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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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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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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8:59:54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乃入功於司弓矢及繕人。

 

(功,成。)

 

凡齎財與其出入,皆在槁人,以待會而考之,亡者闕之。

 

(皆在槁人者,所齎工之財及弓弩矢箙,出入其簿書,槁人藏之。

 

闕猶除也。

 

弓弩矢箙棄亡者除之,計今見在者。

 

○見,賢遍反。)

 

疏「乃入」至「闕之」

 

○釋曰:數事皆在槁人者,以瑽人是弓矢官之主,故皆有簿書藏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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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00:12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戎右掌戎車之兵革使。

 

(使謂王使以兵,有所誅斬也。

 

《春秋傳》曰:「戰於殽,晉梁弘禦戎,萊駒為右。

 

戰之明日,襄公縛秦囚,使萊駒以戈斬之。」

 

○使,色吏反,注「使謂」同。)

 

疏注「使謂」至「斬之」

 

○釋曰:戎右者,與君同車,在車之右,執戈盾,備製非常,並充兵中使役,故云「掌戎車之兵革使」,謂執兵著甲之使也。

 

引《春秋》者,文二年《左傳》文。

 

秦晉戰於殽,時囚呼,萊駒失戈,引之者,證戎右以兵革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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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00:32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詔讚王鼓。

 

(既告王當鼓之節,又助擊之。)

 

疏注「既告」至「擊之」

 

○釋曰:大僕已讚王鼓,此亦同是助擊其餘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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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00:52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傳王命於陳中。

 

(為王大言之也。

 

○傳,直宣反,下注「傳敦」同。

 

陳,直慎反,劉直吝反。

 

為,於偽反,下「為眾」同。)

 

會同,充革車。

 

(會同王雖乘金路,猶以革路從行也。

 

充之者,謂居左也。

 

《曲禮》曰:「乘君之乘車,不敢曠左。」)

 

疏注「會同」至「曠左」

 

○釋曰:知會同王乘金路者,《巾車》云「金路以賓」,是也。

 

此言充革車,故知猶以革路從。

 

云「充之者,謂居左也」者,尊者左載,王既不乘,故戎右居左讚王處,是以引《曲禮》為證。

 

彼注云「君在,惡空其位」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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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01:16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盟,則以玉敦辟盟,遂役之。

 

(鄭司農云:「敦,器名也。

 

辟,法也。」

 

玄謂將歃血者,先執其器,為眾陳其載辭,使心皆開辟也。

 

役之者,傳敦血,授當歃者。

 

○敦,音對,劉又都愛反,沈都回反,注同。

 

歃,所洽反,徐所輒反。)

 

疏注「鄭司」至「歃者」

 

○釋曰:先鄭以辟為法,此無取於法義,故後鄭為開辟盟者之心。

 

云「將歃血者,先執其器」者,凡盟,先割牛耳,盛於珠盤,以王敦盛血,戎右執此敦血為陳其盟約之辭,使心開辟,乃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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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01:37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讚牛耳桃茢。

 

(鄭司農云:「讚牛耳,《春秋傳》所謂執牛耳者。

 

故書『茢』為『滅』,杜子春云『滅當為厲』。」

 

玄謂屍盟者割牛耳取血,助為之,及血在敦中,以桃茢沸之,又助之也。

 

耳者盛以珠盤,屍盟者執之,桃鬼所畏也。

 

茢,苕帚,所以掃不祥。

 

○茢,音列,沈音例。

 

盛,音成。

 

苕,音條。

 

帚,之受反。)

 

疏注「鄭司」至「不祥」

 

○釋曰:引《春秋》者,按哀十七年,公會齊侯,盟於蒙。

 

孟武伯問於高柴曰:「諸侯盟,誰執牛耳?」

 

季羔曰:「鄫衍之役,吳公子姑曹。」

 

注云:「在七年。」

 

「發陽之役,衛石魋。」

 

