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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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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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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23:50:44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凡車之出入,歲終則會之。

 

(計其完敗多少。)

 

疏「凡車」至「會之」

 

○釋曰:車之出,謂出給官用。

 

車之入,謂用罷歸官。

 

於當時錄為簿帳。

 

至歲終,則總會計完敗多少,以入計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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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23:51:1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凡賜闕之,(完敗不計。)

 

疏注「完敗不計」

 

○釋曰:以其賜人以後,完敗隨彼受賜之人,在官不複須知,故闕之不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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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23:51:5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毀折入齎於職幣。

 

(計所傷敗入其直。

 

杜子春云:「齎讀為資。

 

資謂財也。

 

乘官車毀折者,入財以償繕治之直。」

 

○齎,音諮。

 

償,時讓反。)

 

疏注「計所」至「之直」

 

○釋曰:謂乘官車者,毀損有折壞,其車不堪乘用者,或全輸價直入官,或計所損處酬其價直入官,皆入其資,資即貨物也。

 

以此貨物入於職幣,職幣主受給官物所用之餘,此之財物亦授之。

 

職幣既得此物,還與冬官繕治之,故鄭云「以償繕治之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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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23:52:3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大喪,飾遣車,遂廞之,行之;

 

(廞,興也。

 

謂陳駕之。

 

行之,使人以次舉之以如墓也。

 

遣車一曰鸞車。

 

○遣,棄戰反,注同。)

 

疏「大喪」至「行之」

 

○釋曰:大喪,謂王喪。

 

遣車,謂將葬遣送之車,入壙者也。

 

言飾者,還以金象革飾之,如生存之車,但粗小為之耳。

 

○注「廞興」 至「鸞車」

 

○釋曰:後鄭訓「廞」為「興」,即言謂陳駕之者,解廞為陳駕也。

 

按下《車僕》云「大喪廞革車」,彼廞謂作之。

 

此文既言飾遣車,已是作,更言遂廞之,故以陳駕解廞也。

 

云「行之,使人以次舉之以如墓也」者,按《檀弓》云:「諸侯大牢苞七個,遣車七乘,大夫亦大牢苞五個,遣車五乘。」

 

鄭注云:「諸侯不以命數,喪數略。

 

天子當大牢苞九個,遣車九乘。」

 

此時當在朝廟之時,於始祖廟陳器之明旦大遣奠之後,則使人以次抗舉,人各執其一以如墓也。

 

云「遣車一曰鸞車」者,按《塚人》云:「及葬,言鸞車象人。」

 

是名遣車為鸞車,以其遣車亦有鸞鈴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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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23:53:1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及葬,執蓋從車,持旌;

 

(從車,隨柩路。

 

持蓋與旌者,王平生時車建旌,雨則有蓋。

 

今蜃車無蓋,執而隨之,象生時有也。

 

所執者銘旌。

 

○從,才用反,注同。)

 

疏「及葬」至「持旌」

 

○釋曰:及葬者,謂至葬時將向壙。

 

云「執蓋從車」者,謂此巾車之官執蓋,以隨柩車之後。

 

云「持旌」者,亦使巾車之官執持銘旌。

 

此在柩車之前,而文在下者,以執蓋是巾車,因言持旌耳,非謂持旌亦從車也。

 

以車銘旌表柩,象殯時在柩前。

 

是以《既夕禮》云「祝取銘置於茵」,注云: 「以重不藏,故於此移銘加於茵上。」

 

若然,茵既行時在柩車前,明銘旌亦與茵同在柩車前可知也。

 

○注「從車」至「銘旌」

 

○釋曰:云「從車,隨柩路」者,鄭欲以經「車為蜃車柩路」解之。

 

云「今蜃車無蓋,執而隨之,象生時有也」者,蓋所以表尊,亦執而隨之,所以禦雨。

 

今蜃車既設帷荒,不得設蓋,是以執而隨柩車,雖無用,但象生時有也。

 

云「所執者銘旌」者,將葬之旌,士有二旌,大夫已上皆有三旌。

 

知者,以《既夕禮》是士禮,而有乘車所建旃,是攝盛,故用孤卿所建通帛之旃也。

 

又有銘旌,以其士無遣車,故無廞旌也。

 

大夫以上有乘車,所建旌,卿已上尊矣,無攝盛,以尋常所建旌。

 

王則大常,孤卿建旃,大夫亦應攝盛用旃,是一也。

 

又有廞旌,又有銘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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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6#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23:54:02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及墓,呼啟關,陳車。

