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溫外竄血絡發斑疹喉痧等證治】
塘市孫蘊之大令郎,聰穎異常,年甫十步,十三經已能背誦,且能舉其大意。
蘊翁視之,不啻掌上珠也。
丁亥秋,專信邀診。
余夜船赴之,至明晨抵塘市,已不及救矣。
蘊翁曰:大兒已死。
次兒後一天起病,今已兩天矣,病狀與大兒纖毫無異。
以大兒之死例之,則次兒至今夜五鼓時,亦將不救矣。
姑為我視之,尚可挽救否?
余視之,面色青晦不語,惟煩躁陣作。
發躁時將臂內搔挖,若不知痛楚者。
挖破處,血亦紫黯不流。
舌質紫刺如楊梅,喉間板黃不腐。
余細審,乃疫毒閉於營中,不能外達而毒攻心肺,故其死若是之速。
此證屬陰毒、陽毒之類,在古書中雖無確當治法,而以意測之,欲圖挽回,必使疫毒有外泄之路,乃有生機。
遂令其用犀角磨汁,鮮生地、大黃絞汁,再合元參、丹皮、銀花等化毒泄熱之品,陸續灌之。
至黃昏,得大便溏黑者兩次。
灌至天明,盡藥兩茶盞,又得大便溏黑者兩次。
余再視之,神情較能靈動,舌上黃苔浮膩,喉間起腐。
仍用前法,加入金汁,合養陰之意,如前灌之。
一日夜服三、四碗,大小便始暢,腹硬亦平。
其上半如頸、項、肩、肘,下部如腰脊、髀關、膝、等處,凡肢節交接之處,從前有紫痕僵塊者,至此皆紅腫作膿。
不特咽喉潰爛,並肛門亦潰爛流膿。
余力守養陰活血、泄熱化毒之方,兩旬以後,咽喉及通身之潰爛,均得以此收功。
惟大便中仍有膿瘀雜下,余參用內癰治法,又月余始痊。
是役也,余用犀、地、大黃、多進不撤,人皆駭之。
不知此證之熱毒,亦非尋常所有。
設遲回審慎,兼顧其虛,無論如此重病,不能挽救於垂危:即使當時就挽,而後半如此波濤,亦斷不能收全功於萬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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