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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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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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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5:38:46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


(雉及鶉鴽之屬。

 

○鶉,音純。

 

鴽,音如。)

 

疏注「雉及鶉鴽之屬」

 

○釋曰:此言堪膳而獻者惟有此等,是以《內則》及《公食大夫》上大夫二十豆,有雉兔鶉鴽。

 

云「之屬」者,更有餘鳥也。

 

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與其貴賤,周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士庶子之數,(損益,謂用功過黜陟者。

 

縣鄙,鄉遂之屬。

 

故書「版」為「班」,鄭司農云:「班,書或為版。

 

版,名籍。」

 

○版,音板。)

 

疏「司士」至「之數」

 

○釋曰:云「掌群臣之版」者,謂畿內朝廷及鄉遂都鄙群臣名籍。

 

云「以治其政令」者,即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貴賤之等是也。

 

云 「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者,三年黜陟者是也。

 

云「辨其年歲」者,知群臣在任及年齒多少也。

 

云「與其貴賤」者,大夫已上貴士已下賤也。

 

云「周知邦國都家」者,邦國謂周之千七百七十三國也。

 

都家,謂天子畿內三等埰地,大都、小都、家邑是也。

 

先邦國後都家者,尊諸侯故也。

 

亦如《大宰》云「布治於邦國都鄙」,亦先邦國也。

 

縣鄙者,謂去王國百裏外六遂之中也。

 

不言六鄉者,舉遠以包近。

 

云「卿大夫士」者,即謂朝廷及邦國都家縣鄙之臣。

 

數,總言之也。

 

云「士庶子」者,亦如《宮伯》,卿大夫之子,謂適子、庶子其支庶宿衛王宮者也。

 

云「之數」者,邦國已下總結之也。

 

○注「損益」至「名籍」

 

○釋曰:云「損益謂用功過黜陟」者,即三年大比,以功過黜陟者也。

 

云「縣鄙鄉遂之屬」者,縣鄙屬遂,故云之屬。

 

其中兼鄉中之州黨,故鄉遂並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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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6:20:27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與其貴賤,周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士庶子之數,(損益,謂用功過黜陟者。

 

縣鄙,鄉遂之屬。

 

故書「版」為「班」,鄭司農云:「班,書或為版。

 

版,名籍。」

 

○版,音板。)

 

疏「司士」至「之數」

 

○釋曰:云「掌群臣之版」者,謂畿內朝廷及鄉遂都鄙群臣名籍。

 

云「以治其政令」者,即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貴賤之等是也。

 

云 「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者,三年黜陟者是也。

 

云「辨其年歲」者,知群臣在任及年齒多少也。

 

云「與其貴賤」者,大夫已上貴士已下賤也。

 

云「周知邦國都家」者,邦國謂周之千七百七十三國也。

 

都家,謂天子畿內三等埰地,大都、小都、家邑是也。

 

先邦國後都家者,尊諸侯故也。

 

亦如《大宰》云「布治於邦國都鄙」,亦先邦國也。

 

縣鄙者,謂去王國百裏外六遂之中也。

 

不言六鄉者,舉遠以包近。

 

云「卿大夫士」者,即謂朝廷及邦國都家縣鄙之臣。

 

數,總言之也。

 

云「士庶子」者,亦如《宮伯》,卿大夫之子,謂適子、庶子其支庶宿衛王宮者也。

 

云「之數」者,邦國已下總結之也。

 

○注「損益」至「名籍」

 

○釋曰:云「損益謂用功過黜陟」者,即三年大比,以功過黜陟者也。

 

云「縣鄙鄉遂之屬」者,縣鄙屬遂,故云之屬。

 

其中兼鄉中之州黨,故鄉遂並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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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6:20:59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以詔王治。

 

(告王所當進退。○治,直吏反,下注「治處」同。)

 

疏注「告王所當進退」

 

○釋曰:知詔王治是告王所當進退者,司士掌群臣之數,隻為賞罰進退以勖勵之,故知告王治,唯謂進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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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6:21:29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以德詔爵,以功詔祿,以能詔事,以久奠食。

 

(德謂賢者。

 

食,稍食也。

 

賢者既爵乃祿之,能者事成乃食之。

 

《王製》曰:「司馬辨論官材,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奠,音定。

 

乃食,音嗣。

 

其論,魯頓反,下同。

 

又如字。

 

任,音壬。)

 

疏「以德」至「奠食」

 

○釋曰:云「以德詔爵,以功詔祿」者,據賢者試功之後,其德堪用,乃詔王授之以正爵。

 

