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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的文化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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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0 11:50: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俠的文化存在

 

所謂俠的文化存在,就是指俠在歷史中的文化表現。

下面,我們就具體介紹中國武俠史…… 

早熟的幼兒:先秦的遊俠

 
執劍之族——遠古的尚武習俗與俠的萌芽

 

1.遠古尚武習俗的流傳

 

2.先秦好劍之風的興起

 

3.劍崇拜心理的蔓延

 

4.“士”的文武分途

 
“國士”和“遊士”——俠的初始形態

 

1.從“國士”到“遊士”

 

2.養士之風的初起

 

3.墨家的推波助瀾

 

4.專門刺客的出現

 

5.俠的誕生

 
在群雄並峙的歷史機遇中成長——戰國遊俠的活躍

 

1.戰國社會風氣的劇變

 

2.養士之風的興盛

 

3.遊俠的活躍

引用:http://www.wenyi.com/culture/xiawenhua/xwhcz.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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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7-10 11:51:11 | 只看該作者

1.遠古尚武習俗的流傳

  

武俠的存在,是中國特有的歷史與文化現象。

 

它的出現,有著複雜的社會、文化與心理的因素。

 

我們先從發生學的角度來考察其形成的原因和初始面貌。

  

遠古尚武習俗的流傳:

   

我們的遠祖曾是個十分強悍好勇的民族。

 

考古學家們發現,舊石器時代的中國山頂洞人以及較晚的黃河流域人常在屍身周圍撒上紅色顏料——一種朱砂或赤鐵了粉。

 

在新石器時代的仰紹文化出土陶器的花紋中,也可以清晰地看到白陶的血紅線條,夾於兩條平行線中。

 

紅色是鮮血和生命活力的象徵。

 

原始中國人對紅色的偏愛,是我們遠祖強悍的種族根性的體現。

  

東北瀋陽的新樂文化遺址曾發現新石器時期的鵬鳥圖騰;西南各族“至今還不同程度地保留其原始氏羌的虎圖騰遺跡”;而活躍于中原各地的原始部族曾有著悠久的“敵血”習俗。

 

這些現象都從不同角度表現了我們民族勇武強壯的根性,正如後來梁啟超所說:“中國民族之武,其最初之天性也!”。

  

除了種族的根性,我們遠祖強悍的民族特質還由當時艱難的生存環境所致。

 

可以設想,分散活動于中原及其周邊地區的華夏諸族,在極其原始的生活條件中,需要怎樣一種強壯的體魄和頑強的生存意志。

 

據記載,“古者禽獸多而人少”,我們的遠祖經常遭受猛禽狡獸的襲擊。

 

所謂“鷙鳥攫老弱,猛獸食瑞民”,這在當時是司空見慣的事。

 

適者生存,有著強壯體魄的人生存了下來,他們不得不訴諸武力,“以伐木殺禽獸”。

  

上古時期部落間頻繁的爭戰也是我們遠祖形成強悍的民族特質的一個因素。

 

恩格靳曾指出:“同氏族人必須相互援助、保護,特別是在受到外族人傷害時,要幫助復仇。……因而,從氏族的血族關係中便產生了那為易洛魁人所絕對承認的血族復仇的義務。”

 

這種血族復仇的原始意識往往釀成部落間一些大規模的械鬥。

 

共工“怒而觸不周之山”,刑天與帝爭而“操干戚以舞”,這些上古“英雄時代”的傳說,都是部落或部落聯盟間流血衝突的變形記載。

 

規模最大的是炎、黃部落聯盟間的阪泉之戰和黃帝、蚩尤部落聯盟間的琢鹿之戰,這兩仗都打得“血流飄杆”。

 

動盪不寧的生活和頻繁激烈的戰爭造就了強悍好勇的民族性格。

 

《易》經中“屯如,蟪如,乘馬班如”的駁辭描繪了我們遠祖的習性。

 

部落中一些體魄雄偉、氣力過人、輕命勇武的人往往為其他成員所推崇所信服,從而成為首領。

 

史籍載黃帝好“內行刀鋸,外用甲兵”;並傳說蚩尤“銅頭鐵額”。

 

就是說出入常戴著戰盔,給人以一種赳赳武夫的感覺。

  

數以萬年計的漫長的史前時代形成了中國初民獨特的生活方式。

 

在人們的社會生活中,習武佔據著十分重要的位置。

 

那個時候,農耕和習武大概是一般百姓最主要的生活內容了。

 

在人們聚居的鄉間,平時大家在“春蓖夏苗,秋禰冬狩”的間隙演習武事。

 

據《周禮?大司馬》記載,在春天,軍事長官揮舞旗幟召集鄉民,在田野練習佈陣和戰法,瞭解擊鼓鳴金等軍事號令的含義;到了夏季,鄉民們鋪草宿營野外,還進行夜戰訓練。

 

並識別軍事標誌;秋天時,鄉民們練習出兵行軍,辨明軍隊中各種旗物的用途;入冬後,進行全面的檢閱,且進行大規模的實戰演習。

 

像這樣的舉動一年四季周而復始地進,久而久之便成了平民百姓的生活習慣。

 

每隔三年,則舉行更大規模的集體軍事訓練。

 

“四時講武,三年大習”,雖帶有儒家對於古代社會的理想色彩,但畢竟透露了中國初民習武生活方式的消息。

 

遠古的學校,最初就是未成年人集中起來進行集體軍事訓練的場所。

 

教學內容有所謂“六藝”——禮、樂、射、禦、書、數,但內涵與後來儒家經典所描繪的不同。

 

那個時候,“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學校以軍事訓練(射、禦)和祭把禮儀(禮、樂)為主要教學內容,識字(書)和學算(數)只是一種基礎知識。

 

被稱為“師氏”的任教老師是由軍官擔任的;古代教師的尊稱——

   

“夫子”,也源於“千夫長”、“百夫長”等軍官的職稱。

 

這樣,從成年人到未成年的少年兒童,幾乎全民的主要社會生活都與習武有著密切的關係。

 

  

遠古尚武的風氣和習武的生活內容使得當時的人們形成了一些獨特的風俗習慣。

 

那時,凡因怯陣戰敗而死的人,死後要“投諸塋外以罰之”,因為“無勇”是最被人所鄙視的品格,連死後都得不到寬恕。

 

相反,在戰場上英勇戰死的壯士,其遺孤和雙親每逢春秋兩季都要享受特殊的禮遇,收到特殊的慰問品。

 

平時,敗軍之將和在戰鬥時畏惠不前的懦夫連演武都不准參加,這對於一個男子來說則是最大的恥辱。

 

在祭祭祀儀式上,人們常常揮動著彩繪,隨著鼓點執持兵器手舞足蹈,通過舞蹈再現戰鬥的場面,十分壯觀。

 

古時對男子的一些美稱——如“賢良”、“俊士”、“桀俊”——都是跟“形貌壯大”的有勇力的武士有關,可見當時人們的價值取向。

 

  

具有強悍民族性格的初民,在漫長的史前時代長期為濃重的習武風氣所薰陶,從而形成一股強大的尚武傳統。

 

這股基於我們民族根性的尚武傳統雖受到繼起的夏商周三代的禮樂王官文化的衝擊,但在先秦社會中始終有著巨大的影響。

 

它的存在。

 

為俠的產生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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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7-10 11:51:41 | 只看該作者

2.先秦好劍之風的興起

 

與俠的萌芽有關的,除了全民尚武、習武的社會環境外,還有當時一種獨特的社會心態,那便是彌漫於全社會的經久不衰的好劍之風。

 

遠古時期,武器的設計和製造尚處於初始階段,正如《淮南子?汜論》所述:“古之兵,弓劍而已矣,槽矛無擊,侑戟無刺。”

 

為利於在山地叢林中奔躍和近戰,那時主要使用的是短兵器。

 

在有限的幾種短兵器中,劍輕便易使,直刺旁擊都能運用自如,且構造簡單,容易製造,所以為人們所普遍喜用。

 

夏商周三代以後,劍的實戰作用逐漸被其他武器所代替,但它作為源自遠古時期的尚武精神的象徵物,卻越來越被貴族和平氏所共同愛好。

 

春秋時期滕國的國君就毫不掩飾他說:“吾他日未嘗學問,好馳馬試劍。”

 

另一個小國呂國的國君“虐而好劍,苟鑄劍,必試錯人”,好劍到了瘋狂的地步。

 

後來的趙惠文王也酷愛劍,在他的身邊聚集起三千多名“劍士。

 

這些人都“蓬頭突鬢,垂冠曼胡之纓,短後之衣,瞋目而難”,是些貧民,但他們和趙惠文王同樣好劍,“日夜相擊於前。”

 

在好劍之風的浸染下,社會上形成不少與劍有關的習俗。

 

那時,佩劍是一個人身份和地位的標誌,也是男子顯示儀錶和風度的服飾。

 

《說苑?反質》描繪身處富貴鄉的經侯“友帶羽玉具劍,右帶環佩,左光照右,右光照左”,真是不可一世。

 

淪落在社會底層的詩人屈原不止一次地在詩中描繪了一位“帶長鋏之陸離兮,冠切雲之崔嵬”的行吟澤畔、上下求索的愛國詩人形象,這是當時社會現實的寫照。

 

《說苑?善說》述楚國的王族襄成君“始封之日,衣翠玉、帶玉佩劍,履縞,立於流水之上”。

 

可見佩劍還是一種冊封貴族儀式上的服飾。朋友問相互贈劍,在當時體現一種相當深厚的友情。

 

吳國賢公子季禮掛劍于知友徐國國君的墓旁,表示“吾心已許之”,一時傳為美詼。

 

社會上的好劍之風,不但使一些善於鑄劍的能工巧匠(例如吳國的幹將和越國的歐冶子)以及某些著名的相劍者(例如越國的薛燭)應運而生,而且還造就了一批武藝高超的民間劍術師——即《論衡?別通》篇中特別提到的“劍伎一家”。

 

越女大概要算是歷史上有較完整記載的最早一位元民間劍客了。

 

據《吳越春秋》記載,這位元劍伎家是越國山陰南林的一位少女。

 

她從小“生深林之中,長於無人之野”,卻酷愛擊劍。

 

她的劍木是自己在生活實踐中悟出來的,獨具一格。

 

越國的相國范蠹曾聘他為軍中武師。

 

進京途中和老劍客袁公比試,她出手敏捷、變化多端,搏擊中袁公飛身上樹遁走。

 

越女不但劍術高強,而且還有一套完整的理論。

 

她向越王勾踐侃侃而談劍道,指出:“凡手戰之道,內實精神,外示安儀。見之似好婦,奪之似懼虎。布形候氣,與神俱往。”

 

她這套形神相應、動靜互制、長於變化、出奇制勝的劍木理論為後世劍術家所師法。

 

除了越女,當時還有些劍伎家也相當有名。

 

如劍術“迫則能應,感則能動”、“變無形象”、“如影如響”的老劍客魯石公,能“馳弄七劍,迭而躍之”的宋藝人蘭子、“在趙者,以傳劍論顯”的司馬氏,都是活躍在民間社會的名噪一時的劍客。

 

我國歷史上這一批最早的民間武術家是許許多多名不見經傳的普通民間劍客的傑出代表,他們的出現,意味著具有專門武藝的民間武士群體的產生。

 

這一新的社會現象對於俠的萌芽和誕生無疑有著直接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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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7-10 11:52:18 | 只看該作者

3.劍崇拜心理的蔓延

 

先秦社會到處彌漫著的好劍之風形成一股濃烈的文化氛圍。

 

在這一氛田中,武藝和勇力的推崇也是一種價值取向。

 

這樣一種文化氛圍對於像武俠這樣專門的武士階層的產生是極其適宜的氣候條件。

 

但是如此強烈的好劍之風的形成決非偶然,一定有其更為深刻的心理依據,那便是先秦社會普遍的對於劍的崇拜心理。

 

在先秦習武崇劍的普遍的社會風氣中,滲透著一種日甚一日的對劍的神秘感。

 

劍作為一種尚武的古老傳統的象徵物和當時一切先進武器的標誌,在成爭中似乎體現著一種超人的不可抵擋的威力。

 

劍的威力究竟從何而來?

