。

 

益師者,名也。

 

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

 

○見思,賢遍反,下「見治」皆同。

 

殺,所介反。

 

粗捔,才古反,又七奴反,《說文》「大也」。

 

諸夏,戶雅反,凡「諸夏」皆放此。

 

攢函,才官反;

 

下音鹹。

 

大平,音泰。

 

期,音基。

 

齊衰,音諮,本亦作「{齊衣}」;

 

下七雷反。

 

盡,津忍反。)

 

疏注「所見」至「事也」。

 

○解云:孔子親仕之定、哀,故以定、哀為巳時。

 

定、哀既當於巳,明知昭公為父時事。

 

知昭、定、哀為所見,文、宣、成、襄為所聞,隱、桓、莊、閔、僖為所傳聞者,《春秋緯》文也。

 

○注「時恩衰義缺」。

 

○解云:當時子弒父,父殺子為恩衰;

 

臣弒君,君殺臣為義缺,故《喪服四製》云「為父斬衰三年,以恩製;

 

為君斬衰三年,以義製」是也。

 

○注「將以」至「之法」。

 

○解云:孔子見時如此,遂製《春秋》,理人倫者,斷理君臣之倫次,令得所也。

 

序人類者,類謂父子,序父子之恩,使之厚也,因以製治亂之軌式矣。

 

○注「故於」至「卒是也」。

 

○解云:隱如逐君而書日,即定五年「丙申,季孫隱如卒」是也。

 

若非罪書日,即昭二十五年「冬,十月,戊辰,仲孫舍卒」,二十九年「四月,庚子,叔倪卒」是也。

 

而此注不言之者,從省文也。

 

○注「於所」至「日錄」。

 

○解云:無罪書日者,即襄五年冬十有二月,「辛未,季孫行父卒」;

 

襄十九年「八月,丙辰,仲孫蔑卒」,是無罪而書日者,錄之故也。

 

若然,文十四年「九月,甲申、公孫敖卒於齊」,敖實有罪而書日者,彼注云「巳絕卒之者,為後齊脅魯歸其喪,有恥,故為內諱,使若尚為大夫」是也。

 

○注「有罪」至「是也」。

 

○解云:宣五年九月,「叔孫得臣卒」,何氏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弒君,為人臣知賊而不言,明當誅」,是有罪而不日者,略之故也。

 

○注「於所見」至「卒是也」。

 

○解云:公子益師無罪而不日,即此是也。

 

無駭有罪而不日,即下八年「冬,十有二月,無駭卒」是也。

 

若然,莊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秋,七月,甲子,公孫慈卒」,並是所傳聞之世而得書日。

 

牙卒之下,何氏云「莊不卒大夫而卒牙者,本以當國,將弒君。

 

書日者,錄季子之過惡也」;

 

其季友之下,何氏云「日者,僖公賢君,宜有恩禮於大夫,故皆日也」;

 

其公孫慈之下,何氏云「一年喪骨肉三人,故日痛之」是也。

 

○注「錄大略小」。

 

○解云:謂錄大國卒葬,小國卒葬不錄是也。

 

○注「內離」至「是也」。

 

○解云:內離會者,即下二年「春,公會戎於潛」;

 

桓元年春,「公會鄭伯於垂」是也。

 

外離會不書者,桓五年「齊侯、鄭伯如紀」,傳云「外相如不書,此何以書?

 

離不言會也」,何氏云「時紀不與會,故略言如也」。

 

○注「於所」至「昇平」。

 

○解云:升,進也。

 

稍稍上進而至於大平矣。

 

○注 「宣十」至「攢函」。

 

○解云:即此一經,而當是二義也。

 

○注「襄二」至「是也」。

 

○解云:若然,莊二十四年冬,「曹羈出奔陳」;

 

莊二十七年冬,「莒慶來逆叔姬」,皆非所聞之世,而小國得有大夫書名者,曹羈之下傳云「曹無大夫,此何以書?

 

賢也」,莒慶之下傳云「莒無大夫,此何以書?

 

譏。

 

何譏爾?

 

大夫越境逆女,非禮也」。

 

然則一譏一賢,故變例書之爾。

 

○注「至所」至「大平」。

 

○解云:當爾之時,實非大平,但《春秋》之義,若治之大平於昭、定、哀也。

 

猶如文、宣、成、襄之世實非昇平,但《春秋》之義,而見治之昇平然。

 

○注「夷狄」至「於爵」。

 

○解云:即哀四年夏,「晉人執戎曼子赤歸於楚」;

 

十三年夏,「公會齊侯及吳子於黃池」是也。

 

○注「晉魏曼多、仲孫何忌是也」。

 

○解云:哀十三年「晉魏多帥師侵衛」,傳云「此晉魏曼多也,曷為謂之晉魏多?

