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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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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49:5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講述-70


既為天下大本達德所存。


則其含義亦如之。


故辭不得不詳。


不得不精。


既通天道。


亦備人事。


而教為人立。


故尤先人道。


以人合天。


以情歸性。


以德成道。


此儒宗唯一之旨。


亦易教不二之義。


而首揭之于乾。


則乾之辭。


實一章教義也。


不徒為明象用也。


蓋象有定。


而用無窮。


天有常。


而人難一。


道為至中。


而德有不及。


性為至靜。


而情有多變。


以求其一。


求其常。


求其中。


求其合于象。


則必本象以善其事。


因象以勉其言行。


立其功德。


然後可躋人于天。


同德于道。


易情成性。


以履乾行乾。


而孚于全乾。


然後毋負于聖人垂象立教之心。


而後無逆于上天大生之仁。


有始之功。


授性與命之道也。


故天道其則也。


人道其所則也。


象其法也。


辭其所示法也。


以人為天地中和之氣所生。


故能成其中和。


故能復于天地。


此原始在要終也。


原始莫先乎乾。


要終莫大于師乾之道。


故乾之辭無不本于天。


而及于人。


無不志于人。


以同于天。


本乎天者親上。


本乎地者親下。


人生自天。


則全而歸之。


理之至也。


道之順也。


此聖人立辭之所由。


立教之所本也。


故有乾象而有辭。


有辭而有教。


教也者。


包乎一切。


包一切。


則吉凶悔吝無不備也。


一切道德無不全也。


一切事務無不具也。


故首揭于乾辭。


而因其象以寓其意焉。


乾之象六爻純陽也。


無雜也。


至一也。


有始有終也。


有生有成也。


故有原始要終之義。


盡人合天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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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0:2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講述-71


以首五字足見之也。


德不外四行。


天不外四時。


地不外四方。


道雖至大。


不外四德。


此在天為元亨利貞。


在人為仁義禮信。


或曰智焉。


信即智也。


此四者性之德也。


內曰仁。


外曰智。


中庸言之也仁。


仁也。


禮義信。


亦仁也。


人所固有也。


四德具而人道全。


人道全則天道同歸。


此天人之合。


合于四德。


而所謂原始要終。


授性成道者。


皆由四德致之也。


故易教盡于此五字也。


由天及人。


則自乾推至貞。


由人同天。


則自貞推至乾。


此天人先後之別。


本末之義也。


學者其深思之。


乾卦彖辭者。


說一卦之意。


而舉其要也。


象辭者別一爻之意。


而繹其旨也。


故有彖象之殊。


而象亦繼彖申述者也。


蓋彖成于先。


象成于後。


古時人事簡略。


情欲清淡。


心無雜思。


志無歧念。


所為決疑者。


求其大端足矣。


心既清靜。


神智靈明。


得一則逆知其餘。


舉綱則旁盡其目。


故易辭唯彖。


彖端也。


啟其端。


則可詳其緒。


故曰端詳。


以由端。


而詳其他。


如揭綱領而索其類。


無不盡也。


故僅有彖辭。


而全卦之義。


皆從此辭演繹而得。


即端詳之謂也。


後人以事日繁雜。


志欲紛紜。


心念既多。


靈明為減。


所疑者日眾。


所問者日煩。


所卜者不能盡解。


所繹者不克盡合。


于是神意不復默通。


天數必求明示。


而後聖人因其原辭。


補其不足。


推其餘義。


定其分別。


故象辭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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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0:4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講述-72