注云:「發陽,鄖也,在十二年。」

 

武伯曰:「然則彘也。」

 

以其魯於齊為小國故也。

 

云「玄謂屍盟者割牛耳」者,屍盟即是小國也。

 

云「桃鬼所畏也。

 

茢,苕帚,所以埽不祥」者,殺牲取血,旁有不祥,故執此二者於血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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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02:14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齊右掌祭祀、會同、賓客前齊車,王乘則持馬,行則陪乘。

 

(齊車,金路,王自整齊之車也。

 

前之者,已駕王未乘之時。

 

陪乘,參乘,謂車右也。

 

齊右與齊僕同車,而有祭祀之事,則兼玉路之右,然則戎右兼田右與?

 

○齊,側皆反,下「齊車」、「齊僕」皆同。

 

乘,劉繩證反,沈音繩。

 

與,音餘。)

 

疏注「齊車」至「右與」

 

○釋曰:云「前之者,已駕王未乘之時」者,《曲禮》曰:「僕執策,立於馬前。」

 

備驚奔,謂未乘時。

 

此亦未乘之時,在馬前備驚奔也。

 

云「陪乘」者,王與僕及車右為參車也。

 

云「齊右與齊僕同車,而有祭祀之事,則兼玉路之右」者,齊僕同乘金路,惟可據齊時,今此經云祭祀不言齊,明是兼祭祀乘玉路時為右可知也。

 

以其玉路有五,其右惟有齊右、道右、戎右三者,不見祀右及田右,祭祀時亦名齊,田與戰伐俱用兵,可以相通,故知齊右兼玉路右,戎右兼田右也。

 

無正文,故云「與」以疑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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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8#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02:31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凡有牲事,則前馬。

 

(王見牲則拱而式,居馬前郤行,備驚奔也。

 

《曲禮》曰:「國君下宗廟,式齊牛。」

 

○拱,居勇反。

 

郤,音卻。)

 

疏注「王見」至「齊牛」

 

○釋曰:云「王見牲則拱而式」者,凡男子立乘,前視五巂。

 

若有敬事則式,式視馬尾,當須端拱,故云拱而式也。

 

「居馬前郤行,備驚奔也」者,以其王既拱而式,是以齊右居馬前郤行,備驚奔故也。

 

引《曲禮》曰「國君下宗廟,式齊牛」者,按彼經云「國君式宗廟,下齊牛」,此所引不同者,但宗廟尊,宜下,將彼經為誤,故鄭改之,依正而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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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02:51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道右掌前道車。

 

王出入則持馬陪乘,如齊車之儀。

 

(道車,象路也。王行道德之車。)

 

疏注「道車」至「之車」

 

○釋曰:《齊右》云「王乘則持馬」,此云「王出入則持馬」,文不同者,為右之義不異。

 

不同者,互換為義故也。

 

云「道車,象路也。

 

王行道德之車」者,若言象,據飾為名。

 

言道,據行改為稱,是以《大司馬》亦云道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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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03:10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自車上諭命於從車。

 

(自,由。○從,才用反,下及注同,《馭夫職》放此。)

 

疏「自車」至「從車」

 

○釋曰:按《馭夫》「掌馭貳車從車」,彼注「貳車,象路之副。

 

從車,戎路、田路之副」。

 

此所論從車即彼貳車,與彼從車別,同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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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03:27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詔王之車儀。

 

(顧式之屬。)

 

疏注「顧式之屬」

 

○釋曰:《禮》云:「式視馬尾,顧不過轂。」

 

皆是車上威儀,故須詔之。

 

齊右不云者,文不具。

 

王式則下,前馬,王下則以蓋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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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03:44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以蓋從,表尊。)

 

疏注「以蓋從表尊」

 

○釋曰:蓋有二種:一者禦雨,二者表尊。

 

此則表尊之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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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04:06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大馭掌馭王路以祀。

 