 

它的威力是人的力量所能達到的嗎?

 

這是否意味著存在一種帶有某種超越意味的神秘因素?

 

這一直是那個時代愛劍、用劍、井隨身帶著劍在戰場上出生入死的人們所苦苦思索的問題。

 

《越絕書》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晉、鄭兩國興師圍楚,三年不解。

 

楚王親自登城,揮舞幹將和歐冶子所鑄的大阿寶劍指揮作戰,士氣大振。

 

晉鄭聯軍被打得“三軍破敗,士卒迷惑,流血千里”。

 

楚王在高興之余向大臣風湖子發問:“夫劍,鐵耳,固能有精神若此否?”

 

風湖子作了肯定的回答,認為確實存在著所謂“鐵兵(劍)之神”,而且它與“大王(指楚王)之神”是相通的。

 

這一傳聞說明,當時的人們的確認為劍中存在著某種神秘的超越性因素,“劍之威”由此而生。

 

德國宗教學家麥克斯?繆勒把從有限物中感受到對無限物的體驗看成是“宗教的根據”!。

 

像楚王和風湖子這樣的對“劍之威”的超越性神秘因素的感受,類似一種宗教的體驗。

 

但是按照古代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往往不對神秘因素作本體論的思考,而把它與人事密切聯繫起來,因而對劍的崇拜心理也由對神秘因素的類似宗教式的體驗,轉化為物人合一的心靈感應。

 

據說越國的相劍者薛燭替越王允常相劍時,感應到魚腸劍“逆理不順”,勸越王不要佩帶。

 

後來此劍由越入吳,果然被吳公子光用來刺殺吳王僚,做下了“臣以殺君、子以殺父”的違背人倫常理的事。

 

古人還有所謂“觀變而服劍”的說法,都是把劍與人事密切相聯的物人合一的主客觀心靈感應現象。

 

劍崇拜心理的強化,必然導致儀式他的行為方式。

 

《吳越春秋》卷二敘述名匠幹將與妻莫邪為吳王闔閭鑄劍時,“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窬裝炭”,莫邪還虔敬地將自己的頭髮。

 

指甲剪下投入熔爐中以礫金,這就是類似歃血、獻牲的儀式化的行為。

 

吳國的另一個工匠甚至“殺其二子,以血釁金”而鑄劍;幹將的師父鑄名劍時也是“夫妻俱入冶爐中,然後成物”。

 

如果說鑄劍時這種虔敬的儀式化行為,在遠古可能是一種殺俘或自殉的嗜血的野蠻儀式,那麼先秦社會劍崇拜心理的產生,一定還有著更為深層的心理內涵。

 

我們注意到,在古代的典籍文獻中,只有劍這一古兵器,常有變形升飛之類傳說的記載。

 

而且,這類變形,還往往跟龍的形象有關。

 

《抬遺記》卷五“前漢上”載:漢高祖平定天下後將所佩寶劍藏於武庫,但見庫中劍氣如雲飛出戶外,“狀如龍蛇”。

 

《晉書?張華列傳》記述豐城令雷煥掘土得寶劍,傳其子雷華。

 

後雷華渡河,“劍忽於腰間躍出墮水。使人沒水取之,不見劍。

 

但見兩龍各長數丈,蟠縈有文章”。唐人段成式《西陽雜俎》中也有關於吐蕃大將劍化青龍突破唐陣的傳聞。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服制象》中談服飾制度時說:“劍之在左,青龍之象也。”

 

在古代社會,劍與龍常常被認為能互相化育、合為一體的。

 

龍在上古時期是華夏諸族普遍崇拜的一種圖騰。

 

古籍中常有“盤古龍首人身”;“伏羲龍身,女蝸蛇軀”一類的記載,呂思勉據此認為為上古華夏諸族所尊崇的“古帝形貌,皆象龍蛇”。

 

《後漢書?西夷傳》雲:“種人皆刻畫其身,象龍文,衣著尾。”

 

這其實是上古部落龍圖騰崇拜的遺倫。

 

龍的原型是蛇,龍的圖騰來源於對蛇的生命活力的崇拜。

 

另一方面,龍又是陽類生物的象徵,它是雄性和陽剛之氣的體現。

 

因此,蛇一龍一劍是一個源自亙古的“原型”系統。

 

先秦劍崇拜心理積澱著我們遠祖對雄性生命力的信仰和崇拜,體現著一種強悍雄武的民族特質,其深層心理的潛意識,便是蛇一龍一劍的“原型”系統。

 

武俠自誕生之日起人們就把他們與劍聯繫在一起,《韓非子》是首先在書面語言上多次使用“俠”這一稱呼的著作,而同時作者又用“帶劍者”、“私劍之士”來稱呼“俠”者,後世更是將“劍俠”連稱。

 

俠與劍的這種密不可分的關係,暗示著它作為先秦劍崇拜心理載體的獨特社會角色。

 

把俠這一社會群體從母胎中催生並凝聚起來的,恰是昇華莊普遍的劍崇拜心理中的體現我們遠祖對雄性生命力信仰的潛在精神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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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7-10 11:52:53 | 只看該作者

4.“士”的文武分途

 

俠的萌芽,除了全民性尚武、習武的社會條件和劍崇拜心理的精神因素外,還因為它直接受胎於先秦時期最為活躍的社會群體——“士”階層。

 

“士”是先秦社會最為重要的一個社會群體,它的產生和發展影響著以後幾千年中國文化的面貌。

 

士的初始形態,引起了歷代學者濃厚的研究興趣。

 

東漢許慎《說文解字》訓曰:“士,事也。”段玉裁疏此字道:“凡能事其事者,稱士。”那麼,“士”在遠古社會是一類有專職、有特長的特殊社會群體。馮友蘭認為:“‘士’字之本義,似是有才能者之通稱。”庶幾近之。

 

《說文解字》訓“士”字後,接著引孔子的話說:“推十合一曰士。”顧頡剛在《武士與文士之蛻化》一文中考證,“士”就是古籍中的“士伍”之士。

 

近年出上的秦漢簡牒中,武士有“什伍”之名。何新認為:“什伍亦即士伍。”“什伍、士伍為軍人之稱。

 

其隊長則稱“元士’(《多友鼎》)。省稱即‘士’也。

 

呂思勉確定“士即戰士,平時肆力於耕耘,有事則執于戈以衛社稷者”。

 

譚戒甫對“士”的性質和身份作了更進一步的分析:“士,最初本是一種耕田而又作戰的氏族成員,後來,不耕遂稱武士,成份是在士大夫和農民之間。”

 

從上面諸家的考證可以得知,“士”階層是從平民中分化出來的一個特殊階層。

 

他們因為有勇力和武藝,所以被特別選拔出來。

 

剛開始時是平時和農民一樣從事耕耘,有戰事的時候則組成軍隊作戰,後來慢慢地不再耕田,專門作為武士。

 

他們的地位很是低下,是處於最低等的統治層與平民之間的一個特殊的仲介性的社會階層。

 

他們僅靠自身的勇力才獲得無保障的職務其子弟仍有成為“僕隸”可能。

 

“士”階層的出現實際上與中國遠古特定的社會結構和居民組織方式有關。

 

據研究,遠古的平民有兩種不同的社會組織方式。

 

在靠近統治中心——各級“都“邑”的鄉間,居民組織與軍隊的編制是同構的,有人稱之為“武士組織”或“仿士組織”;處於邊遠地區的平民則是按井田制組織起來的,為純地域性組織。

 

“武士組織”和“仿士組織”是由氏族殘餘變形而來,具有濃厚的軍事色彩。

 

其居民的地位也略高於邊遠地區的平民。而“士”階層大都從“武士組織”或“仿士組織”的居民中產生。

 

正因為這種居民組織與氏族制度有著較為密切的關係,後來由作為武上的“士”直接發展而成的“武俠”,獨具“交黨結倫,重氣輕命”的人格精神,便絕非偶然。

 

長期以來,“士”階層一直都是武士階層。到了春秋時期,“士”階層開始出現分化與蛻變,但在過渡階段士仍然都能武。

 

就拿儒家的創始人孔子來說,就是一名由武上蛻變而成的文人。

 

他出生在一個武士家庭。

 

其父叔梁汔以勇力著稱,曾在戰鬥中雙子托起城門,將關在門內的軍隊放出。

 

孔子身長九尺六寸,“人皆謂之‘長人’而異之”。

 

據說“孔子之勁,能拓國門之關,而不肯以力聞”。

 

孔子自己也對門徒說:“吾何執?執禦乎?執射乎?吾執禦矣!”說明孔子原本是個武士。

 

其門徒子路“好長劍”;冉有“用矛于齊師”,樊遲率師逾溝,都曾是武士。

 

在先秦的社會結構中,“士”階層處於一個十分特殊的位置。

 

它是貴族與平民之間的過渡層,是上層社會與平民社會上下流動的匯合之處,因此其成員不斷地處於分化組合的過程中。

 

春秋時期,王綱解紐,列國爭霸,舊的社會秩序分崩離析,各社會階層的關係正在重新調整,位於社會要衝的“士”階層自然也不能例外。

 

舊社會秩序的解體打破了有史以來貴族壟斷知識的局面,使得平民社會有了出現文人的可能,原來都是武士的“士”階層發生了分化。

 