有功,乃詔王授之以正祿也。

 

云「以能詔事,以久奠食」者,奠,定也。

 

據能者先試之以事,事成乃定以稍食。

 

其能堪用,乃後亦詔授之以正爵祿。

 

○注「德謂」至「祿之」

 

○釋曰:云「德謂賢」者,即《大司徒》云「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

 

三物,謂六德、六行、六藝。

 

有六德六行,即為賢者。

 

有六藝,即為能者。

 

《鄉大夫》云:「三年則大比,而興賢者、能者。」

 

鄭云:「賢者,有德行者。

 

能者,有道藝者。」

 

云「食,稍食也」者,月給食,不並給,故云稍食也。

 

云「賢者既爵乃祿之」者,以經先云「以德詔爵」,後云「詔祿」也。

 

云「能者,事成乃食之」者,以經先云「詔事」,久乃定之以食也。

 

此二者互見其事。

 

自古以事任之者,皆試乃爵之。

 

則賢者有先試之以事,乃後詔爵。

 

能者既試有功,亦授之以爵。

 

所以賢者先言正爵、能者先言試事者,欲見尊敬賢者,故先言正爵,卑退能者,先言試事。

 

故鄭云賢者既爵乃祿之能者,事成乃食之也。

 

引《王製》者,欲見能者須試乃授正爵之義。

 

云「辨論官材」者,司馬識司士分辨其論官其材之法。

 

云「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者,云進士者,謂學中之造士業成,可進受官爵,升之於司馬,則曰進士。

 

司馬乃試論量,考知賢者,告王,乃定其論。

 

云「論定然後官之」者,謂試官也。

 

云「任官然後爵之」者,謂正爵也。

 

云「位定然後祿之」者,謂正祿也。

 

此即先試乃爵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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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6:30:08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惟賜無常。

 

(賜多少由王,不如祿食有常品。)

 

疏注「賜多」至「常品」

 

○釋曰:按《司勳》云:「凡賞無常,輕重視功。」

 

彼謂有勳勞據功大小與之賞,此不據功,但時王有恩而賜之,故多少由王,不由功大小也。

 

云「不如祿食有常品」者,按《王製》「下士視上農夫食九人,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大夫倍上士」之等,是祿有常品。

 

上云以久奠食稍食,亦月月有常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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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6#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6:38:1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正朝儀之位,辨其貴賤之等。

 

王南鄉;

 

三公北麵東上;

 

孤東麵北上;

 

卿大夫西麵北上;

 

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門之右,南麵東上;

 

大僕、大右、大僕從者在路門之左,南麵西上。

 

(此王日視朝事於路門外之位。

 

王族故士,故為士,晚退留宿衛者。

 

未嚐仕,雖同族,不得在王宮。

 

大右,司右也。

 

大僕從者,小臣、祭僕、禦僕、隸僕。

 

○正朝,直遙反,注下皆同,後「內朝」、「外朝」、「朝聘」、「朝覲」、「視朝」、「朝位」之類仿此,以意求之。

 

鄉,許亮反,下注同。

 

大,音泰,下仿此。

 

宿,音夙,劉息就反。)

 

疏「正朝」至「西上」

 

○釋曰:經所云「上」者,皆據近王為上,不據陰陽左右也。

 

○注「此王」至「隸僕」

 

○釋曰:云「此王日視朝事於路門外之位」者,對彼《大僕職》路寢庭有燕朝,《朝士職》庫門外有外朝而言也。

 

但彼外朝,斷獄弊訟並三詢之朝,有諸侯在焉。

 

諸侯既在西方右九棘之下,孤避之,在東方群臣之位西麵也。

 

其餘三公卿大夫等,仍與此位同也。

 

云「王族故士,故為士」者,此云故為士,對新升試七未得正爵者為新士,不得留宿士也。

 

云「晚退留宿衛」者,宿衛之人,皆不得與凡平群臣同時出,故云晚退留宿衛,必知此故士是宿衛者,以其與虎士同位,是宿衛者也。

 

云「未常仕,雖同族,不得在王宮」者,以經稱王族故士,明未仕者不得在王宮也。

 

知大右是司右者,按司右掌群右,此云大右,是右中之大,明是司右也。

 

知大僕從是小臣、祭僕之等者,以其云大僕從者,謂從大僕。

 

按《大僕職》下即有小臣、祭僕、禦僕、隸僕等,皆是小臣已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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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7#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6:38:54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司士擯,(詔王出揖公卿大夫以下朝者。

