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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醫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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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11 10:22: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塘醫話


書名 塘醫話

 

分類 醫案

 

品質 0%

 

典籍總表, 醫案,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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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23:37 | 只看該作者

正文


余年十七,患瘧幾及半年,通議公恐其勞心,不令讀經史,習詩文。


因授以醫書數種,令於,固病者所宜習也。


受而讀之,頗有會心。


未幾先慈勞嗽,百治不痊。


次年棄養,痛天命之不留,憾時醫之無識,因是愈加研究,徒以舉業相牽,終未深造,迨三十外,間為人治病,輒應手取效。


或他醫誤治已危者,亦多挽救。


然久而愈不敢自信也,蓋醫之為道,廣大精微,實無涯 。


淺者見淺,深者見深,嘗博采諸家之說,參以管見,著述數卷,悉遭兵火,蕩焉無遺。


偶錄數條,苦於無書可征,幸精於斯道者賜教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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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24:04 | 只看該作者

手足十二經脈


配合陰陽表裡,猶河圖洛書之數,出於天然。


蓋五腑屬陽,五臟屬陰,手太陽為小腸丙火,陽明為大腸庚金,足太陽為膀胱壬水,陽明為胃戊土,少陽為膽甲木,此五臟也。


手太陰為肺辛金,少陰為心丁火,足太陰為脾己土,少陰為腎癸水,厥陰為肝乙木,此五藏也。


手少陽三焦,厥陰心包,雖無所主,實與足經之肝膽相通,乃知腎與膀胱為表裡,與心小腸固相通也。


脾與胃為表裡,與肺大腸亦相通也。


手足之氣,上下相應,有如此者,昔人乃云,傷寒傳足不傳手,真瞽說也十二脈相為表裡,分發十干,人皆知之。


而不知合五行者,亦應八卦,肺屬金,應乎乾天。


屬火,應乎離,離主南方,心居中宮,離之象也。


腎屬水,應乎坎,坎主北方,腎居系闕,坎之象也。


是故肺金喜涼潤,脾土應溫燥,治肺病者,欲其下通乎脾,無取過潤。


治脾病者,欲其上通乎肺,無取過燥,有子母相生之義焉,則地天交泰象也。


心火宜下降,腎水宜上滋。


治心病者,欲其下交乎腎,勿使上炎。


治腎病者,欲其上交乎心,勿使下竭,有嬰 相依之義焉,則水火既濟象也。


善治者,必令相資相濟;


不善治者,每至相克相傷。


深於易理若夫肝膽屬木,應乎震巽;


膽陽主震,先於離位,故膽能生火。


肝陰居巽,巽木屬風,故肝能生風。


治肝膽病較難著手,仍不外從脾肺心腎四經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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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24:33 | 只看該作者

東垣專重脾胃


有十二經脾胃病之說。


縱橫博辨,自成一家。


但自乾嘉之交,至於今日,天下男婦多患肝氣病,隨人賦稟之陰陽寒熱各有所受,其症變幻百出,醫家率無把握,余即謂脾胃病之變相,而要不能以東垣法治之者也。


夫脾胃為後天根本,人皆藉以生養,豈能為他經作祟,其病皆肝為之耳。


肝為五臟之長,而屬木,一有病,則先克脾胃之土。


脾胃受克,無所生施,而諸經之病蜂起矣。


約略數之,則有如胸腹脹滿,左脅牽痛上連頭頂眉棱等處,易驚易怒,煩躁不寐,寒熱往來,晡後潮熱,喘促燥渴,乾咳痰嗽,吞酸嘔吐,小便淋閉,大便或硬或溏而瀉,吐血遺精,腰膝酸疼,皮毛洒淅,肌膚枯瘦,筋骨拘攣各症,分屬十二經,而一一皆系肝氣之所變也。


余著有《肝氣論》一帙,似較之東垣《脾胃論》,更為確當。


肝經血多氣少,而病曰肝氣。


氣者火也,經云:


火生於木,禍發必克。


肝經屬木,木鬱則火熾,惟其鬱而為火,故能遍擾諸經,而四體百骸,皆受其病。


蓋肝氣上炎而心火生,木克土而胃火生,木強反制金而肺火生。


肝腎同源,腎有相火,君火不明,則相火失位,而腎火亦生。


《內經》所謂諸病皆屬於火,丹溪所謂氣有餘便是火者,此也。


但火亦不止一端,果系有餘之火,則知、柏、丹、梔,甚至蘆薈、龍膽草,皆可用之。


如屬虛火,則當以補為瀉,甚或用桂、附熱劑,引火歸元,而火症自愈也。


世人每謂肝系五臟之賊,宜瀉不宜補,因有平肝伐肝之說,不知肝木屬春,生生之氣,如無此氣,人何以生,豈可伐乎?