一部分“士”人專門從文,將原由上層社會貴族濁占的夏商周三代的禮樂文化接受過來。

 

因此他們自身雖然是在舊王權體制瓦解、新的專制帝制尚未建立的間隙中誕生並發展起來的,但由於知識結構的制約,他們從一開始就自覺努力于恢復夏商周三代所謂王官之學的禮樂文化傳統,這便是最初的一批“儒士”,他們實際上是借復古以倡新。

 

類似歐洲十五、十六世紀的文複藝興運動。“學而優則仕”,他們社會活動的目標是要進入上層社會參政。

 

而“士”階層中未分化出去的一批武士,仍保持著樸素的源于史前時期遠祖的尚武傳統和強悍的民族特質,並不斷汲取民間社會的文化營養向前發展,這是萌芽狀態的“俠士”。

 

“儒”與“俠”、文與武的分流,預示著儒家文明興起後中國社夫人格專化的文化模式。

 

在先秦,俠與儒都是作為新的社會階層出現的,它們的萌生與相容井存,標誌著中國社會的活力和進步。

 

秦漢王朝定鼎後,儒為上層社會統治者所利用,而俠卻作為社會的離軌因素留存在民間,“重文輕武”便成為占統治地位的主導文化的一個特色,“文”、“武”全面分途,上層文化和大眾文化也從此分道揚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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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國士”和“遊士”——俠的初始形態

 

1.從“國士”到“遊士”

 

孺從“士”階層分化出去後,“士”階層中的武士便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開始轉化為俠。

 

從“武士”演變為“俠士”有個複雜的漸進的過程,其存在形態並非立即改變,而是呈現若干過渡的形態。

 

“國士”群體的出現,便是“武士”向“俠士”演變的一個中間環節。

 

從“國士”到“遊士”:

 

春秋戰國時代人才輩出的“士”階層經過“文武分途”以後,各自向專門他的方向發展。

 

春秋時期,武士的勇力和技藝都已達到前所未有的水準。

 

當時在武士中間,十分重視和提倡“拳勇”、“技擊”。

 

每當春秋兩季,各地的武士經過長期的刻苦練功後,常常雲集在一起進行競技活動,切磋武藝。《管子?七法》記述了當時比武的盛況:“春秋角試,以練精銳為右。……

 

收天下之豪傑,有天下之駿雄。

 

故舉之如飛鳥,動之如雷電,發之如風雨。

 

莫當其前,莫害其後,獨出獨入,莫敢禁困。”

 

這種競技盛況已有點後世打擂比武的意味了。

 

武術的專門化,便在武士群體中湧現一批武藝超群、勇力過人的英雄好漢。

 

《國語?趙語》述吳、越兩國決戰晚,“吳王帥其賢良,與其重祿,以上姑蘇。”

 

這裡所說的“賢良”,便是指的民間武士中的伎伎者。

 

在戰亂頻繁的春秋時期,他們被專門選拔出來,充作精兵,社會地位也有所改變,這便是所謂的“國士”。

 

“國士”,按字面的意思就是指國中的戰鬥之士,實際上它最初是用來專門稱呼被各級統治者從武士中精選出來的勇士的。

 

《左傳?成公十六年》載晉、楚鄢陵之戰,晉軍將領深患楚軍“國士在,且厚,不可當也。

 

這裡所說的“國士”,便是指的楚軍中精選出來的武士。

 

他們如集結起來,便是一支不可小看的力量。

 

《管子?小匡》中記載管仲對齊桓公說的話:“君有此教士三萬人,以橫行天下。”

 

可見其在軍事上舉足輕重的地位。

 

先秦典籍中出現的“教士”、“賢良”、“俊士”、“材士”“桀傑”,其實指的都是“國士”。

 

在“眾暴寡,強劫弱”的春秋時期,他們格外為權勢者所看重。

 

統治者從武士中選拔“國士”,是帶有強制性質的。

 

當時諸侯各國都有一整套嚴厲的推薦和選拔武士的法律制度。

 

齊國的統治者就規定:民間武土“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於眾者,有則以告。

 

有而不以告,謂之蔽賢,其罪五”。

 

挑選武士要經過嚴格的測試,要通過這種測試是十分不易的。

 

《荀子?議兵》記載了晉國的貴族魏氏選拔武士的測試方法:“(先)以度(合適的身材)取之。

 

衣三屬(上身、髀股、腿足)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負服矢五十個,置戈其上,冠胄帶劍,贏三日之糧,日中而趨百里。”

 

優秀的武士入選後,“則複其戶(免徭役)、利其田宅(不徵稅)”,並由國家“為異舍”收養,同時“食其父母妻子以為質”。

 

所以武土成為“國士”後,生活條件雖有所改善,但人身並不完全自由。

 

雖然國士的選拔並不是“士”階層中的武士自由選擇的結果,但它畢竟使武士離開了世代定居的故土,逐漸成為社會上的活躍力量。

 

武士們聚集在一起,打破了以前相互隔絕的狀態,便於他們凝聚為一個社會群體。

 

國士的選拔,也促使了各種武術的發展,這種種都為俠的產生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春秋之時,天子微弱,諸侯力政”。

 

以五強稱霸為高峰的激烈的兼併戰爭造成了社會的大動盪。

 

政治地圖的頻繁變更,使得“國士”與國君的固定關係發生了動搖,出現了一種“邦無定交,士無定主”的局面。過去身為“有職之人”的“國士”。

 

如今處於“士之失位元”的自由流動狀態,於是“國士”也就成為了“遊士”的一個重要成份。

 

鄭玄注《周禮?地官?師氏》時說:“遊,無官司者。”

 

可見所謂“遊士”,實際上就是當時民間社會的一種具有自由身份的特殊平民,他們具有一般平民所未能有的特殊技藝——或是專門化的文化知識,或是超群的武藝劍術,因此脫離農耕而具有周遊列國、自由流動的特徵。

 

其中的“儒士”,有的通過“遊說”的方式以致仕,有的通過“遊學”的方式以成名。

 

身為“遊士”的武士,他們更為看重的是超越實利的個人榮譽與氣節。

 

他們在列國間與同類交遊,並通過“遊俠”的方式為人解難濟困,從而成為活躍於民間社會的“急難足以先後”的“國之豪士”.

 

這便是初始形態的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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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7-10 11:54:07 | 只看該作者

2.養士之風的初起

 

春秋時期劇烈的社會變動,一方面在社會上造就了一批具有特殊技藝的自由流動的“遊士”,另一方面,諸侯公卿,大夫強族在激烈而複雜的政治鬥爭中多產生一種“急難索士”的迫切要求。

 

社會對有特殊技藝的“士”的大量需要,改變了“士”與各級統治者的原有關係。

 

體現這一人際關係微妙變化的社會現象之一,便是春秋時期養士之風的出現,它對於俠的誕生和早熟有著極其重大的影響。

 

史載齊桓公曾收留遊士八十人,“奉之以車馬、衣裘,多其資幣”,給予相當優厚的禮遇。與齊桓公同時代的魯莊公孔武好力,與魯國勇士曹沫氣味相投,視為心腹。

 

後來齊魯會盟時,曹沫孤身一人“執匕首劫齊桓公”,以報答魯莊公。說明他們兩人除君臣關係外,還帶有相知的意味。春秋中期開始,養士之風漸漸流行。

 

《左傳?文公十四年》載齊昭公之子公子商人“驟施于國而多聚士”,不惜為之磬盡家產,後終奪位為國君。

 

公子商人不是通過掌握私卒、而是通過養士擴大自己的政治勢力,實現自己的政治野心的。

 

這說明游土中的武士已作為一種重要的社會力量崛起,他們與權臣、國君之間的夫系己不是統屬與被統屬的固定關係,而是主、客間的相互選擇關係。

 

公予商人的罄產聚士,標誌著春秋養土之風的形成。

 

在春秋諸侯中,齊莊公薑光是最熱衷於養士的一個。

 

他門下勇士甚多,待之甚厚。據《左傳》記載,他得勇土殖綽、郭最作為自己的私屬,上朝時指著殖綽、郭最志滿意得他說:“是寡人之雄也。”

 

晉國的勇士州綽、邢棚也未投奔他。後齊莊公被權臣崔抒殺死,勇士州綽、賈舉等八人赴難。

 

另兩名勇士盧蒲葵、王何出逃,矢志復仇。

 

三年後,兩人返國攻殺齊國另一名權臣慶封,還政于薑氏,並將前已死去的崔抒戮屍,為齊莊公報了仇。

 

這是春秋養士的一個典型事例。

 

齊莊公所收納的勇士,既有游士,也有戰將、家臣、劈人,成份較為複雜。

 

不似戰國養士,成份較為純粹。

 

除齊慶公外,晉國的公卿欒盈、楚國的權臣白公勝、吳國的貴族公子光也都是春秋養士的名人。

 

他們養士,都有著十分明確的、直接的政治目的,而不是像戰國四公子那樣,養士已成為他們的一種生活方式。

 

晉國的下卿欒盈面臨著強大的政敵、晉國的權臣範鞅的威脅。

 

他是靠自己對遊士真誠的態度而獲得擁戴的。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述:“懷子(即欒盈)好施,士多歸之,宣子《即範鞅)畏其多士也。”

 

後來欒盈被範鞅驅逐,自己倉惶出逃,在各國流亡,終於復仇不成被殺。

 

而其所養之士或為他死節,或隨他飄泊,或被迫出奔,全是為了報知遇之恩。

 

楚國權臣白公勝與欒盈不同,他是採用結交死士、培養黨羽的方式未養士,互相間以利易利,完全出於圖謀不軌的一已之私。

 

他的政敵葉公沈諸梁對白公勝的作為看得很清楚,說:

 

“吾聞髒也好複言,而求死士,殆有私乎?”他的死黨石乞將勇士熊宜僚介紹給他。

 

當白公勝將他的陰謀告訴熊宜僚時,熊宜僚立即表示拒絕。

 

白公勝竟然甩劍相逼,熊宜僚面不改色。

 

所以白公勝的養士,並不能真正結交一位像熊官僚這樣的勇士,他的覆滅也就勢在必然了。

 

公子光的養士方式介於欒盈和白公勝之間。

 

公子光的養士完全是出於奪取至於吳王僚王位的陰謀的需要,這一點與白公勝相同。

 

但白公勝的狼子野心是赤裸裸的,他的勾結黨羽、豢養死士的方式是一種毫不掩飾的政治利用的關係。

 

而公子光結交勇士,在具體的處人處事上,帶有七分真誠的意味,因此,他能得到勇土專諸、要離,使他們為自己效命。

 

而且,公子光之所以得士,與他的為人和識見也有關係。

 