而指事更明。


為文乃詳。


為義乃密。


蓋較彖已繁瑣。


正如綱與目矣。


然其辭非人能為。


不過顯其未顯。


盡其未盡。


非外于象意而為之。


非背于彖辭而為之。


彖象猶一義也。


文辭之詳略。


意旨之顯微。


卦爻之總別而已。


其他無異也。


象成于後。


亦應時之為教也。


人有聰昏。


心有靜亂。


事有艱易。


道有潛明。


則學者有宜于詳。


有宜于簡。


因其所見。


各得其意。


則聖人立教之志也。


故彖辭在前。


象辭在後。


彖論大義。


象晰細理。


會歸從同。


致用各別。


非重也。


非異也。


苟精研之。


皆至教矣。


乾卦彖辭。


元亨利貞四字。


其釋文則申述乾卦大用。


及人之所合乎彖辭者。


蓋由天以及人。


由體以推用。


非詳述之不能盡其意。


而釋文雖詳。


仍不離元亨利貞四字。


雖所述重人事。


仍歸于四德之成。


故其意仍一也。


以乾之象。


得此四字。


而名乾之德。


天之行。


則此四字。


天道之全。


乾象之圓。


統御一切。


無內外。


無始終。


其用莫不兼。


故此四德。


天下之至德也。


聖人之至行也。


不獨為天之行。


乾之德已也。


蓋天下一切生于天。


成于乾。


則一切皆得天之行。


乾之德。


而人尤著焉。


天者神也。


神不以形。


乾者象也。


象不以名。


故欲徵之。


必存乎人。


此釋文明四德而必歸諸人也。


天之所以與人者。


性命也。


人之所以合天者。


亦性命也。


乾之四德。


在人性中。


則仁義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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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1:0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講述-73


非有殊也。


依人所行。


故易其名。


此四德在天為自然。


在人為脩成。


非人異天也。


以人有情也。


人情之乖。


則戾于天。


故在正性命。


保太和。


正者中也。


和者和也。


不外中和之德耳。


此全部之義。


見于中庸首章。


而全卦之辭。


盡于中庸首章各節。


蓋聖人立教之意。


亦即歷聖傳薪之旨。


夫子所憲章者此。


祖述者亦此。


此中庸繼易而作也。


夫子之志也。


果就釋文之言。


各傳之文。


一一按之。


則知夫子之意矣。


夫子立教。


先在六經。


訂經首從易辭。


以溯上古之教。


明先聖之傳。


不得不始于易也。


故乾彖辭雖簡。


而釋文言則甚詳。


為教不得不詳。


為教于天下後世。


尤不得不詳。


其文反復申明。


深切昭著。


雖本文周之意。


卻多天與之功。


此其為儒家第一經。


孔門第一藝。


其辭之謹嚴精審。


又餘事也。


且彖之釋文。


首揭大哉乾元一語。


明乾元之為天下大本。


凡天之行。


皆乾元之德。


萬物之生。


皆乾元之功。


而始終變化。


莫非乾元之所流行。


則乾元之大。


無與比矣。


夫乾象天。


而乾元又在天之上。


故述其大也。


曰萬物資始乃統天。


曰雲行雨施。


品物流形。


大明終始。


六位時成。


時乘六龍以御天。


皆所以明乾元之象。


示乾元之行者也。


一曰統天。


一曰御天。


則可見乾元之出于天上也。


萬物資始。


天亦與焉。


天之所先。


厥唯乾元。


此義直承後用九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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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1:1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講述-74


在彖辭雖元亨在乾下。


而非以乾元稱也。


至用九之象辭釋文。


乃申明乾元二字。


而彖則首揭之。


以明乾之有元也。


天之有先。


故天曰後天。


乾之有元。


故乾曰重乾。


乾元者。


乾之精也。


陽之本也。


天之神也。


故在天之上。


而能統天御天也。


外乾之位。


而成無首上治也。


故乾卦爻。


物也。


唯乾元為神。


乾之變化生始。


德也。


唯乾元為主。


乾元不獨神于乾。


且神于天下。


不獨主于乾。


且主于一切。


故用九不必乾位。


而自見其德也。


而彖辭雖未詳。


于後用九則著其義。


蓋用九非爻辭。


乃卦辭。


非象義。


乃彖義。


二者一始一終。


雖分列前後。


而其義一貫也。


觀夫子文言之例。


則可知也。


蓋用九在六爻外。


自非爻辭。


為全卦神用。


自當屬彖辭也。


在彖辭首曰乾元亨利貞。


義非盡也。


及六爻畢。


繼以用九。


見群龍無首吉。


其意始足。


蓋易之例。


有始有終。


始則居前。


終則履後。


而其既終。


仍返于始。


始終未間斷也。


六爻圓象也。


上爻之下。


即初爻也。


唯理如是。


其辭亦然。


所終者即始也。


故彖辭二語。


一氣也。


一理也。


文言釋其始。


則略終。


釋其終。


則略始。


非略也。


以原一貫。


無庸分釋也。


故釋彖則首揭此二字。


明其所大始也。


無始之始。


無生之生。


故名曰元。


老氏所謂帝之先也。


以其在天先而為至神。


故為天下本。


為萬物母。


以其理言。


則名曰道。


以其氣言。


則名曰元。


有元乃有道。


有元以統天。


乃有道以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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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1:4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講述-75


