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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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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7 19:13:0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春秋繁露 序


△《春秋繁露》•十七卷(永樂大典本)漢董仲舒撰。

 

繁或作蕃,蓋古字相通。

 

其立名之義不可解。

 

《中興館閣書目》謂繁露冕之所垂,有聯貫之象。

 

《春秋》比事屬辭,立名或取諸此。

 

亦以意為說也。

 

其書發揮《春秋》之旨多主《公羊》,而往往及陰陽五行。

 

考仲舒本傳,《繁露》、《玉杯》、《竹林》皆所著書名,而今本《玉杯》、《竹林》乃在此書之中,故《崇文總目》頗疑之,而程大昌攻之尤力。

 

今觀其文,雖未必全出仲舒,然中多根極理要之言,非後人所能依託也。

 

是書宋代已有四本,多寡不同。

 

至樓鑰所校,乃為定本。

 

鑰本原闕三篇,明人重刻,又闕第五十五篇及第五十六篇首三百九十八字,第七十五篇中一百七十九字,第四十八篇中二十四字,又第二十五篇顛倒一頁,遂不可讀。

 

其餘訛脫,不可勝舉。

 

蓋海內藏書之家,不見完本三四百年於茲矣。

 

今以《永樂大典》所存樓鑰本詳為勘訂,凡補一千一百二十一字,刪一百二十一字,改定一千八百二十九字。

 

神明煥然,頓還舊笈。

 

雖曰習見之書,實則絕無僅有之本也。

 

倘非幸遇聖朝右文稽古,使已湮舊籍復發幽光,則此十七卷者,竟終沈於蠹簡中矣,豈非萬世一遇哉!

 

(案:《春秋繁露》雖頗本《春秋》以立論,而無關《經》義者多,實《尚書大傳》、《詩外傳》之類。

 

向來列之經解中,非其實也。

 

今亦置之於《附錄》。)

 

──右“春秋類”一百十四部,一千八百三十八卷,《附錄》一部,十七卷,皆文淵閣著錄。

 

(案:《春秋》三《傳》,互有短長,世以範甯所論為允,甯實未究其所以然也。

 

《左氏》說《經》所謂“君子曰”者,往往不甚得《經》意。

 

然其失也,不過膚淺而已。

 

《公羊》、《穀梁》二家,鉤棘月日以為例,辨別名字以為褒貶,乃或至穿鑿而難通。

 

三家皆源出聖門,何其所見之異哉?

 

左氏親見國史,古人之始末具存,故據事而言,即其識有不逮者,亦不至大有所出入。

 

《公羊》、《穀梁》則前後經師,遞相附益,推尋於字句之間,故憑心而斷,各徇其意見之所偏也。

 

然則徵實跡者其失小,騁虛論者其失大矣。

 

後來諸家之是非,均持此斷之可也。

 

至於左氏文章,號為富豔,殘膏賸馥,沾溉無窮。

 

章沖聯合其始終,徐晉卿排比其對偶,後人接踵,編纂日多,而概乎無預於《經》義,則又非所貴焉。)


引用:http://www.ourartnet.com/Sikuquanshu/Jingku/Zhushu/Chunqiu/00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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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卷一


楚莊王第一

楚莊王殺陳夏徵舒,春秋貶其文,不予專討也。

 

靈王殺齊慶封,而直稱楚子,何也?

 

曰:莊王之行頤賢,而舒之罪重。

 

以賢君討重罪,其於人心善。

 

若不貶,孰知其非正經。

 

《春秋》常於其嫌得者,見其不得也。

 

是故齊桓不予專地而對,晉文不予致王而朝,楚莊弗予專殺而討。

 

三者不得,則諸侯之得,殆此矣。

 

此楚靈之所以稱子而討也。

 

《春秋》之辭,多所況,是文約而法明也。

 

問者曰:不予諸侯之專封,複見於陳蔡之滅。

 

不予諸侯之專討,獨不複見於慶封之殺,何也?

 

曰:《春秋》之用辭,已明者去之,未明者著之。

 

今諸侯之不得專討,固已明矣。

 

而慶封之罪未有所見也,故稱楚子以伯討之,著其罪之宜死,以為天下大禁。

 

曰:人臣之行,貶主之位,亂國之臣,雖不篡殺,其罪皆宜死,比於此其云爾也。

 

《春秋》曰:「晉伐鮮虞。」

 

奚惡乎晉而同夷狄也?

 

曰:《春秋》尊禮而重信。

 

信重於地,禮尊於身。

 

何以知其然也?

 

宋伯姬疑禮而死於火,齊桓公疑信而虧其地,《春秋》賢而舉之,以為天下法,曰禮而信。

 

不答,施無不報,天之數也。

 

今我君臣同姓適女,女無良心,不符號。

 

有恐畏我,何其不夷狄也。

 

公子慶父之亂,魯危殆亡,而齊侯安之。

 

於彼無親,尚來擾我,如何與同姓而殘賊遇我。

 

《詩》云:「宛彼鳴鳩,翰飛戾天。

 

我心憂傷,念彼先人。

 

明發不味,有懷二人。」

 

人皆有此心也。

 

今晉不以同姓憂我,而強大厭我,我心望焉。

 

故言之不好。

 

謂之晉而已,婉辭也。

 

晉惡而不可親,公往而不敢到,乃人情耳。

 

君子何恥而稱公有疾也?

 

曰:惡無故自來。

 

君子不恥,內省不疚,何憂於誌,是已矣。

 

今《春秋》恥之者,昭公有以取之也。

 

臣陵其君,始於文而甚於昭。

 

公受亂陵夷,而無懼惕之心,囂囂然輕計妄討,犯大禮而取同姓,接不義而重自輕也。

 

人之言曰:「國家治,則四鄰賀;

 

國家亂,則四鄰散。」

 

是故季孫專其位,而大國莫之正。

 

出走八年,死乃得歸。

 

身亡子危,困之到也。

 

君子不恥其困,而恥其所以窮。

 

昭公難逢此時,敬不取同姓,諜到於是。

 

雖取同姓,能用孔子自輔,亦不到如是。

 

時難而治簡,行枉而無救,是其所以窮也。

 

春秋分十二世以為三等:有見,有聞,有傳聞。

 

有見三世,有聞四世,有傳聞五世。

 

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見也。

 

襄、成、文、宣,君子之所聞也。

 

僖、閔、莊、桓、隱,君子之所傳聞也。

 

所見六十一年,所聞八十五年,所傳聞九十六年。

 

於所見微其辭,於所聞痛其禍,於傳聞殺其恩,與情俱也。

 

是故逐季氏而言又雩,微其辭也。

 

子赤殺,弗忍書日,痛其禍也。

 

子般殺而書乙未,殺其恩也。

 

屈伸之志,詳略之文,皆應之。

 

吾以其近近而遠遠,親親而疏疏也,亦知其貴貴而賤賤,重重而輕輕也。

 

有知其厚厚而薄薄,善善而惡惡也,有知其陽陽而陰陰,白白而黑黑也。

 

百物皆有合偶,偶之合之,仇之匹之,善矣。

 

《詩》云:「成儀抑抑,德音秩秩。

 

無怨無惡,率由仇匹。」

 

此之謂也。

 

《春秋》,義之大者也。

 

視其溫辭,可以知其塞怨。

 

是故於外,道而不顯,於內,諱而不隱。

 

於尊亦然,於賢亦然。

 

此其別內外、差賢不肖而等尊卑也。

 

義不訕上,智不危身。

 

故遠者以義諱,近者以智畏。

 

畏與義兼,則世逾近而言逾謹矣。

 

此定哀之所以微其辭。

 

以故用則天下平,不用則安其身,《春秋》之道也。

 

《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

 

是故雖有巧手,弗循規矩,不能正方員。

 

雖有察耳,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

 

雖有知心,不覽先王,不能平天下。

 

亦天下之規矩六律已。

 

故聖者法天,賢者法聖,此其大數也。

 

得大數而治,失大數而亂,此治亂之分也。

 

所聞天下無二道,故聖人異治同理也。

 

古今通達,故先賢傳其法於後世也。

 

《春秋》之於世事也,善複古,譏易常,欲其法先王也。

 

然而介以一言曰:「王者必改製。」

 

自僻者得此以為辭,曰:古苟可循先王之道,何莫相因?

 

世迷是聞,以疑正道而信邪言,甚可患也。

 

答之曰:人有聞諸侯之君射《狸首》之樂者,於是自斷狸首,懸而射之,曰:安在於樂也!

 

此聞其名而不知其實者也。

 

今所謂新王必改製者,非改其道,非變其理,受命於天,易姓更王,非繼前王而王也。

 

若一因前製,修故業,而無有所改,是與繼前王而王者無以別。

 

受命之君,天之所大顯也。

 

事父者承意,事君者儀誌。

 

事天亦然。

 

今天大顯已,物襲所代而率與同,則不顯不明,非天誌。

 

故必徙居處、更稱號、改正朔、易服色者,無他焉,不敢不順天誌而明白顯也。

 

若夫大綱、人倫、道理、政治、教化、習俗、文義盡如故,亦何改哉?

 

故王者有改製之名,無易道之實。

 

孔子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乎!」

 

言其主堯之道而已。

 

此非不易之效與?

 

問者曰:物改而天授顯矣,其必更作樂,何也?

 

曰:樂異乎是。

 

製為應天改之,樂為應人作之。

 

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樂也。

 

是故大改製於初,所以明天命也。

 

更作樂於終,所以見天功也。

 

緣天下之所新樂而為之文曲,且以和政,且以同德。

 

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虛作樂。

 

樂者,盈於內而動發於外者也。

 

應其治時,製禮作樂以成之。

 

成者,本末質文皆以具矣。

 

是故作樂者必反天下之所始樂於己以為本。

 

舜時,民樂其昭堯之業也,故《韶》。

 

「韶」者,昭也。

 

禹之時,民樂其三聖相繼,故《夏》。

 

「夏」者,大也。

 

湯之時,民樂其救之於患害也,故《濩》。

 

「濩」者,救也。

 

文王之時,民樂其同師徵伐也,故《武》。

 

「武」者,伐也。

 

四者,天下同樂之,一也,其所同樂之端不可一也。

 

作樂之法,必反本之所樂。

 

所樂不同事,樂安得不世異?

