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革命史蹟●五全大會】 中國國民黨自四全大會以來,由於外侮日亟,而國事益艱,其時,日寇除已侵佔東北四省,並積極扶植偽「滿洲國」外,於民國二十二年春攻陷熱河,進窺長城各口。
至二十四年,更製造「河北事件」與「張北事件」,陰謀策動所謂「華北自治」,致華北情勢日趨險惡。
本黨為捍衛國土,挽救危亡,乃於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南京召開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歷時十二天,同月二十三日閉幕。
此次大會,全國各省市暨海內外代表來京,與會者多達五百餘人,誠為一次盛況空前獻猷卓著的大團結會議。
會中先後舉行預備會議兩次、正式會議七次,通過有關黨務、政治、軍事、教育、經濟建設等案,皆為切實可行之具體方案。
而大會宣言所揭示之十項要計,則尤為今後建國救國基本方針之所在。
十項要計如下:一、崇道德以振人心;
二、興實學以奠國本;
三、弘教育以培民力;
四、裕經濟以厚民生;
五、慎考銓,嚴考績,以立國家用人行政之本;
六、尊司法,輕訟累,以重人民生命財產之權;
七、重監察,勵言官,以肅官方而伸民意;
八、重邊政,弘教化,以固國族而成統一;
九、開憲治,修內政,以立民國確實鞏固之基礎;
十、恪遵總理遺教,恢復民族自信,確立正當之對外關係,以保持國家獨立平等之尊嚴,而達世界大同之目的。
至大會通過之議案中,則以下述三案,最具歷史意義:一、召集國民大會及宣布憲法案:大會決議授權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會決定頒布憲法草案及召集國民大會日期,並通過「擬定憲法草案修正要點請公決案」及「實施憲政暨政治制度改革案」,一併交付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會遵行。
此等議案實為本黨致力國家政治建設,實施民主憲政過程中,最具關鍵性的文獻。
二、確定救黨救國原則案:大會所確定的救黨救國原則有三:(一)為衝破日前危局,統一全黨意志,集中全民力量起見,應授權於本黨文武兼賅偉大崇高之領袖,使之統籌一切,全黨同志,聽其指揮。
(二)訓政尚未完成,立憲為時尚早,然為集中全國人才起見,可設一諮詢機關,如參政院之類。
或就其所長,分擔中樞政務,庶才能之士,各有參與政事之機會,俾得共負救亡圖存之責任。
(三)為切實準備復仇雪恥工作起見,全體黨員應立即武裝起來,以為全民之先軀。
三、接受蔣委員中正關於外交之建議案;
由於蔣公此一建議案,在針對當時日本的侵略,揭示我國所應持的態度與基本原則,故經大會一致通過。
原建議文中謂:「苟國際演變不斬絕我國家生存民族復興之路,吾人應以整個的國家與民族之利害為主要對象,一切枝節問題當為最大之忍耐,復以不侵犯主權為限度,謀各友邦之政治協調;
以互惠平等為原則,謀各友邦之經濟合作;
否則即當聽命黨國,下最後之決心。
中正既不敢自外,亦決不甘自逸。
質言之,和平未到完全絕望時期,決不放棄和平;
犧牲未到最後關頭,亦決不輕言犧牲;
以個人之犧牲事小,國家之犧牲事大,個人之生命有限,民族之生命無窮故也。
果能和平有和平之限度,犧牲有犧牲之決心,以抱定最後犧牲之決心,而為和平盡最大的努力,期達奠定國家復興民族之目的,深信此必為本黨救國建國唯一之大方針。」
此外,諸如經由大會通過之「中國國民黨黨員守則案」、「青年黨員應急施軍事訓練案」、「提請在國難嚴重時期集中一切力量充實國防建設案」、「西北國防之經濟建設案」及「確定今後各級教育改進方針案」等。
要亦皆為此次大會中具有開創性、建設性與關鍵性之重要決議案。
由於五全大會係舉行於國難緊急關頭,故與會代表咸能以其嚴肅而審慎之心情,策定黨內外團結禦侮方針,檢討本黨組織與業務,全力進行政治、經濟、國防及教育文化各方面之建設,對於厚植國力,奠定兩年後全面抗戰基礎,貢獻至偉。
(陳敬之)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