 

○擯,必刃反。)

 

疏注「詔王」至「朝者」

 

○釋曰:知擯是詔王出揖公卿大夫以下朝者,以其王迎諸侯,為擯是大宗伯及小行人、肆師之等,非司士之職。

 

此上文云公卿大夫士等朝事,下文云王揖,此中間云司士擯,明為詔王出揖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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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8#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6:39:36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王還揖門左,揖門右。

 

(特揖,一一揖之。

 

旅,眾也。

 

大夫爵同者揖之。

 

公及孤卿大夫始入門右,皆北麵東上,王揖之乃就位。

 

群士及故士、大僕之屬,發在其位。

 

群士位東麵,王西南鄉而揖之。

 

三揖者,士有上中下。

 

王揖之,皆逡遁,既,複位。

 

鄭司農云:「卿大夫士皆君之所揖,《禮》、《春秋傳》所謂三揖在下。」

 

○逡遁,七旬反,下音巡。)

 

疏注「特揖」至「在下」

 

○釋曰:此皆先入應門右,北麵。

 

其士入應門,即就西方東麵位,不待王揖。

 

其大夫已上,皆待王揖乃就位也。

 

云「特揖,一一揖之」者,對旅揖眾揖之也。

 

孤得揖乃就西方東麵位,卿得揖乃就東方西麵位,大夫得揖乃就卿後西麵位。

 

云「大夫爵同者眾揖之」者,《序官》有中大夫、下大夫,無問多少,但爵同者眾揖之。

 

爵同中大夫,同得一揖。

 

爵同下大夫,同得一揖。

 

故云爵同者眾揖之也。

 

云「公及孤卿大夫始入門右皆北麵東上」 者,此王臣無正文,約《燕禮》、《大射》諸侯禮,卿大夫皆始入門右,北麵東上,得揖乃就位,士發在其位,故知王臣亦然。

 

是以鄭云「王揖之乃就位」。

 

「群士及故士、大僕之屬發在其位」者,若在外朝,士從東方西麵也。

 

云「群士位東麵,王西南鄉而揖之」者,但上經不見群士位,鄭知群士位東麵者,亦約《燕禮》、《大射》諸侯之士西廂東麵而知。

 

且約故士、虎士宿衛者門西南麵,明士不宿衛者東麵可知。

 

位既東麵,明知旁三揖者,西南鄉揖之。

 

云「三揖者,士有上中下」者,《序官》文既有三等,故旁三揖耳。

 

按《禮器》「有以少為貴者,諸侯視朝,大夫特,士旅之」。

 

此云大夫旅,與彼不同者,彼諸侯臣少,大夫與卿同特揖,士乃旅揖之。

 

此天子臣多,故大夫亦旅揖,亦是以少為貴也。

 

云「王揖之皆逡遁」者,約《鄉常》而知。

 

云「既複位」者,謂得揖乃皆複位也。

 

若然,上文別三公位,及此經不言三公直言孤卿者,亦舉輕以明重,孤卿尚特揖,明三公亦特揖可知,故不見三公也。

 

先鄭引《春秋》者,哀二年《左氏傳》:「初,衛侯遊於郊,子南僕。

 

公曰:『餘無子,將立女。』

 

不對。

 

他日又謂之,對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圖。

 

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君命祗辱』」。

 

注云:「三揖,卿、大夫、士。」

 

引之者,證所揖尊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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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6:40:1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大僕前,(前正王視朝之位。)

 

疏注「前正」至「之位」

 

○釋曰:鄭知前謂前正王視朝之位者,以《大僕職》云「王視朝,則前正位而退,入亦如之」。

 

上文引大僕位在門左南麵,今云前,明從本位前就王正視朝之位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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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6:40:52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王入,內朝皆退。

 

(王入,入路門也。

 

王入路門,內朝朝者皆退,反其官府治處也。

 

王之外朝,則朝士掌焉。

 

《玉藻》曰:「朝服以日視朝於內朝,朝,辨色始入。

 

君日出而視之,退適路寢聽政,使人視大夫,大夫退,然後適小寢。」

 

謂諸侯也。

 

王日視朝皮弁服,其禮則同。)

 

疏注「王入」至「則同」

 

○釋曰:王視朝訖,王入路門,於路寢聽事,其群臣等各退向治事之處。

 

云「王之外朝,則朝士掌焉」者,鄭欲見天子、諸侯皆有三朝之意。

 