 

譏二名。

 

二名非禮也」,定二年仲孫忌圍運,傳云「此仲孫何忌也,曷為謂之仲孫忌?

 

譏二名。

 

二名非禮也,何氏云「春秋定、哀之間又致大平,欲見王者治定,無所複為譏,唯有名,故譏之,此《春秋》之製也」。

 

○注「所以」至「三年」。

 

○解云:母雖不斬衰,哀痛與斬同,故連言之。

 

○注「為曾」至「三月」。

 

○解云:不言高祖父母者,文不備。

 

○注「立愛自親始」。

 

○解云:即《祭義》云「子曰『立愛自親始,教人睦也。

 

立敬自長始,教人順也』」,鄭注云「親長,父兄也。

 

睦,厚也」是。

 

○注「故春」至「祖禰」。

 

○解云:即《大傳》云:「上治祖禰,尊尊也。

 

下治子孫,親親也。

 

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之昭穆,別之以仁義,人道竭矣。」

 

鄭注云:「治,猶正也。

 

竭,盡也。」

 

○注「取法」至「法式」。

 

○解云:考諸舊本,皆作「式」字,言取十二公者,法象天數,欲著治民之法式也。

 

若作「戒」字,言著治亂之法,著治國之戒矣。

 

○注「諸侯」至「公孫」。

 

○解云:出《喪服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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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18:45:36 | 只看該作者

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二 隱公卷二


(起二年,盡四年)

二年,春,公會戎於潛。

 

(凡書會者,惡其虛內務,恃外好也。

 

古者諸侯非朝時不得逾竟。

 

所傳聞之世,外離會不書,書內離會者,《春秋》王魯,明當先自詳正,躬自厚而薄責於人,故略外也。

 

王者不治夷狄,錄戎者,來者勿拒,去者勿追。

 

東方曰夷,南方曰蠻,西方曰戎,北方曰狄。

 

朝聘會盟,例皆時。

 

○惡,烏路反。

 

好,呼報反。

 

非朝,直遙反,凡此字不音者皆同。

 

逾竟,音境,今本多即作「境」字,更不音。

 

所傳,直專反,年末「相傳」同。)

 

疏注「凡書會者」至「外好也」。

 

○解云:以其非自求多福之義故也。

 

○注「古者諸侯」至「逾竟」。

 

○解云:案《曲禮下》云「諸侯相見於隙地曰會」,故定十四年注云「古者諸侯將朝天子,必先會閑隙之地」。

 

以此言之,則會合於禮。

 

言會為惡之,非朝時不得逾竟者,正以《春秋》之會,非為天子而作之,故得然解。

 

○注「古者不治」至「勿追」。

 

○解云:言當是所傳聞之世,王者草創,夷狄有罪不暇治之,即先書晉滅下陽,末書楚滅穀、鄧是也。

 

而此經錄戎者,來者勿拒故也。

 

○注「東方曰夷」至「曰狄」。

 

○解云:下《曲禮》及《王製》皆有此文。

 

○注「朝聘」至「皆時」。

 

○解云:朝書時者,即文十五年「夏,曹伯來朝」,昭十七年「春,小邾子來朝」之類是也。

 

其聘書時者,即文四年秋,「衛侯使甯俞來聘」;

 

文六年「夏,季孫行父如陳」之屬是也。

 

其會書時者,即莊十三年「春,齊侯、宋人」以下「會於北杏」,十四年「冬,單伯會齊侯、宋公」以下「於鄄」之屬是也。

 

盟書時者,即莊十三年「冬,公會齊侯盟於柯」之屬是也。

 

其有書日月者,皆別著義,即不信者日,小信者月之屬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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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18:46:06 | 只看該作者

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二 隱公卷二


夏,五月,莒人入向。

 

入者何?

 

得而不居也。

 

(入者,以兵入也。

 

巳得其國而不居,故云爾。

 

凡書兵者,正不得也。

 

外內深淺皆舉之者,因重兵害眾,兵動則怨結禍,更相報償,伏屍流血無巳時。

 

諸侯擅興兵不為之惡者,保伍連帥,本有用兵征伐之道,魯人杞不諱是也。

 

入例時,傷害多則月。

 

○莒,音舉。

 

向,舒亮反,國名。

 

更,音庚。

 

償,時亮反。

 

擅,市戰反。)

 

疏「入者,何」。

 

○解云:侵、伐、戰、圍、入皆是用用兵之文,而不言帥帥,故執不知問。

 

○注「凡書兵」至「得也」。

 

○解云:言《春秋》之內,凡書兵事者,皆欲言正之道其理不合然。

 

○注「諸侯」至「是也」。

 

○解云:保伍連帥者,即《禮記•王製》云「五國為屬,屬有長;

 

二屬為連,連有帥」是也。

 

言本有用兵征伐之道者,謂禮五國為屬,屬有長;

