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體育●板球】 板球為流行於英國、澳洲、紐西蘭等國的運動。
每隊球員為十一名,打擊與攻守之秩序,在賽前由雙方隊長以擲幣方式決定先後,比賽場地是在一距離二十二碼之兩端點,各設一球門之草地上舉行,兩名打擊員各立在球門前,當其中一名打擊員被判出局,即更換場外之另一名打擊員,遞補此出局球員之位置,一直到所有的打擊者皆被判出局,此局方為結束。
每名投球員,從一邊之投球線,投完六個球之後,即換另一名投手,於另一邊之投球線投六個球(在澳洲及紐西蘭是投八個球)。
投球之主要目的,在從這一邊之投球線將球投向對邊之球門,若擊中對邊之球門,對邊之打擊員即被判出局,而打擊者為防止球碰到球門,遂以球板來保護球門。
若在對跑當中被防守隊球門員持球觸球門,則擊球員被判出局。
若擊球員將球擊出,在未著地之前被防守隊員接住,則擊球員出局。
若擊球員用膝蓋以下部分擋住可能會擊中球門柱的投手球時,擊球員出局。
擊球員擊球時離開球門區,此時守門員持球觸球門則擊球員出局。
當擊球隊有十人出局時則雙方攻守互換。
擊球員將球擊出後,視情況許可,與另一擊球員對跑,對跑一趟,算得一分。
若擊球直接(未落地前)越過邊線,則保送六分,間接(落地以後)越出界線,則保送四分。
比賽的勝負,就是看各隊得分之多寡來決定的。
投手投球動作有三種規定:一、投球動作過程中,肘關節必須伸直。
二、球將離手時,要舉臂過頭。
三、在投手區出手。
此與棒球投手姿勢略有不同。
每一投手,投完六球後(英制六球,澳、紐制八球)必須另換一名投手。
投手的任務在於設法擊中球門柱使擊球員出局。
故投球時,除必須符合上述三種規定外,投手可以助跑,以加強球速,可以投出快速球、慢球、內曲線球、外曲線球等。
防守隊隊員,散布球場內,以徒手接球,如為高飛球,則儘量在落地之前接住,可使擊球員出局。
如為滾地球,則迅速前往捕接,傳回球門附近的隊友,以便持球觸門,迫使離球門區對跑的擊球員出局。
〈見圖一〉〈見圖二〉(簡曜輝)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