楚國太傅伍奢無辜被殺,其子伍子胥投奔公子光,互相結為心腹。

 

但當伍子胥說動吳王僚出兵伐楚時,公子光勸阻吳王僚,認為伍子胥之所以要讓吳國出兵,是為報私仇,而且與楚國打仗未必能勝,這樣做對吳國不利。

 

公子光的這一做法說明他並不因為私交而損害吳國的整體利益。

 

他勸說專諸去刺殺吳王僚時,耐心他說明了吳國王位本是兄弟叔侄長幼依次相傳、自己理應嗣位的道理。

 

正因為能夠自圓其說,所以專諸才認為“王僚可殺也”,為之捨身行刺。專諸身亡後,公子光對專諸的後事作了認真的安排,封其予為卿。

 

公子光的養士方式,是一種複雜的類型,應作具體的分析與評估。

 

他與欒盈、白公勝的養土方式,顯示了歷代僅勢者們養士的三種原始核式,具有普遍的意義。

 

就拿戰國時代來說,在養士方式上,孟嘗、平原、信陵、春申四君子的養士情同欒盈,呂不韋與白公勝相似,燕太子丹又同公子光有一致之處,這絕非偶然。

 

養士之風的出現為俠的產生與發展提供了適當的場合與內在的驅動力。

 

養士這種方式,既能為游士中的俠提供能夠生存和發展的活動場面,又能為初生的武俠創造實現自我價值和發揮社會作用的大蝦機會。

 

養士之風使散落在各地的俠凝聚起來,作為一個社會群體出現在政治舞臺上;它又使初生的俠能夠打破地域、身份的界限自由地流動和組合,充分地去實現自己的道德理想和人生目標。

 

正是養士之風,保障了稚嫩的俠的幼體迅速生長,這完全是春秋戰國時代的歷史條件所致。

 

而俠誕生之初就成長於這樣的社會環境,既是歷史機遇,也是夥的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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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7-10 11:54:39 | 只看該作者

3.墨家的推波助瀾

 

俠的活躍引起了社會的振盪,這一振盪在當時生氣勃勃的思想界迅速得到了反響,這便是墨家對於武俠現象的觀察與思考。

 

他們的活動與主張,為俠的誕生和生長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墨家是存在于春秋、戰國時期之間的一個學術流派和社會團體。

 

“墨家”之稱得自它的宗師墨子。

 

墨子名翟,魯國人,或說宋國人。

 

他的生卒年,據孫冶讓考證,當在西元前486年至西元前376年間,大約為春秋未戰國初人。

 

他曾自稱“賤人”,可見他出身於社會下層。

 

墨家的“墨”字與“黑”等字同音假借,當為後來平民的稱呼——“黔首”、“黎民”之初義,說明這一學派的成員來自生活于平民社會中的“遊士”。

 

墨家是一個有組織的集團。其最高領袖為鋸子,鋸子的職位是由集團中公認的賢者互相傳讓的。

 

他們有嚴密的紀律,所有的成員必須絕對服從矩子的指揮。

 

據說“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

 

他們平時一律食“藜霍之羹”,穿“短褐之衣”,足登麻或木制的“歧矯”,是一群深為戰亂所苦、決心在艱苦的生活方式和嚴密的准宗教團體中實現人生價值的“遊士”。

 

墨家又主要是一個學術團體,他們所從事的是一般遊士的共同事業:完成學業,然後四處遊說,用自己的觀點和辯才去影響諸侯各國,並爭取出仕實現自己的政治主張以建功立業。

 

所以,墨家並非如同有的學者認為的是出身于俠的武士團體。

 

過分嚴密的組織並不適宜於具有自由意志、主張人格平等的遊俠,何況墨家的完整的理論體系和嚴密的邏輯思辨能力絕非“重氣輕命”的武俠所能為之。

 

然而,墨家卻與俠的生長和發展有著密切的關係。

 

首先,墨家對武俠現象進行了觀察和研究,提出了完整的“任”俠觀念和理論主張。

 

《墨子?經上》曰:“任,士損己而益所為也。”注曰:“謂任俠。”

 

這裡墨子提出了一個重要的“任俠”觀念。

 

他首先指出,任俠者出身于“士”階層,武俠是“士”的一部分,這是指俠的社會性質。

 

墨于還精粹地概括了“任俠”精神的實質和內核——

 

“損己而益所為”,也就是損己利人。

 

接著,在《墨子?經說上》中,墨子進一步闡述了任俠精神的實踐方式:“任,為身之所惡以成人之所急。”

 

這句話,譚戒甫的譯文為:“千己身所厭惡的事來解放他人的急難。”

 

也就是要不顧一切地去扶危救困,為人解難。

 

這正是俠的行為準則。

 

墨子對剛出現的武俠現象十分關注,並及時地對俠義精神與俠義行為作了系統的聞述,論證它們是合理的、正當的,這無疑給初生的尚在用生命和鮮血去探索行動宗旨的武俠提供了所急需的精神武器。

 

在中國學術史上,一個文人的理論學派能夠直接對於活躍于民間的武俠階層進行理論指導的,尚不多見。可見,墨者對於武俠的出現是充滿同情和好感的。

 

墨家團體還收留了一些跡近武俠的人。

 

例如被稱為“東方之钜狡”的索盧參,由墨子的大弟子駱滑禽收為及門弟子。

 

又如好勇的武士屈將子“帶劍危冠”去見墨子的另一名弟子胡非子。

 

胡非子向屈將子闡述了勇武的真正含義。

 

屈將子為之心折,“乃解長劍,釋危冠,而請為弟子學!”。

 

這些記載的宇裡行間,隱隱約約保存了墨家對受迫害的俠士加以保護的記錄。

 

同時,部分俠的棄武就學,也給墨家輸入了新鮮血液。

 

由於墨家對俠的理解與同情,因而有些墨者也仿照俠的行為方式處世行事。

 

《呂氏春秋?尚德》中敘述了一個關於墨者矩子的故事。

 

墨者钜子孟勝和楚國的貴族陽城君交往根深,陽城君便拜託他守衛封地。

 

後陽城君因參與楚國內亂而出逃,楚國決心用武力收回陽城。

 

孟勝打算為朋友死難。弟子徐弱極力勸阻,認為死之無益。

 

盂勝回答道:“吾于陽城君,非師則友也,非友則臣也。不死,自今以來,求嚴師必不於墨者矣,求賢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於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義而繼其業者也。”

 

於是徐弱出於死節之義,先行撞死于老師面前。

 

嗣後,墨家弟子與孟勝共同殉難的達83人。

 

這個例子很能說明問題。

 

它一方面表明俠的某些行為準則也在影響著社會的其他一部分人:

 

不但在諸子百家之間,而且在俠所代表的中國大眾文化與上層文化之間也是互相滲透、互相影響的。

 

另一方面,它也讓人們看到,即使是同情武俠的墨家,他們的思想觀念也是與武俠大異其趣的。

 

孟勝及其弟子雖仿照“重交輕命”的俠義準則行事,們其出發點仍在於“行墨者之義”——即上層文化的“嚴師”、“賢友”、“良臣”之義。墨家主張通過“兼愛”、“非攻”而不是“鋤強助弱”的方式解決社會問題,在具體行動上力主“獻賢進士”而非“以武犯禁”,這都是與俠的精神乖連的。

 

墨家的學說當時影響很大。孟子曾說:“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墨家甚至被稱為“世之顯學”,其門徒“顯榮於天下眾矣,不可勝數”。

 

墨家在其經典著作中研究並闡述了任俠精神,其首領和弟子們常仿照俠的方式行事。

 

正是通過墨家的張揚,武俠現象才被當時思想界和學術界用新的眼光來進行考察和評估,這對幼年期的俠的迅速成長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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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7-10 11:55:09 | 只看該作者

4.專門刺客的出現
 

春秋末期,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社會現象,那便是專門刺客的湧現。

 

這是一批生活在民間、不圖富貴、崇尚節義,身懷勇力或武藝的武士。

 

他們與某些權貴傾心相交,為報知遇之恩而出生人死,雖殞身而不恤。

 

晉國的豫讓、吳國的專諸、要離,都是春秋末期最為著名的刺客。

 

晉國的豫讓曾受到權臣智襄子荀瑤的尊重和重用,豫讓視為知己。

 

後晉國的內亂,權臣相爭,智襄子被趙襄子毋釁聯合魏、韓兩家所攻殺。

 

趙襄子與智襄子仇恨最深,所以將智襄子的頭顱漆為飲器。豫讓發誓為智襄子復仇。

 

他變更姓名,進入宮中為太監。

 

一次在洗刷廁所時身藏匕首要刺殺趙襄子,被趙襄子發現。

 

趙襄子讚歎他的“義士”品格而釋放了他。豫讓矢志不渝。

 

他漆身若癩,吞炭為啞,滅須去眉,行乞于市,連他的妻子也辨認不出來。

 

當趙襄子外出時,他埋伏于趙襄子途經的橋下,企圖再次行刺,又被趙襄子擒獲。

 

豫讓要求趙襄子在處死自己之前成全他的“死名之義”。

 

於是他拔劍三躍,猛擊趙襄子的衣服,仰天大呼:“吾可以下報智伯矣!”伏劍自殺。

 

他的死震驚了社會,“趙國之士聞之,皆為涕泣”。

 

吳國的專諸也是一名豪傑。

 

據《吳越春秋》記載,伍子胥從楚國流亡到吳國途中,見“專諸方與人鬥,將就敵,其怒有萬人之氣,甚不可當”。

 

伍子胥知道專諸是一位敢於赴難的勇士,就與之結交。

 

當時,吳玉僚違背了兄位弟嗣、弟終長侄繼位的祖規,貿然接替父位。

 

吳王僚的堂兄公子光本應繼位,因而心中下服,暗中伺機奪位。

 

伍子胥便將專諸推薦給公子光。公子光厚待專諸。

 

九年後,吳軍主力遠出,公子光見時機已到,便請專諸出馬行刺吳王僚,並表示會照顧好專諸所牽掛的“老母弱子”。

 

《史記·刺客列傳》生動地描繪了專諸行刺吳王僚的緊張場面:

 

(公子)光伏甲士於窟室中,而具酒請王僚。

 

王僚使兵陳自宮至光之家,門戶階陛左右,皆王僚之親戚也。

 

夾立侍,皆特長鈹。

 

酒既酣,公子光佯為足疾,入窟室中,使專諸置匕首魚炙之腹中而進之。

 

既至王前,專諸肇魚,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

 

左右亦殺專諸,王人擾亂。

 

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盡滅之,遂自立為王,是為闔閭。

 

闔閭乃封專諸之子以為上卿。

 

吳國另一名勇士要離允諾替吳王闔閭(即公子光)去行刺吳王僚之子、“萬人莫當”的勇將慶忌。

 

