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至真要大論。 帝曰:五味陰陽之用何如?
岐伯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咸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
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軟或堅,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其平也。
(涌,吐也。泄,瀉也。
滲泄,利小便及通竅也。
辛甘酸苦鹹淡,六者之性。
辛主散主潤,甘主緩,酸主收主急,苦主燥主堅,咸主軟,淡主滲泄。
臟氣法時論曰:辛散酸收甘緩苦堅咸軟。
故五味之用,升而輕者為陽,降而重者為陰。
各因其利而行之,則氣可調而平矣。涌音涌,如泉涌也。?軟同。)
帝曰:非調氣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無毒,何先何後,愿聞其道。
(非調氣,謂病有不因於氣而得者也。
王太仆曰:病生之類有四,一者始因氣動而內有所成,謂積聚症瘕,瘤氣癭氣,結核癲癇之類也。
二者因氣動而外有所成,謂癰腫瘡瘍,疣疥疽痔,掉螈浮腫,目赤瘭疹,?腫痛癢之類也。
三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內,謂留飲癖食,飢飽勞損,宿食霍亂,悲恐喜怒,想慕憂結之類也。
四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謂瘴氣賊魅,蟲蛇蠱毒,蜚尸鬼擊,沖薄墜墮,風寒暑濕所射,刺割捶仆之類也。
凡此四類,有獨治內而愈者,有兼治內而愈者,有獨治外而愈者,有兼治外而愈者,有須齊毒而攻擊者,有須無毒而調引者。
其於或重或輕,或緩或急,或收或散,或潤或燥,或或堅,用各有所宜也。)
岐伯曰:有毒無毒,所治為主,適大小為制也,(言但能去疾就安,即為良方。不論藥之有毒無毒,一以所治之病為主。方之大小,當因病之輕重,而為之制也。)
帝曰:請言其制。
岐伯曰:君一臣二,制之小也。
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
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此言用方之制也。)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治寒以熱,治熱以寒,此正治法也。)
微者逆之,甚者從之。
(病之微者,如陽病則熱,陰病則寒,真形易見。
其病則微,故可逆之,逆即下文之正治也。
病之甚者,如熱極反寒,寒極反熱,假證難辨,其病則甚,故當從之,從即下文之反治也。
王太仆曰:夫病之微小者,猶人火也,遇草而?,得本而燔,可以濕伏,可以水滅,故逆其性氣以折之攻之。
病之大甚者,猶龍火也,得濕而焰,遇水而燔,不知其性,以水折之,適足以光焰詣天,物窮方止矣。
識其性者,反常之理,以火逐之,則燔灼自消,焰火撲減。
然逆之謂以寒攻熱,以熱攻寒,從之謂攻以寒熱,須從其性用,不必皆同。
是以下文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此之謂乎。)
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適事為故。
(溫之,溫養之也。逸者,奔逸潰亂也。行之,行其逆滯也。平之,安之也。上之,吐之也。
摩之,按摩之也。薄之,追其隱藏也。劫之,奪其強盛也。適事為故,適當其為事之故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