善乎經曰:


木鬱達之。


達之哉,木喜條達,遂其條達之性,而生機自暢,則肝得所而不為病矣。


故善治肝者,不專治肝也。


大抵陽虛者,中氣不足,宜補脾以培其土,土強而肝木無所侵凌。


陰虛者,下元必虧,宜補腎以益其水,水足而肝木得所滋養。


如此則肝患自息,諸症悉平,古人所謂隔二隔三治法,蓋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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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25:06 | 只看該作者

補中土者


四君子湯、補中益氣湯之類;


補腎水者,六味地黃湯、大補陰丸之類。


要莫善於《局方》之逍遙散,用柴胡、薄荷,溫散肝木,以達其郁,而加以歸、芍滋陰,甘、朮助陽,茯苓利濕,煨薑和中,兼脾腎心肺而治之,實為肝病第一良方。


有他症者,以意消息,自無不效。


近見《續名醫類案》中,創制一方,用沙參、麥冬、生地、歸身、杞子、川楝子六味,出入加減,名一貫煎,自矜為治肝妙劑,此等和平之品,雖無大害,而斷不足以治病,婦人以血為主,薛立齋良方治婦科,專以肝脾兩經為主,以肝藏血,脾統血故也。


立方多用肝經一病,則月事不調,艱於產育,氣滯血燥,浸成勞瘵。


婦科之症,強半由此,則逍遙散最為要藥,隨症加減,自無不宜。


《易經》損卦象辭曰:


懲忿窒欲。


忿、欲二字,致損之本,不惟損德,亦且損身。


蓋忿則心火上炎。


欲則腎水下竭,此受病之由,即取死之道也。


慎疾之君子,當切戒之!


能懲能窒,勝於服藥百顆,又何患於肝病耶?


參、 、白朮,陽分藥也,而古人多以之治血,陽生則陰藉以長也。


地黃、歸、芍,陰分藥攝,必隨之而涸。


陰虛者,陽無所依附,亦隨之而亡。


故治陽盛陰衰之人,但補其陰,毋伐其陽。


治陰盛陽衰之人,但補其陽,毋虧其陰。


總不可執於一偏,而使臟氣有偏勝耳。


(毋伐其陽,謂補陰劑中兼用氣分藥。


毋虧其陰,謂補陽劑中兼用陰分藥。


體質強盛之人,不易受邪,故常無病。


病發必重,治之者,切勿因循輕視。


體質羸弱之人,最易感邪,故常有病。


病發則輕,治之者,不可過用重劑,宜隨其人之本質而異其方法,然亦須察看其症而斟酌之,未可執泥,以致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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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25:47 | 只看該作者

凡氣虛表弱之人


夏則易受暑熱,冬則易受風寒,稍有不謹,則頭痛身熱。


咳嗽喘渴之症,相隨而作。


古人云:


服藥當在未病之先。


宜於夏至前後,每日服生脈散,人參、麥冬、五味各等分。


冬至前後,每日服玉屏風散,炙黃 、防風、白朮各等分。


此二方藥只三味,而扶正氣以固表,不使感受外邪,最為得力。


然尤須恪遵月令,禁嗜欲,薄滋味,以培其元,則邪自無從而入,不可徒恃藥力也。


若自覺已受微邪,則此二方亦不可服。


以五味收斂,白朮虛人感冒,本系輕症,不必服藥。


但當避風寒,節飲食,靜養數日,或汗或下,自能解散而浸至不救,世間此種抱屈而斃者極多。


而在當貴之家,及少年人為尤甚。


余數十年來,所見所聞,不可勝計,真堪悼嘆!


愿病者與治病者,各各慎之,毋負鄙人之婆心苦口也。


何謂誤投藥餌?


