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今時皆合病並病論】
附錄今時皆合病並病論
張介賓曰。合病者。乃二陽三陽同病。病之相合者也。
並病者。如太陽先病不解。又並入陽明少陽之類也。
觀仲景曰。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若太陽症不罷者。不可下。按此云轉屬陽明。則自太陽而來。可知也。
云太陽症不罷。則二經皆病可知也。
凡並病者。由淺而深。由此而彼。勢使之必然也。
此合病並病之義。不知者因以為罕見之病。又豈知今時之病。皆合病並病哉。余自臨症以來。初未見有單經挨次相傳者。亦未見有表症悉罷。止存裡症者。若欲依經如式求症。則未見有如式之病。而方治可相符者。是皆不知合病並病之義耳。今列其大略如下。合病者。乃二經三經同病也。
如初起發熱惡寒頭痛。此太陽之症。而更兼不眠。即太陽陽陰合病也。
若兼嘔惡。即太陽少陽合病也。
若發熱不眠嘔惡。即陽明少陽合病也。
若三者俱全。
便是三陽合病。而其病必甚。三陽與三陰本無合病。蓋三陽為表。三陰為裡。若表裡同病。即兩感也。
故凡陰陽俱病者。必以漸相並而至皆並病耳。此亦勢所必至。非合病兩感之謂。合病與並病不同。合病者。彼此齊病也。
並病者。一經先病。然後傳及他經而皆病也。
如太陽先病發熱頭痛。而後見目痛鼻乾不眠等症。此太陽並於陽明也。
或後見耳聾脅痛嘔而口苦等症。此太陽並於少陽也。
或後見腹滿嗌乾等症。此太陽並於太陰也。
或後見舌乾口燥等症。此太陽並於少陰也。
或後見煩滿囊縮等症。此太陽並於厥陰也。
若陽明並於三陰者。必鼻乾不眠而兼三陰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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