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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玄機原病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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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發表於 2015-6-7 12:43: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素問玄機原病式

 

書名 素問玄機原病式 

作者 劉完素
 
朝代 金 

年份 公元1188年 

分類 內經 

品質 0% 典籍總表, 劉完素, 金朝, 內經, 0% 

http://jicheng.tw/jcw/book/%E7%B4%A0%E5%95%8F%E7%8E%84%E6%A9%9F%E5%8E%9F%E7%97%85%E5%BC%8F/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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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3:21 | 只看該作者

 

夫醫教者,源自伏羲,流於神農,注於黃帝,行於萬世,合於無窮,本乎大道,法乎自然之理。

 

孔安國序《書》曰:伏羲、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

 

少昊、顓頊、高辛、唐、虞之書,謂之五典,言常道也。

 

蓋五典者,三墳之末也,非無大道,但專明治世之道;

 

三墳者,五典之本也,非無常道,但以大道為體,常道為用,天下之能事畢矣。

 

然而玄機奧妙,聖意幽微,浩浩乎不可測,使之習者,雖賢智明哲之士,亦非輕易可得而悟矣。

 

洎乎周代,老氏以精大道,專為道教;

 

孔子以精常道,專為儒教。

 

由是儒、道二門之教著矣。

 

歸其祖,則三墳之教一焉。

 

儒、道二教之書,比之三墳之經,則言象義理,昭然可據,而各得其一意也。

 

故諸子百家,多為著述,所宗之者,庶博知焉。

 

嗚呼!

 

余之醫教,自黃帝之後,二千五百有餘年,漢末之魏,有南陽太守張機仲景,恤於生民多被傷寒之疾,損害橫夭,因而輒考古經,以述《傷寒卒病方論》一十六卷,使後之學人,有可依據。

 

然雖所論未備諸病,仍為要道,若能以意推之,則思過半矣,且所述者眾,所習者多,故自仲景至今,甫僅千歲,凡著述醫書,過往古者八、九倍矣。

 

夫三墳之書者,大聖人之教也。

 

法象天地,理合自然,本乎大道,仲景者,亞聖也。

 

雖仲景之書,未備聖人之教,亦幾於聖人,文亦玄奧,以致今之學者,尚為難焉。

 

故今人所習,皆近代方論而已,但究其末,而不求其本。

 

況仲景之書,復經晉?王叔和撰次遺方,宋開寶中,節度使高繼沖編集進上。

 

雖二公操心用智,自出心意,廣其法術,雜於舊說,亦有可取。

 

其間或失仲景本意,未符古聖之經,愈令後人學之難也。

 

況仲景之世四升,乃唐、宋之一升,四兩為之一兩;

 

向者人能勝毒,及多 咀,湯劑有異今時之法。

 

故今人未知其然,而妄謂時世之異,以為無用,而多不習焉。

 

惟近世朱奉議多得其意,遂以本仲景之論,而兼諸書之說,編集作《活人書》二十卷。

 

其門多,其方眾,其言直,其類辨,使後學人,易為尋檢施行,故今之用者多矣。

 

然而其間亦有未合聖人之意者,往往但相肖而已。

 

由未知陰陽變化之道,所謂木極似金,金極似火,火極似水,水極似土,土極似木者也。

 

故《經》曰:「亢則害,承乃制。

謂己亢過極則反似勝己之化也。

 

俗未之知,認似作是,以陽為陰,失其意也。

 

嗟夫!

 

醫之妙用,尚在三墳,觀夫後所著述者,必欲利於後人,非但矜炫而已,皆仁人之心也,非不肖者所敢當。

 

其間互有得失者,由乎言本求其象,象本求其意,意必合其道,故非聖人,而道未全者,或盡其善也鮮矣。

 

豈欲自涉非道而亂聖經,以惑人志哉。

 

自古如祖聖伏羲畫卦,非聖人孰能明其意二萬余言?

 

至周文王方始立象演卦,而周公述爻,後五百余年,孔子以作《十翼》,而《易》書方完然。

 

後易為推究,所習者眾,而注說者多。

 

其間或所見不同而互有得失者,未及於聖,竊窺道教故也。

 

易教體乎五行八卦,儒教存乎三綱五常,醫教要乎五運六氣,其門三,其道一,故相須以用而無相失,蓋本教一而已矣。

 

若忘其根本,以求其華實之茂者,未之有也。

 

故《經》曰:「夫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可不通乎?