如病在表,而攻其裡,則乘虛而邪必陷;


邪在裡而散其表,則泄陽而氣愈傷;


邪在上焦而用中焦藥,則反致中滿而作脹;


邪在中焦而用下焦藥,則引入陰分而難痊。


其尤甚者,本系內傷,微感時邪,症似傷寒,而服麻、桂、羌、防,重虛其表;


本系外感兼傷中氣,症似勞怯,而服參、朮、地黃,重錮其邪。


此等治法,愈醫愈劇,即遇明眼人,改弦易轍,別用良方,而受困多日,已瀕於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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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26:59 | 只看該作者

余嘗著《肝氣論》


調內傷發熱,用逍遙散主之。


外感寒熱,用小柴胡湯去參主之。


隨症加減,無不立愈。


乃又有人謂柴胡一味,極易殺人。


吁!


何其固也?


張景岳治受邪,有正柴胡飲,及一柴胡、二柴胡、三柴胡、四柴胡、五柴胡等方,具見《新方八陣》。


如柴胡果能殺人,不應奉以為主,而加入各經藥味。


但用不得法,能貽誤致斃,或亦有人。


則參、 、歸地,以及本草書中常用之品,無不皆然。


如世俗所謂桂枝下咽,陽盛即斃,承氣入腹,陰盛即咳嗽吐血,未必成癆也,服知柏、四物之藥不止,則癆成矣。


胸滿不快,未必成脹也,服山。


面目浮腫,小便閉澀,未必成水也,服木通、澤瀉之藥不止,則水成矣。


此論本趙養葵,確有見解。


但舍卻知、柏、楂、曲、青、枳、通、瀉諸品,從何治病?


患在無補氣藥以統領之耳!


前四症,皆由正氣先虧所致,宜以參、 、薑、朮之類參之,而後治嗽、治脹、治噎、治水之味,得奏其功。


將所指斥者,無不可用,此亦治肝病者,所宜知也。


趙氏所論諸藥,猶屬品味和平,不甚峻厲者。


要之治病,猶治民也,用寬用猛,各適其宜。


得宜,則刑罰亦可稱祥;


不得宜,則禮藥適滋作弊。


用藥猶用兵也,兵以殺賊,非以擾民。


善用之,則干戈實啟太平,不善用之,則將帥皆堪召亂。


故凡用藥以病為主,果所當用,即如黃硝、巴豆之導滯,莪朮、三棱之破氣,甘遂、大戟、芫蕘、商陸之行水,亦未嘗不敢效如神。


又當中病即止,不可過劑,過則生災,醫者烏可以不慎哉!


專用攻瀉消導,而無補藥以制之,固有弊矣。


近人喜補惡瀉,亦有遇病專用補劑,而不知治其病者,究之邪氣不除,則正氣不復,濁氣不降,則清氣不升,勢必愈補愈傷,而其弊有不可勝言者矣!


且即如虛損症,亦各有受病之所由來,或寒或風,或濕或火,其類不一,宜一一清理消除,而後血氣和平,自能復元無恙。


否則即日服參、 ,非徒無益,而又害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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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28:05 | 只看該作者

古人治氣分之病


如四磨飲、四七湯、丁香柿蒂湯、橘皮竹茹湯,皆用參。


治血分之病,如續命湯,治寒之理中湯、四逆湯、吳茱萸湯,治暑之清暑益氣湯,治濕之中滿分消湯,治燥之麥門冬湯、瓊玉膏,治火之升陽散火湯、蓮子清心飲,亦無不用參。


以及祛痰消積之劑,用參、朮者尤多。


且仲景著《傷寒論》,為醫家立方之祖,而治六經病,用參者幾居其半,益可知扶正之即以驅邪也,然此豈時醫之所識哉!


