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經濟●財政學】 財政學,為探討政府管理公共財物的學問。
政府在管理公共財物的過程中,為達成各項功能,其所從事的收支預算活動,必然涉及個別消費者、生產者及生產因素提供人的經濟行為。
諸如租稅的課徵、移轉性的支出,都會影響到所得的分配、廠商的成本、資源的配置以及個別物品的價格。
因此,導致消費者福利、生產者利潤以及生產因素提供人報酬的變化。
是故,財政的收支活動與個體經濟學,具有不可分的關係。
又政府消耗性的支出,在總體經濟社會中,構成總需要的一部分,由於近代政府政務浩繁,公共支出日益增加,其占GNP的比例自亦隨之愈大;
相對的,租稅與其他收入必然加大,政府收支活動,隨時都可能影響整個經濟社會的穩定、就業、成長與分配,尤其經由政府的行政職權,更時常干擾私人部門、企業部門與國外部門的需要,故政府部門在總體經濟社會中所扮演的地位,極為重要。
基於此。
財政學與總體經濟學的關係甚為密切。
財政是經濟的一種,應受一般經濟原則的支配,故以最少費用,獲取最大效果的經濟原則,在財政方面,同樣是必須遵守的。
但因財政的規模宏大,財政的主體為國家或其他政治團體,其與一般經濟的重要差別,在於財政的非營利性、財政的共同報償性、財政的強制性、財政的永續性、財政的量出為入與固定性,這是財政學研究者,必須先加注意的要點。
財政既是公共部門錢財或物財的管理,屬於公共部門的經濟活動,其主要內容,歸納之,不外三點:其一,如何取得公共活動上所必須的收入;
其二,如何有效的支出;
其三,如何調整財政的收支,使財政趨於平衡;
如何運用收支的手段,以達成經濟平衡及社會的平衡,擴大財政調整作用,獲致總體經濟的各種目標。
財政學既以財政現象為研究對象,則財政收支與調整,自然最為重要,故如再予以有系統的分類,則可分成下列部分:一、以財政支出為對象的公共支出論。
二、以財政收入為對象的公共收入論,但因租稅在收入論所占地位極為重要,故又再分為租稅理論與租稅制度。
三、以財政收支的平衡為主要探討對象者,則為預算論與公債論,合稱之為財政調整論;
為求財政收支的經濟平衡,再有財政政策論。
(李金桐)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