《仙經》曰:「大道不可以籌算,道不在數故也。

 

可以籌算者,天地之數也。

 

若得天地之數,則大道在其中矣。

經曰:「天地之至數,始於一而終於九。

 

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

又云:「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


又云:「至數之機,迫迮而微,其來可見,其往可追,敬之者昌,慢之者亡,無道行私,必得天殃。


又云:「治不法天之紀,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又云:「不知年之所加,氣之興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由是觀之,則不知運氣而求醫無失者,鮮矣!

 

今詳《內經?素問》,雖已校正改誤音釋,往往尚有失古聖之意者,於俗聞之,未必不曰,爾何人也,敢言古昔聖賢之非?

 

嗟夫!

 

聖人之所為,自然合於規矩,無不中其理者也!

 

雖有賢哲,而不得自然之理,亦豈能盡善而無失乎?

 

況經秦火之殘文,世本稀少。

 

故自仲景之後,有缺「第七」一卷,天下至今無復得其本。

 

然雖存者,布行於世,後之傳寫鏤板,重重差誤,不可勝舉。

 

以其玄奧而俗莫能明,故雖舛訛,而孰知之!

 

故近代敕勒孫奇,高保衡、林億等校正,孫兆改誤,其序有言曰:「正謬誤者,六千余字,增注義者,二千余
條。


若專執舊本,以為往古聖賢之書,而不可改易者,信則信矣,終未免泥於一隅。

 

及夫唐?王冰次注序云:「世本紕繆,篇目重迭,前後不倫,文義懸隔,施行不易,披會亦難。

 

歲月既淹,習以成弊,或一篇重出,而別立二名。

 

或兩論並合,而都為一目;

 

或問答未已,而別樹篇題;

 

或脫簡不書,而云世缺。

 

重《合經》而冠《針服》;

 

並《方宜》而為《咳篇》;

 

隔《虛實》而為《逆從》;

 

合《經絡》而為《論要》;

 

節《皮部》而為《經絡》,退《至教》以先《針》。

 

如此之流,不可勝數。

又曰:「其中簡脫文斷,義不相接者,搜求經論所有,遷移以補其處;

 

篇目墜缺,指事不明者,詳其意趣,加字以昭其義;

 

篇論吞並,義不相涉,缺漏名目者,區分事類,別目以冠篇首;

 

君臣請問,義理乖戾者,考較尊卑,增益以光其意;

 

錯簡碎文,前後重迭者,詳其旨趣,削去繁雜,以存其要,辭理秘密,難粗論述者,別撰《玄珠》,以陳其道。

 

凡所加字,皆朱書其文,使今古必分,字不雜糅。

然則豈但仆之言哉!

 

設若後人或怒王冰、林億之輩,言舊有訛謬者,弗去其注,而惟攻其經,則未必易知而過其意也。

 

然而王冰之注,善則善矣,以其仁人之心,而未備聖賢之意。

 

故其注或有失者也。

 

由是校正改誤者,往往證當王冰之所失,其間不見其失,而不以改證者,不為少矣。

 

雖稱校正改誤,而或自失者,亦多矣。

 

嗚呼!

 

不惟注未盡善,而王冰遷移加減之經,亦有臆說,而不合古聖之意者也。

 

雖言凡所加字皆朱書其文,既傳於世,即世文,皆為墨字也。

 

凡所改易之間,或不中其理者,使智哲以理推之,終莫得其真意,豈知未達真理,而不識其偽所致也。

 

近世所傳之書,若此說者多矣。

 

然而非其正理,而欲求其真意者,未之有也,但略相肖而已。

 

雖今之經與注,皆有舛訛,比之舊者,則易為學矣。

 

若非全元起本,及王冰次注,則林億之輩,未必知若是焉,後之知者多因之也。

 

今非先賢之說者,仆且無能知之,蓋因諸舊說,而方入其門,耽玩既久,而粗見得失。

 

然諸舊失,而今有得者,非謂仆之明也;

 

因諸舊說之所得者,以意類推,而得其真理,自見其偽,亦皆古先聖賢之道也。

 

仆豈生而知之者哉!

 

夫別醫之得失者,但以類推運氣造化之理,而明可知矣。

 

觀夫世傳運氣之書多矣,蓋舉大綱,乃學之門戶。

 

皆歌頌鈐圖而已,終未備其體用,及互有得失,而惑人志者也。

 

況非其人,百未得於經之一二,而妄撰運氣之書,傳於世者,是以矜己惑人,而莫能彰驗,致使學人不知其美,俾聖經妙典,日遠日疏,而習之者鮮矣。

 

悲夫!