《內經》云:


木鬱達之,言當條達也;


火鬱發之,言當發散也;


土鬱奪之,言當攻導也;


金鬱折之,言當制伏也;


水鬱泄之,言當泄瀉也。


此五句實治百病之總綱。


除水火兩端而外,木鬱所以治風,土鬱所以治食,金鬱所以治氣。


而其治法,又有正治從治。


隔一隔二,上取下取之不同。


神而明之,變化無方,不可人之不足,由虛而損,由損而勞,由勞而極。


損有五:


一損肺,皮毛槁落;


二損心,血液衰少;


三損脾,飲食不為肌膚;


四損肝,筋緩不收;


五損腎,骨痿不起。


勞有五:


一勞形,二勞氣,三勞思,四勞精,五勞神。


極有六:


一氣極,二血極,三精極,四肌極,五筋極,六骨極。


又有七傷:


過飽傷脾,盛怒傷肝,憂思傷心,強力傷腎,寒冷傷肺,風雨寒暑傷形,哀樂恐懼傷神。


凡患此者,修德為上,制藥次之,治心為上,治身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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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28:39 | 只看該作者

五運六氣論


分別年歲。


如太陽寒水司天,太陰濕土在泉之類。


又有四時八節主氣客氣等說,何氣受邪,似有定例。


而按之每年時症,實不相符。


蓋天時有寒暑燥濕之不同,而人之受病因之。


人性有陰陽強弱之不同,而病之變症因之。


此非可以執一論也。


讀仲景書而不讀東垣書,知外感發熱,而不知內傷之亦有發熱,則殺人多矣。


讀東垣書而不讀丹溪書,知陽虛發熱,而不知陰虛之尤易發熱,則殺人多矣。


讀丹溪書而不讀景岳書,知氣有餘便是火,只宜滋陰,而不知氣不足即是寒,尤當扶陽,則殺人亦多矣。


仲景每用麻、桂黃、硝,而東垣易以參、 、升、柴,此外感與內傷之辨也。


丹溪專用知、柏、歸、地,而景岳易以參、附、薑、桂,此補陰與補陽之辨也。


此相反而實以相成,皆不可以偏廢者也。


然泥於景岳補陽之說,而陽亢陰消,亦復不無後患。


又當參用河間、丹溪之法以濟之,則醫之為道,庶乎備矣。


是在善學人之會而通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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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29:05 | 只看該作者

大凡太極之理


分為陰陽。


故立法不能無所偏,而流極即不能無所弊。


其大者如殷周之質文,齊魯之強弱,洛蜀之主客,朱陸之異同,遺患且流及數世以後,而要惟醫道之偏,其害為尤甚。


蓋惟仲景之書,系箸超超,無法不備。


此外各名醫有偏長處,亦有偏短處,故不能無弊。


然諸說俱在,良方甚多,參而用之,取其長而去其短,救其弊而補其偏,則生乎其後者仲景書名曰《傷寒》,而實兼六淫治法在內,後人得其一訣,便可出奇無窮。


如《千金》以以桂枝羌活湯、麻黃防風湯,分有汗無汗,治瘧疾之類,不可枚舉。


陶節庵出而盡變其法,別制其方,不復分經論治,實為長沙叛臣。


後人畏難就易,故多祖述節庵。


然亦開無數變化法門,且如再造散,用參、 、桂、附。


同羌、防、細辛,治陽虛不能作汗,實為東垣、丹溪、景岳之所自出,要亦從仲景法中變化而來。


近人吳鞠通著《溫病條辨》。


發明四時之病,傷寒少而溫病多。


如春曰風溫,夏曰濕溫,曰暑濕,秋曰伏暑,曰秋燥,冬曰冬溫,其症多從手太陰肺經受病(按此即邪從上焦入,說見下條。


與傷寒邪從足太陽入者迥異。


忌大汗大下,多用加減銀翹散之類。


此與明季吳又可著《溫疫論》,謂疫邪率在膜原,專用達原飲及重劑大黃,俱為一得之論。


間亦中病,而未自仲景以來,論治病者,皆知宜分表裡。


謂足太陽膀胱,為表中之表,足陽明胃為表中之裡,足少陽膽為半表半裡,自是而三陰脾腎肝皆為裡,幾成千古不易之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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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29:50 | 只看該作者

本朝葉天士治病


獨於表裡之外,必分三焦,實為發前人所未發。


肺為上焦,心脾為中焦,裡,由外而內,如天之有緯度也。


人之三焦,由下而下,如天之有經度也。


一縱一橫,交相為用,不可偏廢。


且風寒中人,多從毛竅人之一身,陰陽而已矣。


陰陽所分,營衛而已矣。


營衛所主,血氣而已矣。


血屬陰,氣屬陽,血屬營,氣屬衛,人人共知。


因謂氣欲其升,不欲其降,血欲其降,不欲其升。


然氣下陷,則為泄為脫;


