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9560|回復: 82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春秋繁露】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3-5-27 19:13:0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春秋繁露 序


△《春秋繁露》•十七卷(永樂大典本)漢董仲舒撰。

 

繁或作蕃,蓋古字相通。

 

其立名之義不可解。

 

《中興館閣書目》謂繁露冕之所垂,有聯貫之象。

 

《春秋》比事屬辭,立名或取諸此。

 

亦以意為說也。

 

其書發揮《春秋》之旨多主《公羊》,而往往及陰陽五行。

 

考仲舒本傳,《繁露》、《玉杯》、《竹林》皆所著書名,而今本《玉杯》、《竹林》乃在此書之中,故《崇文總目》頗疑之,而程大昌攻之尤力。

 

今觀其文,雖未必全出仲舒,然中多根極理要之言,非後人所能依託也。

 

是書宋代已有四本,多寡不同。

 

至樓鑰所校,乃為定本。

 

鑰本原闕三篇,明人重刻,又闕第五十五篇及第五十六篇首三百九十八字,第七十五篇中一百七十九字,第四十八篇中二十四字,又第二十五篇顛倒一頁,遂不可讀。

 

其餘訛脫,不可勝舉。

 

蓋海內藏書之家,不見完本三四百年於茲矣。

 

今以《永樂大典》所存樓鑰本詳為勘訂,凡補一千一百二十一字,刪一百二十一字,改定一千八百二十九字。

 

神明煥然,頓還舊笈。

 

雖曰習見之書,實則絕無僅有之本也。

 

倘非幸遇聖朝右文稽古,使已湮舊籍復發幽光,則此十七卷者,竟終沈於蠹簡中矣,豈非萬世一遇哉!

 

(案:《春秋繁露》雖頗本《春秋》以立論,而無關《經》義者多,實《尚書大傳》、《詩外傳》之類。

 

向來列之經解中,非其實也。

 

今亦置之於《附錄》。)

 

──右“春秋類”一百十四部,一千八百三十八卷,《附錄》一部,十七卷,皆文淵閣著錄。

 

(案:《春秋》三《傳》,互有短長,世以範甯所論為允,甯實未究其所以然也。

 

《左氏》說《經》所謂“君子曰”者,往往不甚得《經》意。

 

然其失也,不過膚淺而已。

 

《公羊》、《穀梁》二家,鉤棘月日以為例,辨別名字以為褒貶,乃或至穿鑿而難通。

 

三家皆源出聖門,何其所見之異哉?

 

左氏親見國史,古人之始末具存,故據事而言,即其識有不逮者,亦不至大有所出入。

 

《公羊》、《穀梁》則前後經師,遞相附益,推尋於字句之間,故憑心而斷,各徇其意見之所偏也。

 

然則徵實跡者其失小,騁虛論者其失大矣。

 

後來諸家之是非,均持此斷之可也。

 

至於左氏文章,號為富豔,殘膏賸馥,沾溉無窮。

 

章沖聯合其始終,徐晉卿排比其對偶,後人接踵,編纂日多,而概乎無預於《經》義,則又非所貴焉。)


引用:http://www.ourartnet.com/Sikuquanshu/Jingku/Zhushu/Chunqiu/005.asp

評分

參與人數 1銀幣 +5000 金幣 +500 龍幣 +2 學習 +50 收起 理由
文曲 很不錯文章。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15:30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一


楚莊王第一

楚莊王殺陳夏徵舒,春秋貶其文,不予專討也。

 

靈王殺齊慶封,而直稱楚子,何也?

 

曰:莊王之行頤賢,而舒之罪重。

 

以賢君討重罪,其於人心善。

 

若不貶,孰知其非正經。

 

《春秋》常於其嫌得者,見其不得也。

 

是故齊桓不予專地而對,晉文不予致王而朝,楚莊弗予專殺而討。

 

三者不得,則諸侯之得,殆此矣。

 

此楚靈之所以稱子而討也。

 

《春秋》之辭,多所況,是文約而法明也。

 

問者曰:不予諸侯之專封,複見於陳蔡之滅。

 

不予諸侯之專討,獨不複見於慶封之殺,何也?

 

曰:《春秋》之用辭,已明者去之,未明者著之。

 

今諸侯之不得專討,固已明矣。

 

而慶封之罪未有所見也,故稱楚子以伯討之,著其罪之宜死,以為天下大禁。

 

曰:人臣之行,貶主之位,亂國之臣,雖不篡殺,其罪皆宜死,比於此其云爾也。

 

《春秋》曰:「晉伐鮮虞。」

 

奚惡乎晉而同夷狄也?

 

曰:《春秋》尊禮而重信。

 

信重於地,禮尊於身。

 

何以知其然也?

 

宋伯姬疑禮而死於火,齊桓公疑信而虧其地,《春秋》賢而舉之,以為天下法,曰禮而信。

 

不答,施無不報,天之數也。

 

今我君臣同姓適女,女無良心,不符號。

 

有恐畏我,何其不夷狄也。

 

公子慶父之亂,魯危殆亡,而齊侯安之。

 

於彼無親,尚來擾我,如何與同姓而殘賊遇我。

 

《詩》云:「宛彼鳴鳩,翰飛戾天。

 

我心憂傷,念彼先人。

 

明發不味,有懷二人。」

 

人皆有此心也。

 

今晉不以同姓憂我,而強大厭我,我心望焉。

 

故言之不好。

 

謂之晉而已,婉辭也。

 

晉惡而不可親,公往而不敢到,乃人情耳。

 

君子何恥而稱公有疾也?

 

曰:惡無故自來。

 

君子不恥,內省不疚,何憂於誌,是已矣。

 

今《春秋》恥之者,昭公有以取之也。

 

臣陵其君,始於文而甚於昭。

 

公受亂陵夷,而無懼惕之心,囂囂然輕計妄討,犯大禮而取同姓,接不義而重自輕也。

 

人之言曰:「國家治,則四鄰賀;

 

國家亂,則四鄰散。」

 

是故季孫專其位,而大國莫之正。

 

出走八年,死乃得歸。

 

身亡子危,困之到也。

 

君子不恥其困,而恥其所以窮。

 

昭公難逢此時,敬不取同姓,諜到於是。

 

雖取同姓,能用孔子自輔,亦不到如是。

 

時難而治簡,行枉而無救,是其所以窮也。

 

春秋分十二世以為三等:有見,有聞,有傳聞。

 

有見三世,有聞四世,有傳聞五世。

 

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見也。

 

襄、成、文、宣,君子之所聞也。

 

僖、閔、莊、桓、隱,君子之所傳聞也。

 

所見六十一年,所聞八十五年,所傳聞九十六年。

 

於所見微其辭,於所聞痛其禍,於傳聞殺其恩,與情俱也。

 

是故逐季氏而言又雩,微其辭也。

 

子赤殺,弗忍書日,痛其禍也。

 

子般殺而書乙未,殺其恩也。

 

屈伸之志,詳略之文,皆應之。

 

吾以其近近而遠遠,親親而疏疏也,亦知其貴貴而賤賤,重重而輕輕也。

 

有知其厚厚而薄薄,善善而惡惡也,有知其陽陽而陰陰,白白而黑黑也。

 

百物皆有合偶,偶之合之,仇之匹之,善矣。

 

《詩》云:「成儀抑抑,德音秩秩。

 

無怨無惡,率由仇匹。」

 

此之謂也。

 

《春秋》,義之大者也。

 

視其溫辭,可以知其塞怨。

 

是故於外,道而不顯,於內,諱而不隱。

 

於尊亦然,於賢亦然。

 

此其別內外、差賢不肖而等尊卑也。

 

義不訕上,智不危身。

 

故遠者以義諱,近者以智畏。

 

畏與義兼,則世逾近而言逾謹矣。

 

此定哀之所以微其辭。

 

以故用則天下平,不用則安其身,《春秋》之道也。

 

《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

 

是故雖有巧手,弗循規矩,不能正方員。

 

雖有察耳,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

 

雖有知心,不覽先王,不能平天下。

 

亦天下之規矩六律已。

 

故聖者法天,賢者法聖,此其大數也。

 

得大數而治,失大數而亂,此治亂之分也。

 

所聞天下無二道,故聖人異治同理也。

 

古今通達,故先賢傳其法於後世也。

 

《春秋》之於世事也,善複古,譏易常,欲其法先王也。

 

然而介以一言曰:「王者必改製。」

 

自僻者得此以為辭,曰:古苟可循先王之道,何莫相因?

 

世迷是聞,以疑正道而信邪言,甚可患也。

 

答之曰:人有聞諸侯之君射《狸首》之樂者,於是自斷狸首,懸而射之,曰:安在於樂也!

 

此聞其名而不知其實者也。

 

今所謂新王必改製者,非改其道,非變其理,受命於天,易姓更王,非繼前王而王也。

 

若一因前製,修故業,而無有所改,是與繼前王而王者無以別。

 

受命之君,天之所大顯也。

 

事父者承意,事君者儀誌。

 

事天亦然。

 

今天大顯已,物襲所代而率與同,則不顯不明,非天誌。

 

故必徙居處、更稱號、改正朔、易服色者,無他焉,不敢不順天誌而明白顯也。

 

若夫大綱、人倫、道理、政治、教化、習俗、文義盡如故,亦何改哉?

 

故王者有改製之名,無易道之實。

 

孔子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乎!」

 

言其主堯之道而已。

 

此非不易之效與?

 

問者曰:物改而天授顯矣,其必更作樂,何也?

 

曰:樂異乎是。

 

製為應天改之,樂為應人作之。

 

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樂也。

 

是故大改製於初,所以明天命也。

 

更作樂於終,所以見天功也。

 

緣天下之所新樂而為之文曲,且以和政,且以同德。

 

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虛作樂。

 

樂者,盈於內而動發於外者也。

 

應其治時,製禮作樂以成之。

 

成者,本末質文皆以具矣。

 

是故作樂者必反天下之所始樂於己以為本。

 

舜時,民樂其昭堯之業也,故《韶》。

 

「韶」者,昭也。

 

禹之時,民樂其三聖相繼,故《夏》。

 

「夏」者,大也。

 

湯之時,民樂其救之於患害也,故《濩》。

 

「濩」者,救也。

 

文王之時,民樂其同師徵伐也,故《武》。

 

「武」者,伐也。

 

四者,天下同樂之,一也,其所同樂之端不可一也。

 

作樂之法,必反本之所樂。

 

所樂不同事,樂安得不世異?