 

世俗或以謂運氣無征,而為惑人之妄說者。

 

或但言運氣為大道玄機,若非生而知之則莫能學之者。

 

由是,學人寡而知者鮮。

 

設有攻其本經,而復有注說雕寫之誤也,況乎造化玄奧之理,未有比物立象以詳說者也。

 

仆雖不敏,以其志慕茲道,而究之以久,略得其意,惜乎天下尚有未若仆之知者。

 

據乎所見,而輒伸短識,本乎三墳之聖經,兼以眾賢之妙論,編集運氣要妙之說。

 

十萬余言,九篇三部,勒成一部,命曰《內經運氣要旨論》,備見聖賢之妙用。

 

然妙則妙矣,以其妙道,乃為對病臨時處方之法,猶恐後學未精貫者,或難施用。

 

復宗仲景之書,率參聖賢之說。

 

推夫運氣造化自然之理,以集傷寒雜病脈證方論之文,一部三卷,十萬余言,目曰《醫方精要宣明論》。

 

凡有世說之誤者,詳以此證明之,庶令學人,真偽自分,而易為得用。

 

且運氣者得於道同,蓋明大道之一也。

 

觀夫醫者,唯以別陰陽虛實,最為樞要,識病之法,以其病氣歸於五運六氣之化,明可見矣。

 

謹率《經》之所言,二百余字,兼以語辭,二百七十七言,緒歸五運六氣而已。

 

大凡明病陰陽虛實,無越此法。

 

雖已並載前之二帙,復慮世俗多出妄說,有違古聖之意。

 

今特舉二百七十七字,獨為一本,名曰《素問玄機原病式》。

 

遂以比物立象,詳論天地運氣造化自然之理二萬余言,仍以改證世俗謬說。

 

雖不備舉其誤,其意足可明矣;

 

雖未備論諸疾,以此推之,則識病六氣陰陽虛實,幾於備矣。

 

蓋求運氣言象之意,而得其自然神妙之情理。

 

《易》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系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

《老子》曰:「不出戶知天下,不窺牖見天道。

 

其出彌遠,其知彌少。

蓋由規矩而取方員也。

 

夫運氣之道者,猶諸此也。

 

嗟夫!

 

仆勉述其文者,非但欲以美於己而非於人,矜於名而苟於利也,但貴學人易為曉悟,而行無枉錯耳。

 

如通舉《內經運氣要旨論》及《醫方精要宣明論》者,欲令習者求其備也。

 

其間或未臻其理者,幸冀將來君子以改正焉。

 

但欲同以宣揚古聖之妙道,而普救後人之生命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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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3:36 | 只看該作者

一、五運主病

 

(一)諸風掉眩,皆屬肝木 (總綱) 諸風掉眩,皆屬肝木。

 

(分述) 掉,搖也。

 

眩,昏亂旋運也。

 

風主動故也。

 

所謂風氣甚,而頭目眩運者,由風木旺,必是金衰不能制木,而木復生火,風火皆屬陽,多為兼化,陽主乎動,兩動相搏,則為之旋轉。

 

故火本動也,焰得風則自然旋轉。

 

如春分至小滿,為二之氣,乃君火之位;

 

自大寒至春分七十三日,為初之氣,乃風木之位,故春分之後,風火相搏,則多起飄風,俗謂之旋風是也,四時多有之。

 

由五運六氣千變萬化,沖蕩擊搏,推之無窮,安得失時而便謂之無也。

 

但有微甚而已。

 

人或乘車躍馬、登舟環舞而眩運者,其動不正,而左右紆曲,故《經》曰:曲直動搖,風之用也。

 

眩運而嘔吐者,風熱甚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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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3:49 | 只看該作者

(二)諸痛痒瘡瘍,皆屬心火

 

(總綱) 諸痛痒瘡瘍,皆屬心火。

 

(分述) 人近火氣者,微熱則痒,熱甚則痛,附近則灼而為瘡,皆火之用也。

 

或痒痛如針輕刺者,猶飛迸火星灼之然也。

 

痒者,美疾也。

 

故火旺於夏,而萬物蕃鮮榮美也。

 

炙之以火,漬之以湯,而痒轉甚者,微熱之所使也;

 

因而痒去者,熱令皮膚縱緩,腠理開通,陽氣得泄,熱散而去故也。

 

或夏熱皮膚痒,而以冷水沃之不去者,寒能收斂,腠理閉密,陽氣鬱結,不能散越,怫熱內作故也。

 

痒得爬而解者,爬為火化,微則亦能令痒;

 

甚則痒去者,爬令皮膚辛辣,而屬金化,辛能散,故金化見則火力分而解矣。

 

或云痛為實,痒為虛者,非謂虛為寒也,正謂熱之微甚也。

 

或疑瘡瘍皆屬火熱。

 

而反腐爛出膿水者,何也?

