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社會●救災總隊】 中華民國三十八年,中共竊據大陸,推行馬列主義,實施「無產階級專政」。
摧殘中華文化,進行清算鬥爭,沒收人民財產,強迫勞動改造,剝奪大陸同胞自由生存之一切權利。
造成天災、人禍之空前浩劫。
先總統蔣公於民國三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呼籲救濟大陸災胞。
中華民國復興基地及海外各界人士,為響應號召,於是年四月四日,匯集各階層、各政黨、各社團、各宗教慈善機構的代表及熱心人士四百餘人舉行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FreeChinaReliefAssociation)成立大會,公推居正主席。
通過組織章程,並選舉居正、蔣宋美齡、谷正綱、傅斯年、陳啟天、萬鴻圖、丘念台、鄭彥棻等九十三人為理事,于右任、鄒魯、蔣夢麟、余家菊、蔡培火、黃朝琴、陳維屏等五十四人為監事。
四月十二日召開第一屆理監事首次聯席會議,分別選出谷正綱等十五人為常務理事,黃朝琴等九人為常務監事。
十四日召開第一屆首次常務理監事聯席會議,公推谷正綱為駐會常務理事,方治為總幹事。
四十一年四月四日第二屆會員大會修訂組織章程,公推谷正綱為理事長,聘任方治為祕書長,六十一年四月四日第二十二屆會員大曾再度修訂組織,並經十五屆理,監事首次聯席會議推舉谷正綱為理事長,力治為副理事長;
並聘曾培隆為祕書長。
六十八年十月十二日改聘陳家璋為祕書長。
救總「以胞愛發揚民族精神,以救濟團結反共力量」為工作目標。
並以大陸地區及海外地區、金馬地區、臺灣地區為四大救濟空間;
以救濟大陸災胞、救濟流亡海外各地難胞、救濟災難僑胞、救濟大陸來臺義胞、救濟金馬戰地災胞、支援反共義士投奔自由為六項任務。
民國六十四年復增加救濟中南半島國際難民之任務。
大陸淪陷以後,大陸同胞不斷冒死逃亡,投奔自由。
從東南、華中方向逃出的,以香港、澳門,金門、馬祖為捷徑;
從東北方向逃出的,以大韓民國為通道;
從西南方向逃出的,以越南、印度、緬甸、泰國為必經之地;
從西北方向逃出的,經過阿富汗、巴基斯坦以至中東各地區。
他們輾轉流徙,除在復興基地的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定居外,遍布香港、澳門、韓國、日本、琉球、越南、泰國、緬甸、高棉、印度、尼泊爾、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巴基斯坦、蘇丹、黎巴嫩、義大利、土耳其、英國、美國等國家和地區。
根據有關資料統計:三十一年來,自大陸匪區逃出的難胞,多達一千二百七十四萬九千餘人,形成中華兒女爭人權、爭自由的民族洪流。
救總歷年實施各種救助服務之受益難胞,國內外累計共達一千二百七十七萬七千五百八十二人次。
其中包括經政府核准接運來臺安置的,累計十六萬九千八百八十三人,扶助接受大學、中學、小學教育的,國內外累計二十萬三千五百九十三人。
救總的重大工作:一、救濟大陸災胞:會同有關單位,先用飛機進入大陸災區空投食米,繼用空飄、海漂、海上宜慰等方式救濟大陸災胞。
救濟實物包括:口糧、衣服、民生日用品、藥物,以及慰問書信等。
救濟物資送達地區,包括大陸內陸、邊疆共三十一省、市、八百八十八個重要城鎮。
二、支援大陸同胞爭自由:支援韓戰反共義士一萬四千人投奔自由,回歸復興基地,並發展為世界自由日運動。
進而推展條條道路通自由運動,號召共軍、共幹及其他各級科技人員起義來歸。
民國三十一年來,從空中、海上、陸地,冒死投奔自由,回到復興基地懷抱之反共義士義胞,包括有中共大學教授、音樂家、藝術家、外交人員、工程師、飛行員、醫生、農工青年、共軍共幹、共黨黨員、紅衛兵以及由大陳撤退來臺之全體義民,均經協助政府妥予接待與安置。
重享自由幸福的生活,參加復國建國的工作。
三、救濟香港、九龍、澳門地區雞胞:逃抵港、九澳之難胞,均經救總商請當地政府指定地點,予以臨時收容與救濟,尤以香港調景嶺,成為大陸鐵幕及自由世界知名之反共精神堡壘。