《玉藻》諸侯禮云「朝於內朝」者,謂路門外朝為內朝,對皋門內應門外朝為外朝,通路寢庭朝為三朝,故《朝士職》注云:「周天子諸侯皆三朝。

 

外朝一,內朝二」也。

 

云「王日視朝皮弁服」者,《司服職》云,對諸侯視朝朝服則玄冠、緇布衣、素裳、緇帶、素韠也。

 

云「其禮則同」者,天子諸侯惟服別,其視朝之禮則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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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掌國中之士治,凡其戒令。

 

(國中,城中。)

 

疏注「國中城中」

 

○釋曰:云「國中之士治」者,謂朝廷之臣及六鄉之臣皆是,所有治功善惡皆掌之,以擬黜陟。

 

此城中士,則卿大夫總皆號為士。

 

若「濟濟多士,文王以寧」之類,但比同士,士既總屬,則此一職士者,皆臣總號。

 

惟有作事適四方,使為介士者,是單士,不言卿大夫。

 

故引石尚證又作六軍之士是甲士,自餘皆臣之總號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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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掌擯士者,膳其摯。

 

(擯士告見初為士者於王也。

 

鄭司農云:「膳其摯者,王食其所執羔雁之摯。」

 

玄謂膳者,入於王之膳人。

 

○見,賢遍反。

 

食,如字,劉音嗣。)

 

疏注「擯士」至「膳人」

 

○釋曰:此云「士」,亦是卿大夫士總號為士。

 

云「擯士,告見初為士者於王也」者,謂初得命為卿大夫士,執摯見於王,司士擯相之,使得見王也。

 

先鄭云:「膳其摯者,王食其所執羔雁之摯。」

 

後鄭增成其義也。

 

云「膳者,入於王之膳人」,故其職云「凡祭祀致福,受而膳之,以摯見者亦如之」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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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凡祭祀,掌士之戒令,詔相其法事;

 

及賜爵,呼昭穆而進之。

 

(賜爵,神惠及下也。

 

此所賜王之子姓兄弟,《祭統》曰:「凡賜爵,昭為一,穆為一,昭與昭齒,穆與穆齒。

 

凡群有司皆以齒,此之謂長幼有序。」

 

○相,息亮反。

 

昭,上招反,後同。

 

長,丁丈反。)

 

疏「凡祭」至「進之」

 

○釋曰:云「凡祭祀,掌士之戒令」者,謂群臣有事於祭祀,皆掌其齊戒告令也。

 

云「詔相其法事」者,謂告語並擯相其行禮之事。

 

云「及賜爵」者,謂祭未旅酬無算爵之時,皆有酒爵賜及之,皆以昭穆為序也。

 

○注「賜爵」至「序也」

 

○釋曰:鄭知「賜爵,神惠及下」者,《祭統》云:「祭有十倫之義,凡賜爵,昭為一,穆為一。」

 

是神惠及下也。

 

云「此所賜王之子姓兄弟」者,以其呼昭穆而進之。

 

云昭穆,明非異姓,是同姓可知。

 

姓,生也,子之所生,則孫及兄弟皆有昭穆。

 

引《祭統》是諸侯法,明天子亦然。

 

凡言昭穆,在助祭之中者,皆在東階之前,南陳。

 

假令祖行為昭,子行為穆,孫行還為昭,曾孫行還為穆。

 

就昭穆之中,皆年長者在上,年幼者在下,故云「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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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帥其屬而割牲,羞俎豆。

 

(割牲,製體也。 羞,進也。)

 

疏「帥其」至「俎豆」

 

○釋曰:此割牲兼羞俎豆,不言祭祀享食之事,則凡有割牲及進俎豆者,皆為之。

 

○注「割牲」至「進也」

 

○釋曰:言「割牲製體也」者,若據祭祀,則《禮運》云「腥其俎,孰其殽,體其犬豕牛羊」之類。

 

鄭彼注云 「腥其俎,謂豚解而腥之」,為七體是也。

 

「孰其殽,謂體解而爓之」,為二十一體是也。

 

體其犬豕牛羊。

 

鄭云「謂分別骨肉之貴賤,以為眾俎也」。

 

更破使多,孰而薦之。

 

若據饗,則《左氏傳》云「王饗有體薦,燕有折俎」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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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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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凡會同,作士從,賓客亦如之。

 

(作土從,謂可使從於王者。

 

○從,才用反,注並《諸子職》同。)

 

疏注「作士」至「王者」

 

○釋曰:云「作士從」者,謂選可使從於王者。

 