 

猶骨肉果菜,至於熱極,則腐爛而潰為污水也。

 

潰而腐爛者,水之化也。

 

所謂五行之理,過極則勝己者反來制之,故火熱過極,則反兼於水化。

 

又如鹽能固物,令不腐爛者,鹹寒水化,制其火熱,使不過極,故得久固也。

 

萬物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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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4:01 | 只看該作者

(三)諸濕腫滿,皆屬脾土

 

(總綱) 諸濕腫滿,皆屬脾土。

 

(分述) 地之體也,土。

 

熱極盛則痞塞腫滿,物濕亦然,故長夏屬土,則庶物隆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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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4:11 | 只看該作者

(四)諸氣膹鬱病痿,皆屬肺金

 

(總綱) 諸氣膹鬱病痿,皆屬肺金。

 

(分述) 膹謂膹滿也。

 

鬱,謂奔迫也。

 

痿,謂手足痿弱,無力以運動也。

 

大抵肺主氣,氣為陽,陽主輕清而升,故肺居上部,病則其氣膹滿奔迫,不能上升,至於手足痿弱,不能收持,由肺金本燥,燥之為病,血液衰少,不能營養百骸故也。

 

《經》曰:「手指得血而能攝,掌得血而能握,足得血而能步。

故秋金旺則霧氣蒙鬱,而草木萎落,病之象也。

 

萎,猶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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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4:20 | 只看該作者

(五)諸寒收引,皆屬腎水

 

(總綱) 諸寒收引,皆屬腎水。

 

(分述) 收斂引急,寒之用也。

 

故冬寒則拘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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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4:39 | 只看該作者

二、六氣為病

 

(一)風類 (總綱) 諸暴強直,支痛軟戾,裡急筋縮,皆屬於風。

 

(厥陰風木乃肝膽之氣也) (分述) 暴,卒也,虐害也。

 

強,勁有力而不柔和也。

 

直,筋勁強也。

 

支痛,支持也,堅固支持,筋攣不柔而痛也。

 

軟戾:軟,縮也。

 

戾,乖戾也。

 

謂筋縮裡急乖戾失常而病也。

 

然燥金主於緊斂短縮勁切。

 

風木為病,反見燥金之化,由亢則害,承乃制也。

 

況風能勝濕而為燥也,亦十月風病勢甚而成筋緩者,燥之甚也。

 

故諸風甚者,皆兼於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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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5:01 | 只看該作者

(二)熱類

 

(總綱) 諸病喘,嘔,吐酸,暴注,下迫,轉筋,小便混濁,腹脹大鼓之如鼓,癰,疽,瘍,疹,瘤氣,結核,吐下霍亂,瞀,鬱,腫脹,鼻塞,鼽,衄,血溢,血泄,淋, ,身熱惡寒,戰栗,驚,惑,悲,笑,譫,妄,衄,蔑血汗,皆屬於熱。

 

(手少陰君火之熱,乃真心、小腸之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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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5:41 | 只看該作者

分述

 

 

喘:火氣甚為夏熱,衰為冬寒。

 

故病寒則氣衰而息微,病熱則氣甚而息粗,又寒水為陰,主乎遲緩;

 

熱火為陽,主乎急數。

 

故寒則息遲氣微,熱則息數氣粗而為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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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5:51 | 只看該作者

 

嘔:胃膈熱甚則為嘔,火氣上炎之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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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6:09 | 只看該作者

吐酸

 

吐酸:酸者,肝木之味也。

 

由火盛制金,不能平木,則肝木自甚,故為酸也。

 

如飲食熱則易於酸矣。

 

或言吐酸為寒者,誤也。

 

又如酒之味苦而性熱,能養心火,故飲之則令人色赤氣粗,脈洪大而數,語澀譫妄,歌唱悲笑,喜怒如狂,冒昧健忘,煩渴,嘔吐,皆熱證也。

 

其吐必酸,為熱明矣。

 

況熱則五味皆濃。

 

《經》曰:「在地為化,化生五味,」皆屬土也。

 

然土旺勝水,不能制火,則火化自甚,故五味熱食,則味皆濃也。

 

是以肝熱則口酸,心熱則口苦,脾熱則口甘,肺熱則口辛,腎熱則口咸。

 

或口淡者,胃熱也。

 

胃屬土,土為萬物之母,故胃為一身之本,淡為五味之本。

 

然則吐酸,豈為寒者歟?

