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卷二:階級】 1階級:人主之尊,辟無異堂陛。
陛九級者,堂高大幾六尺矣。
若堂無陛級者,堂高殆不過尺矣。
天子如堂,群臣如陛,眾庶如地,此其辟也。
故堂之上,廉遠地則堂高,近地則堂卑。
高者難攀,卑者易陵,理勢然也。
故古者聖王制為列等,內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後有官師小吏,施及庶人,等級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
2階級:鄙諺曰:「欲投鼠而忌器」,此善喻也。
鼠近於器,尚憚而弗投,恐傷器也,況乎貴大臣之近於主上乎。
廉醜禮節,以治君子,故有賜死而無戮辱,是以係、縛、榜、笞、髡、刖、黥、劓之罪,不及士大夫,以其離主上不遠也。
禮:不敢齒君之路馬,蹴其芻者有罪,見君之几杖則起,遭君之乘輿則下,入正門則趨。
君之寵臣,雖或有過,刑戮不加其身,尊君之勢也,此則所以為主上豫遠不敬也,所以體貌群臣而厲其節也。
今自王侯三公之貴,皆天子之改容而禮也,古天子之所謂伯父伯舅也,今與眾庶徒隸同黥劓髡刖笞傌棄市之法,然則堂下不亡陛乎?
被戮辱者不太迫乎?
廉恥不行也,大臣無乃握重權大官,而有徒隸無恥之心乎?
夫望夷之事,二世見當以重法者,投鼠而不忌器之習也。
3階級:臣聞之曰:「履雖鮮,弗以加枕;
冠雖弊,弗以苴履。」
夫嘗以在貴寵之位,天子改容而嘗體貌之矣,吏民嘗俯伏以敬畏之矣,今而有過,令廢之可也,退之可也,賜之死可也。
若夫束縛之,係紲之,輸之司空,編之徒官。
司寇牢正徒長小吏罵詈而榜笞之,殆非所以令眾庶見也。
夫卑賤者習知尊貴者之事,一旦吾亦乃可以加也,非所以習天下也,非尊尊貴貴之化也。
夫天子之所嘗敬,眾庶之所嘗寵,死而死爾,賤人安宜得此而頓辱之哉。
4階級:豫讓事中行之君,智伯伐中行,滅之,豫讓移事智伯。
及趙滅智伯,豫讓舋面變容,吸炭變聲,必報襄子,五起而弗中,襄子一夕而五易臥。
人問豫讓,讓曰:「中行眾人畜我,我故眾人事之;
智伯國士遇我,故為之國士用。」
故此一豫讓也,反君事讎,行若狗彘,已而折節致忠,行出乎烈士,人主使然也。
故人主遇其大臣,如遇犬馬,彼將犬馬自為也;
如遇官徒,彼將官徒自為也。
頑頓無恥,奊苟無節,廉恥不立,則且不自好,則苟若而可,見利則趨,見便則奪。
主上有敗,困而攬之矣;
主上有患,則吾苟免而已,立而觀之耳。
有便吾身者,則欺賣而利之耳,人主將何便於此!
群下至眾,而主至少也,所託財器職業者,率於群下也,但無恥,但苟安,則主最病。
5階級:故古者禮不及庶人,刑不至君子,所以厲寵臣之節也。
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廢者,不謂曰不廉,曰簠簋不飾;
坐污穢男女無別者,不謂污穢,曰帷簿不脩;
坐罷軟不勝任者,不謂罷軟,曰下官不職。
故貴大臣定有其罪矣,猶未斥然正以呼之也,尚遷就而為之諱也。
故其在大譴大訶之域者,聞譴訶則白冠氂纓,盤水加劍,造清室而請其罪爾。
上弗使執縛係引而行也。
其中罪者,聞命而自弛,上不使人頸盭而加也。
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人捽抑而刑也。
曰子大夫自有過耳,吾遇子有禮矣。
遇之有禮,故群臣自喜。
厲以廉恥,故人務節行。
上設廉恥禮義以遇其臣,而群臣不以節行而報其上者,即非人類也。
6階級:故化成俗定,則為人臣者,主爾忘身,國爾忘家,公爾忘私。
利不苟就,害不苟去,唯義所在,主上之化也。
故父兄之臣,誠死宗廟;
法度之臣,誠死社稷;
輔翼之臣,誠死君上;
守衛捍敵之臣,誠死城廓封境。
故曰聖人有金城者,比物此志也。
彼且為我死,故吾得與之俱生;
彼且為我亡,故吾得與之俱存。
夫將為我危,故吾得與之皆安。
顧行而忘利,守節而服義,故可以託不御之權,可以託五尺之孤,此厲廉恥行禮義之所致也。
主上何喪焉?
此之不為,而顧彼之行,故曰可為長大息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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