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社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聯合國教育、科學、丈化組織(UnitedNationsEducationalScientificandCulturalOrganization),簡稱聯教組織(UNESCO),其構想源於西元一九四二年在倫敦舉行的九國教育部長會議。
該次會議共同體認到教育文化合作對於促進國際的和平,至為重要,因此為未來的聯教組織描繪出一幅生動的藍圖。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一日,在英、法的邀請下,聯教組織創立會在倫敦開幕,出席者有四十四國,列席者有若干國際組織的觀察員。
十一月十六日大會閉幕前,完成聯教組織憲章(Constitution)草案,並成立聯教組織籌備委員會進行籌備事宜。
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四日,同意憲章簽字者有二十國,並依照憲章第十五條之規定將接受文件交存英國政府,完成憲章生效的必要條件,聯教組織於是成立。
同年十二月十四日,聯教組織正式納入聯合國體系中。
聯教組織的宗旨,根據憲章第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是在以教育、科學,與文化去促進全世界對於正義、法治、人權與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
由教育、科學、文化各方面加強國際合作,以求有助於國際的和平與安全。
其職責有三:一、對於促進人民與人民間互相了解的工作,予以協助;
建議會員國簽訂必要的國際協定,以加強思想自由交流。
二、推進民眾教育與文化的傳播。
三、保全、增進,並傳播知識。
聯教組織的會員國,分為兩種:一、凡聯合國的會員國,簽字於憲章,並且送存接受文件者,即成為聯教組織的會員國。
二、非聯合國會員國提出請求,並完成下列三項程序者,得加入聯教組織為會員國:(一)聯合國經濟暨社會理事會的許可。
(二)聯教組織執行理事會的推薦。
(三)聯教組織大會以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
聯教組織設在巴黎,其主要機構有三:一、大會:每兩年舉行常會一次。
二、執行理事會:由大會就出席代表中選舉二十四人組成,每年集會三、四次,理事會任期四年,連選以一次為限。
三、祕書處:由處長(Director-General)一人與辦事人員組成。
處長由執行理事會提請大會任命,任期為六年,並得連任;
並依照大會所定章程委派辦事人員。
(楊國賜)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