 

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湯作《濩》而文王作《武》。

 

四樂殊名,則各順其民始樂於己也。

 

見其效矣。

 

《詩》云:「文王受命,有此武功。

 

既伐於崇,作邑於豐。」

 

樂之風也。

 

又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

 

當是時,紂為無道,諸侯大亂,民樂文王之怒而詠歌之也。

 

周人德已洽天下,反本以為樂,謂之《大武》,言民所始樂者武也云爾。

 

故凡樂者,作之於終,而名之以始,重本之義也。

 

此觀之,正朔、服色之改,受命應天製禮作樂之異,人心之動也。

 

二者離而複合,所為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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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卷一


玉杯第二

《春秋》譏文公以喪取。

 

難者曰:「喪之法,不過三年。

 

三年之喪,二十五月。

 

今按經,文公乃四十一月方取。

 

取時無喪,出其法也久矣。

 

何以謂之喪取。」

 

曰:春秋之論事,莫重於誌。

 

今取必納幣,納幣之月在喪分,故謂之喪取也。

 

且文公以秋  祭,以冬納幣,皆失於太蚤。

 

《春秋》不譏其前,而顧譏其後,必以三年之喪,肌膚之情也。

 

雖從俗而不能終,猶宜未平於心。

 

今全無悼遠之志,反思念取事,是《春秋》之所甚疾也。

 

故譏不出三年於首而已,譏以喪取也。

 

不別先後,賤其無人心也。

 

緣此以論禮,禮之所重者在其誌。

 

誌敬而節具,則君子予之知禮。

 

誌和而音雅,則君子予之知樂。

 

誌哀而居約,則君子予之知喪。

 

故曰:非虛加之,重誌之謂也。

 

誌為質,物為文。

 

文著於質,質不居文,文安施質?

 

質文兩備,然後其禮成。

 

文質偏行,不得有我爾之名。

 

俱不能備而偏行之,寧有質而無文。

 

雖弗予能禮,尚少善之,介葛廬來是也。

 

有文無質,非直不子,乃少惡之,謂州公實來是也。

 

然則《春秋》之序道也,先質而後文,右誌而左物。

 

「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

 

推而前之,亦宜曰:朝云朝云,辭令云乎哉?

 

「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

 

引而後之,亦宜曰:喪云喪云,衣服云乎哉?

 

是故孔子立新王之道,明其貴誌以反和,見其好誠以滅偽。

 

其有繼周之弊,故若此也。

 

《春秋》之法,以人隨君,以君隨天。

 

一日不可無君,而猶三年稱子者,為君心之未當立也。

 

此非以人隨君耶?

 

孝子之心,三年不當。

 

三年不當而逾年即位者,與天數俱終始也。

 

此非以君隨天邪?

 

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義也。

 

《春秋》論十二世之事,人道浹而王道備。

 

法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相耿左右,以成文采。

 

其居參錯,非襲古也。

 

是故論《春秋》者,合而通之,緣而求之,五其比,偶其類,覽其緒,屠其贅,是以人道浹而王法立。

 

以為不然?

 

今夫天子逾年即位,諸侯於封內三年稱子,皆不在經也,而操之與在經無以異。

 

非無其辨也,有所見而經安受其贅也。

 

故能以比貫類、以辨付贅者,大得之矣。

 

人受命於天,有善善惡惡之性,可養而不可改,可豫而不可去,若形體之可肥 ,而不可得革也。

 

是故雖有到賢,能為君親含容其惡,不能為君親令無惡。

 

事親亦然,皆忠孝之極也。

 

非到賢安能如是?

 

父不父則子不子,君不君則臣不臣耳。

 

文公不能服喪,不時奉祭,不以三年,又以喪取,取於大夫,以卑宗廊,亂其群祖以逆先公。

 

小善無一,而大惡四五,故諸侯弗予盟,是惡惡之徵、不臣之效也。

 

出侮於外,人奪於內,無位之君也。

 

孔子曰:「政逮於大夫四世矣。」

 

蓋自文公以來之謂也。

 

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惡服人也,是故簡六藝以贍養之。

 

《詩》《書》具其志,《禮》《樂》純其養,《易》《春秋》明其知。

 

六學皆大,而各有所長。

 

《詩》道誌,故長於質。

 

《禮》製節,故長於文。

 

《樂》詠德,故長於風。

 

《書》著功,故長於事。

 

《易》本天地,故長於數。

 

《春秋》正是非,故長於治人。

 

能兼得其所長,而不能遍舉其詳也。

 

礦人主大節則知暗,大博則業厭。

 

二者異失同貶,其傷必到,不可不察也。

 

是故善為師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齊時蚤晚,任多少,適疾徐,造而勿趨,稽而勿苦,省其所為,而成其所湛,故力不勞而身大成。

 

《春秋》之好微與?

 

其貴誌也。

 

《春秋》修本末之義,達變故之應,通生死之志,遂人道之極者也。

 

是故君殺賊討,則善而書其誅。

 

若莫之討,則君不書葬,而賊不複見矣。

 

不書葬,以為無臣子也;

 

賊不複見,以其宜滅絕也。

 

今趙質弒君,四年之後,別牘複見,非《春秋》之常辭也。

 

古今之學者異而問之,曰:是弒君何以複見?

 

猶曰:賊未討,何以書葬?

 

何以書葬者,不宜書葬也而書葬。

 

何以複見者,亦不宜複見也而複見。

 

二者同貫,不得不相若也。

 

質之複見,直以赴問,而辨不親弒,非不當誅也。

 

則亦不得不謂悼公之書葬,直以赴問而辨不成弒,非不當罪也。

 

若是則《春秋》之說亂矣,豈可法哉。

 

無比而處之,誣辭也。

 

今視其比,皆不當死,何以誅之?

 

《春秋》赴問數百,應問數千,同留經中。

 

翻援比類,以發其端。

 

卒無妄言而得應於傳者。

 

今使外賊不可誅,故皆複見,而問曰此複見何也,言莫妄於是,何以得應乎?

 

故吾以其得應,知其問之不妄。

 

以其問之不妄,知質之獄不可不察也。

 

夫名為弒父而實免罪者,已有之矣;

 

亦有名為弒君,而罪不誅者。

 

逆而距之,不若徐而味之。

 

且吾語質有本,《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

 

此言物莫無鄰,察視其外,可以見其內也。

 

今案盾事而觀其心,願而不刑,合而信之,非篡弒之鄰也。

 

按盾辭號乎天,苟內不誠,安能如是?

 

是故訓其終始無弒之志。

 

掛惡謀者,過在不遂去,罪在不討賊而已。

 

臣之宜為君討賊也,猶子之宜為父嘗藥也。

 

子不嘗藥,故加之弒父;

 

臣不討賊,故加之弒君。

 

所以示天下廢臣子之節,其惡之大若此也。

 

故盾之不討賊,為弒君也,與止之不嘗藥為弒父無以異。

 

盾不宜誅,以此參之。

 

問者曰:夫謂之弒而有不誅,其論難知,非蒙之所能見也。

 

故赦止之罪,以傳明之。

 

盾不誅,無傳,何也?

 

曰:世亂義廢,背上不臣,篡弒覆君者多,而有明大惡之誅,誰言其誅。

 

故晉趙質、楚公子比皆不誅之文,而弗為傳,弗欲明之心也。

 

問者曰:人弒其君,重卿在而弗能討者,非一國也。

 

靈公弒,趙盾不在。

 

不在之與在,惡有厚薄。

 

《春秋》責在而不討賊者,弗擊臣子爾也。

 

責不在而不討賊者,乃加弒焉,何其責厚惡之薄、薄惡之厚也?

 

曰:《春秋》之道,視人所惑,為立說以大明之。

 

今趙盾賢而不遂於理,皆見其善,莫見其罪,故因其所賢而加之大惡,擊之重責,使人湛思而自省悟以反道。

 

曰:吁!

 

君臣之大義,父子之道,乃到乎此,此所由惡薄而責之厚也。

 

他國不討賊者,諸斗筲之民,何足數哉?

 

弗擊人數而已。

 

此所由惡厚而責薄也。

 

傳曰:輕為重,重為輕,非是之謂乎?

 

故公子比嫌可以立,趙盾嫌無臣責,許止嫌無子罪。

 

《春秋》為人不知惡而恬行不備也,是故重累責之,以矯枉世而直之。

 

矯者不過其正,弗能直。

 

知此而義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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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卷二


竹林第三

《春秋》之常辭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國為禮,到 之戰,偏然反之,何也?

 

曰:《春秋》無通辭,從變而移。

 

今晉變而為夷狄,楚變而為君子,故移其辭以從其事。

 

夫莊王之舍鄭,有可貴之美,晉人不知其善,而欲擊之。

 

所救已解,如挑與之戰,此無善善之心,而輕救民之意也,是以賤之。

 

而不使得與賢者為禮。

 

秦穆侮蹇叔而大敗。

 

鄭文輕眾而喪師。

 

《春秋》之敬賢重民如是。

 

是故戰攻侵伐,雖數百起,必一二書,傷其害所重也。

 

問者曰:其書戰伐甚謹。

 

其惡戰伐無辭,何也?

 

曰:會同之事,大者主小;

 

戰伐之事,後者主先。

 

苟不惡,何為使起之者居下。

 

是其惡戰伐之且《春秋》之法,凶年不修舊,意在無苦民爾。

 

苦民尚惡之。

 

況傷民乎?

 

傷民尚痛之,況殺民乎?

 

故曰:凶年舊則譏。

 

造邑則諱。

 

是害民之小者,惡之小也;

 

害民之大者,惡之大也。

 

今戰伐之於民,其為害幾何?

 

考意而觀指,則《春秋》之所惡者,不任德而任力,驅民而殘賊之。

 

其所好者,設而勿用,仁義以服之也。

 

詩云:「弛其文德,洽此四國。」

 

《春秋》之所善也。

 

夫德不足以親近,而文不足以來遠,而斷斷以戰伐為之者,此固《春秋》之所甚疾已,皆非義也。

 

難者曰:《春秋》之書戰伐也,有惡有善也。

 

惡詐擊而善偏戰,奈何以《春秋》為無義戰而盡惡之也?