 

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湯作《濩》而文王作《武》。

 

四樂殊名,則各順其民始樂於己也。

 

見其效矣。

 

《詩》云:「文王受命,有此武功。

 

既伐於崇,作邑於豐。」

 

樂之風也。

 

又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

 

當是時,紂為無道,諸侯大亂,民樂文王之怒而詠歌之也。

 

周人德已洽天下,反本以為樂,謂之《大武》,言民所始樂者武也云爾。

 

故凡樂者,作之於終,而名之以始,重本之義也。

 

此觀之,正朔、服色之改,受命應天製禮作樂之異,人心之動也。

 

二者離而複合,所為一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16:12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一


玉杯第二

《春秋》譏文公以喪取。

 

難者曰:「喪之法,不過三年。

 

三年之喪,二十五月。

 

今按經,文公乃四十一月方取。

 

取時無喪,出其法也久矣。

 

何以謂之喪取。」

 

曰:春秋之論事,莫重於誌。

 

今取必納幣,納幣之月在喪分,故謂之喪取也。

 

且文公以秋  祭,以冬納幣,皆失於太蚤。

 

《春秋》不譏其前,而顧譏其後,必以三年之喪,肌膚之情也。

 

雖從俗而不能終,猶宜未平於心。

 

今全無悼遠之志,反思念取事,是《春秋》之所甚疾也。

 

故譏不出三年於首而已,譏以喪取也。

 

不別先後,賤其無人心也。

 

緣此以論禮,禮之所重者在其誌。

 

誌敬而節具,則君子予之知禮。

 

誌和而音雅,則君子予之知樂。

 

誌哀而居約,則君子予之知喪。

 

故曰:非虛加之,重誌之謂也。

 

誌為質,物為文。

 

文著於質,質不居文,文安施質?

 

質文兩備,然後其禮成。

 

文質偏行,不得有我爾之名。

 

俱不能備而偏行之,寧有質而無文。

 

雖弗予能禮,尚少善之,介葛廬來是也。

 

有文無質,非直不子,乃少惡之,謂州公實來是也。

 

然則《春秋》之序道也,先質而後文,右誌而左物。

 

「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

 

推而前之,亦宜曰:朝云朝云,辭令云乎哉?

 

「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

 

引而後之,亦宜曰:喪云喪云,衣服云乎哉?

 

是故孔子立新王之道,明其貴誌以反和,見其好誠以滅偽。

 

其有繼周之弊,故若此也。

 

《春秋》之法,以人隨君,以君隨天。

 

一日不可無君,而猶三年稱子者,為君心之未當立也。

 

此非以人隨君耶?

 

孝子之心,三年不當。

 

三年不當而逾年即位者,與天數俱終始也。

 

此非以君隨天邪?

 

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義也。

 

《春秋》論十二世之事,人道浹而王道備。

 

法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相耿左右,以成文采。

 

其居參錯,非襲古也。

 

是故論《春秋》者,合而通之,緣而求之,五其比,偶其類,覽其緒,屠其贅,是以人道浹而王法立。

 

以為不然?

 

今夫天子逾年即位,諸侯於封內三年稱子,皆不在經也,而操之與在經無以異。

 

非無其辨也,有所見而經安受其贅也。

 

故能以比貫類、以辨付贅者,大得之矣。

 

人受命於天,有善善惡惡之性,可養而不可改,可豫而不可去,若形體之可肥 ,而不可得革也。

 

是故雖有到賢,能為君親含容其惡,不能為君親令無惡。

 

事親亦然,皆忠孝之極也。

 

非到賢安能如是?

 

父不父則子不子,君不君則臣不臣耳。

 

文公不能服喪,不時奉祭,不以三年,又以喪取,取於大夫,以卑宗廊,亂其群祖以逆先公。

 

小善無一,而大惡四五,故諸侯弗予盟,是惡惡之徵、不臣之效也。

 

出侮於外,人奪於內,無位之君也。

 

孔子曰:「政逮於大夫四世矣。」

 

蓋自文公以來之謂也。

 

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惡服人也,是故簡六藝以贍養之。

 

《詩》《書》具其志,《禮》《樂》純其養,《易》《春秋》明其知。

 

六學皆大,而各有所長。

 

《詩》道誌,故長於質。

 

《禮》製節,故長於文。

 

《樂》詠德,故長於風。

 

《書》著功,故長於事。

 

《易》本天地,故長於數。

 

《春秋》正是非,故長於治人。

 

能兼得其所長,而不能遍舉其詳也。

 

礦人主大節則知暗,大博則業厭。

 

二者異失同貶,其傷必到,不可不察也。

 

是故善為師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齊時蚤晚,任多少,適疾徐,造而勿趨,稽而勿苦,省其所為,而成其所湛,故力不勞而身大成。

 

《春秋》之好微與?

 

其貴誌也。

 

《春秋》修本末之義,達變故之應,通生死之志,遂人道之極者也。

 

是故君殺賊討,則善而書其誅。

 

若莫之討,則君不書葬,而賊不複見矣。

 

不書葬,以為無臣子也;

 

賊不複見,以其宜滅絕也。

 

今趙質弒君,四年之後,別牘複見,非《春秋》之常辭也。

 

古今之學者異而問之,曰:是弒君何以複見?

 

猶曰:賊未討,何以書葬?

 

何以書葬者,不宜書葬也而書葬。

 

何以複見者,亦不宜複見也而複見。

 

二者同貫,不得不相若也。

 

質之複見,直以赴問,而辨不親弒,非不當誅也。

 

則亦不得不謂悼公之書葬,直以赴問而辨不成弒,非不當罪也。

 

若是則《春秋》之說亂矣,豈可法哉。

 

無比而處之,誣辭也。

 

今視其比,皆不當死,何以誅之?

 

《春秋》赴問數百,應問數千,同留經中。

 

翻援比類,以發其端。

 

卒無妄言而得應於傳者。

 

今使外賊不可誅,故皆複見,而問曰此複見何也,言莫妄於是,何以得應乎?

 

故吾以其得應,知其問之不妄。

 

以其問之不妄,知質之獄不可不察也。

 

夫名為弒父而實免罪者,已有之矣;

 

亦有名為弒君,而罪不誅者。

 

逆而距之,不若徐而味之。

 

且吾語質有本,《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

 

此言物莫無鄰,察視其外,可以見其內也。

 

今案盾事而觀其心,願而不刑,合而信之,非篡弒之鄰也。

 

按盾辭號乎天,苟內不誠,安能如是?

 

是故訓其終始無弒之志。

 

掛惡謀者,過在不遂去,罪在不討賊而已。

 

臣之宜為君討賊也,猶子之宜為父嘗藥也。

 

子不嘗藥,故加之弒父;

 

臣不討賊,故加之弒君。

 

所以示天下廢臣子之節,其惡之大若此也。

 

故盾之不討賊,為弒君也,與止之不嘗藥為弒父無以異。

 

盾不宜誅,以此參之。

 

問者曰:夫謂之弒而有不誅,其論難知,非蒙之所能見也。

 

故赦止之罪,以傳明之。

 

盾不誅,無傳,何也?

 

曰:世亂義廢,背上不臣,篡弒覆君者多,而有明大惡之誅,誰言其誅。

 

故晉趙質、楚公子比皆不誅之文,而弗為傳,弗欲明之心也。

 

問者曰:人弒其君,重卿在而弗能討者,非一國也。

 

靈公弒,趙盾不在。

 

不在之與在,惡有厚薄。

 

《春秋》責在而不討賊者,弗擊臣子爾也。

 

責不在而不討賊者,乃加弒焉,何其責厚惡之薄、薄惡之厚也?

 

曰:《春秋》之道,視人所惑,為立說以大明之。

 

今趙盾賢而不遂於理,皆見其善,莫見其罪,故因其所賢而加之大惡,擊之重責,使人湛思而自省悟以反道。

 

曰:吁!

 

君臣之大義,父子之道,乃到乎此,此所由惡薄而責之厚也。

 

他國不討賊者,諸斗筲之民,何足數哉?

 

弗擊人數而已。

 

此所由惡厚而責薄也。

 

傳曰:輕為重,重為輕,非是之謂乎?

 

故公子比嫌可以立,趙盾嫌無臣責,許止嫌無子罪。

 

《春秋》為人不知惡而恬行不備也,是故重累責之,以矯枉世而直之。

 

矯者不過其正,弗能直。

 

知此而義異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17:32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二


竹林第三

《春秋》之常辭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國為禮,到 之戰,偏然反之,何也?

 

曰:《春秋》無通辭,從變而移。

 

今晉變而為夷狄,楚變而為君子,故移其辭以從其事。

 

夫莊王之舍鄭,有可貴之美,晉人不知其善,而欲擊之。

 

所救已解,如挑與之戰,此無善善之心,而輕救民之意也,是以賤之。

 

而不使得與賢者為禮。

 

秦穆侮蹇叔而大敗。

 

鄭文輕眾而喪師。

 

《春秋》之敬賢重民如是。

 

是故戰攻侵伐,雖數百起,必一二書,傷其害所重也。

 

問者曰:其書戰伐甚謹。

 

其惡戰伐無辭,何也?

 

曰:會同之事,大者主小;

 

戰伐之事,後者主先。

 

苟不惡,何為使起之者居下。

 

是其惡戰伐之且《春秋》之法,凶年不修舊,意在無苦民爾。

 

苦民尚惡之。

 

況傷民乎?

 

傷民尚痛之,況殺民乎?

 

故曰:凶年舊則譏。

 

造邑則諱。

 

是害民之小者,惡之小也;

 

害民之大者,惡之大也。

 

今戰伐之於民,其為害幾何?

 

考意而觀指,則《春秋》之所惡者,不任德而任力,驅民而殘賊之。

 

其所好者,設而勿用,仁義以服之也。

 

詩云:「弛其文德,洽此四國。」

 

《春秋》之所善也。

 

夫德不足以親近,而文不足以來遠,而斷斷以戰伐為之者,此固《春秋》之所甚疾已,皆非義也。

 

難者曰:《春秋》之書戰伐也,有惡有善也。

 

惡詐擊而善偏戰,奈何以《春秋》為無義戰而盡惡之也?

