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經濟●經濟倫理】 經濟倫理,乃指經濟行為之合理化。
因經濟學是研究經濟活動而達致富的科學,為追求主觀慾望之滿足,常涉及人際間利害得失問題。
故經濟活動之秩序及其行為,在生產、消費、交易、分配,乃至企畫組織等,當有一常道可循。
中國先秦社會有一通則,即「正德、利用、厚生」(左傳,文公七年),其道理是:首先要明倫理、治禮義、講德性,其次要造器具、通財貨、便日用,最後達興事業、節用度、養生機。
亦即,惇典敷教以正民之德,通工易事以利民之用,制節謹度以厚民之生。
就通俗的產業而言,生產動機正確,努力創造社會財富,目的是充裕人民生活。
西洋經濟倫理一詞,英文為EconomicEthics,德文為Wirtschaftsethik,法文為MoraleEconomique,分別就:一、概念:經濟行為在政治上的關係及倫理上的考慮。
二、歷史:古代:在宗教、政治、倫理互相結合,經濟生活限於自然神、政治、倫理之中。
中世:神學中心,經濟行為受制於倫理。
近世:(一)近代資本主義經濟,倡導個人主義、利己心、私有財產。
(二)清教徒主義,人慾之禁止,一切恩寵來自神。
(三)中間折衷主義者,以市民生活,可追求資本與利潤,精神生活價值之理想的考慮。
如亞當斯密士(AdamSmith)之利己與正義,私利即公益。
邊沁(JeremyBentham)之最大多數之最大幸福。
當今經濟學在方法論上,有規範經濟學(NormativeEconomics)與實證經濟學(PositiveEconomics)之爭。
經濟倫理屬於規範經濟學的範疇。
因規範經濟學,以經濟行為做目標,談論「應當怎樣」,亦即以道德律「當為」(WhatOughttoBe)為準繩,這將受時間與空間的變化,無一絕對標準。
如古代至中世紀在古希臘與耶穌教社會裡認為利息是一不道德行為,但到了西元十五世紀後半期,重商主義?
頭,大家以放高利貸為目的,形成強烈對比。
迨至十八世紀科技文明進展以來,強調存在(WhatIs)才是客觀,認為存在事實是不變的,可行之四海而皆準,因而對經濟現象之研究,亦應遵循科學方法的存在,故有實證經濟學之提出,如力學、物理學不會因時間與空間的不同,而發生原理原則的差異。
一八九一年,老凱恩斯(JohnNevilleKeynes)出版政治經濟的範圍與方法,首先提出規範與實證這一名詞。
到二十世紀初期,德國新歷史學派對二者大加辯論,但亦無絕對結果。
因此可見,經濟學不能完全像自然科學一樣作研究。
由於經濟社會千變萬化,正如人心難於揣測一般,人人想法不同,故對人為的經濟行為就個人的利益與團體的福祉如何達到合理化,此一問題列為經濟倫理的研究範圍。
(吳永猛)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