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統一專利制度 意義重大】
(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布魯塞爾特稿)經過40年努力,歐盟終於拍板統一專利制度,估計可大幅節省申請專利的時間和費用,也象徵歐盟朝整合更進一步。
當前團體或個人在歐盟境內申請專利,27會員國各行其是,也就是說,發明人或團體得遞件27次才能取得全歐盟會員國都認可的專利,耗費的時間與資金成本相當可觀。
根據歐盟專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估算,剝了27層皮才能拿到適用歐盟全境的專利,申請費用至少得3萬5000歐元,但是在日本與美國申請一次適用的專利,所需費用僅3萬5000歐元的1/10。
由於取得專利證照的門檻高,根據全球知名資訊提供商湯森路透(Thomson Reuters)公布「2012年全球創新力企業百強」,美國有47家企業上榜,亞洲32家,歐洲只有21家入選。
統一專利制度201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後,歐盟專利局表示,拿到27國都認可的專利證照,申請費用可大幅降至4725歐元。歐盟執委會(EU Commission)有信心,新制可激勵創新的研發與投資,有助歐盟成長。
此外,歐盟目前認可的官方語言共有23種,處理官方認可的文件得花費不少翻譯成本,也不利歐洲一體化進程。
但歐盟的專利新制明訂,所有專利證照將以英文、德文與法文3種文字書寫,且專利仲裁法院分別設在英國倫敦、德國慕尼黑與法國巴黎,既兼顧手續簡化與成本節約,又有助歐盟整合。
歐洲專利局總裁巴迪斯戴利(Benoit Battistelli)表示,由於單一專利授權與訴訟制的導入,使歐洲企業可享標準齊一的便利。
雖然西班牙與義大利不滿專利書限定德英法語書寫,仲裁法庭僅設置在德英法3國而拒絕替統一專利制背書,並遞狀上告歐洲法院,不過歐洲法院已表明不會受理。
即使個別會員國對統一專利制度有歧見,但新制不僅造福歐洲企業與廠商,對於歐盟長遠發展更具重大意義,也為歐盟的整合大局再下一城。
引用:http://n.yam.com/cna/fn/20121212/20121212052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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