而氣上衝,則為喘為呃;


血上涌,則為吐為衄;


而血下泄,則為崩為漏,皆病也。


故參、 補氣,皆取升提,而必輔以補陰之藥,則升中有降。


歸、地補陰,皆取潤下,而必輔以補陽之藥,則降中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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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30:13 | 只看該作者

凡用藥


甘以和中,苦以燥濕,酸以收斂,辛以發散,咸以軟堅,淡以滲泄,此正治也。


寒因寒用,熱因熱用,通因通用,塞因塞用,此從治也。


虛則補其母,又曰子能令母實;


實則瀉其子,又曰子能盜母氣,因相生而兼相為用,此常法也。


脾病平肝,肝病壯脾,腎病清心,心病滋腎,此隔二治法也,肝病益肺(左金湯之類),脾胃病暖腎,或助命門火,此隔三治世人以張、李、劉、朱四家並稱,皆以張為仲景。


竊思仲景系東漢時人,所立方論,悉本《素》、《靈》。


實百代醫家之祖,豈三子所能肩隨者,後閱陸定圃學博雜識,謂仲景不在四家之列,張應指張子和,乃與東垣、河間、丹溪相伯仲,其治法亦各明一義,卓然成家,此論甚允,實獲我心,因亟錄之。


補氣藥多溫而少涼,補血藥多涼而少溫,此陰陽之所分也。


然肺主出氣,腎主納氣,氣虛之,非所以助正氣也。


陽生則陰生,氣壯則攝血。


血虛之人,有宜扶陽補氣者,溫藥亦所宜用,而要不得以硫、附、椒、薑、為血少人用,以過於溫熱,適足以耗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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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30:29 | 只看該作者

人參為扶元極品


無論表散攻瀉,皆宜用之。


故古方用參極多,但所用人參,出於上黨,地居中土,性味和平。


本朝用遼東參,偏居東方,故性溫而上行。


至高麗參來自朝鮮,東洋參來自日本,則地愈東,而性愈偏,補虛之功不足,助熱之勢有餘,受外邪及素患肝病者,皆須酌用,非可執古方而用今藥也。


推之白朮非野生,則性薄而枯燥,桂心非窯洞,則味辛而上炎(安南桂已無有),皆不足以濟事,而稍不合宜,轉多流弊,亦醫家之所宜知也。


六淫以風為首。


天地之間,惟風無所不入,故人之受病,風症最重,又能兼及諸淫,變生百病。


其兼諸淫者,如寒曰風寒,濕曰風濕,暑曰暑風,燥曰風燥,火曰風火,蓋各症皆能生風也。


其變百病者,如頭風、腦風、喉風、肝風、胃風、腸風、鶴膝風、腎囊風、歷節風,以及風氣、風痹、風痱、風疹、風癱、風癲之類是也。


而且輕則為傷,重則為中,總由真氣先虛,營衛空疏,而後風邪得乘虛以襲之,是以風症多虛而少實。


東垣、河間、丹溪諸家治法,有順氣、養血、化痰、清熱之不同,不專用驅風之劑也。


仲景著書名《傷寒論》,蓋以寒病為諸症之綱也。


夫人之一身,陽盛則生,陰盛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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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31:03 | 只看該作者

寒者陰慘之氣


中人則為病,而陽氣衰矣。


故仲景立方多主溫劑,除攻下諸方之外,寒邪在表,則溫散以汗之,如麻黃湯、桂枝湯、大青龍湯之類;


