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社會●貧民窟】 貧民窟,代表各式各樣之低所得者居住環境的標誌,多為都市的落後地區,其中土地分割細碎,坵塊不整,且蓋滿了簡陋的房屋(可能合法或違章),空地稀少,甚至全無空地,加以房屋排列紊亂,道路彎曲狹小,系統不明,公用設備及公共設施缺乏,居住人口密度過大,通風採光及公共安全不良。
居住其間,缺乏寧靜獨居的環境,心身疾病、離婚、酗酒、犯罪等之可能性提高。
文盲、失業、貧窮是區中一般現象。
政府支出之治安、疾病防治、防災的經費增加,但稅收反而減小,財政負擔沈重。
惡性循環的結果,對於居住其間之個人身心、都市經濟、社會治安與都市發展等,都有無孔不入的影響,故有「都市之癌」之稱。
一、成因:(一)老舊市區中之公共設施缺乏。
(二)政府某些政策,如所得稅、房屋稅及商揚中的資金分配(如銀行多不願貸款予老舊住宅)會產生市場偏差,使居民不能或不願進行房屋維護修繕的工作,造成貧民窟產生的有利條件。
(三)由於市郊提供較高品質的居住環境,市中心房屋用途多轉變為中低所得家庭使用,使房屋條件與環境愈加惡化。
(四)由外地遷入之貧苦家庭所搭成之臨時性違章建築,對當地及附近地區產生不良影響。
二、對策:(一)輔導貧民就業,提高其所得。
(二)都市更新配合大量低廉國民住宅之興建。
(王鴻楷)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