 

(關,墓門也。

 

車,貳車也。

 

《士喪禮下篇》曰:「車至道左,北麵立,東上。」)

 

疏注「關墓」至「東上」

 

○釋曰:鄭知車是貳車者,以其遣車在明器之中,按《既夕》,陳明器在道東,西麵,此不言明器而別陳東,是貳車可知。

 

天子貳車,象生時當十二乘也。

 

「《士喪禮下篇》曰」者,是《既夕禮》也。

 

而言《士喪禮下篇》者,以其《士喪禮》論初死並在殯之事,《既夕禮》論葬時事。

 

《既夕》之下同有一記,記《士喪》及《既夕》不備之事,總為一記,故鄭以《既夕》連《士喪》而言下篇也。

 

此所引者引記。

 

彼云「車至道左,北麵立,東上」者,士無貳車,惟據乘車、道車、槁車三乘,此王禮亦有此三乘車,於後別有貳車十二乘。

 

若然,則此車非止二車而已。

 

鄭直云貳車者,舉其《士喪禮》不見者而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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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23:54:36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小喪,共柩路與其飾。

 

(柩路,載柩車也。

 

飾,棺飾也。)

 

疏注「柩路」至「飾也」

 

○釋曰:言小喪者,上言大喪據王,不別言後與世子,則此小喪中可以兼之。

 

鄭云「柩路,載柩車也」者,即蜃車也。

 

云「館,棺飾也」者,即帷荒、柳翣、池組之屬,皆是棺之飾。

 

歲時更續,共其幣車。

 

(故書「更續」為「受讀」,杜子春云:「受當為更,讀當為續,更續,更受新。

 

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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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23:55:1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弊車,歸其故弊車也。」

 

玄謂俱受新耳。

 

更,易其舊。

 

續,續其不任用。

 

共其弊車,巾車既更續之,取其弊車,共於車人,材或有中用之。

 

○弊,婢世反。

 

任,音壬,注同。)

 

疏注「故書」至「用之」

 

○釋曰:言「歲時更續」者,謂一歲四時,皆有受官車。

 

更,謂車雖未破,日月已久,舊壞者更易以新者。

 

續,謂雖未經久,其有破壞不中用者,複以新車續之。

 

云「共其弊車」者,此言為二者而設,以其既易續以新車,其本或舊或壞,皆是弊車,巾車受取以共冬官車人耳。

 

子春以為更續謂更受新。

 

若然,則更續共為一事,不當經旨,故後鄭不從也。

 

云「共其弊車,歸其故弊車」者,此言亦不從也。

 

後鄭以為俱受新者,謂更與續二者,於彼用車之人,俱受其新車也。

 

云「更易其舊」者,釋更也。

 

云「續,續其不任用」者,別釋續也。

 

云「共於車人」者,此巾車,不專主車人所造大車、柏車而已,兼主輪人、輿人所造乘車、兵車,而云共車人者,則車人謂造車之人,兼輪人、輿人等造車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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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23:55:47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大祭祀,鳴鈴以應雞人。

 

(雞人主呼旦,鳴鈴以和之,聲且警眾。

 

必使鳴鈴者,車有和鸞相應和之象。

 

故書「鈴」或作「令」,杜子春云「當為鈴」。

 

○和,胡臥反,下「應和」同。

 

警,音景。

 

令,音零,劉音領。)

 

疏注「雞人」至「為鈴」

 

○釋曰:云「雞人主呼旦」,《雞人》職文。

 

按《韓詩》云:「升車則馬動,馬動則鸞鳴,鸞鳴則和應。」

 

是車有和鸞相應之象,故鳴鈴以應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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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23:56:30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典路掌王及後之五路,辨其名物與其用說。

 

(用,謂將有朝祀之事而駕之。

 

鄭司農云:「說,謂舍車也。

 

《春秋傳》曰:『雞鳴而駕,日中而說。』

 

用謂所宜用。」

 

○說,書銳反,注及下「駕說」並注同。

 

朝,直遙反,下同。)

 

疏「典路」至「用說」

 

○釋曰:上巾車已主王後之五路,今此又掌之者,以其冬官造得車訖,以授巾車,飾以玉金象之等,其王及後所乘者,又入典路別掌之。

 

○注「用謂」至「宜用」

 

○釋曰:此經雖不言所用之處,典路所掌,還依巾車朝祀所用,故鄭依《巾車》而言也。

 

先鄭所引《春秋》者,在《左氏傳》宣十二年,楚與晉戰於邲之事。

 