 

曰:凡《春秋》之記災異也,雖  有數莖,猶謂之無麥苗也。

 

今天下之大,三百年之久,戰攻侵攻不可勝數,而複 者有二焉。

 

是何以異於無麥苗之有數莖哉?

 

不足以難之,故謂之無義戰也。

 

以無義戰為不可,則無麥苗亦不可也;

 

以無麥苗為可,則無義戰亦可矣。

 

若《春秋》之於偏戰也,善其偏,不善其戰,有以效其然也。

 

《春秋》愛人,而戰者殺人,君子奚說善殺其所愛哉?

 

故《春秋》之於偏戰也,猶其於諸夏也。

 

引之魯,則謂之外;

 

引之夷狄,則謂之內。

 

比之詐戰,則謂之義;

 

比之不戰,則謂之不義。

 

故盟不如不盟。

 

然而有所謂善盟。

 

戰不如不戰,然而有所謂善戰。

 

不義之中有義,義之中有不義。

 

辭不能及,皆在於指,非精心達思者,其孰能知之。

 

《詩》云:「棠棣之華,偏其反而。

 

豈不爾思?

 

室是遠而。」

 

孔子曰:「未之思,夫何遠之有!」

 

由是觀之。

 

見其指者,不任其辭。

 

不任其辭,然後可與適道矣。

 

司馬子反為其君使。

 

廢君命,與敵情,從其所請,與宋平。

 

是內專政而外擅名也。

 

專政則輕君,擅名則不臣,而《春秋》大之,奚由哉?

 

曰:為其有慘怛之恩,不忍餓一國之民,使之相食。

 

推恩者遠之而大,為仁者自然而美。

 

今子反出己之心,矜宋之民,無計其閒,故大之也。

 

難者曰:《春秋》之法,卿不憂諸侯,政不在大夫。

 

子反為楚臣而恤宋民,是憂諸侯也;

 

不複其君而與敵平,是政在大夫也。

 

溴梁之盟,信在大夫,而諸侯刺之,為其奪君尊也。

 

平在大夫,亦奪君尊,而《春秋》大之,此所間也。

 

且《春秋》之義,臣有惡,擅名美。

 

故忠臣不諫,欲其由君出也。

 

《書》曰:「爾有嘉謀嘉猷,入告爾君於內,爾乃順之於外,曰:此謀此猷,惟我君之德。」

 

此為人臣之法也。

 

古之良大夫,其事君皆若是。

 

今子反去君近而不複,莊王可見而不告,皆以其解二國之難為不得已也。

 

奈其奪君名美何?

 

此所惑也。

 

曰:《春秋》之道,固有常有變,變用於變,常用於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

 

今諸子所稱,皆天下之常,雷同之義也。

 

子反之行,一曲之變。

 

獨修之意也。

 

夫目驚而體失其容,心驚而事有所忘,人之情也。

 

通於驚之情者,取其一美,不盡其失。

 

《詩》云:「采葑采菲,無以下體。」

 

此之謂也。

 

今子反往視宋,間人相食,大驚而哀之,不意之到於此也,是以心駭目動而違常禮。

 

禮者,庶於仁、文,質而成體者也。

 

今使人相食,大失其仁,安著其禮?

 

方救其質,奚恤其文?

 

《春秋》之辭,有所謂賤者,有賤乎賤者。

 

夫有賤乎賤者,則亦有貴乎貴者矣。

 

今讓者《春秋》之所貴。

 

雖然見人相食,驚人相爨,救之忘其讓,君子之道有貴於讓者也。

 

故說《春秋》者,無以平定之常義,疑變故之大則,義幾可諭矣。

 

《春秋》記天下之得失,而見所以然之故。

 

甚幽而明,無傳而著,不可不察也。

 

夫泰山之為大,弗察弗見,而況微渺者乎?

 

故案《春秋》而適往事,窮其端而視其故,得誌之君子,有喜之人,不可不慎也。

 

齊頃公親齊桓公之孫,國固廣大而地勢便利矣,又得霸主之余尊,而誌加於諸侯。

 

以此之故,難使會同,而易使驕奢。

 

即位九年,未嘗肯一與會同之事。

 

有怒魯衛之志,而不從諸侯於清丘、斷道。

 

春往伐魯,入其北郊,顧返伐衛,敗之新築。

 

當是時也,方乘勝而誌廣,大國往聘,慢而弗敬其使者。

 

晉魯懼怒,內悉其眾,外得黨與曹衛,四國相輔,大困之奸,獲齊頃公,  逄丑父。

 

深本頃公之所以大辱身,幾亡國,為天下笑,其端乃從懾魯勝衛起。

 

伐魯,魯不敢出,擊衛,大敗之,因得氣而無敵國以興患也。

 

故曰,得誌有喜,不可不戒。

 

此其效也。

 

自是之後,頃公恐懼,不聽聲樂,不飲酒食肉,內愛百姓,問疾吊霄,外敬諸侯。

 

從會與盟,卒終其身,國家安寧。

 

是福之本生於憂,而祝起於喜也。

 

嗚呼!

 

物之所由然,其於人切近,可不省邪?

 

逄丑父殺其身以生其君,何以不得謂知權?

 

丑父欺晉,祭仲許宋,俱枉正以存其君。

 

然而丑父之所為,難於祭仲,祭仲見賢而丑父猶見非,何也?

 

曰:是非難別者在此。

 

此其嫌疑相似而不同理者,不可不察。

 

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貴;

 

獲虜逃遁者,君子之所甚賤。

 

祭仲措其君於人所甚貴以生其君,故《春秋》以為知權而賢之。

 

丑父措其君於人所甚賤以生其君,《春秋》以為不知權而簡之。

 

其俱枉正以存君,相似也;

 

其使君榮之與使君辱,不同理。

 

故凡人之有為也,前枉而後義者,謂之中權,雖不能成,《春秋》善之,魯隱公、鄭祭仲是也。

 

前正而後有枉者,謂之邪道,雖能成之,《春秋》不愛,齊頃公、逄丑父是也。

 

夫冒大辱以生,其情無樂,故賢人不為也,而眾人疑焉。

 

《春秋》以為人之不知義而疑也,故示之以義,曰國滅君死之,正也。

 

正也者,正於天之為人性命也。

 

天之為人性命,使行仁義而羞可恥,非若鳥獸然,苟為生,苟為利而已。

 

是故《春秋》推天施而順人理,以到尊為不可以加於到辱大羞,故獲者絕之。

 

以到辱為亦不可以加於到尊大位,故難失位弗君也。

 

已反國複在位矣,而《春秋》猶有不君之辭,況其固然方獲而虜邪。

 

其於義也,非君定矣。

 

若非君,則丑父何權矣。

 

故欺三軍為大罪於晉,其免頃公為辱宗廟於齊,是以雖難而《春秋》不愛。

 

丑父大義,宜言於頃公曰:「君慢侮而怒諸侯,是失禮大矣。

 

今被大辱而弗能死,是無恥也而複重罪。

 

請俱死,無辱宗廟,無羞社稷。」

 

如此,雖陷其身,尚有廉名。

 

嘗此之時,死賢於生。

 

故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榮,正是之謂也。

 

由法論之,則丑父欺而不中權,忠而不中義,以為不然?

 

複察《春秋》。

 

《春秋》之序辭也,置王於春正之間,非日上奉天施而下正人,然後可以為王也云爾。

 

今善善惡惡,好榮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者也。

 

君子以天施之在人者聽之,則丑父弗忠也。

 

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恥。

 

有廉恥者,不生於大辱。

 

大辱莫甚於去南面之位而束獲為虜也。

 

曾子曰:「辱若可避,避之而已。

 

及其不可避,君子視死如歸。」

 

謂如頃公者也。

 

《春秋》曰:「鄭伐許。」

 

奚惡於鄭而夷狄之也?

 

曰:衛侯 卒,鄭師侵之,是伐喪也。

 

鄭與諸侯盟於蜀,以盟而歸,諸侯於是伐許,是叛盟也。

 

伐喪無義,叛盟無信,無信無義,故大惡之。

 

問者曰:「是君死,其子未逾年,有稱伯不子,法辭其罪何?

 

曰:先王之製,有大喪者,三年不呼其門,順其誌之不在事也。

 

《書》云:「高宗諒暗,三年不言。」

 

居喪之義也。

 

今縱不能如是,奈何其父卒未逾年即以喪舉兵也。

 

《春秋》以薄恩,且施失其子心,故不複得稱子,謂之鄭伯,以辱之也。

 

且其先君襄公伐喪叛盟,得罪諸侯,諸侯怒之未解,惡之未已。

 

繼其業者,宜務善以覆之,父伐人喪,子以喪伐人,父加不義於人,子施失恩於親,以犯中國,是父負故惡於前,己起大惡於後。

 

諸侯果怒而憎之,率而俱到,謀共擊之。

 

鄭乃恐懼,去楚而成蟲牢之盟是也。

 

楚與中國俠而擊之,鄭罷疲危亡,終身愁辜。

 

無義而敗,由輕心然。

 

孔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

 

知其為得失之大也,故敬而慎之。

 

今鄭伯既無子恩,又不熟計,舉兵不當,被患不窮,自取之也。

 

是以生不得稱子,去其義也;

 

死不得書葬,見其窮也。

 

有國者視此。

 

行身不放義,同事不審時,興事不審時,其何如此爾。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18:21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三


玉英第四

謂一元者,大始也。

 

知元年誌者,大人之所重,小人之所輕。

 

是故治國之端在正名。

 

名之正,興五世,五傳之外,美惡乃形,可謂得其真矣,非子路之所能見。

 

惟聖人能屬萬物於一,而擊之元也。

 

終不及本所從來而承之,不能遂其功。

 

是以《春秋》變一謂之元。

 

元,猶原也。

 

其義以隨天地終始也。

 

故人唯有終始也,而生不必應四時之變。

 

故元者為萬物之本。

 

而人之元在焉。

 

安在乎?