寒邪在裡,則溫熱以祛之,如理中湯、四逆湯之類,此實治寒病之心法,而為後人所宜遵守者也。


若四時之邪,或溫、或濕、或暑,亦有似傷寒者,治法大不相同,切勿專用溫熱,以致貽誤。


猶中暑中濕諸症,與中風迥別,故隨時制宜,為醫家之要訣焉。


暑者,夏令之陽邪從口鼻入,脾經實先受其病,而心肺次之。


乃熱症多陽,屬氣有餘,暑症多陰,屬氣不足。


與治感受寒邪之法大異,宜溫散而不宜過熱,宜清涼而不宜過寒,仲景方多不可用。


且暑之兼症甚多,有兼傷風者,有兼傷寒者,有兼傷濕者,有兼傷食者,而要惟兼濕與食為最多。


蓋夏月土潤溽暑,暑必多濕,而內無積食,亦斷不致為大患也。


然或瘧或痢,或霍亂吐瀉,發於當時者為輕,入秋病為伏暑,極難痊愈,秋深更甚,若至霜降後發病,十五行六氣之理,脾為濕土。


濕者、土之氣也。


從地而上,其著於人,則有內感外感之不同。


雨水,汗浴淋漓,其傷在皮膚經絡,而亦有兼風、兼寒、兼熱、兼暑各症。


且有中濕甚重,而口眼 斜,舌強語澀,筋骨拘攣,四肢麻木者,形如中風,而不可作中風治。


大約濕在表宜汗,謂解肌也。


濕在裡宜泄,謂通二便也。


又須扶脾以實之,溫中以祛之,而治濕之能事經曰:


燥乃陽明秋金之氣所化。


金能生水,燥則無以滋腎陰而化源絕,腎水既絕,不能灌溉五臟,滋養百骸,則周身皆槁而愈燥矣。


其病多由酒色過度而起,火盛水衰,遂至漸劇。


亦有因肺受風火,咳嗽多痰,唾久傷液,而成燥症者。


或皮膚甲錯,或肌肉枯瘠,或嗌干聲啞,總宜以甘寒生水之味治之。


輕者天冬、地黃、梨漿、藕粉,重者龜鱉膠、牛羊乳及燕窩等物,尤宜清心寡欲,嗽口咽津,自能漸愈。


若再用溫劑,或酒色不戒,必致傷生,慎毋忽諸五臟六腑,各具真氣。


氣有餘便是火,故諸經皆有火,而心肝命門三經實主之。


勞傷郁悶,盛怒極樂,悉能生火。


肝火盛則傷脾,心火炎則傷肺,命門火熾則傷腎,此火由內生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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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31:28 | 只看該作者

至內寒暑濕諸症


身發壯熱,久鬱而成火,則四時之邪所傳變也。


又肝移熱於膽,心移熱於小腸,肺移熱於大腸,腎移熱於膀胱,而其患不可勝窮矣。


火既為患,必宜瀉之,而有以散為瀉者,柴、葛之類。


有以泄為瀉者,芩、連之類,有以滋陰為瀉者,知、柏、元參之類。


有以補氣為瀉者,參、 、甘草之類(所謂甘溫勝大熱)。


是在善用者之變而通之耳。


凡感受時疫,初起總覺寒毛洒淅,或四肢發冷。


故俗人遇外感,無論風溫暑濕,皆稱為傷寒,而治以表散。


日久邪入中焦,或自表而裡,總覺化熱,將有口渴便秘煩躁譫語等症,故俗人皆稱為火症,而治以涼瀉。


不知其中三因所受,變化多端,必須隨症分經論治,方能奏效。


否則一方之內,不必全誤,但有一二味不宜服者,非惟諸藥無功,亦且其弊立見。


後來者不知何藥未投,又復變法治之,如此則誤人必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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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31:54 | 只看該作者

治病之法


望、聞、問、切,四端並重。


今人專取診脈,已多遺漏。


況病患賦性有偏,脈亦各異,或遲或數,或大或小,醫者素不相習,而病家所告,症候又多 駁,甚或輕重例置,虛實互移,如此而欲憑所診之脈,便與定方治病,多不相宜。


故凡初診切宜審慎,必須揆情度理,確有見地,而後立方,且於初方中預防其變症。


如善弈者,開局下子,算至數十著以後,自能全局得手。


若待用藥未合,而後別籌治法,即能療病,終非良醫,謂其人抱恙已久故也。


矧或變症迅速,不及改弦,又慮病家更易庸手,輾轉蹉跎,人命至重,豈得一誤再誤養生家當於平日調和氣血,保惜精神。


酒色嗜欲,一無沉溺,喜怒悲恐,一無過傷,則自不效。


此固非醫者所得居功也。


少年酒色不謹之徒,猝受時邪,必然頭眩身重,氣體困憊,此由正氣早傷之故。


經曰:


