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九卿】
古代中央部分行政長官的總稱。
《漢書·百官公卿表》據經學家之說,謂西周已有,即天官塚宰、地官司徒、春宮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六卿與三少(少師、少傅、少保)的總稱。
秦以九卿為行政機關首長已具雛形。
漢乙太常(秦與漢初為奉常)、光祿勳(秦與漢初為郎中令)、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秦典客,漢景帝改大行令,武帝改定)、宗正、大司農(秦治粟內史,漢景帝改大農令,武帝改定)、少府為九卿,亦稱九寺大卿。
九卿職能略近後世六部尚書,魏、晉以後,行政職務多由尚書擔任,九卿所轄,僅原有職務的部分。
南朝梁武帝在官名上各加卿字,如以廷尉為廷尉卿,又加太府、大匠、大舟三卿,合為十二卿。
北齊改少府為太府,廷尉為大理,官署稱寺,如太常寺、大理寺;
長官稱卿,如太常寺卿、大理寺卿。
隋、唐沿襲。
宋初九卿僅為官員品秩,無職掌,元豐改制,始有職事。
南宋將衛尉、太僕劃歸兵部,光祿、鴻臚劃歸禮部,九卿減為五卿。
遼、金、元諸寺及卿,不滿九數,其有關職能,或屬他署,如遼以大惕隱司掌前代宗正寺之職;
或改寺為監,如金太府監實即前代太府寺。
明、清有大小九卿之稱。
明以六部尚書與都察院都禦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為大九卿;
太常寺卿、太僕寺卿、光祿寺卿、詹事、翰林學士、鴻臚寺卿、國子監祭酒、苑馬寺卿、尚寶寺卿為小九卿。
清上諭常用六部九卿字樣,實無明確規定,通常指都察院、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太僕寺、通政使司、宗人府、鑾儀衛的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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