及犯犮,王自左馭,馭下祝,登,受轡,犯犮,遂驅之。

 

(行山曰犮。

 

犯之者,封土為山象,以菩芻棘柏為神主,既祭之,以車轢之而去,喻無險難也。

 

《春秋傳》曰「跋涉山川」。

 

自,由也。

 

王由左馭,禁製馬,使不行也。

 

故書「犮」作「罰」,杜子春云:「罰當為犮。

 

犮讀為別異之別,謂祖道、轢犮、磔犬也。

 

《詩》云:『載謀載惟,取蕭祭脂,取羝以犮。』

 

《詩》家說曰:『將出祖道,犯犮之祭也。』

 

《聘禮》曰:『乃舍犮,飲酒於其側。』

 

《禮》家說亦謂時祭。」

 

○犮,蒲末反,注「跋涉」同。

 

祝,之又反。

 

菩,音員,一音倍。

 

芻,蔥俞反,轢音。

 

曆難,乃旦反。

 

別,彼列反,下同。

 

磔,陟格反。

 

羝,丁兮反。

 

舍,音釋。)

 

疏「大馭」至「驅之」

 

○釋曰:此據祭天之時,故有犯犮之事。

 

云「及犯犮」者,出國門封土為山象,祭犮,王在左自馭,馭下祝登,受取王手之轡,犯犮,遂驅之而出。

 

○注「行山」至「道祭」

 

○釋曰:言「行山曰犮」者,謂水行曰涉,山行曰犮。

 

云「封土為山象」者,鄭注《月令》「祀行之禮,為犮壇,厚三寸,廣五尺」。

 

此道祭亦宜然。

 

云「菩芻棘柏為神主」者,謂於三者之中,但用其一,以為神主則可也。

 

云「既祭之,以車轢之而去,逾無險難也」者,祭天在近郊,雖無險難,審慎故也。

 

引「《春秋傳》曰」者,按:襄二十八年,子大叔云:「跋涉山川,蒙犯霜露,以逞君心。」

 

是其山行曰犮之事也。

 

子春讀「犮」為「別異」之別者,蓋取犮訖行去之意。

 

引《聘禮》大夫道祭者,無牲牢,酒脯而已。

 

又於旁飲酒餞別,故云「飲酒於其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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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04:30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及祭,酌僕,僕左執轡,右祭兩軹,祭凡,乃飲。

 

(故書軹為開,凡為範。

 

杜子春云:「文當如此。

 

『左』不當重,重非是。」

 

書亦或如子春言。

 

又云: 「開當作軹,軹謂兩彗也。

 

其或言犮,亦非是。」

 

又云:「凡當為[A09A],[A09A]謂車前軾也,或讀開為簪笄之笄。」

 

○軹,音止。

 

凡,音犯,注軌同。

 

開,劉音雞。

 

重,直龍反。

 

彗,音衛。

 

軌當,鬼美反,又音犯也。)

 

疏「及祭」至「乃飲」

 

○釋曰:此云「及祭,酌僕」者,即上文將犯犮之時,當祭左右轂未,及軾前,乃犯犮而去。

 

酌僕者,使人酌酒與僕,僕即大馭也。

 

大馭則左執轡,右手祭兩軹,並祭軌之軾前三處訖,乃飲,飲者,若祭末飲福酒,乃始轢犮而去。

 

○注「故書」至「之笄」

 

○釋曰:云「謂兩彗」者,彗即轂末。

 

云 「軌當為[A09A],[A09A]謂車軾前也」者,按《少儀》「祭左右軌範,乃飲」,注云「《周禮》『大馭祭兩軹,祭軌,乃飲』,軌與軹,於車同謂彗頭也。

 

軌範與範聲同,謂軾前也」。

 

若然,此云軹,《少儀》作「軌」,軌與車轍之軌同名。

 

此云軌,《少儀》云「範」,同是軾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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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04:55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凡馭路,行以《肆夏》,趨以《采薺》。

 

