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經濟●經濟結構】 經濟結構(EconomicStructure),係指構成經濟體系內各部門所占比重大小之謂。
由於經濟事項非常複雜,其中那貨幣所得不但有共同的標準且又是經濟學研究的重心,因而經濟學者大都以國民所得來衡量一國的經濟情況。
由此可以衍生出經濟結構,是在探討構成國民所得之各部門所占比例大小之謂。
如果僅計算一國經濟體系內各部門比重之大小,那麼此一經濟結構並不能顯現出何種意義,但在研究經濟成長過程中,注意到不同時期經濟結機之變化,則可以知曉經濟結構並非固定,而是循序變化且可理出其趨勢。
此一趨勢是一種持續性而非短期的波動,也只有如此才可由經濟結構之變化窺視經濟成長。
經濟結構所探討的層面很廣,國民所得統計大師西蒙庫茲奈(SimonKuznets)認為至少應包括下列各項:一、工業生產和工業勞動力之結構;
二、企業的種類大小及各行業人口之結構;
三、國民生產總額的分配結構;
四、消費和投資在國民生產中之結構;
五、對外貿易結構等。
在以往的經濟成長歷程,均與各行各業之總生產量和總資源運用結構有關。
以生產面來說,一般都將產業結構區分為三大行業:一、農業以及其他有關工業:如漁業、林木和捕獵;
二、工業:其包括有採礦、製造業、建築、發電、運輸及交通;
三、服務業:貿易、金融、地產、私人企業、商業、國內業務、專業和政務工作。
這三大行業之結構隨著經濟成長而有所更動,依序是由農業轉變為工業,也是一般稱之為工業化過程,其次是工業本身結構之改變,尤其以製造業最為明顯,最後才是服務業結構方面的變動。
在經濟發展前,農業生產量可高達全國總生產量之半,甚至達到三分之二者。
據庫茲奈估計,一旦經濟成長後。
農業便只占總生產量百分之二十弱,有的國家更會低於百分之十。
但澳洲卻是個例外,多年來它的農業結構不但沒下降且有上升之趨勢。
工業生產量在國家發展前期,只占國民總生產量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但到了後期工業生產竟普遍上升百分之二十。
換言之,其比重大約占總生產量百分之四十至五十之間。
在大多數經濟成長的國度裏,均出現農業衰退和工業興起之明顯趨向,惟獨服務業變動不顯著,且各地域及各時期中也沒有一致的趨勢可尋;
如瑞典及澳洲的服務業之重要性下降,但在加拿大和日本卻增加。
這種情形大概可解釋為:在國家總生產量上,農業生產量之減少已由工業產量增加所彌補,則餘下的服務業,在總生產量上便不會出現明顯的趨勢了。
我國經濟結構情形,以民國七十年產業(國內生產淨額)結構來說;
農業占百分之八.六七,工業占四.五,商業占一四.七九,政府服務業占一二.五一,運輸及交通占六.二二,其他各業產值共占一三.三一。
如改採國民生產毛額之處分來看我國經濟結構時,則民國七十年民間消費支出占百分之五三.一三,政府消費支出占一五.九五,國內固定資本形成毛額占二八.二三,存貨增加占一.五九,貨品及勞務輸出占五三.五一,貨品及勞務輸入占五二.二五(減項),以及國外要素所得淨額占○.一六(負值)。
另外,就長期(民國四十~七十年)言,我國經濟結構變動情形如下:民間消費結構,其中食品支出由百分之六十二降為百分之四十二,居住支出由一五.八八提升為二一.四八,行的支出由一.三九提高為四.七一,育樂支出亦由八.七一增為一九.二九,至於穿的方面,由於我國紡織業發達,紡織品價格低廉,故衣著占民間消費結構歷年來沒有變動,均在百分之五左右。
貿易出口結構,農產品由百分之二二.一降低為二.三五,農產加工品由六九.八降低到五.四,工業產品由八.一,提高到九二.二五。
國內生產淨額中各業結構,農業由百分之三五.七三降低為八.六七,工業由一九.五三提高到五○.五六,服務業則由四四.七四稍降至四二.○八。
根據上述經濟結構之變動趨勢,可確認我國業已進入已開發國家之林。
(高凱聲)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