 

曰:凡《春秋》之記災異也,雖  有數莖,猶謂之無麥苗也。

 

今天下之大,三百年之久,戰攻侵攻不可勝數,而複 者有二焉。

 

是何以異於無麥苗之有數莖哉?

 

不足以難之,故謂之無義戰也。

 

以無義戰為不可,則無麥苗亦不可也;

 

以無麥苗為可,則無義戰亦可矣。

 

若《春秋》之於偏戰也,善其偏,不善其戰,有以效其然也。

 

《春秋》愛人,而戰者殺人,君子奚說善殺其所愛哉?

 

故《春秋》之於偏戰也,猶其於諸夏也。

 

引之魯,則謂之外;

 

引之夷狄,則謂之內。

 

比之詐戰,則謂之義;

 

比之不戰,則謂之不義。

 

故盟不如不盟。

 

然而有所謂善盟。

 

戰不如不戰,然而有所謂善戰。

 

不義之中有義,義之中有不義。

 

辭不能及,皆在於指,非精心達思者,其孰能知之。

 

《詩》云:「棠棣之華,偏其反而。

 

豈不爾思?

 

室是遠而。」

 

孔子曰:「未之思,夫何遠之有!」

 

由是觀之。

 

見其指者,不任其辭。

 

不任其辭,然後可與適道矣。

 

司馬子反為其君使。

 

廢君命,與敵情,從其所請,與宋平。

 

是內專政而外擅名也。

 

專政則輕君,擅名則不臣,而《春秋》大之,奚由哉?

 

曰:為其有慘怛之恩,不忍餓一國之民,使之相食。

 

推恩者遠之而大,為仁者自然而美。

 

今子反出己之心,矜宋之民,無計其閒,故大之也。

 

難者曰:《春秋》之法,卿不憂諸侯,政不在大夫。

 

子反為楚臣而恤宋民,是憂諸侯也;

 

不複其君而與敵平,是政在大夫也。

 

溴梁之盟,信在大夫,而諸侯刺之,為其奪君尊也。

 

平在大夫,亦奪君尊,而《春秋》大之,此所間也。

 

且《春秋》之義,臣有惡,擅名美。

 

故忠臣不諫,欲其由君出也。

 

《書》曰:「爾有嘉謀嘉猷,入告爾君於內,爾乃順之於外,曰:此謀此猷,惟我君之德。」

 

此為人臣之法也。

 

古之良大夫,其事君皆若是。

 

今子反去君近而不複,莊王可見而不告,皆以其解二國之難為不得已也。

 

奈其奪君名美何?

 

此所惑也。

 

曰:《春秋》之道,固有常有變,變用於變,常用於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

 

今諸子所稱,皆天下之常,雷同之義也。

 

子反之行,一曲之變。

 

獨修之意也。

 

夫目驚而體失其容,心驚而事有所忘,人之情也。

 

通於驚之情者,取其一美,不盡其失。

 

《詩》云:「采葑采菲,無以下體。」

 

此之謂也。

 

今子反往視宋,間人相食,大驚而哀之,不意之到於此也,是以心駭目動而違常禮。

 

禮者,庶於仁、文,質而成體者也。

 

今使人相食,大失其仁,安著其禮?

 

方救其質,奚恤其文?

 

《春秋》之辭,有所謂賤者,有賤乎賤者。

 

夫有賤乎賤者,則亦有貴乎貴者矣。

 

今讓者《春秋》之所貴。

 

雖然見人相食,驚人相爨,救之忘其讓,君子之道有貴於讓者也。

 

故說《春秋》者,無以平定之常義,疑變故之大則,義幾可諭矣。

 

《春秋》記天下之得失,而見所以然之故。

 

甚幽而明,無傳而著,不可不察也。

 

夫泰山之為大,弗察弗見,而況微渺者乎?

 

故案《春秋》而適往事,窮其端而視其故,得誌之君子,有喜之人,不可不慎也。

 

齊頃公親齊桓公之孫,國固廣大而地勢便利矣,又得霸主之余尊,而誌加於諸侯。

 

以此之故,難使會同,而易使驕奢。

 

即位九年,未嘗肯一與會同之事。

 

有怒魯衛之志,而不從諸侯於清丘、斷道。

 

春往伐魯,入其北郊,顧返伐衛,敗之新築。

 

當是時也,方乘勝而誌廣,大國往聘,慢而弗敬其使者。

 

晉魯懼怒,內悉其眾,外得黨與曹衛,四國相輔,大困之奸,獲齊頃公,  逄丑父。

 

深本頃公之所以大辱身,幾亡國,為天下笑,其端乃從懾魯勝衛起。

 

伐魯,魯不敢出,擊衛,大敗之,因得氣而無敵國以興患也。

 

故曰,得誌有喜,不可不戒。

 

此其效也。

 

自是之後,頃公恐懼,不聽聲樂,不飲酒食肉,內愛百姓,問疾吊霄,外敬諸侯。

 

從會與盟,卒終其身,國家安寧。

 

是福之本生於憂,而祝起於喜也。

 

嗚呼!

 

物之所由然,其於人切近,可不省邪?

 

逄丑父殺其身以生其君,何以不得謂知權?

 

丑父欺晉,祭仲許宋,俱枉正以存其君。

 

然而丑父之所為,難於祭仲,祭仲見賢而丑父猶見非,何也?

 

曰:是非難別者在此。

 

此其嫌疑相似而不同理者,不可不察。

 

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貴;

 

獲虜逃遁者,君子之所甚賤。

 

祭仲措其君於人所甚貴以生其君,故《春秋》以為知權而賢之。

 

丑父措其君於人所甚賤以生其君,《春秋》以為不知權而簡之。

 

其俱枉正以存君,相似也;

 

其使君榮之與使君辱,不同理。

 

故凡人之有為也,前枉而後義者,謂之中權,雖不能成,《春秋》善之,魯隱公、鄭祭仲是也。

 

前正而後有枉者,謂之邪道,雖能成之,《春秋》不愛,齊頃公、逄丑父是也。

 

夫冒大辱以生,其情無樂,故賢人不為也,而眾人疑焉。

 

《春秋》以為人之不知義而疑也,故示之以義,曰國滅君死之,正也。

 

正也者,正於天之為人性命也。

 

天之為人性命,使行仁義而羞可恥,非若鳥獸然,苟為生,苟為利而已。

 

是故《春秋》推天施而順人理,以到尊為不可以加於到辱大羞,故獲者絕之。

 

以到辱為亦不可以加於到尊大位,故難失位弗君也。

 

已反國複在位矣,而《春秋》猶有不君之辭,況其固然方獲而虜邪。

 

其於義也,非君定矣。

 

若非君,則丑父何權矣。

 

故欺三軍為大罪於晉,其免頃公為辱宗廟於齊,是以雖難而《春秋》不愛。

 

丑父大義,宜言於頃公曰:「君慢侮而怒諸侯,是失禮大矣。

 

今被大辱而弗能死,是無恥也而複重罪。

 

請俱死,無辱宗廟,無羞社稷。」

 

如此,雖陷其身,尚有廉名。

 

嘗此之時,死賢於生。

 

故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榮,正是之謂也。

 

由法論之,則丑父欺而不中權,忠而不中義,以為不然?

 

複察《春秋》。

 

《春秋》之序辭也,置王於春正之間,非日上奉天施而下正人,然後可以為王也云爾。

 

今善善惡惡,好榮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者也。

 

君子以天施之在人者聽之,則丑父弗忠也。

 

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恥。

 

有廉恥者,不生於大辱。

 

大辱莫甚於去南面之位而束獲為虜也。

 

曾子曰:「辱若可避,避之而已。

 

及其不可避,君子視死如歸。」

 

謂如頃公者也。

 

《春秋》曰:「鄭伐許。」

 

奚惡於鄭而夷狄之也?

 

曰:衛侯 卒,鄭師侵之,是伐喪也。

 

鄭與諸侯盟於蜀,以盟而歸,諸侯於是伐許,是叛盟也。

 

伐喪無義,叛盟無信,無信無義,故大惡之。

 

問者曰:「是君死,其子未逾年,有稱伯不子,法辭其罪何?

 

曰:先王之製,有大喪者,三年不呼其門,順其誌之不在事也。

 

《書》云:「高宗諒暗,三年不言。」

 

居喪之義也。

 

今縱不能如是,奈何其父卒未逾年即以喪舉兵也。

 

《春秋》以薄恩,且施失其子心,故不複得稱子,謂之鄭伯,以辱之也。

 

且其先君襄公伐喪叛盟,得罪諸侯,諸侯怒之未解,惡之未已。

 

繼其業者,宜務善以覆之,父伐人喪,子以喪伐人,父加不義於人,子施失恩於親,以犯中國,是父負故惡於前,己起大惡於後。

 

諸侯果怒而憎之,率而俱到,謀共擊之。

 

鄭乃恐懼,去楚而成蟲牢之盟是也。

 

楚與中國俠而擊之,鄭罷疲危亡,終身愁辜。

 

無義而敗,由輕心然。

 

孔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

 

知其為得失之大也,故敬而慎之。

 

今鄭伯既無子恩,又不熟計,舉兵不當,被患不窮,自取之也。

 

是以生不得稱子,去其義也;

 

死不得書葬,見其窮也。

 

有國者視此。

 

行身不放義,同事不審時,興事不審時,其何如此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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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卷三


玉英第四

謂一元者,大始也。

 

知元年誌者,大人之所重,小人之所輕。

 

是故治國之端在正名。

 

名之正,興五世,五傳之外,美惡乃形,可謂得其真矣,非子路之所能見。

 

惟聖人能屬萬物於一,而擊之元也。

 

終不及本所從來而承之,不能遂其功。

 

是以《春秋》變一謂之元。

 

元,猶原也。

 

其義以隨天地終始也。

 

故人唯有終始也,而生不必應四時之變。

 

故元者為萬物之本。

 

而人之元在焉。

 

安在乎?