有元以主生始。


乃有道以行變化。


故下曰乾道變化。


與上之乾元。


二而一也。


原辭所以先揭乾元。


而後及道者。


以氣先于理也。


生先于化也。


無形曰元。


賅形曰道。


道有物。


而元無物。


道主位。


元主時。


道主外。


元主內。


二者一也。


而言之為二耳。


乾固天下之所始也。


而有所自始。


而不外乾以主一切始。


故雖在乾先。


仍由乾以行。


雖由乾行。


仍不限于乾。


當乾未成。


已有此元。


及乾已終。


猶有此元。


故于六爻之盡。


而仍見其用也。


後人不明元之為元。


以為用九之象。


當附上六之爻。


誤也。


要知釋文首揭之者。


正恐人之誤認為爻象也。


不獨非上爻之象。


且非乾卦獨有之象。


故釋文首揭其元。


述其統天御天之功。


次始及乾道。


述其變化之用。


其先後大有深意也。


故原辭元亨利貞。


著乾之德也。


釋文大哉乾元者。


著元之德也。


因元之德。


乃成乾之德。


元固名乾元。


而乾不得皆名元也。


故乾有元。


即易之有太極。


太極附易。


而易不得名太極也。


以既生則名所因者。


既化則名所化者。


以母加子。


可也。


以子名母。


不可也。


故乾元在乾之上。


處乾之中。


通乾終始。


乾之所成。


賴此元也。


乾以成一切。


亦此元也。


故其德亦初名元。


元者始也。


文言曰。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


此語明原辭所出。


雖屬乾之元。


非乾元。


而仍是此元也。


以有乾元。


乃有乾。


乃有乾之元。


皆一氣所生也。


故釋文首揭乾元。


謂為乾先之元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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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2:1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疏述-76


謂為乾後之元亦可。


上古文字尚簡。


一言兼數義。


一字通數解。


苟可直詮者。


可旁通者。


可沿引者。


可比類者。


及可反證者。


可推繹者。


可因緣而得者。


皆通用也。


不可泥也。


故一字有數義兼見。


如乾九三之厲字。


危也。


勉也。


害之也。


成之也。


慎也。


嚴也。


敬也。


畏也。


均包含之。


視所宜而取義耳。


乾之象亦然。


因辭得義。


必通釋之。


苟不能通。


遂失其用。


故一言也而數用。


一字也而數義。


初非聖人故為之。


乃象所應也。


人各異位。


時各異宜。


變化靡常。


消息未定。


則不得執于一辭。


故必求其適。


此所謂時中也。


能明斯理。


始明辭之真意。


宗主附注卦象以爻成。


爻有六。


因三才而分部。


兩儀而別位。


已見夫子及孟子商子所講。


其中尚有深義者。


則後天之內。


凡物皆以六成體。


六為全體之數。


非至六。


其體不全也。


如一立方體物。


無論大小。


必為六面。


此定例也。


蓋後天主形。


圓在方中。


天圓地方。


而天遠地近。


天虛地實。


故求天必徵于地。


求圓必徵于方。


方者成形者也。


由方以求圓。


則數易明。


義易定。


故象後天之物。


必以立方為度。


一立方。


而得六面。


正如一天地。


而有六合也。


此天下自然之數。


毫不假借。


不得而增。


不得而減。


故定率以六。


而卦亦六爻也。


然爻六。


而為陰陽者各三。


以類別也。


非陰陽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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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2:5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疏述-77