他設計假裝得罪吳王,妻子被殺,右手被斷,倉惶出逃,從而取得慶忌信任,伺機刺死慶忌。

 

專門刺客的出現,正如章太炎所分析的:“天下亂也,義士則狙擊人主,其他藉交報仇,為國民發憤,有為鷗梟于百姓者,則利劍刺之,可以得志。”

 

這正是俠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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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7-10 11:55:41 | 只看該作者

5.俠的誕生
 

像豫讓、專諸、要離這樣一批新型民間武士的出現,標誌著俠已完全擺脫了“國士”的初始形態。

 

他們與春秋前期的“國士”相比,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本質區別:

 

首先,“國士”與國君、大臣們的關係,是君臣、主僕間的關係,他們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而春秋末期的武士雖是由“國士”和“遊士”發展而來,但他們和國君、權臣關係的產生,已由被動的法律和行政上的被選拔、被統率關係,轉變為“交遊”方式的雙方面的自由選擇關係。

 

更為重要的是,他們與所結交的權貴至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

 

趙襄子再次擒獲刺客豫讓後責問他:你最初曾在範氏、中行氏家裡當過門客,他們後來都被智襄子殺滅了。

 

你不但不為他們報仇,反而去投靠智襄子。

 

智襄子被殺後,你為什麼為他復仇之心這麼強烈?豫讓回答說:“範、中行氏皆眾人遇我,我故眾人報之。至於智伯,國士遇我,我故國土報之。”

 

意思是說,範氏、中行氏把我看作一般人,所以我也像一般人那樣對待他們;而智襄子瞭解我是一名“國士”,所以我也就用“國士”的方式去報答他。

 

豫讓在這裡所表達的是一種全新的觀念。

 

從表面上看,西周的《尚書·泰誓》篇就有“撫我則後,虐我則”的活,稍後的《孟子·離婁》章也有孟予對齊宣王所說的話:“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

 

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但《尚書》和孟子的話與豫讓所表達的完全是性質不同的觀念。

 

孟子們的話,其實質正如東漢趙岐在注疏中所說,是“臣緣君恩以為差等”,完全是臣下對於君恩級差的一種複雜心理的反映,它反映的是一種君臣關係。而豫讓所要求的是一種理解,一種對於自身價值的認可。

 

他與智襄子的關係,是一種關於人生價值共識的平等的對話;他為智襄子所做的事,無非是已被確認的自我價值的實現。因此,豫讓要提出“士為知己者死”這樣一種嶄新的價值觀。

 

這裡所說的“士”,就是作為俠前身的“國士”。

 

這最初是由武俠提出來的民間社會的一個樸素的價值觀,其實質是平民階層要求人格的平等,從而成為中國大眾文化精神的一個有機部分。

 

新型武士與所知遇的權貴的關係是一種在人格精神上互相理解和尊重的關係。

 

公子光在要求專諸去行刺吳王僚時,竟然對身為普通平民的專諸說:“我,爾身也。”

 

意思是說,我的身體就等於是你的身體。

 

也就是說,我今後的一切就等於是你給予我的。在等級森嚴的古代社會,一個貴族竟向平民說出這樣的話,確實體現了一種新的觀念。

 

在這一點上,武俠義士是最為敏感的。別的尚可,權貴和朋友只要在態度上稍有不平等的表現,武俠義士立即拂袖而去,沒有挽回的餘地。

 

其次,“國士”所待購是一種為國效力的觀念,他們所從事的戰事是一種公共的義務,而新型武士對所交往的權貴所持的是一種純粹的個人與個人之間的知恩圖報的觀念。

 

他們的履難蹈險的行為僅是一種私人性質的事。

 

當初,晉國的欒盈想同強大的範氏家族決戰時,不知所養之士內心是否和自己一致。

 

他故意躲在一旁,讓部下詢問門客:“今也得欒孺子,何如?”

 

這批門客感慨萬分,一齊回答說:“得主而為之死,猶不死也。”

 

有的還流下了眼淚。欒盈聽到這樣的回答,立即走了出來向大家一一下拜致謝。

 

欒盈和他門下的武士之間,已浸染了私人間的施恩與報答的關係。

 

門客們考慮的只是欒盈對他們的恩德,並不顧及欒盈所從事的事業的善惡是非。

 

知恩必報,這是武俠間的一個重要的行為準則。

 

專諸之所以毅然允諾去力公子光刺殺吳王僚,就因為分子光數年如一日地照顧他的困苦的家庭生活,而且以禮相待,十分尊重他的人格。

 

專諸並不考慮公子光的事業是否正義,只要公子光能自圓其說,專諸便喊出“王僚可殺也”的話語。

 

在專諸這位民間武土的頭腦裡,沒有君王神聖的敬畏觀念,也無以下犯上、形同作亂的等級思想,“視刺萬乘之君,若刺褐夫”。

 

知恩圖報,這是新興的武俠階層的新觀念,也是中國大眾社會的行為準則。

 

再次,與“國士”們的純粹征戰行為不同,新型武士所追求的是一種超越時空的永恆的精神價值——“死節”。

 

為了得到它,武土們能夠做出常人所不可想像的冒險事業來,雖殞身而不惜。

 

齊國權臣崔抒作亂殺死齊莊公時,在場的八名齊莊公私養的勇士全部戰死。

 

另一些在外的門客臨難也不肯苟免,都趕回來一齊赴難。

 

有一名監督漁業的門客申鵬回去赴難前,讓手下的小官為其妻幾老少而逃命。

 

小官說:“免(難),是反子之義也。”

 

意思說,如果我去避難,就違背了您所履行的死節之義了。

 

於是,小官與申鵬一起殉難。豫讓為了“死名之義”捨身替已經滅絕了的智氏家族復仇。

 

當趙襄子再一次捕獲他時說:“子之為智伯,名既成矣,……寡人不復釋子!”

 

豫讓聞之慨然赴難。

 

像這樣一些為追求死節之名而自覺獻身的現象,是以往的武士階層所少見的。

 

春秋末期,由於養士之風和墨家社團的推波助瀾,在中國歷史舞臺上第一次出現了由處於“遊士”狀態的“國士”中蛻變而出的新型的武士階層,他們以自由交往的方式為知遇者輕生相報,並以追求某種獨特的精神價值為人生目標,雖殞身而不恤。

 

這一社會現象表明:武俠這一中國所獨有的社會群體已在母腹中孕育成熟,呱呱墜地了。

 

武俠的歷史翻開了正式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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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7-10 11:56:17 | 只看該作者

早熟的幼兒:先秦的遊俠


在群雄並峙的歷史機遇中成長——戰國遊俠的活躍
 

1.戰國社會風氣的劇變
 

以“爭於氣力”為時代特徵的戰國時代,把春秋時期早已存在的列國紛爭的局面公開化、激烈化、深刻化了。

 

七個實力大致相等的政權兼併了大大小小百余個諸侯,公開地直接地在中國的土地上進行政治的、經濟的、軍事的和人才的激烈競爭,竟然造成了中國歷史上極為輝煌的文化景觀。

 

武俠階層才離母腹就碰到了這樣一個群雄並峙、百家爭鳴、崇能惜才的大好機遇。

 

空前廣闊的歷史舞臺和靈活有效的社會機制,使得武俠階層迅速地發育和成熟起來,成為戰國時代一支極其活躍的社會力量。

 

戰國社會風氣的劇變:

 

被王夫之稱之為“古今一大變革之會”的戰國時代,給武俠階層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社會條件。

 

春秋末期,公室衰微,政在大夫,三代以未的社會制度崩壞殆盡,作為社會基層的中國農村也發生了大振盪。當時,“公田不治”,私田大增,產生了一批又一批以一家一戶為生產單位的個體經營的自耕農,並獲得了諸侯各國法律上的認可。

 

西元前594年魯宣公宣佈實行“初稅畝”,這種廢除“籍法”、公開按畝徵稅的法律制度,實際上確認了私田的合法性和所有權。到了戰國初期,中原各國普遍採用類似的從土地的實際擁有者的手中按田畝數目計稅徵收的法律。

 

自耕農的產生及其法律地位的承認,把他們從准軍事性的居民組織中解脫出來,獲得了自由民的身份。

 

這樣,便為以農民為生體的乎民階層提供了比以前多得多的發展機會。

 

稍有餘裕,他們的子弟既可以游學習文,也可以從師練武。

 

由於有居住和遷徙的自由,學成後他們能在列國間往來,戰國說士和遊俠的存在這才有了社會條件。

 

著名的說士張儀原先是個貧民,曾被人懷疑偷盜玉壁而遭毒打,後以連橫之說取得秦惠王的信任,從千民一躍而為秦國的丞相,這在春秋時期是不可想像的。

 

戰國時代使武俠迅速發展起來的另一個社會條件是城市的興起。

 

戰國以前,中國城市的規模不大,所謂“城雖大,無過三百丈者,人雖眾,無過三千家者”出。

 

而且那時的城市只是作為政治權力的象徵而存在的,正如史書所說,“凡是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

 

除了統治者及為他們服務的家臣、百工、衛兵,一般的平民是只准居住在城郊和野外的。

 

到了戰國時期,人口的自由流動使得大量的平民從農村流向城市,商業和手工業的發達又使得這些生活在城市的平民有了就業和謀生的可能。

 

當時,“千丈之城,萬家之邑相望”,湧現了一批大城市。像齊國的都城臨淄,城內居民達七萬戶,城內“車輯擊、人肩摩,連衽成帷,舉決成幕,揮汗成雨”,多華之狀,可想而知。此外,如趙之邯鄲,燕之琢、薊,魏之溫、積,韓之滎陽,楚之宛、陳,也都是“天下名都”。

 

這些新興的大城市,位於交通要衝,道路四通八達,來去方便。

 

它們既是政治中心,又是商業和文化中心。

 

上面提到的齊國的首都臨淄,有熱鬧的街市莊、嶽,“其民無不吹竽鼓瑟,擊築彈琴,鬥雞走犬,六博歙鞠者”。

 

臨淄稷門附近的“稷下”地區,聚集了幾千名遊士講學論辯,成為全國的學術中心。

 

戰國時代城市的興盛,使得武俠有了聚集、交往和活動的中心。

 

戰國時代的著名遊俠,大都在城市、尤其是大城市裡存身和活動。

 

如力士朱亥是魏國都城大樑“市井鼓刀屠者”。

 

他與另一名看守城門的俠士侯贏交往,以後又通過侯贏結識了“戰國四公子”之一的信陵君,為其盜符教趙出了力。

 

這一切都是在大城市裡發生的。戰國著名遊俠荊柯在邯鄲與武俠魯句踐比武,在榆次與武俠蓋聶論戰,又在燕國都城薊與屠狗者高漸離及田光交遊。

 