 

乃在乎天地之前。

 

故人雖生天氣及奉天氣者,不得與天元本、天元命而共違其所為也。

 

故春正月者,承天地之所為也。

 

繼天之所為而終之也。

 

其道相與共功持業。

 

安容言乃天地之元?

 

天地之元奚為於此惡施於人?

 

大其貫承意之理矣。

 

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諸侯之即位,以諸侯之即位正竟內之治。

 

五者俱正,而化大行。

 

非其位而即之,雖受之先君,《春秋》危之,宋繆公是也。

 

非其位,不受之先君,而自即之,《春秋》危之,吳王僚是也。

 

雖然,苟能行善得眾。

 

《春秋》弗危,衛侯晉以立書葬是也。

 

俱不宜立,而宋繆受之先君而危。

 

衛宣弗受先君而不危,以此見得眾心之為大安也。

 

故齊桓非直弗受之先君也。

 

乃率弗宜為君者而立,罪亦重矣。

 

然而知鞏懼,敬眾賢人,而以自覆蓋,知不背要盟以自湔浣也,遂為賢君,而霸諸侯。

 

使齊桓被惡而無此美,得免殺戮乃幸已,何霸之有!

 

魯桓忘其憂而禍逮其身。

 

齊桓憂其憂而立功名。

 

推而散之。

 

凡人有憂而不知憂者凶,有憂而深憂之者吉。

 

《易》曰:「複自道,何其咎。」

 

此之謂也。

 

匹夫之反道以除咎尚難,人主之反道以除咎甚易。

 

《詩》云:「德  如毛。」

 

言其易也。

 

公觀魚於棠,何?

 

惡也。

 

凡人之性,莫不善義,然而不能義者,利敗之也。

 

故君子終日言不及利,欲以勿言愧之而已,愧之以塞其源也。

 

夫處位動風化者,徒言利之名爾,猶惡之,況求利乎?

 

故天王使人求賻求金,皆為大惡而書。

 

今非直使人也,親自求之,是為甚惡。

 

譏何故言觀魚?

 

猶言觀社也,皆諱大惡之辭也。

 

《春秋》有經禮,有變禮。

 

為如安性平心者,經禮也。

 

至有於性,雖不安,於心,雖不平,於道,無以易之,此變禮也。

 

是故昏禮不稱主人,經禮也。

 

辭窮無稱,稱主人,變禮也。

 

天子三年然後稱王,經禮也。

 

有故則未三年而稱王,變禮也。

 

婦人無出境之事,經禮也。

 

母為子娶婦,奔喪父母,變禮也。

 

明乎經變之事,然後知輕重之分,可與適權矣。

 

難者曰:《春秋》事同者辭同。

 

此四者俱為變禮,而或達於經,或不達於經,何也?

 

曰:《春秋》理百物,辨品類,別嫌微。

 

修本未者也。

 

是故星墜謂之隕,螽附謂之雨,其所發之處不同,或降於天,或發於地,其辭不可同也。

 

今四者俱為變禮也同,而其所發亦不同。

 

或發於男,或發於女,其辭不可同也。

 

是或達於常,或達於變也。

 

桓之志無王,故不書王。

 

其誌欲立,故書即位。

 

書即位者,言其弒君兄也。

 

不書王者,以言其背天子。

 

是故隱不言立,桓不言王者,從其誌以見其事也。

 

從賢之志以達其義,從不肖之志以著其惡。

 

由此觀之,《春秋》之所善,善也,所不善,亦不善也,不可不兩省也。

 

經曰:「宋督弒其君與夷。」

 

《傳》言:「莊公馮殺之。」

 

不可及於經,何也?

 

曰:非不可及於經,其及之端眇,不足以類鉤之,故難知也。

 

《傳》曰:「臧孫許與晉卻克同時而聘乎齊。」

 

按經無有,豈不微哉。

 

不書其往而有避也。

 

今此《傳》言莊公馮,而於經不書,亦以有避也。

 

是以不書聘乎齊,避所羞也。

 

不書莊公馮殺,避所善也。

 

是故讓者《春秋》之所善。

 

宣公不與其子而與其弟,其弟亦不與子而反之兄子,雖不中法,皆有讓高,不可棄也。

 

故君子為之諱不居正之謂避,其後也亂。

 

移之宋督以存善誌。

 

若直書其篡,則宣繆之高滅,而善之無所見矣。

 

難者曰:為賢者諱,皆言之,為宣繆諱,獨弗言,何也?

 

曰:不成於賢也。

 

其為善不法,不可取,亦不可棄。

 

棄之則棄善誌也,取之則害王法。

 

故不棄亦不載,以竟見之而已。

 

苟誌於仁無惡,此之謂也。

 

器從名、地從主人之謂製。

 

權之端焉,不可不察也。

 

夫權雖反經,亦必在可以然之域。

 

不在可以然之域,故雖死亡,終弗為也,公子目夷是也。

 

故諸侯父子兄弟不宜立而立者,《春秋》視其國與宜立之君無以異也。

 

此皆在可以然之域也。

 

到於  取乎莒,以之為同居,目曰「莒人滅 ,此在不可以然之域也。

 

故諸侯在不可以然之域者,謂之大德,大德無逾閒者,謂正經。

 

諸侯在可以然之域者,謂之小德,小德出入可也。

 

權譎也,尚歸之以奉鉅經耳。

 

故《春秋》之道,博而要,詳而反一也。

 

公子目夷複其君,終不與國,祭仲已與,後改之,晉荀息死而不聽,衛曼姑拒而弗內,此四臣事異而同心,其義一也。

 

目夷之弗與,重宗廟。

 

祭仲與之,亦重宗廟。

 

荀息死之,貴先君之命。

 

曼姑拒之,亦貴先君之命民。

 

事雖相反,所為同,俱為重宗廟、貴先帝之命耳。

 

難者曰:公子目夷、祭仲之所以為者,皆存之事君,善之可矣。

 

荀息、曼姑非有此事也,而所欲恃者皆不宜立者,何以得載乎義?

 

曰:《春秋》之法,君立不宜立,不書,大夫立則書。

 

書之者,弗予大夫之得立不宜立者也。

 

不書,予君之得立之也。

 

君之立不宜立者,非也。

 

既立之,大夫奉之是也,荀息曼姑之所得為義也。

 

難紀季曰:《春秋》之法,大夫不得用地。

 

又曰:公子無去國之義。

 

又曰:君子不避外難。

 

紀季犯此三者,何以為賢?

 

賢臣故盜地以下敵,棄君以避難乎?

 

曰:賢者不為是。

 

是故托賢於紀季,以見季之弗為也。

 

紀季弗為而紀侯使之可知矣。

 

《春秋》之書事時,詭其實以有避也。

 

其書人時,易其名以有諱也。

 

故詭晉文得誌之實,以代諱避致王也。

 

詭莒子號謂之人,避隱公也。

 

易慶父之名謂之仲孫,變盛謂之成,諱大惡也。

 

然則說《春秋》者,入則詭辭,隨其委曲而後得之。

 

今紀季受命乎君而經書專,無善一名而文見賢,此皆詭辭,不可不察。

 

《春秋》之於所賢也,固順其誌而一其辭,章其義而褒其美。

 

今紀侯《春秋》之所貴也,是以聽其入齊之志,而詭其服罪之辭也,移之紀季。

 

故告  於齊者,實莊公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予臧孫辰。

 

以 入於齊者,實紀侯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與紀季。

 

所以詭之不同,其實一也。

 

難者曰:有國家者,人欲立之,固盡不聽,國滅君死之,正也,何賢乎紀侯?

 

曰:齊將複讎,紀侯自知力不加而誌距之,故謂其弟曰:「我宗廟之主,不可以不死也。

 

汝以  往,服罪於齊,請以立五廟,使我先君歲時有所依歸。」

 

率一國之眾,以衛九世之主。

 

襄公逐之不去,求之弗予,上下同心而俱死之。

 

故謂之大去。

 

《春秋》賢死義,且得眾心也,故為諱滅。

 

以為之諱,見其賢之也。

 

以其賢之也,見其中仁義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19:04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三


精華第五

《春秋》慎辭,謹於名倫等物者也。

 

是故小夷言伐而不得言戰,大夷言戰而不得言獲,中國言獲而不得言執,各有辭也。

 

有小夷避大夷而不得言戰,大夷避中國而不得言獲,中國避天子而不得言執,名倫弗予,嫌於相臣之辭也。

 

是故大小不逾等,貴賤如其倫,義之正也。

 

大雩者何?

 

旱祭也。

 

難者曰:大旱雩祭而請雨,大水鳴鼓而攻社,天地之所為,陰陽之所起也。

 

或請焉,或攻焉,何也?

 

曰:大旱,陽滅陰也。

 

陽滅陰者,尊厭卑也,固其義也,雖大甚,拜請之而已,敢有加也?

 

大水者,陰滅陽也。

 

陰滅陽者,卑勝尊也,日食亦然。

 

皆下犯上,以賤傷貴者,逆節也,故鳴鼓而攻之,朱絲而脅之,為其不義也。

 

此亦《春秋》之不畏強御也。

 

故變天地之位,正陰陽之序,直行其道而不忘其難,義之至也。

 

是故脅嚴社而不為不敬靈,出天王而不為不尊上,辭父之命而不為不承親,絕母之屬而不為不孝慈,義矣夫。

 

難者曰:《春秋》之法,大夫無遂事。

 

又曰: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

 

又曰:大夫以君命出,進退在大夫也。

 

又曰:聞喪徐行而不反也。

 

夫既曰無遂事矣,又曰專之可也。

 

既曰進退在大夫矣,又曰徐行而不反也。

 

若相悖然,是何謂也?