云「用謂所宜用」者,還是朝祀之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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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23:57:06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若有大祭祀,則出路,讚駕說。

 

(出路,王當乘之。

 

讚駕說,讚僕與趣馬也。

 

○趣,倉口反。)

 

疏注「出路」至「馬也」

 

○釋曰:按上《巾車》「玉路以祀」,此云「若有大祭祀,則出路」,鄭云「王當乘之」,惟出王路也。

 

按下文「大喪、大賓客亦如之」,注云「亦出路,當陳之」,不言王乘之者,以此惟云「大祭祀則出路」,據王所乘之,亦當陳之為華國。

 

下注曰「當陳之」,謂陳之以華國,亦有當乘之法,但大賓客王乘金路也。

 

其大喪則無乘吉時路,故注為陳之而說也。

 

知「讚僕與趣馬」者,夏官大馭、戎僕、齊僕之等及趣馬之官主駕說,故知所讚駕說者,讚僕與趣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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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23:57:45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大喪、大賓客亦如之。

 

(亦出路當陳之。

 

鄭司農說以《書•顧命》:「曰成王崩,康王既陳先王寶器,又曰『大路在賓階麵,贅路在阼階麵,先路在左塾之前,次路在右塾之前』。

 

漢朝《上計律》,陳屬車於庭。

 

故曰大喪、大賓客亦如之。」

 

 

○贅,章銳反,又作綴,張衛反。

 

塾,音孰。

 

上,時掌反。

 

屬,音燭。)

 

疏注「亦出」至「如之」

 

○釋曰:先鄭引《顧命》云「康王既陳先王寶器」者,按彼上文云「陳寶」及「列玉五重大訓」之等,乃陳車乘,故云既陳先王寶器。

 

云「又曰大路在賓階麵」,注云:「大路,玉路。」

 

云「贅路在阼階麵」,注云:「贅次,次在玉路後。」

 

謂玉路之貳也。

 

云「先路在左塾之前」,注云:「先路,象路。

 

門側之堂謂之塾。」

 

謂在路門內之西,北麵,與玉路相對也。

 

云「次路在右塾之前」,注云:「象路之貳,與玉路之二相對,在門內之東,北麵。」

 

云「漢朝《上計律》,陳屬車於庭」者,漢朝集使上計律法,謂上計會之法。

 

《禮記•射義》注亦謂之計。

 

然大祭祀亦陳車乘。

 

但古典無陳列之事,故不引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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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23:58:25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凡會同、軍旅、吊於四方,以路從。

 

(王出於事無常,王乘一路,典路以其餘路從行,亦以華國。

 

○從,才用反,注及下注同。)

 

疏注「王出」至「華國」

 

○釋曰:鄭云「王出於事無常,王乘一路,典路以其餘路從行」者,按經,會同、軍旅及吊有三事,則是衣裳之會及吊王乘金路,兵車之會及軍旅王乘革路,是王出於事無常也。

 

王雖乘一路,典路以其餘路皆從,惟玉路祭祀之車,尊,不出,其餘皆出以華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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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23:59:01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車僕掌戎路之萃,廣車之萃,闕車之萃,蘋車之萃,輕車之萃。

 

(萃,猶副也。

 

此五者皆兵車,所謂五戎也。

 

戎路,王在軍所乘也。

 

廣車,橫陳之車也。

 

闕車,所用補闕之車也。

 

蘋猶屏也,所用對敵自蔽隱之車也。

 

輕車,所用馳敵致師之車也。

 

《春秋傳》曰「公喪戎路」,又曰「其君之戎,分為二廣」,則諸侯戎路、廣車也。

 

又曰「帥斿闕四十乘」。

 

《孫子》八陳有蘋車之陳,又曰「馳車千乘」。

 

五者之製及萃數,未盡聞也。

 

《書》曰「武王戎車三百兩」。

 

故書「蘋」作「平」,杜子春云:「蘋車當為軿車。

 

卒字當為萃,書亦或為萃。

 

○萃,七內反,下及注同。

 

廣,古曠反,注同。

 

蘋,薄輕反,又薄田反。

 

輕,遣政反,注同。

 

陳,直刃反,下同。

 

屏,並領反,又薄經反。

 

喪,息浪反。

 

十乘,繩證反,下「千乘」、「乘車」同。

 

軿,薄經反。)

 

疏注「萃猶」至「為萃」

 

○釋曰:云「此五者皆兵車」者,以其廣闕之等皆在軍所用,故知皆兵車。

 

