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鳳山縣志》】 清領時期(1720)台灣鳳山縣地方史志,由李丕煜主修,陳文達、李欽文、陳慧等編纂。
《鳳山縣志》計十卷,另附卷首一卷;
清鳳山縣知縣李丕煜主修,臺灣府貢生陳文達、鳳山縣學廩生李欽文、諸羅縣學廩生陳慧等編纂。
本志始修於康熙57-58年間(1718-1719),刊行於康熙59年(1720)。
主修者李丕煜,字眪叔,一字省齋,直隸灤州人,康熙56年(1717)春由南平縣調補鳳山知縣。
在臺任職期間纂輯完成第一本《鳳山縣志》。
有關修志之起迄年月,依序中所謂「凡五閱月而脫稿」及序末所署「康熙五十八年己亥夏六月」的時間推算,當是在康熙57年(1718)底、58年(1719)初起纂,而於58年(1719)6月前完稿。
再者,因志前收錄有施世驃署明康熙59年(1720)的序文,則其刊行時間,已是康熙59年後之事。
本志之纂修,除主修者李氏外,實際負責編纂者有陳文達、李欽文及陳慧。
陳文達,字在茲,臺灣縣人,高拱乾、周元文修《臺灣府志》時曾擔任分校之工作。
李欽文,字世勳,鳳山縣人(又作東安坊人);
周元文增修《臺灣府志》時曾任分訂之工作,又先後參與編纂《諸》、《鳳》、《臺》三邑志。
陳慧,諸羅縣人,曾分修《諸羅縣志》。
由於三人皆參與了《鳳山縣志》前的相關修志工作,對於修志自然具備了相當經驗。
惟亦因此,本志在體例上的十卷、六十五目,大抵承襲《臺灣府志》、《諸羅縣志》而來;
各卷內容中除「風土志」之「物產」較為翔實外,其餘則依前《府志》略作增修,或以新輯者補入。
本書康熙59年的原刊本,臺灣一直未見有藏本,目前確認的典藏處有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圖書館、天津市人民圖書館、南京圖書館、日本東洋文庫、寧波市圖書館。
另外,排印本部分則源自民國46年(1957)賴永祥由日本攝得東洋文庫藏本,爾後民國50年(1961)的「臺灣文獻叢刊本」、民國57年(1968)的「臺灣方志彙編本」,均以此為底本重新排印出版;
而民國74年(1985)高志彬先生又商借得日本東洋文庫藏本重新拍攝影印,收入成文版「中國方志本」。
因此,坊間可見之《鳳山縣志》,排印本有二、覆刻本有一,均屬日本東洋文庫藏本。
惟此一版本最大問題在三處脫葉;
另又有不少字跡模糊難辨之處。
現行排印本對於字跡模糊者,雖已根據多本方志盡可能作了校補,但凡是整頁脫落者,則受限於當年之時空背景仍以缺頁方式處理。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25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