 

乃在乎天地之前。

 

故人雖生天氣及奉天氣者,不得與天元本、天元命而共違其所為也。

 

故春正月者,承天地之所為也。

 

繼天之所為而終之也。

 

其道相與共功持業。

 

安容言乃天地之元?

 

天地之元奚為於此惡施於人?

 

大其貫承意之理矣。

 

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諸侯之即位,以諸侯之即位正竟內之治。

 

五者俱正,而化大行。

 

非其位而即之,雖受之先君,《春秋》危之,宋繆公是也。

 

非其位,不受之先君,而自即之,《春秋》危之,吳王僚是也。

 

雖然,苟能行善得眾。

 

《春秋》弗危,衛侯晉以立書葬是也。

 

俱不宜立,而宋繆受之先君而危。

 

衛宣弗受先君而不危,以此見得眾心之為大安也。

 

故齊桓非直弗受之先君也。

 

乃率弗宜為君者而立,罪亦重矣。

 

然而知鞏懼,敬眾賢人,而以自覆蓋,知不背要盟以自湔浣也,遂為賢君,而霸諸侯。

 

使齊桓被惡而無此美,得免殺戮乃幸已,何霸之有!

 

魯桓忘其憂而禍逮其身。

 

齊桓憂其憂而立功名。

 

推而散之。

 

凡人有憂而不知憂者凶,有憂而深憂之者吉。

 

《易》曰:「複自道,何其咎。」

 

此之謂也。

 

匹夫之反道以除咎尚難,人主之反道以除咎甚易。

 

《詩》云:「德  如毛。」

 

言其易也。

 

公觀魚於棠,何?

 

惡也。

 

凡人之性,莫不善義,然而不能義者,利敗之也。

 

故君子終日言不及利,欲以勿言愧之而已,愧之以塞其源也。

 

夫處位動風化者,徒言利之名爾,猶惡之,況求利乎?

 

故天王使人求賻求金,皆為大惡而書。

 

今非直使人也,親自求之,是為甚惡。

 

譏何故言觀魚?

 

猶言觀社也,皆諱大惡之辭也。

 

《春秋》有經禮,有變禮。

 

為如安性平心者,經禮也。

 

至有於性,雖不安,於心,雖不平,於道,無以易之,此變禮也。

 

是故昏禮不稱主人,經禮也。

 

辭窮無稱,稱主人,變禮也。

 

天子三年然後稱王,經禮也。

 

有故則未三年而稱王,變禮也。

 

婦人無出境之事,經禮也。

 

母為子娶婦,奔喪父母,變禮也。

 

明乎經變之事,然後知輕重之分,可與適權矣。

 

難者曰:《春秋》事同者辭同。

 

此四者俱為變禮,而或達於經,或不達於經,何也?

 

曰:《春秋》理百物,辨品類,別嫌微。

 

修本未者也。

 

是故星墜謂之隕,螽附謂之雨,其所發之處不同,或降於天,或發於地,其辭不可同也。

 

今四者俱為變禮也同,而其所發亦不同。

 

或發於男,或發於女,其辭不可同也。

 

是或達於常,或達於變也。

 

桓之志無王,故不書王。

 

其誌欲立,故書即位。

 

書即位者,言其弒君兄也。

 

不書王者,以言其背天子。

 

是故隱不言立,桓不言王者,從其誌以見其事也。

 

從賢之志以達其義,從不肖之志以著其惡。

 

由此觀之,《春秋》之所善,善也,所不善,亦不善也,不可不兩省也。

 

經曰:「宋督弒其君與夷。」

 

《傳》言:「莊公馮殺之。」

 

不可及於經,何也?

 

曰:非不可及於經,其及之端眇,不足以類鉤之,故難知也。

 

《傳》曰:「臧孫許與晉卻克同時而聘乎齊。」

 

按經無有,豈不微哉。

 

不書其往而有避也。

 

今此《傳》言莊公馮,而於經不書,亦以有避也。

 

是以不書聘乎齊,避所羞也。

 

不書莊公馮殺,避所善也。

 

是故讓者《春秋》之所善。

 

宣公不與其子而與其弟,其弟亦不與子而反之兄子,雖不中法,皆有讓高,不可棄也。

 

故君子為之諱不居正之謂避,其後也亂。

 

移之宋督以存善誌。

 

若直書其篡,則宣繆之高滅,而善之無所見矣。

 

難者曰:為賢者諱,皆言之,為宣繆諱,獨弗言,何也?

 

曰:不成於賢也。

 

其為善不法,不可取,亦不可棄。

 

棄之則棄善誌也,取之則害王法。

 

故不棄亦不載,以竟見之而已。

 

苟誌於仁無惡,此之謂也。

 

器從名、地從主人之謂製。

 

權之端焉,不可不察也。

 

夫權雖反經,亦必在可以然之域。

 

不在可以然之域,故雖死亡,終弗為也,公子目夷是也。

 

故諸侯父子兄弟不宜立而立者,《春秋》視其國與宜立之君無以異也。

 

此皆在可以然之域也。

 

到於  取乎莒,以之為同居,目曰「莒人滅 ,此在不可以然之域也。

 

故諸侯在不可以然之域者,謂之大德,大德無逾閒者,謂正經。

 

諸侯在可以然之域者,謂之小德,小德出入可也。

 

權譎也,尚歸之以奉鉅經耳。

 

故《春秋》之道,博而要,詳而反一也。

 

公子目夷複其君,終不與國,祭仲已與,後改之,晉荀息死而不聽,衛曼姑拒而弗內,此四臣事異而同心,其義一也。

 

目夷之弗與,重宗廟。

 

祭仲與之,亦重宗廟。

 

荀息死之,貴先君之命。

 

曼姑拒之,亦貴先君之命民。

 

事雖相反,所為同,俱為重宗廟、貴先帝之命耳。

 

難者曰:公子目夷、祭仲之所以為者,皆存之事君,善之可矣。

 

荀息、曼姑非有此事也,而所欲恃者皆不宜立者,何以得載乎義?

 

曰:《春秋》之法,君立不宜立,不書,大夫立則書。

 

書之者,弗予大夫之得立不宜立者也。

 

不書,予君之得立之也。

 

君之立不宜立者,非也。

 

既立之,大夫奉之是也,荀息曼姑之所得為義也。

 

難紀季曰:《春秋》之法,大夫不得用地。

 

又曰:公子無去國之義。

 

又曰:君子不避外難。

 

紀季犯此三者,何以為賢?

 

賢臣故盜地以下敵,棄君以避難乎?

 

曰:賢者不為是。

 

是故托賢於紀季,以見季之弗為也。

 

紀季弗為而紀侯使之可知矣。

 

《春秋》之書事時,詭其實以有避也。

 

其書人時,易其名以有諱也。

 

故詭晉文得誌之實,以代諱避致王也。

 

詭莒子號謂之人,避隱公也。

 

易慶父之名謂之仲孫,變盛謂之成,諱大惡也。

 

然則說《春秋》者,入則詭辭,隨其委曲而後得之。

 

今紀季受命乎君而經書專,無善一名而文見賢,此皆詭辭,不可不察。

 

《春秋》之於所賢也,固順其誌而一其辭,章其義而褒其美。

 

今紀侯《春秋》之所貴也,是以聽其入齊之志,而詭其服罪之辭也,移之紀季。

 

故告  於齊者,實莊公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予臧孫辰。

 

以 入於齊者,實紀侯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與紀季。

 

所以詭之不同,其實一也。

 

難者曰:有國家者,人欲立之,固盡不聽,國滅君死之,正也,何賢乎紀侯?

 

曰:齊將複讎,紀侯自知力不加而誌距之,故謂其弟曰:「我宗廟之主,不可以不死也。

 

汝以  往,服罪於齊,請以立五廟,使我先君歲時有所依歸。」

 

率一國之眾,以衛九世之主。

 

襄公逐之不去,求之弗予,上下同心而俱死之。

 

故謂之大去。

 

《春秋》賢死義,且得眾心也,故為諱滅。

 

以為之諱,見其賢之也。

 

以其賢之也,見其中仁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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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卷三


精華第五

《春秋》慎辭,謹於名倫等物者也。

 

是故小夷言伐而不得言戰,大夷言戰而不得言獲,中國言獲而不得言執,各有辭也。

 

有小夷避大夷而不得言戰,大夷避中國而不得言獲,中國避天子而不得言執,名倫弗予,嫌於相臣之辭也。

 

是故大小不逾等,貴賤如其倫,義之正也。

 

大雩者何?

 

旱祭也。

 

難者曰:大旱雩祭而請雨,大水鳴鼓而攻社,天地之所為,陰陽之所起也。

 

或請焉,或攻焉,何也?

 

曰:大旱,陽滅陰也。

 

陽滅陰者,尊厭卑也,固其義也,雖大甚,拜請之而已,敢有加也?

 

大水者,陰滅陽也。

 

陰滅陽者,卑勝尊也,日食亦然。

 

皆下犯上,以賤傷貴者,逆節也,故鳴鼓而攻之,朱絲而脅之,為其不義也。

 

此亦《春秋》之不畏強御也。

 

故變天地之位,正陰陽之序,直行其道而不忘其難,義之至也。

 

是故脅嚴社而不為不敬靈,出天王而不為不尊上,辭父之命而不為不承親,絕母之屬而不為不孝慈,義矣夫。

 

難者曰:《春秋》之法,大夫無遂事。

 

又曰: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

 

又曰:大夫以君命出,進退在大夫也。

 

又曰:聞喪徐行而不反也。

 

夫既曰無遂事矣,又曰專之可也。

 

既曰進退在大夫矣,又曰徐行而不反也。

 

若相悖然,是何謂也?