不能成形。


非分陰陽。


不能定名。


則以地面之上。


所得見者。


恰六之半耳。


如置立方體。


而目視之。


則所見三面。


所不見者亦三面。


故三者為陽。


三者為陰。


陰陽自分。


不待區判。


蓋天地六合。


所知者三。


日夜六分。


所明者三。


皆自然也。


以配偶言。


則一陰一陽。


自為其合。


以總計言。


則三陰三陽。


共為其類。


皆以六而分為二。


故六爻分三才。


而又各有其陰陽。


卦總六位。


而又區別為上下內外。


以在陽可見。


陰不可見也。


在上可見。


下不可見也。


在外可見。


內不可見也。


形顯而神隱。


器著而道晦。


後天者一一可數。


而先天則不可知。


雖同生同體同名。


其不同也如此。


故同一卦。


而有異爻。


同一爻而有異位。


同一位而有異時。


其同也。


總計也。


異也。


分析也。


爻六而異其用。


卦一而異其德。


因其異而後有善惡。


有吉凶。


有順逆。


有升降往復。


有消息盈虛。


皆數之所變也。


故六體仍以六變。


體者本也。


變者用也。


卦六爻而變六子。


乾六龍而變六宮。


一體六面。


而用則三十六數。


一乾六位。


而天則三十六度。


六六三十六。


此變之定序。


數之定額。


天之度與地之度。


皆三十六為一度。


故曰乘六龍以御天。


乘六者。


六自乘也。


乾本象天。


然非天之全。


必乘六而後得其全數。


以後天之主形也。


必因其體。


以求其用。


六爻變而三十六。


此數之自然。


凡卦皆如是。


乾指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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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3:3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疏述-78


故曰乘六。


明示其求數之法也。


蓋各卦皆以六位成象。


而莫不含有乘六之數也。


易卦成象。


莫不依天地之至數。


以其成形所具之數。


亦曰原數。


蓋此數可通一切事務也。


無論天地日月。


人物歲時。


均以此數推演變化。


其最著者。


則天干地支。


甲子之數也。


故卦六爻而八變。


六六三十六。


八八六十四。


皆依其體乘之得用。


天地之數五十五。


而乾坤之策三百六十。


天得其二。


地得其一。


如重之。


則天得九。


地得六。


以在地面所見天者。


為三之二也。


卦全體六爻。


而其為人用祇四位。


以人在地面也。


人處天地之中。


得天地之半。


所用者。


亦天地之半。


如以六合言。


所能見者至者。


四方耳。


若天之上。


地之下。


人所不見不至也。


此數之定則。


而卦位即如是例。


以天包地之全。


地居天之下。


人處其間。


實不及半。


而以半言者。


依上智所度也。


故四爻為人大用。


亦易本位。


而在乾卦尤明。


乾之為用。


即原數之九。


而爻則六。


六九乘為五十四。


而其用則三十六。


以乾包坤則五十四。


正等于天地合數五十五少一。


以一為不變之數。


元數也。


凡言用皆去之。


故大衍五十。


祇用四十九。


以一在後天隱而不顯也。


如世間所用之博具。


骰子與牙牌之數。


若合計之。


必自二始。


如兩顆骰之至少數。


及牙牌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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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3:5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疏述-79


皆為二而非一。


若求一。


則先天之數。


即元數。


以天地之數。


必以十及十二為額。


十者。


五之一陰一陽也。


十二者。


六之一陰一陽也。


天數五。


故天干十。


地數六。


故地支十二。


後天主形。


天在地中。


故用本地而取十二。


故年十二月。


日十二時。


氣數之計。


亦十二也。


如骰之數。


必以兩顆計。


則其最初數為二。


而非一也。


若有一。


則非十即十一。


非元數之一。


以在後天不得獨生成。


必有陰陽之合。


故必自二始。


此後天之數去一之由來。


而天地之數與乾之本數。


為五十四也。


夫乾六爻三十六。


而人得其四爻。


凡二十四。


亦十二之倍也。


故一日又可分為念四時。


一年又可別為念四節。


此人之所行于天道者。


固不能越此數也。


乾之全三十六。


為乾之所自至。


人在乾爻。


則止于二十四。


其位時皆祇四爻也。


故乾之氣譬之龍。


六龍自乘以御天。


而人之占得乾。


則在四德以合于天。


四德即此四數也。


五行雖五。


其見于外則四。


以其顯用藏智。


正如數隱一。


藏隱非無也。


乃不以明用耳。


天道固貴藏隱。


人道乃先利貞。


此象數自然。


理氣自至。


不得或悖者也。


故易首著之。


以立教焉。


乾卦爻辭極精美。


而所含義極弘深。


以其爻象如是也。


乾本至健。


處至高。


履至寬。


為天之象。


故萬物無不在其下。


而能生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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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4:2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疏述-80


