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家政●婚前健康檢查】 有關胎兒畸型、低能、早產、死胎、先天性遺傳病,及孕婦死亡等問題,醫學上仍未能有絕對的控制辦法,而還在努力克服與探討階段,放在優生保健法之立場,實施婚前健康檢查,乃是最簡單,也是第一步最可靠的預防方法,因為夫婦身心的健康,是促使下一代有健全體魄的保障,可使上述問題減至最低限度。
此外,若對方有病,也可能會傳染給對方,故男女要結婚前,應要求對方辦理健康檢查,若有問題時,應接受疾病矯治,如此才可避免把疾病傳染給對方,危害健康或產生不良的後代,甚至引起不孕或孕婦死亡之危險。
若有嚴重之疾病或遺傳病,暫時不能生育,則要實行家庭計畫。
若生育絕對會危害至下一代,則應實施優生法避免生育。
婚前健康檢查的項目包括:一、於現有醫療機構中設立示範服務中心,為自願接受檢查的未婚男女,進行婚前健康檢查,並應提供生育指導。
二、舉辦定期講座,由專業人員講授新婚夫婦的避孕方法(與已婚夫婦有顯著不同);
並灌輸夫婦生活的健康知識。
三、檢查項目:(一)男性:病歷史及全身體檢,包括泌尿系統,檢驗項目除例行項目外,並包括精液檢查。
(二)女性:病歷史及全身體檢,包括骨盆檢查及防癌抹片。
(三)例行檢驗項目:男女均包括血清檢查(梅毒檢查),血型檢查,例行血液檢查,小便檢查,胸部X光片。
(江千代)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