 

二屬為連,連有帥;

 

三連為卒,卒有正;

 

七卒為州,州有伯,若州內有無道者,則長、帥、正、伯當征之,若其不征,則與同惡,故曰有征伐之道。

 

知非大惡者,正以《春秋》之義,內大惡皆諱不書。

 

而魯入杞者,即僖二十七年秋,「公子遂帥師入杞」者是也。

 

若然《禮》法「諸侯賜弓矢,然後專征伐」,而保伍連帥得有征伐之道,謂隨州伯故也。

 

○注「入例」至「則月」。

 

○解云:入例時者,即成七年秋,「吳入州來」;

 

定五年夏,「於越入吳」之屬是也。

 

傷害多則月者,此文及僖三十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是也。

 

若然,僖二十七年秋八月,「乙巳,公子遂帥師入杞」,而書日者,彼注云「日者,杞屬脩禮朝魯,雖無禮,君子躬自厚而薄責於人,不當乃入之,故錄責之」者,是其不引者,以此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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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18:46:55 | 只看該作者

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二 隱公卷二


無駭帥師入極。

 

無駭者何?

 

展無駭也。

 

何以不氏?

 

(據公子遂帥師入杞,氏公子也。○駭,戶楷反。)

 

疏「無駭者何」。

 

○解云:欲言其君,經不書爵;

 

欲言大夫,又複無氏,故執不知問。

 

○注「據公子遂帥師」至「子也」。

 

○解云:在僖二十七年秋。

 

貶。

 

(貶,猶損也。

 

○貶,彼檢反,損也。)

 

曷為貶?

 

(據公子遂俱用兵入杞不貶也。)

 

疾始滅也。

 

(以下終其身不氏,知貶。

 

疾始滅,非但起入為滅。)

 

疏注「據公子遂俱用」至「貶也」。

 

解云:欲決隱八年「庚寅,我入邴」,非用兵故也。

 

○注「以下終」至「為滅」。

 

○解云:即下八年「無駭卒」,傳曰「何以不氏?

 

疾始滅也」,故終其身不氏。

 

然則若直欲起此入為滅,止應此經貶之而已,不應終身貶之,故知並欲起其疾始滅也。

 

始滅,昉於此乎?

 

(昉,適也,齊人語。

 

據傳言撥亂世。

 

○昉,甫往反,適也。)

 

疏注「昉,適也,齊人語」。

 

○解云:胡毌生齊人,故知之。

 

若《鄭譜》云「然則《詩》之道放於此乎」之類。

 

○注「據傳言撥亂世」。

 

○解云:哀十四年傳云「君子曷為為《春秋》?

 

撥亂世反諸正,莫近諸《春秋》」是也。

 

既言作《春秋》治亂世,明知往前相滅非一矣。

 

而此經為始疾滅,是以據而難之。

 

前此矣。

 

(前此者,在春秋前,謂宋滅郜是也。

 

○郜,古報反。)

 

前此,則曷為始乎此?

 

託始焉爾。

 

(焉爾,猶於是也。)

 

疏注「謂宋滅郜是也」。

 

○解云: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傳云「此取之宋,其謂之郜鼎何?

 

器從名」,彼注云「從本主名名之,宋始以不義取之,故謂之郜鼎」是也。

 

然則宋滅郜在春秋前,故如此解。

 

曷為託始焉爾?

 

(據戰伐不言託始。)

 

疏注「據戰」至「託始」。

 

○解云:隱二年「鄭人伐衛」,桓十年「齊侯、衛侯、鄭伯來戰於郎」,傳皆不言託始焉爾,故難之。

 

而注先言戰者,直漫據《春秋》上下戰伐之事而已,故意及則言,不為次第矣。

 

《春秋》之始也。

 

(《春秋》託王者始,起所當誅也。

 

言疾始滅者,諸滅複見不複貶,皆從此取法,所以省文也。

 

○複見,扶又反,下「不複」同。

 

見,音賢遍反。)

 

疏注「言疾滅」至「省文也」。

 

解云:諸滅複見不複貶,即定四年「蔡公孫歸姓帥師滅沈」定六年「鄭遊吋帥師滅許」之屬是也。

 

此滅也。

 

其言入何?

