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商學●財務合併】 成長是企業生命延續的中樞,沒有成長,企業將失去挑戰與升遷機會,也因此不能吸引有能力的經營者。
合併是企業向外成長方式之一。
所謂合併,意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經濟單位,合組成一個經濟單位。
財務經理對合併的可行性負有評價責任,且參與評價合併後的個別公司。
因此,對合併決策的背景資料當有充分之了解。
合併具有下列優點:一、以股票發行方式取得資產,達到融資目的。
二、大規模企業經營,降低市場資本化比率,提高證券市價。
三、可獲取稅捐減免之優惠。
合併必備的協商要件,即是蒐購公司願意付予被蒐購公司的價格。
影響合併條件的因素如下:一、日前盈餘,二、股票市價,三、帳面價值,四、淨流動資產,五、協同作用:即經由合併後所產生之利潤,比由個別公司單獨營運時所獲得利潤總額還大。
合併的會計處理有二:一為購買方式,即一家大公司購買小公司,且接收所有經營權,實際付予小公司的價款是表現在合併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如果支付的價格超過被合併公司的帳面價值時,則差額部分在合併報表上列記為購入之商譽。
另一為權益合營方式,即兩家公司合併後,經營者仍執行重要機能,且合併給付的價款是以發行普通股方式支付,而非現金或其他資源。
權益合營之合併,合併後之公司總資產即合併前資產的總合,而不必將商譽攤銷計入損益中。
(張進德)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6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