 

曰:四者各有所處。

 

得其處則皆是也,失其處,則皆非也。

 

《春秋》固有常義,又有應變。

 

無遂事者,謂平生安寧也。

 

專之可也者,謂救危除患也。

 

進退在大夫者,謂將率用兵也。

 

徐行不反者,謂不以親害尊,不以私妨公也。

 

此之謂將得其私,知其指。

 

故公子結受命往媵陳人之婦,於鄄。

 

道生事,從齊桓盟,《春秋》弗非,以為救莊公之危。

 

公子遂受命使京師,道生事之晉,《春秋》非之,以為是時僖公安寧無危。

 

故有危而不專救,謂之不忠;

 

無危而擅生事,是卑君也。

 

故此二臣俱生事,《春秋》有是有非,其義然也。

 

齊桓挾賢相之能,用大國之資,即位五年,不能致一諸侯。

 

於柯之盟,見其大信,一年而近國之君畢到,鄄幽之會是也。

 

其後二十年之間亦久矣,尚未能大合諸侯也。

 

至於救邢衛之事,見存亡繼絕之義,而明年遠國之君畢到,貫澤、陽谷之會是也。

 

故曰親近者不以言,召遠者不以使,此其效也。

 

其後矜功,振而自足,而不修德,故楚人滅弦而誌弗憂,江黃伐陳而不往救,損人之國而執其大夫,不救陳之患而責陳不納,不複安鄭,而必欲迫之以兵,功未良成而誌已滿矣。

 

故曰:「管仲之器小哉!」

 

此之謂也。

 

《春秋》之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誌。

 

誌邪者不待成,首惡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論輕。

 

是故逄丑父當 ,而轅濤涂不宜執,魯季子追慶父,而吳季子釋闔廬。

 

此四者罪同異論,其本殊也。

 

俱欺仨三軍,或死或不死;

 

俱弒君,或誅或不誅。

 

聽訟折獄,可無審耶!

 

故折獄而是也,理益明,教益行。

 

折獄而非也,暗理迷眾,與教相妨。

 

教,政之本也。

 

獄,政之末也。

 

其事異域,其用一也,不可不以相順,故君子重之也。

 

難晉事者曰:《春秋》之法,未逾年之君稱子,蓋人心之正也。

 

到裡克殺奚齊,避此正辭而稱君之子,何也?

 

曰:所聞《詩》無達詁,《易》無達佔,《春秋》無達辭,從變從義,而一以奉人。

 

仁人錄其同姓之禍,固宜異操。

 

晉,《春秋》之同姓也。

 

驪姬一謀而三君死之,天下之所共痛也。

 

本其所為為之者,蔽於所欲得位而不見其難也。

 

《春秋》疾其所蔽,故去其正辭,徒言君之子而已。

 

若謂奚齊曰:嘻嘻!

 

為大國君之子,富貴足矣,何必以兄之位為欲居之,以到此乎云爾。

 

錄所痛之辭也。

 

故痛之中有痛,無罪而受其死者,申生、奚齊、卓子是也。

 

惡之中有惡者,己立之,己殺之,不得如他臣之弒君者,齊公子商人是也。

 

故晉禍痛而齊禍重。

 

《春秋》傷痛而敦重,是以奪晉子繼位之辭與齊子成君之號,詳見之也。

 

古之人有言曰:不知來,視諸往。

 

今《春秋》之為學也,道往而明來者也。

 

然而其辭體天之微,故難知也。

 

弗能察,寂若無;

 

能察之,無物不在。

 

是故為《春秋》者,得一端而多連之,見一空而博貫之,則天下盡矣。

 

魯僖公以亂即位,而知親任季子。

 

季子無恙之時,內無臣下之亂,外無諸侯之患,行之二十年,國家安寧。

 

季子卒之後,魯不支鄰國之患,直乞師楚耳。

 

僖公之情非輒不肖而國衰益危者,何也?

 

以無季子也。

 

以魯人之若是也,亦知他國之皆若是也。

 

以他國之皆若是,亦知天下之皆若是也。

 

此之謂連而貫之。

 

故天下雖大,古今雖久,以是定矣。

 

以所任賢,謂之主尊國安。

 

所任非其人,謂之主卑國危。

 

萬世必然,無所疑也。

 

其在《易》曰:「鼎折足,覆公餗。」

 

夫鼎折足者,任非其人也。

 

覆公  者,國家傾也。

 

是故任非其人而國家不傾者,自古到今未嘗聞也。

 

故吾按《春秋》而觀成敗,乃切 於前世之興亡也。

 

任賢臣者,國家之興也。

 

夫知不足以知賢,無可奈何矣。

 

知之不能任,大者以死亡,小者以亂危,其若是何邪?

 

以莊公不知季子賢邪?

 

安知病將死,召而授以國政。

 

以殤公為不知孔父賢邪?

 

安知孔父死,己必死,趨而救之。

 

二主知皆足以知賢,而不決,不能任。

 

故魯莊以危,宋殤以弒。

 

使莊公早用季子,而宋殤素任孔父,尚將興鄰國,豈直免弒哉。

 

此吾所  而悲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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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卷四


王道第六

《春秋》何貴乎元而言之?

 

元者,始也,言本正也。

 

道,王道也。

 

王者,人之始也。

 

王正則元氣和順、風雨時、景星見、黃龍下。

 

王不正則上變天,賊氣並見。

 

五帝三王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

 

什一而稅。

 

教以愛,使以忠,敬長老,親親而尊尊,不奪民時,使民不過歲三日。

 

民家給人足,無怨望忿怒之患,強弱之難,無讒賊妒疾之人。

 

民修德而美好,被發銜哺而游,不慕富貴,恥惡不犯。

 

父不哭子;

 

兄不哭弟。

 

毒蟲不螫,猛獸不搏,抵蟲不觸。

 

故天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風寸時,嘉禾興,鳳凰麒麟游於郊。

 

囹圄空虛,書衣裳而民不犯。

 

民情到樸而不文。

 

郊天祀地,秩山川,以時到,封於泰山,禪於梁父。

 

立明堂,宗祀先帝。

 

以祖配天,天下諸侯各以其職來祭。

 

貢土地所有,先以入宗廟,端冕盛服而後見先。

 

德恩之報,奉先之應也。

 

桀紂皆聖王之後,驕溢妄行。

 

侈宮室,廣苑囿,窮五采之變,極飭材之工,困野獸之足,竭山澤之列,食類惡之獸。

 

奪民財食,高雕文刻鏤之觀,盡金玉骨象之工,窮白黑之變。

 

深刑妄殺以陵下,聽鄭衛之音,充傾宮之志,靈虎  文采之獸。

 

以希見之意,嘗佞賜讒。

 

以糟為丘,以酒為池。

 

孤貧不養,殺聖賢而剖其心,生燔人聞其臭,剔孕婦見其化, 朝涉之足察其拇,殺梅伯以為醢,刑鬼侯之女取其環。

 

君臣畏恐,莫敢盡忠,紂愈自賢。

 

周發兵,不期會於孟津者八百諸侯,共誅紂,大亡天下。

 

《春秋》以為戒,曰:「蒲社災。」

 

周衰,天子微弱,諸侯力政,大夫專國,士專邑,不能行度製法文之禮。

 

諸侯背叛,莫修貢聘,奉獻天子。

 

臣弒其君,子弒其父,孽殺其宗,不能統理,更相伐銼以廣地。

 

以強相脅,不能製屬。

 

強奄弱,眾暴寡,富使貧,並兼無已。

 

臣下上僭,不能禁止。

 

日為之食,星  如雨,雨螽,沙鹿崩。

 

夏大雨水,冬大雨雪, 石於宋五,六 退飛。

 

霜不殺草,李梅實。

 

正月不雨,到於秋七月。

 

地震,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

 

書晦。

 

彗星見於東方,孛於大辰。

 

鸛鵒來巢,《春秋》異之。

 

以此見悖亂之徵。

 

孔子明得失,差貴賤,反王道之本。

 

譏天王以致太平。

 

刺惡譏微,不遣小大,善無細而不舉,惡無細而不去,進善誅惡,絕諸本而已矣。

 

天王使宰喧來歸惠公仲子之賜,刺不及事也。

 

天王伐鄭,譏親也,會王世子,譏微也。

 

祭公來逆王後,譏失也。

 

刺家父求車,武氏毛伯求賻金。

 

王人救衛。

 

王師敗於貿戎。

 

天王不養,出居於鄭,殺母弟,王室亂,不能及外,無以先天下,召衛侯不能致,遣子突徵衛不能絕,無駭滅極不能誅。

 

諸侯得以大亂,篡弒無已。

 

臣下上逼,僭擬天子。

 

諸侯強者行威,小國破滅。

 

晉到三侵周,與天王戰於貿戎而大敗之。

 

戎執凡伯於楚丘以歸。

 

諸侯本怨隨惡,發兵相破,夷人宗廟社稷,不能統理。

 

臣子強,到弒其君父。

 

法度廢而不複用,威武絕而不複行。

 

故鄭魯易地,晉文再致天子。

 

齊桓會王世子,擅封邢、衛、杞,橫行中國,意欲王天下。

 

魯舞八俏,北祭泰山,郊天祀地,如天子之為。

 

以此之故,弒君三十二,細惡不絕之所致也。

 

《春秋》立義:祭天地,諸侯祭社稷,諸山川不在封內不祭。

 

有天子在,諸侯不得專地,不得專封,不得專執天子之大夫,不得舞天子之樂,不得致天子之賦,不得適天子之貴。

 

君親無將,將而誅。

 

大夫不得廢置君命。

 

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立夫人以適不以妾。

 

親近以來遠,未有不先近而致遠者也。

 

故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言自近者始也。

 

諸侯來朝者得褒,邾妻儀父稱字,滕薛稱侯,荊得人,介葛盧得名。

 

內出言如,諸侯來日朝,大夫來日聘,王道之意也。

 

誅惡而不得遣細大,諸侯不得為匹夫興師,不得執天子之大夫,執天子之大夫與伐國同罪,執凡伯言伐。

 

獻八俏,諱八言六。

 

鄭魯易地,諱易言假。

 

晉文再致天子,諱致言狩。

 

桓公存邢、衛、杞,不見《春秋》,內心予之,行法絕而不予,止亂之道也,非諸侯所當為也。

 

《春秋》之義,臣不討賊,非臣也。

 

子不複仇,非子也。

 

故誅趙盾賊不討者,不書葬,臣子之誅也。

 

許世子止不嘗藥,而誅為弒父,楚公子比脅而立,而不免於死。

 

齊桓晉文擅封,致天子,誅亂、繼絕、存亡,侵伐會同,常為本主。

 

