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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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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2 15:22: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卷十五 汗

 

藜按:此自汗之極重者,不惟陽虛,陰亦大傷。

 

純用參、 、桂、附,已不免偏勝之弊。

 

參入當歸,尤不合法。

 

得藥渣甘淡之力,胃氣始回。

 

復得粥食,助其胃氣,而汗始斂,非得力於參、 、桂、附也。

 

徐靈胎曰:經云,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

 

血屬陰,是汗多乃亡陰也。

 

故治汗之法,必用涼心斂肺之藥,何也?

 

心主血,汗為心之液,故當清心火。

 

汗必從皮毛出,肺主皮毛,故又當斂肺氣,此正治也。

 

惟汗出太甚,則陰氣上竭,而腎中龍雷之火,隨水而上。

 

若以寒涼折之,其火愈熾。

 

惟用大劑參、附佐以咸降之品,如童便、牡蠣之類。

 

冷凍飲料一碗直達下焦,引其真陽下降,則龍雷之火,反乎其位,而汗隨止。

 

此與亡陰之汗,真大相懸絕,故亡陰亡陽,其治法截然,而轉機在頃刻。

 

當陽氣之未動也,以陰藥止汗。

 

及陽氣之既動也,以陽藥止汗。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7%B ... 1%9E%E6%A1%88/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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