覆萬物。


以為一切始。


則其德用之大。


無可比擬。


而人如何能孚其行。


如何克全其德用。


成其始終。


則非易言也可知。


故聖人于其辭諄諄致意焉。


其在初九。


潛龍之象。


弗用之時。


猶易為也。


九二龍見于田。


德施當溥。


大人之利。


得時之宜。


亦易知也。


唯至九三九四。


正在人爻。


處卦之中。


上下之交。


內外之際。


位隆時盛。


處高履危。


其于人事。


最為難合。


蓋當天行之健。


值天德之隆。


逢天道之將變。


遇天命之不常。


苟有乖違。


災害必至。


如處高峰。


易為墜覆。


履珍木。


易遭嫉妒。


則欲長保其安。


無忘其進。


必有其道。


以勵其行。


此九三以君子乾惕。


而獲無咎。


九四以躍于淵。


亦能無咎也。


夫九三處位中而不中。


上遠于天。


下離于田。


重剛失正。


危而不安。


故必終日乾乾夕惕若厲。


而後免咎。


終日至夕。


不稍懈也。


朝乾夕惕。


不忘戒也。


以乾行乾象之義也。


因乾而惕。


心之意也。


唯慎則誠。


唯懼則敬。


敬以直外。


誠以肅氣。


持之不惑。


以勤自勵。


以厲多危。


以勵則夷。


以惕心憂。


以戒心易。


以乾乃健。


以健必乾。


二者之義。


或正或偏。


由此則道。


由彼則害。


同見于象。


辭意俱備。


故命曰若。


疑其勿屆。


此言一爻之中。


有此危辭。


乃有警辭。


有此慎懼。


乃有敬戒。


故乾為健。


又為敬慎。


二義不悖也。


惕為懼。


又為平易。


二者俱見也。


厲為危。


又為奮勵。


二者同具也。


以其自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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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5:0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疏述-81


乃克自成。


以其知危。


乃免于危。


以其能乾。


乃孚于乾。


猶恐未省。


為之疑辭。


以明時位之艱險。


人事之不易也。


故獨稱君子。


此爻之義。


與大學誠意章。


中庸首章全同。


蓋人道之始。


儒教之本也。


九四亦然。


九四之或。


猶九三之若。


疑之也。


躍者求進。


而反在淵。


淵者在下。


而能成其進。


亦含二義。


或正或反。


須驗其行。


以其位失中。


而時不宜。


內外交迫。


上下不孚。


而近于貴幸。


受眾之擁護。


處疑似之地。


為曲折之途。


故直道或反被讒。


毅行或逢仇擊。


必自處以柔。


自行以謙。


以下而上。


以退而進。


以求免咎。


乃能無咎。


此所以謂進退無常。


得先無恆。


當天之變。


居道之革。


欲順以應之。


遜以迎之。


曲以為直。


小以為大。


不畏則害。


不退則敗。


不自反則蔽。


不自知則昧。


此行之匪易。


而以或辭明其義也。


乾卦人道。


即在此二爻之辭。


而聖人立教。


亦在此辭之義。


其字簡旨弘。


文約意遠。


非僅因文釋義。


因字詁訓者所得通也。


蓋當乾是爻有諸象。


合之人事。


必見諸德用。


辭剴切而旨殷勤。


非故為之也。


易者示人以變易之書。


故以變為主。


一字數義。


從其變也。


能明其變。


乃得其常。


能成其人。


乃孚于天。


能著其行。


乃合于象。


此二爻之辭。


諄諄于人事。


而往復出之以規誡。


委曲致之以法度也。


可忽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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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5:2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疏述-82