云「所謂五戎也」者,凡言「所謂」者,謂他成文。

 

檢諸文,不見更有五兵車為五戎之文。

 

惟有《月令•季秋》云「以習五戎」,鄭彼注以五戎為弓矢、殳、矛、戈、戟,不為五兵車解之,則未知鄭所謂五戎者,所謂何文。

 

或可鄭解彼五戎,或為此五兵車解之,以五戎之事無正文,故鄭兩解之也。

 

云「戎路,王在軍所乘也」者,此言戎路,則《巾車》所云革路即戎路,故知戎路是王在軍所乘也。

 

若然,此車僕惟掌五戎之萃,其五戎之正不言所掌者,巾車雖掌正戎之一,其下四戎之正,亦巾車掌之矣。

 

其廣車、闕車、蘋、輕四者,所解無正文,皆鄭據字以意釋之也。

 

云「《春秋傳》」者,是莊九年,齊魯戰於乾時,我師敗績,公喪戎路,傳乘而歸。

 

「又曰」下,是宣十二年,楚與晉戰於邲,楚子為乘,廣三十乘分為左右,右廣雞鳴而駕,日中而說,左則受之,日入而說。

 

楚子使潘黨率遊闕四十乘,從唐侯為左拒。

 

欒武子曰「楚其君之戎,分為二廣」是也。

 

云「則諸侯戎路、廣車也」者,以時楚雖僭號,其兵車仍號為廣,故知餘諸侯兵車,為之,避天子,不得以戎路也。

 

云「又曰帥遊闕四十乘」者,即是潘黨所帥者也。

 

云「《孫子》八陳有蘋車之陳」者,是《孫子兵法》有此言也。

 

云「又曰馳車千乘」者,亦是兵書之言,引之以證廣、闕、蘋、輕為兵車之義也。

 

云「五者之製及萃剩鄾未盡聞也」者,言未盡聞,則亦有聞者,其遊闕四十乘及馳車千乘並戎車三百兩等,略得少聞之,其餘未聞,故云未盡聞也。

 

「書曰」者,是《牧誓》武王伐紂,戰於牧野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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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凡師,共革車,各以其萃。

 

(五戎者共其一,以為王,優尊者所乘也,而萃各從其元焉。)

 

疏注「五戎」至「元焉」

 

○釋曰:知戎惟共其一者,按《巾車》,王所乘惟革路而已,即此上文戎路是也。

 

是王惟乘一路耳。

 

今此經不云革路,總云「共革車」,則革車之言所含者多,五戎皆是,則王雖乘一路,四路皆從,是優尊所乘也。

 

云「而萃各從其元」者,元即五戎,車之下皆云之萃,明萃皆從其元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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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會同亦如之。

 

(巡守及兵車之會,則王乘戎路。

 

乘車之會,王雖乘金路,猶共以從,不失備也。)

 

疏注「巡守」至「備也」

 

○釋曰:鄭知巡守及兵車之會,王乘戎路者,以《戎僕》云「掌馭戎車,凡巡守及兵車之會亦如之」。

 

云「乘車之會,王雖乘金路,猶共以從,不失備也」者,上經凡師,總云「共革車」,此文亦云共,明無問巡守乘車之會皆從,以不失備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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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大喪,廞革車。

 

(言興革車,則遣車不徒戎路,廣闕、蘋、輕皆有焉。)

 

疏注「言興」至「有焉」

 

○釋曰:經不云戎路而云革車,亦是五戎之總名,故知不徒戎路,廣、闕、蘋、輕皆有可知。

 

若然,王喪遣車九乘,除此五乘之外,加以金、玉、象、木四者,則九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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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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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大射,共三乏。

 

(鄭司農云:「乏讀為匱乏之乏。」)

 

疏注「鄭司」至「之乏」

 

○釋曰:乏,一名容,則《射人》云「三獲三容」是也。

 

以其為革車用皮,其乏亦用皮,故因使為之。

 

若然,直云大射共乏,至於賓射、燕射之等,則亦使共乏矣,舉大射尊者而言。

 

先鄭讀乏為匱乏之乏者,以其矢於侯匱乏不去,故讀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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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00:05:05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屬,以待國事。

 

日月為常,交龍為旂,通帛為旃,雜帛為物,熊虎為旗,鳥隼為,龜蛇為,全羽為旞,析羽為旌。

 

(物名者,所畫異物則異名也。

 

屬,謂徽識也,《大傳》謂之徽號。

 

今城門僕射所被及亭長著絳衣,皆其舊象。

 

