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淺深上下所宜】
補須一方實深取之,稀按其 ,以極出其邪氣。
一方虛淺刺之,以養其脈,疾按其 ,無使邪氣得入。
邪氣來也緊而疾,穀氣來也徐而和。
脈實者,深刺之,以泄其氣。
脈虛者,淺刺之,使精氣無得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
刺諸痛者,其脈皆實。
故曰從腰以上者,手太陰陽明皆主之。
從腰以下者,足太陰陽明皆主之。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
病在頭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 。
病生於頭者頭重,生於手者臂重,生於足得足重。
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
春氣在毛,夏氣在皮膚,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刺此病各以其時為齊。
故刺肥人者秋冬之齊,刺瘦人者春夏之齊。
病痛陰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陰也,深刺之。
病在上者陽也,病在下者陰也。
癢者陽也,淺刺之。
病先起於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
病先起於陽者,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
刺熱厥者留針反為寒,刺寒厥者留針反為熱。
刺熱厥者二陰一陽,刺寒厥者二陽一陰,所謂二陰者刺二陰也,一陽者刺一陽也。
久病者邪氣入深,刺此者深內而久留之,間日而後刺之。
必先調其左右,去其血脈,刺道畢矣。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氣,形肉未脫,少氣而脈又躁,躁厥者必為繆刺之。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微內針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脈氣也,脈淺者勿刺。
按絕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
所謂三刺則穀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再刺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也,已入分肉之間,則穀氣出。
故刺法曰:始淺刺之,以逐邪氣,而來血氣;
後刺深之,以致陰氣之邪,最後刺極深之,以下穀氣,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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