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血熱血盛血虛有異用藥宜涼宜治宜補不同】
然血虛則熱,故發至血入痘窠,三四朝來,皆變紫色黑色,或見黑斑,方知血熱,欲治何及!
故不可不知,及不可不預為地步。
惟血旺者,則起勢便紫,了然血熱之症分明,然治血虛之血熱症,大宜涼血兼補血,蓋此症常多熱勢雖清,無血貫漿而成干陷。
惟血旺之血熱者,則大宜獨與涼血,而用治之之法,其涼血劑中,尤宜升托,否則血凝毒滯矣。
至於氣虛兼血熱者,則血熱易於干紫,故涼血法所必宜。
而氣虛又難鼎峻,故攻托尤宜倍常,但六日前血熱症猶在,尚有火勢,其症似實,治至血熱漸清,則症日復漸虛,而且日復漸寒,泄瀉寒戰,勢必所至,故始惟宜清托,迨至看來血熱之勢,退一分,即須與氣虛之症做一分地步矣。
凡有傷脾動氣之品,不可徒顧日前而用,一至血熱將清,氣虛已甚者,便宜涼血劑中佐以人參補托,尤須用藥配治為妙,可急則急,可緩則緩,在人之神巧,得之於心,應之於手,太早則助熱為殃,略遲則補虛不及,每有直至寒戰泄瀉並見,投以補劑,無如服後即瀉,瀉後又服,藥力難停於中,功效難應於手,此遲滯者之罪也。
復有血熱稍清,氣虛未甚,榮衛方和,才有白色行漿之勢,治者即用參 峻補,以致反生熱勢,內則咽疼音啞,外則干紅倒塌,此太早者之罪也。
故凡治者,於氣虛兼血熱症候,在清托藥宜已,補托藥應投之際,大宜審究,稍有太過不及。
便有死生兩路,至於人大氣虛,痘密毒多。
血熱勢清而氣虛則甚者,若應大用參,便每日人參兩許。
亦為常法,但必兼以托裡,如天蟲,角刺之類,或佐薑,桂鼓舞之功,方可從毒外走而痘得充灌之益。
否則,補中固宜,而外達則緩,如應大用參、,持疑減少,則正不勝邪,焉能抵當其毒,服藥後雖暫有應驗,但力薄難久,少頃則平塌如故,不過延緩時日,焉能化毒成功?
故元氣少虛者,參、 雖少。
正氣自能協運藥力而周行以見功者,元氣大虛者,無力幫扶,全賴參 勢大,再得薑桂鼓舞,方能營運獲效,所以有少則壅滯之語也。
此張心誠求之之法,敢筆於後,以補所遺,若氣虛而肺火旺者,用參勿用 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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