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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新聞●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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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7 07:02: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2-12-7 07:52 編輯

中華百科全書●新聞●邸報

 

邸報者,即地方政府駐京之「邸」對本地方政府的一種「京都新聞報告」。

 

根據有資料可尋者,此制由漢代開始。

 

當時邸報的消息,大部分來自宮廷的記錄,而以「起居注」、「日曆」和「月曆」一類資料為主。

 

由內廷摘要通傳,然後各蕃邸據以抄錄。

 

所謂起居注:「先帝故事,有起居注,日用動靜之節,必書焉。」

 

所謂日曆:凡史官記事所因者有四:一曰時政記,則宰執朝夕議政君臣之間奏對之語也;

 

二曰起居注,則左右史所記言動也;

 

三曰日曆,則因時政記、起居注潤色而為之也;

 

四曰臣僚墓碑行狀,則其家之所上也。

 

所謂月曆:「史官預記一月中須頒行之政令,以備有司宣告百官者。」

 

又:「每月朔旦,太史上其月曆,有司侍郎尚書見讀其令,奉行其政。」

 

邸報至唐益盛行,內容豐富,編抄技術亦大有進步,其原因有二:一、各地藩王,皆置進奏院於京師,以通文報:唐代初期,其藩鎮稱為節度使,仍然各在京師設邸,統名上都留後院,經常保持與朝廷的聯絡,作為重要的京師通訊的邸報,繼續存在,並更充實完備。

 

至代宗大曆十二年(西元七七八),敕改上都留後院為上都知進奏院,各地藩王,皆置進奏院於京師。

 

五代時,任各郡自置邸。

 

而這些藩邸都需要有宮廷正式發布的消息,於是邸報漸由內廷統一編印,以分發給各進奏院,俾傳遞至各節度使本部。

 

二、雕版印刷的盛行:在唐代以前,邸報傳抄,全靠毛筆用墨寫於紙上,至隋文帝開皇十三年(五九三),雕版印刷發明,據明陸深河汾燕閒錄載:「隋文帝開皇十三年十二月八日,敕廢像遺經悉令雕版,此印書之始也。」

 

唐初普遍採用,雕版印刷對於邸報的流傳有著重大的幫助,因為採用了印刷術之後,邸報便可以成為印刷的報紙,俾便大量刊印。

 

邸報至宋,已發展成國家之制度,考其原因,除與「邸」制有關外,印刷之進步亦為另一原因。

 

邸之制度,宋因唐制,各州鎮亦設進奏院於京師,最初由州鎮補人為進奏院官,太宗時改為簡派,以京官監理之。

 

宋代邸報,既已根據政府命令公開發行,其在政府與一般士大夫階級中。

 

自然成為主要之意見媒體。

 

宋代邸報,不僅政府官員閱讀,而且普及民間。

 

邸報不僅議論朝政,批評時事,成為重要意見之媒體,而且成為日常生活的消遣品。

 

當時的一般知識分子,已有讀邸報的嗜好。

 

其普遍流行之程度不難想像。

 

元代為異族統治中國,其文化短暫,故關於元代邸報之演進,未見有何詳盡之敘述。

 

但據常識判斷,宋代邸報既已普遍流行,至元代不可能遽然停止。

 

明代之邸報,具有兩大特色:一、改用活版印刷:活版印刷術之發明,始自宋代,已無疑問,而至明代擴大利用,發生進步的傳播功能。

 

據天祿琳瑯:「宋本毛詩唐風內:『自』字橫置,可證其為活字版。」

 

又皇朝事實類苑載:「宋慶曆中(仁宗,一○四一)有布衣畢昇為活版,其法用膠泥刻字,薄如錢唇,每字為一印,火燒令堅。」

 

報紙最初用手寫,其後改為雕版印刷,雖較手寫為速,整版亦不經濟。

 

至改用活版,其所需之字可視其生熟而備其多寡,排版便利,其刊出數量亦可隨意增加。

 

二、創新聞檢查制:明承受宋制,設通政司,掌受一切內外章奏。

 

而通政司等官,為把持朝政者所必須控制者。

 

故當嚴嵩當政時,就任命其私黨趙文華為通政司,一方面可預知內外消息而為所欲為,對彼等不利之消息亦不准傳抄,創新聞檢查制的開始。

 

清代北京報房發行之報紙,均曰「京報」,京報發行時期,可推斷大約為清雍正年間(一七二三~一七三五)。

 

據明齋小識默報條,可證明雍正時邸報仍在流行:「趙薌林幼宿舅氏家,適有持「邸報」來者,閱竟置於案,客來攜去,傍晚舅索報,對客攜去,舅慍曰:『我猶未看也』。

 

趙曰:『此易耳。

 

』即伸紙錄出,字不錯落。」

 

雍正之後,京報代替了邸報,並嚴禁邸報發行,或係因異族統治,實行中央集權所致。

 

京報之內容,首為宮門鈔(宮廷消息、人事升沈任免等),次為上諭(皇帝敕令或公告),再次為奏摺(?

 

臣奏議或報告)。

 

按次排列,無新聞標題,皆由內閣每日所抄發。

 

京報每日黃昏或晚上發行,猶如今日之晚報。

 

京報改用鉛字排印,既省時又省事。

 

京報出版至何時停刊,無法確查,惟官報盛行之際,京報仍在流行,光緒二十六年三月十六日(一九○○年四月十五日)曾有禁止義和拳之上諭,公布於京報,可見京報至二十世紀初仍在出刊,迨無疑問。

 

邸報既禁,京報流行,惟一般人心目中仍有視京報為邸報者,據津門雜記光緒九年(一八八三)九月有:「恭錄邸報,言李鴻章片…事。」

 

此處所謂邸報必是京報之通稱,因清雍正後既有禁止邸報發行之命令,清末又無京報與邸報並行之記載,可見當時祇有京報已無邸報了。

 

(曾虛白)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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