邪之泄亡陰,延至日久,而神昏氣蹙,痙厥之症,交發而並至,醫者因前次已服攻散之藥,輒投以參、 、歸、地,其或加入桂、附,若是者,決無生理,深可悼也。


治法當於邪未入裡時,用參蘇飲、枳朮丸等方,加減調理之。


倘至八九日,症猶未退,且必增劇,即宜用復脈湯(即炙甘草東加減。


助其正氣,滋其真陰,而後其邪自解。


若藥餌誤投,勢已危殆,則牛黃丸、至寶丹、紫雪丹之類,酌而用之,亦可救其十之二三,此皆余所經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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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32:28 | 只看該作者

嘉道間


越中某醫,頗有名,而過於慎重,明知是症當攻當導,而不肯驟進補方。


約需多日,始稍稍補之,而其人已極憊矣。


余詰其故。


則曰:


古人立方,表散則有大青龍、小青龍,攻裡則有大承氣、小承氣、大陷胸、小陷胸、和解則有大柴胡、小柴胡,亦是審慎之意,先輕後重,如輕者得效,則重者不必施也。


余笑而不答。


夫仲景設方,各有專治,宜重宜輕,絲毫不容假借,豈有先試輕劑,後用重劑之理乎?


俗云:


百病皆由痰起。


痰之名,不見於《內經》。


仲景書有五飲,痰飲居其一。


自後醫家言治痰者浸多,而要必以治脾為先,蓋痰本飲食所化。


脾氣健運,則痰無從生,脾氣一弱,則痰多而上出於肺竅,故治痰之方,大抵皆脾肺藥也。


但痰有因寒而生者,有因火而生者,有因風而生者,有因濕而生者,治之各有其本,皆實痰也。


而虛痰又有兩種,一則由脾虛不能化食,火鬱為痰,痰稠而濁;


一則由腎虛不能制水,水泛為痰,痰稀而清。


法當分陰陽以治之,或補其氣,或補其陰,不專主乎消痰也。


今人多嗜煙草,終日吸之,兼饜酒肉,故晨起痰嗽必盛,此即日服藥餌不易消除,至積病既深,痰聲咯咯,由丹田而上至胸膈,則危在頃刻左氏傳言,非鬼非食,鬼亦病之一端。


蠻 回部,酷信巫鬼,每病必禱,越中婦女多好之。


,即霍然愈。


但元氣稍弱,此因鬼得病者也,其或病已數日,神氣薄弱,忽有鬼物,憑以求食,祈禱後,鬼去而病仍在,尚須醫治,此因病生鬼者也。


總之,既遇鬼疾,自應祛遣,切勿恃迂儒無鬼之論,與之作難,致使病者受累。


不過以醫藥為主,毋徒聽命於鬼而已。


若夫夙世冤纏,三生孽報,時至相逢,必取其命,雖佛偈仙經,亦無從為之挽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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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32:55 | 只看該作者

形肥之人多痰


宜六君子湯之類。


形瘦之人多火,宜瓊玉膏之類。


童稚之人多陰虛,宜六味地黃湯之類。


老年之人多陽虛,宜七寶美髯丹之類。


此平時調理法也。


治病三法,針灸與藥餌並重,《左傳》所謂攻之達之者也。


今針灸已失真傳,灸法依銅人圖按穴炷艾,猶有治病奏功者,但亦惟勞損未成,及風濕痿痹之症為宜耳。


至於太乙雷火神針,尚傳數方,率無全效。


乃近二十年來治痧之術盛行,無論老幼男婦,冬寒夏暑,遇有心痛腹痛,肝胃氣痛,以及感冒發熱吐瀉等病,率皆名之曰痧,輒用刀針刺舌下,與兩臂等處之血,謂之放痧,間亦有得愈者,哄然同聲,以為神技,遍行城鄉。


故寒熱不節之時,民間之得免刺 者鮮矣。


夫痧非惟《內經》不載,諸名家皆莫之言,惟陰陽水治干霍亂,俗名絞腸痧,見於後人。


本草方書,亦未聞有刺取其血之說。


大抵邪入血分,郁結而成,故刺血多變黑色。


若血色不變,則非痧也。


本非痧而刺之,徒傷氣血,經絡空虛,適足以召邪而生病。


故放痧之人,必多感胃,愈病愈刺,久之則成弱症而斃矣。


要之,針砭本系古法,久已無傳,苟非極悶極痛,命在呼吸者,皆可用藥調治,切勿輕試刀針。


余嘗苦口勸人,多未見信,豈劫運所定,或以此代刀兵之數邪。


吁,可慨也已!