夫易為古聖人之創作。


道書第一部也。


暨經堯舜禹湯。


傳至文王周公。


辭句始備。


意義更昭。


夫子紹述之。


刪訂之。


而後為六經之一。


乃成儒家最古之書。


故欲明儒道之異同。


與五帝三王之遞嬗。


必自易求之。


易本言道之作。


而道賅內外。


由一及眾。


由眾歸一。


純以宇宙為模範。


以天地始終為意象。


故卦始于乾。


明天地人物所自出也。


而乾卦實道體之象。


老氏所謂名之曰道。


即乾元也。


其謂抱一得一者。


即指乾元之真也。


乾元一化而為天地萬物。


宇宙始終。


則其為天下大本可知。


故乾之象。


至真至一。


常清常靜。


道之本體。


即人成道之象也。


道書千言萬語。


指示人之歸宿處。


道之存在處。


巧譬妙喻。


如抽繭。


如剝棗者。


莫不自乾辭推衍來也。


蓋道家重圖象。


而圖象始于卦。


道家先天道。


而天道見于乾。


舉凡為道言者。


未有精于乾卦象辭也。


乾六爻純陽。


一氣至精。


一德不雜。


所謂取坎填離。


調陰入陽。


所成者。


即此象也。


乾辭明始生。


明性命。


四德俱備。


歸于乾元。


所謂清靜無為。


觀竅觀妙。


至德凝道。


誠一虛靈者。


即此義也。


故乾卦象辭非易言也。


凡天下言道。


言功。


言德。


精微至極者。


舉不能越之。


惜乎後人口誦而心無所明。


目睹而志無所悟。


更旁求歧路。


別尋奧幻。


以為有得于道。


豈非舍本而務末。


釋近而企遠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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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5:5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疏述-83


請將乾卦象辭之發揚至道者。


為繹之。


以備學者玩味焉。


乾卦象辭曰。


乾道變化。


各正性命。


保合太和。


乃利貞。


首出庶物。


萬國咸寧一節。


明指道之體用。


承上乾之象龍。


興雲雨。


成品形而來。


以見人生本于天。


因天之氣以成形。


因天之生以有生。


因天之精以有情。


因天之神以有性。


而天所以與人者。


有二類。


一則隨化之身。


即形也。


情也。


一則不變之真。


即氣之元也。


性也。


故人有生。


必能全其生。


以孚天之生。


有化。


必能順其化。


以同天之化。


此道也。


非可違而行也。


故當其有生也。


必體察其所以生。


有情以為識。


有形以為動。


皆不須臾息。


隨時變化者也。


然非主也。


非生之主也。


必知天之長生。


不隨化而失者。


有其元氣以守其中也。


人之所以主此身者。


有其性以守其命。


性命與天道一也。


果明生之有性。


則知變化之中。


有不化者存。


則知既生之身。


有無生者存。


無生乃長生。


故人之生真同天之生。


天之生化萬物。


自然而然。


人之同天自然。


則賴有其功用。


以人非純天也。


乃得天地各半者也。


不去其一。


不能存其一。


不有所操持。


不能保其中主。


不有所慎戒。


不能正其性命。


故因天之變化。


而必各正其性命。


因情之欲。


形之動。


而必求于清靜。


以保合太和。


此為人道之始。


即中庸首章所謂也。


人之性本至中。


不失其中。


乃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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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6:0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疏述-84


七情未發。


中之象也。


性之見也。


發而不過。


則和之義也。


情之正也。


必有正性命之功。


有保太和之用。


而後孚天之行。


同乾之德。


雖日變不失其主。


日化不忘其生。


則人能反于自來。


歸于乾元。


所謂上天之載。


所謂順帝之則。


所謂在帝左右。


皆明原始要終之義。


而乾辭之旨也。


唯知有生。


乃必善其生。


唯知有性。


乃必正其性。


唯知有變化。


乃必順變化。


而不失其中和。


唯知有道德。


乃必遵道德。


而全保其終始。


故以乾之變化。


而責人之正性命。


保合太和也。


因乾道之變化。


天之常也。


人則以非天之全。


不能有常。


必返而求之性命。


性命。


天所同也。


故必慎而保合太和。


太和。


天之用也。


有所求。


有所慎。


而後有所成。


此道功之必本于脩持也。


故以利貞為先。


利貞者。


脩持之事也。


性情之功也。


所謂清靜者。


致中和者。


誠明者。


存養省察者。


以及于至德凝道。


明心見性者。


皆利貞之事也。


皆人道之本。


所以同天之行。


孚乾之道也。


此聖人以道教人。


開宗明義之語也。


乾卦六爻。


均為[陽爻圖]。


若易之。


則一[特殊圖]耳。


太極之原也。


明示天象透明而渾圓。


于人即性光之象。


性有體而難顯。


唯光見之。


故天之體氣盎然。


遠望蒼蒼如有色。


近之則不見。


以其為透明體無色也。


所見之色。


所照物也。


如鏡如水。


照物見形。


以本無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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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6:3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疏述-85


