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商學●馬斯洛人性激勵理論】 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A.H.Maslow),在西元一九五四年出版之激勵與人格(MotivationandPersonality)一書中,提出一項人性激勵理論(A.TheoryofHumanMotivation),對於引發行為動機的人類基本需要,有創見性的主張。
依馬氏的理論,人類的基本需要,可分為五類,同時亦是五個層次。
在各類需要中最基本的需要,為生理需要。
生理需要為維持生命所必須滿足的需要,如飲食、睡眠等。
生理需要獲得相當滿足後,即產生第二類需要─安全需要,亦即保護生命免於危險的需要。
當其獲得相當滿足後,又產生第三類需要─合群需要。
人在獲得溫飽與安全之後,即有過群體生活的慾望,需要愛情、友情、親情,與有所歸屬,而不願離群而索居。
此一需要獲得相當滿足後,又產生第四類需要─自尊需要。
自尊需要又可分為兩類:一類是使自己有力量,有成就,有作為,有信心,與獨立自由的願望;
一類是獲得名譽、聲望、地位、受人尊重的願望。
凡此各類需要都能獲得相當滿足之後,又產生第五類需要─自我實現需要。
自我實現需要乃是人類希冀充分發揮一己之所能,實現一己之理想與抱負的慾望,為人類最高層次的需要。
人類為求以上各類需要之滿足,都會引發行為的動機。
馬氏理論之最大特色,在於上述五類基本需要,並非彼比孤立,不相關聯,而是有一定的先後層次關係。
前一類需要獲得相當滿足之後。
後一類需要方始發生。
雖然亦有多種例外,如先後次序顛倒,或缺少某一類需要,但究屬少數。
在一般情況下,人類基本需要之發生,乃係依此一次序。
至於各類需要逐一發生之時機,馬氏認為並非前一需要獲得百分之百滿足時,後一需要方始發生;
而是彼此有部分的重疊。
例如需要甲獲得百分之二十五滿足時,需要乙可能出現百分之五;
需要甲獲得百分之七十五滿足時,需要乙已出現百分之五十。
普通人在此五類需要方面,亦非均能獲得充分之滿足。
其滿足程度為漸減的,層次愈高,獲得之滿足愈少。
馬氏又認為,人類為求基本需要之滿足,因而引發動機,產生行為;
但並非所有行為,皆由求需要之滿足而產生。
亦有由於其他原因而產生行為者。
且單就由追求需要之滿足而產生之行為,亦非全由追求一種需要之滿足而產生,往往由於追求同時發生之數種需要之滿足而產生某種行為。
馬氏並指出,行為之產生,乃在需要尚未獲得滿足之時,倘已獲滿足,則不復能引發動機,產生行為。
此在工作激勵方面,尤其有其重大意義。
(戴鼎)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