 

所以妄言為寒者,但謂多傷生硬黏滑,或傷冷物,而喜噫醋吞酸,故俗醫主於溫和脾胃,豈知《經》言:「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

 

」蓋寒傷皮毛,則腠理閉密,陽氣怫鬱,不能通暢,則為熱也。

 

故傷寒身表熱者,熱在表也。

 

宜以麻黃湯類甘辛熱藥發散;

 

以使腠理開通,汗泄熱退而愈也。

 

凡內傷冷物者,或即陰勝陽,而為病寒者。

 

或寒熱相擊,而致腸胃陽氣怫鬱而為熱者;

 

亦有內傷冷物而反病熱,得大汗熱泄身涼而愈也,或微而不為他病,止為中酸,俗謂之「醋心」是也。

 

法宜溫藥散之,亦猶解表之義,以使腸胃結滯開通,怫熱散而和也。

 

若久喜酸而不已,則不宜溫之,宜以寒藥下之,後以涼藥調之,結散熱去則氣和也。

 

所以中酸不宜食黏滑油膩者,是謂能令陽氣壅塞,鬱結不通暢也。

 

如飲食在器,覆蓋,熱而自酸也。

 

宜餐 食菜蔬,能令氣之通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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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6:22 | 只看該作者

暴注

 

暴注:卒暴注泄也。

 

腸胃熱甚而傳化失常,火性疾速,故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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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6:42 | 只看該作者

下迫

 

下迫:後重裡急,窘迫急痛也,火性急速而能燥物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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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6:52 | 只看該作者

轉筋

 

轉筋:《經》云轉反戾也,熱氣燥爍於筋,則攣 而痛,火主燔灼,燥動故也。

 

或以為寒客於筋者,誤也。

 

蓋寒雖主於收引,然止為厥逆禁固,屈伸不便,安得為轉筋也!

 

所謂轉者,動也,陽動陰靜,熱證明矣。

 

夫轉筋者,多因熱甚,霍亂吐瀉所致。

 

以脾胃土衰,則肝木自甚,而熱燥於筋,故轉筋也。

 

大法渴則為熱。

 

凡霍亂轉筋而不渴者,未之有也。

 

或不因吐瀉,但外冒於寒,而腠理閉密,陽氣鬱結,怫熱內作,熱燥於筋,則轉筋也。

 

故諸轉筋以湯漬之,而使腠理開泄,陽氣散則愈也。

 

因湯漬而愈,故俗反疑為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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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7:02 | 只看該作者

小便混濁

 

小便混濁:天氣熱則水混濁,寒則清潔,水體清而火體濁故也。

 

又如清水為湯,則自然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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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7:16 | 只看該作者

腹脹

 

腹脹大,鼓之如鼓:氣為陽,陽為熱,氣甚則如是也。

 

(癰)、(疽)、(瘍)、(疹)、(瘤氣)、(結核) 癰:淺而大也。

 

經曰:熱勝血,則為癰膿也。

 

疽:深而惡也。

 

瘍:有頭小瘡也。

 

疹:浮小癮疹也。

 

瘤氣、赤瘤、丹 :熱勝氣也,火之色也。

 

結核:火氣熱甚則鬱結,堅硬如果中核,不必潰發,但令熱氣散則自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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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7:39 | 只看該作者

吐下霍亂

 

吐下霍亂:三焦為水穀傳化之道路,熱氣甚則傳化失常,而吐瀉霍亂,火性燥動故也。

 

或云熱無吐瀉,止是停寒者,誤也。

 

大法吐瀉煩渴為熱,不渴為寒;

 

或熱吐瀉,始得之,亦有不渴者;

 

若不止則亡液,而後必渴。

 

或寒本不渴,若亡津液過多,則亦燥而渴也。

 

但寒者脈當沉細而遲,熱者脈當實大而數。

 

或損氣亡液過極,則脈亦不能實數,而反弱緩,雖爾,亦為熱矣。

 

又曰:瀉白為寒,青、黃、紅、赤、黑,皆為熱也。

 

蓋瀉白者,肺之色也。

 

由寒水甚而制火,不能平金,則肺金自甚,故色白也。

 

如濁水凝冰,則自然清瑩而明白。

 

利色青者,肝木之色也,由火甚制金,不能平木,則肝木自甚,故色青也。

 

或言利色青為寒者,誤也。

 

仲景法曰:少陰病下利清水,色純青者,熱在裡也,大承氣湯下之。

 

及夫小兒熱甚急驚,利色多青,為熱明矣。

 

利色黃者,由火甚則水必衰,而脾土自旺,故色黃也。

 

利色紅為熱者,心火之色也;

 

或赤者,熱深甚也。

 

至若利色黑,亦言為熱者,由火熱過極,則反兼水化制之,故色黑也,如傷寒陽明病,熱極則日晡潮熱,甚則不識人,循衣摸床,獨語如見鬼狀,法當大承氣湯下之。

 