(凡馭路,謂五路也。

 

《肆夏》、《采薺》,樂章也。

 

行謂大寢至路門,趨謂路門至應門。

 

○薺,才私反。)

 

疏「凡馭」至「采薺」

 

○釋曰:《樂師》亦有此法,彼下有「車亦如之」,即上云行趍者,據步迎賓客法,此既馭路,亦云行趍者,此雖馭路,行趍遲疾,惟步迎賓客為法,故雖車亦行趍也。

 

○注「凡馭」至「應門」

 

○釋曰:此大馭惟馭玉路,而云「謂五路」者,大馭雖馭玉路,以經云「凡」,所含廣,則餘四路亦準玉路為法,故云五路也。

 

若然,迎賓客惟乘金路,餘四路雖不用迎賓客,至於乘車,皆自內而出,自外而入,經路寢及門,故鄭據大寢為正也。

 

云「《肆夏》、《采薺》,樂章也」 者,《肆夏》在《鍾師》,與《九夏》同是樂章可知。

 

其《采茨》雖逸詩,既與《肆夏》同歌,明亦樂章也。

 

知「行謂大寢至路門,趨謂路門至應門」者,《爾雅》云「堂上謂之行,門外謂之趨」,行雖在堂,亦人之行由堂始,故發堂至門皆謂之為行,故云行謂大寢至路門,趨謂路門至應門也。

 

鄭注《樂師》云:「及入應門、路門,亦如之。」

 

此注不言,亦同於彼也。

 

若然,應門外亦應有樂節,但無文,故鄭亦不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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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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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凡馭路儀,以鸞和為節。

 

(舒疾之法也。鸞在衡,和在軾,皆以金為鈴。○鈴,音零。)

 

疏注「舒疾」至「為鈴」

 

○釋曰:鄭知「鸞在衡和在軾」者,鄭見《韓詩傳》云「升車則馬動,馬動則鸞鳴,鸞鳴則和應」,乘車先馬動,次鸞鳴,乃和應,明鸞近馬首,和更近後,故知鸞在衡和在軾也。

 

且按《秦詩》云「車鸞鑣」,毛云「鸞在衡」,鄭云「鸞在鑣」,不從毛義者,鄭以田車鸞在鑣,乘車鸞在衡,此云鸞在衡,據乘車而言故也。

 

云「皆以金為鈴」者,鼓人掌四金,鈴則四金之類,故知用金為之,乃可得有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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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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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戎僕掌馭戎車。

 

(戎車,革路也。師出,王乘以自將。○將,子匠反。)

 

疏注「戎車」至「自將」

 

○釋曰:此云戎車,《巾車》云:「革路建太白以即戎。」

 

車革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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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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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二


掌王倅車之政,正其服。

 

(倅,副也。

 

服謂眾乘戎車者之衣服。

 

○倅,七內反,劉倉愛反。)

 

疏注「倅副」至「衣服」

 

○釋曰:鄭注《坊記》云:「僕右恆朝服。」

 

據非在軍時。

 

若在軍,則服韋弁服。

 

眾乘戎車者之衣服,謂此服也。

 

言丘乘戎車者之服,則副車十二乘及廣闕革輕之倅皆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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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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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犮,如玉路之儀。

 

凡巡守及兵車之會,亦如之。

 

(如在軍。)

 

疏注「如在軍」

 

○釋曰:云「如在軍」者,謂如其犯犮。

 

巡狩及兵車會,亦乘革路,若乘車之會即乘金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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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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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凡戎車之儀。

 

(凡戎車,眾之兵車也。

 

《書序》曰:「武王戎車三百兩。」)

 

疏注「以待賓客」

 

○釋曰:云「凡」語廣,故知眾兵車即三百兩也。

 

按武王伐紂時,王自巡六師,則有六軍千乘,及諸戎狄,三分二諸侯,其車多矣。

 

隻有三百兩者,據陳與紂戰者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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