曰:桓公救中國,攘夷狄,卒服楚,晉文再致天子,皆止不誅,善其牧諸侯,奉獻天子而服周室,《春秋》予之為伯,誅意不誅辭之謂也。

 

魯隱之代桓立,祭仲之出忽立突,仇牧、孔父、荀息之死節,公子目夷不與楚國,此皆執權存國,行正世之義,守拳拳之心,《春秋》嘉氣義焉,故皆見之,複正之謂也。

 

夷狄邾妻人、牟人、葛人,為其天王崩而相朝聘也,此其誅也。

 

殺世子母弟直稱君,明失親親也。

 

魯季子之免罪,吳季子之讓國,明親親之恩也。

 

閽殺吳子餘祭,見刑人之不可近。

 

鄭伯  原卒於會,諱弒,痛強臣專君,君不得為善也。

 

衛人殺州吁,齊人殺無知,明君臣之義,守國之正也。

 

衛人立晉,美得眾也。

 

君將不言率師,重君之義也。

 

正月,公在楚,臣子思君,無一日無君之意也。

 

誅受令,恩衛葆,以正囹圉之平也。

 

言圍成,甲竿祠兵,以別迫脅之罪,誅意之法也。

 

作南門。

 

刻桷,丹楹,作雉門及兩觀。

 

築三台,新延廄,譏驕溢不恤下也。

 

故臧孫辰請  於齊,孔子曰:「君子為國,必有三年之積。

 

一年不熟乃請 ,失君之職也。

 

誅犯始者,省刑,絕惡疾始也。

 

大夫盟於澶淵,刺大夫之專政也。

 

諸侯會同,賢為主,賢賢也。

 

《春秋》紀纖芥之失,反之王道。

 

追古貴信,結言而已,不到用牲盟而後成約。

 

故曰:齊侯衛侯胥命於蒲。

 

《傳》曰:「古者不盟,結言而退。」

 

宋伯姬曰:「婦人夜出,傅母不在,不下堂。

 

曰:古者周公東徵,則西國怨。

 

桓公曰:「無貯粟,無鄣谷,無易樹子,無以妾為妻。」

 

宋襄公曰:「不鼓不成列,不厄人。」

 

莊王曰:「古者桿不穿,皮不蠹,則不出。」

 

君子篤於禮,薄於利,要其人不要其土,告從不赦,不祥。

 

強不陵弱。

 

齊頃公吊死視疾,孔父正色而立於朝,人莫過而致難乎其君,齊國佐不辱君命而尊齊侯,此《春秋》之救文以質也。

 

救文以質,見天下諸侯所以失其國者亦有焉。

 

潞子欲合中國之禮義,離乎夷狄,未合乎中國,所以亡也。

 

吳王夫差行強於越,臣人之主,妾人之妻,卒以自亡,宗廟夷,社稷滅。

 

其可痛也。

 

長王投死,於戲,豈不哀哉!

 

晉靈行無禮,處台上彈君臣,枝解宰人而棄之,漏陽處父之謀,使陽處父死。

 

及患趙盾之諫,欲殺之,卒為趙盾所弒。

 

晉獻公行逆理,殺世子申生以驪姬立奚齊、卓子,皆殺死,國大亂,四世乃定,幾為秦所滅,從驪姬起也。

 

楚平王行無度,殺伍子胥父兄。

 

蔡昭公朝之,因請其裘,昭公不與。

 

吳王非之。

 

舉兵加楚,大敗之。

 

君舍乎君室,大夫舍乎大夫室,妻楚王之母,貪暴之所致也。

 

晉厲公行暴道,殺無罪人,一朝而殺大臣三人。

 

明年,臣下畏恐,晉國殺之。

 

陳侯佗淫乎蔡,蔡人殺之。

 

古者諸侯出疆必具左右,備一師,以備不虞。

 

今陳侯恣以身出入民間,到死閭裡之庸,甚非人君之行也。

 

宋閔公矜婦人而心妒,與大夫萬博。

 

萬與魯莊公曰:「天下諸侯宜為君者,唯魯侯爾。」

 

閔公妒其言,曰:「此虜也,爾虜焉故。

 

魯侯之美惡乎到?」

 

萬怒,搏閔公絕  。

 

此以與臣博之過也。

 

古者人君立於陰,大夫立於陽,所以別位,明貴賤。

 

今與臣相對而博,置婦人在側,此君臣無別也。

 

故使萬稱他國卑閔公之意,閔公藉萬而身與之博,下君自置。

 

有辱之婦人之房,俱而矜婦人,獨得殺死之道也。

 

《春秋傳》曰:「大夫不適君。」

 

遠此逼也。

 

梁內役民無已。

 

其民不能堪,使民比地為伍,一家亡,五家殺刑。

 

其民曰:先亡者封,後亡者刑。

 

君者將使民以孝於父母,順於長老,守丘墓,承宗廟,世世祀其先。

 

今求財不足,行罰如將不勝,殺戮如屠,仇仇其民,魚爛而亡,國中盡空。

 

《春秋》曰:「梁亡。」

 

亡者自亡也,非人亡之也。

 

虞公貪財,不顧其難,愉耳悅目,受晉之璧、屈產之乘,假晉師道,還以自滅。

 

宗廟破毀,社稷不祀,身死不葬,貪財之所致也。

 

故《春秋》以此見物不空來,寶不虛出,自內出者,無匹不行,自外到者,無主不止,此其應也。

 

楚靈王行強乎陳蔡,意廣以武,不顧其行,虜所美,內罷其眾。

 

乾溪有物女,水盡則女見,水滿則不見。

 

靈王舉發其國而役,三年不罷,楚國大怨。

 

殺無罪臣成然,公子棄疾卒令靈王父子自殺而取其國。

 

虞不離津澤,農不去疇土,而民相愛也。

 

此非盈意之過耶?

 

魯莊公好宮室,一年三起台。

 

夫人內淫兩弟,國絕莫繼,為齊所存,夫人淫之過也。

 

妃匹貴妾,可不慎邪?

 

此皆內自強從心之敗己,見自強之敗,尚有正諫而不用,卒皆取亡。

 

曹羈諫其君曰:「戎眾以無義,君無自適。」

 

君不聽,果死戎寇。

 

伍子胥諫吳王,以為越不可不敢。

 

吳王不聽,到死伍子胥。

 

還九年,越果大滅吳國。

 

秦穆公將襲鄭,百裡、蹇叔諫曰:「千裡而襲人者,未有不亡者也。」

 

穆公不聽。

 

師果大敗  中,匹馬只輪無反者。

 

晉假道虞,虞公許之。

 

宮之奇諫曰:「唇亡齒寒,虞虢之相救,非相賜也。

 

君請勿許。」

 

虞公不聽,後虞果亡於晉。

 

《春秋》明此,存亡道可觀也。

 

觀乎蒲社,知驕溢之罰。

 

觀乎許田,知諸侯不得專封。

 

觀乎齊桓、晉文、宋襄、楚莊,知任賢奉上之功。

 

觀乎魯隱、祭仲、叔武、孔父、荀息、仇牧、吳季子、公子目夷,知忠臣之效。

 

觀乎楚公子比,知臣子之道,效死之義。

 

觀乎潞子,知無輔自詛之敗。

 

觀乎公在楚,知臣子之恩。

 

觀乎漏言,知忠道之絕。

 

觀乎獻六羽,知上下之差。

 

觀乎宋伯姬,知貞婦之信。

 

觀乎吳王夫差,知強陵弱。

 

觀乎晉獻公,知逆理近色之過。

 

觀乎楚昭王之伐蔡,知無義之反。

 

觀乎晉厲之妄殺無罪,知行暴之報。

 

觀乎陳佗宋閔,知妒淫之禍。

 

觀乎虞公、梁亡,知貪財枉法之窮。

 

觀乎楚靈,知苦民之壤。

 

觀乎魯莊之起台,知驕奢淫溢之失。

 

觀乎衛侯朔,知不即召之罪。

 

觀乎執凡伯,知犯上之法。

 

觀乎晉  缺之伐邾妻,知臣下作福之誅。

 

觀乎公子 ,知臣窺君之意。

 

觀乎世卿,知移權之敗。

 

故明王視於冥冥,聽於無聲,天覆地載,天下萬國,莫敢不悉靖春職受命者,不示臣下以知之到也。

 

故道同則不能相先,情同則不能相使,此其教也。

 

由此觀之,未有去人君之權,能製其勢者也;

 

未有貴賤無差,能全其位者也。

 

故君子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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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卷五


滅國上第七

王者,民之所往。

 

君者,不失其群者也。

 

故能使萬民往之,而得天下之群者,無敵於天下。

 

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

 

小國德薄,不朝聘大國,不與諸侯會聚,孤特不相守,獨居不同群,遭難莫之救,所以亡也。

 

非獨公侯大人如此,生天地之間,根本微者,不可遭大風疾雨,立鑠消耗。

 

衛侯朔固事齊襄,而天下患之,虞虢並力,晉獻難之。

 

晉趙盾,一夫之士也,無尺寸之土,一介之眾也。

 

而靈公據霸主之余尊,而欲誅之,窮變極詐,詐盡力竭,祝大及身。

 

推盾之心,載小國之位,孰能亡之哉?

 

故伍子胥,一夫之士也,去楚干闔廬,遂得意於吳。

 

所托者誠是,何可御邪?

 

楚王髡托其國於子玉得臣,而天下畏之。

 

虞公托其國於宮之奇,晉獻患之。

 

及髡殺得臣,天下輕之,虞公不用宮之奇,晉獻亡之。

 

存亡之端,不可不知也。

 

諸侯見加以兵,逃遁奔走,到於滅亡而莫之救,平生之素行可見也。

 

隱代桓立,所謂僅存耳,使無駭帥師滅極,內無諫臣,外無諸侯之救;

 

載亦由是也,宋、蔡、衛國伐之,鄭因勘和而取之。

 

此無以異於遣重寶於道而莫之守,見者掇之也。

 

鄧、  失地而朝魯桓,鄧、彀 失地,不亦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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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卷五


滅國下第八

紀侯之所以滅者,乃九世之仇也。

 

一旦之言,危百世之嗣,故曰大去。

 

衛人侵成,鄭入成,及齊師圍成,三被大兵,終滅,莫之救,所恃者安在?

