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廢棄】 「零廢棄」意指產品在設計與管理程序時,減少廢棄資源的產生並保存與回收所有資源。
零廢棄的實施,將能消除所有排放到大地、水與空氣中,可能會破壞環境的物質。
依據零廢棄的概念,任何廢棄資源都有其可以再使用、修理與回收再利用的去處,以阻斷廢棄的迴路;
因此在廢棄物管理計畫中,包含了將廢棄資源再利用之流程。
此外設計產品或服務時,亦應考量零廢棄的概念:在生產部門引進「清潔生產」和「延伸生產者責任」的機制,在產品的設計上,可考慮選用「綠色設計」;
在生產製程上,可採用資源使用效率高且污染排放低的製程;
在產品或服務使用完成後,再回收再生和可堆肥化的材質。
在消費部門則採行「零垃圾策略」,執行減量、重複使用、回收再生、堆肥化,選購產品時,使用可回收或堆肥化材料的無毒產品。
若引進「清潔生產機制」和「零垃圾策略」,在生產和消費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棄物,基本上是無毒、可回收再生或堆肥化,也就是可以回歸生產體系或是進入生態循環中,不僅不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體系,更不會危及生態及人類的健康,資源能被循環利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2003年12月核定「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訂定我國「垃圾零廢棄」政策目標,同時配合資源回收再利用之規定,全面推動「垃圾零廢棄」之總體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等政策,提倡以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再使用及再生利用等方式,將資源有效循環利用。
另於2007年3月核定「一般廢棄物資源循環推動計畫」,積極推動「垃圾零廢棄」相關工作,同時鼓勵民間參與再生產業、設置資源化設施等,並配合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以期達成我國「垃圾零廢棄」之目標。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0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