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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文學●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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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9 07:48: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2-12-9 08:27 編輯

中華百科全書●文學●興

 

古人對詩六義中之興字的解釋,比較常見的有以下幾家:一、鄭玄:「興見今之美,嫌於媚諛,取善事以喻勸之。」

 

二、鄭眾:「興者,記事於物也。」

 

三、鄭樵:「凡興者,所見在此,所得在彼,不可以事類推,不可以義理求也。」

 

四、朱熹:「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

 

五、朱子全書:「興是借彼一物,以引起此事,而其事常在下句,…興意雖闊而味長。」

 

六、王昭禹:「以其所感發而比之謂之興。」

 

七、范處義:「因感而興者,興也。」

 

儘管對興的定義,各家不會有太大的差異,可是在指明三百篇中那一首是興,那一首是比,那一首是賦時,往往有差異。

 

如葛覃、卷耳、草蟲、行露、摽有梅等,毛傳斷為興,朱註定為賦,而日人龜井昭陽、竹添井井則以為比。

 

柏舟、綠衣、谷風、北門、有狐、免爰、楊之水、鴇羽、有杕之杜等,毛傳斷為興,而朱註卻以為比。

 

加上毛傳不註明賦、比,獨標興體,且註興體的地方,單註在首章,第二章以下雖有比、賦,也不管。

 

這就是使賦、比、興混淆的原因。

 

至於興的功用,有兩種說法:一、興體詩開頭一、二句,多半和詩人要詠的本事有關。

 

二、興體詩開頭一、二句,多半和詩人要詠的本事無關。

 

如毛傳鄭箋就主張前者,而鄭樵、朱熹等就主張後者。

 

至於日人兒島獻吉郎:興則為半比半賦的章法。

 

因為興是前半二句用比,而後半二句用賦的。

 

故前半借所用的物,更以之敷敘於後半雖則為比體,然後半所敘的事實,由前半敘來則為賦體,這是興之特徵。

 

…前半之比與後半之賦用同一之句型,這是興的正體。

 

一面承前半之意,其一變句型更轉接他事的,這是興之變體。

 

…的說法,也是值得注意的。

 

(蔡茂雄)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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