 

齊桓公欲行霸道,譚遂違命,故滅而奔莒。

 

不事大而事小,曹伯之所以戰死於位。

 

諸侯莫助憂者。

 

幽之會,齊桓數合諸侯,曹小,未嘗來也。

 

魯大國,幽之會,莊公不往。

 

戎人乃窺兵於濟西,由見魯孤獨而莫之救也。

 

此時大夫廢君命,專救危者。

 

魯莊公二十七年,齊桓為幽之會,衛人不來。

 

其明年,桓公怒而大敗之。

 

及伐山戎,張旗陳獲以驕諸侯。

 

於是魯一年三築台,亂臣比三起於內,夷狄之兵仍滅於外,衛滅之端,以失幽之會。

 

亂之本,存親內蔽。

 

邢未嘗會齊桓也,附晉又微,晉侯獲於韓而背之,淮之會是也。

 

齊桓卒,豎刁易牙之亂作。

 

邢與狄伐其同姓,取之。

 

其行如此,雖爾親,庸能親爾乎?

 

是君也,其滅於同姓,衛侯毀滅邢是也。

 

齊桓為幽之會,衛不到,桓怒而伐之。

 

狄滅之,桓憂而立之。

 

魯莊為柯之盟,劫汶陽,魯絕,桓立之。

 

邢杞未嘗朝聘,齊桓見其滅,率諸侯而立之,用心如此,豈不霸哉?

 

故以憂天下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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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卷五


隨本消息第九

顏淵死,子曰:「天喪予。」

 

子路死,子曰:「天祝予。」

 

西狩獲麟,曰:「吾道窮,吾道窮。」

 

三年,身隨而卒。

 

天命成敗,聖人知之,有所不能救,命矣夫。

 

先晉獻之卒,齊桓為葵丘之會,再致其集。

 

先齊孝未卒一年,魯僖乞師取 。

 

晉文之威,天子再致。

 

先卒一年,魯僖公之心,分而事齊。

 

文公不事晉。

 

先齊侯潘卒一年,文公如晉,衛侯鄭伯皆不期來。

 

齊侯已卒,諸侯果會晉大夫於新城。

 

魯昭公以事楚之故,晉人不入。

 

楚國強而得意,一年再會諸侯,伐強吳,為齊誅亂臣,遂滅厲。

 

魯得其威以滅  其明年,如晉,無河上之難。

 

先晉昭之卒一年,無難。

 

楚國內亂,臣弒君。

 

諸侯會於平丘,謀誅楚亂臣,昭公不得與盟,大夫見執。

 

吳大敗楚之黨六國於雞父。

 

公如晉而大辱,《春秋》為之諱而言有疾。

 

由此觀之,所行從不足恃,所事者不可不慎。

 

此亦存亡榮辱之要也。

 

先楚莊王卒之三年,晉滅赤狄潞氏及甲氏留吁。

 

先楚子審卒之三年,鄭服蕭魚。

 

晉侯周卒一年,先楚子昭卒之二年,與陳蔡伐鄭而大克。

 

其明年,楚屈建會諸侯而張中國。

 

卒之三年,諸夏之君朝於楚。

 

楚子卷繼之,四年而卒。

 

其國不為侵奪,而顧隆盛強大,中國不出年余,何也?

 

楚子昭蓋諸侯可者也,天下之疾其君者,皆赴  而乘之。

 

兵四五出,常以眾擊少,以專擊散,義之盡也。

 

先卒四五年,中國內乖,齊、晉、魯、衛之兵分守,大國襲小。

 

諸夏再會陳儀,齊不肯往。

 

吳在其南,而二君殺,中國在其北,而齊衛殺其君,慶封劫君亂國,石惡之徒聚而成群,衛據陳儀而為諼。

 

林父據戚而以畔,宋公殺其世子,魯大饑。

 

中國之行,亡國之跡也。

 

譬如於文宣之際,中國之君,五年之中五君殺。

 

以晉靈之行,使一大夫立於斐林,拱揖指揮,諸侯莫敢不出,此猶隰之有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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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卷五


盟會要第十

至意雖難喻,蓋聖人者貴除天下之患。

 

貴除天下之患,故《春秋》重,而書天下之患遍矣。

 

以為本於見天下之所以致患,其意欲以除天下之患,何謂哉?

 

天下者無患,然後性可善;

 

性可善,然後清廉之化流;

 

清廉之化流,然後王道舉。

 

禮樂興,其心在此矣。

 

《傳》曰:諸侯相聚而盟。

 

君子修國曰:此將率為也哉。

 

是以君子以天下為憂也,患乃至於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細惡不絕之所致也。

 

辭已喻矣,故曰:立義以明尊卑之分,強干弱枝以明大小這職;

 

別嫌疑之行,以明正世之義;

 

采摭托意,以矯失禮。

 

善無小而不舉,無惡小而不去,以純其美。

 

別賢不肖以明其尊。

 

親近以來遠,因其國而容天下,名倫等物不失其理。

 

公心以是非,賞善誅惡而王澤洽,始於除患,正一而萬物備。

 

故曰大矣哉其號,兩言而管天下。

 

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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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卷五


正貫第十一

《春秋》,大義之所本耶?

 

六者之科,六者之旨之謂也。

 

然後援天端,布流物,而貫通其理,則事變散其辭矣。

 

故誌得失之所從生,而後差貴賤之所始矣。

 

論罪源深淺,定法誅,然後絕屬之分別矣。

 

立義定尊卑之序,而後君臣之職明矣。

 

載天下之賢方,表廉義之所在,則見複正焉耳。

 

幽隱不相逾,而近之則密矣。

 

而後萬變之應無窮者,故可施其用於人,而不悖其倫矣。

 

是以必明其統於施之宜,故知其氣矣,然後能食其誌也;

 

知其聲矣,而後能扶其精也。

 

知其行矣,而後能遂其形也;

 

知其物矣,然後能別其情也。

 

故倡而民和之,動而民隨之,是知引其天性所好,而厭其情之所憎者也。

 

如是則言雖約,說必布矣;

 

事雖小,功必大矣。

 

聲音盛化運於物,散人於理,德在天地,神明休集,並行而不竭,盈於四海而訟詠。

 

《書》曰:「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

 

乃是謂也。

 

故明於情性乃可與論為政,不然,雖勞無功。

 

夙夜是寢,思慮拳心,猶不能睹,故天下有非者。

 

三示當中孔子之所謂非,尚安知通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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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卷五


十指第十二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文,天下之大,事變之博,無不有也。

 

雖然,大略之要有十指。

 

十指者,事之所擊也,王化之所由得流也。

 

舉事變見有重焉,一指也。

 

見事變之所至者,一指也。

 

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一指也。

 

強干弱枝,大本小末,一指也。

 

別嫌疑,異同類,一指也。

 

論賢才之義,別所長之能,一指也。

 

親近來遠,同民所欲,一指也。

 

承周文而反之質,一指也。

 

木生火,火為夏,天之端,一指也。

 

切刺譏之所罰,考變異之所加,天之端,一指也。

 

舉事變見有重焉,則百姓安矣。

 

見事變之所至者,則得失審矣。

 

因其所以至而治之,則事之本正矣。

 

強干弱枝,大本小末,則君臣之分明矣。

 

別嫌疑,異同類,則是非著矣。

 

論賢才之義,別所長之能,則百官序矣。

 

承周文而反之質,則化所務立矣。

 

親近來遠,同民所欲,則仁恩達矣。

 

木生火,火為夏,則陰陽四時之理相受而次矣。

 

切刺譏之所罰,考變異之所加,則天所欲為行矣。

 

統此而舉之,德澤廣大,衍溢於四海,陰陽和調,萬物靡不得其理矣。

 

說《春秋》者凡用是矣,此其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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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4:19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五


重政第十三

惟聖人能屬萬物於一而擊之元也,終不及本所從來而承之,不能遂其功。

 

是以《春秋》變一謂之元,元猶原也,其義以隨天地終始也。

 

故人惟有終始也而生,不必應四時之變,故元者為萬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

 

安在乎?

 

乃在乎天地之前。

 

故人雖生天氣及奉天氣者,不得與天元本、天元命而共達其所為也。

 

故春正月者,承天地之所為也,繼天之所為而終之也,其道相與共功持業,安容言乃天地之元。

 

天地之元奚為於此,惡施於人,大其貫承意之理矣。

 

能說鳥獸之類者,非聖人所欲說也。

 

聖人所欲說,在於說仁義而理之,知其分科條別,貫所附,是乃聖人之所貴而已矣。

 

不然,傳於眾辭,觀於眾物,說不急之言而以惑後進者,君子之所甚惡也。

 

奚以為哉?

 

聖人思慮不厭,書日繼之以夜,然後萬物察者,仁義矣。

 

由此言之,尚自為得之哉。

 

故曰:於乎!

 

為人師者,可無慎邪!

 

夫義出於經,經傳,大本也。

 

棄營勞心也,苦誌盡情,頭白齒落,尚不合自錄也哉?

 

人始生有大命,是其體也。

 

有變命存其間者,其政也。

 

政不齊則人有忿怒之志,若將施危難之中,而時有隨、遭者,神明之所接,絕續之符也。

 

亦有變其間,使之不齊如此,不可不省之,省之則重政之本矣。

 

進義誅惡絕之本,而以其施,此舉湯武同而有異。

 

湯武用之治往故。

 

《春秋》明得失,差貴賤,本之天。

 

王之所失天下者,使諸侯得以大亂之,說而後引而反之。

 

故曰博而明,深而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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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4:58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六


服製像第十四

天地之生萬物也以養人,故其可適者以養身體,其可威者以為容服,禮之所為同也。

 

劍之在左,青龍之象也。

 

刀之在右,白虎之象也。

 

韍之在前,朱鳥之象也.冠之在首,玄武之象也。

 

四者,人之盛飾也。

 

夫能通古今,別然不然,乃能服此也。

 

蓋玄武者,貌之最嚴有威者也,其像在後,其服反居首,武之至而不用矣。

 

聖人之所以超然,雖欲從之,末由也已。

 

夫執介冑而後能拒敵者,故非聖人之所貴也。

 

君子顯之於服,而勇武者消其誌於貌也矣。

 

故文德為貴,而威武為下,此天下之所以永全也。

 

於《春秋》何以言之?