 

曰:四者各有所處。

 

得其處則皆是也,失其處,則皆非也。

 

《春秋》固有常義,又有應變。

 

無遂事者,謂平生安寧也。

 

專之可也者,謂救危除患也。

 

進退在大夫者,謂將率用兵也。

 

徐行不反者,謂不以親害尊,不以私妨公也。

 

此之謂將得其私,知其指。

 

故公子結受命往媵陳人之婦,於鄄。

 

道生事,從齊桓盟,《春秋》弗非,以為救莊公之危。

 

公子遂受命使京師,道生事之晉,《春秋》非之,以為是時僖公安寧無危。

 

故有危而不專救,謂之不忠;

 

無危而擅生事,是卑君也。

 

故此二臣俱生事,《春秋》有是有非,其義然也。

 

齊桓挾賢相之能,用大國之資,即位五年,不能致一諸侯。

 

於柯之盟,見其大信,一年而近國之君畢到,鄄幽之會是也。

 

其後二十年之間亦久矣,尚未能大合諸侯也。

 

至於救邢衛之事,見存亡繼絕之義,而明年遠國之君畢到,貫澤、陽谷之會是也。

 

故曰親近者不以言,召遠者不以使,此其效也。

 

其後矜功,振而自足,而不修德,故楚人滅弦而誌弗憂,江黃伐陳而不往救,損人之國而執其大夫,不救陳之患而責陳不納,不複安鄭,而必欲迫之以兵,功未良成而誌已滿矣。

 

故曰:「管仲之器小哉!」

 

此之謂也。

 

《春秋》之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誌。

 

誌邪者不待成,首惡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論輕。

 

是故逄丑父當 ,而轅濤涂不宜執,魯季子追慶父,而吳季子釋闔廬。

 

此四者罪同異論,其本殊也。

 

俱欺仨三軍,或死或不死;

 

俱弒君,或誅或不誅。

 

聽訟折獄,可無審耶!

 

故折獄而是也,理益明,教益行。

 

折獄而非也,暗理迷眾,與教相妨。

 

教,政之本也。

 

獄,政之末也。

 

其事異域,其用一也,不可不以相順,故君子重之也。

 

難晉事者曰:《春秋》之法,未逾年之君稱子,蓋人心之正也。

 

到裡克殺奚齊,避此正辭而稱君之子,何也?

 

曰:所聞《詩》無達詁,《易》無達佔,《春秋》無達辭,從變從義,而一以奉人。

 

仁人錄其同姓之禍,固宜異操。

 

晉,《春秋》之同姓也。

 

驪姬一謀而三君死之,天下之所共痛也。

 

本其所為為之者,蔽於所欲得位而不見其難也。

 

《春秋》疾其所蔽,故去其正辭,徒言君之子而已。

 

若謂奚齊曰:嘻嘻!

 

為大國君之子,富貴足矣,何必以兄之位為欲居之,以到此乎云爾。

 

錄所痛之辭也。

 

故痛之中有痛,無罪而受其死者,申生、奚齊、卓子是也。

 

惡之中有惡者,己立之,己殺之,不得如他臣之弒君者,齊公子商人是也。

 

故晉禍痛而齊禍重。

 

《春秋》傷痛而敦重,是以奪晉子繼位之辭與齊子成君之號,詳見之也。

 

古之人有言曰:不知來,視諸往。

 

今《春秋》之為學也,道往而明來者也。

 

然而其辭體天之微,故難知也。

 

弗能察,寂若無;

 

能察之,無物不在。

 

是故為《春秋》者,得一端而多連之,見一空而博貫之,則天下盡矣。

 

魯僖公以亂即位,而知親任季子。

 

季子無恙之時,內無臣下之亂,外無諸侯之患,行之二十年,國家安寧。

 

季子卒之後,魯不支鄰國之患,直乞師楚耳。

 

僖公之情非輒不肖而國衰益危者,何也?

 

以無季子也。

 

以魯人之若是也,亦知他國之皆若是也。

 

以他國之皆若是,亦知天下之皆若是也。

 

此之謂連而貫之。

 

故天下雖大,古今雖久,以是定矣。

 

以所任賢,謂之主尊國安。

 

所任非其人,謂之主卑國危。

 

萬世必然,無所疑也。

 

其在《易》曰:「鼎折足,覆公餗。」

 

夫鼎折足者,任非其人也。

 

覆公  者,國家傾也。

 

是故任非其人而國家不傾者,自古到今未嘗聞也。

 

故吾按《春秋》而觀成敗,乃切 於前世之興亡也。

 

任賢臣者,國家之興也。

 

夫知不足以知賢,無可奈何矣。

 

知之不能任,大者以死亡,小者以亂危,其若是何邪?

 

以莊公不知季子賢邪?

 

安知病將死,召而授以國政。

 

以殤公為不知孔父賢邪?

 

安知孔父死,己必死,趨而救之。

 

二主知皆足以知賢,而不決,不能任。

 

故魯莊以危,宋殤以弒。

 

使莊公早用季子,而宋殤素任孔父,尚將興鄰國,豈直免弒哉。

 

此吾所  而悲者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0:15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四


王道第六

《春秋》何貴乎元而言之?

 

元者,始也,言本正也。

 

道,王道也。

 

王者,人之始也。

 

王正則元氣和順、風雨時、景星見、黃龍下。

 

王不正則上變天,賊氣並見。

 

五帝三王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

 

什一而稅。

 

教以愛,使以忠,敬長老,親親而尊尊,不奪民時,使民不過歲三日。

 

民家給人足,無怨望忿怒之患,強弱之難,無讒賊妒疾之人。

 

民修德而美好,被發銜哺而游,不慕富貴,恥惡不犯。

 

父不哭子;

 

兄不哭弟。

 

毒蟲不螫,猛獸不搏,抵蟲不觸。

 

故天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風寸時,嘉禾興,鳳凰麒麟游於郊。

 

囹圄空虛,書衣裳而民不犯。

 

民情到樸而不文。

 

郊天祀地,秩山川,以時到,封於泰山,禪於梁父。

 

立明堂,宗祀先帝。

 

以祖配天,天下諸侯各以其職來祭。

 

貢土地所有,先以入宗廟,端冕盛服而後見先。

 

德恩之報,奉先之應也。

 

桀紂皆聖王之後,驕溢妄行。

 

侈宮室,廣苑囿,窮五采之變,極飭材之工,困野獸之足,竭山澤之列,食類惡之獸。

 

奪民財食,高雕文刻鏤之觀,盡金玉骨象之工,窮白黑之變。

 

深刑妄殺以陵下,聽鄭衛之音,充傾宮之志,靈虎  文采之獸。

 

以希見之意,嘗佞賜讒。

 

以糟為丘,以酒為池。

 

孤貧不養,殺聖賢而剖其心,生燔人聞其臭,剔孕婦見其化, 朝涉之足察其拇,殺梅伯以為醢,刑鬼侯之女取其環。

 

君臣畏恐,莫敢盡忠,紂愈自賢。

 

周發兵,不期會於孟津者八百諸侯,共誅紂,大亡天下。

 

《春秋》以為戒,曰:「蒲社災。」

 

周衰,天子微弱,諸侯力政,大夫專國,士專邑,不能行度製法文之禮。

 

諸侯背叛,莫修貢聘,奉獻天子。

 

臣弒其君,子弒其父,孽殺其宗,不能統理,更相伐銼以廣地。

 

以強相脅,不能製屬。

 

強奄弱,眾暴寡,富使貧,並兼無已。

 

臣下上僭,不能禁止。

 

日為之食,星  如雨,雨螽,沙鹿崩。

 

夏大雨水,冬大雨雪, 石於宋五,六 退飛。

 

霜不殺草,李梅實。

 

正月不雨,到於秋七月。

 

地震,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

 

書晦。

 

彗星見於東方,孛於大辰。

 

鸛鵒來巢,《春秋》異之。

 

以此見悖亂之徵。

 

孔子明得失,差貴賤,反王道之本。

 

譏天王以致太平。

 

刺惡譏微,不遣小大,善無細而不舉,惡無細而不去,進善誅惡,絕諸本而已矣。

 

天王使宰喧來歸惠公仲子之賜,刺不及事也。

 

天王伐鄭,譏親也,會王世子,譏微也。

 

祭公來逆王後,譏失也。

 

刺家父求車,武氏毛伯求賻金。

 

王人救衛。

 

王師敗於貿戎。

 

天王不養,出居於鄭,殺母弟,王室亂,不能及外,無以先天下,召衛侯不能致,遣子突徵衛不能絕,無駭滅極不能誅。

 

諸侯得以大亂,篡弒無已。

 

臣下上逼,僭擬天子。

 

諸侯強者行威,小國破滅。

 

晉到三侵周,與天王戰於貿戎而大敗之。

 

戎執凡伯於楚丘以歸。

 

諸侯本怨隨惡,發兵相破,夷人宗廟社稷,不能統理。

 

臣子強,到弒其君父。

 

法度廢而不複用,威武絕而不複行。

 

故鄭魯易地,晉文再致天子。

 

齊桓會王世子,擅封邢、衛、杞,橫行中國,意欲王天下。

 

魯舞八俏,北祭泰山,郊天祀地,如天子之為。

 

以此之故,弒君三十二,細惡不絕之所致也。

 

《春秋》立義:祭天地,諸侯祭社稷,諸山川不在封內不祭。

 

有天子在,諸侯不得專地,不得專封,不得專執天子之大夫,不得舞天子之樂,不得致天子之賦,不得適天子之貴。

 

君親無將,將而誅。

 

大夫不得廢置君命。

 

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立夫人以適不以妾。

 

親近以來遠,未有不先近而致遠者也。

 

故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言自近者始也。

 

諸侯來朝者得褒,邾妻儀父稱字,滕薛稱侯,荊得人,介葛盧得名。

 

內出言如,諸侯來日朝,大夫來日聘,王道之意也。

 

誅惡而不得遣細大,諸侯不得為匹夫興師,不得執天子之大夫,執天子之大夫與伐國同罪,執凡伯言伐。

 

獻八俏,諱八言六。

 

鄭魯易地,諱易言假。

 

晉文再致天子,諱致言狩。

 

桓公存邢、衛、杞,不見《春秋》,內心予之,行法絕而不予,止亂之道也,非諸侯所當為也。

 

《春秋》之義,臣不討賊,非臣也。

 

子不複仇,非子也。

 

故誅趙盾賊不討者,不書葬,臣子之誅也。

 

許世子止不嘗藥,而誅為弒父,楚公子比脅而立,而不免於死。

 

齊桓晉文擅封,致天子,誅亂、繼絕、存亡,侵伐會同,常為本主。

 