乾象亦然。


既屬純陽。


絕無陰滓。


故曰純粹精也。


乃精純之氣也。


于物唯龍象之。


故六爻曰六龍。


然其體明淨。


則照物成影。


其氣光和。


則觸物成生。


以不變而為變化之主。


如人之性。


本無物也。


而應物成情。


本無欲也。


而因欲成識。


以其無念。


乃接萬念。


以其不變。


乃主變化。


故體用不同也。


蓋在後天。


陽必接于陰。


而後生成。


乾以純陽。


必接于坤。


其所變化。


皆見于坤。


人性純一。


必合于情。


其所變化。


皆見于情。


性情雖同出。


而體用已大異。


則由于變化使然。


後天之乾。


非先天之乾。


其有變化。


理宜自然。


不可免也。


人性亦然。


性果未生。


無所謂情。


乃其已生。


乃不免為情累。


則理氣變化所至也。


故明乾之變化。


則知性之變化。


明乾之有常。


則當使性命復歸于正。


以保合太和。


此利貞之教。


為正性命立也。


夫利貞者。


因性之本清靜。


而求其永清靜也。


清靜乃見其性情。


不清靜則如處濁流。


不自見其身。


立煙霧。


不自見其體。


日隨變化。


昏昧老死。


不自知其何來何去。


則將何以全生哉。


此言脩道。


必自清靜始。


而成行必自利貞始也。


夫利貞者。


言就己之性情。


而辨其是正是邪。


是和是否。


而自守其中也。


中者天下之大本。


曰時中。


以宜于時也。


乾之行也。


首在孚時。


一曰與時偕行。


一曰與時偕極。


一曰時舍也。


一曰欲及時也。


皆主于時。


皆重在時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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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6:5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疏述-86


宜者義也。


義者利也。


以時宜為利。


則天下無不利矣。


故求情之正者。


必先利焉。


乾之大生。


有所養也。


乾之大始。


有所本也。


貞者養其氣也。


本其德也。


乾之為道。


無不先有所積。


故曰有備無患。


唯其有備。


故能與天地合德。


與日月合明。


與四時合其序。


與鬼神合其吉凶。


先天而天弗違。


後天而奉天時。


此皆貞之道也。


貞之德也。


以貞能養蓄其氣。


含涵其用。


先固其本也。


故求太和之保者。


必以貞焉。


貞為天下大順之本。


言無事不辦也。


故凡自脩必先利貞。


利以盡外。


貞以盡內。


利以正性命。


貞以保太和。


因乾之變化。


而求乎利貞之道。


乃能順天承乾。


而原始要終。


此利貞為人道之本始。


亦易教之本始也。


夫脩道成誠。


非為成己也。


為人己同成耳。


蓋性之德用。


固無人己分也。


人性皆受諸天。


天無私覆。


無私生。


性無私善。


一成皆成。


故成己必成人成物。


成己仁也。


仁之德必見于外。


成物智也。


智之德必衷諸內。


二者一也。


有其內必見其外。


有其外必存于內。


故明德止善一事也。


因其自脩而止善。


因其成性而明德。


此同道也。


故人道始于利貞。


終于元亨。


元亨利貞。


一道也。


一德也。


推利以為亨。


本貞以為元。


初無差別也。


內以成道。


外以明德。


明德及于天下。


天下治平。


明之至也。


元亨之盛。


原出利貞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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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7:2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3-經文講義-乾卦-疏述-87