留居嶺內與各區難胞,經救總多方扶助就地生存,由大陸沿海逃抵港、九、澳之漁民,與美國救濟機構合作,亦均先後接運來臺,分別輔導就業、就醫、就養。
四、救濟流亡海外與邊疆難胞:救總對流亡在緬甸、泰國北部、印度、尼泊爾、阿富汗、巴基斯坦、士耳其、沙烏地阿拉伯及約旦一等地區之西藏、新疆、青海及西北、西南各省的難胞,均經分別視其實際情況與需要,採取各項有效的就地救濟措施,扶助就地生存發展。
其經政府核准來臺者,並予以飛機票之補助,妥予安置。
泰北二十八個難民村農業生產及教育計劃之推廣,對越南富國島與泰緬邊區歸國之忠貞軍民,並配合有關單位辦理接待慰問。
在越南未淪陷前,並經協助政府將旅居北越河內、海防等地之反共華僑及大陸難胞五萬餘人,撤運至南越定居。
五、大陸五月難民逃亡潮之救濟:民國五十一年五月大陸同胞大量逃奔湧入香港。
救總秉承政府決策,採取緊急措施,與國際救濟團體及香港政府合作全力展開救濟,將志願來臺之難胞接運來臺,分別妥予就業、就學、就養之安置。
此項難胞中之青少年,自中學畢業後,大多完成大學教育,並獲得國外大學獎學金出國深造,頗多取得碩士、博士學位。
六、辦理金、馬戰地救濟:救總配合當地政府,構建避難設備,整修共軍砲燬民房,醫療民眾傷患,存儲戰備糧款,配撥民眾救濟物資,修建民用物資倉庫,實施以工代賑計畫,設置安老與育幼院,扶助清寒學生,接待大陸來歸漁民義胞,傷殘重建,技藝訓練,家庭計畫以及特殊災害救濟等工作。
七、來臺義士、義胞之安置與輔導:救總對於投奔自由接運來臺之反共義士、義胞,均作有計劃的安置與輔導,適時提供就業、就學、就醫、生育、家庭補助、急難救助及其他必要之服務,並配合政府社會福利政策與國家經濟建設,擴大?
辦職業訓練,推展兒童福利業務,積極籌建安老設施。
八、扶助難胞子弟教育:救總採取設置獎助學金,補助費名額。
與專案輔導方式及協助海外難民學校修建校舍,充實設備,增進教學水準,以扶助國內外難胞、難僑子弟完成學菜。
並接運海外難胞子弟與邊疆學生回國升學或接受職業訓練。
對於在臺邊疆學生,並特別輔導其維持原有語文。
宗教信仰及生活習慣,以培植邊疆復國建國人才。
民國六十九年九月,救總又在所屬臺北兒童福利中心設立「西藏兒童之家」,專門收容教養接運回國升學之西藏兒童。
九、支援西藏同胞反共抗暴:民國四十八年三月,西藏同胞掀起反共抗暴運動。
救總經與國際救濟團體合作,予以積極支援。
其後.抗暴軍及西藏難胞逃亡印度、錫金、尼泊爾等地者,截至四十八年七月共達三萬零一百四十餘人,救總並透過各種方式給予緊急救濟,扶助就地生存發展:並接運義軍總指揮嘉瑪桑佩與眷屬等回國安置。
十、支援匈牙利人民反共抗暴運動:匈牙利人民於民國四十五年(一九五六)十一月,掀起了反共革命運動,救總與全國各界代表三千餘人,在臺北市?
行全國各界援助匈牙利人民反共抗俄大會,並成立中華民國各界援助鐵幕內人民爭取自由委員會,發動勸募予以援助。
十一、配合聯合國世界難民年運動,一九五八年十二月,聯合國第十三屆大會通過,規定一九五九年七月至一九六○年底為世界難民年。
我國於民國四十八年六月十五日成立世界難民年中國委員會,並決定由救總主持捐款與救濟工作。
十二、救濟中南牛島國際難民:自從一九七五年中南半島越、高、寮三邦相繼淪入共黨統治後:我中華民國政府基於人道立揚,陸續收容救濟之中南半島難民,截至民國七十年六月止,已達一萬二千五百九十二人,內計:在臺定居者一萬零八百七十四人,移民美國等自由國家者一千四百四十七人,待命移民他國者二百七十二人。
救總並在澎湖設置中南半島難民接待中心,協助政府辦理接待、安置及外國語文與職業訓練、難童收養、青年就學、移民他國定居等工作,並接受政府捐贈食米四萬噸,與國際紅十字會合作(IntenationalCommitteeoftheRedCross)分配運送救濟東南亞各地區之中南半島難民。
救總三十年來,遵循先總統蔣公遺志,秉承國策,負起救濟大陸災胞的任務,不僅鼓舞了大陸同胞爭取自由反共抗暴的堅強意志,也使來歸義士、義胞獲得了適當的安置,重享自由幸福的生活;
並扶助了海外難胞的就地生存,更增進了復興基地及大陸與海外地區反共復國力最的大團結。
(谷正綱)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