通帛謂大赤,從周正色,無飾。

 

雜帛者,以帛素飾其側。

 

白,殷之正色。

 

全羽、析羽,皆五采,係之於旌之上,所謂注旄於幹首也。

 

凡九旗之帛皆用絳。

 

○旃,之然反。

 

隼,息允反。

 

,音餘。

 

,音兆。

 

旞,音遂。

 

識,式誌反,又音誌,又昌誌反,下同。

 

被,普皮反,又皮寄反。

 

著,丁略反,又直略反。

 

也。)

 

疏注「物名」至「用絳」

 

○釋曰:鄭云「所畫異物則異名也」者,按:九旂之中有旃物旌泲之等不畫異物,而鄭所總云畫異物者,鄭據多者而總言之,非謂九旂皆畫異物也。

 

云「屬,謂徽識也」者,謂在朝在軍所用小旌,故以屬言之。

 

鄭引《大傳》者,欲見此屬與《大傳》徽識為一物,則《詩》所云「號文鳥章」,亦一物。

 

引今漢法,欲見古有此危遺及漢時也。

 

云「通帛謂大赤」者,《巾車》及《明堂位》皆明大赤也。

 

云「從周正色,無飾」者,以周建子,物萌色赤,今旌旂通體盡用絳之赤帛,是用周之正色,無他物之飾也。

 

云「雜帛者,以帛素飾其側。

 

白,殷之正色」者,殷以建醜為正,物牙色白,今用帛素飾其側者,明以先王正道佐職,故兼用白雜之也。

 

云 「全羽、析羽皆五采係之於旞旌之上」者,按《序官•夏采》注云:「夏采,夏,翟羽色。

 

《禹貢》徐州貢夏翟之羽,有虞氏以為旞。

 

後世或無,故染鳥羽象而用之,謂之夏采。」

 

若然,冬官鍾氏染鳥羽,是周法染鳥羽為五色,故鄭云皆五采羽,係之於旞旌之上。

 

云「所謂注旄於幹首也」者,言所謂者,謂《爾雅》之文也。

 

若然,則此旞旌非直有羽,亦有旄,故鄭引《爾雅》「注旄」以證旞旌,明其兩有。

 

是以《幹旄》詩云「孑孑幹旄」、「孑孑幹旌」。

 

鄭彼注云:「周禮,孤卿建旃,大夫建物,首皆注旄焉。」

 

明幹首旄羽皆有之。

 

此雖據旞旌旄羽並有,至於大常已下,首皆有旄羽,故衛之臣子,雖旃物而有旄羽,則大常已下皆有明矣。

 

故《夏采》云「乘車建綏,複於四郊」,註:「緌以旄牛尾為之,綴於橦上,王祀四郊,乘玉路,建大常,今以之複,去其旒,異之於生。」

 

是其旌首皆有旄之驗也。

 

云「九旗之帛皆用絳」者,以周尚赤,故《爾雅》云「纁帛縿」也。

 

按:全羽、析羽直有羽而無帛,而鄭云九旗之帛者,據眾有者而言。

 

或解以為旞旌之下,亦有旄旒,而用絳帛也。

 

其旄之下,旆似不用絳,故《爾雅》云「緇,廣充幅,長尋曰,繼曰旆」。

 

《詩》云「白旆央央」,旆即《左氏》定四年傳云「分康叔以少帛、綪茷、旃旌」。

 

是旌旆色異也。

 

《爾雅》別云:「素錦綢杠,素升龍,練旒九」,彼施於喪葬之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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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00:05:58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二十七


及國之大閱,讚司馬頒旗物:王建大常,諸侯建旂,孤卿建旃,大夫士建物,師都建旗,州裏建,縣鄙建,道車載旞,斿車載旌,(仲冬教大閱,司馬主其禮。

 

自王以下治民者,旗畫成物之象。

 

王畫日月,象天明也。

 

諸侯畫交龍,一象其升朝,一象其下複也。

 

孤卿不畫,言奉王之政教而已。

 

大夫士雜帛,言以先王正道佐職也。

 

師都,六鄉六遂大夫也。

 

謂之師都,都,民所聚也。

 

畫熊虎者,鄉遂出軍賦,象其守猛,莫敢犯也。

 

州裏縣鄙,鄉遂之官,互約言之。

 

鳥隼,象其勇捷也。

 

龜蛇,象其扞難辟害也。

 

道車,象路也。

 

王以朝夕燕出入。

 

斿車,木路也。

 