曰:桓公救中國,攘夷狄,卒服楚,晉文再致天子,皆止不誅,善其牧諸侯,奉獻天子而服周室,《春秋》予之為伯,誅意不誅辭之謂也。

 

魯隱之代桓立,祭仲之出忽立突,仇牧、孔父、荀息之死節,公子目夷不與楚國,此皆執權存國,行正世之義,守拳拳之心,《春秋》嘉氣義焉,故皆見之,複正之謂也。

 

夷狄邾妻人、牟人、葛人,為其天王崩而相朝聘也,此其誅也。

 

殺世子母弟直稱君,明失親親也。

 

魯季子之免罪,吳季子之讓國,明親親之恩也。

 

閽殺吳子餘祭,見刑人之不可近。

 

鄭伯  原卒於會,諱弒,痛強臣專君,君不得為善也。

 

衛人殺州吁,齊人殺無知,明君臣之義,守國之正也。

 

衛人立晉,美得眾也。

 

君將不言率師,重君之義也。

 

正月,公在楚,臣子思君,無一日無君之意也。

 

誅受令,恩衛葆,以正囹圉之平也。

 

言圍成,甲竿祠兵,以別迫脅之罪,誅意之法也。

 

作南門。

 

刻桷,丹楹,作雉門及兩觀。

 

築三台,新延廄,譏驕溢不恤下也。

 

故臧孫辰請  於齊,孔子曰:「君子為國,必有三年之積。

 

一年不熟乃請 ,失君之職也。

 

誅犯始者,省刑,絕惡疾始也。

 

大夫盟於澶淵,刺大夫之專政也。

 

諸侯會同,賢為主,賢賢也。

 

《春秋》紀纖芥之失,反之王道。

 

追古貴信,結言而已,不到用牲盟而後成約。

 

故曰:齊侯衛侯胥命於蒲。

 

《傳》曰:「古者不盟,結言而退。」

 

宋伯姬曰:「婦人夜出,傅母不在,不下堂。

 

曰:古者周公東徵,則西國怨。

 

桓公曰:「無貯粟,無鄣谷,無易樹子,無以妾為妻。」

 

宋襄公曰:「不鼓不成列,不厄人。」

 

莊王曰:「古者桿不穿,皮不蠹,則不出。」

 

君子篤於禮,薄於利,要其人不要其土,告從不赦,不祥。

 

強不陵弱。

 

齊頃公吊死視疾,孔父正色而立於朝,人莫過而致難乎其君,齊國佐不辱君命而尊齊侯,此《春秋》之救文以質也。

 

救文以質,見天下諸侯所以失其國者亦有焉。

 

潞子欲合中國之禮義,離乎夷狄,未合乎中國,所以亡也。

 

吳王夫差行強於越,臣人之主,妾人之妻,卒以自亡,宗廟夷,社稷滅。

 

其可痛也。

 

長王投死,於戲,豈不哀哉!

 

晉靈行無禮,處台上彈君臣,枝解宰人而棄之,漏陽處父之謀,使陽處父死。

 

及患趙盾之諫,欲殺之,卒為趙盾所弒。

 

晉獻公行逆理,殺世子申生以驪姬立奚齊、卓子,皆殺死,國大亂,四世乃定,幾為秦所滅,從驪姬起也。

 

楚平王行無度,殺伍子胥父兄。

 

蔡昭公朝之,因請其裘,昭公不與。

 

吳王非之。

 

舉兵加楚,大敗之。

 

君舍乎君室,大夫舍乎大夫室,妻楚王之母,貪暴之所致也。

 

晉厲公行暴道,殺無罪人,一朝而殺大臣三人。

 

明年,臣下畏恐,晉國殺之。

 

陳侯佗淫乎蔡,蔡人殺之。

 

古者諸侯出疆必具左右,備一師,以備不虞。

 

今陳侯恣以身出入民間,到死閭裡之庸,甚非人君之行也。

 

宋閔公矜婦人而心妒,與大夫萬博。

 

萬與魯莊公曰:「天下諸侯宜為君者,唯魯侯爾。」

 

閔公妒其言,曰:「此虜也,爾虜焉故。

 

魯侯之美惡乎到?」

 

萬怒,搏閔公絕  。

 

此以與臣博之過也。

 

古者人君立於陰,大夫立於陽,所以別位,明貴賤。

 

今與臣相對而博,置婦人在側,此君臣無別也。

 

故使萬稱他國卑閔公之意,閔公藉萬而身與之博,下君自置。

 

有辱之婦人之房,俱而矜婦人,獨得殺死之道也。

 

《春秋傳》曰:「大夫不適君。」

 

遠此逼也。

 

梁內役民無已。

 

其民不能堪,使民比地為伍,一家亡,五家殺刑。

 

其民曰:先亡者封,後亡者刑。

 

君者將使民以孝於父母,順於長老,守丘墓,承宗廟,世世祀其先。

 

今求財不足,行罰如將不勝,殺戮如屠,仇仇其民,魚爛而亡,國中盡空。

 

《春秋》曰:「梁亡。」

 

亡者自亡也,非人亡之也。

 

虞公貪財,不顧其難,愉耳悅目,受晉之璧、屈產之乘,假晉師道,還以自滅。

 

宗廟破毀,社稷不祀,身死不葬,貪財之所致也。

 

故《春秋》以此見物不空來,寶不虛出,自內出者,無匹不行,自外到者,無主不止,此其應也。

 

楚靈王行強乎陳蔡,意廣以武,不顧其行,虜所美,內罷其眾。

 

乾溪有物女,水盡則女見,水滿則不見。

 

靈王舉發其國而役,三年不罷,楚國大怨。

 

殺無罪臣成然,公子棄疾卒令靈王父子自殺而取其國。

 

虞不離津澤,農不去疇土,而民相愛也。

 

此非盈意之過耶?

 

魯莊公好宮室,一年三起台。

 

夫人內淫兩弟,國絕莫繼,為齊所存,夫人淫之過也。

 

妃匹貴妾,可不慎邪?

 

此皆內自強從心之敗己,見自強之敗,尚有正諫而不用,卒皆取亡。

 

曹羈諫其君曰:「戎眾以無義,君無自適。」

 

君不聽,果死戎寇。

 

伍子胥諫吳王,以為越不可不敢。

 

吳王不聽,到死伍子胥。

 

還九年,越果大滅吳國。

 

秦穆公將襲鄭,百裡、蹇叔諫曰:「千裡而襲人者,未有不亡者也。」

 

穆公不聽。

 

師果大敗  中,匹馬只輪無反者。

 

晉假道虞,虞公許之。

 

宮之奇諫曰:「唇亡齒寒,虞虢之相救,非相賜也。

 

君請勿許。」

 

虞公不聽,後虞果亡於晉。

 

《春秋》明此,存亡道可觀也。

 

觀乎蒲社,知驕溢之罰。

 

觀乎許田,知諸侯不得專封。

 

觀乎齊桓、晉文、宋襄、楚莊,知任賢奉上之功。

 

觀乎魯隱、祭仲、叔武、孔父、荀息、仇牧、吳季子、公子目夷,知忠臣之效。

 

觀乎楚公子比,知臣子之道,效死之義。

 

觀乎潞子,知無輔自詛之敗。

 

觀乎公在楚,知臣子之恩。

 

觀乎漏言,知忠道之絕。

 

觀乎獻六羽,知上下之差。

 

觀乎宋伯姬,知貞婦之信。

 

觀乎吳王夫差,知強陵弱。

 

觀乎晉獻公,知逆理近色之過。

 

觀乎楚昭王之伐蔡,知無義之反。

 

觀乎晉厲之妄殺無罪,知行暴之報。

 

觀乎陳佗宋閔,知妒淫之禍。

 

觀乎虞公、梁亡,知貪財枉法之窮。

 

觀乎楚靈,知苦民之壤。

 

觀乎魯莊之起台,知驕奢淫溢之失。

 

觀乎衛侯朔,知不即召之罪。

 

觀乎執凡伯,知犯上之法。

 

觀乎晉  缺之伐邾妻,知臣下作福之誅。

 

觀乎公子 ,知臣窺君之意。

 

觀乎世卿,知移權之敗。

 

故明王視於冥冥,聽於無聲,天覆地載,天下萬國,莫敢不悉靖春職受命者,不示臣下以知之到也。

 

故道同則不能相先,情同則不能相使,此其教也。

 

由此觀之,未有去人君之權,能製其勢者也;

 

未有貴賤無差,能全其位者也。

 

故君子慎之。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8#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1:03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五


滅國上第七

王者,民之所往。

 

君者,不失其群者也。

 

故能使萬民往之,而得天下之群者,無敵於天下。

 

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

 

小國德薄,不朝聘大國,不與諸侯會聚,孤特不相守,獨居不同群,遭難莫之救,所以亡也。

 

非獨公侯大人如此,生天地之間,根本微者,不可遭大風疾雨,立鑠消耗。

 

衛侯朔固事齊襄,而天下患之,虞虢並力,晉獻難之。

 

晉趙盾,一夫之士也,無尺寸之土,一介之眾也。

 

而靈公據霸主之余尊,而欲誅之,窮變極詐,詐盡力竭,祝大及身。

 

推盾之心,載小國之位,孰能亡之哉?

 

故伍子胥,一夫之士也,去楚干闔廬,遂得意於吳。

 

所托者誠是,何可御邪?

 

楚王髡托其國於子玉得臣,而天下畏之。

 

虞公托其國於宮之奇,晉獻患之。

 

及髡殺得臣,天下輕之,虞公不用宮之奇,晉獻亡之。

 

存亡之端,不可不知也。

 

諸侯見加以兵,逃遁奔走,到於滅亡而莫之救,平生之素行可見也。

 

隱代桓立,所謂僅存耳,使無駭帥師滅極,內無諫臣,外無諸侯之救;

 

載亦由是也,宋、蔡、衛國伐之,鄭因勘和而取之。

 

此無以異於遣重寶於道而莫之守,見者掇之也。

 

鄧、  失地而朝魯桓,鄧、彀 失地,不亦宜乎?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9#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1:33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五


滅國下第八

紀侯之所以滅者,乃九世之仇也。

 

一旦之言,危百世之嗣,故曰大去。

 

衛人侵成,鄭入成,及齊師圍成,三被大兵,終滅,莫之救,所恃者安在?