這一切也都在城市裡活動。城市眾多的人口、複雜的居住狀況及有利的就業條件使得犯了罪的遊俠有了深藏之處。

 

遊俠聶政本來是魏國人,因為“殺人避仇”,攜著母親、姐姐到齊國,在城市裡以屠狗為生。

 

荊軻刺秦工失敗後,他的好友高漸離為了逃避秦王的追捕,躲在宋子縣,變更姓名,在酒店裡“為人庸保”,潛伏下來,伺機復仇。如果沒有發達的城市,這樣做是不可能的。

 

戰國的遊俠主要是在城市裡活動,可以說,是城市生活使武俠脫離了原始形態,迅速地成熟起來。

 

戰國時代波橘雲詭的外交與政治鬥爭,慘酷激烈的兼併戰爭,布衣一言而為卿相的社會現象,以及商業和大城市的發展,使得民間質樸、淳厚的風氣受到極大的衝擊。

 

當時的一個不良社會風氣就是不擇手段、求富圖貴。

 

戰國一些大城市,如洛陽,民風尚“治產業,力工商,逐什二以為務”。平民之所以務商棄農,是因為“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繡文不如倚市門”。

 

淳樸的民風變得乖巧了。秦國的權臣呂不韋原是個投機商,他靠“販賤賣貴”而“家累千金”。

 

後來,他不滿足于當巨富大賈,把商業上“奇貨可居”的投機方法運用到政治上來,因為做買賣僅盈利“百倍”,而“建國立君”可以盈利“無數”,“澤可以遺世”。

 

他把賭注下在秦“質子”公子異人身上,後來異人登位,呂不韋也就一舉而為秦國權臣。

 

說士蘇秦早年出遊數歲,大困而歸,受到父母妻嫂的冷遇,於是引錐刺股日以繼夜研讀《大公陰行》之謀。

 

後終於封相拜爵,衣錦還鄉,父母郊迎,妻側目而視。

 

傾耳而聽,嫂蛇行匍伏,自跪而謝。

 

蘇秦問嫂子為何前踞而後恭。嫂子回答說:只因為您“位尊而多金”。

 

蘇秦不由感歎說:

 

“貧窮則父母不子,富貴則親戚畏懼。人生世上,勢位富貴,蓋可忽乎哉!”

 

以上兩例,可見當時社會風氣之一斑。

 

其社會心態恰如孟子當年所指稱的:“今人之於爵祿,得之若其生,失之右其死”。

 

戰國另一個社會風氣就是以利相交,不講情義。

 

齊國的盂嘗君門下有食客三千,孟嘗君失勢後紛紛離去,復位後又都重新回來,毫無慚色。

 

孟嘗君很是忿然。

 

門客說:“富貴多士,貧賤寡友,事之固然也。”

 

接著,門客以市民去市場購物為例。

 

人們早晨去市場“側肩爭門而入”,日落後,過市門“掉臂而不顧。

 

門客解釋說:人們之所以這樣做,不是因為喜歡早晨的市場而討厭日落時的市場,而是由於日落時他們所要購買的東西已無法買到了。

 

孟嘗君茅塞頓開,表示:“聞先生之言,敢不奉教焉!”像這種“富貴則就之,貧賤則去之”的勢利之交,居然被認為是“事之固然”。

 

難怪當時要有這樣的民諺:“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出這也是戰國風氣的一大轉變。

 

戰國社會風氣的又一表現是重才不重德。當時不少知名人士品行不佳。說士張儀在人們心目中是“貧無行”之人。

 

他被人當作小偷毆打後,妻子勸他“毋讀書遊說”。

 

他問妻子:“視吾舌尚在不?”妻子笑道:“舌在也。”張儀說:“這就足夠了。”

 

仍繼續去列國遊說。

 

另一位說士蘇秦,《史記》說他“獨蒙惡聲”,為世所垢。

 

他在燕國受到燕易王的厚待,卻與燕易王的母親私通。燕易王發覺後待蘇秦更好了。

 

蘇秦心懷鬼胎藉故逃到齊國去了。

 

至於像龐涓斷孫臏雙足、須賈讒害范騅、李斯毒死韓非一類因妒忌而賣友、為爭寵而相殘之事,當時史不絕書,而且大都為有才氣的文士;蘇秦六國封相,張儀在秦、魏為相,龐涓執掌魂國兵權,李斯在秦執政數十年,可見戰國世風唯才是用,不問德行。

 

明確了戰國時代的社會風氣的變化,就能理解武俠階層的作為。

 

武俠階層所尊奉的行為準則恰好與當時的社會風氣背道而馳;戰國世風不擇手段、求富圖貴,武俠扶危濟出、厚施薄望;戰國世風以利相交、趨炎附勢,武俠輕命重氣、貴交尚信;戰國世風唯才是用、不問德行,武俠好俠尚義、崇尚氣節。

 

正因為戰國世風急轉直下,如決河崩堤,武俠才獨立特行,以對抗社會的姿態、取極端的行為引起世人的矚目,以圖造成心靈的振動,挽狂瀾以既倒,而當時的儒士卻已完全捲入到追名逐利的時代旋渦中去了。

 

俠所負載的是一個古老而淳樸的文化傳統,他們的價值觀念顯然和戰國的世風是格格不入的;而儒所負載的,則是一個年輕得多的文化傳統,它易於在戰國世風的轉變中迅速地調整與變更,以適應新的時代。

 

從儒家思想的本體看,它是體現實踐性格的所謂“只體理性主義”的觀念體系。它強調“經世”、“致用”,思想內涵本身又頗具彈性,其基本思想語彙如“仁”、“道”、“禮”等具有多樣解釋的可能性。

 

因此,它作為一種文化精神,有較強的自我修復和順應世變的能力。

 

這就是為什麼儒文化在以後漢民族的文化選擇中獨佔鰲頭的根本原因。

 

俠所負載的是史前時代質樸的尚武傳統,它源於我們民族的種族根性。

 

它的素樸和曠悍的特質使得這種文化在時代的大轉換中顯得凝重而又執著。

 

試將春秋時期的專諸、要離和戰國未年的荊軻、高漸離間數百年不移的俠士品格,與孔于及其門徒子貢、冉有的師徒兩代人不同的行為方式相比,就可以看出俠與儒所各自負載的文化傳統性質上的巨大差異了。

 

與儒奉行“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的處世哲學不同,戰國時代的俠是一批幼稚而又執著的理想主義者。

 

為了抵禦隨著社會文明的進展而急劇轉變的社會風氣,他們堅守固有的行為規範和道德準則,井通過結党連群的方式,在熙熙攘攘的社會中劃出一個特定的空間,成為他們可以較自由地按照自身的意願生存和活動的天地。

 

在戰國時代,能為武俠進一步提供這一特定生存空間的,是日益興盛的養士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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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7-10 11:56:56 | 只看該作者

2.養士之風的興盛
 

戰國的養士之風已和春秋時期有極大的區別。

 

春秋時期雖列國紛爭,但表面上還維繫著等級有序的一統局面,有極分嘰的“公”“私”觀念。

 

所謂“私”就是以下害上的一切言行,這是為社會所不齒的,因為“以私害公,非忠也”。

 

收養私屬、私卒,私士,是被社會輿論所不容的。

 

在當時的歷史記載中,養士,往往被描繪成野心家如公子光、白公勝之類的不軌之舉。

 

到了公開兼併與競爭的戰國時代,養士已成為上層社會競相標榜的一種時髦風氣。

 

只要是有實力有抱負的國君、權臣,無不以盡可能多地收養門客為榮。

 

從戰國初期的趙襄子、魏文侯及以後的趙惠文王、燕昭王、“戰國四公子”、秦相呂不韋、燕太子丹,門下都收養有千人以上的門客,其養士之規模也是春秋時期所不能望其項背的。

 

《孔叢子·居衛》篇記載了孔子孫孔子思關於春秋、戰國兩個時代不同的養士之風的觀察與思考。

 

他認為,春秋時期,“周制雖毀,君臣固位,上下相持若一體然”,所以養士之風不得大倡;而戰國時代,“天下諸侯方欲力爭,競招英雄,以自輔翼。此乃得士則昌,失士則亡之秋也”。

 

這段話深刻地道出了戰國養士之風經久不衰的真諦。

 

由於通過養士的方式可以大量集中人才,既能迅速抬高自己的政治聲譽,以號召天下,又能壯大自己的政治力量,以稱霸諸侯,所以上層權貴們爭相禮賢人士,不拘一格地網羅人才,以盡天才之大為己能,形成了“士無常君,國無定臣”的人才流動和人才競爭的大好局面。

 

成國養士之風的興盛對快的發展起看極大的推動作用。

 

戰國的養士,形成了以“四公子”——齊國的孟嘗君田文、魏國的信陵君魏無忌、趙國的平原君趙勝、楚國的春申君黃歇——為代表的人才中心,大量的人才迅速地聚結起未。

 

據史書記載,“四公子”門下的食客都超過三千人。

 

孟嘗君的封地是擁有萬戶以上人口的薛邑,但他在薛邑一年的收入還不足以供養門客。秦昭襄王稱讚孟嘗君善於結交各種人才,說:“孟君門下,如通物之市,無物不有。”

 

平原君門下也人才濟濟,“文武備具”,他曾自誇:一旦有事,“士不外索,取于食客門下足矣”。信陵君手下的門客甚至可以潛伏在趙王的身邊,他所得到的機擊資訊甚至比他的國君魏安僖王還快、還準確。

 

人才的大量集中,形成了強大的社會力量,信陵君“仁而下士”,使得周圍數千里的遊士“爭往歸之”,“當是時,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餘年”。

 

其他三位公子,對社會產生的威懾力也大致相同。

 

戰國四公子的大量養士,使得遊俠有了集結的場所。

 

這一點史書上雖無專門的記載,但也可尋見其端倪。秦圍邯鄲,趙王派平原君突圍去楚國求救,臨行時,平原君挑選“食客門下有勇力文武備具者”同行。

 

後解圍時,又“得敢死之士三千人”,說明平原君的門下聚結了不少俠土。

 

信陵君曾“從博徒賣漿者游”,孟嘗君門下有“雞鳴狗盜之徒”,那麼下層社會的俠士也有不少集合在四公子的門下。

 

所以韓非子稱養士之風中存在“養遊俠私劍之屬”的現象,所謂“俠奸六萬,門客三千”,且認為由於他們的大量桑結已威脅到最高統治者的統治。

 

武俠在權勢者門下的大量集緒,使得他們一開始便養成交黨結倫的風氣。

 