王以田以鄙。

 

全羽析羽五,象其文德也。

 

大閱,王乘戎路,建大常焉。

 

玉路金路不出。

 

○閱,音悅。

 

朝,直遙反,下「朝各就」同。

 

難,乃旦反。

 

辟,音避。)

 

疏「及國」至「載旌」

 

○釋曰:按:大司馬仲春教振旅,仲夏教茇舍,仲秋教治兵,仲冬教大閱。

 

大閱,謂仲冬無事,大簡閱軍禮。

 

司常主旗物,故讚司馬頒物也。

 

此九旗發首,雖總為大閱,而言其道車載旞,遊車載旌,非為軍事也。

 

○注「仲冬」至「不出」

 

○釋曰:按《大司馬》云「主四時軍法」,故云司馬主其禮也。

 

云「自王以下治民者,旗畫成物之象」者,謂自王以下至諸侯並鄉遂之官是也。

 

云「王畫日月,象天明也」者,聖人與日月齊其明,故旌旗畫日月象之。

 

按桓二年,臧哀伯云「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三辰,日月星,則此大常之畫日月者也。

 

此直言日月不言星者,此舉日月,其實兼有星也。

 

云「諸侯畫交龍,一象升朝,一象下複也」者,以衣服不言交龍,直云袞龍,則衣服直有升龍,無降龍。

 

以其天子之衣無日月星,直有龍。

 

龍有升龍降龍,則諸侯不得與天子同,故直有升龍也。

 

至於天子旌旂有日月星辰,故諸侯旌旂無日月星,故龍有升降也。

 

象升朝天子,象下複還國也。

 

云「孤卿不畫」者,謂不畫異物帛而已。

 

云「言奉王之政教而已」者,以其直有時王政教,故云奉王之政教而已。

 

云「大夫士雜帛」者,謂中央赤,旁邊白。

 

白是先王殷之正色,而在旁,故云以先王正道佐職也。

 

云「師都,六鄉六遂大夫也。

 

謂之師都,都民之所聚也」者,以師,眾也,都,聚也,主鄉遂民眾所聚,故謂之師都也。

 

六鄉大夫皆卿,六遂大夫皆大夫也。

 

卿合建旃,大夫合建物,今總建旗,以其領眾在軍為將,故同建熊虎之旗。

 

故鄭云「畫熊虎者,鄉遂出軍賦,象其守猛,莫敢犯也」。

 

云「州裏縣鄙,鄉遂之官」者,州是鄉之官,裏與縣鄙是遂之官,故總言鄉遂之官。

 

云「互約言之」者,遂之裏是下士,得與鄉之州中大夫同建,則知鄉之閭亦得與遂之縣同建也。

 

遂之鄙得與縣同建,鄉之黨亦得與州同建旃可知,是互也。

 

言「約」者,鄉之族上從黨同建,比上從閭同建也。

 

遂之鄰上從鄙同建,鄰上從裏同建,是約也。

 

俱族師已下並都鄙已下皆是士官,雖與在上大夫同建,其刃數則短,當三刃已下。

 

云「鳥隼,象其勇捷也」者,熊虎龜蛇,皆二物相對,則此鳥隼亦別物。

 

若然,則鄭以勇解隼,故《王製》云「鳩化鷹,然後罻羅設」,是隼勇也。

 

以捷解鳥,鳥亦謂捷疾者也。

 

云「龜蛇,象其扞難避害也」者,龜有甲,能扞難,蛇無甲,見人退之,是避害也。

 

云「道車,象路也」者,按《巾車》云「象路建大赤以朝,朝所以行道」,故謂象路為道車。

 

是以《士冠記》及《郊特牲》皆云「牟追夏後氏之道。

 

章甫,殷道。

 

委貌,周道」,是與在朝服乘者皆從道,故知道車是象路,但在朝則建大赤,今以朝夕燕出入則建旞也。

 

鄭知遊車是木路者,《巾車》云 「木車以田」,是遊樂之所。

 

囿人掌囿遊之獸禁,是知遊車是木路也。

 

但正田獵所建大麾,今以小小田獵及巡行縣鄙,則建旌為異耳。

 

云「全羽析羽五色,象其文德也」者,此羽是鍾氏所染鳥羽,象翟羽而用,故知皆五色,以象文德也。

 

云「大閱,王乘戎路,建大常焉,玉路金路不出」者,鄭據此文,大閱之時,王乘戎路,金玉之路不出;

 

其祀帝於郊及乘車之會,金路玉路皆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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