而利貞之精。


乃成元亨之用。


斯乾道之全也。


有利貞以保太和。


正性命。


乃有元亨以出庶物。


致咸寧也。


由天言之。


元亨利貞。


天之道也。


由人言之。


利貞元亨。


人之道也。


此天人之合于四德也。


而性命之正。


太和之保。


即止至善也。


致中和也。


而首出庶物。


萬國咸寧。


即明德之明。


位育之成也。


一章之義。


即大學中庸之言也。


夫天道自然。


以乾元之大。


為萬物資始。


以六龍之行。


為形物之生。


故天道自成其用。


自見其功。


以有乾元以統御之。


有乾道以變化之。


天下同生。


萬物同化。


不為而成。


不言而明。


而人道則有待于為。


有需于言。


以其所生。


出于天之變化。


所成當于乾之品流也。


因動而生。


則求不動。


方見其無生之生。


因化而成。


則求不化。


方達乎不化之化。


此必反而求之于性命之正。


太和之保合。


而有其利貞之德。


方可以竟其首出之用。


成其咸寧之功。


而見其元亨之道也。


然人非違天以行者也。


其克己而後及物。


先人而後同天者。


正猶天之先天。


而後及一切也。


天下未有無本而生者。


立本在己。


成用在天。


由天與人者始也。


由人返天者終也。


始終仍一道也。


故言既成。


則天人無所殊。


當其初也。


則必先盡其為人者。


而後可語于天也。


不然。


隨化之身。


易動之情。


幾何不墮落。


與草木同腐哉。


此聖人之所以諄諄為教也。


豈徒為卦象詮釋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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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7:4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總釋象例-1


坤卦坤下坤上宣聖講義坤卦卦象亦同乾。


以六爻成象。


而爻則異。


乾為[陽爻圖]。


明數之奇。


坤為[陰爻圖]。


明數之偶。


數始于一。


成于二。


坤爻[陰爻圖]。


即二也。


二者兩一。


[陰爻圖]者兩[陽爻圖]。


明所出也。


坤出于乾。


而為乾之變。


故[陰爻圖]生于[陽爻圖]。


而為[陽爻圖]之變。


以[陽爻圖]變則成[陰爻圖]也。


一變為二。


[陽爻圖]變為[陰爻圖]。


此其本體之變。


非人為也。


蓋[陽爻圖]者奇。


兩[陽爻圖]則成偶。


既為兩[陽爻圖]。


自成[陰爻圖]。


而體變矣。


故坤爻[陰爻圖]者。


實乾爻[陽爻圖]之所變也。


何以有變。


則由其氣之行。


而數之極也。


乾為數始。


為氣先始必有終。


先必有後。


而極則必變矣。


奇變必偶。


[陽爻圖]變必[陰爻圖]。


此不易之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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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0:58:0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總釋象例-2


何所本乎。


曰本于河圖生成之數。


與天地交往之象。


天以一居北。


地以二居南。


南北相望。


非相接也。


以其交往而後接耳。


故水火不相射。


而互成其用。


南北不相連。


而互倚其方。


有一無一。


不成其象。


有此失彼。


不見其功。


水火相成。


南北相對。


天地相配。


乾坤相倚。


恰成其序。


以立茲宇宙。


而與支拄上下四方者也。


蓋如為室。


有上棟。


必有下基。


有前門。


必有後牖。


否則不成其用也。


故乾坤以相對成象。


而卦爻以相配成用。


數為之也。


氣為之也。


如一日然。


日中與夜半。


各居其一。


而成一日。


非連接也。


因極乃變耳。


日中如乾。


夜半如坤。


日中至夜半。


陽已極而成陰。


夜半至日中。


陰已極而成陽。


此自然之數也。


故辰為子午。


歲為冬夏。


皆相對以成象。


因變以得名。


坤之由乾變。


亦如是也。


河圖之數。


天一生水。


陽生陰也。


地二生火。


陰生陽也。


此極而後變。


變而後生。


非謂一時連接之事也。


以其間。


氣行有度。


數成有故。


如由一至二。


非一生二。


乃一加一變二也。


故坤爻[陰爻圖]。


乃乾爻之極則變。


變則相反。


或謂之負。


言正反面。


恰當其對也。


故子與午。


冬與夏。


皆如水與火。


南與北。


處相反之地。


成相對之位也。


夫反與對一也。


而有異。


反言其變。


對言其功。


反者相違。


對者相合。


以氣之一去不返曰反。


終而復始曰對。


如怨仇反也。


婚媾對也。


故坤與乾。


非反也對也。


以乾極變坤。


坤極復乾。


往來終始。


無有息時。


相對相成。


如河圖之火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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