《史記·孟嘗君列傳》中載門客的住處有傳舍、幸舍、代舍三種,又有“傳舍長”的職務,那麼,戰國的門客當有一定的組織方式,遊俠也在所不免。

 

這對於武俠的聚合是有利的。

 

以“四公子”為代表的戰國權貴為人才方面激烈競爭的形勢所迪,在網羅人才上遵循了一些難能可貴的行為準則。

 

一是“知人得士”。戰國時代的遊士對於養士的權貴期望值甚高,不但要求他們能給予自己很高的物質待遇,而且要求權貴們能懂得人才,善於使用人才。

 

信陵君在魏國偷盜兵符領兵解了趙國邯鄲之圍後,便留在了趙國。

 

他聽說趙國有兩個出色的人才:一為毛公,藏身于賭徒之中;一為薛公,埋名於酒肆之內。

 

信陵君幾次想見他們,兩人都躲了起來,不肯相見。信陵君打聽到他們的存身之處,就悄悄地走到那兒與兩人交遊,相互間處得十分融洽。

 

平原君聽說後對妻子說:“我聽說你弟弟信陵君天下無雙。現在看來只是個糊塗蟲,只知道和賭徒、賣酒的混在一起”

 

信陵君從姐姐那兒知道了平原君的議論,感歎道:“平原君的養士原來只是貴公子的豪舉,並不是真正為了尋找人才。”

 

平原君連忙道歉。即使如此,不但天下之士,就是平原君的門客,也都投奔信陵君門下。在遊士們看來,權貴者不瞭解自己,不懂得識別人才、使用人才,是不能容忍的錯誤。

 

這就逼迫權貴者開拓人才的資訊,提高識別人才的能力。因此許多隱姓埋名于民間的人才,如彈鋏長歌的馮瓘、勇於自薦的毛遂都被主人識別重用,充分發揮出自己的才幹。

 

一些生活在民間的遊俠,如荊軻、聶政,都是被權貴們一再邀請,委以重任,才幹出一番驚天動人的事業的。

 

二是“不分貴賤,一與人等”。

 

也就是說,門客受尊重的程度是由自己的才能所決定的,與身份的貴賤無關;而作為養士的權貴者須“仁而下士”,不能“以其富貴驕士”。

 

正因為如此,佶陵君為了結交身為看門者的隱士侯贏,居然在鬧市中和顏悅色地牽著韁繩,站在一旁,等待侯贏和別人談話完畢,才請他上車迎到家中。

 

燕太子丹通過“節俠”田光的介紹才得以見到身為平民的荊軻。

 

見面時,太子丹“再拜而跪,膝行流涕”,以後“日造門下”,想盡方法來“順適其意”。

 

這樣一種風氣,使得多數埋名隱姓于民間的武俠有了被重新發現的機會。

 

在門客中,人與人的相對平等形成了一種特殊的文化圈。

 

這顯然與由游士大量集中所形成的特殊文化氛圍,以及戰國時代“士議之不可辱者,大之也”這樣一種新的價值觀所喚醒的遊士個人意識的自覺是分不開的。

 

任何人只要能進人這一文化圈,那麼至少在人格上都是獨立的,都能因自己的才識和武藝而受到尊重。

 

中國古代社會自有確切的歷史記載起,“貴賤尊卑”等級有序的觀念便占統治地位。

 

長達數千年的古代社會,只有極少數時期,並在極特殊的社會一文化環境下,人際關係才有相對平等的可能。

 

戰國的養士制度就是這樣一種獨特的社會一文化環境。

 

在這種社會一文化環境中,個人人格上獨立的要求得到鼓勵和尊重。

 

只有在戰國時代,身為“屠客”的勇士朱亥可以對魏王的弟弟信陵君的數次邀請不予理采;作為平民,荊軻可以因為燕太子丹催促他啟程赴秦而大發雷霆,甚至當面怒叱:“何太子之遣?”

 

戰國的遊俠便是在這樣一種文化氛圍中存在並發展起來的,人格的自尊顯得特別強烈和敏感。

 

當然,作為進入這種超越尊卑級差地位的文化圇的前提。

 

遊俠自身必須具有過人的才識和武藝,因此遊俠對於自己的學識武藝都砥礪求精。

 

《史記》說荊軻“好讀書擊劍”,曾特地去榆次與著名劍客蓋聶論劍。

 

然而,荊柯刺秦王不成被殺後,與荊軻交過手的另一遊俠魯句踐還批評荊軻不精於“刺劍之術”。這種對膽識和武藝的嚴格要求和刻苦練武的習氣,後來作為傳統一直被中國歷代的武俠所繼承。

 

三是“合則留,不合則去”。

 

戰國的遊士絕無忠於一國一姓的狹隘觀念,他們有很大的選擇權,可以流動到適合自己發揮才能的地方去。

 

即如“四公子”這樣的權貴,在各方面,包括個人道德修養方面都必須格外小心謹慎,才能招徠人才,平原君的一個美人在樓上見有個跛者打水,不禁哈哈大笑。

 

那個跛者找到平原君要得美人之頭。平原君不肯以一笑之故殺美人,門客離去者過半。

 

手下有人告訴大惑不解的平原君,不要因“愛色賤士”而失去人心。

 

於是,平原君只得砍下那個美人的頭顱,親自到跛者家中道歉。

 

如此,遊士才漸漸返回。由於激烈的人才競爭,需要權勢者養士時有相當的肚量。

 

孟嘗君的一個門客與孟嘗君的夫人相愛。

 

盂嘗君知道後,認為“睹貌而相悅者,人之情也”,不但沒殺門客,反而委以重任。

 

後來那位門客出使衛國,冒死阻止了衛君約天下之兵攻打齊國的打算。

 

齊國人因此稱讚孟嘗君能“轉禍為功”。

 

用人者如此寬容的態度,為遊士們提供了相對自由的活動空間,遊俠便是在這樣的“小環境”中迅速發展和成熟起來的。

 

在養士之風的庇蔭下,本來分散在民間的武俠迅速成為戰國時代最為活躍的社會階層之一。

 

《慶子·說劍》篇記載趙惠文王特地收養了三千多名“劍士”。

 

這些劍士都“蓬頭突鬢,垂冠曼胡之纓,短後之衣,瞋回而語”,可見社會地位都很低下。

 

孟嘗君在其封地薛邑,專門招致各地的“任俠”者,甚至是犯了罪、亡命他鄉的俠客,人數高達六萬餘戶。

 

像這樣高度集中武俠的做法,使得一直是以個體力活動單位的武俠階層真正紐結在一起,壯大成為一支不可忽視的獨立的社會力量,出現在政治舞臺上。

 

至此,武俠的存在才真正被社會所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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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7-10 11:57:42 | 只看該作者

3.遊俠的活躍
 

戰國時代,武俠作為一卜獨立的社會力量為人們所承認,其標誌就是“俠”的名稱的出現。

 

馮友蘭在《原儒墨補》一文中曾指出:“俠之一字則在晚周較晚的書中,方始見。”

 

他的論斷大致是對的。

 

直到戰國中期,尚未見典籍中有“俠”的專門名詞出現。

 

那時的“俠”往往還是與其他各類武士混稱為“國之豪士”(《管子·問》)、“豪傑之士”(《盂子·滕文公上》)、“劍士”(《莊子·說劍》)、“私劍之士”(《韓非子·顯學》)、“死士”(《墨子·備梯》)等,不一而足。

 

上文提到,《墨子·經上》篇曾有“任,士損己而益所為也”的話,同韋《經說上》篇也有“任,為身之所惡以成人之所急”的解說。

 

行俠,一般被人們稱作任俠,那麼,《墨子》中的話可能是夫于“俠”的概念的最早闡述。

 

《說文解字》五篇上“萬”部說:“俜,俠也。三輔謂輕財者為俜”。

 

據此可以得知,“俠”這一專門稱呼最早可能轉音於漢代稱之為“三輔”的陝西中部一帶的俗語方言。

 

那裡的居民把社會上已普遍出現的一類輕財重交的民間武士稱之為“俜”,也寫作“俜”,後逐漸變音假借為“俠”。

 
“俜”之所以假借為“俠”,在文字上和作為劍的別稱的“鋏”不無關係。

 

“挾之於旁”謂劍,大概最初劍只是用手臂夾帶的,所以劍又稱作“鋏”。在先秦,“俠”字與“夾”、“挾”字常通借互用,正如段玉裁所說:經傳多假‘俠’為‘夾’,凡‘夾’皆用‘俠’。”

 

因此,“俠”字在形、義兩方面都可能從“鋏”字轉化而來。

 

且“鋏”字先秦後己不多見,大概“鋏”字的消失與“俠”作為民間武士特指名詞的出現不與關係。武俠的產生與先秦劍崇拜的文化心理的密切關係,由此可見。

 

從陝西三輔之地的方言“俜”轉音,並在文字上從“鋏”、“夾”通假為“俠”字,這一過程,大概至少在戰國晚期已經完成。

 

因為到了戰國晚期,典籍中已正式出現了“俠”字。

 

其中,較為集中的是《韓非子》一書。書中的《八說》、《顯學》、《五蠹》諸篇,都將“俠”作為與“儒”並列的重要社會力量看待。

 

《六反》篇提到了“行劍攻殺”、“活賊匿奸”的“任譽之士”。注引盧文昭曰:

 

“‘譽’,疑是‘俠’。”則“任俠”一詞可能最早出現於《韓非子》一書中。

 

此外,《戰國策·燕策三》載田光的話,有“節俠士”一詞,《莊子·盜拓》篇有“俠人”之說,《呂氏春秋·音律》篇也有“俠”字出現。

 

可見,戰國未年“俠”的稱呼已經常使用。

 

“俠”的名稱的出現,標誌著武俠階層已徹底從“士”階層中脫離,成為一個獨立的社會群體,從此,“士”便成為古代社會文人的代稱了。

 

戰國時代的武俠都是以“遊俠”的形態出現的。

 

戰國的武俠與說士一樣,具有自由的身份,在列國間周遊,但其目的不是為了“致仕”,而是為了“交遊”。

 

他們既與民間社會的豪傑之士交往,也與諸侯權貴結交。

 

戰國時代著名遊俠荊柯,祖先是齊國人,後遷居衛國。荊軻從小生活在衛國。

 

《史記·貨殖列傳》曾指出:“野王好氣任俠,衛之風也。”

 

荊軻就在這樣的社會風氣中長大,深受薰染,故“好讀書擊劍”。

 

早年一度想憑一身武藝為國王衛元君服務,衛元君未用。

 

於是荊柯離開衛國,開始了他的遊俠生涯。

 

他曾去榆次與武俠蓋聶論劍,又到趙國國都邯鄲與著名劍俠魯句踐比武。

 

後來來到燕國,與各個階層的人物都有來往。

 

他與屠狗的俠士高漸離結為好友,常在一起喝酒。

 

燕國的處士田光先生也是荊軻的好朋友。荊柯還是個有心計的人。到各國支游時,他“盡與其賢豪長者相結”。

 

後終於與燕太於丹交往,行刺秦王。據《戰國策》記載,戰國時代另一著名遊俠魯仲連,也曾曆游齊、趙各國,為齊國解燕圍,為趙國解秦田,拯救了無辜百姓的生命,卻不受封爵財寶。

 

他曾說:“所貴於大幹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所耿也。”

 

這正是遊俠周遊天下的宗旨。

 

戰國的遊俠,其本質猶如某些文化人類學家所稱,是一些“文化離軌者”。

 

他們游離于既定的文化規範之外,蔑視他們所處的社會文化的價值觀念,因而採取極端的抗拒行為,行動乖僻,為世人所不解。

 

荊軻來到燕國後,天大與好友高漸離及其他一些屠夫在鬧市中痛飲,喝到興頭上,高漸離擊築,荊軻隨著樂聲高歇,“相樂也,已而相泣,旁著無人者”。燕國的俠士秦舞陽,13歲時就殺人,“人不敢迕視”。

 

《呂氏春秋·當務》篇敘述了這樣一個故事:

 

齊之好勇者,其一人居東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於途,日:“姑相飲乎?”