邇來鴉片煙遍行宇內,半由游手好閑之子,花柳娛情;


半由幕友吏胥之徒,深宵辦案,此外則有因藉以治病而吸之者。


鴉片系罌粟苞漿,性本澀腸斂肺,夷人和以毒物,煎成煙膏,惟久瀉久嗽滑脫之症,及肝病不犯上焦者,吸之頗為有效。


然病未除而癮已成,猶進野狼以驅虎,而服之無效者,反添一吸煙之患。


且即治病果痊,全資煙力,久之氣血虧損,嗽瀉肝病,一旦復後,必然加重,煙亦不效,並非他藥之所能治,而成必死之症矣。


夫《本草綱目》、 《證治準繩》兩書,無數佳品,無數良方,何病不可醫?


何藥不可用?


而必假此毒物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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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33:35 | 只看該作者

補編卷上


六經既敘,仍得而匯言之。


先言表裡之義,三陽固為表,而太陽非表之表乎?


少陽非表中之半表裡乎?


三陰固為裡,而太陰非裡之表乎?


少陰非裡之半表裡乎?


厥陰非裡中之裡乎?


再言經與臟腑之表裡。


太陽經與膀胱也,陽明經與胃府也,少陽經與膽府也,非表中之表裡乎?


太陰經與脾臟也,少陰經與腎臟也,厥陰經與肝臟也,非裡中之表裡乎?


表裡之義得,而汗下之法可明矣。


在表俱可汗,是陰症可汗也。


在裡俱可下,是陽經可下也。


請再言其升降之義,人之身胸膈居上,心居中之上,腹居中之下,少腹更在下。


邪在上,則越之可也。


邪在上之中,則瀉之可也。


邪在中之下,則下之可也。


邪在下,泄之可也。


越者升而散之也,瀉者徐而滋之也,下者攻而除之也,泄者就勢而推致之也。


故除發汗解肌治表之外,又有瀉心諸方,以瀉中上之邪;


有承氣諸方,以下中下之邪;


有抵當等湯,以泄少腹在下之邪;


外有和解一方,以治半表裡之邪。


皆審邪之所在,順邪之性而治之也,俱不外升降之義也。


請再言寒熱虛實之辨,正實則邪必虛,正虛則邪必實,其常也。


正虛而邪亦虛,正實而邪亦實,其變也。


治其邪實,而必不妨於正,治其正虛,而必無助乎邪,方為善治也。


熱則脈證俱熱,寒則脈證俱寒,其真也。


熱而脈證似寒,寒而脈證似熱,其假也。


治其熱而必兼顧其陽,治其寒而必兼顧其陰,方為妙法也。


其間有寒熱錯雜之邪為患者,則又有寒熱錯雜之治,而救陰救陽之理,愈可明矣。


陰盛而陽衰,必馴至有陰而無陽,此扶陽抑陰,應圖之於早也。


陽盛而陰衰,必漸成亢陽而亡陰,此濟陰和陽,應識之於預也。


陽無而陰不獨存,陰亡而陽不狐立,相維則生,相離則死,此又陰陽不可偏勝之大綱也。


明乎此,則《傷寒論》六經之理已盡,而凡病俱可引伸觸類,其理無盡矣,此余之所以再為伸言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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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0:34:15 | 只看該作者

古昔聖賢


治一病必有一主方,千變萬化,不脫根本。


在氣分者,但行其氣,不必病輕藥重,攻動其血。


在血分者,則必兼平氣治,所謂氣行則血隨之是也。


大凡體質素虛,驅邪及半,必兼護養元氣,(參草之類是也。


仍佐清邪。


暑病首用辛涼,繼用甘寒,再用酸泄酸斂,不必用下,可稱要言不煩矣。


而時下不外發散消導,加入香薷一味,或六一散一服。


考本草香薷辛溫發汗,能泄宿水。


夏熱氣閉無汗,渴飲停水,香薷必佐杏仁,以杏仁苦降泄氣。


長夏濕令,暑必兼濕,暑傷氣分,濕亦傷氣,汗則耗氣傷陽,胃津大受劫爍,變病由此甚多,發泄司令,裡真自虛,所以夏月用香薷者宜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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