大便不黑者易治,黑者難治,諸痢同法。

 

然辨痢色以明寒熱者,更當審其飲食藥物之色。

 

如小兒病熱,吐利霍亂,其乳未及消化,而痢尚白者,不可便言為寒,當以脈證別之。

 

大法瀉痢小便清白不澀為寒,赤澀為熱。

 

又完穀不化而色不變,吐利腥穢,澄澈清冷,小便清白不澀,身涼不渴,脈遲細而微者,寒證也;

 

穀雖不化,而色變非白,煩渴小便赤黃,而或澀者,熱證也。

 

凡穀消化者,無問色及他證,便為熱也。

 

寒瀉而穀消化者,未之有也。

 

由寒則不能消化穀也。

 

或火主疾速而熱甚,則傳化失常,穀不能化而飧泄者,亦有之矣。

 

仲景曰,邪熱不殺穀。

 

然熱得於濕,則飧泄也。

 

或言下痢白為寒,誤也。

 

若果為寒,則不能消穀,何由反化為膿也?

 

所謂下痢穀反為膿血,如世之穀肉果菜,濕熱甚,則自然腐爛潰發,化為污水。

 

故食於腹中,感人濕熱邪氣,則自然潰發,化為膿血也,其熱為赤,熱屬心火故也。

 

其濕為黃,濕屬脾土故也。

 

燥鬱為白,屬肺金也。

 

《經》曰:「諸氣 鬱,皆屬於肺。

 

」謂燥金之化也。

 

王冰曰:「鬱,謂奔迫,氣之為用,金氣同之。

 

」然諸瀉痢皆兼於濕,今反言氣燥者,謂濕熱甚於腸胃之內,而腸胃怫熱鬱結,而又濕主乎痞,以致氣液不得宣通,因以成腸胃之燥,使煩渴不止也。

 

假如下痢赤白,俗言寒熱相兼,其說猶誤。

 

豈知水火陰陽寒熱者,猶權衡也,一高則必一下,一盛則必一衰,豈能寒熱俱甚於腸胃,而同為痢乎?

 

如熱生瘡瘍,而出白膿者,豈可以白為寒歟?

 

由其在皮膚之分,屬肺金,故色白也;

 

次在血脈之分,屬心火,故為血癤也;

 

在肌肉,屬脾土,故作黃膿;

 

在筋部,屬肝木,故其膿色帶蒼;

 

深至骨,屬腎水,故紫黑血出也。

 

各隨五臟之部而見五色,是謂標也;

 

本則一出於熱,但分淺深而已。

 

大法下迫窘痛,後重裡急,小便赤澀,皆屬燥熱,而下痢白者,必多有之,然則為熱明矣。

 

或曰:白痢既為熱病,何故服辛熱之藥,亦有愈者耶?

 

蓋辛熱之藥,能開發腸胃鬱結,使氣液宣通,流濕潤燥,氣和而已。

 

然病微者可愈,甚者鬱結不開,其病轉加而死矣。

 

凡治熱甚吐瀉亦然。

 

夫治諸痢者,莫若以辛苦寒藥治之,或微加辛熱佐之則可。

 

蓋辛熱能發散開通鬱結,苦能燥濕,寒能勝熱,使氣宣平而已。

 

如錢氏香連丸之類是也。

 

故治諸痢者,黃連、黃柏為君,以其至苦大寒,正主濕熱之病。

 

乃若世傳辛熱金石毒藥,治諸吐瀉下利,或有愈者,以其善開鬱結故也。

 

然雖亦有驗者,或不中效,反更加害。

 

凡用大毒之藥必是善藥不能取效,不得已而用之可也,幸有善藥,雖不能取效,但有益而無損者,何必用大毒之藥,而謾勞 也。

 

《經》曰:寧小與其大,寧善與其毒,此之謂也。

 

至如帶下之理,猶諸痢也,但分經絡與標之殊,病之本氣則一。

 

舉世皆言白帶下為寒者,誤矣。

 

所謂帶下者,任脈之病也。

 

《經》曰:「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裡,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絡舌。

 

」任脈自胞上過帶脈,貫臍而上。

 

然其病所發,正在過帶脈之分,而淋瀝以下,故曰帶下也。

 

赤白與下痢義同,而無寒者也。

 

大法頭目昏眩,口苦舌乾,咽嗌不利,小便赤澀,大便秘滯,脈實而數者,皆熱證也。

 

凡帶下者,亦多有之。

 

果為病寒,豈能若此?