 

齊桓公欲行霸道,譚遂違命,故滅而奔莒。

 

不事大而事小,曹伯之所以戰死於位。

 

諸侯莫助憂者。

 

幽之會,齊桓數合諸侯,曹小,未嘗來也。

 

魯大國,幽之會,莊公不往。

 

戎人乃窺兵於濟西,由見魯孤獨而莫之救也。

 

此時大夫廢君命,專救危者。

 

魯莊公二十七年,齊桓為幽之會,衛人不來。

 

其明年,桓公怒而大敗之。

 

及伐山戎,張旗陳獲以驕諸侯。

 

於是魯一年三築台,亂臣比三起於內,夷狄之兵仍滅於外,衛滅之端,以失幽之會。

 

亂之本,存親內蔽。

 

邢未嘗會齊桓也,附晉又微,晉侯獲於韓而背之,淮之會是也。

 

齊桓卒,豎刁易牙之亂作。

 

邢與狄伐其同姓,取之。

 

其行如此,雖爾親,庸能親爾乎?

 

是君也,其滅於同姓,衛侯毀滅邢是也。

 

齊桓為幽之會,衛不到,桓怒而伐之。

 

狄滅之,桓憂而立之。

 

魯莊為柯之盟,劫汶陽,魯絕,桓立之。

 

邢杞未嘗朝聘,齊桓見其滅,率諸侯而立之,用心如此,豈不霸哉?

 

故以憂天下與之。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0#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2:14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五


隨本消息第九

顏淵死,子曰:「天喪予。」

 

子路死,子曰:「天祝予。」

 

西狩獲麟,曰:「吾道窮,吾道窮。」

 

三年,身隨而卒。

 

天命成敗,聖人知之,有所不能救,命矣夫。

 

先晉獻之卒,齊桓為葵丘之會,再致其集。

 

先齊孝未卒一年,魯僖乞師取 。

 

晉文之威,天子再致。

 

先卒一年,魯僖公之心,分而事齊。

 

文公不事晉。

 

先齊侯潘卒一年,文公如晉,衛侯鄭伯皆不期來。

 

齊侯已卒,諸侯果會晉大夫於新城。

 

魯昭公以事楚之故,晉人不入。

 

楚國強而得意,一年再會諸侯,伐強吳,為齊誅亂臣,遂滅厲。

 

魯得其威以滅  其明年,如晉,無河上之難。

 

先晉昭之卒一年,無難。

 

楚國內亂,臣弒君。

 

諸侯會於平丘,謀誅楚亂臣,昭公不得與盟,大夫見執。

 

吳大敗楚之黨六國於雞父。

 

公如晉而大辱,《春秋》為之諱而言有疾。

 

由此觀之,所行從不足恃,所事者不可不慎。

 

此亦存亡榮辱之要也。

 

先楚莊王卒之三年,晉滅赤狄潞氏及甲氏留吁。

 

先楚子審卒之三年,鄭服蕭魚。

 

晉侯周卒一年,先楚子昭卒之二年,與陳蔡伐鄭而大克。

 

其明年,楚屈建會諸侯而張中國。

 

卒之三年,諸夏之君朝於楚。

 

楚子卷繼之,四年而卒。

 

其國不為侵奪,而顧隆盛強大,中國不出年余,何也?

 

楚子昭蓋諸侯可者也,天下之疾其君者,皆赴  而乘之。

 

兵四五出,常以眾擊少,以專擊散,義之盡也。

 

先卒四五年,中國內乖,齊、晉、魯、衛之兵分守,大國襲小。

 

諸夏再會陳儀,齊不肯往。

 

吳在其南,而二君殺,中國在其北,而齊衛殺其君,慶封劫君亂國,石惡之徒聚而成群,衛據陳儀而為諼。

 

林父據戚而以畔,宋公殺其世子,魯大饑。

 

中國之行,亡國之跡也。

 

譬如於文宣之際,中國之君,五年之中五君殺。

 

以晉靈之行,使一大夫立於斐林,拱揖指揮,諸侯莫敢不出,此猶隰之有泮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1#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2:43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五


盟會要第十

至意雖難喻,蓋聖人者貴除天下之患。

 

貴除天下之患,故《春秋》重,而書天下之患遍矣。

 

以為本於見天下之所以致患,其意欲以除天下之患,何謂哉?

 

天下者無患,然後性可善;

 

性可善,然後清廉之化流;

 

清廉之化流,然後王道舉。

 

禮樂興,其心在此矣。

 

《傳》曰:諸侯相聚而盟。

 

君子修國曰:此將率為也哉。

 

是以君子以天下為憂也,患乃至於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細惡不絕之所致也。

 

辭已喻矣,故曰:立義以明尊卑之分,強干弱枝以明大小這職;

 

別嫌疑之行,以明正世之義;

 

采摭托意,以矯失禮。

 

善無小而不舉,無惡小而不去,以純其美。

 

別賢不肖以明其尊。

 

親近以來遠,因其國而容天下,名倫等物不失其理。

 

公心以是非,賞善誅惡而王澤洽,始於除患,正一而萬物備。

 

故曰大矣哉其號,兩言而管天下。

 

此之謂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3:14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五


正貫第十一

《春秋》,大義之所本耶?

 

六者之科,六者之旨之謂也。

 

然後援天端,布流物,而貫通其理,則事變散其辭矣。

 

故誌得失之所從生,而後差貴賤之所始矣。

 

論罪源深淺,定法誅,然後絕屬之分別矣。

 

立義定尊卑之序,而後君臣之職明矣。

 

載天下之賢方,表廉義之所在,則見複正焉耳。

 

幽隱不相逾,而近之則密矣。

 

而後萬變之應無窮者,故可施其用於人,而不悖其倫矣。

 

是以必明其統於施之宜,故知其氣矣,然後能食其誌也;

 

知其聲矣,而後能扶其精也。

 

知其行矣,而後能遂其形也;

 

知其物矣,然後能別其情也。

 

故倡而民和之,動而民隨之,是知引其天性所好,而厭其情之所憎者也。

 

如是則言雖約,說必布矣;

 

事雖小,功必大矣。

 

聲音盛化運於物,散人於理,德在天地,神明休集,並行而不竭,盈於四海而訟詠。

 

《書》曰:「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

 

乃是謂也。

 

故明於情性乃可與論為政,不然,雖勞無功。

 

夙夜是寢,思慮拳心,猶不能睹,故天下有非者。

 

三示當中孔子之所謂非,尚安知通哉!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3:49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五


十指第十二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文,天下之大,事變之博,無不有也。

 

雖然,大略之要有十指。

 

十指者,事之所擊也,王化之所由得流也。

 

舉事變見有重焉,一指也。

 

見事變之所至者,一指也。

 

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一指也。

 

強干弱枝,大本小末,一指也。

 

別嫌疑,異同類,一指也。

 

論賢才之義,別所長之能,一指也。

 

親近來遠,同民所欲,一指也。

 

承周文而反之質,一指也。

 

木生火,火為夏,天之端,一指也。

 

切刺譏之所罰,考變異之所加,天之端,一指也。

 

舉事變見有重焉,則百姓安矣。

 

見事變之所至者,則得失審矣。

 

因其所以至而治之,則事之本正矣。

 

強干弱枝,大本小末,則君臣之分明矣。

 

別嫌疑,異同類,則是非著矣。

 

論賢才之義,別所長之能,則百官序矣。

 

承周文而反之質,則化所務立矣。

 

親近來遠,同民所欲,則仁恩達矣。

 

木生火,火為夏,則陰陽四時之理相受而次矣。

 

切刺譏之所罰,考變異之所加,則天所欲為行矣。

 

統此而舉之,德澤廣大,衍溢於四海,陰陽和調,萬物靡不得其理矣。

 

說《春秋》者凡用是矣,此其法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4#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4:19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五


重政第十三

惟聖人能屬萬物於一而擊之元也,終不及本所從來而承之,不能遂其功。

 

是以《春秋》變一謂之元,元猶原也,其義以隨天地終始也。

 

故人惟有終始也而生,不必應四時之變,故元者為萬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

 

安在乎?

 

乃在乎天地之前。

 

故人雖生天氣及奉天氣者,不得與天元本、天元命而共達其所為也。

 

故春正月者,承天地之所為也,繼天之所為而終之也,其道相與共功持業,安容言乃天地之元。

 

天地之元奚為於此,惡施於人,大其貫承意之理矣。

 

能說鳥獸之類者,非聖人所欲說也。

 

聖人所欲說,在於說仁義而理之,知其分科條別,貫所附,是乃聖人之所貴而已矣。

 

不然,傳於眾辭,觀於眾物,說不急之言而以惑後進者,君子之所甚惡也。

 

奚以為哉?

 

聖人思慮不厭,書日繼之以夜,然後萬物察者,仁義矣。

 

由此言之,尚自為得之哉。

 

故曰:於乎!

 

為人師者,可無慎邪!

 

夫義出於經,經傳,大本也。

 

棄營勞心也,苦誌盡情,頭白齒落,尚不合自錄也哉?

 

人始生有大命,是其體也。

 

有變命存其間者,其政也。

 

政不齊則人有忿怒之志,若將施危難之中,而時有隨、遭者,神明之所接,絕續之符也。

 

亦有變其間,使之不齊如此,不可不省之,省之則重政之本矣。

 

進義誅惡絕之本,而以其施,此舉湯武同而有異。

 

湯武用之治往故。

 

《春秋》明得失,差貴賤,本之天。

 

王之所失天下者,使諸侯得以大亂之,說而後引而反之。

 

故曰博而明,深而切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5#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4:58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六


服製像第十四

天地之生萬物也以養人,故其可適者以養身體,其可威者以為容服,禮之所為同也。

 

劍之在左,青龍之象也。

 

刀之在右,白虎之象也。

 

韍之在前,朱鳥之象也.冠之在首,玄武之象也。

 

四者,人之盛飾也。

 

夫能通古今,別然不然,乃能服此也。

 

蓋玄武者,貌之最嚴有威者也,其像在後,其服反居首,武之至而不用矣。

 

聖人之所以超然,雖欲從之,末由也已。

 

夫執介冑而後能拒敵者,故非聖人之所貴也。

 

君子顯之於服,而勇武者消其誌於貌也矣。

 

故文德為貴,而威武為下,此天下之所以永全也。

 

於《春秋》何以言之?

