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先交代的話】
作者:水菱
男女結婚,不論是男買屋女買車,或者兩人一起出錢,甚至女人“一毛不拔”,全是由男方苦哈哈地掏銀子,只要不是婆婆買的房子,夫妻在家中都是主人,因此媳婦是“主”,婆婆算“賓”,賓主有次序,但一定要相互尊重,賓不奪主,主不壓賓。
賓是客人,豈不就應當“客氣”了?
但主也尊賓,此所以賓字置主之前,稱“賓主”,而非“主賓”。
正式宴席的上賓通常坐大位,而賓為了回敬尊主,都會等主坐定,自己才落座,這是一種禮節。
代換成家庭中房子的賓主區分,也是類似。
因此做主人的兒子與媳婦要顧到婆婆的需要,做客人的婆婆應當具備謙和的心態。
可惜很多婆婆不注意這種事,甚至其他親戚也是,都喜歡喧賓奪主,若去問兒子怎麼回事,那兒子准會客氣地說:“房子是大家的嘛!”但也是因為這句話,天下就會大亂。
這種賓主之分,雖然是很難交代的話,但是,在婆婆來住之前,兒子最好是低調地跟母親預先講好,至於准媳婦當然不要在場。
也許有人會問萬一這……萬一那……怎麼辦?
可就要瞭解一件事了,即作者在以前其他兩性關係書中常提到的“蛋黃問題”:我說每只蛋的蛋黃只有一個,可是你卻偏要去找來一個雙黃蛋,那就有點麻煩。
換言之,應該在大多數人身上都能適用,少數異類,可得另當別論了。
當然,兒子說話也要靈活些,言辭委婉,態度誠懇,若母親原本就和藹溫順,兒子可用“順便帶一筆”的方式,若母親的主控欲強,那麼兒子就只好“攤開在台面上”談了,這些都可事前演練,如到時能請到公公或其他親戚在場支援會更好。
有些准婆婆起初或許會憤怒而拒絕搬來與兒子、媳婦一起住,兒子不必驚慌或怨怪,再接再厲,維持原則地就事論事,說明原因與好處,強調與親情不衝突,解釋婚後媳婦無意駕馭婆婆,有不同意見仍可以提出來商量,目的是家人的和睦相處。
如此,婆婆會比較安心,也容易理解,暫時冷靜,日久成習。
萬一事前完全沒交代,立場不清不楚,態度模棱兩可,婚後必定困擾多多,那可有得瞧。
例如:趙方單身多年,常被女人嫌棄,說像書呆子,缺乏情趣。
後來總算有了女朋友,最後決定買房子結婚了。
趙婆婆寡居多年,一手拉扯兒子長大,直到兒子讀完碩士。
如今兒子終於成家立業,讓她甚感欣慰。
趙婆婆想:咱兒子買的房當然也是娘的,母子還分啥你我。
於是她一踏進兒子家的門檻兒,行李還沒放下就哼哼唱唱,神遊每個房間,並且熱心過度地對任何事都想出主意。
每次婆媳意見不同,都會弄得兒子左右為難。
引用:http://books.sina.com.tw/books/love/barticle/5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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