 

《經》曰:「亢則害,承乃制。

 

」謂亢過極,則反兼勝己之化,制其甚也。

 

如以火煉金,熱極則反為水。

 

又如六月熱極,則物反出液而濕潤,林木流津。

 

故肝熱甚則出泣,心熱甚則出汗。

 

脾熱甚則出涎,肺熱甚則出涕,腎熱甚則出唾。

 

亦猶煎湯,熱甚則沸溢,及熱氣熏蒸於物,而生津者也。

 

故下部任脈濕熱甚者,津液涌溢而為帶下也。

 

每見俗醫治白帶下者,但依近世方論,而用辛熱之藥。

 

病之微者,雖或誤中,能令鬱結開通,氣液宣行,流濕潤燥,熱散氣和而愈。

 

其或勢甚而鬱結不能開通者,舊病轉加,熱證新起,以至於死,終無所悟。

 

曷若以辛苦寒藥,按法治之,使微者、甚者,皆得鬱結開通,濕去燥除,熱散氣和而愈。

 

無不中其病,而免加其害。

 

且如一切怫熱鬱結者,不必止以辛甘熱藥能開發也,如石膏、滑石、甘草、蔥、豉之類寒藥,皆能開發鬱結。

 

以其本熱,故得寒則散也。

 

夫辛甘熱藥,皆能發散者,以力強開沖也。

 

然發之不開者,病熱轉加也。

 

如桂枝、麻黃類辛甘熱藥,攻表不中病者,其熱轉甚也。

 

是故善用之者,須加寒藥,不熱,則恐熱甚發黃,驚狂或出矣。

 

如表熱當發汗者,用辛甘熱藥。

 

苟不中其病,尚能加害,況裡熱鬱結,不當發汗,而誤以熱藥發之不開者乎?

 

又如傷寒表熱怫鬱,燥而無汗,發令汗出者,非謂辛甘熱藥屬陽,能令汗出也,由怫熱鬱結開通,則熱蒸而自汗出也。

 

不然,則平人表無怫熱者服之,安有如斯汗出也?

 

其或傷寒日深,表熱入裡,而誤以辛甘熱藥汗之者,不惟汗不能出,而又熱病轉加,古人以為當死者也。

 

又如表熱服石膏、知母、甘草、滑石、蔥、豉之類寒藥,汗出而解者;

 

及熱病半在表,半在裡,服小柴胡湯寒藥,能令汗出而愈者;

 

熱甚服大柴胡湯下之,更甚者,小承氣湯,調胃承氣湯、大承氣湯下之。

 

發黃者,茵陳蒿湯下之;

 

結胸者,陷胸湯、丸下之。

 

此皆大寒之利藥也,反能中病,以令汗出而愈。

 

然而中外怫熱鬱結,燥而無汗,豈但由辛甘熱藥為陽,而能開發汗出也。

 

況或病微者,不治自然作汗而愈者也。

 

所以能令作汗之由者,但怫熱鬱結,復得開通,則熱蒸而作汗也!

 

凡治上下中外一切怫熱鬱結者,法當仿此。

 

隨其淺深,察其微甚,適其所宜而治之。

 

慎不可悉如發表,但以辛甘熱藥而已。

 

大抵人既有形,不能無病,有生不能無死。

 

然而病者,當按法治之。

 

其有病已危極,未能取效者,或已衰老而真氣傾竭,不能扶救而死者,此則非醫者之過也;

 

若陰陽不審,標本不明,誤投湯藥,實實虛虛而致死者,誰之過歟!

 

且如酒之味苦而性熱,能養心火,久飲之。

 

則腸胃怫熱鬱結,而氣液不能宣通,令人心腹痞滿,不能多食,穀氣內發,而不能宣通於腸胃之外,故喜噫而或下氣也。

 

腹空水穀衰少,則陽氣自甚,而又洗嗽勞動,兼湯漬之,則陽氣轉甚,故多嘔而或昏眩也,俗云酒隔病耳。

 

夫表裡怫熱鬱結者,得暖則稍得開通而愈,得寒則轉閉而病加,由是喜暖而惡寒!

 

今酒隔者,若飲冷酒,或酒不佳,或不喜而強飲者,腸胃鬱結轉閉,而滿悶不能下也。

 

或至飲興者,或熱飲醇酒者,或喜飲者,能令鬱結開通,善多飲也,因而過醉,則陽氣益甚而陰氣轉衰,酒力散,則鬱結轉甚而病加矣。

 

夫中酒熱毒,反熱飲以復投者,令鬱結得開,而氣液皆復得宣通也。

 

凡酒病者,必須續續飲之,不然則病重,不能飲,鬱結不得開故也。

 

凡鬱結甚者,轉惡寒而喜暖,所謂亢則害,承乃制,而陽極反似陰者也!