 

孔父義形於色,而奸臣不敢容邪;

 

虞有宮之奇,而獻公為之不寐;

 

晉厲之強,中國以寢尸流血不已。

 

故武王克殷,裨冕而  笏。

 

虎賁之王說劍,安在勇猛必任武殺然後威。

 

是以君子所服為上矣,故望之儼然者,亦已至矣,豈可不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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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5:25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六


二端第十五

《春秋》至意有二端,不本二端之所從起,亦未可與論 異也,小大微著之分也。

 

夫覽求微細於無端之處,誠知小之將為大也,微之將為著也。

 

吉凶未形,聖人所獨立也,雖欲從之,末由也已,此之謂也。

 

故王者受命,改正朔,不順數而往,必迎來而受之者,授受之義也。

 

故聖人能擊心於微而致之著也。

 

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諸侯之即位,以諸侯之即位正竟內之治,五者俱正而化大行。

 

故書日蝕、星隕、有蜮、地震、夏大雨水、冬大雨雹、隕霜不殺草、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有  鵒來巢,《春秋》異之,以此見悖亂之徵。

 

是小者不得大,微者不得著,雖甚末,亦一端。

 

孔子以此效之,吾所以貴微重始是也。

 

因惡夫推災異之象於前,然後圖安危禍亂於後者,非《春秋》之所甚貴也。

 

然而《春秋》舉之以為一端者,亦欲其省天譴而畏天威,內動於心誌,外見於事情,修身審己,明善心以反道者也,豈非貴微重始、慎終推效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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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5:47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六


符瑞第十六

有非力之所能致而自至者,西狩獲麟,受命之符是也。

 

然後托乎《春秋》正不正之間,而明改製之義。

 

一統乎天子,而加憂於天下之憂也,天下所患。

 

而欲以上通五帝,下極三王,以通百王之道,而隨天之終始,博得失之效,而考命象之為,極理以盡情性之宜,則天容遂矣。

 

百官同望異路,一之者在主,率之者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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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6:26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六


俞序第十七

仲尼之作春秋也,上探正天端,王公之位,萬物民之所欲,下明得失,起賢才,以待後聖。

 

故引史記,理往事,正是非,見王公。

 

史記十二公之間,皆衰世之事,故門人惑。

 

孔子曰:「吾因其行事而加乎王心焉。」

 

以為見之空言,不如行事博深切明。

 

故子貢、閔子、公肩子,言其切而為國家資也。

 

其為切而至於殺君亡國,奔走不得保社稷,其所以然,是皆不明於道,不覽於《春秋》也。

 

故衛子夏言,有國家者不可不學《春秋》,不學《春秋》,則無以見前後旁側之危,則不知國之大柄,君之重任也。

 

故或脅窮失國,搶殺於位,一朝至爾。

 

苟能述《春秋》之法,致行其道,豈徒除禍哉,乃堯舜之德也。

 

故世子曰:「功及子孫,光輝百世,聖人之德,莫美於恕。」

 

故予先言《春秋》詳己而異人,《春秋》之道,大得之則以王,小得之則以霸。

 

故曾子、子石霸王之道,皆本於仁。

 

仁,天心,故次以天心。

 

愛人之大者,莫大於思患而豫防之,故蔡得意於吳,魯得意於齊,而《春秋》皆不告,故次以言怨人不可邇,敵國不可狎,攘竊之國不可使久親,皆防患為民除患之意也。

 

不愛民之漸乃至於死亡,故言楚靈王晉厲公生弒於位,不仁之所致也。

 

故善宋襄公不厄人,不由其道而勝,不如由其道而敗,《春秋》貴之,將以變習俗而成王化也。

 

故子夏言《春秋》重人,諸譏皆本此。

 

或奢侈使人憤怨,或暴虐賊害人,終皆禍及身。

 

故子池言魯莊築台,丹楹刻桷,晉厲之刑刻意者,皆不得以壽終。

 

上奢侈,刑又急,皆不內恕,求備於人,故次以《春秋》緣人情,赦小過,而《傳》明之曰:「君子辭也。」

 

孔子明得失,見成敗,疾時世之不仁,失王道之體,故緣人情,赦小過,《傳》又明之曰:「君子辭也。」

 

孔子曰:「吾因行事,加吾王心焉。」

 

假其位號以正人倫,因其成敗以明順逆,故其所善,則桓文行之而遂,其所惡,則亂國行之終以敗,故始言大惡殺君亡國,終言赦小過,是亦始於麤粗,終於精微,教化流行,德澤大洽,天下之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而少過矣,亦譏二名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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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6:53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六


離合根第十八

天高其位而下其施,故為人主者,法天之行,是故內深藏,所以為神;

 

外博觀,所以為明也;

 

任群賢,所以為受成;

 

乃不自勞於事,所以為尊也;

 

凡愛群生,不以喜怒賞罰,所以為仁也。

 

故為人主者,以無為為道,以不私為寶。

 

立無為之位而乘備具之官,足不自動而相者導進,口不自言而擯者贊辭,心不自慮而群臣效當,故莫見其為之而功成矣。

 

此人主所以法天之行也。

 

為人臣者法地之道,暴其形,出其情以示人,高下、險易、堅耍、剛柔、肥  、美惡,累可就財也。

 

故其形宜不宜,可得而財也。

 

為人臣者比地貴信而悉見其情於主,主亦得而財之,故王道威而不失。

 

為人臣常竭情悉力而見其短長,使主上得而器使之,而猶地之竭竟其情也,故其形宜可得而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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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19:27:30 | 只看該作者

春秋繁露 卷六


立元神第十九

君人者,國之元,發言動作,萬物之樞機。

 

樞機之發,榮辱之端也。

 

失之豪厘,駟不及追。

 

故為人君者,謹本詳始,敬小慎微,誌如死灰,安精養神,寂莫無為。

 

休形無見影,搶聲無出音,虛心下士,觀來察往。

 

謀於眾賢,考求眾人,得其心遍見其情,察其好惡,以參忠佞,考其往行,驗之於今,計其蓄積,受於先賢。

 

釋其讎怨,視其所爭,差其黨族,所依為臬,據位治人,用何為名,累日積久,何功不成。

 

可以內參外,可以小佔大,必知其實,是謂開闔。

 

君人者,國之本也。

 

夫為國,其化莫大於崇本,崇本則君化若神,不崇本則君無以兼人。

 

無以兼人,雖峻刑重誅,而民不從,是所謂驅國而棄之者也,患孰甚焉?

 

何謂本?

 

曰:天地人,萬物之本也。

 

天生之,地養之,人成之。

 

天生之以孝悌,地養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禮樂,三者相為手足,合以成禮,不可一無也。

 

無孝悌則亡其所以生,無衣食則亡其所以養,無禮樂,則亡其所以成也。

 

三者皆亡,則民如麋鹿,各從其欲,家自為俗。

 

父不能使子,君不能使臣,雖有城郭,名曰虛邑。

 

如此,其君枕塊而僵,莫之危而自危,莫之喪而自亡,是謂自然之罰。

 

自然之罰至,裹襲石室,分障險阻,猶不能逃之也。

 

明主賢君必於其信,是故肅慎三本。

 

郊祀致敬,共事祖禰,舉顯孝悌,表異孝行,所以奉天本也。

 

秉耒躬耕,采桑親蠶,墾草殖彀  ,開闢以足衣食,所以奉地本也。

 

立闢雍庠序,修孝悌敬讓,明以教化,感以禮樂,所以奉人本也。

 

三者皆奉,則民如子弟,不敢自專,邦如父母,不待恩而愛,不須嚴而使,雖野居露宿,厚於宮室。

 

如是者,其君安枕而臥,莫之助而自強,莫之綏而自安,是謂自然之賞。

 

自然之賞至,雖退讓委國而去,百姓襁負其子隨而君之,君亦不得離也。

 

故以德為國者,甘於飴蜜,固於膠漆,是以聖賢勉而崇本而不敢失也。

 

君人者,國之證也,不可先倡,感而後應。

 

故居倡之位而不行倡之勢,不居和之職而以和為德,常盡春下,故能為之上也。

 

體國之道,在於尊神。

 

尊者所以奉其政也,神者所以就其化也,故不尊不畏,不神不化。

 

夫欲為尊者在於任賢,欲為神者在於同心。

 

賢者備股肱則君尊嚴而國安,同心相承則變化若神,莫見其所為而功德成,是謂尊神也。

 

天積眾精以自剛,天序日月星辰以自光,聖人序爵祿以自明。

 

天所以剛者,非一精之力;

 

聖人所以強者,非一賢之德也。

 

故天道務盛其精,聖人務眾其賢。

 

盛其精而壹其陽,眾其賢而同其心。

 

壹其陽然後可以致其神,同其心然後可以致其功。

 

是以建治之術,貴得賢而同心。

 

為人君者,其要貴神。

 

神者,不可得而視也,不可得而聽也,是故親而不見其形,聽而不聞其聲。

 

聲之不聞,故莫得其響,不見其形,故莫得其影。

 

莫得其影則無以曲直也,莫得其響則無以清濁也。

 

無以曲直則其功不可得而敗,無以清濁則其名不可得而度也。

 

所謂不見其形者,非不見其進止之形也,言其所以進止不可得而見也。

 

所謂不聞其聲者,非不聞其號令之聲也,言其所以號令不可得而聞也。

 

不見不聞,是謂冥昏。

 

能冥則明,能昏則彰。

 

能冥能昏,是謂神人。

 

君貴居冥而明其位,處陰而向陽。

 

惡人見其情而欲知人之心,是故為人君者執無源之慮,行無端之事,以不求奪,以不問問。

 

吾以不求奪則我利矣,彼以不出出則彼費矣。

 

吾以不問問則我神矣,彼以不對對則彼情矣。

 

故終日問之,彼不知其所對,終日奪之,彼不知其所出。

 

吾則以明而彼不知其所亡。

 

故人臣居陽而為陰,人君居陰而為陽。

 

陰道尚形而露情,陽道無端而貴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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