此士,亦謂卿大夫,皆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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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作士適四方使,為介。

 

(士使,謂自以王命使也。

 

介,大夫之介也。

 

《春秋傳》曰:「天王使石尚來歸脤」。

 

○使,色吏反,又如字,注「士使」、「命使」同。

 

介,音戒。

 

脤,上軫反。)

 

疏注「士使」至「歸脤」

 

○釋曰:云「士使,謂自以王命使也」者,此即《行夫職》云「美惡而無禮者」,即有使士持使法,即使士與行夫等共行,是以引石尚之事為證。

 

云「介,大夫之介也」者,謂《聘禮》大夫為次介,其餘皆士介。

 

天子使大夫下聘諸侯,亦使士為介。

 

若使卿大夫,則射人作之,故《射人》云「有大賓客,作卿大夫從」。

 

注云:「作者,使從王見諸侯。」

 

彼雖不云會同,明會同亦與賓客同可知也。

 

《春秋》者,《左氏》、《公羊》皆有其事,故《公羊》云:「石尚者何?

 

天子之士也。」

 

注云「天子上士,以名氏通」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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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7#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6:45:35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大喪,作士掌事,(事謂奠斂之屬。

 

○斂,力豔反。)

 

疏注「事謂奠斂之屬」

 

○釋曰:始死則有奠,及至小斂、大斂、朝夕、朔月、月半、薦新、遷廟、祖奠、大遣奠等,皆是未葬已前,無屍,不忍異於生,皆稱奠。

 

葬後反,日中而虞,有屍,即謂之為祭。

 

此經直云「事」,不云祭祀,明據奠斂之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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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6:46:17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作六軍之事執披。

 

(作,謂使之也。

 

披,柩車行,所以披持棺者,有紐以結之,謂之戴。

 

鄭司農云:「披者,扶持棺險者也。

 

天子旁十二,諸侯旁八,大夫六,士四。」

 

玄謂結披必當棺束,於束係紐。

 

天子諸侯載柩三束,大夫士二束。

 

《喪大記》曰:「君纁披六,大夫披四,前纁後玄。

 

士二披,用纁。」

 

人君禮文,欲其數多,圍數兩旁言六耳,其實旁三。

 

○披,方寄反,注同。)

 

疏注「作謂」至「旁三」

 

○釋曰:云「六軍之士」者,即六鄉之民,以其鄉出一軍,六鄉,故名六軍之士也。

 

但鄭以天子千人,而云六軍者,以天子千人出自六軍,故號六軍之士,非謂執披有七萬五千人也。

 

云「披,柩車行,所以披持棺」者,柩車則蜃車,云披者,車兩旁使人持之,若四馬六轡然,故名持棺者為披也。

 

云「有紐以結之,謂之戴」者,《喪大記》云「纁戴」者是也。

 

先鄭云「披者,扶持棺險者也」者,先鄭意,蜃車行,恐逢道險者有傾覆,故云扶持棺險也。

 

云「天子旁十二,諸侯旁八,大夫六,士四」者,無所依據,後鄭不從。

 

「玄謂結披必當棺束,於束係紐」者,謂蜃車兩旁皆有柳材,其棺皆以物束之,故云天子諸侯載柩三束,大夫士二束。

 

彼《喪大記》不言天子,此言者,欲見天子無文,約與諸侯同也。

 

「謂之戴」者,彼《大記》注云 「戴之言值也」,所以連係棺束與柳材,使相植,因而結前後披也。

 

披結於紐,故引《喪大記》「君纁披六」已下,其蜃車柳材,與中央棺束數等,人君三,大夫士二。

 

《大記》云「君纁披六,大夫四披」者,皆是禮文,故圍數兩旁言六言四也。

 

士禮小,無文,故據一旁而言二。

 

若然,大夫亦圍數兩旁言四。

 

直云「人君」者,據尊者而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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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6:46:50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凡士之有守者,令哭無去守。

 

(守官不可空也。

 

○守,劉守又反,下皆同。)

 

疏注「守官不可空也」

 

○釋曰:此文承大喪之下。

 

「令哭無去守」,則大夫士有使役守,當雖同為天子斬衰,不可廢事空官,故令哭不得去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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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6:47:21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一


國有故,則致士而頒其守。

 

(故,非喪則兵災。)

 

疏注「故喪則兵災」

 

○釋曰:知非喪者,以上文已言大喪,明此是兵災,非喪也。

 

凡邦國,三歲則稽士任,而進退其爵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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