 

俗未明之,因而妄謂寒病,誤以熱藥攻之,或微者鬱結開通而不再結,氣和而愈也;

 

甚者稍得開通,而藥力盡則鬱結轉甚也。

 

其減則微,其加即甚。

 

俗無所悟,但云藥至即稍減,藥去即病加,惟恨藥小,未能痊除,因而志心服之,以至怫熱太甚,則中滿腹脹而 腫也。

 

若小便澀而濕熱內甚者,故發黃也,猶物濕熱者,蒸之而發黃也。

 

世俗多用巴豆大毒熱藥,以治酒隔者,以其辛熱能開發腸胃之鬱結也。

 

微者結散而愈,甚者鬱結不開,怫熱轉甚而病加也。

 

恨其滿悶故多服以利之,或得鬱結開通而愈者,以其大毒性熱。

 

然雖鬱結得開,奈亡血液,損其陰氣,故或續後怫熱再結,而病轉者甚也。

 

因思得利時愈,而復利之,如前之說,以利三五次間,則陰氣衰殘,陽熱太甚,而大小便赤澀發黃,腹脹腫滿也。

 

或濕熱內甚,而時復濡泄也。

 

或但傷飲食,而怫熱鬱結,亦如酒病,轉成水腫者不為少矣。

 

終不知怫熱內作則脈必沉數而實,法當辛苦寒藥治之,結散熱退,氣和而已。

 

或熱甚鬱結不能開通者,法當辛苦寒藥下之,熱退結散而無鬱結也。

 

所謂結者,怫鬱而氣液不能宣通也,非謂大便之結硬耳。

 

或云水腫者,由脾土衰虛,而不能制其腎水,則水氣妄行,而脾主四肢,故水氣游走四肢,身面俱腫者,似是而實非也。

 

夫治水腫腹脹,以辛苦寒藥為君,而大利其大小便也。

 

《經》曰:「中滿者治之於內;

 

」然則豈為脾土之虛也?

 

此說正與《素問》相反。

 

《經》曰:「諸濕腫滿,皆屬脾土。

 

」又云:「太陰所主 腫。

 

」又云:「濕勝則濡泄,甚則水閉 腫,皆所謂太陰脾土濕氣之實甚也。

 

」又《經》曰:「諸腹脹大,皆屬於熱。

 

又云:諸 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又曰:「熱勝則 腫。

 

」皆所謂心火實熱,而安得言脾虛不能制腎水之實甚乎?

 

故諸水腫者,濕熱之相兼也。

 

如六月濕熱太甚,而庶物隆盛,水腫之象,明可見矣。

 

故古人制以辛苦寒藥治之,蓋以辛散結,而苦燥濕,以寒除熱,而隨其利,濕去結散,熱退氣和而已。

 

所以妄謂脾虛不能制其腎水者,但謂數下致之,又多水液故也。

 

豈知巴豆熱毒,耗損腎水陽氣,則心火及脾土自甚,濕熱相搏,則怫熱痞隔,小便不利而水腫也。

 

更宜下之者,以其辛苦寒藥,能除濕熱怫鬱痞隔故也。

 

亦由傷寒下之太早。

 

而熱入以成結胸者,更宜陷胸湯、丸寒藥下之。

 

又如傷寒誤用巴豆熱毒下之,而熱勢轉甚,更宜調胃承氣湯寒藥下之者也。

 

若夫世傳銀粉之藥,以治水腫而愈者,以其善開怫鬱痞隔故也,慎不可過度而加害爾!

 

況銀粉亦能傷牙齒者,謂毒瓦斯感於腸胃,而精神氣血水穀不能勝其毒,故毒瓦斯循經上行,而至齒齦嫩薄之分,則為害也。

 

上下齒縫者,手足陽明胃之經也。

 

凡用此藥,先當固濟爾!

 

或云陰水遍身,而又惡寒,止是寒者,非也。

 

《經》言:「少陰所至為驚惑,惡寒戰栗,悲笑譫妄,謂少陰君火熱氣之至也。

 

」詳見下文惡寒戰栗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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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8:08 | 只看該作者

 

瞀:昏也,熱氣甚則濁亂昏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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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樓主| 發表於 2015-6-7 12:48:37 | 只看該作者

 

鬱:怫鬱也。

 

結滯壅塞而氣不通暢,所謂熱甚則腠理閉密而鬱結也。

 

如火煉物,熱極相合,而不能相離,故熱鬱則閉塞而不通暢也。

 

然寒水主於閉藏,而今反屬熱者,謂火熱亢極,則反兼水化制之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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