 

孔父義形於色,而奸臣不敢容邪;

 

虞有宮之奇,而獻公為之不寐;

 

晉厲之強,中國以寢尸流血不已。

 

故武王克殷,裨冕而  笏。

 

虎賁之王說劍,安在勇猛必任武殺然後威。

 

是以君子所服為上矣,故望之儼然者,亦已至矣,豈可不察乎!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6#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5:25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六


二端第十五

《春秋》至意有二端,不本二端之所從起,亦未可與論 異也,小大微著之分也。

 

夫覽求微細於無端之處,誠知小之將為大也,微之將為著也。

 

吉凶未形,聖人所獨立也,雖欲從之,末由也已,此之謂也。

 

故王者受命,改正朔,不順數而往,必迎來而受之者,授受之義也。

 

故聖人能擊心於微而致之著也。

 

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諸侯之即位,以諸侯之即位正竟內之治,五者俱正而化大行。

 

故書日蝕、星隕、有蜮、地震、夏大雨水、冬大雨雹、隕霜不殺草、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有  鵒來巢,《春秋》異之,以此見悖亂之徵。

 

是小者不得大,微者不得著,雖甚末,亦一端。

 

孔子以此效之,吾所以貴微重始是也。

 

因惡夫推災異之象於前,然後圖安危禍亂於後者,非《春秋》之所甚貴也。

 

然而《春秋》舉之以為一端者,亦欲其省天譴而畏天威,內動於心誌,外見於事情,修身審己,明善心以反道者也,豈非貴微重始、慎終推效者哉!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5:47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六


符瑞第十六

有非力之所能致而自至者,西狩獲麟,受命之符是也。

 

然後托乎《春秋》正不正之間,而明改製之義。

 

一統乎天子,而加憂於天下之憂也,天下所患。

 

而欲以上通五帝,下極三王,以通百王之道,而隨天之終始,博得失之效,而考命象之為,極理以盡情性之宜,則天容遂矣。

 

百官同望異路,一之者在主,率之者在相。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8#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6:26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六


俞序第十七

仲尼之作春秋也,上探正天端,王公之位,萬物民之所欲,下明得失,起賢才,以待後聖。

 

故引史記,理往事,正是非,見王公。

 

史記十二公之間,皆衰世之事,故門人惑。

 

孔子曰:「吾因其行事而加乎王心焉。」

 

以為見之空言,不如行事博深切明。

 

故子貢、閔子、公肩子,言其切而為國家資也。

 

其為切而至於殺君亡國,奔走不得保社稷,其所以然,是皆不明於道,不覽於《春秋》也。

 

故衛子夏言,有國家者不可不學《春秋》,不學《春秋》,則無以見前後旁側之危,則不知國之大柄,君之重任也。

 

故或脅窮失國,搶殺於位,一朝至爾。

 

苟能述《春秋》之法,致行其道,豈徒除禍哉,乃堯舜之德也。

 

故世子曰:「功及子孫,光輝百世,聖人之德,莫美於恕。」

 

故予先言《春秋》詳己而異人,《春秋》之道,大得之則以王,小得之則以霸。

 

故曾子、子石霸王之道,皆本於仁。

 

仁,天心,故次以天心。

 

愛人之大者,莫大於思患而豫防之,故蔡得意於吳,魯得意於齊,而《春秋》皆不告,故次以言怨人不可邇,敵國不可狎,攘竊之國不可使久親,皆防患為民除患之意也。

 

不愛民之漸乃至於死亡,故言楚靈王晉厲公生弒於位,不仁之所致也。

 

故善宋襄公不厄人,不由其道而勝,不如由其道而敗,《春秋》貴之,將以變習俗而成王化也。

 

故子夏言《春秋》重人,諸譏皆本此。

 

或奢侈使人憤怨,或暴虐賊害人,終皆禍及身。

 

故子池言魯莊築台,丹楹刻桷,晉厲之刑刻意者,皆不得以壽終。

 

上奢侈,刑又急,皆不內恕,求備於人,故次以《春秋》緣人情,赦小過,而《傳》明之曰:「君子辭也。」

 

孔子明得失,見成敗,疾時世之不仁,失王道之體,故緣人情,赦小過,《傳》又明之曰:「君子辭也。」

 

孔子曰:「吾因行事,加吾王心焉。」

 

假其位號以正人倫,因其成敗以明順逆,故其所善,則桓文行之而遂,其所惡,則亂國行之終以敗,故始言大惡殺君亡國,終言赦小過,是亦始於麤粗,終於精微,教化流行,德澤大洽,天下之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而少過矣,亦譏二名之意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6:53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六


離合根第十八

天高其位而下其施,故為人主者,法天之行,是故內深藏,所以為神;

 

外博觀,所以為明也;

 

任群賢,所以為受成;

 

乃不自勞於事,所以為尊也;

 

凡愛群生,不以喜怒賞罰,所以為仁也。

 

故為人主者,以無為為道,以不私為寶。

 

立無為之位而乘備具之官,足不自動而相者導進,口不自言而擯者贊辭,心不自慮而群臣效當,故莫見其為之而功成矣。

 

此人主所以法天之行也。

 

為人臣者法地之道,暴其形,出其情以示人,高下、險易、堅耍、剛柔、肥  、美惡,累可就財也。

 

故其形宜不宜,可得而財也。

 

為人臣者比地貴信而悉見其情於主,主亦得而財之,故王道威而不失。

 

為人臣常竭情悉力而見其短長,使主上得而器使之,而猶地之竭竟其情也,故其形宜可得而財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0#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7:30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六


立元神第十九

君人者,國之元,發言動作,萬物之樞機。

 

樞機之發,榮辱之端也。

 

失之豪厘,駟不及追。

 

故為人君者,謹本詳始,敬小慎微,誌如死灰,安精養神,寂莫無為。

 

休形無見影,搶聲無出音,虛心下士,觀來察往。

 

謀於眾賢,考求眾人,得其心遍見其情,察其好惡,以參忠佞,考其往行,驗之於今,計其蓄積,受於先賢。

 

釋其讎怨,視其所爭,差其黨族,所依為臬,據位治人,用何為名,累日積久,何功不成。

 

可以內參外,可以小佔大,必知其實,是謂開闔。

 

君人者,國之本也。

 

夫為國,其化莫大於崇本,崇本則君化若神,不崇本則君無以兼人。

 

無以兼人,雖峻刑重誅,而民不從,是所謂驅國而棄之者也,患孰甚焉?

 

何謂本?

 

曰:天地人,萬物之本也。

 

天生之,地養之,人成之。

 

天生之以孝悌,地養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禮樂,三者相為手足,合以成禮,不可一無也。

 

無孝悌則亡其所以生,無衣食則亡其所以養,無禮樂,則亡其所以成也。

 

三者皆亡,則民如麋鹿,各從其欲,家自為俗。

 

父不能使子,君不能使臣,雖有城郭,名曰虛邑。

 

如此,其君枕塊而僵,莫之危而自危,莫之喪而自亡,是謂自然之罰。

 

自然之罰至,裹襲石室,分障險阻,猶不能逃之也。

 

明主賢君必於其信,是故肅慎三本。

 

郊祀致敬,共事祖禰,舉顯孝悌,表異孝行,所以奉天本也。

 

秉耒躬耕,采桑親蠶,墾草殖彀  ,開闢以足衣食,所以奉地本也。

 

立闢雍庠序,修孝悌敬讓,明以教化,感以禮樂,所以奉人本也。

 

三者皆奉,則民如子弟,不敢自專,邦如父母,不待恩而愛,不須嚴而使,雖野居露宿,厚於宮室。

 

如是者,其君安枕而臥,莫之助而自強,莫之綏而自安,是謂自然之賞。

 

自然之賞至,雖退讓委國而去,百姓襁負其子隨而君之,君亦不得離也。

 

故以德為國者,甘於飴蜜,固於膠漆,是以聖賢勉而崇本而不敢失也。

 

君人者,國之證也,不可先倡,感而後應。

 

故居倡之位而不行倡之勢,不居和之職而以和為德,常盡春下,故能為之上也。

 

體國之道,在於尊神。

 

尊者所以奉其政也,神者所以就其化也,故不尊不畏,不神不化。

 

夫欲為尊者在於任賢,欲為神者在於同心。

 

賢者備股肱則君尊嚴而國安,同心相承則變化若神,莫見其所為而功德成,是謂尊神也。

 

天積眾精以自剛,天序日月星辰以自光,聖人序爵祿以自明。

 

天所以剛者,非一精之力;

 

聖人所以強者,非一賢之德也。

 

故天道務盛其精,聖人務眾其賢。

 

盛其精而壹其陽,眾其賢而同其心。

 

壹其陽然後可以致其神,同其心然後可以致其功。

 

是以建治之術,貴得賢而同心。

 

為人君者,其要貴神。

 

神者,不可得而視也,不可得而聽也,是故親而不見其形,聽而不聞其聲。

 

聲之不聞,故莫得其響,不見其形,故莫得其影。

 

莫得其影則無以曲直也,莫得其響則無以清濁也。

 

無以曲直則其功不可得而敗,無以清濁則其名不可得而度也。

 

所謂不見其形者,非不見其進止之形也,言其所以進止不可得而見也。

 

所謂不聞其聲者,非不聞其號令之聲也,言其所以號令不可得而聞也。

 

不見不聞,是謂冥昏。

 

能冥則明,能昏則彰。

 

能冥能昏,是謂神人。

 

君貴居冥而明其位,處陰而向陽。

 

惡人見其情而欲知人之心,是故為人君者執無源之慮,行無端之事,以不求奪,以不問問。

 

吾以不求奪則我利矣,彼以不出出則彼費矣。

 

吾以不問問則我神矣,彼以不對對則彼情矣。

 

故終日問之,彼不知其所對,終日奪之,彼不知其所出。

 

吾則以明而彼不知其所亡。

 

故人臣居陽而為陰,人君居陰而為陽。

 

陰道尚形而露情,陽道無端而貴神。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9-29 05:43 , Processed in 0.171873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