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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新聞●官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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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7 07:00: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新聞●官報

 

「官報」或稱「公報」(Gazette),以刊布官方文件為主要功能,然亦可以今日報紙之濫觴視之。

 

西元前五九年,羅馬執政官凱撒(JuliusCaesar)刊行每日紀聞(ActuDiurna),由中央將逐日戰爭等重要新聞手抄告知各地部隊,是早期官報的一種。

 

西元一六六五年,英國有牛津公報(TheOxfordGazette)的編印(其時倫敦發生大瘟疫,政府各機關暫自倫敦遷牛津),第二十一期之後,改稱倫敦公報。

 

這一官報每星期出版兩次,連續出版十餘年之久。

 

我國的官報應自漢代邸報開始(在典籍中出現「邸報」兩字,則在唐德宗初年),論時間早過凱撒的每日紀聞。

 

與邸報時相並稱的有「邸鈔」、「宮門抄」等,由舊日起居注、月表、月曆、時政記等演變而來。

 

至清初,出現京報的名稱,並由手抄改為刻印發行。

 

光緒三十二年(一九○六),御史趙炳麟奏請創辦「官報」;

 

第二年,諭示照准,月出一期,並訂「政治官報」章程五條,對定名、宗旨、辦法、體類與發行等,均有明文之規定。

 

其體類條細列十種內容,即:一、諭旨、批摺、宮門抄;

 

二、電報奏咨;

 

三、奏摺;

 

四、咨劄;

 

五、法制章程;

 

六、條約合同;

 

七、報告諭示;

 

八、外事;

 

九、廣告;

 

十、雜錄;

 

已具有報紙的形態。

 

宣統三年(一九一一),政治官報又改稱內閣官報,限以「宣布法令」為目的,官報乃與一般報紙分道揚鑣。

 

民國成立後,中央與地方政府均出版「公報」,即係承襲後一系統者。

 

西人之官報與民閱,我國乃與官閱。

 

(歐陽醇)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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