 

觴數行,曰:“姑求肉乎?”

 

日:“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為?”

 

於是具染而已,因抽刀頁相啖,至死而上。

 

這當然是個極端的例子,未必全是實事,但可以窺出遊俠行事乖戾之一斑。

 

中國的先秦社會尚未形成分野明晰、各成體系的上層文化和下層文化。

 

固守古老文化傳統的遊俠被戰國社會似乎一致的強大的時代潮流沖出了常規的生活軌道。

 

他們佩著利劍,四處飄泊,甚至隱名埋姓,在有限的特定的圈子裡交往,心靈裡深埋著對於整個社會與世風的敵意,人們也將他們視為特殊的一群、主流文化的離軌者。

 

他們極端的行為和乖僻的生活方式。

 

更加深了社會上對遊俠群體的普遍印象。只有那些懷抱特殊政治目的權貴們才去尋找他們,看重他們的膽略和武功。

 

中國的文化從總體上說是一種注重穩定性的文化,而作為“文化高軌者”的俠,常常形成對文化穩定性的某種衝擊而被視為社會的離心力量。

 

與俠文化品格相反的儒文化卻是一種“對庸見或曰通情達理精神的信仰”的文化,這種對庸見的崇拜,消解了極端的行為與動機,成為既定文化的一個穩定性因素。

 

俠與儒在文化性質上的這一差異,也決定了它們不同的歷史命運,對於以後中國文比發展的走向,有著極其深刻的影響。

 

可以想像,作為“文化離軌者”的戰國遊俠因其與世風的故意對抗,會遭受按常規生活的人們的敵意或冷淡。

 

久而久之,這些刺激性因素所導致的狀況,“是一種在內心中不斷增長的、到處蔓延滲透的孤獨感,以及置身於一個敵對世界中的無能為力的絕望感。

 

對個人環境因素所作出的這種尖銳的個人反應,會凝固、具體化為一種性格態度。

 

這種性格態度就是對自身的人格尊嚴極端敏感的心理需求。

 

這種需求如受到蔑視和阻礙,遊俠便會作出猛烈的攻擊性反應,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

 

孟子描繪他同時代的遊俠北宮黝的個性:“以一豪挫於人,若撻之於市朝”,“惡聲至,必反之”,便是如此。

 

反之,如遊俠的這種心理需求能越過社會地位差異的藩籬得到極大的尊重和充分的滿足,那麼他們便會傾心相交,以死作報。

 

聶政的事例很能說明這個問題。韓國的大臣嚴遂(字仲子)

 

受丞相俠累(名傀)的迫害流亡他國。

 

在齊國聽說勇士聶政隱名埋姓為屠戶。嚴遂幾次登門拜訪,都被聶政拒之門外。

 

後來嚴遂打聽到聶政十分孝順老母,便準備了百溢黃金為聶政母親祝壽。

 

聶政雖拒絕接收,但人格的自尊得到極大的滿足。

 

《成國策·韓策五》詳細描述了聶政的心理活動:

 

嗟乎!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而嚴仲子乃諸侯之卿相也,不遠千里,枉車騎而交臣。

 

臣之所以待之,至淺鮮矣,未有大功可以稱者,而嚴仲子舉百金為親壽。我雖不受,然是深知政也!

 

因此,聶政待母親故世後,使仗劍獨自一人悄悄來到朝國都城,當帥韓國正舉行“東孟之會”,韓國國王與俠累都在大堂之上,周圍衛兵眾多。

 

聶政長驅直入,上階刺俠累。俠累抱住韓王想躲避。

 

聶政揮劍猛刺,將俠累和韓王一起刺死。左右擁上。

 

聶政大呼,連殺數十人。為了不連累親人,聶政割去臉皮,挖去眼睛,毀容後剖腹自殺。

 

從今天的眼光看,嚴遂如此尊重聶政,是出於其政治報復的需要,無非是一種利用的手段。但在遊俠聶政心目中,確是因為對自己的“深知”而去行刺的。

 

從戰國遊俠個人的素質看,大都是戰國時代出類拔萃的人才,智勇雙全,並非頭腦簡單的一介武夫。

 

文獻稱我國中期的遊俠孟舍,“視不勝猶勝也,量敵而後進,慮勝而後會”,是個很有頭腦的人。

 

遊俠荊柯“為人深沈好書”,頗有修養。

 

他行刺秦王贏政前,制定了周密的計畫。

 

他得了趙國著名劍匠徐夫人鑄造的毒劍,見血立死,鋒利異常,又讓勇士秦舞陽當助手,同時,準備了燕國要地督、亢的地圖和秦王仇人樊於期的首級作為見面禮,匕首就藏在地圖中。

 

臨行前,高唱:“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歌聲激昂慷慨,以示必死之志。

 

一曲終了,掉頭不顧而去。

 

到了戒嚴森備的秦官,壯士秦舞陽不由色變振恐,荊軻仍從容應對。

 

《戰國策·燕策》生動地描繪荊柯刺秦王的驚險場景:

 

柯既取圖,奉之,發圖,圖窮而匕首見。

 

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戡抗之。未至身,秦玉驚,自引面起,絕袖。拔劍,劍長,摻其室。

 

時恐急。劍堅,故不可立拔。

 

荊有逐秦王,秦王還柱而走,群臣驚愕,卒起不意,盡失其度。

 

……是時,侍醫夏無且以其所奉藥囊提軻。

 

秦王之方還柱走,卒惶急,不知所為。

 

左右乃日:“王負劍!”王負劍,遂拔以擊荊軻,斷其左股。荊軻廢,乃引其匕首提秦玉,不中,中柱。

 

秦王複擊柯,被八創。

 

柯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罵日:“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約契以報太子也。”左右既前斬荊軻,秦王目眩良久。

 

從表層次看,荊軻的壯舉是為了報答燕太子丹的厚遇。

 

實質上,作為遊俠的荊柯在完成他一輩子都在尋找、都在準備完成的一件驚天動地的偉業;正是在這件偉業完成的過程中,他的自我價值得到了實現和證實。

 

這樣,我們才能理解遊俠輕生忘死、捨生取義的俠義行為的內驅力。

 

對於遊俠來說,追求具有超越意義的“名”,甚至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他們“恩不忘報”,為的是“名高於世”。

 

聶政毀容自殺後被韓國統治者暴屍于市,懸賞千金,要弄清刺客的姓名與身份。

 

聶政的姐姐聶榮聞訊後心想:弟弟是為了我而毀容的,“愛身不揚弟之名,吾不忍也”!於是至鬧市抱屍慟哭,連呼:“這是吾弟聶政!”然後自殺于聶政屍體旁。

 

正如作史者所指出的,聶政之所以能名揚後世,是與其姐姐甘冒殺身之禍以傳其名分不開的。

 

在俠者看來,聶政是死得其所。

 

戰國時代,重名好義的風尚在武俠階層表現得尤力強烈。

 

為了“名”這種抽象的精神價值被社會與歷史所認可,武俠們不惜拋家棄業,甚至獻出生命。

 

因此,俠義行為源自一種類似宗教的心理衝動。

 

不過,武俠所頂禮膜拜的不是彼岸世界的上帝,也不是來世的幸福,而是存在于現實世介面同時又具有永恆性的高尚的道德目標。

 

司馬遷在《史記·刺客列傳》中記載了聶政、荊軻等俠士的事蹟後讚歎道:“自曹沫至荊坷五人,此其義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較然,不欺其志,名垂後世。

 

豈妄也哉!”作為一個史官,能作出這樣的歷史評價,對於捨生取義的武俠來說,無疑是最高的槳賞了!

 

戰國時代,遊俠是個十分活躍的階層,甚至發展成為當政者不得不正眼相看的一股重要的社會力量。

 

韓非曾鄭重其事地指出:“帶劍者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而犯五官之禁”,已成為統治者無法往制的社會武裝勢力。

 

韓非的話道出了戰國遊俠發展的趨向:他們已逐漸疑聚成社會群體,並在群體內確立了自身的道德準則與行為方式,為了在群體內顯示自己的義節不錯觸犯法網。

 

這說明自由的、獨來獨往的個體行動的遊俠,到了戰國末期已呈集群化趨勢。

 

《呂氏春秋·愛士》篇記載了有關春秋時期秦穆公的傳聞。

 

秦穆公有一次外出時丟失了一匹駿馬,尋找時見一群鄉野平民正在岐山的南麓要殺那匹駿馬充饑。

 

秦穆公說:“食用駿馬之肉如不飲酒,恐怕會傷害身體。”

 

於是便送酒給他們喝,自己也就離去了。

 

後一年秦晉兩國發生韓原之戰,激戰中秦穆公的戰車被晉軍擊壞,秦穆公危在旦夕。

 

“野人之嘗食馬肉於岐山之陽者三百有餘人,畢力為穆公疾鬥于車下,遂大克晉。”

 

馮友蘭認為:“此三百餘人,似即是一武士團體。”

 

《呂氏春秋》為戰國未年呂不韋的門客所作,這則傳聞反映的當是戰國後期的社會現象。

 

它說明當時遊俠結合為鬆散的自由流動的武士團體已是較為普遍的現象,《淮南子·說山》、《列子·說符》、劉勰《新論》都記載了魏國著名的富戶虞氏因侮辱了遊俠,被遊俠聚集起來破滅了全家的事。

 

這一記載顯露了遊俠豪強他的端倪,似乎在預示看中國武俠以後的歷史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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