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德文●中德外交關係】 中德關係約有七百餘年,元將拔都西征遠至歐洲,大破日耳曼軍隊,此為中德接觸之始。
此後有不少傳教士來華傳道,傳入西洋曆法等,貢獻良多。
其中以湯若望(JahannAdamSchallvonBell)與載進賢(IgnaceKoegler)最享盛名。
清咸豐九年(西元一八五九年),普魯士國王威廉一世始正式與我國建交,第一任公使為俄倫布兒克伯爵(GrafFriedrichAlberechtEulenburg)。
其外交均著重保僑、擴充租界、租界軍港、要求築鐵路採礦等。
外交關係重要事件如下:一、山東曹州教案與膠州灣租借: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德聯俄、法迫日本還我遼東半島後,除取得天津、漢口兩地租界外,還要求租借膠州灣,惟後者為我拒絕。
適是年秋有德傳教士二人在曹州被殺,德國即趁此機會派艦進佔膠州灣,迫清廷於光緒二十四年訂立租約。
租期九十九年,並允其在山東修築鐵路,及沿路左右三十里內採礦權。
此亦稱為曹州教案條約。
德人從此經營青島與膠濟鐵路等。
二、庚子拳亂與辛丑條約:光緒二十六年(一九00)義和團入京作亂,德國公使克林德(Ketteler)被殺。
不久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德將瓦德西(Waldersee)為統帥,曾准軍隊公開搶劫三日,使我國損失慘重。
隔年和議成,又賠了不少銀兩,並給予各種特權。
三、民國成立與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滿清推翻後,德英法等十三國於民國二年十月六日致文外交部承認中華民國。
民國三年世界大戰已爆發,英日聯軍攻佔青島,中國保持中立;
民國六年中國亦加入對德宣戰。
但除收回漢口、天津等地租界與停止償付賠款外,青島、膠州灣被日本佔據,無法取回。
四、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與中德復交:民國七年十一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次年一月巴黎和會開幕,會中竟決定,山東德國所得利益,由日本繼續承受。
我國因此拒簽對德和約,但如不簽,即表示對德戰爭尚未結束。
後由我國國會宣告兩國戰爭終止,以明令發表。
不久德國派全權代表卜爾希(Borch)前來北京,與我國外交總長顏惠慶,於民國十年五月二十日簽訂復交友好協約七條,恢復通商,以前一切不平等條約一律廢除。
此為中英南京條約以來,第一次訂立平等條約,並奠定以後中德友好之基礎。
五、復交至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斷交:民國十八年七月,東北當局收回中東鐵路,查封俄國間諜機關。
俄國繼即宣布與我斷交,拘捕我僑民達十萬人。
此時德國擔任雙方代理人,並擔任調停,曾提出互釋俘虜條件,我接受,俄拒絕,德國因此同情我國,盡力幫助。
十九年二月,俄方釋放我僑民,德政府又予接濟照料。
二十二年,德國國社黨希特勒執政,與日軍閥接近,於二十五年四月三十日訂德滿商務協定,以軍火換東北大豆。
全面抗戰開始時,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Trautmann)曾晉見先總統蔣公,並進行調停,但當時日軍氣焰不可一世,調停亦注定失敗。
二十七年二月,德國政府改組,國社黨控制陸軍與外交,中德關係大受影響。
同年二月二十日德宣布承認滿洲國。
三月,德、日、義三國建立軸心。
此時我國與德國尚不忍斷交,因抗日期間德國除供應我國軍火外,倘有軍事顧問團在我國。
惟三月起德國軍事學校即停收中國學生,五月召回在華軍事顧問團,六月我駐德大使程天放辭職,由陳介繼任。
二十八年歐戰爆發,三十年七月一日,德國宣布承認「南京汪精衛政府」,次日,我國宣布與德、義斷交。
同年十二月九日,我對德宣戰。
六、二次世界大戰至今(無邦交時期):二次世界大戰後,中共復作亂,致國家元氣大損,我國自動撤退駐柏林軍事代表團,並關閉漢堡與斯圖特加兩地領事館。
當西德聯邦政府成立時,又未能立即與之建交。
直至民國四十四年十月二十日,才宣布對德終止戰爭狀態。
但多次復交建議,均未受對方重視與贊同。
且以為中共地廣人眾,市場大,與中共先簽商業協定,繼而於民國六十四年秋建交。
中德外交關係雖早斷絕,但幸有民間組織,使中德關係得以維持不墜。
民國五十二年,德在臺北設立德國文化中心。
我國在德法蘭克福亦設有遠東貿易中心,處理觀光商業事務。
此等機構促進兩國文化交流、工業技術合作、貿易增長、民間訪問等,貢獻良多。
(鄭芳雄)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9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