 

(據齊師滅譚不言入。)

 

內大惡,諱也。

 

(明魯臣子當為君父諱。

 

滅例月,不複出月者,與上同月,常案下例,當蒙上月,日不。

 

○當為,於偽反,下「為後背隱」同。)

 

疏注「據齊師滅譚不言入」。

 

○解云:在莊十年。

 

○注「滅例月」至「同月」。

 

○解云:莊十年「冬,十月,齊師滅譚」,莊十三年「夏,六月,齊人滅遂」之屬是也。

 

○注「常案下」至「日不」。

 

○解云:元年「祭伯來」之下,巳有此注,而複言之者,正以彼月為下「公子益師卒」,其「祭伯來奔」不蒙月。

 

今此下五月二事皆蒙之,嫌其異,故重發之。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於唐。

 

(後不相犯。

 

日者,為後背隱,而善桓能自複為唐之盟。

 

○背,音佩。)

 

疏注「後不相」至「之盟」。

 

○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故後不相犯。

 

日者,言為後背隱,而善桓能自複為唐之盟者,即桓二年秋九月,「公及戎盟於唐」是也。

 

言背隱者,桓是弒君之賊,而與桓盟,是背隱之義矣。

 

言善桓能自複者,戎與桓同好相隨,繼其所能故善其得國矣。

 

若《左氏》之義,以極是戎國都,案此經傳及注,似非一物,而舊解曰以為戎能自複者,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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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18:47:35 | 只看該作者

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二 隱公卷二


九月,紀履緰來逆女。

 

紀履緰者何?

 

紀大夫也。

 

(以逆女不稱使,知為大夫。

 

○履緰,音須,《左氏》為「裂繻」。)

 

疏「紀履緰者何」。

 

○解云:不書爵,又不言使,君臣不明,故執不知問。

 

○注「以逆」至「大夫」。

 

○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子翬如齊逆女」之屬,皆是大夫為君逆女。

 

而文皆不言使,今此履緰逆女不言使,故知是大夫也。

 

或者「使」為「爵」字誤也。

 

何以不稱使?

 

(據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稱使。)

 

婚禮不稱主人。

 

(為養廉遠恥也。)

 

疏注「據宋公」至「稱使」。

 

○解云:在成八年夏。

 

○注「為養廉遠恥也」者。

 

謂養成其廉,遠其慚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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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樓主| 發表於 2013-5-10 20:44:28 | 只看該作者

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二 隱公卷二


然則曷稱?

 

稱諸父兄師友。

 

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則其稱主人何?

 

辭窮也。

 

辭窮者何?

 

無母也。

 

(禮,有母,母當命諸父兄師友,稱諸父兄師友以行。宋公無母,莫使命之,辭窮,故自命之。自命之則不得不稱使。)

 

疏「辭窮者何」。

 

○解云:弟子未解辭窮之義,故執不知問。

 

○注「禮有母」至「師友」。

 

○解云:即《婚禮記》云宗子無父,母命之」是也。

 

○注「稱諸父」至「以行」。

 

○解云:謂使者稱之,而文不言使者,以其非君故也。

 

○注「宋公」至「稱使」。

 

○解云:即《婚禮記》云「親皆沒,巳躬命之」是也。

 

然則紀有母乎?

 

曰:有。

 

(以不稱使知有母。)

 

有則何以不稱母?

 

(據非主人,何不稱母通使文。)

 

母不通也。

 

(禮,婦人無外事,但得命諸父兄師友,稱諸父兄師友以行耳。

 

母命不得達,故不得稱母通使文,所以遠別也。

 

○別,彼列反。)

 

外逆女不書,此何以書?

 

(據伯姬歸於宋不書逆人。)

 

疏注「據伯」至「逆人」。

 

○解云:在成九年春。

 

譏。

 

(譏,猶譴也。○譴,遣戰反。)

 

何譏爾?

 

譏始不親迎也。

 

(禮所以必親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

 

於廟者,告本也。

 

夏後氏逆於庭,殷人逆於堂。

 

周人逆於戶。

 

○親迎,魚敬反,注及下同。

 

先,悉薦反。)

 

疏注「禮所」至「先女也」。

 

○解云:出《昏義》文。

 

○注「於廟者」至「於戶」。

 

○解云:即《書傳》云「夏後氏逆於廟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戶」者是也。

 

始不親迎。

 

昉於此乎?

 

前此矣.(以惠公妃匹不正,不嫌無前也。○妃,音配,又芳非反。)

 

疏注「以惠」至「前也」。

 

○解云:不以正妃匹者,是不重婚姻之禮,故知往前宜有不親迎之事矣。

 

前此,則曷為始乎此?

 

託始焉爾。

 

(焉爾,猶於是也。)

 

曷為託始焉爾?

 

(據納幣不託始。)

 

《春秋》之始也。

 

(《春秋》正夫婦之始也。

 

夫婦正則父子親,父子親則君臣和,君臣和則天下治,故夫婦者,人道之始,王教之端。

 

內逆女常書,外逆女但疾始不常書者,明當先自詳正,躬自厚而薄責於人,故略外也。

 

○治,直吏反。)

 

疏注「夫婦正」至「之端」。

 

○解云:《昏義》鄭注云「言子受氣性純則孝,孝則忠」是也。

 

○注「內逆女常書」者。

 

即桓三年公子翬、宣元年公子遂、成十四年叔孫僑如之屬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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